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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荆洚)-第4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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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丁一在这过程里也被劈中了一刀,可惜这一刀除了让他后退半步之外,连在鸡胸甲上留下痕迹都没有。丁一掷出手中的工兵铲,这让刚刚架住丁一长刀的奥斯曼士兵,惨叫着瘫倒,而丁一踢起对方失手掉落的长刀,一手一刀,漫步向前。
只不过这八个敌人,就是丁一所能直接创造的所有战果了。
因为同样披挂了全身的那两个班士兵,从他身侧队列而出,生生把丁一与那些奥斯曼人隔开来。
墙上步枪还在继续射击,掷弹筒也在挥洒着弹药。
一千多名奥斯曼士兵,尽管他们凶残无比,剽悍嗜血。但步枪子弹、迫击炮弹、掷弹筒,却把他们分割成为若干部分。所能同时接触到那两个班的重甲步兵的人,其实并不超过五十人。五十轻步兵面对二十四名重甲步兵,又没有长兵器或弓箭,什么下场已经不必再多说。
所以丁一被这两个同样披了三层甲的班围在中央,他只能稳步向前,连再出一刀的机会都没有。
受过严格操典训练的精锐,披上三层甲以后,展开战术队型,真的几乎每一步的进退,都会有奥斯曼帝国的士兵倒下。许多奥斯曼帝国的士兵,在此役幸存下来之后,就开始传说着丁一的部队是有法术的。
“他对我挥出刀的不闪不避,明明我的刀就是斩向他咽喉甲缝的!”、“我的弯刀捅下他的肋下,他毫不避让,一刀就把我身边的同伴头颅斩飞了!”而流传着这些话的人,通常都会有一个相同的结语,“他怎么知道,他的同伴会替他拦下这一刀呢?他不可能知道啊!”
所以他们认为丁一的部队是有法术,有邪术的。
当然,四点五寸口径榴弹炮,同样也被理解为法术。
其实他们高估了丁一身边这两个班的士兵,尽管他们是很精锐,尽管他们很优秀。
但他们也完全不可能会什么法术,在同伴帮他们拦下那必杀之刀之前,他们也一点不知道,自己的袍泽是否会及时拦下那会取走性命的攻击。
可是被他们护卫在中间的男人,他们的制军,他们的先生,他们的陛下,就是这么训示的:战友,就是可以把后背放心交给他的人。
他们不单单相信他会带领着自己走向一个又一个的胜利,他们信仰他,这个男人。
所以他们严格按照操典去执行:把后背交给战友,努力挡下每一次面对战友的攻击,不论是刀,还是子弹。
而事实上,这两个班的重甲士兵,在大约一炷香的时间,差不多砍倒了百来人之后,他们便也如丁一一般,失去杀敌的机会。
因为奥斯曼人开始溃散了,他们的阵亡,早就超过了百分三十。
而明显重甲步兵,是不太可能跟轻装甚至**上身的军余抢俘虏的。
那三百来名军余就这么捡起地上奥斯曼人遗下的战刀,然后发挥旧式明军的天赋技能:打顺风仗无敌!
一路疯狂撵过去,把残存的七八百奥斯曼人,又砍倒了二百多,活捉了四五百,只有几十个人慌不择路跳了海,结果他们便没有再浮起来。
因为没有人会救他们。
奥斯曼人舰队撤退了,在被两艘驱逐舰零打碎敲,干掉了七八艘战舰之后,他们认为投送了二千精锐上岸,就足够了。本来也没有人指望这两千人能决定战局。这些登陆上来的士兵,他们的目的,是让士麦那被四面楚歌的绝望包裹。
但当丁一解下了鸡胸甲时,通讯兵却凑过来汇报:“先生,炮测哨急报,奥斯曼重新集结兵力,恐怕黄昏之前,我们会受到两面夹击。”
“多少兵力?”
“至少有六万。”
第六章欧洲(十三)
奥斯曼又有了援军,从开始的四万骑左右到现在六万骑,多了二分之一的兵力,这使得丁一的眉头紧紧皱起。因为大口径榴弹炮也不是可以持续长时间的发射,而且弹药再充足,也没到可以随时挥霍的地步,当一侧面对三万骑的攻击时,依靠八门重炮,已经很难持以为凭了。
“回前沿阵地。通讯班跟我走,你们两个班留下,随初九指挥。”丁一看着那几百兴高采烈的军余,招手示意他们走近过来,“怎么样?赚了一笔吧?战争,总是会有功勋和财富,但我希望,你们不仅仅为此而作战。”
他的话,让那些军余有点羞愧地低下了头。
丁一并没有接着敲打他们,而是对他们说道:“现在,听着,我不是以大明靖海郡王的名义,也不是以罗马皇帝的名义,而是以我丁一的名义,征召你们,我需要你们,为我拿刀枪;我需要你们,为华夏而战!”
“愿为陛下效死!”军余齐声高吼着。
“不,不是为我效死。我希望大食人一看见华夏人,便收起他们脸上的不恭;我希望西方人一提起华夏人,就感叹吾辈的英勇和文明;我希望我们的同胞,走在任何一个文明的国度,任何国王和官吏,都会因着顾忌他那华夏种族的身份,而不敢轻侮!”
“这是我作战的目的,我希望,你们也因这个目的而服从征召!”
而这让几百军余都抬起头道:“愿效死!”
他们不是刘吉,说不出什么华丽的言辞,只不过在丁一面前。那种小农式的狡黥,被榨得无法在灵魂之中。让他们在这一瞬间,至少在这一瞬间。是高洁而纯粹的。
丁一把他们同样留给了钱初九,也许他们永远不会再遭遇战斗,因为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按着丁一的安排,由地中海舰队做为护航的补充舰队,应该就会在这几天里到士麦那来。尽管补充舰队的舰船,大多是大小福船改造而来的,不过在甲板上,一侧也有两到四门火炮的。
就算地中海舰队的护航船只离开。几十条补给舰加上那两条驱逐舰,便是奥斯曼再来二百艘桨帆船,问题也不会太大的。
但这是战场,这不是丁一导演的剧目。
所以,也许因为海风,补给舰队无法按时到达;也许奥斯曼帝国的舰队,在补充舰队到达之前,会再组织舰船来攻击港口,来做登陆的尝试。那么这些军余。会死在这里。不是也许,不是可能。
丁一很清楚,他们会死在这里。
如果假设的情况出现,那四个班的士兵也许都能活着。但这几百军余只怕连一个活着的人都没有。因为他们并没有经过训准的科目训练,他们会犯许多在平时看起来,细不足道。但在战争里会轻松让他们失去性命的小毛病。
“但我没有选择,我们必须捱过这次战役。”丁一平静地对刘吉说道。他没有愧疚。因为这个后果,他如实的告诉了那些军余。
奥斯曼人在黄昏之前真的又做了一次冲锋,应该说,这一次冲锋是分成若干波次的。
他们一开始是西侧阵地大约派了两千骑,而在东侧阵地差不多的时间,也有四五千骑冲阵而来。而西侧阵地的骑兵,在距离榴弹炮炮弹落点不远处开始迂回;东侧骑兵则直逼而来。
文胖子下令,让四点五寸的大口径榴弹炮,轰击了东侧的骑兵群之后,被赶回前线的丁一,派传令兵马上叫停。因为大炮一开,硝烟弥漫,要再从炮测气球上接收到信号就比较艰难了,所以人工传递命令还是需要的。
当然在八门大口径榴弹炮的轰击之下,那阵形拉得很松散的四五千骑,也仍付出了近乎三分二的伤亡
“这不对劲。”丁一对文胖子说道,“没有必要去理会这种小股骑兵冲锋,少于万人……”
马上通讯兵就过来汇报:“先生,西侧阵地,上万骑兵席卷而来!”
“命令炮排自由射击。”丁一倒没有因此而震惊什么的。
奥斯曼陈兵于此,就是要打的,难不成指望摆出兵马来吓唬丁一么?
不过这一次的万骑冲锋,依然是冲到了一半,就迂回了。
“奥斯曼人在试探我方榴弹炮的射击间隙。”丁一放下望远镜,对文胖子说道,“不要被敌人牵着鼻子走,以有效杀伤敌人有生力量为目的。”
很快天色黄昏,有数十奥斯曼的侦骑在战场游荡,结果被文胖子亲率了一个连的骑兵,披上胸甲出去,用骑步枪直接就是撩倒了,其余慌忙逃窜而去。文胖子回阵地来时,天已开始黑下来了。
这一天的战事,也算暂时拉下了帷幕。
丁一看着文胖子入来指挥所,示意他坐下,却对刘吉说道:“正军那边,你应该去做做工作了。明天开始,也许需要他们在必要时候顶上去。”
因为一营、二营再精锐,他们也是人,也不可能靠着勇气的斗志,不眠不休。
所以轮换是必要,这就需要那一千正军,开始去替换一营二营的士兵,以让他们保持充沛的精力和良好的状态,这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解决的战役。
“弟子这就过去。是不是今天晚上,就由正军上去担任勤务,把一、二营的士兵替下来,好好休息一下?”刘吉已经开始融入战事之中,丁一说的是明天开始,他却就担心明天一、二营的士兵,是否还能保持充沛的精力,所以提议不如今夜就开始接换防务。
“不要太着急,明晚再说。你应该告诉正军,只有表现最好的两个连,才可能被选拔去接替防务。”丁一想了想,还是坚持了原本的意见。因为丁某人自己喜欢搞特种作战,喜欢偷营,所以他很担心,今夜防线是否消停,奥斯曼军队是否会过来偷营?
所以他觉得,还是由一、二营执行防务比较让人放心一些。
而今天两次建功的文胖子,却就被丁一狠狠的训斥。
“骑兵营不要弄成专门的胸甲骑兵!我们开始用条状尖头弹,敌人也会学习的。”丁一向着文胖子这么吩咐道,“一旦面对条状尖头弹的话,胸甲的意义不大。建立骑兵营的本意,并不是为了组建一支重骑兵,这记得在南北朝时代才流行吧?到了宋代,拐子马出现过一阵子,然后明显笨重的重骑,虽然威武,但对于战场的适应性太差了。”
文胖子一脸地憨笑,点头记下丁一说的要领,正因为他当过硬探出身,他才知道,丁一说的这些东西,都是实打实的。而在思考了一会之后,文胖子提出一个问题:“少爷,我以为,就算到了敌人也使用尖头子弹的时节,如果到了战况胶着的时候,胸甲骑兵还是可以作为突破的预备队投入战场。”
“你想都不要想!”丁一马上否决了文胖子的说法,尽管他很清楚,历史上拿破仑就是把胸甲骑兵做为预备队来投入战场,并常常以此扭转战局的,“不要学赵辅,放不下那点骑兵情结。我们的火器进展,已经跨过了圆形铅弹、遂发滑膛前装枪的年代了,骑兵突击的想法,除非小分队作战,否则不要考虑。”
“战况胶着的话,如果按你说的,敌人也使用尖头子弹了,那也不可能大规模的白刃战吧?为什么不用炮弹去解决问题?运载相同重量的炮弹,要比运载胸甲强多了。”
“骑兵要发挥速度上的优势,配备骑枪,马刀,远处以携行迫击炮解决敌人,接着是掷弹筒,然后是骑步枪、手榴弹,最后才是马刀。如果到了需要使用马刀对决时,胸甲的重量,我更愿意换成两把左轮。”
文胖子急着抓腮挠头的,他想不出什么办法来反驳丁一的话,但是:“但我们需要一种重装甲的士兵顶在前面,特别是冲锋的时候啊!”
“最好的装甲,就是火炮,摧毁一切的火炮。”在这个问题上,丁一很固执,根本就不打算妥协,“当然,如果柴油机在几十年内研发出来,我们可以弄出坦克,来满足你的要求;如果你真的喜欢重甲兵种,那么可以保留它,在需要巷战时使用,目前来看,如果我们面对冷兵器的敌人,胸甲的确还是有一定的存在意义。”
丁一想了想,对文胖子说道:“在敌人仍使用冷兵器的时候,我可以允许你把骑兵当成胸甲骑兵使用。但你要明白,这是一个夕阳兵种,必将被历史淘汰的兵种,所以不要向骑兵营的士兵,过多灌输关于重甲作战的理念,明白吗?”
“是,少爷。”
丁一轻吐了一口气,对文胖子说道:“选一个排出来,晚上总不能就这么让奥斯曼人安稳入梦吧?”特种作战的老本行,丁一可不打算丢的。就算现在他不太可能亲自带队出去,但至少拟定作战计划,仍旧也能让他有些痛快的。
能进警卫团的士兵无不是精英,原本里面就有两个特种大队为基础了,对于丛林作战和山地作战,在这个时代,算是很深入的研究了。所以就算这边的地形有所不同,在适应训练过后,还是可以胜任任务的。
但当丁一吃完晚饭时,准备休息一下然后半夜起来巡营时,突然就听着在一、二营那边隐约枪炮声响起,然后又过了一阵,便见着曹吉祥跑了过来:“少爷,捉了几个舌头。”
第六章欧洲(十四)
刚刚派出去的特种作战小分队自然没有那么快的速度,就算丁一的确弄出折叠滑翔伞,并且也给他们装备上,但也不可能这么半个小时来回。所以一听丁一就来了精神,开身端起水杯,把那半杯凉茶一咕噜喝了。
的确是到了战争时期,丁某人一切状态就是最为正常的了,至少现时也不把玩什么宋代黑釉瓷杯,也不端什么模仿了十年的首辅气度。因为这本来就是他最为本色的身份,最为熟知、适应的环境。
“奥斯曼那边很有想法嘛。”丁一接过曹吉祥递来的毛巾,洗了一把脸笑道,“问出来什么了?应该不止一队人吧,咱们都派了几队出去,奥斯曼看着数万骑的架势,怎么也不可能这么小家子气,就弄一队人出来啊。”
曹吉祥接了丁一洗完脸的毛巾,搓好过了水,挂齐整了才笑道:“少爷圣明,的确不止一队,派了三队人出来,只不过他们比较倒霉,有一队大约三千精骑,到了离着有七八百米的距离,开始冲锋突破,结果先在离工事六十来米的地方,被铁丝网兜下了,于是让一连那群值勤的崽子,操着四挺机枪,好一顿揍。一连长开始还在训那伙败家崽子,足足打了四条弹链,因着开始还不知道那么多人,是审着那些舌头,才派了人去查看,好家伙,刚老奴过来时,报上来的数字,是七百五十具尸体,二千一百六十三个俘虏,都带伤。有一半估计看不着天亮了。”
是什么导致了骑兵这个兵种走向夕阳?正面战场当然就是成建制的火枪和大炮了。
成建制这很重要,要不然明末也不会老是只能守城。因为没有接受过操典训练的火铳手,没有形成排枪轮射。那必然是不行。不过就算是火枪方阵和大炮的正面抑制,让骑兵正面突击的作用减弱了许多倍,但骑兵冲锋,依然有着它存在价值。
例若如文胖子讲的,战况胶着,突然杀出大股骑兵,这么高速碾压过来,一旦无法快速反应,直接就把炮火阵地端了。直捣黄龙也不是不可能的。
但让骑兵这个兵种,连冲锋,偷营都办不成的,则就是机枪和铁丝网了。
正是机枪和铁丝网、战壕,让骑兵这个冷兵器时代的王者,彻底沦为仪仗排场的兵种。
“朝着铁丝网冲锋,也真是不容易了。”丁一听着就笑了起来。
曹吉祥当然不会放过拍马屁的时机:“尽赖少爷圣明啊,若无少爷把李匠头他们从王恭厂要出来,开创了这工业的基础。引领了这革命性的工业化建设,这铁丝网哪用得起?难道让那些大匠去手工打造么?就那个拉丝机,得顶多少大匠啊!少爷您谦虚,可老奴一想起。就心里就激动啊!”看来这些年,曹某人也学了不少的新鲜词汇,张口都是一溜一溜的麻利。
“停!老曹咱们商量一下。说军情呢,你能不能别这样。注意一下场合好吗?”丁一是认真受不了,要说纯拍马他还能发火。这曹吉祥他还拍得确有其事,让丁一也不好发火。就这铁丝网吧,要真没工业化,还的确如他说的,大匠能手工造出来,但那出产量和最后核算出来的工价,完全用不起啊!
曹吉祥也是识相,听着丁一这么说了,便没再拍下来,重新回到正题上:“另一队大约千余人,倒是谨慎,远远就下了马摸过来。”说着曹吉祥就笑了起来,“可彼等许多人是半夜盲或夜盲的,到了夜里就是睁眼瞎,全靠几个能看路的带着,挤在一起不敢走散了。”
于是地面哨还没有发现,仍呆在热气球上的炮测哨,籍着月光就发现不对了。丁一麾下的军队,到了现在,特别是基层士兵,基本是一个夜盲症也没有。维生素类的果桔和动物内脏之类的补充,都很到位的。
所以月光下高倍望远镜看着不对,炮测哨位上的士兵,就用掷弹筒打了一发燃烧弹。
照明弹制作不难,以丁一现时的工业基础,是完全可以实现的:氧化剂,可燃物的铝,粘合剂,都不成问题。只不过不论李匠头在几内亚的工厂,还是广州府的工业部,都没人手去开发这个项目了。因为配方丁一记得,但实际操作还是要不断实验才能确定的。
所以炮测哨上配的是燃烧弹。
石油和橡胶,就可能弄出原始的燃烧弹,这个在京师保卫战,丁一就搞过原始的燃烧弹。
结果几发燃烧弹,直接就把那支想偷营的部队暴露了。
“边上巡逻的三连二排那班崽子焉坏,直接全排就用掷弹筒来了三轮齐射。少爷啊,那足足是百多发榴弹啊!”曹吉祥说得痛心不已,连连摇头,“老奴直接把那排长叫过训了一顿,结果那崽子说,当时看着对方人多,又没带机枪,怕对方跑了!结果派人去查,捉了六百多个俘虏,还没点清;尸体大约也是差不多五六百具。”
丁一叫了勤务员进来,冲了两杯茶,丁一示意曹吉祥喝口茶再说:“不错,炮测哨那边,得给那观测手记一大功。你不是说奥斯曼派了三队人马吗?还有一队呢?又是什么章程?”
“这队倒是摸到了壕沟边上,因着彼等人少,统共十三人。”
“彼等是想潜入营中,以扰军心,引发营啸为先;焚烧粮草次之;刺杀少爷再次之。”
丁一听着不禁拍掌道:“穆罕默德二世倒是真的颇有些军事头脑。”
营啸,对于这个时代的军队,是很可怕的事,就不必一再重复了。
但在西方的历史上,对此并没有如东方一样,有着众多的记载。不过随着丁一开始西进,他很怀疑是不是因为西方社会和军队,现在的文盲率如此居高不下,想记载也不太可能实现呢?但至少,穆罕默德二世是知道这种行伍中的弊病,要不然他也不会专门派人过来,企图引发营啸。
之所以丁一会觉得穆罕默德二世颇有些军事头脑,是因为他派出的部队,作战目的十分明确,甚至刺杀丁一,都是排在最后面的目标。这说明穆罕默德二世很清醒,知道要刺杀丁一,实现的可能性不大。
甚至连焚烧粮草,也不强求。只要能引发丁一部下的骚乱,就足够了。
“可惜夷酋就是夷酋!”曹吉祥很不屑地说道,“那里晓得,少爷早在十年之前,掐指一算,便知彼等今日会来,早教军士夜间演练紧急集合。何况我军无有夜盲之症,想于军中惹起营啸,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十三人身手都极为不错,可惜,他们真的不该来潜入这工事。
发现了他们的哨兵问着口令不答,根本就没有给他们走近的机会,明哨一拍腰间左轮,以牛仔拔枪术,不到半秒的时间,六发子弹就撩倒四人了。然后没有等他们逃跑,暗哨紧接着开火,又撩倒了五人。
“接着相邻哨楼上的狙击手,一枪又把其中一个家伙的脑袋打爆了,其他几人就扔下手中刀剑,老实跪地摸头了。”曹吉祥说着,那是一脸邀功请赏的模样。丁一叫他去看着一、二营,结果三队来摸营的,全都让他拿下了,自己这边的军兵,一个也没伤着碰着。
丁一起了身,结束齐整之后对曹吉祥说道:“走吧,边走边说。”
对于被俘虏到的刺客,还有那些骑兵、步兵俘虏,是有所区别的。
这一点曹吉祥和丁一的认知是一致的,所以他一来并没有说“捉到上千个舌头”
舌头,得会话才叫舌头,严格的说,得会说出曹吉祥想要知道的情况,才有资格叫舌头。
至于那些俘虏,当然也能问出东西,但毫无疑问,跟刺客这一队,那所能接触到的,不是一个层面上的东西。
文胖子看着丁一要出去,不由分说把本已睡下的两个班叫了起来,让他们充当护卫工作。
丁一皱眉道:“有必要么?走的交通壕过去的,还得专门把弟兄们拉起来?”
他是觉得文胖子有点过了,但没有想到,文胖子却固执起来,表态说丁一要是不肯带随从,那这边交给别人接手,他是死活要跟在丁一身边,用他的话讲:”咱胖,挡刀挡箭遮住地方大!“他这么倚胖卖胖,丁一也是无法,只好让那两个班跟着护卫了。
曹吉祥把气死风提在手里,一边走一边低声向丁一汇报:”那夷酋教彼等来,据说有个华夏模样的人物,教了彼等不少功课,如何混入我军之中。万幸是警卫团,若是其他部队,按他那说辞,只怕真能给他混了进来。”
因为警卫团这边有许多严格的条令,不好混蒙,例如别的部队,一般口令不对,最多也就对天鸣枪,不会这么直接就冲对方开火。而要不直接开火,那十三人说不定就做了岗哨摸进来了。
而且警卫团都是老兵,老兵是什么概念?就是很多时候真的不用看,听着呼吸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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