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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荆洚)-第4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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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得到这种下雨天仍能发射的遂发枪,我需要它的结构图,还有配方。”
丁一哑然失笑,反问道:“嗯,如果我不愿意把它给你呢?”
“伟大的老师,如果我无法得到这项技术的话,那么您只能保有它,而踏上走向火狱的征途了。”巴耶塞利面带着微笑,不愠不火地向丁一这么说道。不得不说,至少从这一点上来讲,他的确如其自述的,就是丁一的崇拜者,也是丁一勤勉的学生。
丁一笑了笑,对巴耶塞特伸出大拇指,然后翻转手腕,让拇指指向地面。
这是一个不需要解释和语言的意思。
然后丁一没有再谈下去,而巴耶塞特也没有再继续。
在接近傍晚的时候,雨又似乎小了一点,但还没有等奥斯曼人开始进攻,它又变得大了起来。“注意夜袭。”丁一尽管说过,不干涉下面部队的指挥,但他仍让通讯员去知会了新七师师长,“对方的统帅是模仿着我们的战术,所以一定要是注意防备夜袭。”
但这夜里的雨,就没有停歇过,中间雨势有减弱过,不过很快又大了起来。
这个夜里新七师的部队过得并不好,因为昨日白天的战事给予了士兵很大的压力。大量的黑人士兵,包裹着雨布。在壕沟里神神叨叨地念着他们雨林部落的语言,或是做着某种仪式。整个部队都处于一种随时都要崩溃的边缘。
直到第二天的早晨,朝阳升起之际。天际挂起了一道彩虹,雨停了,连雨丝也没有。
于是奥斯曼人在上午就发动了总攻,他们的火炮再一次开始咆哮。
但是很快新七师的迫击炮就制止了这些原始火炮的发言,因为就算没有观测气球,打老了仗的炮兵,在没有风雨干扰的情况,他们根据对方炮火的声音,很快就打出了压制的炮弹。也许并不精确,是的,如果这是一次泰西大明的炮兵考核,他们也许会拿到零分。
所幸的是,这是战场。
并不太精确的炮弹安装了触地引信,高爆弹头里的填充的硝*基炸*药把无数弹片送到了它们该去的地方,而打了一轮炮火,正在按着巴耶塞特的吩咐,进行转移的奥斯曼炮兵。很不幸的前进了三十米,于是他们承受了三个迫击班,六门迫击炮的三发急速射。
十八发高爆弹头很快就免除了奥斯曼人搬运火炮之苦,因为已经扭曲变形的火炮。再无搬运的价值,而且其中一颗高爆弹头命中了火药桶,奥斯曼人的火药殉爆之后。几乎再也找不到活着的奥斯曼炮手了。
“这不算什么。”巴耶塞特微笑着,或者说他刻意地模仿着丁一的微笑。对丁一的将领说道,“冲锋。把士兵分散开,浪费他们的弹药,减少他们的命中!”
“一波接一波的冲锋,不要停歇,不要给我的老师,喘息的机会。”
而当手下的将领得命下去之后,巴耶塞特对着石朴说道:“我的朋友,为了完成你的心愿,我把一位伟大的英雄,埋葬在了这里,我希望这能换取你的忠诚。”
“朴愿为哈里发效死!”石朴也很激动,去国万里,他终于完成了这个不可能完成的复仇。
当然,还没完成,不过看着漫山遍野的奥斯曼士兵冲锋身影,只是这一个时间的问题。
可惜事实往往并不如人们所想像、所憧憬。
枪声,极有节奏的枪声,很快就让石朴和巴耶塞特的笑容凝固在脸上。
“装弹!”打完了子弹的一班长缩回身躯,坐在壕沟里,开始给弹匣压子弹;而二班副接替着开始射击。他们用的,就是以前的装备,荣一师列装的弹壳步枪。采用了枪管钢的步枪,使用的覆铜子弹,穿透性得到了极大的加强,至少在八十米内,不是奥斯曼人那原始的复合装甲盾牌能抵挡得住。
事实上,他们也并不需要去面对那种笨重的盾牌,因为士官长手里的掷弹筒,啸叫飞出的榴弹,准确地将前方持盾的奥斯曼士兵掀翻。
这是新七师在昨天晚上拿出来的方案和战术,每个排分出两名班长或副班长,加上排士官长,组成了一个三人战斗小组,就象是一篇乐章里的鼓点,支持着整个鸿大的乐谱,给予了它灵魂。
黑人士兵们也开始沉着下来,看着那许多的敌人,一个接一个的被撩倒,看着已方的炮火,一次又一次在对方冲锋而来的队列里,迸发死亡的火花。他们开始按着在以弗所的训练,端起枪,然后瞄准,并扣下扳机。
奥斯曼人不可能人人都着操持那种巨大而沉重的盾牌,当那数百个大力士被歼灭,而新七师的黑人士兵又开始按着操典投入战斗,战斗,开始进入一种节奏,丁一麾下老兵所熟悉的节奏。
不用丁一下令,新七师的参谋长已经向师直属骑兵连下达命令:“马上鞍,准备出击!”
而文胖子也许不是一个好的师级指挥官,但当过明军夜不收,出过多次硬探任务却毫发无伤的文胖子,绝对是一头战场的鬣狗,他不会放过血腥的味道。在新七师师部还没有吹动冲锋号之前,文胖子就把那个营派了上来。
那个完全由荣一师老底子组成的加强营。
正如王越所向丁一陈述,荣一师的问题在于:战力过剩。
当这个老兵营以三人战斗小组,在泥泞的山地上发动冲锋,直插入奥斯曼人的肋部时,没有什么可能抵挡他们的。不论是骑兵,还是山林;也不论是长矛,或是羽箭。
山林对于西明的新兵来说,是让他们茫然和惊恐的所在,就算是在雨林部落出来的黑人士兵也不例外。因为这不是单打独斗,在需要服从命令,需要配合作战时,山林遮拦了他们的视线,这让许多新兵如果进入山林,手里的遂发枪,几乎就成了烧火棍。这也是为什么新七师没有,或者说没敢派出侦察小队进入山林的根本原因。
但荣一师的老底子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他们灵活的战术动作,在对方弓箭手还没拉开弓弦时,就用子弹教对方倒下;山林便是变成他们屠宰骑兵的助手——因为在这里,骑兵的速度受到限制,而对于老兵来说,射击几乎静止、庞大的目标,根本不必要经过太精确的瞄准。
基本打完弹匣里的子弹之后,这些老兵都没有选择换弹匣。
因为已经没有必要了,他们沉默地向前,用刺刀,将一个个背对着他们的奥斯曼人撩倒,然后再赶上去,再撩倒一个。
没有人喊一声“弃械跪地者不杀!”
那二千多名“突围”而去的黑人士兵下场,对于这些老兵来说,他们心知肚明。
而那些黑人士兵,原本就是他们手底下的战士,尽管他们颇为看不起这些黑人。
但丁一的兵,秉承着丁一的习惯:就算黑人士兵是王八蛋,也是泰西大明的王八蛋啊!
这是一场完全失控的屠杀。
特别是在新七师的骑兵连、新八师四个建制完好的埃及白人营加入之后,这种屠杀更加惨烈。而新七师的师长、参谋长看着这场面,自然不甘人后,于是除了师直属队之外,三个团都从战壕里跃出,加入了这场肆意的复仇。
以至丁一走出指挥所,举起望远镜之后都愣了两三秒,然后破口大骂:“他妈的,战场纪律呢?文胖子死到哪去了?让他给我滚过来!”
当丁一发现问题,并且下达了命令招降俘虏时,新七师有两个团,新八师的三个埃及白人营,新七师、新八师直属骑兵连,已经需要通讯员骑马去寻找他们传达军令了,因为追杀残敌过远,已根本不可能通过鼓号声来传递命令。
而巴耶塞特也得以再一次见到他的老师,这一次,他不再需要躲在重重的盾牌后面了。
因为他是以俘虏的身份,被押到丁一的面前。
“伟大的老师,我能赎回我自己吗?”他无法再模仿丁一,因为丁一从来不会说出这样的话。
丁一没有理会他,而是向着被五花大绑的石朴问道:“你要找我报仇?”
“是!”石朴的眼中布满着血丝,脸上沾染着泥土,肿起的嘴角,大约是敢才被执时反抗所致。
“你在我的部队里服过役?”
“是!”
“为了报仇,没有递交退役申请,就离开了部队,是这样吗?”
“是!”
丁一走上前去,望了他大约有两三秒:“吃了早饭没有?”
本来咬牙切齿的石朴,没有料到丁一会问出这么一句话,他愣了一下,然后茫然摇了摇头。便听着丁一对他说道:“那你要受苦了,慢慢等,慢慢排队吧,要找我报仇的人,应该会有很长的队伍,你这饿着肚子上路,排队时就遭罪了。”
“逃兵怎么处置?”丁一向文胖子问道。
“枪毙。”
“执行吧。”
丁一没有理会拖下去的石朴,而是饶有兴趣地望着巴耶塞特:“当然,你可以赎回自己。泰西大明如此的热爱和平,当然会跟以前一样,递给你橄榄枝的,我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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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的奋斗(二十六)
在山腰上放眼望去,红旗招展,以连为单位的泰西大明新编师的军人,不分肤色,手持步枪,正在追剿着残敌。而一堆堆的奥斯曼帝国士兵,双手抱头,被看管起来,开始他们作为俘虏的生涯。
雨后天际,有着冬日爽朗的风,吹拂着丁一身上刚刚换上的雪白儒衫,教他看上去一点也不象是统领军队,披坚执锐的皇帝。以至巴耶塞特也不禁苦笑道:“伟大的老师,您有着太多让人妒忌的本领;而更让人无奈的,是您的风采。”
“谢谢赞誉,但我得提醒你,这不能让赎金减少,我的学生。”丁一微笑着对他说道。
于是巴耶塞特的脸色就更加苦涩了:“好吧,老师,我该如何赎回自己?”
“回到君士坦丁堡,你还能掌控奥斯曼吗?告诉我实话,看在你这么多年没有拖欠过学费的份上,如同你的兄弟杰姆,我会按照你的能力,给你安排一个合适的工作。”丁一说着摊开手,脸上的神情有着某种戏谑,“保证就业率。是的,我想应该保证学生的就业率。”
巴耶塞特不太明白丁一的意思,但他不敢欺骗丁一,不是因为丁一身上展露出王霸之气,也不是因为巴耶塞特心悦诚服。而是刚才他和石朴,本是可以逃脱,十万大军啊,就算崩溃,带着几千精锐亲信逃脱,也并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
但他没有能够逃得掉,因为从士麦那之役,丁一派出的几支特种作战小队。就一直潜伏在奥斯曼军中。他们绝对不可能放过这样的机会,当大军崩溃之际。还没等巴耶塞特下达什么命令,几支特种小队就马上把巴耶塞特、石朴和那些随军的奥斯曼重臣都拿下了。
巴耶塞特不知道自己身边还有多少人。是丁一派出的间谍。所以他不敢说大话,以免被捅穿之后,反而弄巧成拙。平心而论,巴耶塞特的水平是很不错的,不论是内政还是军事方面都好,他对于奥斯曼帝国哈里发这份工作,也应该说是干得不错的,只可惜,他遇上了丁一。
他想了很久。在这期间已经有两个营收队回来了,至少捉了两千以上的俘虏。
“如果在兵败的消息传回去之前,或是伊斯坦布尔那边虽然收到消息,但还不能确认的情况下,我依然能掌控奥斯曼。”伊斯坦布尔就是君士坦丁堡,巴耶塞特这个回答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接着他又对丁一说道,“如果确认了兵败的消息,那么老师要是能在十天内。把我送到布鲁萨里去,我也依然有掌控奥斯曼的把握。时间再长的话,恐怕我得从海上到达亚德里亚堡,然后再召集军队去伊斯坦布尔。”
丁一听着点了点头。但抚着下巴的短须,也是沉思了许久没有开口。
直有一队信使策马狂奔而来,那是和士麦那每天固定来往的信使。每天士麦那都会派出这么一队信使;而丁一也同样会派出一队传信的通讯兵,尽管当天不可能到达。但如果有一天发现丁一这边没有派出信使,士麦那就可以知道出事了。反之也然。
除了一些公文之外,信使还给丁一捎来了一封家书。
这是一封让丁一欣喜若狂的家书。
他看完直接就扔给曹吉祥,然后对巴耶塞特说道:“选一百个人做护卫,回君士坦丁去吧。布鲁萨那边的城市,我会派人去交接,不允许事先撤走城市里的居民。奥斯曼东边的疆土,就以君士坦丁为界吧;西边的疆界在何处,就看你的本事了。”
“暂时,君士坦丁租借给你,十年之后,我会派人取回来。”
“战争赔偿,就按威尼斯的来,八百万两白银。”
“走吧,这天我很开心,趁我改变主意之前,离开吧。”丁一笑着冲巴耶塞特挥了挥手。
巴耶塞特真的是个雄主的胚子,他没有抱头鼠窜,而是按着明人的礼仪向丁一拱手问道:“我伟大的老师,是否我们应该草拟一下条约?并且能让老师这么高兴的事,学生能请教一下,到底是什么事吗?”
“老曹,跟他说。”刚好看着文胖子一脸贱笑领着和几个营长在那里谈论着战事,丁一便向曹吉祥吩咐了这么一声,自己却向文胖子走过去。关禁闭也好,到时谭风提出公诉也好,这是后果。重要的是二三千黑人士兵,就这么在战场上被文胖子抛弃掉,这事得有个说法,要是放任文胖子在那里吹嘘,以后成习惯了,那才是大麻烦。
曹吉祥行过来,对着巴耶塞特说道:“嗯,你这身为一国之君,一点礼仪也不晓得么?真是狄夷之君啊!皇后娘娘,萧贵妃,都有喜了!”
这对于丁一来说,对于西明帝国来说,绝对是一件喜事。
哪怕生的是女孩也无所谓,十多年,丁一麾下军队里,在这十多年里,不断的有女性军官涌现,丁如玉更是出镇安西大都督府。只要是丁一的血脉,哪怕是女孩,拥立为女皇也绝对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
巴耶塞特听了之后,向曹吉祥说道:“我想向老师道喜,不知道可否有这样的荣幸?”
丁一其实离他不到十米,但巴耶塞特很谨慎,按着礼仪来。
听着曹吉祥的禀报,丁一对文胖子训斥道:“如果让我听到你在军中炫耀抛弃黑人士兵的作法,不论你是得意洋洋也好,还是装成痛心疾首也好,胖子你都完蛋了,以后你再也别想带兵!老实去炊事班当班长!”
文胖子缩了缩脑袋,低下头不敢说话。丁一冷哼了一声,回头向巴耶塞特那边走过去。
“恭喜老师。”巴耶塞特老老实实地行礼。
丁一倒也没有为难他,虚抬了一下手当作还礼:“启程吧。”
“老师,学生就这么走?什么凭证也不用留下?”巴耶塞特禁不住又问了一回。
不是他有被虐的喜好,而是就这样放他走,也不用订个合约,也不用押他为质,他是真不敢走,担心会不会这头一走,丁一就派人把他干掉了啊!一百人,一百人顶个什么用?他带了十万大军,又是设伏,又是避开海岸线,又是专门在这冬雨季节来下手,结果怎么样?所以带着一百人,他可不认为,丁一真的把手一翻,自己能折腾出什么浪花来。
故之巴耶塞特还是希望能签个什么条约,这样感觉心里有底一些。
“不用那么麻烦。”丁一摇了摇头,伸手拍了拍这位学生的肩膀,“我向来信任我的学生。”
“当然,你可以辜负我的信任,那么我会麻烦一点,得派人去取,而且你的学长、学姐们,他们的性子不太好,或是有些贪心,只怕到时候,你就不太开心了。辜负我的信任的人,通常都不会太开心。”
巴耶塞特苦笑着行了礼:“是,学生记下了。”
他总算明白了丁一的意思,对方根本不在乎巴耶塞特的小心思。
“我这次能脱身,是因为活着的奥斯曼哈里发,对我那位伟大的老师,更为有利罢了。”巴耶塞特在离开之后,制止了那些手下的吹捧,苦笑着说,“老师希望我充当上帝之鞭的角色,如果我不能胜任这个角色,那么奥斯曼大约很快就会换一位哈里发了。”
“换谁当哈里发?也许是杰姆,也许是别人,谁知道呢?”
巴耶塞特的笑容很苦涩:“你赶紧去伊斯坦布尔吧,把黄金和白银筹备好,对,组织人手运输到布鲁萨,难道,你希望我的学长、学姐们,亲自到伊斯坦布尔去向我索要吗?那样的事,他们势必会要得更多,而我们只能承受,承受这一切。”
“有没有力量反抗之前,还是先把上帝之鞭这个角色扮演好吧。”
这是巴耶塞特的决断。上帝之鞭,是因为丁一跟他说,奥斯曼的边界,东边就是君士坦丁,也就是说,不允许他越过君士坦丁。但他可以向西,向西扩张,去侵略那些基督教国家,去吞并他们的疆土:“总比跟泰西大明的军队交锋来得好,我是奥斯曼的哈里发,不是憋不下一口气的莽夫。”
如果丁一听到巴耶塞特这句话,或者他会改变自己的主意。
不过,回到士麦那的丁一,却已完全没有空闲去思考他的国家大事,因为他不单是皇帝,更是丈夫,所以他得看望自己怀孕的妻子们;而且他也是父亲,是以当坐下来以后,他也得把儿子抱到怀里逗趣。
“我想要一匹小马,父亲大人,我应该写信去埃及,向妈妈索要;还是请大兄为我张罗呢?”被丁一抱在怀里,六岁左右的见堃,咬着糖葫芦,很认真地向丁一问道。他管莫蕾娜叫妈妈,管柳依依叫母亲的,所以有写信去埃及这么一说。
这个问题把丁一问得愣住了,他没有想到,这么小的孩子,已经开始触及这样的问题了。
这哪里问的是小马?这问的是李东阳是否比埃及的女法老王、这孩子的生身之母,更值得信任啊!
“你才六岁。”丁一重新把他抱了起来,用胡子扎他粉嫩的脸蛋,把小孩弄得“咯咯”笑了起来。
但当丁一停止跟他玩闹之后,他却向丁一说道:“父亲大人,孩儿已然六岁了。”
丁一的奋斗(二十七)
六岁,对于丁一来说,他的认知里,六岁就是小学的入学年龄。但至少出任太子少保的杨善,不是这么想的。原本丁一是要把三公三孤之类的师保衔头革掉,但是在于谦、姚夔、杨鼎等大臣的劝阻下,终于还是保留了下来。
但杨善明显没有把加给他的太子少保当成荣衔,他自从由休达回到了士麦那之后,每日都坚持入鲲鹏皇城,为见堃上课。其实泰西大明并没有立皇储,所以见堃也谈不上是太子,可是杨善就是这么坚持,他也七十多了,数朝老臣,无论丁一或是柳依依,自然也不好说什么,结果就教成了这模样。
“谁教你来问我这个问题的?”丁一抱着儿子,也开始认真起来了。
他不太相信,一个六岁的孩子,会有如此深层的思考。
但见堃的回答,却让丁一无言以对:“先生说,要学骑马马,说是要不是他马骑得好,十几年前,就在一个叫土木堡的地方,回不来了!母亲大人和二娘却不教孩儿骑马马,孩儿想着,大兄待我是好的,若是恳他,总会给孩儿张罗,只是若让母亲和二娘知道了,大兄会被骂噢……妈妈不喜欢孩儿,我都六岁了,她不来看我,总是送些一点也不好玩的物件来,不如跟她要匹马,母亲和二娘到时发觉了,生气起来去骂妈妈就是!只是、只是,想起母亲和二娘到时骂她,孩儿又觉得伤心……”
他这是真要骑马啊!丁一拍了拍自己的额头,苦笑道:“一匹马。哪来这么多事体?你跟为父说上一声不就是了?”当下把吉达叫过来,却教选匹阿拉伯纯血小马。又指派了警卫团之中草原出身的军兵来充任教习不提。
这事算是揭过,丁一算是被吓出一身汗。
丁一所不知道的是。杨善再来上课的时候,见堃却就说道:“先生,孤已了然,非是父皇始乱终弃,却是妈妈舍不得埃及的权柄。以此计论之,埃及不足为孤外援臂助,倒是大兄,或可为股肱。”他说的大兄,就是李东阳了。因为早年就由景帝作主,过继给了丁一的。
杨善一副老怀甚慰的模样,抚须点头道:“此间来去,殿下胸有成竹便可,不必告之于人。如今皇后娘娘、萧妃皆有喜,殿下当勤勉上进,方能简在帝心。世间事,上马击胡,下马草赋。陛下行之,如反掌之易;立不朽之德立不废之言立不世之功,陛下谈笑已就之。”
“故殿下不必于陛下面前卖弄机巧,只一点。以百姓为重,以华夏为重,若官祸民则罪民。若外藩伤我朝则击胡,其余尽可率性而行。”
杨善这个老滑头。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看见堃顺眼,而这六岁小孩。也真能听得进去,一老一小,便于这鲲鹏皇城里,不读圣贤书,反而教授一众的阴谋诡计。每每到了将要下课,才胡乱给见堃讲上两节论语凑数。
但在士麦那现时真没有人来管这一老一小,于谦、姚夔、杨鼎等人是真心忙得不行了。
泰西大明可不比华夏大明啊,华夏那边,大把读书人等着做官呢,就是进士不够,举人要能给个佐贰官,也不愁没人肯干吧?这边不同,军队要在扩编,那是不成问题,跟荣一师扩出十个师一样,有的是士官长,有的是基层军官,怎么新训,怎么做思想工作,哪怕语言沟通有问题,至少这个模式是娴熟并且这么执行了十来年的。
但要找文职官僚?那是真缺人啊!这不是单纯认识五百字就能干的好么?
于是不论总理大臣还是副总理大臣,或是各部首领官,都只能凑合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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