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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着房车回大唐-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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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老汉头摇成了拨浪鼓,李浩轻叹一声,依旧满脸苦恼地自语:“唉,我就想找两个识字的人,哪怕年纪小一点也没事,可以慢慢培养。”
胡老汉眨了眨眼,问:“你瞧大山和小海行不?”
“嗯,他们两个倒是可以的。”李浩展了展眉,很快又恢复愁苦模样,“可我若将他们带走了,你们夫妻二人怎么办,大山他们的娘亲舍得么?”
“她一个妇道人家,有什么舍得不舍得的!”胡老汉瞪大眼,底气十足地道,“这个家里,俺说了算,这两个刑子,你尽管带走,替俺好好管教他们,该抽的时候就抽,该骂的时候就骂……”
“打人是不好的。”李浩抬手止住他,笑眯眯地说,“我带他们去蓝田,是去发财的,等到他们回来的时候,一定穿绫罗绸缎,骑高头大马,让四里八乡的人都羡慕你们二老。”
“那敢情好,美的很,美的很……”胡老汉眼睛都笑得眯起来了。
就这样,李浩成功地拐走了胡老汉的两个儿子,路过金水镇的时候,特地给他们租了一辆马车,顺便放自己的背包,这背包太重了,足足有四十多斤,总是背在背上勒得肩膀都酸了。
这背包里装的可都是他的宝贝,里面全是从未来世界带来的东西,各种农作物的种子,十字弩,军用夜视望远镜,一整套弹弓和鱼镖,电击棒,三十几只鸡蛋,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反正都是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
有了这些东西,他相信自己能在长安混得风生水起。
正文 一十六章:我的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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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带着两个拖油瓶上路,行程很慢,四天的时间才到洛阳,还没走出河南道地界,进洛阳城的时候已是下午三点多钟了,李浩心想若是继续赶路,只怕要错过宿头,就在洛阳找家客栈住下,打算明日再继续赶路。
刚走到一家客栈外,李浩发现客栈对面墙角有两人蹲在那里乞讨,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还有个瘦弱的妇女,三十岁出头,二人衣衫破旧,满脸泥灰,看上去甚是可怜,女孩依偎在妇人怀里,瞧她们二人的模样,应该是母女。
现在的大唐生活条件已经很好了,虽然还没达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程度,不过街上已很少看到乞丐,这对母女居然在此乞讨,瞧模样还挺可怜,李浩的同情心又泛滥了,转身走过去,在妇人脚前的破瓷碗中丢了七八枚铜钱。
妇人赶忙抬头感激道:“谢谢,谢谢公子施舍,公子真是好心人,菩萨一定会保佑你的。”
“我不信菩萨。”李浩挑了挑眉,露出自认为很友好的笑容,问,“二位是哪里人?”
妇人回答:“奴家母女是许州人。”
“许州?”李浩闻言一愣,一旁的胡大山插嘴道,“巧了,我们也是许州的。”
妇人双眼一亮,激动地问:“你们也是许州的么?”
胡大山用力点头,生怕对方不信似的。
李浩缓缓问:“既然你们是许州人,为何会在洛阳?”
妇人闻言不禁眼眶泛红,隐有泪光,她神伤了片刻,解释起来:“前段日子,许州闹瘟疫,虽说瘟疫最后平定了,但孩子他爹还是走了,谁知瘟疫刚平定没几天,孩子小叔居然叫来官府,抢走了田和房,奴家无奈,只能带着孩子离开了许州,来到了这里。”
李浩闻言惊讶:“小叔子抢了你的田和房子?还是官府帮忙抢的?怎么会这样?”
妇人无奈抹泪:“没法子,谁让俺肚子不争气,生不出男孩来呢。”
李浩一听这话顿时恍然,又是一个被古代礼教坑害了的母女,唐朝的礼教还不像宋明时候那般森严,但在家产继承方面还是差不多的,这妇女的丈夫死了,膝下没有儿子,那么他的家产就要全给能继承香火的兄弟,毕竟妻子和女儿都是外姓人,古代礼法将祖宗姓氏什么的看得极重,女人的地位太低太低。
对于古代森严的礼教,李浩一直不怎么喜欢,现在听了这对母女的故事,他心中对封建礼制充满了厌恶,然而厌恶归厌恶,他也没有办法,礼教是戴在封建人民头上的一道枷锁,足足持续了几千年,无论王朝如何更迭,礼教偶有更改,然而那也只是换汤不换药而已,李浩这个未来人对于封建礼制只能望而兴叹。
短短一会儿的工夫,李浩心中已转过了许多的念头,这时,那妇人又说话了:“俺带着女儿离开许州后,路上还不小心丢了盘缠,一路乞讨来到洛阳,本想寻个活计糊口,可人家看俺是个妇道人家,根本就不愿让我做工,俺无奈之下,只能带着女儿沿街乞讨了。”她说到这里,再也忍不住心中酸楚,眼泪扑簌簌直落。
小女孩见她哭泣,乖巧地替她拭泪:“娘,别哭,别哭,别哭……”
李浩瞧这对母女可怜,顿时动了恻隐之心,正好他现在身边也缺人手,便道:“既然你们现在无处可去,不如便到我府上做活吧。”
“啊!”妇人闻言惊喜不已,赶忙跪倒在地磕头,“多谢,多谢恩公收留,多谢恩公收留,云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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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谢谢恩公。”说着就拉着小女孩一起磕头。
李浩身为一个现代人,对磕头这种事是十分抵触的,说实话,他当初金殿面圣的时候也不大想给李世民磕头,然而不磕头估计脑袋就要搬家,他只能屈服于皇权淫威,况且给李世民磕头也不算太丢人,毕竟人家是千古一帝,天可汗!此刻他见这妇人磕头不止,赶忙伸手将她止住,用力拉她们母女站起来,道:“不要磕头,我不喜欢别人给我磕头。”
妇人虽然站起来了,但还是连道了好几声谢才停住,李浩问:“你在娘家的时候闺名叫什么?”
妇人恭敬地颔首回答:“金巧云。”
“你女儿呢?”
“她叫史晓云。”
“两朵云啊,敢情好。”李浩呵呵一笑,看了看她们二人脏兮兮地模样,道,“瞧你们脏的,以后跟着我,必须穿得体体面面,打扮得干净利落,别给我丢人,走,先跟我去客栈,把你们这身泥给洗掉。”
说完转身径直走向对面的客栈,胡家兄弟和金巧云母女紧跟其后。
李浩要了三间房,自己独住一间,胡家兄弟一间,金氏母女一间,然后又让店伙计准备热水和澡桶给金巧云母女洗澡,自己则去街上给他们母女买了几套换身衣裳,请一个女客帮忙送到金氏母女的房间里。
等了一个多小时,这对母女终于洗完了,穿着新衣服走出房门,李浩定睛一瞧,发现这金氏长相还挺标致,算得上是美女了,虽已三十出头,但仍旧美艳动人,至于她女儿史晓云,娇小可爱,两颊还有两个浅浅的小酒窝,一双大眼扑闪扑闪地望着李浩,水灵灵的。
李浩微笑点头:“嗯,这才像样嘛,以后可别要再弄得脏兮兮的了,我可是有洁癖的。”说到自己有洁癖的时候,他自己都有点脸红了,前世的时候,他其实在生活方面很邋遢,穿越之后有至元真人调教,改进了许多,但还是本性难移,纠其原因,一个字…“懒”。
金氏也是脸颊一红,低着头道:“乞讨的生活怎能不脏,俺也是故意把脸弄脏的。”
李浩点头,明白她的意思,毕竟孤儿寡母的在外面流浪,偏偏母女还生的这么漂亮,不弄脏一点只怕早就被人玷污了。
此刻天色已晚,李浩便让客栈准备晚饭,先让这对母女饱餐一顿再说。
隔日一早,李浩又租了一辆马车,让金巧云母女乘坐,金氏死活不肯,说他们是李浩的仆从,将来是要入奴籍的,怎么能坐马车,李浩无奈,自己先上马车,然后喊他们进来,说是服侍自己,给自己捶腿,其实就是个借口而已,金氏这才顺从,乖乖上车。
多了一对母女,赶路的速度更慢了,好在李浩也不着急,身上的钱也足够,一路游山玩水欣赏风景,一个月后,终于到了蓝田县。
当他们到上河村的时候,李浩震惊地发现自己的那个老宅不见了,确切的说不是不见了,而是大变样,变得他都认不出了。
站在门口,只见从院墙到门头再到大门全都修缮一新,门额上一块亮红大匾额,隶书二字“李府”。
金氏看到这么豪华的宅子,嘴都合不拢了,没想到李浩年纪轻轻,居然有这么大的身家,难以置信地问:“少爷,这是您家?”
李浩自己都有点发愣,从失神状态回过神来,干咳一声,点头:“对,没错,这就是我家,以后你们就住在这里了。”
史晓云开心叫唤:“哇,这房子这么大这么漂亮,我感觉像做梦呢。”
李浩笑了笑,上前敲门,须臾,门开了,露出一个陌生的面孔,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人,头戴布帽,青年人看了看李浩,问:“你找谁?”
李浩惊讶地望着他,问:“你是谁?杜洪呢?”
青年人回答:“杜管家忙着修花草呢,你认识杜管家?”
李浩道:“我是这宅子的主人李浩,你让杜洪来见我。”
青年人闻言一惊,赶忙道:“好,你稍等,我这便去通知杜管家。”说完关上了门,里面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不一会儿,又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大门吱呀一声打开,杜洪气喘吁吁地出现了,一见李浩,杜洪惊喜大叫:“少爷,你可回来了。”说完激动地上来给李浩行礼。
李浩指了指修整一新的院墙门头,一脸懵逼状地问:“这是你修整的?”
“俺哪有那本事哦。”杜洪咧嘴笑道,“是俺请的工人修的,不知少爷满意吗?”
李浩蹙眉点了点头:“满意是当然满意了,只不过……其实随便修一修便好了,何必修的如此豪华,额……这个要花很多钱吧?”李浩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变得特别爱财,还吝啬,可能是因为在山里过够穷苦的日子了吧,让懒惰无比的他种了四年的地,他心中还是很怨念的。
杜洪一本正经地道:“少爷你可别疼惜钱呀,门脸是身份的象征,一个宅子最重要的便是门脸。”
李浩点了点头,随即又摇头:“不对呀,本少爷我一介白身,哪有什么身份?”
杜洪依旧一本正经地说:“对呀,正是因为知道少爷是白身,老奴这才将门口的石狮子订做得很小。”
李浩一脑门子黑线,发现自己跟这老头压根不在一个频道上,既然提到石狮子了,李浩顺便看了两眼,看书 nsne 表情忽然变得好精彩,只见大门两旁果然立着两只三尺高的石雕,至于刻的是什么,他真的看不出来,因为……分辨率太低了,粗制滥造这四个字都不足以形容这对石狮子。
“这对石……玩意,多少钱?”李浩随口问了句。
“不多不多,才十贯。”杜洪一脸微笑地回答。
李浩闻言眉毛一抽,十贯!要知道一个百姓家一年的收入也就五六贯,这一对完全看不清是什么怪物的石狮子居然要十贯,他忽然感觉心好疼。
就在这时,李浩忽然发现一个问题,瞪大眼望着杜洪,激动地问:“里面也修整了?”
“修整了。”杜洪咧嘴傻笑,似乎在等着李浩夸奖呢。
李浩一阵风似地冲进院中,入眼所见,花木整齐,房舍一新,简直跟新砌的差不多,李浩这个院子跑到那个院子,来来回回乱窜,就想找个遗漏掉的,因为那样自己就可以少花点钱了,其他人跟傻子似地跟在他后面跑,没办法,谁叫他是少爷呢。
“完了,完了……”把院子逛了遍后,李浩已经有点呆滞了,一屁股坐在走廊石阶上,问,“你……一共花了多少钱?”
杜洪从话里掏出一叠纸,递给李浩,道:“修整宅子一共花了八百五十六贯,这是账单。”
李浩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感觉心口似乎被捅了一刀,颤抖地接过一叠厚厚的账单,一张一张地看,每换一张账单,就哀嚎一声:“我的钱啊。”全程就听到他在那念“我的钱啊,我的钱啊,我的钱啊……”那悲伤的模样,简直是见者伤心,闻者流泪。
正文 一十七章: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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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氏见李浩如此失魂落魄模样,很是不忍,上前劝慰:“少爷可是心疼钱?”
“能不心疼吗,八百多贯啊……”李浩继续哀嚎。
杜洪也意识到李浩是个守财奴了,但他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因为这房子本来就要修整,这么大的宅子,全部修整的话,自然要花很多钱。
他以为李浩是个土豪,有的是钱,因为李浩临走的时候一甩手就丢了一千贯钱给他,没有几万贯的身家能这么大方吗,而且李浩当时还说了句:“不差钱。”
其实那是李浩在装逼,在家仆面前,家主偶尔装一装还是很必要的,然而他装过头了,杜洪差点没把他所有钱都花光。
“杜洪啊。”李浩耷拉着眼皮地喊了声。
“老奴在。”杜洪躬身应答。
李浩失魂落魄地说:“其实你真的不是个做管家的料。”
杜洪:……
杜洪的这个管家职位居然保住了,李浩当时太伤心了,过过嘴瘾,让自己心情好一点,其实他哪里还能找到更合适的管家人选,还好杜洪手下留情,给他留了一百多贯,杜洪也终于知道,李浩其实不是什么土豪,他全部身家就只有那一千贯,杜洪好懊悔,主动跟李浩承认了错误。
李浩还是很庆幸的,庆幸他没买上几十个仆役,只请了一个门房,叫做王三,不然自己刚进驻新宅就直接宣布破产。
李浩渐渐地收起了伤心情绪,在这个宅子里住了下来。
当晚,他在自己的房里拆开了至元真人送给自己的第一个锦囊,锦囊里有一张折叠的小纸条,展开一看,上面写着一行字“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李浩看完之后沉默了许久,缓缓合上纸条,轻声吟念数遍完全理解了至元真人的意思,至元真人是叫他先稳妥地补刀发育,慢慢打怪刷经验,别太锋芒毕露引得朝堂种那些大佬的猜忌,枪打出头鸟嘛。
不得不说,至元真人叮嘱绝对不是多余的,李浩可以想象,今年自己才十四岁,倘若过早地进入朝堂,以自己的能力,恐怕要不了几年,李世民就没啥官职好封他了,到时候,呵呵,别说朝臣妒恨,就连李世民估计都会容不下他,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啊……
揭开灯罩,将纸条点燃,烧得一丝不剩,李浩心中暗暗决定:十八岁之前,不入朝堂。
蓝田县大宅的第一夜就这么安静地过来了,接下来就开始过日子了,既然要过日子,那便要钱,虽说李浩现在家里人少,还有五十亩良田,但每天的开支也不小呢,总不能过着紧巴巴的日子吧,这个李浩不接受,在山里过苦日子就算了,搬到大宅子里怎么还能过苦日子,这绝对不行!赚钱!要赚钱!。
李浩早已在心里想好了赚钱计划,首先,种田,五十亩地肯定不能自己去种,他也没那能力,他让杜洪请了十户佃农,把四十亩地租给他们种,李浩收租的方式也跟别人不同,他跟那些佃农商定,地里收获的稻麦他一粒都不要,只要这些佃农帮自己种十亩玉米地就行,当然,这些玉米归李浩所有,其实这有点像是请他们做长工。
佃农们还是第一次遇到如此奇怪的事,一听说地里收获的粮食不用交租,他们可开心了,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
李浩要玉米是有原因的,这跟他赚钱计划的第二步有关,那就是养鸡。
他穿越的时候,冰箱里有十几只鸡蛋,他在静云观的时候已经用人工孵化的方法孵出了几只小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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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气不错,其中有一只公鸡,然后就这样鸡生蛋,蛋孵鸡,现在静云观里养了不少的鸡。
这些鸡的品种可跟大唐的草鸡不同,这些都是三黄鸡和洋鸡,然后混合配种,就形成了新品种鸡,李浩取名为“三洋鸡”,这三洋鸡非常给力,成年后重量是草鸡的三到四倍,而且成熟期非常短,40天就能出栏,成长速度堪比激素喂养的鸡,只要营养足够,45天到50天就开始下蛋。
神奇的是这么短的生长周期并没有使鸡肉的口味变差,相反,三洋鸡的鸡肉十分细腻可口,就连李浩这么挑食的人都挑不出毛病来,简直就是绝佳的肉鸡。
李浩曾经仔细想过,觉得三洋鸡之所以生长得这么快,估计跟穿越时空有关,或许穿越时空的时候那些鸡蛋跟自己一样,发生了变异,所以孵出来的鸡也与众不同。
李浩准备大批量饲养肉鸡,而喂鸡所需的最佳饲料,就是用玉米碾成的糠,所以他才会种十亩玉米。
李浩让杜洪招人砌了一个简易的人工孵化厂,专门用来孵化鸡蛋,这个时候,他带来的温度计就派上用场了,不过当他第一次提出来要人工孵鸡的时候,所有人都以为他疯了,这个事情传遍村子,李浩一时间成为全村的谈资,然而李浩才没空理他们,赚钱才是大事,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啊。
其实养鸡并不是他的终极计划,他的最后一步计划才是重点,那就是卖油炸鸡叉骨!
现代人喜欢吃油炸食品,虽说这玩意吃多了对身体不大好,然而肯德基的生意依旧很好,李浩在前世的时候很喜欢吃,他爸爸是星级厨师,他从小就是吃美食长大的。
他虽然不喜欢吃肯德基,但他喜欢吃他们家附近的一家鸡叉骨,他的舌头非常灵敏,能尝出菜里的配料,他吃了那家超赞的鸡叉骨后,自己慢慢研究,竟然真的研究出了人家腌制鸡叉骨的秘方,现在,他就要用这个鸡叉骨的秘方在大唐开一家自己的油炸鸡叉骨店,唐朝的烹饪水平很低,严重缺少美食,李浩坚信,自己的鸡叉骨生意一定会很火爆的。
想要叉骨,准备工作还是很多的,养鸡只是其中一步,还有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准备调料,以现在的条件,他的调料还是缺了几样,好在重要的调味料他都有,于是他在后院中开辟出好几处菜地,专门种植自己带来的调味食材。
第一批小鸡崽成功地孵出来了,全村人都惊呆了,终于意识到李浩不是猴子请来的逗比,人真的能孵出小鸡,一时间,李浩又成了全村的热点人物。
这群小鸡,李浩让金氏细心照料,自己则每天去田里查看自己的玉米地,他怕那些佃农偷懒,随便糊弄自己的玉米地,到时候胡乱交差,然而他发现自己的担心有点多余,唐朝的百姓还是很朴实很有节操的,对他的玉米地照顾的很好。
他所带的这些农作物在经过时空隧道的时候似乎都经过了或多或少的变异,这玉米也是变异过的,这些玉米成熟周期非常短,只需要60天便可成熟,而正常的玉米成熟周期一般在100天到130天之间,而且他的这个玉米耐寒耐热,耐旱耐涝,基本除了腊九隆冬,其他季节都能种植,生命力旺盛得堪比野草,不仅如此,看书这玉米的产量也高,他在南陀山试种过,一亩地能产1000千克玉米粒,也就是前世的2000斤(唐朝一斤等于16两),要知道,就算在前世,有化肥和农药的前提下,玉米的最高产量也就1500斤而已,可见这个基因突变的玉米突变的比较厉害。
不过他这个玉米也有不足之处,那就是不好吃,味道有点苦,而且磨出来的面粉很粗,基本跟谷糠差不多,难以当成口粮来食用,喂猪喂鸡倒是不错,营养方面应该没有什么折损,反正那些鸡吃了玉米糠之后都长得很快。
又过了五十天,李浩的那群小鸡长大了,开始生蛋了,地里的第一批玉米也收割了,十亩地,足足产了10吨玉米,把李浩家粮仓都堆了一小半,那些佃农都惊呆了,纷纷问李浩这是什么农作物,居然有如此高的产量,而且成熟得这么快,李浩告诉他们,这是专门喂鸡用的谷物,人不能吃的,那些佃农一听说是喂牲口的东西,颇觉失望,顿时没了兴趣。
李浩现在整天算着钱过日子,好烦恼,钱不多了呢,万一等自己一大群鸡养起来了,却悲哀地发现资金链断了,那后果他简直不敢想,这个时候,他忽然又想撤去杜洪的管家职位了,都是这货害的。
又过了一个月,养鸡场建起来了,里面已经有了两百多只小鸡,而他的全部现金资产只剩40贯了。
自己心中盘算的计划居然因为缺钱即将面临难产,这真是太尴尬了,李浩坐不住了,他决定出去寻找商机,看看有什么办法能尽快挣到钱,起码要让自己先渡过这个难关再说。
正文 一十八章:坐地起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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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做就做,第二天一大早,李浩就骑着驴蛋去了蓝田县城,蓝田县隶属长安辖区,虽说只是个县城,但因为离长安这座国际大都市很近,所以也十分繁华,比一些偏远的州城还要牛上几分。
李浩在城里四处闲逛,同时寻找商机,然而让他失望的是这里的商贸大多都不适合自己,要么利润太小,要么就是投资太大。
辛辛苦苦转了大半天,腿都走得抽筋了,一点收获都没有,李浩很丧气,满腔的苦楚只能对着驴蛋诉说:“喂,蠢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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