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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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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老虎只要闻到大王带有强烈性激素的尿液味道,就自动远遁十里之外。
一堆黑色的粉末在桌子上剧烈燃烧冒出一股浓烟之后就变成了一堆渣滓。
木炭不合适,硫磺不合适,硝石不合适,什么都不合适,云琅的经典火药配方就不准,屁用没有。
身体成了少年人,再加上每日都摄入大量的肉食,每日早起的男人状况让他非常的满意,为了消耗多余的精力,他与老虎大王几乎走遍了骊山后山。
一座山的珍贵与否在于他的产出,就像一个男人英俊与否跟头发有很大的关系。
此时的骊山远不是后世那座骊山所能比拟的,仅仅是随处可见的溪流,瀑布,就让云琅欣喜若狂。
在这里吟诵飞流直下三千尺,非常的应景,却也非常的无耻。
狗熊打不过老虎,就用肥厚的爪子抱着脑袋把肥硕的屁股露出来,希望老虎从他屁股上咬一块肉吃莫要伤害它的性命。
云琅赶走了老虎,狗熊快速的逃进山林,临走的那一瞥,满是感激。
老虎每年都要把山里的猛兽都要挑逗一遍,用来树立他兽中之王的地位。
很原始,却很有效。
看看狗熊伤痕累累的屁股就知道在过去的几年中,它的遭遇有多么的凄惨。
“笃!”
一枝羽箭撕破了空气,瞬间就钉在一根侧立的木桩上,白色的尾羽猛地炸开,像是一朵被风撕碎的蒲公英。
一个多月过去了,霍去病的鼻子还是有些歪,云琅那一拳彻底砸塌了他的鼻梁骨,这个地方的软骨想要完全长好,需要很长的时间。
霍去病只要照一次镜子,他的怒火就爆发一回。
卫青穿着一袭青色的深衣,外袍上的带子没有系上,被晨风吹得猎猎作响。
他站在后花园看霍去病射箭已经很久了,见霍去病又把羽箭牢牢地钉在箭靶子上,忍不住扬声道:“弓开八分!”
霍去病不但没听,反而将手里的弓箭重重的丢在地上,还狠狠地踩了一脚。
卫青面无表情的走过去,霍然抬脚,一脚踹在霍去病的屁股上,这一脚是如此之重,霍去病腾空飞行了一丈远,屁股落地之后还在花园的草地上滑行了很远。
卫青弯腰捡起弓箭,掸掉上面的泥土,整理了羽箭的尾羽,这才将弓箭一一归位。
“不尊重自己武器的人不配用武器。”
卫青淡淡的说了一句,就不再理睬撒泼打滚的霍去病,径直去了凉亭。
长平公主是一个很恬淡的女人,父亲要她嫁给平阳侯曹寿,她就嫁给曹寿,曹寿死后,父亲要她嫁给汝阴侯夏侯颇,她就下嫁夏侯颇,夏侯颇死后,弟弟觉得夫人去世后单身带着三个孩子的卫青人不错,她就很听话的嫁给了大将军卫青。
虽然嫁了三次,长平公主依旧风姿绰约,最重要的是,长平公主嫁给卫青算是皇帝对卫青的最大奖赏。
如果有人问大汉权势最大的女人是谁,众人一定会说是皇太后王娡,如果问全大汉最有钱的女人是谁,那么,只有两个人选,一个是大长公主刘嫖,另一个就是长平公主。
一个是因为收受了太多的贿赂从而巨富,另一个却是依靠不断地嫁人积累了大量的财货。
如今,大将军府的吃穿用度之所以豪奢,都要托长平公主的福气。
鬓角微微有几丝白发的卫青刚刚坐定,长平公主就给卫青倒了一杯淡酒笑道:“你又何苦为难去病儿?”
卫青哼了一声道:“少年人本性跳挞,相互殴斗乃是常事,因一场斗殴失败就心绪难平,将来如何担当大任?”
长平公主笑道:“他不若你,你自幼孤苦,靠坚韧不拔的性子自奴隶到将军,吃过苦,受过罪,自然知晓人间冷暖。去病儿与你不同,他母亲私通平阳县吏霍仲孺才有了他。这让他自幼就有极强的自卑之心,将每一场胜利当做对过去的反击,突然被一个同龄的乡野少年击败,自然气愤难平。”
卫青皱眉道:“未曾找到!”
长平公主呀了一声道:“缙云氏乃是名门大族,云琅之名也颇有古意,血鹿一说不过是少年胡诌,然血参之名却名副其实。本宫将去病儿拿来的血参找侍医试验过,确实是补血,生血,通经舒络的上好药材,如果能够配伍成方,会成为最好的金疮药。如此有名有姓,又有学识的人怎么可能会找不到?”
卫青摇头道:“确实没有找到,三辅之内云姓不过三户,两为黔首,一为行商,左奴查询过,这三家都没有一个叫做云琅的子侄。而且,这三家也没有培育出云琅这种人才的环境。”
长平公主有些失望……
卫青探手握住长平的手笑道:“明年清明,去病儿与云琅有约还要撕斗一场,到时候他会现身的。”
“何以见得?”
“哈哈哈,老秦人慷慨赴死,死不旋踵,他既然给自己冠上老秦人之名,就不容他不出战。”
“他敢不来,我翻遍三辅也要找他出来,然后将他碎尸万段!”
霍去病来到卫青,长平面前,咬牙切齿的道。
长平笑道:“照你所述,你将要面对的是一个狡猾之辈,从头到尾,你们一群人就没有占到任何便宜。你确定明年清明能够击败他?”
霍去病道:“我回想了整个经过,发现这家伙不过是在装腔作势,如果我当时不去想鼻子的事情,拼着鼻子再挨两拳,即便是一拳换一拳,我也能打赢他。”
卫青笑道:“男子汉大丈夫,输了就是输了,下一次打回来就是,这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若是勉强给自己找理由,那才是真正的输了。”
霍去病高声道:“舅父有所不知,那家伙鼻子很好看,眼睛很好看,嘴巴长得也不错,可就是,这三样东西长在一张脸上,就让人有一种要打一拳的冲动。”
长平笑的直不起腰,拍打着软塌笑道:“哎哟哟,笑死我了,如此有趣的少年不可不见,明年清明你们比试的时候记得叫上舅母,真的很想看看一张脸长成什么模样才会让人生出殴打之心来。”
卫青看着脸上逐渐浮出笑意的外甥,心中隐隐觉得那里似乎不对。
这种感觉只是短短的一瞬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他不由得摇摇头,觉得自己好像多疑了。
他没有多余的心思可以用在家里,明年,大军就要出定襄。
汉皇一句“骑兵逐远,贼人能在大漠称雄,朕同样可往”的话,也不知道明年又会有多少袍泽血染黄沙。
两次云中大战,仅仅是左谷蠡王座下的骑兵就让不擅骑射的汉军吃了大亏。
虽然将左谷蠡王驱逐出云中,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汉军北逐,匈奴王就带着部族牛羊远遁,汉军归塞,匈奴王就重新带着部族牛羊再回来。
远征对大汉军队来说,需要消耗山一般多的钱粮,对匈奴人来说,不过是秋日的一场远足而已。
如何以最快捷的方式驱逐匈奴,如何以最简单的方式为大汉解除匈奴的威胁,这让卫青大将军愁白了青丝。
第二十三章 大丈夫当如是
家里有三只鹿,因为有一只母鹿,很快就变成了四只。
因为那只公鹿不是好东西,没事干跑出去两天,回来之后又带了两只母鹿……然后就来了好大一群。
于是,云琅就不得不开始修鹿圈……
翻过大石头,石头前面有好大一片空地,空地前面就是一个缓缓地山坡地。
鹿群喜欢围绕着大石头居住,它们对老虎的威严已经视而不见了。
直到一只野外的公鹿闻着母鹿的味道闯到大石头前面的时候,被忍无可忍的老虎分尸之后,鹿群才意识到老虎并不像它们平日里认为的那样无害。
种群的自然扩大,当然会有一个优胜劣汰的问题,除过给他乳汁喝的那头母鹿之外,云琅并不在意老虎吃掉一两只鹿。
养鹿其实是个不错的营生,身体虚弱怕冷的太宰需要每日饮用一杯鹿血。
云琅也需要鹿群为他提供一张张完整的鹿皮,来制作各种各样的东西。
直到两个漂亮的鹿皮背包出现在太宰面前,他沉默了很久。
“你是做大事的人……”
“背包好看不?你看啊,你可以往里面装你所有的零碎,不管装多少,因为是双肩背包,都能极大的减轻你的负担。等以后,我再给你弄一个更大的,可以把帐篷,被子,衣服,武器,吃喝,全部装进去,天下虽大,我们那里不能去?”
“这个背包是作战的时候用的?”
“对啊,你不觉得我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无所事事的干这些小事?你看啊,如果我再给背包订上一个漂亮的老虎模样的铭牌,他就更加完美了……”
太宰急切的希望云琅开始筹划反汉复秦大计,即便是不能立刻执行,也需要处理迫在眉睫的秦陵安全问题。
山下无聊的人越来越多,他们装备整齐,队伍严整,声势极为浩大。
八千名骑兵在荒原上呼喝奔驰,驱赶野兽,中间还夹杂着披着红色斗篷的羽林。
无数的猎犬被放入荒原,无数只猎鹰被扔上了高空。
皇帝的黑龙背日旗哗啦啦在风中招展,旗下的文仪,武卫一样不缺。
各色旗帜几乎铺满了骊山下的平原。仅仅是皇帝中军大帐,就是一片黑色的海洋。
云琅趴在树梢上羡慕的看着骊山下的军阵,觉得皇帝与其说是狩猎,不如说是屠杀。
一队骑兵来回驰骋,将野兽从山谷里驱赶出来,一群群野猪,野鹿,野羊,野牛,野狗,野狼,野熊,野豹子野兔成群结队的仓皇出逃。
大大小小的混杂在一起,谁也顾不上谁,最可怜的是那两条肥硕的野蟒蛇也混在队伍里,时不时地被野兽踩上几脚,凄惨至极。
留在山谷只要藏好或许还有活命的机会,出了山谷就是死路一条。
平原上的骑兵纵横交错,围追堵截,逼着发疯的野兽沿着规定好的路线狂奔。
然后,皇帝站在高大的珞车上,弯弓搭箭,射脚底下的野兽。
皇帝每射出一箭,周围的群臣就轰然叫好,立刻就有不怕死的猛士冲进兽潮大军里,能把皇帝猎杀的猎物拿回来的就是真猛士,会有丰厚的赏赐。
不小心被兽潮吞噬了的就是假猛士,只会招来无穷的羞辱。
这当然没有射中射不中的问题,距离皇帝不到十步远的地方,就是兽潮大军,要是射不中才是怪事情。
当然了,万一皇帝的运气不好,真的没有射到,也有太宰一类的官员偷偷地拿着皇帝的金纰箭插在骑兵打来的野兽身上,骑兵要是敢说出去,就会被满门抄斩。
云琅只看到了皇帝的中军大帐,也看到了汹涌的兽潮,至于别的,当然是太宰这个狩猎专门人士讲给他听的。
他如果敢靠近皇帝中军三里之内,立刻就会被驱赶进兽潮大军里,跟无数的野兽一起接受皇帝羽箭的检阅。
“羡慕不?想不想也有这样一天?”太宰被皇帝无聊的屠杀弄得热血沸腾。
“你是指当野兽还是当皇帝?”
“当然是当皇帝,当初始皇帝出巡的时候,项羽,刘邦都发出感慨——大丈夫当如是,然后一人坏我大秦江山,一人断我大秦宗庙,此赫赫之功也。”
云琅看太宰的目光非常的复杂,忍不住道:“这两个都是大秦的国贼。”
太宰一手枹树,一手指着平原上的军阵感慨的道:“就是因为知道我大秦是何等的强大,才明白项羽,刘邦二人是何等的雄才伟略。”
云琅抱着树慢慢的爬下来,准备去看看老虎,山下的号角,金鼓,呐喊之声飘荡四野,不知道引起老虎那些不好的回忆,这家伙今天待在屋子里一天都没有出去。
回到屋子里,老虎大王正试图用两只肥厚的爪子捂住耳朵,因为构造的缘故,它总是不能成功。
胡乱咆哮,到处乱抓,石头墙壁上满是老虎爪印。
云琅叹息一声,找出两块柔软的麻布条,揉成疙瘩塞进老虎耳朵,再抱住老虎脑袋这才让它安静下来。
“皇帝狩猎要多少天啊?”云琅烦躁的问道,好好地平静生活被强行打断这让他非常的不高兴。
“长则一月,短则十八天。”
“他们这么干,那里还有野兽的活路!”
“不会啊,一般来说,天子狩猎,自有仁慈之心,网开一面是必须的,另外,不杀怀孕母兽,不杀幼崽,不过多扑杀猛兽,这些规矩都是要遵守的。”
“我记得我们家老祖宗就是为了保护怀孕的母鹿被始皇帝射死的。你觉得汉皇会遵守这些猎人的规矩?”
提起老祖宗被皇帝射死的事情,太宰并不悲伤,淡淡的道:“取舍之道存乎一心,帝王行事如同雷霆雨露,皆是恩赐,即便有负臣子,也不可心存怨念。”
云琅认真的看着太宰道:“如果让我亲眼目睹你被皇帝像杀一只鸡一样的杀掉,我即便是不能杀掉皇帝为你复仇,也一定会找到皇帝最大的敌人投靠与他,与皇帝做一世敌。”
太宰的眼神变得凌厉看着云琅的眼睛道:“你对皇权没有半分的敬意。”
云琅拍拍趴在他怀里瑟瑟发抖的老虎怒道:“我之所以会发誓言保卫始皇陵,完全是因为你的缘故,而不是始皇帝。始皇帝对我无恩,所以我不欠他的,我欠你的,这才是我留在这座荒山上过苦日子的最大原因。”
太宰苦涩的道:“看来大秦恩泽已绝。”说完话就木偶一般的走了出去。
云琅皱着太宰的背影也忍不住叹了口气,自己的话很重,对一个把生命都献给了始皇帝的人这些话来的尤其残酷。
老虎需要一个更加安全,更加安静的空间来躲过皇帝狩猎时产生的宏大噪音。
很明显,只要计算一下太宰收养老虎的时间就该知道,老虎的母亲恐怕就是死在了四年前的一场皇家狩猎行动中。
可怜的小老虎在汹涌的兽群中不知道经历了怎样的磨难才坚持到被太宰收养。
因此,云琅决定带着老虎去后山。
后山多沟壑,骑兵是没有办法找到这里来的,可能是受到皇帝狩猎的影响,这里的野兽也远遁秦岭了。
登上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高台,这里早就被荒草淹没了。
只有周边残存的一点灰白色的夯土还能依稀分辨出这是一座人造景观。
这里距离狩猎场很远,自然就安静多了,老虎也彻底安静下来了,依旧不允许云琅掏走它耳朵里的布条。
背囊里装了很多的咸肉,老虎这几天没怎么进食,全是给它准备的。
可怜的……
云琅用刀子削一片,老虎就迫不及待的吃一片,直到剩下光骨头,云琅整个塞进老虎嘴里,老虎上下颌一用力,粗大的猪腿骨,就断成两节,里面的骨髓依旧新鲜,用棍子捅出来之后,被老虎连棍子一起吃的干干净净。
很奇怪的感觉,山外越是热闹,云琅就越发的感到孤独。
今天跟太宰无缘无故的发脾气,就是被这种非常不好的情绪所控制造成的。
还以为自己已经适应了孤独的生活,现在看起来,不是那么一回事。
人间的城市,站在山顶就能看见,他曾无数次的猜想,那些城市里的人是如何生活的,是怎么快活的。
那里的青楼果真只需要才学就能畅行无阻?那里的赌场里总有一些拎着棒子的彪形大汉看守场子,最终被英雄好汉砸掉吗?
那里的纨绔子弟真的可以横行无忌不用顾忌后果吗?
如果可能,云琅真的很想体验一下强抢民女是个什么感觉,当然,最后还是要把人家闺女还回去的,可能还需要给点补偿……
生活在一个法律不健全的社会可能真的很好,只是,首先你要是一个强者才行。
真正算起来,山的另一边,那个站在珞车上的人才能活的真正差强人意吧。
偌大的世界里,可能只有他一个人是一个真正的自由人吧。
云琅一个跃身,从老虎身边跳起来,吐掉嘴里的青狗尾巴草,站在台子的最边缘处,痛快的散了一泡尿,晶莹的水珠顺山而下,掉进了一道小溪中。
或许皇帝的晚饭就是用这道泉水煮的吧!
云琅快意非常!
第二十四章 七仙女?
在山上溜达了半天,下山的时候已经是一身的臭汗。
该死的天气一丝风都没有,只剩下一个明晃晃的太阳祸害人。
沿着野兽踩出来的羊肠小径下山,云琅记得不远处就有一股子温泉。
不过啊,温泉口子上可不是一个好的洗澡地,那里的水能把人烫熟,云琅跟太宰两人冬天给野猪烫毛的时候一般才选温泉口。
顺着温泉向下走两三里地,这里才是最好的洗浴地点。
云琅自己就有一个很好的温泉池子,他特意往温泉里面丢了很多大大小小的鹅卵石,池子里见不到一点泥。
寒冷的冬天,除了猴子偶尔会占用一下之外,基本上就属于云琅一个人。
最喜欢在大雪纷飞的日子里泡温泉,外面天寒地冻,池子周围温暖如春。
如果不是担心会被猎夫发现,云琅早就在这里修建屋子了。
有火塘的屋子简直就不是人住的,早上起来鼻子里全是黑灰,还往往头晕目眩,这是氧气不足,一氧化碳中毒前的征兆。
还没有走到温泉池子,老虎就开始低声咆哮,这时发现外人的征兆。
拔掉老虎耳朵里的布条,老虎耳朵左右动一下更是目露凶光,除过云琅跟太宰之外他讨厌所有的人。
云琅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里,跟随皇帝来上林苑狩猎的人,没有一个简单的,非富即贵,这样的人从不缺少护卫。
不过,这里距离他们居住的石屋已经不远了,云琅很担心被人发现太宰的踪迹。
他一个少年,很好糊弄过去,太宰特殊的样貌,有见识的人一眼就能道破他的宦官身份。
没人会以为太宰是前朝宦官,只会认为他是皇宫里的逃奴。
为了巴结皇帝,云琅相信会有无数的人前赴后继的捉拿太宰的。
温泉池子的所在地是一片乱石滩,这里寸草不生,只有一道热泉汩汩的在乱石中间流淌。
云琅压低了身形,蛇一样的缓缓向乱石滩爬过去。
两个灰衣男子背靠在树上呼呼大睡,他们前面的树干上乱七八糟的拴着十余匹马。
这些马身形矮小,一看就不是战马,不过,装饰的倒是非常的精巧,银制马鞍,绑着红丝绦的小巧马鞭,以及黄铜马辔头上精巧的花纹都证明能骑这种马的人应该是皇家的随从。
从一道高耸的土崖上爬过去,云琅就看到了他的洗澡池子,一瞬间,两只眼睛瞪得比铜铃还要大。
池子里全是白花花的肉体,玲珑饱满的身体,银铃般的笑闹声,泼起的水花击打在肉体上的声响,如同海浪一般拍击着他的耳膜。
很快,这种感觉就平息下来,云琅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开始认真的观察汉代女子与后世女子的不同之处来。
看了很久之后,他得出一个精辟的论断,两千年来,人类外形的进化基本上没有变化……
老虎毛绒绒的脑袋也凑过来了,跟云琅一起趴在土崖上往下看。
可能是老虎看的太肆无忌惮,两只圆润的老虎耳朵越抬越高,一个正在嬉戏的少女无意中抬头看见了一个可疑的东西。
大胆的少女从水里捞出一块鹅卵石,丢上土崖,准确的打在老虎的耳朵上,老虎吃了一惊,腾地站立了起来,一个吊睛白额猛虎的模样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啊,老虎!”一声高亢如云的惊叫声让云琅胆战心惊,连滚带爬的沿着来路往回爬,一头钻进低矮的灌木丛,而后一路狂奔。
老虎瞅瞅跑远了的云琅,又瞅瞅池子里的抱成一团大喊大叫的女子,一个虎扑跳下土崖,冲着水池里的女子咆哮一声,然后转身就跑。
被少女包围在中间的女子倒是显得很是有些从容,自从侍女发现老虎的第一瞬间,她就扯过一条纱衣围在胸口,直到老虎跳下土崖这才有些花容失色。
老虎来到水池边冲她们咆哮的时候,女子并未如其余女子那般昏厥,而是死死的盯着老虎的眼睛看,直到老虎退去。
耳听得不远处传来仆役们的脚步声,女子朗声道:“不准过来!”
声音清冽,仆役们虽然忧心忡忡,却立刻停下脚步,一步都不敢向前。
“大虫已经走了,找几个年长的仆妇过来,小朵儿她们被大虫吓昏了。”
仆妇们赶过来的时候,女子已经穿好了衣衫,冷冷的看着仆役首领道:“卓蒙,主人家沐浴的地方竟然出现了猛虎,你该当何罪?”
满头大汗的仆役首领跪在地上连连叩首,一句求饶的话都不敢说。
女子长吸了一口气缓缓吐出,低声道:“仔细搜检周围,看看还有没有猛兽出没。另外,仔细检查,我总觉得刚才似乎有人在偷窥。”
仆役首领领命,立刻飞奔而去,很快,百多名仆役就挥舞着棍子敲打着灌木丛,大声吆喝着沿着山路向上搜索。
女子眼看着丫鬟侍女们在仆妇们相继灌下一杯淡酒之后慢慢醒来,就走进了一座纱帐,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一身猎装,手持一柄猎弓,后背背负一壶羽箭,丰胸细腰美艳不可方物,又英气勃勃。
卓蒙连滚带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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