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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着房车回大唐-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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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去了。

    五天之后,一切准备就绪,李浩的店铺一大早开始挂招牌,招牌名叫“李氏炸鸡”,新店开张,自然引来了许多人,李浩让金氏开始炸鸡叉骨,告诉临街客人,新店开张发福利,五十份免费鸡叉骨,先到先得。

    鸡叉骨一出油锅,香味飘得满街都是,许多人都疯狂了,拼命往前挤,李浩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客人前来。

    大唐民风彪悍,为了一尝美味,终于闹了起来,许多人因为磕磕碰碰而产生骂战,撕逼不爽,又打了起来,蓝田县衙赶紧派出衙役前来维持秩序,这才稳定了局势,可五十份免费的鸡叉骨已经发完了,接下来只能花钱买了。

    由于这香味实在太诱人了,许多人在衙役的注视下开始排队,两支队伍横向排,排出了将近一百米远,可见唐朝人对于美食还是很疯狂的。

    不过李浩今天只准备了一百五十份鸡叉骨,每份一斤,才到中午,一百五十斤鸡叉骨就全卖完了,后面还排了好长的队伍呢,客人们一听说鸡叉骨卖完了,纷纷吵嚷起来。

    李浩不慌不忙地告诉客人们,接下来改卖鸡翅鸡腿还有鸡柳,这些东西也是跟鸡叉骨的腌制方法一样,味道可能要比鸡叉骨要差一些,因为鸡叉骨有骨头特有的香味,而且腌制的时候香料更容易入味,所以味道会好那么一点点。

    虽说这些东西味道不及鸡叉骨,但对于美食严重贫乏的大唐来说,那也是无上美味,许多人买了之后一口气全部吃完,继续排队,根本不顾价格有多贵。

    李浩定的价格不算高,但也不低,一斤鸡叉骨五十钱,要知道,大唐活鸡只卖九文钱一斤,而他的鸡肉成本更低,这鸡叉骨定价五十钱一斤,对平民百姓来说算是非常高了。

    虽说现在的大唐百姓生活富足,但也就不愁吃穿而已,五十钱一斤的鸡叉骨,只能让他们偶尔打打牙祭,即便如此,购买的客人中大部分还是平民百姓。

    又过了一个多时辰,两百五十斤的鸡翅鸡腿还有鸡柳也都卖完了,李浩望着今天收获的一堆钱,心里乐开了花,自己选择卖鸡叉骨绝对选对了。看书

    当晚,杜洪,金氏,三个地痞还有李浩这六个人就窝在家里数钱了,人多力量大,很快,今天的收入已经清点出来,营业额二十贯,成本大概只有两贯不到,也就是说他们今天纯收入十八贯。

    三个地痞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那么不起眼的一间店铺,开张第一天就赚了十八贯,那一个月就是五百多贯,一年就是六千多贯,这是什么概念,他们简直不敢想象,终于,他们对李浩心悦诚服,几乎五体投地,三人纷纷暗下决心,这辈子就跟着李浩混了,一定要混出个人样出来。

    金钱的原始动力驱使下,三个地痞拍着胸脯说今晚不睡觉了,去杀鸡,明天多卖点鸡叉骨,就能多赚点了。

    李浩对他们的积极性赞许了一番,但还是让他们早早地去睡觉了,鸡叉骨都是提前一天就要腌制好,腌制的时间不够,味道就不正宗,就算要杀鸡,也不急于一时,况且,他们现在每天一次要杀两百只以上的鸡,就从村里请了十几个人来杀鸡,不差这三个活宝,看到了这三个人的态度转变,李浩很满意,毕竟他们现在是自己的根基班子,要好好培养。

    看到今天的收入,李浩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同时又开始思量,现在的养鸡场还是太小了,只有五千多只鸡,似乎不大够,他决定明天去蓝田县衙申请买地,扩建超大养鸡场,先养上一万多只再说,同时交代杜洪,接下来的两个月内,鸡叉骨限量售卖,每天只许杀两百只成熟肉鸡,这是他制定的饥饿营销策略,同时也缓解一下肉鸡数量不够的尴尬境遇。

正文 二十五章:有人砸店

    (;

    事实证明现代的饥饿营销策略放在古代一样适用,而且效果非常好,正因为李浩的鸡叉骨限量供应,成了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的美食,李氏炸鸡店的名声越来越大,不仅在蓝田县家喻户晓,就连周边的县城和州郡都有人慕名而来,其中不乏从长安跑来一尝美味的绅贵。

    仅仅一个月的时间,李浩清点了一下纯收入,一共四百贯,乐得他咧开了嘴,每天躲在房间里开心地数钱,店里的事情交给金氏和张余他们打理,张余他们三人现在对李浩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们终于认识到以前的自己算是白活了几十年,李浩让他们有一种二世为人的感觉,如今他们的思想觉悟大变,干起活来比谁都卖力,李浩也嘉奖了他们,将他们的薪水提到了每月一贯钱,这更加提升了他们干活的动力。

    四百贯钱虽然多,但是并不够李浩数,他要赚更多更多的钱,那么扩大规模是必须的,土地已经买下来了,养鸡场也扩建了好几倍,一群小鸡崽正在茁壮成长,还有二十多天便能出笼,现在他所缺的就是人手。

    他身边能用的人实在太少了,金氏和三个地痞算是主力,胡小海年纪太小,能帮上忙的事情不多,他要招工,招长工,于是他在村里贴了招工告示,开价每月四百文。

    每月四百文的话,那一年就将近五贯,算是非常高了,村民们一看到这个价格,纷纷踊跃报名,李浩从报名的人中挑选出了三十个家庭妇女,十个人负责养鸡,另外二十人负责杀鸡。

    养鸡和杀鸡是最耗人力的两项工作,把这两项解决了,那问题就解决大半了,接下来就是要招几个靠得住的中层管理人员了。

    他将来是要开分店的,特别是去长安开店,长安作为国际性大都市,有百万人口,里面商机无限,他怎么说也要去长安开一家炸鸡店,那么这就要需要值得信任的管理人员了,李浩想了很久,决定请胡老汉夫妇过来帮忙。

    请他们夫妇的事情,自然让胡家兄弟去了,自家人好说话嘛,而且胡家两兄弟也确实有点想念父母了,胡大山和胡小海回到家,跟父母说了李浩招人的事情,胡老汉一口就答应了,毕竟李浩是他们全家的救命恩人,而且李浩给胡老汉夫妇开出的价格实在太诱人了,每人每月薪水一贯钱,夫妻两人每年的薪水加起来二十四贯,据说还有年终奖金,这可比种田的收入多出好几倍呢,他们能不心动吗,第二天一大早,胡老汉夫妻二人就和两个儿子上路前往蓝田了。

    等到胡老汉夫妻到达蓝田李府的时候,正好赶上李浩新一批肉鸡出笼,这批肉鸡足足有两万只,李浩当即宣布解除限量供应的限制,安排胡老汉的妻子柳氏跟自己学腌制鸡肉,胡老汉则负责去店里帮忙。

    取消限量供应的第一天,店里一天卖出三百五十斤鸡叉骨,鸡翅鸡腿等卖出四百多斤,纯营业额高达五十五贯,刨去五贯本钱,纯收入五十贯,胡老汉夫妻听到李浩报出这个营业额的时候,惊得目瞪口呆,嘴巴都合不拢了。

    正好现在肉鸡充足,李浩决定进军长安,第二天就去长安寻找店铺,经过三天的对比排查,最后他看中了西市的一家店铺,这家店铺很大,门面便有三间,总共差不多有一百平方,不过租金也非常高,五年起租,年租金就是一百贯,也就是说,一次性就要交五百贯的租金。

    西市可是长安最繁华的地方之一,这样高的租金绝对算是公道价格。

    李浩经过这几个月的经营,

    (;

    已经薄有小财,五百贯虽然不是个小数目,他还是拿得出来的,当即就和房主去找官府定了契约,交纳租金,接下来就是装修整备了。

    经过七天的准备,长安新店终于开业了,开业当天,店外真是人山人海,张余等人和金氏柳氏他们五人一起来到新店,五个锅灶一起开,五个队伍一起排,太忙的时候,李浩也着手帮忙,一整天下来,大家累得够呛。

    虽然很累,但所有人的脸上都带着笑容,因为他们店里的大木箱里装满了今天赚的钱,接下来大家一起动手数钱,最后得到了确切数目:一百四十三贯二百五十八钱。

    张余等人激动得抱在一起痛哭,隐约可以听到他们在说:“为什么,为什么我们早没遇到少爷,为什么没早点让我们遇到少爷……”

    大家的想法都跟他们三人一样,李浩带给他们的震撼太大了,鸡肉在大唐属于非常常见的肉,然而他就是靠买鸡肉而赚了这么多钱,一天一百多贯的收入是什么概念,一年就是四万六千多贯,这绝对是一个恐怖的数字,而这仅仅只是一个小吃店而已,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李浩没有被胜利冲昏头脑,到目前为止,他发现两个问题,第一,肉鸡数量还是不够;第二,现在的人手还是不够,今天他把蓝田店的人手都抽调到了这里,蓝田店今天只有胡老汉和胡小海撑着,可把父子第二人累得够呛。

    肉鸡的问题很好解决,加大饲养量就行了,这事交给杜洪,他给杜洪的唯一标准就是:能养多少就养多少,反正仓库里玉米多得是,至于人手问题,则交给胡老汉,李浩让胡老汉把他们家亲朋叫来帮忙,大家有财一起发,只要人手够,他还准备在长安东市再开一家店。所有人分头行动,一起忙活,有了金钱的刺激,所有人都充满了干劲。

    胡老汉让胡大山带着书信走访自家的亲戚,把他们都请了过来,一共五家,十几个劳力,都是朴实人,特别是胡老汉的妹婿姚大福最让李浩满意,曾经在金水镇开过小酒楼,为人活泛,精于管理和算账,是个做掌柜的好材料,而姚大福的大儿子姚金山和二儿子姚金水也挺不错,两人都是厨师,李浩决定私下传授他们二人烹饪技术,为将来开酒楼做准备。

    有了这么多人的加入,众人终于缓了一口气,此时已入深秋,天气渐渐转冷,喷香滚烫的鸡叉骨就变得更加受欢迎,李浩家中的钱也越来越多了。

    两个店已步入正轨,李浩的懒病再次发作,正好天气变冷了,他就天天躲在家里晒太阳,每当自己睁开眼睛望着一碧如洗的天空时,他都会惬意轻吟:“啊呀,好舒服,前段时间可是累坏我了,这才是神仙过的日子,等以后赚了好多钱,把这房子拆了,重新建,嗯,到时候必须建个洗澡堂,这么冷的鬼天气,就应该在澡堂里泡澡,然后去再蒸个桑拿,那感觉,嘶……美得很呀美得很。”

    正当他意淫自己将来骄奢淫逸的生活时,张余忽然气喘吁吁地跑了进来,一进院就大喊:“少……爷,不好了!”

    李浩一惊,从躺椅上跳了起来,抬头就看到张余脸上被擦破了皮,一脸的血,他惊讶急问:“发生什么事了?你脸怎么受伤了?”

    张余上气不接下气地道:“少……少爷,咱们长安的店……被人砸了!”

    “啥!”李浩闻言阒然变色,“谁这么牛逼,敢砸我店,对了,对方为什么砸店?”

    张余道:“那人蛮不讲理,不肯排队,与我们发生了口角,此人脾气暴躁,一言不合就出手打人,然后便开始砸店了。”

    “混账!简直比我还混账!”李浩双眉倒竖,大喝一声,“王三,备马!”王三屁颠屁颠去牵马了。

    李浩骑马一路狂奔到长安,刚至西市,就看到自家店们外乱七八糟哄满了人,他挤进去一看,只见店铺被砸得七零八落,一个身材长得像狗熊也似的年轻人正在使劲砸店,看书  他屁股后面跟着一群狗腿子,在后面摇旗呐喊助威。

    李浩顿时怒不可遏,上前大吼一声:“混账!住手!”

    那年轻人闻言停下手里的动作,抬头一看,只见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站在店中,正怒目相视。

    金巧云见李浩到来,赶忙来到李浩身旁,急切地道:“少爷,这人不好惹……”

    李浩抬手止住了她的话,冷眼望着那狗熊身材的年轻人,怒哼哼地问:“你是什么人,为何砸我的店?”

    “哦,你就是店主是吧。”年轻人咧嘴嘿嘿一笑,道,“我是什么人,你还不配知道,至于为何要砸你的店,因为本大爷看你的店不顺眼!”

    李浩也咧嘴冷笑:“正巧,老子也看你这只狗熊不爽!”

    “呵!”那年轻人双眉一挑,“好久没有人敢这么跟本大爷说话了,有意思,今天本大爷要好好玩一玩。”他说完活动了一下肩膀和脖子,然后一脸狞笑地走向李浩。

    李浩一直凝立不动,这些年来他虽然每天练拳,但那套拳法只为强盛健体,并无什么杀伤力,无法用来対敌,好在自己的力气很大,就算面对这狗熊一般的年轻人,他也丝毫不惧。

    “狗熊”刚到李浩面前,就一拳直捣李浩面门,李浩也不知道为什么,觉得他的动作有点慢,一矮身就躲了过去,同时抬手一拳打向他的胸口。

    “呀呵!”狗熊虽然身材臃肿,动作却挺灵活,惊异地叫了一声,同时扭身躲过李浩的一拳,吃惊地道,“没想到你还有两下子,有意思!”

正文 二十六章:把柄在手

    (;

    程处默今天不开心,很不开心,他听说长安新开了一家店,里面卖一种叫叉骨的东西,非常非常好吃,就决定去尝一尝。然而到了李氏炸鸡店门前,发现排了五个长长的队伍,每条队伍都有好几十人在等,程处默和他老爹程咬金一样,暴脾气,没耐心,就直接插队去买鸡叉骨,没想到那个叫做张余的混蛋不卖给他,因为他没排队。

    程处默怒了:“老子吃东西从来连钱都不给,你还让老子排队,逗你爷玩呢?”于是乎,他一巴掌把张余给扇飞,然后开始砸店,事实证明,砸店是一种很好的宣泄方式,至少让他不愉快的心情变得愉快起来了。

    不过当他砸得正爽的时候,店主来了,店主是个十四岁的小屁孩,一来就大言不惭地说看自己不爽,还骂自己是狗熊,很好,他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这种不怕死的家伙了,他决定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个骚年,让他知道什么叫做混世魔王的传人。

    于是两个人就打了起来,不过事情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简单,这个看起来只有十四的骚年真的好厉害,反应速度和攻击速度都很快,力气也大得出奇,好在这骚年似乎不太会打架,不然自己还真有可能会阴沟里翻船。

    两人打了一会儿,程处默渐渐占了上风,用胳膊锁住李浩的脖子,咧嘴露出满口大白牙,得意无比地道:“怎么样,认不认输,认输的话就跪下磕头叫爷爷,爷爷便饶了你!哈哈……”

    “想得美!狗熊!”李浩倔脾气上来了,拼命去扳他胳膊,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嘿,不识相的东西!”程处默怒哼一声,加大力气,李浩顿时感觉气都喘不上来了,拼命挣扎。

    “叫爷爷!快叫爷爷……”程处默大声喝叫。

    就在他得意非凡的时候,忽然感觉下身一阵钻心之痛,立刻发出一声狼嚎般的惨叫,松开了李浩,当他松开李浩的时候,周围所有人才知道原因,只见李浩的右手正抓住程处默的命根子,那是一个极度羞耻的姿势,要多羞耻有多羞耻。

    “放……放手!”程处默怒视李浩,惶急痛叫。

    李浩双眉一挑:“叫爷爷。”

    “去你……啊——”程处默一句话都没骂出口,李浩右手一用力,他就发出了杀猪般的惨叫,再也不敢轻举妄动。

    “撒手撒手,快撒手……”程家的狗腿子们见状纷纷冲过来包围李浩,大声喝叫,“你知道眼前之人是谁吗!”

    “管你是谁,无缘无故砸老子的店,还有理了!?”李浩冷哼一声,右手一松一紧一松一紧,程处默发出一阵又一阵的惨叫,惹得街上看热闹的人哄笑不止。

    “混账!你找死吗……”程家的狗腿子们又气又急,很想上前帮忙,然而程处默的“把柄”被人握在手中,他们也不敢轻举妄动,谁知道眼前这愣头小子会不会做出让人想不到的事来。

    “赔钱!”李浩大吼一声,同时右手用力一拽,程处默惨叫连连,“啊!赔!赔!我赔钱!”说着伸手进怀里掏出七八个银饼,每个都是十两重。

    唐朝的银子一般加工成银鋌或者银饼,如果未经过加工,那就是碎银,碎银的成色一般比银鋌和银饼低,所以兑换的时候,价格也不如银饼和银鋌。

    李浩伸手接过银饼,冷哼道:“才七十两!不够!”

    程处默瞪眼惊叫:“七十两啊,足够了呀。”

    “我说不够就是不够!”

    “可我身上就这么多了!”程处默哭丧着脸回答。

    (;

    “打欠条!”李浩转头对金巧云道,“拿纸笔来!”

    金巧云在地上找了许久,找到了记账用的笔墨和纸,拿来送到李浩面前,李浩让她给程处默,程处默无奈接过纸笔,问:“写多少?”

    李浩想了想:“一千贯!”

    “啥!”程处默瞪眼大叫,“你强盗啊?”

    话才出口,他立刻发出的尖叫,难以想象那尖锐的声音是从这狗熊一样的身躯里发出来的,看来李浩这一下捏得不轻呢。

    “写不写!”李浩冷声问。

    “写,我写,就写一千贯。”程处默诺诺连声,生怕李浩再折磨自己,赶忙拿起纸笔,唰唰唰地写起了欠条。

    写完之后,李浩拿过来看了看,好丑的字,不过似乎比自己的字好一点耶,这让李浩很不爽,自己明明这么帅,怎么写的字比这只狗熊还难看,还有,这名字真难听,程处默,程处默,程处默……

    李浩越念越觉得耳熟,越念越觉得心惊,最后阒然变色:“你是程处默!”

    他一激动,手中不知不觉地就加大了力气,程处默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两眼一翻,忽然瘫倒在地,昏死了过去。

    程家的那些家仆见状纷纷惊呼着跑了过来,连声呼唤程处默,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李浩愣在原地,傻眼了,他想起来程处默是谁了,那是程咬金的嫡长子,将来继承程咬金爵位的那个家伙,自己居然把混世魔王儿子的蛋给捏伤了,他无法想象程咬金会怎么对付自己,程咬金跟房玄龄不同,房玄龄是读书人,斯文人,人家是讲道理的,你跟程咬金讲斯文谈道理,唉,别搞笑了。

    就在这时,店铺外传来一阵喧闹之声,接着就看到一群衙差排开人群冲了进来,足有十几人,领头之人进来一看被砸烂的店铺和躺倒在地的程处默,心头一颤,程处默可是长安有名的纨绔,他混迹长安这么多年,还是认得程处默的,赶忙急问:“这……这是怎么回事?”

    李浩眼珠一转,忽然大声道:“我打伤了卢国公府大少爷!”

    “啊!岂有此理!”那领头的差役神色大变,大叫一声,“速将此人拿下,带回大牢看押!”

    李浩很配合地伸出双手,让差役把自己锁拿带走。他其实也不想坐牢,但是他不得不主动去坐牢,不然程咬金非冲到自己家里把自己活劈了,这也算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吧。

    不过他还是不放心,这些差役是长安刺史府的,他觉得长安刺史的官不够大,可能保护不了自己,如果想要保证自己的安全,必须去京兆府的大牢才行,京兆府都督可是军政一手抓的从二品大员,官位比程咬金大,于是他报出了自己的身份,自然就是平定瘟疫的身份,求长安刺史于定中把自己转交给京兆府沈松,于定中起初不肯,当听李浩说他打伤了程处默的命根子时,他吓的一脊背冷汗。忽然觉得李浩的提议是一个好主意,以程咬金的混账性子,十有要来找李浩的麻烦,到时候自己是交出李浩还是不交呢,为了不让自己为难,他赶忙命人把李浩火速送往京兆府大牢,罪名就是打伤卢国公府的小公爷,他再三强调,一定要先把李浩送到京兆府大牢收监,然后才能把公文送到京兆府,因为他害怕京兆府不接这个烫手山芋。

    李浩又被带到了京兆府大牢,京兆府的牢头见来送监的是老熟人,而且罪名居然是打伤卢国公府的小公爷,都没有例行检查公文,立刻就收监了,看书s 事情竟格外的顺利,李浩如愿以偿地进入了京兆府大牢,还是上次那一间,啊,好熟悉的味道,捂鼻。

    沈松接到李浩移监公文的时候,一下子从官座上跳了起来,他现在一听到李浩的名字就感觉要便秘,浑身不舒坦,一把将公文丢了回来,怒哼哼道:“不收不收,老夫不想再见这混账东西,他就算打伤皇子,本官也不收!”

    这次负责押送李浩的是长安别驾宋才,送公文自然也是他,宋才再次呈递上公文,满脸堆笑:“沈大人,京兆大牢已经收监了李浩。”

    “什么!”沈松闻言瞪眼怒问,“没有本官的公文,他们怎会收监李浩?”

    “这个……”宋才干笑两声,“卑职也不清楚这是为何,反正他们已经收监了。”说罢将公文放在了沈松的案头。

    沈松好生气,闹心,太闹心了,为什么下属们如此大胆,没有公文也敢胡乱收监,这不是没事给自己找事吗,他想着想着,忽然眼珠一转,其实这样也挺好,上次被李浩坑了一千贯,吃了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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