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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荆洚)-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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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荆洚晓
同历国难、同行军伍、同为囚友、同受膻腥之苦——如此君臣谁可离间?忠勇丁一长在帝心;厄难处,英雄只手擎天,重启帝国篇章;
征平南北、纵横四海、降税除役、解生民之倒悬——千古良相万姓传诵!腹黑丁一汗青重墨。得志时,大明日月旗扬,汉人热血烧燃!
第一章割袍(一)
夏蝉的叫声几乎绝了迹,渐渐有了秋天的味道,走到巷口的丁一,站在那颗散满白花小花的银杏树旁边,深深吸了口气,只觉格外的清爽。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衣衫,又放眼四顾左右前后的房子,自家更是禁不住点起头来:这街巷也罢,这院子也好,乃至身上衣着,看来这个身躯在这大明朝,还是混得极不错的。
却又是如何弄到活不下去,非得自挂东南枝的地步呢?
紧了紧肩上的披风,丁一并不冷,只是用这缀着毛领的披风,来掩遮自己颔下——从喉结上方,蔓延到脖子两侧的暗紫色——极为丑陋的勒痕。按照丁一从特种部队退役,再于一线刑警工作五年积累的经验,很轻易就判断出这具躯壳的前主人属于自杀身亡,并且因为自杀得太不专业,挂了很长时间才彻底窒息。
话说,却是多亏了这具身体的前主人无能到连自挂都不会,才使得身体的颈部骨骼和气管都没有被腰带勒断,方自便宜了丁一这个穿越者。
的确,丁一是穿越者。按照前世的流行术语来讲,他这种情况属于灵魂穿越,或者夺舍重生。前世他从特种部队转业去了刑警队。结果还没等混出什么名堂,就因为一场莫名其妙的事故穿越了。来到了这个陌生的朝代,成了一名有房有车、家境殷实、前程远大的读书人。
而这具身躯的前主人,是一个同样名叫丁一的秀才,死的时候甚为决绝。此刻整个大脑空得如同被格式化后的硬盘,非但作为系统的灵魂被抹除了,甚至连记忆也被格式化得支离破碎。
能给丁一这个继承者非常清晰地遗留下来的,只有三样东西,估计也是前主人到死都忘不了的三样东西:祖宅、秀才功名、佳人。
老宅,就是眼前巷子里三处院落里头最中间的那座,青砖院墙,黑漆大门,每扇大门上还有一个明晃晃的红铜拍环,院后还有花园,栽了一小片竹林。就凭这几样东西和这座宅院于城中所处的地段,就足以让丁一判断出,自己身体的原主人,即便不是豪绅,也算得上豪绅二代。
须知这可是城中心的豪宅,距离孔庙只有三百步不到。
搁在丁一的前世,不吃不喝攒上五十年,也只够在同样地段买个厕所——还得按揭。
唯一就是这名字,让他从夺舍之后,就不断在心里吐槽的:前世自己是孤儿院长大的,起个名叫丁一,说得过去吧?这又是秀才,家景又这么好,至于起个名叫丁一吗?还读书人呢,真tmd有辱斯文好不好?
但看着不远那宅院,真真切切的“居有竹”啊!他总算暂时停止了吐槽:如此豪宅,也算不枉自己穿越一场啊!
缓缓活动了一下手脚关节,丁一继续迈步向这个时代的家靠近。
但就算这身躯羸弱,只能发挥出前世十分之一的身手,想来也应该能解决秀才的麻烦。
他在心里揣摩着,到底谁逼着这秀才活不下呢?兴许是专门欺负书呆子的地痞流氓?看着这身体的前任,只会读书,家里有钱又没长辈撑门面,于是便来豪取强夺……
忽然间,耳畔传来一阵叫嚣声,巷子的另外一端,也就是靠近孔庙的方向,有一群人提着袍裾快步赶来。丁一挤了挤脸上的肌肉,迅速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虽说这秀才的大脑给格式化的很彻底,但对面那些人的装束他却认得。跟自己穿得差不多,肯定也是群读书人。想必都是同窗好友,听说自己被人欺负,结伴过来帮忙了!
他的心便热了起来,虽然这个年代有许多不足,连电灯也没有,但至少不是扶起老太太会被诬陷的时代;至少读书人手无缚鸡之力,听到同窗有难,他们等同身受,还有风骨,还有一身的正气。
可是丁一刚开口,就发现事情有点不太对劲儿了:“诸位……”
还没等他说完,一口浓痰便呸在他跟前,当头那个额角青筋迸现的书生,如是杀父夺妻之仇一般,恶狠狠地说道:“呸!丁如晋,想不过你丧心病狂、为虎作伥!自此汉贼不两立,刘某今日,特来与尔割袍断交!”说着一角袍裾便扔在丁一跟前,然后便在众人喝彩声中,如得胜还朝的大将军一般,昂首挺胸而去。
丁一感觉这位用前世的话来讲,真是“何弃疗啊?”谁知道第二个人上来,一口痰就当着丁一脸上吐了过来,怒骂道:“斯文败类!道德沦亡!可耻!可恶!可杀!”
丁一前世的身手不在了,但意识和反应还是有的,从容侧开身体,堪堪避过那口痰,却又见一角袍裾扔在跟前,“衣冠禽兽,曹某羞于你这厮为伍!”
紧接下来,“衣冠禽兽!”、“自甘堕落、不可救药!”之类的,还算好些;到了后面,那些士子似乎词穷了,又不愿和前面的人说的一样,于是,“走狗败类、行尸走肉!”也出来了,到后面“冢中枯骨、插标卖首”已算是知识面丰富,甚至于还有人骂道,“丁如晋你、你这倚门卖笑之徒!”竟也赢得一片喝采。
这话骂得实在过于恶毒,丁一大脑某个角落里前任主人的记忆碎片,或者说,没被格式化干净的地方立刻起了反应。
由内而发的厌恶,使得丁一两眼一瞪,迫视对方面孔。
眼睛是秀才公的,但灵魂却是经历过血火的丁一所有。
一众书生们几曾见过如此直迫肺腑、隐含杀意的眼神?叫骂声顿时小了下去。但偏生又不甘心被某个无耻之徒吓倒,于是跺了跺脚,放声喝道:“汝休得自恃找着了靠山,就妄想为所欲为。我辈读的是圣贤书,胸中自有浩然气!舍生取义,也足以青史留名!”
“对,我辈却有一身傲骨!”才情好的,竟还指着丁一后院露出那簇竹,口詠了几句,满口尽是“依依似君子”、“尘冠挂一枝”之类的,使人听了不太懂的话。
众士子骂完,纷纷提着缺了一角的袍裾施施然而去。丁一被骂得满头迷雾,忍不住追了几步,开口问道:“诸位!到底丁某做了什么人憎鬼厌的事?惹得诸兄如此激愤?”
那些行到街尾的士子回过头了,有人脸上全都露出不屑至极的冷笑,有人冷哼了一声,但都决绝而去了,总之二十来人,竟无一人回答他的问题。
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丁一苦笑起来,这叫什么事?他摇了摇头,看着一地的袍裾,禁不住捡起一角来看,却见断口十分整齐,可是方才明明没有人拿出剪刀还是刀子来割袍的,看来却是在家里割好了,便捏在手中到此而来。
这是一场编排好的剧目么?
丁一决定不去管他们了,绝交就绝交好了,反正绝交了,自己夺舍的事正好不用担心露馅,也是好事。现在有宽敞院子,又有功名在身,先回家看看,把到手的东西拿稳再说。
谁知方才走入院子里,就听着院子里有人在大声咆哮,:“你们混蛋!少爷是这样子的人吗?再说二狗子,当年你在城根下冻僵了,要不是老爷,你都被拖去埋乱坟岗里了;许锤子你一家老少借印子钱,人拐子都上门要把你家大丫领去倚红院了,谁给了你们活路……”
“忠叔,俺、俺不是人!”被叫做二狗子的年青仆役蹲在院子里那颗龙眼树下,抱头哭了起来,“可他娘的,村里捎信来,说俺不回去,他们就连祖坟也要给扒了……”
“是啊,忠叔,小的也是被逼得没办法啊。俺们知道,少爷肯定不是外边传的那种、那种人。可、可家里头,还有左邻右舍,都、都不知道啊!”
“忠叔、忠叔,您老就行行好,放我们走吧!欠了丁家的,小的日后一定会想办法报答!”
。。。。。。。。。
丁一站在门口听了半晌,却也能弄明白事情的大体走向。原来家里头雇佣的仆役们都不干了,宁愿不拿工钱,也要另寻他处谋生。看样子还是属于被自己这个主人的名声所累,逼得没办法,才出此下策。个个都哭得满脸是泪,让人不忍继续再听。
“算了,忠叔。”丁一推开门,走到管家模样的老人面前,长叹了一声,对老管家吩咐道,“忠叔,行了,不用说了,强扭的瓜不甜,让他们走吧,把这个月的工钱,都结算清楚吧。”然后丁一对那些要辞工的下人说道,“拿了工钱,好好过日子。”
丁一前世里,职场辞工,除非闹得很僵还是涉及商业秘密,否则人事部门总会说几句好听的,大家好合好散。丁一退役后当刑警,五花八门的人接触多了,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走路,不至于就手足无措。
但那些下人,听着却流下泪来,主家有难,自己就做猢狲散,在这个年代,这些下层民众还是很纯朴的,心里感觉到愧疚。想不到丁一不单把整个月工钱结给他们,还好言叮嘱他们得过好日子,人心都是肉长的,不由得他们不感动啊。
要做就做得漂亮,丁一上辈子在都市里,物价高涨,那份工资又要凑着交首期,生活极窘迫,这辈子可不愿意再让人觉得自己寒酸。
第二章割袍(二)
丁一犹豫了一下,按着武侠小说中学来的知识,却又补了一句:“算了,一场主仆,一家口,给发十两银子的遣散费,免得他们找不到下家,生计没了着落。”
“这。。。。。。”管家忠叔愣了愣,脸上明显露出了犹豫。
没等他把劝谏的话说出口,底下人已经“噗通!”、“噗通!”跪了满地,低下头就朝青石板上磕,血水混着泪水从脸上一起往下流,“少爷,您的大恩大德,小的,小的这辈子报答不完,下辈子即使做牛做马。。。。。”
“行了,好生过活吧,唉,可不许还没找着新东家,就把钱吃喝光了,弄得要卖儿当女,那我可就找你们说话了。”那些下人不迭地抹泪点头。
丁一说罢,便对老管家说道,“忠叔,给他们结完了帐,您到我书房里来一趟。”谁也不是全知全能,让居里夫人去跟同时期的华夏乡村老太太比手织毛线衣,保准小脚老太太甩这那大科学家三条街。毕竟不是经济学家也不是历史学家,丁一感觉也就一家口给个十两银子而已,加起来也就三五十两,都不够郭靖大侠给黄蓉点一盘子菜,至于这样么?
带着几分终于豪气了一把的自得,他转身往书房里走。毕竟那些士子带给丁一的冲击,还是极为强烈的,他便准备在书房里翻翻,看看能不能找到更多与这身躯死因有关的遗物,看看这秀才公是怎么弄到自挂、那伙士子又是为什么来上演这一出活剧。
匆匆翻看之间,门“吱”一声,被人从外边推开。
硕大的铜盆先进了门,而后却见扶在盆缘的雪白小手,虽因劳作显得有些粗糙,却另有一种健康的活力,接着方才看见那张瓷人儿般的小脸,十三、四岁的模样,颇是清秀。只是这盆水对她来说实在太过沉重,为了不洒出来,她紧张地抿着唇,小心地挪动着脚步,让人看见只觉极为可爱。
她入了门刚刚侧过身来,却看着丁一用惊诧的眼光瞅向自己,那本就雪白的小脸,顿时吓得几无血色,手上一抖,满盆的洗脸水全泼在了地上。还没等丁一开口,她便“噗通”往地水渍里一跪,从袖里摸出一把剪刀,竟顶住了她自己的喉咙。
“少爷,别赶玉儿走、求求你别赶如玉走!玉儿不要银子……玉儿从小便是少爷的贴身丫鬟,从老爷把奴从人拐子手上救回来,玉儿就没打算离开过。若是少爷一定要赶走玉儿,奴也不知该去哪里,那就。。。。。。”
说着话,就把剪刀往雪白的颈上按落。
“住手!”丁一的声音响起之时,手掌已切在这小玉儿的腕关节上。虽说这身躯羸弱,但丁一的意识还在,何至于让一个未成年少女在自己眼前捅断了喉咙?
“啊!”这是那小萝莉的失声惊叫,那把剪刀脱手飞出,扎在窗棱上。
小萝莉被丁一单臂扯进了怀里,夹在腋下无法动弹,又惊又羞,脸红得几乎滴出血来。
看着这怀中,前世应在初中班级里念书的清纯面孔,丁一实在不忍继续吓唬她。
轻轻将胳膊松开些,丁一皱着眉头问道:“你便是如玉?是我的贴身丫鬟?谁说要赶你走?我何时提起,要赶你走的?”
“少爷!你怎么了,连玉儿也不记得了?玉儿的名字还是你从《诗经。白驹》里取的呢!少爷,刚才是下令散尽家财,也是乱命对不对?奴这便去说与忠叔知晓,让他。。。。。”自称叫如玉的小萝莉,显然并不清楚此丁一已非原来的少爷,她又是害羞,又是欢喜,说出的话令丁一非常难以理解。
像她这样无亲无故,在丁家长大,又从小被派来伺候少爷的,早就该被收房了。只是少爷心里头始终放不下,放不下那个。。。。。
正羞得浑身酸软间,忽然听到屋子外传来极为刻意的咳嗽:“嗯哼!”
如玉瞬间像受惊的喜鹊般,从丁一的手臂下窜了出去,随手抓起一块抹布,于地上水渍吸了吸,手慌脚乱地向铜盆里乱拧,嘴里的话也变成了:“少爷息怒,少爷息怒!奴这就收拾妥当,重新去给打水,侍候您洗脚……”
门口的咳嗽者听着这话,也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大声禀道:“少爷,老奴已将账目备好,需得您亲自过一过。”
丁一不知道忠叔为何而来,但这老管家怎么看也是忠仆,便开口道:“忠叔么?进来便是。”
管家忠叔捧着厚厚的账本走了进来,脸上的表情涩得能挤出水来:“少爷,赏钱按照您说的,已经命人去准备了。奈何家里一时筹集不出那么多银子,需要、需要拿些物件去,去到典当铺寄存几天。等秋天时收上田租来。。。。。。。”
“需要典当东西?”丁一的眉头不觉皱了起来,自己刚刚继承下来,看似光鲜无比的家,怎么会被三五十两银子弄得捉襟见肘?
看来三五十两银子,并不是他想象中那么低微。
“我方才许下的赏钱时,看着大人小孩加一起统共才十五、六个,横竖三四家人,每家口赏个十两,便需要典当东西了?”
忠叔没有说话,却先叹了口气,脸上的皱纹愈加的深刻了:“回少爷的话,总共四个家口,算下来就是四十两……近年的田租,每年也就能收上五十多两。。。。。。。,这回典当一些物件,应还是能凑够这些数吧。至于老爷过世之前,专门给您留下来求学用的银子,却是绝不能动的!”
“少爷刚才是被人气糊涂了,说的话不能算!”如玉突然从地上抬起头,插了一句话。
“那也行,老奴这就跟他们去说,把十两改为二两。二两银子,省着花也够他们嚼谷大半年了!”忠叔一脸的皱纹立时便舒展开了,放下账本,拔腿就要朝外走。
“等等!”丁一赶紧叫住了他,这事得弄清楚,谁也不神仙,犯错不可怕,怕的是不懂装懂糊弄过去,下回又出同样问题。所以丁一极诚恳地向忠叔问道:“每家口十两,很多么?忠叔,我最近心里头有事,脑子不太灵光。你跟我说说,十两银子约莫能买多少米?他们每月里的薪水,也就是每月的工钱,大体是多少?!”
“老奴方才便是想,少爷平素不管这些,想是被气急了,才发了狠话要臊臊他们的脸皮。谁料这帮没良心的家伙,居然敢顺着杆子往上爬!”忠叔先是痛心疾首地数落了外边的奴仆一番,然后才开始正式回答丁一的问题,“十两银子买多少米,不好说。这得看年景,米价向来不太确定,但往少了说,怎么也得五十石吧。”【注】
“什么?五十石!”丁一禁不住瞪大了眼睛,这也太过离奇!随便打赏一下,赏出了二百石?这可不是几袋米,足足几万斤啊!他望着老管家,不敢置信地问道,“忠叔、忠叔,这没算错吧?十两银子,能买这么多米?”
“十两银子,要是购置宅子的话,咱们左边的那座宅子,去年转手时,价格是纹银一百四十两,老奴被拉去做的中人,一直清楚的在心里头记得!”
饶是心理素质强健,丁一也有些发晕了,刚才院子里有十六个人四户,自己每家口赏了十两,就是赏出了四十两。等同于把祖宅连同里边的家具的四分之一赏了出去,说不定还得搭上几样字画古玩之类,才能凑足了数。
要死了,要死了!充大爷也没这么冲的!怪不得如玉说道是要散尽家财呢,当真是被金庸给害死了!
正后悔得想撞墙,却听门口有人叫道:“如晋兄,小弟彭樟来访!”
“彭樟?!”这个名字丁一隐约有一点儿印象,却非常模糊。不禁有些心中打鼓。在被格式化的破碎记忆里,这位彭樟彭敬先算是留下了点痕迹的那种至交好友。昨夜方才夺舍的丁一,不怕旧人来绝交,也不恐家仆奔离,但最怕遇着这原先的好友!
因为这类读书人,要是一会来两句诗文步韵答酬之类,那可不是当文抄公就能解决问题的——跟那小萝莉的名字一样,如玉,就她那瓷人儿一般的雪白肤色,取这个名儿倒也恰当,确是其人如玉。但什么从《诗经。白驹》里取,丁一怎么知道?包括这身躯的表字,如晋,天知道又是从什么典故取的……
可是人来到门口,丁一也只好硬着头皮迎了上去,挤出一脸笑容,作揖道:“贤弟……”还没说上话,一辆马车便从街头急驰而来,到了门前方自刚停定,却见车帘揭开,一张精致俏脸上挂尽泪迹,朱唇轻启:“丁郎……”
丁一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万幸老管家忠叔,不知道怎么跟那些仆人磋商的,大约是劝说他们给丁一忙完今天才走,这时带着一众仆人迎了出来,扶这女子下了马车,打赏了车夫,又自有人去打理草料喂那拉马的骡马。
“丁郎,妾身的父亲,不日便要来退婚了!”那女郎方才坐定,泪水便如断了线的珠串,不住滴将下来,“妾身生是丁家的人,死是丁家的鬼!如果万一事情不可收拾,妾身宁愿。。。。。。”
【注】:1958年出版的《中国货币史》p464:“正统年间……米价每石折钞一百贯……景泰三年……五百贯钞给银一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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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退婚(一)
丁一是很有些愕然的,只因来到这个世界,他压根就没有时间去了解、接受这个世界,一连串的事情接踵而来,压得他几乎透不过气来。一般人这么连接的打击之下,搞不好都心理有问题了——别说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的丁一,这具躯体的前任,秀才公丁一,不就顶不住,自挂了么?
不过,此时丁一却不是那个只知读书的秀才公,强悍的心理素质,还是在这关键的时刻,让他能够冷静下来,面对这残酷的现实。
眼前这位柳小娘子,却是秀才丁一未过门的妻子,指腹为婚的未婚妻,鼻梁笔挺肤白眼大,看怕祖上是有些色目人的基因。
旧友绝交、家仆辞工,丁一心中并没有什么纠结,但眼前这位美人,说道是要退婚,丁一作为一个男人,现代穿越回大明的男人,就难免有些不舍了。但他很清楚,美女没有性命重要,若是被这未婚妻发现他举止与平日完全对不上,那却是极大的麻烦,故之按着这年头的说话习惯,摇头说道:“看来学生父母双亡,家道中落,岳父大人想必是觉得今时不同往日,门户不登对,罢了,学生也只能祝小姐觅得佳婿,百年好合白头到老……”
谁知话一出口,这位柳小娘子,不顾边上彭樟还坐着,话未开口,两行清泪已然淌下:“哪是什么门户不对……乡里都说秀才公变得萎坏了,当了大太监的走狗……父亲大人也是被逼得没法子……妾身却是知道,丁郎你不是这样的人……丁郎,妾身生是你丁家的人,死是你丁家的鬼,这就先走一步,全了咱俩指腹为婚的情义!”
这位柳小娘子却不是空口白舌,转眼便从身上摸出一把剪刀来。
剪刀,又见剪刀。
丁一再也坐不下去,劈手将剪刀抢了下来。
绝交割袍用剪刀;如玉这小丫头以为要赶她走又亮剪刀;这没过门的妻子一来又亮剪刀,怎么一穿越到这年代,尽是许多的剪刀啊!
丁一这身躯对于力量的掌控并不太好,夺去剪刀之时用力过大,一下子把柳小娘子拉了个踉跄,但此时丁一也顾不了许多,下意识伸手托住纤腰以防她跌倒,好言对她相劝:“你听谁胡说来着?怎么可能会去给太监当走狗?那些阉狗,哥哥我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你放一百个心,决计是不会去做这般勾当的!”
被丁一扶住腰肢,边上还坐着士子打扮的彭樟,柳小娘子虽然马上就挣脱开,却也中羞红了脸,那声音比蚊蚋大不了多少:“丁郎此话当真?”
丁一接着话头,对她说道:“大丈夫一言竟出,驷马难追!你若不信,我对天发誓……”话没说完,柳小娘子的柔荑便掩到了丁一的嘴上。这年头对于发誓这种事,通常还是很在意的,柳小娘子可不敢让他顺便赌咒。
“丁郎莫要如此,妾身自然是信你的。”她低垂螓首,不敢将发热的俏面扬起,却掩不住发丝之间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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