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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荆洚)-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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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醒转学生再来陪东翁手谈一局可好?于八股时文,学生还有略有一点心得可以和东翁参详一二……”这便是聪明人,不单不要脸说自己是开玩笑,还点出自己身为举人的价值——丁一是个秀才,按他想总要再进考场的,有一个举人出身的给做辅导,那可就方便了许多。

说着陈逸便往门外行去,但他终于没能触及房门

因为胡山已无声无息在他身后掩上来,一刀便抹开了他的咽喉。

看着仍在地上抽搐的陈逸,丁一摇了摇头:“这不行,太差了,血溅得到处都是……我去睡觉了,千万不要叫醒我!”

四、五人躺着也不觉挤的黄花梨木大床,丁一前世恐怕十年工资不够买一只床脚——没有丝毫的夸张——刚才遣退了丫环,丁一甚至弯下身子去仔细查看,那木色金黄而温润,心材颜色较深呈黄褐色,密密麻麻的小鸡翅纹理……跟前世他被借调去拍卖会负责安保行动时,那些古董鉴定师说的一样,绝对是黄花梨木无疑,丁一记得当时拍卖会上,一个黄花梨木的算盘都要炒到二十万了,这床那硕大的床脚要是剖开怎么也能做好多个算盘吧?何况这是大物件,向来都是比小件贵的,十年工资连升迁加薪算起,一百万好不好?真的不太可能买得起一只床脚啊。

但躺在这侈华的大床上,丁一却根本睡不着。先前在容城事叠事时,整个人都绷得极紧时倒也就没去空想,这时松弛下来他就感觉到一种深深的茫然。

他并不是真的一个大明的秀才,对于历史的走向和未来丁一大致上是了解的,这种王振给予的荣华富贵也就只有几个月的时间,

该怎么办?

他问自己。

但没有答案。

在前世时他也看过许多穿越小说的,里面的主角都能左右逢源游刃有余,可到了自己这遭,却就悲从中来了。王振的世侄,听上去不错,要是早穿越十年丁一也就不怕了,至少有充足的时间给自己培养一点实力,但现在只有几个月,想这些真的都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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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种田(一)(求收藏求推荐!)

而且对于这个大明帝国,丁一根本就是空白,虽然他是一个历史爱好者,知道一些例如尊称人字、自称已名的习惯,但在这个年代混光靠这些远远不够,例如说这年头的律法是怎么样?强奸判几年?抢劫又判几年?过失杀人有什么罪?

至于还没接触到的士林,那真不敢想,就连他那寡嫂感觉都比丁一对诗文经典强一百倍!

丁一望着床顶的蚊帐,不由得一声长叹,其实,这些还真不是最重要。

最重要的是这个时代的政治派系是怎么样?他要如何在其中生存?他也不知道,除了知道阉党厂卫、勋贵武臣、清流文臣这样的概念,百户比千户小丁一知道,百户是几品?丁一问自己,拼命搜刮脑海里的记忆,但真的一无所知。

“入娘贼的!睡醒再想!”丁一对这时代的粗口,倒是很快就学会了。

凭着特种部队强悍的自我暗示,丁一很快进入了梦乡,只是这一切在他醒来之后,依旧是需要面对的残酷现状。

锦衣卫指挥同知的公事房里,已经第七次响起茶盏迸裂的脆响了。外面的力士、校尉无不寒颤,看来锦衣卫同知王山王大人今日并不太舒畅,通常这种没有声音只有茶盏迸裂的沉默,便是说明王山的心情差到了极点,当值的锦衣卫无不为里面汇报公务的同僚担忧,尽管许多人只是与那汇报公务者交情一般或是还有宿怨,但所谓兔死狐悲,今日是他,又怎知明日不是自己?

而跪在王山跟前的百户额头一条血淋淋的伤口,正是方才那茶盏掷在他头上碎裂之后的破片划出的,血正在不停地往下滴,但他却根本不敢抬手去抹,只是静静等待着上峰的训斥。

同知大人终于停下了脚了,百户的心便悬到了喉咙口,他默然在心里长叹,自己还以为这是个轻松活计,天知道为什么陈逸这经历会连接二十多天没有送出情报?而且丁宅里的奴仆都说陈管事和丁老爷去书房商谈之后就离开了,也没有跟任何一个人道别——也就是没有人看见他离开!

所谓死不见尸活不见人,不过于如此,所以这位百户是做好被撸成校尉的准备了,王山大人向来就不是手软心慈的上峰。出乎这百户意料的是,停了下来的王山并没有责怪他也没有发怒:“这是算准本官不敢把事情闹大啊。把所有人手召回来,留一两个精干的,尽量不要引起丁一注意,让他们煽动那些下人闹事,总之不定下什么强性标准,重要的就是让姓丁的不开心!天天都不开心!明白没有?”

“小的领命!”

刚刚逛了一下自个后院的丁一,感觉前世有十几幢高层的住宅小区绿化,还没有自己刚才走的半个后花园大。他刚把手上的书籍放下,身着立领面裙、外罩暗红披风的雪凝便端着莲子汤迎了上来,纤纤玉手取了洁净白巾轻轻地给丁一拭去额头的汗水,要说不爽是假的,这么一个美女侍候着要还不爽,大约是性取向有问题。

只是丁一此时正发愁的却是如何掌控自己的命运,性命和美女,丁一还是老老实实地关注后者。当看着如玉悄悄从后门带着包裹进来,丁一便对雪凝道:“做点绿豆汤吧,可惜没有冰,要不下点冰,冰镇绿豆汤感觉就不错……”

“老爷,地窖里是有冰的。一会做好之后奴加上一些。”雪凝轻轻地说道,很自觉就离开了,这让丁一对她又多了几分欣赏,这人漂亮身材好是一回事,知道轻重懂得避嫌就愈加难得了。

当看到如玉放下的包裹,丁一不禁眼中出现了期待,但打开包裹之后还没有拿起,那种期待就消失无踪了。因为丁一一看就知道,这把登山镐完全无法达成他的要求,不论是从硬度还是恝性上。

抱着最后一点希望,丁一持着那两把登山镐走到假山边上,用力地挥动它们砸进了假山里,然后握着手柄做了一个引体向上,果然不出所料,其中一把就崩了刃口,而另一把开始顺着牵引力而变形。

“这就是你说的江湖中有数的铸剑师?还一年只铸五把刀剑……天啊!”丁一抱着头把那两把登山镐扔掉,这个时代的工业基础真的太差了,质材本身就有许多问题,锻造工艺和热处理也极落后。

看来自己的期望值太高了,这个时期别说登山镐,大约要弄把t7工具钢水准的螺丝刀,恐怕都是一个奢望。丁一不停地走来走去,因为他闯了大祸,他把瓦刺的马价压到了十份之一,他点着了瓦刺侵明的导火线!

尽管王振很明确告诉丁一这不是他的问题,而丁一自己也能想通国力强弱才是根本、马价不过是战争的藉口,但这大明朝的读书人和官员,有几个人看得清的?几乎就没有吧,那么王振死在土木堡之后,自己也就完蛋了!搞不好要比王山、王林他们还死得惨死得快,因为自己就是去压马价的那个人。

至于说劝王振别煽动天子亲征云云……得了吧,别说只是叫一声世叔,就算亲叔,丁一也知道这种军国大事,王振必有他自己的目的,不可能轻易被说服或者说根本不可能说服得了王振的。

要想不死,其实很简单,就是土木堡战役里护住当今天子,这就是唯一的生路。

所以丁一捉紧时间给那个锦衣卫总旗胡山和他跟来的几个小旗,制定训练计划,并且绘制出了一些他认为这个时代的工艺能实现的器械图样,让如玉去寻高明的匠师打造一些工具。

一支战力强悍的小分队,装备合适的小器械,以超越这个时代的战术水准,乱军之中用保护人质的行动方案,不是没有可能把英宗抢回来的——没有狙击枪可以用弓弩来替代,没有霰弹枪也可以扛两箱一窝蜂之类的原始火器。这些都可以折衷的,倒是一些小工具如果无法实现,那么根本就纸上谈兵。

例如这两把登山镐,就一个人的体重都承受不了,想要捕捉到某个敌人的漏洞背着天子偷城而出?不出意料,背着天子那个家伙必定跟皇帝一起摔成肉饼吧?又或者制定溃围撤退的路线,没有便捷式的指北针,靠这个时代的司南或是看云看树轮什么的,野营么?那可是在瓦刺凶残大军包抄之中的行动,也许一弹指的失误和耽搁,就足以让整个计划破灭了。

“少爷,忠叔安置好丁直他们,应该明天就到了,他老人家应该认识更高明些的铸剑师吧,也许……”如玉在边上安慰着丁一,但后者却苦笑地摇了摇头,这不是技艺的问题,这是原材料材质的问题,是整个时代的工业基础的问题。

谁知道这已是第三回了,仍然无法达到丁一最低的标准。

于是如玉也加入了不停走来走去踱步的行列,过了良久,她突然停了下来,一副邀功请赏的模样:“少爷!少爷!奴奴想到了!王恭厂!只要咱们能让王恭厂的匠师给打造,想来定能堪用的……”她犹怕丁一不信,却又说道,“天下最好的匠师便是在王恭厂,象少爷你那把百炼秋水雁翎刀,便是王恭厂出的,江湖的匠师很难打造出这样的刀,不单是技艺,单是铁便拿不到最的,除非跟忠叔那把兵刃一样,找到陨铁去打造……”

这倒让丁一的眼睛再度亮了起,没错,原材料!

若按如玉这么说,这个王恭厂倒是不失一个希望,如果有远超别人质量的铁矿石,从原料上解决问题,也许可以达成丁一的需求,特别是如玉说起那把刀,丁一也是看着那把刀,才觉也许这个时代的工艺,可以实现他的需求。

“王恭厂的匠师很难请他们动手?需要许多银子?”丁一着急地问道。

但如玉摇了摇头。

不是钱的问题也不是匠师的问题,反而王恭厂的匠师地位并不高,难题在于因为王恭厂就是大明的兵工厂,隶属于工部。

而丁一怎么去说服工部的人同意让匠师给他制造物件?去找王振?是想找死么?

不要幻想什么骗过王振,一个能权倾天下的家伙,会很好骗?难不成这大明从天子到文武百官全是智障么?想要骗过王振,那和找点砒霜吃吃看会不会死,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只要让王振猜到一点边角,那么就等于仗还没打先告诉他“几十万大军全完了,你死定了,随军勋贵也死定了,我准备到时带着皇帝跑回来!”对于这年代的人来说,这就是诅咒,王振再念旧情,也不太可能容忍的。

“没事,如玉帮了少爷很大忙了,王恭厂的事少爷会想办法的,你不用担心。”丁一所能做的,也只有安慰如玉了。一个人不开心总好过两个人一起不开心,何况于看着那张精致的小脸皱起眉头,也着实教人心痛,“江湖上能弄到硫磺和硝石吗?嗯,你看看要是方便就帮少爷弄一点回来。”

丁一说得随意,如玉却认真地点了点头,人,被需要真好,这能让她感觉到自己不只是一个依附着丁一的小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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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种田(二)(求收藏求推荐!)

如玉开心地说道:“少爷放心,如玉帮手做事,做许多许多的事。”丁一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又把那雪白脸蛋捏着往中间一挤,如玉就不干了,挣脱开跑远扮了个鬼脸,吐了吐舌头,“坏少爷!奴奴最讨厌少爷了!”

其实,丁一只是想把所有郁闷都自己担负罢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不应该负担太多的东西,他只是纯粹地想让她开心起来。至于暂时没法让王恭厂的匠师打造自己需要的东西,但丁一并不气绥,凡事只要有目标便总有解决的方案。

而更重要的一点,丁一发现那个花王已在两个时辰里第七次走错进了后院了。

这是偶然?或是花王不知道后院不让他们进来?丁一冷笑了起来,这种伎俩要能逃过他的耳目,那才真是见鬼。

前院的那些奴仆丁一有点头痛,因为明显有超过二十人每天在往宅院外头传递消息,这还只是丁一发现的部分。但他实在也没有三头六臂更没有参谋班,所有的东西只能依靠他自己,又要给自己进行恢复训练,又要掩人耳目训练胡山那几个锦衣卫,也许在这一刻,是丁一最为期盼老管家忠叔到来的时候。因为他根本就没有空去弄什么宅斗,只要这些下人别太过分,丁一也真没心思去理会他们。

丁一是细细推敲过自己该怎么办的,但想来想去都全无头绪,所以他决定不再去想。不去想并非坐以待毙,而是抛开一切让自己困惑的东西,按自己熟知的流程来办,就把自己当成一个潜伏在敌人之中的间谍、卧底在犯罪群里的刑警!

自己的目标是什么?他需要一个目标,一个崇高而伟大的目标,崇高和伟大,说起来象是一个笑话,但当一个人真的要把自己的生命和一切全部投入其中时,就需要这个东西。在几百年后,建虏入侵的《七大恨》根本就是瞎扯,但连建虏也知道得这么扯,不这么扯的话压根鼓不上勇力来南侵。

丁一想了许久也想了许多,他确定了自己的目标,那就是:是让这个帝国不再衰弱下去!让工业化尽早地在大明扎根开花结果。要想避免大明灭亡,并不是把建奴的祖辈一古脑杀完就完事了,没有了建奴,还有倭奴呢,杀了倭奴,还有西夷,难道丁一用他的一生来进行民族灭绝的事业?

他知道自己做不到,前世希魔用整个德意志的力量,都没能灭亡犹太人,别说他丁一处于如此原始的时代还一无所有,弄非汉族之外的全球性种族大灭绝,不单是不理智也是痴人说梦。

所以只有社会工业化,政府结构近代化,军队近代化,在战车和大口径火炮面前,无论多凶残的野蛮人,也不可能凭着十三套盔甲就能南侵;而在近代化结构政府调控下,战争机器一旦运作起来,也不会出现关外在抵抗外敌,关内邮局快递员造反的事情。至于近代化的军队,丁一的构思不是指武备,而是指结构和素养,结束武将带着家丁冲锋的场面,至少达到排队枪毙的水准的士兵、拥有军官团和参谋团的近代化军队。

所以,他给自己的任务起了一个任务名称:重启大明

以丁一目前的弱小,离重启大明真的是太远了,但他需要这个崇高而伟大的目标,来让自己支撑下去。

一旦进入任务,丁一整个人都好起来。

因这便是丁一最为熟悉的事情。

人一旦开始做自己最熟悉和擅长的事,一切都会变得容易起来。对于丁一来说也是一样的,当他不再纠结而按照自己熟悉的流程来做时,他就有了目标,例如他手边的话本——一个潜伏者或卧底必须完成的事情,就是不能让身边的人发现你的异样——所以丁一开始看这个时代的闲书,这里面便包含了许多这个时代的行为举止的习惯和道德观。而且每天那位总旗胡山过来,丁一都会让总旗胡山给自己讲讲大明帝国官场上的品级官秩之类的东西;

而下一步,就是丁一在让如玉进行的事,他不再去想前路如何,不就是土木堡吗?丁一把它当成一个解救人质的任务,那么对丁一来说,就变得简单,首先是作战方案,其次是人员,最后是装备。

一样、一样的解决,缺什么就寻找可代替的东西。

丁一却是不信自己在王振死后,便会跟王振两个侄子一样被弄死。

至于幕后操纵自己来卧底的黑手,思路一清楚,答案也就呼之欲出了,无外乎就是阉党的天然死对头文官集团了。先前丁一一直在犹豫和纠结的问题,是该站哪边?甚至在收了这宅院时他还很痛苦,感觉自己失去了选择的机会。

但当把这看成一个任务,就好解决了。

所有的人都是敌人,自己身处敌营,文官集团只是敌人之中的一股势力。

而知道历史走向的人,大约都会清楚文官集团其实比阉党更不靠谱。

有什么好选择的?

丁一打定主意站在哪一边了,就是自己的这一边。

至于阉党或是文官,都不过是丁一需要迷惑和取信的对象罢了。

北镇抚司的衙门里,氛围要比指挥同知的公事房好上许多,几个小旗正在诚惶诚恐却又带着几分表现自己的激昂,向指挥佥事汇报。事实上能够直接面对指挥佥事这种四品大员的机会,对于他们来说是极其难得的,更为可贵的是这位指挥佥事就是当今权倾朝野的王振王公公的亲侄儿王林王大人。

“他在种地?这半个月都在种地?”王林的脸相和王振颇有些相似,倒也是个眉清眼秀的胚子,只是脸上坑坑洼洼的却就相比于王振少了那份儒雅,加上眼中不时闪现的凶光,似得他看起来极为阴森,比起他那官职更高的兄弟王山要狠毒无数倍。

其中一个小旗听得王林的话,连忙叩了个头:“禀大人,小人从厨娘和花匠那里收到线报,又连续五天籍着送菜的名头混入府中,的的确确姓丁的就是在松土、翻地,硬要说异常,但是在后园开出那几分地里,一条条田陇修得笔直。”

王林点了点头,示意其他几个小旗也将收集到的情报呈上来,这年头识字的人并不多,这些小旗也交不了什么公文。

“回禀大人,那姓丁的和卫所几个不得意的孬头一直在种地……”另一上小旗也报道:“据侍妾的线报,说是那丁如玉劝过他几次了,说来到京城自然要弄点好营生才好,但丁一说耕读传家才是正道。”

王林不禁笑了起来,土包子就是土包子,还耕读传家呢!

通过马顺那边的线报,王林还清楚,自家叔叔王振在这半个月里也就召见丁一一回,虽然王振还是把丁一送了出来,但明显王振的脸色并不太好看,而且召见的时间也极短,从丁一进去到出来,前后不足半炷香的功夫。

为什么种地?为什么自家叔父的脸色不太好?

所谓蠢货不外如是!

丁一拒绝王振给予官职的事王林也听说过,他倒没有王振那样认为是纯朴的世交情谊。王林很清楚丁一的心思,拒官、种地,其实都是丁一不想跟自己叔父王振扯上太深的关系,但问题是这关系你丁某人撇得清吗?

不外自欺欺人罢了。

不过也正因为丁一辞了官职,所以王林也不想对丁一下黑手,以免让自己叔叔不快,如今更发现丁一蠢到觉得可以和王家撇清关系,那王林自然也就由得他去,养一个富贵闲人别说王振,就是对王林来说也是九牛一毛的事:“行了,那就由得他耕读传家吧,告诉那金鱼胡同左近的黑白两道,谁也不要去动他。”

“小人领命!”

无疑王林是极聪明的,如果今天有人去骚扰、明天府里进贼了,那么只会让丁一更加频繁出现在王振的视野里。反而让谁也不要去动他,让丁一渐渐从王振的视线里脱离,那么对于王振这个每日无数军国大事要定夺的权阉来说,很快他就会忘记丁一,而也许等他某日偶尔想起,丁一早就骨头都成灰。

种地的确就是丁一这半个月来在做的事,并且他做得很开心,抛开计算和选择不去考虑之后的事情,种几分地,不在意收成的庄稼,养上七八只中华田园犬,没事走到前院去跟侍妾丫头打调上几句俏皮话,丁一感觉这便是他想要的人生。当然,只是表面看来如此,明明知道大半年后就是土木堡事变的丁一,哪里有这样的闲情逸志?但不管怎么样,这工夫是要做出来给人看,王振的两个侄儿绝对不希望看到一个上京了急着登天梯的世交兄弟。

而在卫所里没人脉没背景没钱又不会来事的四个小旗,在那个同样郁郁不得志的总旗带领下,也同样在种地种得很开心。他们几个都不是有钱的主,送礼是得要钱的,他们没有钱;当狗腿子卖身投靠,得抛开个人喜恶,可惜他们有良知。

于是缺了该有的钱,多了不该有的良心,便是他们不得意的根本。

至少陪丁一种地不需要花钱,也不用良心上有什么过不去,并且还不用强行挤出让自己都觉恶心的笑脸,他们没有什么不满意的。尽管丁一暂时还没有给予他们什么好处,但金鱼胡同的丁宅,就象一个避难所,在挥洒汗水的同时,能让他们觉得有点盼头——跟着王振王公公看重的丁少爷,怎么会没有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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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种田(三)(求收藏求推荐!)

卫所里的同袍,知道他们几个点了卯就来丁宅厮混,也少了几分冷漠和挪喻,多了几分笑意。

“胡大哥,这田陇修这么笔直干鸟啊?俺阿牛就没见过这么种地的,你看这田陇比菜苗精神多了!”那个小旗指着面前十来陇地,每一陇大约长十步,宽一步,四条边刮得笔直整齐,连每一边的底部和上沿的坡度,都是一致的。

倒是上面那些小白菜的菜苗焉兮兮的,感觉随时就要死掉或是已经绝了生机一样。边上另一小旗“扑哧”笑了起来:“这菜苗能精神么?丁少爷每天规定咱们,这么小的一陇地,每陇得洒两担肥还不许兑水,这菜苗能撑到现在没被整死算本事了!”施肥也不是越多越好,这是普遍的常识,随便一个种过地的人都能懂的,所以这小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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