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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荆洚)-第2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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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的侦察兵,必定就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但这却又如何能比得起:许多大牲口。疯狂往山上奔跑而去,连绵急剧的马蹄,乱人心弦!到底是官军杀近。还是怎么一回事,山上的守军,如何能够不慌乱?副连长和司务长对视了一下,都点了点头,副连长对金六牛说道:“好,老兄,这事要能做得成。必记你一功;只是……”

他没说完,金六牛就涎着脸笑道:“官长、官长,草民知道。要把这些大牲口赶到山下,只怕会惹得那些侯逆手下疑心!这不打紧!”说着他指向那些魁梧的汉子说道,“这寨子就是用来看马,五百匹马二百多骡子。约莫**百人守着。里面至少有三百人,是先前跟着他们的……寨子的头领这时节,他娘的早去钻孙寡妇的暖被窝了……”

于是在这个夜,碧水滩前的寨子里,便格外的血腥起来,在那老义军金六牛的献计之下,那些魁梧汉子就三两人一拔向寨子里各处潜入,没有人比他们更熟悉这寨子的了。本来这就是他们看守的寨子。

他们走进各个义军憩息的房子,出来时。要不就多了一小队人马,要不就是一身的血腥。他们可以为了看不惯官府或是豪绅的行径而杀官造反;此时已决了心,要去投丁一,对于杀人,真的就没什么所谓心理压力了。愿意跟着他们走的,便提刀追随,不愿跟他们走的,一刀下去也是干净利落,绝不拖泥带水。

过了半个时辰之后,重新回到牲口棚子外的那**个魁梧汉子,身边已多了黑压压的四百来人,以至三连长不得不把自己的小队往外撤出,以免陷入对方的包围:尽管知道对方是反正,但作为特种部队的军人,三连长很清楚自己是不能冒这个险。

但事实上他是过于小心了,那四百多人很快就把骡马尾巴扎上了干草,然后开始牵着骡马向九层楼山的山道而去,中间还有不少夜盲症严重的,不住地摔倒,只不过对于熟悉的道路,就算火把不多,但扯着旁边同伴的衣角,把骡马牵到山道下面,也没花费太多的功夫。

而当远处山南、石门、紫荆等寨子所在的方位,从远至近地亮了了火光的时间,资深反贼金六牛颤动着他稀疏的胡须,兴奋而疯狂地举起了手里的火把,点着了身前那匹骡子的尾巴上的干草,还吆喝了一句:“上路啊!”

几乎在他身边刚刚反正的义军们,还有副连长与司务长都可以做证:那是一种恶作剧工的兴奋,大约跟调戏小寡妇、偷看大姑娘洗澡的猥琐行径没有什么本质区别的兴奋,绝对不是什么智珠在握的感觉。

但火焰灼烧尾巴的疼痛,却让骡马疯狂地奔跑了起来,它们大约是无闲去理会金六牛到表是如何下作粗俗的表情。于是便如金六牛所预料的一般无二,连绵、急剧的蹄声就在山道中响起,间中不时传来骡马踏上陷阱或是摔下山崖时悲嘶——并不太多,老马识途,九层楼山的山道对于骡马来说,并不陌生。

而山道上的各处就陆续地着起火把,还夹杂着各处义军慌乱的叫声,无论是谁,都无法在这陆续接近的火头,和奔腾向上而来的蹄声里保持冷静。“动手。”对于仍潜伏在寨子里的三连长,却并没受那些马蹄声、呼喊声的影响,他对着身后的士兵下达了命令。

于是他们忠实地执行着作战方案,点燃了寨子里的各处粮草、辎重,尽管这一切对于引起骚乱已经基本没有什么实质上的意义,但他们仍如一架精密的机械,执照着设定好的动作,不缺失任何一个环节。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并不可能每一次行动,都能策反敌军部队反正,来取得超出作战目的战果;但他们可以在每一次行动里,都尽最大的努力,去保证实施自己的作战任务,这是走向胜利最为稳妥的方式,这也才是丁某人所期望的军队。

而在九层楼山的后山,谭风领着几名狼兵,在夜色中攀爬于大仰角的悬崖上,尽管手上带着丁一“发明”的攀岩手套,脚上的牛皮靴也是专门特制的,但不能打保险钉——谁知道这种声响会不会引起山上敌人的注意?在这种情况下,黑夜里攀爬这样的大仰角峻壁,毫无疑问,这是一条走向死亡的坦途。

谭风用力地抽动着鼻子,而跟他一起紧贴在峻壁上的其他几个狼兵,从呼吸上就可以感觉,似乎比他还要更加的不堪。换了一只手做三点支撑来固定身体,寒月那清冷的光,谭风不知道,自己做出一个纵跃之后,是否有一脚踏空,或是月光下那个似乎可以作为支撑点的岩石缝障,会否受力之下就崩裂,变成一个死亡陷阱,他不知道。

而就在此时,九层楼山上传来嚣喧的声响,有战马的嘶鸣,有混乱的人声、脚步声,谭风仰头向后,望了望上面自己将要面对的大仰角岩面,他没有再犹豫,从腰间掏出一枚岩钉插进了石缝,然后用登山镐把它砸牢,再把身上背着的绳子固定在上面,然后再取出另外一柄,重复着自己的动作。

其他的狼兵在看清他的动作之后,也跟着做了同样的事情。

登山镐砸在岩钉上,金属撞击的声音很清脆,如果不是山顶的纷乱声响作为掩饰,那么他们刚才的举止,就无异于自掘坟墓。但现在就不一样,在山顶的纷乱之中,嘈杂的声响,足以掩饰这一切,系好保险绳之后,谭风终于松了一口气,他并不想死,尽管他毫不恐惧,但他也没有自毁的倾向;事实上他身边几个狼兵更是松了一大口气,他们压根就不想在黑夜里来干这样的事,只不过出于瑶人的骄傲:谭风这个汉人都敢爬的山壁,在十万大山里长大的瑶人,实在没有什么理由退缩。

当那些声音为他们的攀爬提供了保护之后,一颗颗岩钉的砸下,对于谭风和其他几个侦察兵来讲,大仰角的峻壁,难度一下子降低了许多倍,就算失手,也有保险绳扯着,不至于直接摔成肉酱,这种心理上的平和,使得他们在翻越那个大仰角的岩面时,动作格外的稳健。

只有在这种离地上百米的峻壁,才能明白一根保险绳和几枚岩石钉所提的安全感。

用现代的语言来描述,那几乎就是一次可读档的机会。

尽管直到他们翻上后山也始终没有用到这个机会。

不过没有这种心理的安全感,很难说他们是否还能如此出色地完成这种行动。

谭风伏在那崖边被雷击之后只余下半截的老树边上,冲着刚刚爬上来的几名狼兵做了一个手势——天知道微光之下,他们能不能看见?但谭风顾不了那么多,他缓慢地进行着低姿匍匐前进,直到确定二十步内没有义军的守卫,他才停了下来,开始往悬崖下放下绳索。

毕竟从来没有人从后山那如鹰喙一样的峻壁攀爬上来,也没有人敢这么做,除了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的军人之外;并且这个年代,使用保险绳和岩钉、登山镐的攀岩者,也便只有丁一手下这支特种部队了,侯大苟没有理由,把自己的兵力浪费在这个不可能出现敌人的后山峭壁。

特种大队的军兵很快沿着谭风他们放下的绳索,上到了这后山。

甚至除了文胖子之外,没有人需要用到救命的保险绳。

侯大苟企图对丁一实施的行动,丁一也同样这么打算。

所区别的,只是执行者的能力。

第四章万山在握(十三)

发达的肌肉除了让文胖子拥有超乎常人的力量之外,同时也许让他在类如于攀爬这种项目上,有着天然上的劣势。如果不是谭风他们先前布下的保险绳,文胖子的人生,绝对就于今晚在此时划上了最后的句号。

但他终于还是爬了上来,尽管气喘乎乎,汗湿重衣。他侧耳听着九层楼山上下的嘈闹,然后声嘟噜了一句:“他娘的,居然没有营啸!”是的,九层楼山上下似乎乱成一团,但对于文胖子这样久经沙场的人来说,仔细一听,就会清楚风中传来的那些声音,都无不在说明着一件事,那就是此时的九层楼山,仍然是杂而不乱。

义军本来就没有严明的军纪,乱糟糟的一群群聚在一起,这本就是他们的常态。杂,并不能说明任何的问题,倒是那些呼吼声、叫骂声,此起彼落的群体性十分清晰,也就是说明义军的指挥系统,仍然在有效地工作着。

“大队长,我带指挥排从东面兜过去……”谭风凑了过来,对着文胖子提出他的建议,他的心很大,从东面那边兜过去的话,再有另外一个排从西边兜过去,若是义军被这样的穿插包抄打乱了阵脚,文胖子再带二个连直插而入,那真的有可能把九层楼山上的义军一举杀溃。

但仍在喘息着的文胖子却毫不迟疑地否决了谭风的提议:“不,侄少爷说了,弄得过就弄。弄不过就跑;弄得过,就是稳稳当当拿下,不要跟戏台上做戏一样。弄什么一波三折……就要碾压过来,咱们就这么碾压过去。”

说着他便按着手上的兵力,做了一个安排,除了山下留守的骑兵队,还有去放火的第三连,文胖子就把侦察班放了出去,又在队伍的两翼也放置了哨卫。一行人便向着九层楼山腰上的皇帝殿,悄然无声摸了过去。

“二连长,留一个班在这里。”行了百十步的光景。文胖子就做了个手势停了下来,因为在这个角度,刚好看到正西面那伙防守的义军,在那里乱糟糟地叫骂着。而他们的头领。披了一件不知道从哪弄来的皮裘,正在火把下揉着眼屎。

被文胖子点着名的二连长,伸手拍了拍一个士兵的肩膀:“七班长,你留下。皇帝殿乱起,就动手。”他指的是那个义军的头领,留下七班长,是因为七班包括班长在内,好几个人的枪法都极为不错。偏心轮弩在他们手上,对于这种二十步左右的目标。通常是不可能幸免了,而且七班副是赵辅那边的边军出身,用强弓,准头并不比别人用弩差,而且三发之内,射速更高。

就在离那伙义军二十步,也就是四十米左右的距离,这二个连的人马,就无声无息地悄然潜行,当然踩着落叶枯枝总是难免的,这也是为什么要在山下制造骚乱的根本,当义军的注意力被不断向上冲来的骡马所吸引时,文胖子他们偶尔不小心踩中枯枝的声响,根本就没有谁有心情去注意到这一点。

而在山林里前进了数百步,前面的侦察班就停下了脚步,因为在前面林中的空地里,有一堆篝火,两个义军就围在篝火旁边吹牛,似乎听到了什么,让这两个义军警觉起来,他们摸起了手里的兵刃,站了起来左右张望。

谭风伸手按了按侦察班里那两个边军出身的士兵,后者会意,从肩后取下了偏心轮弩,他们会七班副一样,本来就是用弓的高手,如果不是谭风的坚持,他们更愿意跟二连的七班副一样,带上丁一设计的滑轮弓。只不过从容城书院出的来的谭风,始终认为尽可能统一弹药是不能商量的事,因为其他人都带了弩弓,而弩是用矢,跟用弓发射的箭差得很多,所以不同意这两位这么搞罢了。

不过在用弓好手的手中,弩,特别是有了缺口、准心,并且是涂上了白磷以方便夜间瞄准的缺口、准心,这两把弩,也同样是勾魂的使者。只不当他们慢慢给弩弓上了弦,端起弩弓瞄准那两名在篝火旁的义军时,谭风又止住了他们。

侦察班的其他人,被谭风分成两组,从左右分开包抄了过去。谭风看着这堆篝火和边上的席子,判断这个岗哨,只怕不止两个人这么简单。事实上他的直觉是正确的,很快就在右侧传来了呜咽声,对于指挥排的士兵来说,这种声音他们并不陌生,这就是捂着嘴巴割开了咽喉的声音。

谭风没有等兜出去的两个小组回报是否全部解决了对方的暗哨,低声地下达了命令:“射。”他也同样端起了上好弦的弩弓,以防这两名边军出身的士兵失手时,马上给予补射,但很明显,在这样的距离里,又有着磷点标记的缺口准星,就算这两名士兵的箭术没有达到双乎日那样神乎其技的程度,也足够命中目标——甚至他们都瞄准了头颅,然后扳下扳机。

那两个义军也是身经百战,凭心而论,于这个年代来说,他们都是悍卒,都不是易与的角色,听着那呜咽声响起,有一个想去扯铜锣,而另一人刚刚张开口,准备发声警示……但就在此时,铁矢带起破空声,然后嵌镶在那两个义军的头上,一支正中额头,一支透眼而入,神经中枢被割断,让他们所有的动作都被定格,然后仆倒,再无声息。

而摸出去的两组侦察兵也回了来,左边的五人小组冲着谭风汇报:“四人,都用弩解决了,再上前去补了刀,用土堵在创口上。”谭风点了点头,但右边那五人情况就不太妙,有两人身上带着明显的血腥味不说,还有一人是被背回来的,他们喘息着说道,“只有两人,但很辣手,怕是大藤峡这边瑶寨的头人,他们居然避过了五发弩矢,我等五人扑上去,也是拼着受了伤,才把他们干掉。大头不行了……”

“去找大队长汇报:岗哨解除,安全。”谭风对通信班的士兵下达了命令,才去看那唤作大头的士兵。被平放在地上的大头,已经真的只余一口气了,他的胸腹创口看起来很大,被袍泽用绷带包裹着,但就算是黑夜里,籍着树叶间透出的冷冷月光,也能看见那绷带上的血迹正在急剧的扩张。上过丁一亲自授课的战场救护,谭风很清楚,这是伤到了动脉,如果不能马上止血,那是必死的了,但当他要去拆下绷带,却被与大头一齐同去执行任务的士兵挡住,“排长,别拆,内脏都流出来了,肠子都断了……”那士兵哽咽着,对着谭风耳语。

谭风听着点了点头,握着大头的手,轻声问他道:“兄弟,你有什么事放不下来,就赶紧说。”以现时的医疗条件,别说是在这里,就算是去天然呆活人无数的战地医院,内脏受损成这样的情况,也是无救的。

大头不知从哪来的气力,将谭风的手捏得生痛:“排长,那两个,我认得,都是这边瑶寨的头人……侯逆的军兵,大都是瑶人……先生平了侯逆,会不会要把瑶人、瑶人都杀死?我妹妹、我妹妹,她喜欢你……”不知道为什么,他在弥留之际,说出了两个全然不相干的问题。

“我会娶她,你放心,上回我和先生去瑶寨,那个给我送了兔子的大眼睛小姑娘,对吧?等她长大了,只要她愿意,我就会娶她!不会杀瑶人的,不会,一定不会的,只要不造反,先生连鞑子都容得下,别说瑶人!我们在书院的马术教官,都是草原人,先生说……”然后谭风便没有再说下去,因为大头已经断气了。

似乎祸不单行,谭风刚放下大头的手,却听又有士兵在叫他:“排长、排长,狗蛋也不行了!”狗蛋跟大头不一样,他是自己走回来的,但到了这里一停下,大腿上刚才那伤口,突然爆裂,鲜血疯狂涌出。

“阿娘喔……阿娘……”狗蛋喃喃地这么呻吟着,唤着他的娘亲,就这么去了。

谭风拭了拭眼角,对侦察班的士兵说道:“侦察队形散开,前进。”又对卫生班的士兵下命令,“收拾他们身上的所有装备,记住,是所有装备!然后跟上。”然后谭风就带着通信班的士兵,跟在侦察班后面向前跃进。

这就是战争,连缅怀死去袍泽的时间都不会有,连挖个坑把他们埋葬,都是一种奢望,他们只能赤条条地来,赤条条地去。不管是入土还是立碑,那都得等文胖子他们实现了作战目的之后,才能得以实施的事。

山风激荡着,山间混杂的人声依然,山下向上冲击的马蹄如鼓。

文胖子带着队伍走过那两位烈士的遗体,长叹了一声,他没有说什么,只是握紧了刺刀的柄,沙场,不相信眼泪,也不相信言语,只有用手里的铁,去让敌人的血淌出,才是唯一的主题。

第四章万山在握(十四)

在越过这片山林以后,大明第一师山地特种大队,就迎来了第一波攻击。尽管他们很小心,也没有犯下什么错,甚至在山林里,连续干掉七波岗哨,也没有让对方传出一声示警,但他们面对的,是侯大苟,纵横广西数十年,兵锋直插湖广、广东的侯大苟,并且按照历史的轨迹,他还将再在以后的十五、六年里,继续在广西承宣布政使司为所欲为,无人能挡。

当那七波岗哨、统共不下百人的义军,连续被端掉以后,侯大苟手下的亲卫几乎是出于沙场的直觉,召集了部队重点防守在这片山林之外——也是因为那些岗哨被清除以后,让整片山林显得太静;也许是因为他们没有定时跑出来,催问下一班岗哨为什么还没有醒来轮值?然后争吵着计时的刻漏有问题……总之,就是这么一种直觉,对于百战余生的人来说,他们许多时候更信任自己的直觉,因为正是这种直觉让他们在战场上活下来,直到现在。

侦察小组刚刚越出山林,就遭遇了一波箭雨的洗礼,至少五百枝羽箭覆盖侦察小组所在的位置,而这些侦察兵,他们为了保持敏捷和灵活,并不可能如文胖子那样,有事没事为了保命而身披三层甲的变态,有两个人一声也没吭就被射成了刺猬,尽管他们是狼兵出身,尽管他们对于山地很敏锐……别忘记,侯大苟的义军主干就是瑶人,他们同样对山林很熟悉。也同样对于山地的地形有着很敏锐的感觉。

那个逃得性命的侦察兵,也同样身上中了七八箭,只不过没有命中致命的部位罢了。而他所做的也只能是扯出胸前挂着的铜哨咬进嘴,一边在地上往山林里爬,一边死命吹动哨子,给后面的部队预警。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十多根火把被抛了出来,它们在空中打着转,很快就照出了这名残存的侦察兵的身影。接着下一波箭雨把他埋葬,这是根本不需要精度的射击,如此密集的覆盖性抛射。很快地就把他永远留在了九层楼山上。

于是文胖子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那就在山林里迂回,寻找另外的突破点;还是第一时间冲出去跟侯大苟的亲卫部队决一死战?很明显,前者要更有吸引力与更为合理一些,因为就光凭着羽箭的破空声。以文胖子这种老于沙场的人。都能听得出,对方的人数足足在他两倍以上,而不可能侯大苟只放了一堆弓箭手在身边,正常来讲,还会有着比弓箭手多上一倍的肉搏部队,也就是说,保守估计,冲出去他和他手下的二三百人。将要面对六倍于已、占据了有利地形的敌人,精锐的敌人。

迂回。看起来更加合理。

这让他做出了选择,一把就将指挥排长谭风推开,然后对着营部通讯员下达了命令:“起床号!起床号!”然后下一个命令却就是,“所有人员持弩!弩上弦!”然后文胖子取下了他肩上的那把滑轮弓,特种大队里唯一一把滑轮弓,抽出了一箭,在箭头下方的拉环套在持弓的手指里,“选择隐蔽物!听我口令,正东方,跟随信号箭方向,预备……射!”

很显然,猥琐的文胖子在这个时候、这个地点,要求吹起床号,绝对就是出于极为猥琐的目的,这没有什么可耻笑,两军对阵,在不伤及平民的情况下取得胜利就是唯一的标准,甚至在这个年代,连是否伤及平民都没有人去理会。

侯大苟的弓箭手并没有离得太远,而且他们是由于听到号声的缘故,和丁一的部队交手这么多次,他们很清楚,这种特别响亮的唢呐声,就是丁一麾下部队冲锋的信号,对于冲锋号和起床号的分别,至少在双方交战的此时,义军之中并没有人去仔细分辨其中的不同。所以他们仍在对着山林进行覆盖射击,而弓弦崩响处,就是文胖子这一箭的目标所在。

箭被射出,它的速度很快,快到命中对方的时候,延时引信还没有生效,于是圆锥形的箭头,在狠狠扎进敌人的大腿之后,才发效它原本作为信号弹的效用:爆炸并发出剧烈的光来。一整条大腿在这爆炸里,脱离了那个倒霉的弓箭手身体,剧痛让他马上就休克过去,但那箭头迸现出来的光亮,却给他那些仍在弯弓搭箭的同伙,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要找二百多个神箭手,显然是很难的事情,也许整个大明的军方能实现这一目标,但绝对不是丁一也不是侯大苟能办到的事,侯大苟纵横广西十数年,也不过是攒下这三五百个弓箭手。射箭是一件技术活,而神箭手,更是需要天赋和大量的练习,这种练习至少需要三年左右才能完成,而神箭手,再怎么有天赋至少也需要五六年的时间。

射箭,不是拿把弓过来,想当然一扯弦就弹出去的事儿,觉得射箭简单的人,绝对是没有摸过弓箭纯粹想当然的群体。不间断地练习,才能扯开弓——没有滑轮而且能达到三十步射程的弓,六十米,不是那么好射的,至于说临阵三箭,那得大约近百米了,那就更难了。而这种练习,会让弓箭手因为长期的开弓,导致左右手粗细不一,而这种体型也就导致了弓箭手变成一个单一的兵种,这也是为什么能左右开弓会在评书中如此牛逼的根本!而能用弓又能用长兵刃的战将,例如薛仁贵那样的牛人更是难得。

对于箭阵来说,那就更复杂了:按照某个距离,要实现攒射的话,那么弓箭平射,应该是把弓拉三分满、半满、还是全满?弓箭抛射,仰角应该是多少?这在没有标尺、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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