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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傀儡皇帝(将臣)-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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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蠢货!〃洪庆心中暗道。
“距离大兴城还有二十里!”
一个巨大的招牌出现在路边。
“还有二十里!”洪庆心中默念。
扭头一望,能够跟得上自己的步伐的士兵已经寥寥无几了,这个时候真正的差距已经体现出来了。
自己是最强的,洪庆心里得意。
真正的淘汰即将开始,所有人心里面都明白。
洪庆看到了每隔一段时间,路边就停靠这一辆四轮马车,在马车上敞开的窗口上,洪庆看到一个个头发花白的郎中坐在上面。
为了迎合代王殿下的选拔,这段砖路已经被封了,普通的车辆是不可能出现在这里。
这些郎中之所以存在,那就是为了救治那些跑虚脱的士兵。
〃啪〃
一个一直紧跟洪庆深后的士兵轰然倒地,挣扎了几回,再也无力爬起来。
四轮马车立即上前,下来几个士兵,收起士兵的令牌,将士兵抱上车来,郎中立即上前进行救治。
被收走令牌,就意味着这个士兵已经被淘汰了,洪庆没有在意那些淘汰的士兵,继续前进。
有一个路标提示牌出现在洪庆的视野内。
还有十里路。
这个时候,时间才过去半个时辰,洪庆依然是跑在第一位。
然而洪庆并没有欣喜,随着自己身后的士兵一个个被淘汰,现在只有两个人跟在自己的身后。
而且这两个人他都认识,三人的距离相差不过五十步。
〃梁吉、韩成〃
洪庆喘着气,回头看了一眼,咬牙心中暗道。
洪庆、梁吉、韩成,三人被公认为是大兴十六卫中的兵王。
能够被士兵们尊称为兵王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必须每项的技艺都要让所有人心服口服,更重要是要有自己的独门绝技。
洪庆力大无穷,战刀重达百斤,无人能敌。
梁吉神箭无双,例不虚发。
韩成智勇双全,百战百胜。
三人之中,只有洪庆混得最好,一直被宋老生重用,官升到校尉。
梁吉家境不错,同样也是折冲校尉,可惜前一段时间卷入了青楼案,受到了牵连,直接的从校尉降到小兵。
韩成最为凄惨,之前得罪了权贵,直接的被发放看守城门去了。
〃早该知道这两个家伙,一定不会放弃这个翻身的机会。〃洪庆心中想到。
三人一直被众士兵放在一起比较,却一直没有真正的交过手。
这一次终于可以一决高下了。
洪庆只觉的心中火热,自己一直有所保留,没有加快速度。
还有十里,是时候让这两个家伙见识到和自己的差距了。
在热血的刺激下,洪庆不由得加快了步伐。
十里地。
五里。
还有最后一里地了。
雾状的哈气喷出,很快就消失在空气中。
洪庆开始觉得呼吸有些困难了,他的体力已经达到了极限,全靠一股意志力在支撑。
洪庆从来没有想到小小的跑步竟然是决定自己命运的契机。更没有想到跑完三十里地竟然如此困难。
体能的下降,让洪庆的速度开始放缓。
慢慢的,洪庆、梁吉、韩成三人的开始并行奔跑。
这个状况没有持续多久,韩成率先加速越过二人,随后梁吉也超过了洪庆。
在这个时候,所有人的体力都已经耗得差不多了,这个时候的排名基本上已经是定局。
一个巨大的城池出现在三人的眼前。
大兴已经快到了。
东城门上。
一个巨大的漏斗在不停的运作。
细沙摩擦的声音轻柔细腻,悦耳动听。
“还剩下半个小时。”
眼前的漏斗剩下一半,杨侑心中默念。
每个人第一次跑步都无法持久,杨侑将时间放得比较宽松,一个时辰跑完三十里路程在后世看来已经是一个比较可耻的速度了。
但是在这个时代,一日行军速度不过是四十里。一个时辰完成三十里已经是一个奇迹了。
在杨侑的身后,屈突通和阴世师站在两边,董越和史万宝在一旁守卫。
当杨侑宣布第一项考验是跑完一个时辰跑完三十里的时候,二人都惊呆了。
那也太疯狂了吧!
一个时辰三十里,如果按照一天行军五个时辰,那就是一百五十里。
如果再紧赶慢赶,再加上夜间行军,一日一夜行军二百里也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日行二百里!
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速度。
就是古往今来那些传说着的强兵,也没有这么疯狂的速度。
“真是胡闹!”
屈突通心中想到,这一万五千人都是卫府最精锐的士兵,但是也不是这么个搞法呀!
你以为每个人都是马呀!能够日行百里。
到时候一个也没有合格的,那就闹了天大的笑话了。
阴世师也是满脸的焦急,他也不相信能够有这么多的士兵可以达标。
四人之中,只有史万宝和董越满脸轻松。
平时在训练东宫侍卫的时候,跑步这一项早已被代王殿下强制加上去了,如果东宫侍卫一个时辰还达不到四十里。那就是要被淘汰了。
跑步,最重要的是意志力很和身体的协调。
如果掌握了窍门,半个时辰跑完三十里也是可以完成的。
至少,史万宝就可以达到。
第七十七章虎贲
狡猾如狐的孙华就是败在史万宝的千里追杀之下。
如果正面对抗,史万宝要击杀孙华要费很大的力气,说不定还会死在孙华的拼死反击上。
史万宝就是凭借自己绝伦的速度,故意惊扰孙华,惊慌失措的孙华一直在亡命的逃跑,
当孙华最终察觉到史万宝的意图,想要奋起反击,却已经耗尽了体力,失去了抵抗的资本。
最终被史万宝一剑枭首。
这是史万宝最得意的经典一战。
千里追杀,重点就在千里上。
史万宝心中得意,突然耳中一动,有声音传来。
史万宝嘴角翻出微笑,虽然知道肯定有人能够达标,但是这么早赶来还是出乎了他的意料。
扭头看了董越一眼,发现董越正在侧耳倾听,显然也听到了响动。
而阴世师和屈突通却没有一点动静,显然没有发现异常。
董越扭头和史万宝对视一眼,会心一笑。
很快。
一个身影出现在东方,正在快速的向大兴城跑来。
史万宝目光如电,瞬间认出了来人,那正是击杀孙华后,进城的时候遇见了城门卫兵,韩成。
“果然不错!”史万宝欣慰的心中道。
啪啪!
砰砰!
脚步击打地面的声音和心跳的声音重合。
韩成身体不断运动,心灵一片空明。
回忆起自己的一生,不禁思绪连连。
作为被公认的兵王,不仅仅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韩成有着自己的独特的骄傲。
一腔热血的他却不幸的遭受小人嫉妒陷害,屡遭打击,空有一身武艺,竟然去守城门。
空有报国之志,竟然没有人赏识。
本以为自己的一生就这样了,没有想到机会终于来了。
代王殿下选拔各军中最强的士兵,组建新得剿匪部队。
城门卫也属于大兴军队的一员,哪怕自己的上司在这么看不惯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实力。
况且他也不敢违背军部的命令,不得不将自己选出来
想到自己的上司捏着鼻子将自己的名字加入名单上的时候,韩成心中就一片畅快。
现在终于是自己展现实力的时候了,再也没有人能够阻挡自己的道路。
看着前方的东城门,韩成此刻自觉地热血沸腾,
心思如波涛一样汹涌澎湃。
随着韩成越过城门,随后梁吉、洪庆先后到达。
“咦!”
屈突通惊叫出声,眼睛直直的盯着跑来的第四个人。
屈突通的表现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纷纷看向跑来的第四个人。
来人身穿普通的士兵服装,身材魁梧,年纪在三十五岁左右。
除了年级大了点,没有什么呀!这可普通的士兵没有什么区别呀!
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因为所有的士兵大都在二十岁——三十岁之间,突然出现一个三十五岁的士兵,怎能不让人惊奇。
阴世师眼神一凝,认出了来人。
“这是虎贲朗将霍世举。”阴世师向杨侑耳语道。
虎贲朗将可不是一个普通的职位,那可是一个卫府的最高长官。
霍世举参见选拔的目的很简单,那就是为了这五千兵马的指挥权。
屈突通脸色阴沉,对于剿匪部队的指挥权,屈突通有着自己想法,他想推荐自己的部下桑显和。
原本依靠自己的举荐,桑显和成功的几率很大,但是现在霍世举突然冒出了出来,而且亲自参加了选拔,还以第四名的成绩出线。
很显然桑显和已经没有机会了。
“这是一个很有想法的人,”杨侑微微一笑,对于这样的人,杨侑并不讨厌,而且霍世举用行动展现了自己的实力。
随着霍世举的到达,后续的人马也陆陆续续的到来。
十个。
一百。
一千。
随着沙子的慢慢减少,越来越多的士兵来到了东城门。
当最后一粒沙子滑落,一个时辰的时间已经到了。
大兴城门轰然落下。
“代王殿下!合格的士兵一共四千一百一十五人。”
王喜从城门跑步上来。
四千一百一十五人,这个数字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杨侑微微失望,人数竟然没有凑齐。
阴世师和屈突通则是满脸震惊。
“恭喜代王殿下!有此强兵,关中匪患无忧也!”屈突通道。
这一瞬间,屈突通突然意识到,这四千多兵是多么的宝贵。
如此的强兵,只要稍加训练就可以成就强军。
如此快的行军速度,可以在最短的时间,使用最少的粮草,在最短的时间内消灭敌人。
这简直是专门为剿匪所准备的部队,当之无愧的剿匪部队。
屈突通心思急转,如果让自己率领这支部队,绝对可以在短时间内平定关中地区所有的盗匪,甚至在他的脑海之中,已经有了五套消灭盗匪的计划。
“屈将军过奖了,现在说这些还言之过早了,这些士兵距离成军还有很长的距离。”杨侑心中得意,嘴上却谦虚道。
让这些历史上的牛人震惊,是他最为得意的事情。
“再等一刻钟,一刻钟内能够到达的士兵,列为候补。”
杨侑对着王喜吩咐道。
“是,代王殿下!”
王喜应声道,跑步下去继续接受士兵。
又等一刻钟左右,终于近千名士兵挣扎着来到了城门前。
这些士兵虽然在体能上略微差了些,但是杨侑看中的是他们的坚强的意志,永不放弃的精神。
至于那些看到没有希望到达终点而放弃的士兵,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无不懊悔万分。
至此,总人数已经凑够了五千人。
众人拥簇杨侑来到了城墙的另一边。
城门内四千一百一十五名士兵稍作休息之后,已经整整齐齐的站在了城墙下。
望着城墙下整整齐齐的士兵,虽然这些人仅仅是站在那里,一股气势缓缓凝聚。
每个人都心生骄傲,因为成功的通过了代王殿下考验。
仅仅站在那里,一股无敌的气势扶摇而上,见着无不心惊。
这就是天下最强军队。”
所有人心中自语。
这个由关中骁果精锐中选拔出来最精锐的部队,一旦出击,必定震惊世人。
“史万宝,接下来就看你的了!”杨侑当着阴世师和屈突通的面直言道。
“卑职定拼死效力!一定不会让代王殿下失望。”
史万宝激动的满脸通红,虽然史万宝作为东宫教头已经是大兴官员之间公开的秘密了。
但是这一次代王殿下亲自在所有人的面前任命自己,这就代表着自己已经得到了代王殿下的认同,正式踏入这个圈子。
激动之下,史万宝对着杨侑再行一礼,纵身一跃,直接从城墙上面跳了下去。
第七十八章女工
对代王殿下任命史万宝,阴世师和屈突通并没有感到意外,史万宝为什么能够进入代王殿下的法眼,二人知道的一清二楚。
史万宝所依仗的不过是他那一身傲人的武艺,本身并没有多少根基。
二人更多的是感慨史万宝的运气,竟然能够一步登天,直接进入东宫之中。
普通的将领无不是一刀一枪的打拼出来的。而史万宝竟然直接得到了代王殿下的重视,任命为东宫教头。
这样的好运气,暗地里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嫉妒恨。
不过史万宝并没有辜负代王殿下的美意,不但将自己的独门武艺倾囊相授,更是细心教导。
东宫侍卫的实力大涨,就是最好的例子。
脚尖在城墙上轻轻一点,史万宝稍微借力,飘然落地,姿态潇洒自如。
“好武艺!”
史万宝展露这一手绝技,赢到了所有人心中喝彩。
落地之后,史万宝一挥手,四十名东宫侍卫出列,每一个侍卫各领百名士兵依次离去。
看着眼前跑过的一个个彪悍的士兵,史万宝心中暗惊,这些人都是万中无一的习武之人。
能够从十六卫中选拔出来的士兵平时在军营里面都是佼佼者,况且这四千多士兵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大兴城,更有着坚强的意志。
强悍的体魄,坚强的意志,加上自己顶尖的杀人技艺,再配上最坚固的盔甲,最锋利的冰刃。
“特种部队!”
史万宝想起代王殿下交代给自己的任务,口中喃喃自语。
此刻他终于意识到特种部队四个字是多么的妖孽,是多么的逆天。
只要这些士兵训练完毕,形成军队,就会爆出举世震惊的力量。
原以为东宫之中的百名训练完毕的侍卫。已经足够让代王殿下满意了。
谁曾想到,这百名侍卫竟然仅仅是一个种子,用来训练这四千名士兵的种子。
单个东宫侍卫的武力史万宝可是见识过的,五个士兵联手就足以压制自己了。
四千特种士兵组成军队,强大的战斗力,无敌的气势,足以碾压任何万人以下的部队,更何况几个小小的土匪山寨。
“关中盗匪,即日可灭!”
史万宝不禁为关中群盗默哀。
但是又一想,这样的强兵能够在自己的手中出现,史万宝不禁双手颤抖,激动不已。
同时心中暗自凌然,代王殿下的小脑袋里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奇思妙想,而且还难以想象这些奇思妙想有多大的威力。
史万宝非常清醒,知道自己的地位,作为刚入官场的新丁,紧紧抱紧代王殿下的大腿才是王道。
在训练士兵的过程上,史万宝更是倾囊相授,而且从来不提什么师恩。
因为他和士兵都知道,他是靠贡献自己的武艺,换来的权势和地位。
眼前的士兵已经离去,还剩下最后一百一十五名士兵,史万宝上前领着跑步离去。
………………
…………
特种兵训练成军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杨侑安排妥当以后,随即投入了另一项工作之中——棉花。
从西域运来的棉花已经到达了大兴城。
赈灾司对于棉花无限制收购的命令,让所有和西域有往来的商人欣喜若狂,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
大量的商人蜂拥至西域,开始大量收购棉花。
棉花在西域到处可见,价格低廉,西域的价格每斤不过是两文钱,只需要很少的金钱就能够收购很多。
大兴城中,赈灾司收购的价格高达二十文一斤。
十倍的利润足以让所有的商人赚的合不上嘴,而且棉花的价格是代王殿下指定收购,一路上根本没有盘剥,最大头的消耗就是一路上的车马消费。
饶是如此,除去工本费,也至少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
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量的棉花已经运到了大兴城。
赈灾司再次挂起招工的牌子。不过这次全部招的是女工。
女子无才便是德。
这是千古流传的古训。
然而对于一直逃荒的女子来说,这句话没有一点作用。
如果流亡的女子不努力工作,那她的下场可不会太好。
陈氏一直都要强的女子,丈夫早逝之后,陈氏辛辛苦苦的拉扯两个年幼的儿子。
三人相依为命,家里实在是过不下去了,就一路逃荒来到了大兴城。
代王殿下赈灾之后,陈氏母子三人得到了简单的安置,得以活命。
陈氏却不满足于此,她开始拼命的工作,修桥、做饭、铺砖路,甚至开荒田地都抢着干,哪怕工钱比男子要低得多。
赈灾司招收女工的时候,陈氏第一时间就报了名。
陈氏第一时间摸到棉花,她就知道自己的机会终于来了。
此刻的陈氏正在聚精会神的将手中的棉花送到面前的木架子上,轻轻一摇,面前的纺花机器发出嗡嗡的声音。
这是工部最新研制出来的纺花机器,陈氏仅仅用了一天时间就熟练掌握了。
随着纺花机器的转动,大大团团的棉花被拉扯成为细长的棉线,卷成一个个棉锭。
从早上一直工作到下午,中午胡乱吃了几口饭,又开始工作。
放工的时候,陈氏的身后已经摆满了密密麻麻的棉锭。
不用说,这一次又是她的最多。那也意味着她领的工钱也最多。
简单的结算今天的工钱,
临走的时候,陈氏照例抵押两天的工钱,又扛起了一麻袋棉花回家。
这时她夜里的工作,今夜她必须将这些棉花的棉籽剥出来,明天纺花就靠这些了。
“娘!”
两个儿子看到陈氏的回来,欣喜的围了上去。
陈氏看着两个活奔乱跳的儿子,露出微笑。从口袋里摸出两个麦芽糖,一人一个,塞在儿子的嘴里。
三人回到自己狭窄的家中。两个儿子很自觉的将上前帮忙剥棉籽,一边向母亲汇报一天的事情。
母子三人其乐融融。
夜已深。
两个儿子已经沉沉的睡去,陈氏将棉花塞在双层的被单里面,做成简易的棉被,盖在两个儿子的身上。
她则继续借着月光将剩下的棉籽剥完。
这样一天的收入已经可以比肩一个陈年男子的收入,这样的日子和以前相比,简直如天堂一般。
甚至她还想着,过一段时间攒够了钱财,就把两个孩子送到学堂去识字,这样白天去识字,晚上也可以帮自己干活。
陈氏陷入对未来期望的美梦之中,然而她并没有忘记,赐予她这样生活的人是代王殿下。
第七十九章棉布
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
大兴宫,尚织坊。
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宫女坐在织布机面前,熟练的将手中的棉线连接。
棉线被拉扯的整整齐齐,宫女手法上下翻飞,一举一动都有一种韵律之美。
显然这个宫女已经浸淫此道多年,纺织早已经融入她的灵魂。
在宫女高超的技艺下,不一会,二尺宽的棉布就已经织好。
“代王殿下请看!”
平弘归托起洁白的棉布神情迷离道。
薄薄的一层布再,在他的手上如同珍宝一样珍贵。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布可是能够当作货币来使用的。
隋朝的布大致分为几种,第一种是丝绸,最为昂贵,只有达官贵人才能穿得起。
第二种就是绢,富裕的人家多穿这个。
最后一种就是麻衣。清苦人家只能穿得起这个。
然而在尚织坊中,自己竟然有幸见到第四种可能大规模生产的布,平弘归不由得颤抖起来。
这可是了不起的发现。如果已经推行,那可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功绩。
“代王殿下真是天纵之才,棉布一出,造福万千百姓。”平弘归激动道。
杨侑摆摆手,道:“现在说这些还很早,我们大隋朝不产棉花,必须要从西域进口。光是原料就是问题。”
“代王殿下所言甚是,据前往商人传来的信息,是西域商人大肆的收购棉花已经引起西域诸国的注意,虽然西域诸国不明白殿下购买棉花的用途,但是据商人回馈,产棉最多的高昌国已经开始对收棉花的商人征收重税。”杜如晦上前道。
杜如晦一直全程掌控棉花的收购,对于棉花的情况最为了解。
如今棉花的用途已经展现在她的面前,可以织布,可以保暖,而且价格便宜。
国之重器,这样称呼棉花一点也不为过。
“高昌!”杨侑冷哼一声,这是一个从来都不老实的国家。
“真是不知死活,一个西域小国竟然敢挑衅上国的尊严。”平弘归怒声道。
“好了,现在皇爷爷远在江都,对西域诸国的震慑力已经大不如以前了!”杨侑阻止了平弘归的口诛笔伐。
“代王殿下,棉花既然重要,那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不能让别人拿捏脖子。”杜如晦眼光犀利,一眼就看出利害关系。
“杜如晦,立即将所有剥落下来的棉籽收集起来,作为种子保存下来,准备来年大规模种植棉花。”
“是,代王殿下!”杜如晦应道。
平弘归迟疑道:“启禀代王殿下,据微臣了解,棉花在西域诸国生长良好,恐怕在关中地区不宜生长呀!”
杨侑点了点头,显然平弘归还是做了不少的功课,对于有想法的臣子,杨侑向来是很欣赏的。
“王喜,传令给司农大人,命令司农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在关中地区大量种植棉花方法。”
杨侑想了想道,既然后世整个中原地区遍地都可以种植棉花,那现在也是可以的。
杨侑想了想道:“秘密派人前往西域诸国,探查他们种植棉花的方法。”
相信双管齐下,明年关中地区遍地都是棉花。
“是!”王喜快速记录下来。
杨侑轻轻的摩擦手中的棉布,大量廉价的棉布出现,棉衣棉袄的大量出现。
只要努力工作,绝对能够买得起棉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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