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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荆洚)-第2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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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铁看着她。突然笑了起来:“把衣服扣好。”

“你……”

“我说,把衣服扣好。”刘铁重复了一次,然后自己倒了一杯酒,慢慢地啜起来,“怎么救伯孙兄,昨天就和你说过,能不能救得出,谁是也无法打得了保票的事。”然后他从怀里掏出一叠银元来,摆在桌上,却对廖氏夫人说道,“一枚银元,梧州府的银元,能当一两半银子,学生不至于穷到没钱去青楼。你也莫要作贱自己。没错,我是小人,我想占有你,但那是因为我喜欢你,不是交易,你懂吗?咱们是偷情,偷情,是两情相悦,才有得偷。你走吧。”

“你……我……”

“去吧,刘铁虽是无行小人,但也不至于如此不堪。”刘铁冲她再次扬了扬手,示意她离去,“伯孙兄那边,到了南京,若是他仍活着,学生当会略尽一份心力的,这一切,皆因是学生喜欢你,你可明白?”

“你、你若救出外子,我、我、我……”她的声音便小了下去,小到几乎连她自己也听不清,“……我便随你……”她只觉得脸颊火烫,低着螓首,却再也说不出话来。

刘铁长叹了一声,起身去把门打开,却对她道:“你终是看轻了学生,我喜欢你,你若也喜欢我,咱们便不顾世俗,做一对狗男女;你若不喜欢我,便罢了,用自己来当报酬,我听着,都觉心痛。回去吧。”

听着这话,她的泪又渗了下来,他苦着她的苦,痛着她的痛,这教她如何消受得来?只觉那一腔的情丝,一下了尽皆涌了出来,那做姑娘时的春梦,憧想着才子佳人,如戏台上的戏码,一一浮出,于心田翻腾。

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决绝,她伸出手,紧紧抱着刘铁,仰起头来,如小鸡啄米一样,在他唇上点了一下,然后似乎自己也被自己吓着,连忙退开了,却是道:“我……我,你要莫误会,只是、只是……”

“只是你也欢喜与我在一起,故之,我俩便做得一对狗男女。”

“不是的、不是的!”她拼命地摇着头。

“回去吧,你想清楚了,再来寻我。”刘铁显得很坦荡,也很坚决,她羞红了脸,急急地出门去了。

刘铁坐回椅子上,把酒仰头喝尽了,却笑道:“万幸听了先生的话,若是不然,便只一夜露水。”现时这般看来,瞎子也能看得出来,她的心里已不安宁,被刘铁撩拔得火热起来,只怕再也无法将自己置身在屈辱的境地,以求心境的平静了。

不过刘铁无闲去回味那一吻的滋味,他急急叫了哨兵过来,取出炭笔写了一张密码构成的纸张,对他说:“马上送去县衙给先生,把席面撤了,我小睡片刻,养叔从广州府来,和他说还要送我去一趟广州府,他船一到,立刻叫醒我。”

“连夜出发?”哨兵有点惊讶。

刘铁点了点头:“连夜出发。”

尽管他知道,大约一个连的陆战队员,就足以控制香山县,但他不知道白莲教会有多少人手。绝对不能让丁一再经历一次从瑶寨回来时的伏击,他要回广州府调兵,其实他和丁一离了广西,便有一个警卫连开赴肇庆府,正常此时已经到达广州府,如果不出意料,文胖子的特种大队,也一样已经开赴安全局广东行局衙门了。

当丁一接到刘铁的信,读完之后凑到烛火上点着时,倒是点了点头,毫无疑问,刘铁这次的处置,很是正确。香山县是一个什么地方?那基本就是极为边陲的所在了,当时南宋绍兴年间刚立县时,连县令都没有,是一个寨官代行县令责职,撑了十几二十年的。

白莲教会聚集在这里开分舵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这里离大明的中央政权实在太远,远到广州府那边,都不太愿意管。所以真的不知道白莲教在这里有多少人手,尽管丁一擅长杀人,但也不会狂妄到认为一人可当百万师,再怎么乌合之众,再如何没纪律,人数多到一定程度——单位面积涌入敌军人数远远大于弹药的投放量时,例如一秒只能打出十二发铅弹,对方一秒冲了二百人近身,怎么打?人多到一定程度,靠他和刘铁两个人,也是扛不下来的。

“先生,明晚学生随先生前去赴约!调齐三班捕快、马步弓手……”郑文奎显然对明晚的约会也是极为担心,“学生先前不知道这唐三娘就是唐赛儿,只不过唐家却是当地的豪绅,修路捐钱都极为热心,乡间多以为他们是善人,若是愚夫愚妇被煽动起来,只怕有不忍言之事!”他这是实话,丁某人再强也是过江龙,本乡本土的,加上唐家在香山的名声很好,只挥臂一呼“外乡人踩过来,欺负唐善人了!”真的可能十乡八里的汉子,就敢仗着锄刀扁担过来相助的。所以郑文奎是很担心的,一旦乡民卷入之后,应对出错的话,很容易就成了民变。

丁一摇了摇头,却对郑文奎说:“江湖事,江湖了;缉拿反贼,也轮不到你这明府来出头。”江湖事,说的是唐赛儿如果按江湖规矩来办事,该怎么办,丁一会听听她的条件,看看放廖氏夫人那数百人离开,唐赛儿要开出什么样的代价来,若是全理,丁一也不介意就当成江湖事料理掉,至于后面要怎么对付白莲教,那是另外的事情;

至于说反贼,那就是谈崩了,或者唐赛儿故意不想谈,来个狮子大开口之类的,她要想横着来,丁一也就陪她横着来,那个安全局衙门大使的职务,不知道是吏部忘记了,还是故意如此,直到此时,仍旧是委在他身上的,所以要横着来,就没什么好说,召集左近官军也好,从广西调兵过来也好,丁一也是全然不惧的。

唐赛儿那边,也是紧锣密鼓地准备着,这晚就有人来报:“铁锁横江刘子坚不知所踪!”

她听着就笑起来:“题中应有之义罢了,若是丁容城、刘子坚到了此时,还查觉不出样来,那才真真叫我失望。江湖的声名,沙场的旗号,都是用命铸就的,丁容城必去派弟子去调兵了,不必在意。”她有足够的自信,作为大明帝国最大的反贼,不论丁容城如何调兵来,这是唐家的香山县,他不会猜到,白莲圣教在这里,藏匿了什么样的力量!

第五章忠义无双(十二)

直到太阳升起,刘铁仍然还没有回来。这让吴全义很有些担忧,不知道出了事情,按照飞剪船的速度,这时候怎么也应该回来报个信才对。而他所能做的,就是准备领着陆战队,去护卫着丁一杀出香山县,只要去到广州府,白莲教也不敢贸然进犯,毕竟在没有准备充足之前,向州府进军,除了带给自己伤亡之外,并没有什么好处,这年头的州府,都有着高高的城墙,不是那么好打的。别说白莲教,就算是纵横草原的也先,要攻城也得有一番布置。

只不过他刚刚吹号集合了部队,县衙那边就派了人来,很简单,只是来传一句话:稍安莫噪。吴全义当然知道,这是丁一听着号声之后,知道了他的意途,专门来阻止他行动。身为军人,服从命令便是天职,尽管他很不愿意,仍然按照丁一的指示,没有带着陆战队行出船坞去。但他仍极为担忧,对着这将要到来的一夜,他有着深重的忧虑。

“不能鲁莽的行动,吴全义是这样,你也是这样。”丁一端着茶杯,慢慢地喝着,对着坐立不安的郑文奎说道,”你知道什么是网状神经吗?嗯,你不懂,比如水螅,就是网状神经的生物,你一触动它,它就收缩起来,这是一种很低级的反应。”郑文奎苦笑着,他佩服丁一在这当口,还能有心思提出这种种匪夷所思的格物之论,只不过唐家这种豪族发动起来的愚夫愚妇。可不会因为先生高深的学问而退下的。

丁一的话没有让郑文奎消除顾虑,但他也实在不好再说下去,因为他信仰和迷信丁一。

不过郑文奎并没有发现。在县衙边上的大街,多了几个陌生的卖菜贩子,而斜对面那个酒摊里,两桌年青的客人已经从还没到中午刚开铺,一直坐在下午的现在。当然那个一副土财主模样的山西胖子,戴着好几个金戒指的胖手不时在砸着米铺的柜台,却就较为引人注目了。至少好几股地痞流氓是打算等胖子出了县城,少不得跟他搭搭话,弄两个钱儿来花花。

其实如果不是胖子边上三五个保镖。看着就是极为精悍的做派,寻思着就这么上去怕是讨不了什么便宜,反而会被饱以老拳的话,只怕从这胖子第二次拍着柜台吼叫:“这铺子胖爷收了!胖爷只要把广东承宣布政使司每个县城都开上一间米铺。家产就没我二哥的事!你把东家找来。你家胖爷不差钱!”,那些混混泼皮们就该蹭过去撩拔着来事了。

直到傍晚的时候,快关城门的时光,三骑急驰而来,因着他们身上揣着安全局衙门的公文,所以守城门的老军无奈,只好陪着笑脸让他们进来了再关上门。三骑奔到了县衙,也不与人说话。但凡挡路的都用刀背砸开了,去到后院见着丁一。方才立正敬礼:“山地特种大队指挥排侦察班,武装侦察小组前来报到,请您指示,排长谭风。”他站在那里,如一杆枪。

而丁一也然,尽管这一隅之地的院子只有两个人,但他们却站出了凛冽。丁一对谭风点了点头说道:“你且跟着我,他们两个,安排到永章身边,以防晚上有什么差池,总要护得永章周全才是。”谭风马上应了,安排那两个边军出身的侦察兵去保护知县郑文奎不提。

却说后院里只余丁一和谭风,后者便低声汇报道:“先生,锦衣卫在广州府这边有个试百户,唤作谢雨城,他总是吹嘘和您如何相熟云云,那日您在广州府上船,他还想跑去船上跟您叙旧,后来被宣旨的太监喝骂了一顿。”

丁一闭上眼细想了一下,点了点头道:“谢雨城,当日在猫儿庄,的确是见过的,想不到他还活着。身手不怎么样,胆气倒是不弱的,以后若有机会,你可以跟他亲近、亲近,这次锦衣卫那边是他带队过来?”

谭风绝对不会在这时候,无缘无故来说起谢雨城的,所以丁一便这么问了一句,果然不出他的所料,谭风点头道:“是,还有个盐监太监,唤作王毅,带着东缉事厂的十几个好手,也往香山赶来。”

这回丁一的面色不太好看,谢雨城倒就罢了,王毅这厮,真的运程是不佳的,这事被他掺和进来,虽说丁一不是那些出兵要问卜看吉日的人,但始终觉得有点玄乎,天知道这王毅又能摊上什么事?这厮最倒霉的时候还被踢去过南京的浣衣局。

不过说实话,丁一也没有指望厂卫的人手能派上什么用场,白莲教的活动是极有隐蔽性的,终明一代,起事不断,但大明朝廷一直就没法把这白莲教连根铲起,可见厂卫在这事上,还真是不要对他们抱有什么寄望为好。

“我们的人员都到位了?”

谭风在心里再次复核了一回无误,方才开口:“是,山地特种大队第一连和大队部,已由大队长带领着,进入了香山县;第二连在城东一带潜伏;第三连在城西;骑兵连配合着警卫连正在各处路口布置工事。”

这就是丁一为什么不慌张的根本,因为他在上午就看见了文胖子,在米铺拍着柜台要买下铺子的暴发户,文胖子带着大队的奴役、下人,招摇过市真的把一个暴发户富二代,演绎到了极致,不单把第一连名正言顺带了进城来,还把这暴发户为何要来香山开铺子的理由,也编到所谓蠢得有理有据——争家产,要不然,不是这样的货色,谁会来这边陲之地,开什么铺子?至于能不能让白莲教人的相信,那就不重要了。如果他们盯上文胖子,就没有可能再去调查二连、三连的情况,这么大一座县城,能容纳的人数总是有限的,也不可能无限地涌入人手来供唐赛儿调派。

谭风觉得现在动手也是一个好的选择,而不是晚上再上演什么单刀赴会,去赴唐塞儿的约。

“不要急。”丁一并没有给予谭风太多的劝慰,只是平缓的对他这么说了三个字。然后他擎出那把百炼秋水雁翎刀,慢慢地用油石打磨着锋刃。丁一很坚决地拒绝了谭风替他磨刀的好意,“草原人的骑术教官,应该教导过你,一个好的骑兵,无论他是什么样的贵人,都会自己去喂马、溜马。”也许草料是别人先铡好的,也许清洗马匹的工作也有其他人代劳,但喂马和溜马,绝不应假手他人,除非这名骑兵已经不再追求和座骑的默契,而这点默契,到了沙场之上,却就往往是生死之间的差距。

谭风点了点头,的确不论是吉达还是那些投靠过来自愿给丁一为奴的蒙古人,都这么告诉过雷霆书院的学生,确切的说,是雷霆书院容城本部的学生,南北直隶和梧州的分院,还不可能奢侈到任用草原教官的程度。

“刀也一样。”丁一笑了起来,很认真的打磨着手里的刀,这不是一件多有出息的事,丁一自己也很清楚,他很认同那种“当一个领袖必须拿起枪时,那么对这位领袖来说已经没有意义”的说法,一个好的领袖,的确如此;一个优秀的政治家、战略家,的确如此。

所以这曾经让丁一很迷茫,他努力让自己去按一个优秀的领袖所应该的轨迹靠近,但总是让他感觉到别扭。直到后来,他终于想通了,他不是那位领袖,他不是,他是丁一,若他终将完成自己所要完成的使命,成为自己所期望的、带领着这个民族出困境的人,那他也只能成为一个丁一式的领袖,而不是理想中的那一位。

“做我们各自擅长的事吧。”丁一是这么对谭风说,也是对自己说。

春秋总会变改,金乌总须西坠,不论郑文奎如何紧张焦急,也不论在船坞的吴全义如何担心忧虑,这一个夜,终于到来,如昨夜,又如明夜,一般的漆黑无光;只是它又不是昨夜,也不是明夜,就是今夜,这平凡而又不平凡、平常而又不平常的夜。

丁一来到连升客栈的时候,大致各处刚刚掌起灯来。赴宴自然不是住店,所以丁一要去的,当然也不是连升客栈,只不过县城就这么点大,主要的街道也就“井”字型的几条,所以香山县里唯一的一间略为看得过去的香山酒楼,便开在连升客栈的隔壁。

香山酒楼外面没有迎客的小二,有的是神色剽悍的壮汉,看上去都是臂膀上能跑马、拳头上能站人的角色,这门口七八条汉子,随便哪一个,扔到哪个府城里,不出一旬,都是能凭拳头打成当地一霸的角色。他们看着丁一,并没有纳头就拜口称哥哥,而出擎出刀剑厉声喝问:“来者止步!此间唐三姐宴请的,乃是江湖一等一的好汉子,铁肩担道义的大侠丁如晋!却不是狗官丁一!”却是要把身份撕撸清楚,生生地来做切割。侠以武犯禁,莫过于此。

第五章忠义无双(十三)

夜,灯影摇曳,刀剑寒光相映,教人不寒而颤。那七八个杀气腾腾的江湖豪侠,便这么仗着刀剑,等着丁一开口,只教一句不对,便有冲之上去,将丁某人乱刀砍死!这不是三堂会审,这是江湖,丛林法则横行的江湖,没什么道理,也没有什么逻辑,只有锋刃上的生死。

“似乎你们忘记一件事。”跟在丁一身边的谭风站了出来,他没有刘铁圆滑老练的应付自如,也没有杜子腾举重若轻的从容,他站出来,便是冷冷的,比刀锋更冷,他站在那里,是长刀已脱鞘,他对着那些江湖豪侠冷冷地说道:“家师是使刀的。”

丁一并没有说什么,也没有作张弓拔弩之状,他摸出一根用茶叶卷成的烟卷,然后取出怀集出产的火柴,擦着之后把那烟卷点着,夹在指间,背着手,就这么静静地站在那里,似乎他只是一个看热闹的看客,又似乎他是这黑夜的王者,冷眼看着夜幕下的喜悲哀乐。

没有再做什么机锋的试探,因为不再说话的情况,很难再谈出什么禅意。谭风就这么扑了上去,经历了两年多的现代搏击训练,加上成长期间足够的营养,他的身手很好,好到足以在二千多书院的学生里,被选拔到特种大队里的指挥排,并且只有他才镇得住那些边军出身、狼兵出身的侦察兵。更何况,沙场之上,他已经杀过很多人,他不会什么华丽的招式。但他知道怎么样才能最快、最有效地杀死对方,毕竟丁一专长这类科目,而谭风对于这科目。又格外地有天赋。

所以当那个江湖豪客手执长刀向后拉开架势,准备通过腰腿的刀量来刺出力大势雄的一刀时,谭风就扑到了他的面前,前手左直拳击中了这江湖豪客的喉结,后手右摆拳狠狠地砸在对方的太阳穴;紧接着左手勾拳准确打中了这个魁梧的江湖豪客下巴。这让对方在一瞬间失去了反应的能力,不过那手中的长刀,倒是仍由身体的惯性。多年行走江湖养成的习惯向前捅出,谭风如同早就料到了对方出手的轨迹侧过了身体,那刀锋几乎就是贴着他的腹部掠过。不过他侧身不是为了避开刀锋。而是为了挥出右肘,当他的右肘甩出砸在那江湖豪客的颈上,“咔嚓”的骨折声极为清晰地传出,然后谭风就退下。退到丁一的身后。

“当”。是那个江湖豪客手中的长刀跌落,摔在酒楼面前那石板路面上的声音,然后他摇晃着,摇晃着,终于重重地扑倒在地。他的同伴抢上前去,失声呼唤他的名字,但一个颈椎被生生砸断的人,通常不太可能活下来。而显然这个江湖豪客的身上,并没有奇迹发生。

“好狠毒的招数!”那几个去查看同伴伤势。却发现同伴已然断气的江湖豪客,咬牙切齿地望着丁一,如果不是其中一人伸开双臂拦住他们,只怕他们在这悲痛里,会毫不犹豫扑向丁一。那个拦住他们的同伴开口道,“谁看清了他刚才怎么杀死咱们的兄弟?”

其他几个被他问得愣住了,因为看着就是谭风扑上去,他们的同伴拿刀捅了出来,被谭风避过,接着后者就退开了,然后使刀的这个同伴,就长刀脱手、仆倒、气绝,他们看不清谭风的出手,所以那个拦下他们的同伴说道:“让他横便是,今夜江南第一刀柳锐、刀圣海茄茄都在,他敢在门口杀人,进去之后,便自会有人杀他。”

当面对一个死人,或是患了绝症死的人时,总是有着格外的宽容,那些江湖豪侠听着这话,看着丁一已是看着死人,他们便冷静了下来,犯不着跟一个死人过不去,于是他们咬着牙退开于两侧,只是瞪着丁一的眼光中,仍是深刻的恨意。

只可惜,目光伤不了丁一。丁一夹着那用茶叶卷成的烟卷,抬步向前,而谭风就跟在他的身后,他们行走之间,只有一个脚步声,因为下意识地,谭风便把自己的步伐调整得与丁一相同,这是一种习惯,已深刻入骨的习惯。

走进香山酒楼,第一层摆了二十几桌席面,密密麻麻坐满了一个个目露凶光的江湖好手,如果目光可以杀人,丁一此时已被凌迟,只可惜,这只能存在于臆想之中。在二楼倚着栏杆的唐赛儿,轻轻拔动手中的团扇,看着跳入酒楼的丁一,她说:“你来了。”

丁一突然放声长笑,似乎唐赛儿这句话,三个字,是一个绝妙的笑话,他笑着弯下了腰。

没有人开口,没有人出声,能到里面就座的,都是成名的江湖名宿、凶人,他们并不是国子监里,好争微言大义的举监生。没有人去问丁一为什么发笑,也没有人去喝止丁一发笑。他们不是门口迎客的那七八条好汉,能在这里面入座的人,都很清楚,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丁一等一下还能不能笑得出来。事实上,除非弃暗投明加入圣教,否则任谁都明白,丁一是不会活着走出这酒楼的,而死人通常是笑不出来,所以他们也就没有去打扰可能是丁一此生最后的笑声。幸好丁一很快就止住了笑,他站直了对唐赛儿说道:“我本不该来。”

“但你终究来了。”唐赛儿摇着团扇,这般说道,“既来之则安之,何不浅斟两盏,再作细谈?”丁一点了点头,带着谭风拾阶而上,去到二楼,人却就少了,但丁一却下意识地绷紧了肌肉,因为二楼坐着的十七人,身上的血腥味都极重,都是杀人的老手。

丁一微笑着环顾四周,相比之于他身后的锋利如刀的谭风,丁一看上真的就是一个大官的派头,尽管他的腰也很直,但那种气质压根就不象是刀头舔血的江湖豪侠,不得不说,这便是丁一来到大明之后,最为明显的收获了,他这些日子都在模仿着曹鼐的气度,时长日久,加上现时广西都是他的地盘,所谓上位者不外如是,他有一个理想的目标,又有一个实践的环境,加上怎么说也被一众学霸蹂躏到得中探花的水准了,现时看上,他真的就是手握权柄的重臣气派。

这就是气质,不是因为长得丑没得夸,才生生挤出来措词,气质便是看着丁一的江湖豪雄,没有一个人去考虑丁某人不过二十出头,第一个念头便是:这丁容城好大名气真是打出来的?还是这大官靠着手下人,给自己捧出来名声?这么位高权重的大官,给他卖命的人一定很多吧……没有谁去说什么毛还没长齐之类的话。

当丁一走到一张桌子边上,那本来坐在正对着门口主位上的豪雄,下意识地起了身,等到丁一点头对他道:“多谢。”那江湖豪雄方才回过神来,自己干啥要给丁容城让座?这回不是大伙一起来,要是丁某人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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