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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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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孙弘甚至打算,每隔三五年就这么来一次,这样就能保证长安永远富庶,边地永远贫穷,从而在财富层面形成对天下的威压。
  张汤跟云琅谈论了一上午的生财之道,云琅也只是笼统的告诉他,这个时候,只能依靠土地的产出,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捷径可走,即便是想要经商,首先,你需要有足够多的货物。
  大汉朝鼓励农桑是对的,只有填饱了肚皮之后还有剩余,商业才有可能兴盛。
  至于派军队有规模的抢劫,这一条也不成立,早在卫青回来的时候,云琅就跟霍去病,曹襄,李敢算了一笔简单的账,收获减掉投入就是盈利。
  结果不太好,此次征服白羊王,楼烦王,听起来大获全胜,实际上,除掉政治,军事上的因素之外,仅仅以商业目的来考虑,大汉国亏损了四成!
  这笔账云琅也用算筹跟张汤计算了一遍,他现在已经可以熟练的运用算筹来计算一些比较大的数字量。
  匈奴之所以每次抢劫大汉都有结余,最大的原因就是人家成本太低,甚至可以说没有什么成本,只要抢到了就算是胜利,哪怕抢到了一口锅,一个健壮的匈奴勇士也觉得自己不虚此行。
  张汤探手拂乱摆的整整齐齐的算筹,喟叹一声道:“就是这个样子,就是这个样子。国虽大好战必亡,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我们怀揣黄金去抢劫光屁股的匈奴人,焉能不亏?”
  “国虽大好战必亡?相比这半句,我更欣赏后半句——国家虽安忘战必危!有限度的战争可以让一个国家显得年轻,所以战争还是不能少的。抢劫这种事情,从来就不是一种大规模的行动,而是一种小规模的行动,并且要保持长久,最后形成产业,才能形成另外一种规模效应。”
  张汤看了云琅一眼道:“这也是你山门的学问?”
  “不是,是我根据我山门总结出来的一些道理,运用到实际情况之中得出来的结果。”
  “匈奴太大了,小规模的战争其实没有什么用处。”
  “这话可就说的太偏颇了,一日杀一人,夺一羊,一年下来,就能顶我大汉百姓十年耕作所得,积小胜为大胜,日积月累你会看到一个极为恐怖的数字。”
  “你想去?”张汤坐直了身体满怀期望的问道。
  “我不去,我明明依靠种地就能发家致富,为什么要去做这么危险的事情?”
  “你既然不想去,为何还要如此努力的训练?你们前几日的训练老夫问过,堪称艰难。”
  云琅笑道:“我之所以参与训练,完全是因为我是一个大汉人,一个大汉人如果不想着杀死一两个匈奴,那就太亏了。杀匈奴对我来说就是一项近乎于宿命一样的事情,必须要完成这个宿命,我才有好心情留在长安享受我自己创造的荣华富贵。”
  张汤愣愣的道:“这句话实在是太有道理了。”
  云琅莞尔一笑,再一次给张汤斟满茶水道:“我这人做事,一般都会遵循道理,这是一个好习惯,你以后也不妨试试。”
  张汤大笑道:“老夫就算了,当初宋襄公这么干过,结果身败名裂,数万大军毁于一旦,去休,去休,邪门歪道莫进我门。”
  这就是谢客了。
  云琅知道这家伙想要剽窃自己的想法,给皇帝再上一次奏折,就是不知道他打算怎么说,天底下的道理其实大多是车轱辘话,怎么理解,都成。
  回家的路上,云琅听见隔壁阿娇家好像非常的热闹,听到里面鼓乐声声,看样子是在宴客,还有傩戏特有的鼓点铃声传来,煞是热闹。
  云琅很想过去,却没有接到邀请,这让他有些心痒难熬,急迫的等待曹襄从阳陵邑回来,这家伙不在,云琅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瞎子,聋子,什么事情都不知道。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地位,身份不够,就没有资格知道太多的事情,不仅仅是云琅如此,李敢比云琅还要不堪。
  至于张汤,想从他嘴里得到一些有用的信息,简直难于登天,除非他想告诉你。
  “一群妇人在聚会,你去干什么?”李敢来云家蹭酒喝的时候奇怪的问道。
  “你知道?”
  “我怎么就不知道了,我母亲也在其中,在去长门宫之前,还专门来到我家跟我老婆显摆,说阿娇贵人准备传授她们富家之道,我老婆身份低微,没资格去。害得她到现在都怄气着呢,我也是因为不愿意看她的臭脸才来你家找自在的。”
  云琅眨巴一下眼睛道:“你老婆不知道阿娇家的各个产业都是从我家照搬去的?你老婆来我家,也把我家的产业照搬了一遍,说起来比阿娇家的还要先进一些,有什么好难过的?”
  李敢放下酒碗道:“是啊,我怎么没想起来?算了,不管那个傻婆娘了,我们兄弟再喝一碗。”
  听李敢说明缘由之后,云琅对隔壁的好奇心一下子就没了,满长安的贵妇,贵女,这时候都在长门宫,自己一个男子确实不好进去,难怪大长秋会一点脸面都不给。
  云琅才这么想完,就被现实抽了一个大嘴巴,一个小黄门来找云琅,说阿娇贵人邀请孟大,孟二,走一遭长门宫,听他的意思,是要这兄弟两去给那群妇人传授饲养家禽之道。
  云琅自然是满口答应,这是帮孟大,孟二打名声的好机会,虽然这两兄弟在云家干的是长工的活计,却也不是云琅能随意吩咐的,需要问他们兄弟两的意见。
  “不去!”
  孟大孟二拒绝的非常干脆,似乎还有一点害怕,也不知道阿娇把这一对傻兄弟怎么了。
  小黄门似乎早就有准备,拍拍手门后面就来了四个抬着软兜的宦官,粗暴地把孟大,孟二塞进软兜里,也不管两兄弟如何挣扎呼救抬起来就走。
  云琅有些不忍心,拉住那个小黄门道:“要不然我也去吧,由我照看他们,也能方便一些。”
  小黄门似笑非笑的瞅着云琅道:“他们兄弟是痴人,男女之防不重,即便是看见了不该看的东西,也不会有人去计较。司马却是兰心慧智之辈,您觉得您看见一群穿的很少的正在戏水的妇人,到时候该如何交代?”
  听了这话,云琅立刻跑的远远的,云氏住在阿娇隔壁在外人看来已经属于大逆不道了,如何敢再进一步?
  孟大,孟二,兄弟两在刘彻的眼中可能连人都算不上,更像是阿娇养的两条小狗。
  人多的时候抱出来显摆两下,告诉别的妇人,在她阿娇的调教下,两个傻子都有大用处,且成为了大汉国首屈一指的饲养家禽方面的大能。
  难怪孟大,孟二兄弟两一点都不愿意去。


第八十七章 牙签移泰山
  皇帝要在上林苑点兵,这座已经开禁两年的皇家园林再一次被大军封闭。
  云家的秋粮长势很好,糜子,谷子,地埂上豆子葱茏一片,就等着被秋风一吹,就可以收获了。
  在这个将要丰收的季节里,张汤也要接受一场属于他的收获,一场关于刑狱的收获。
  每年秋决对于长安人来说都是一场视觉盛宴,露出毛茸茸肚皮的肥壮刽子手,黑乎乎的却有一道白色锋刃的大砍刀,已经软的不能走路被人提上刑场的人犯,如果有几个自己能走上刑场的人犯就会引来轰天的叫好声。
  如果中间能有几个犯了重罪,却罪不至死的,就能看到期盼已久的肉刑……
  这样的场面云琅自然是不去看的,这种从肉体上彻底毁灭人的形式,他不是很喜欢。
  但是,对于云氏这一群口袋里有钱,又有闲暇时光的妇人们,每年这个时候的长安,对她们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在秋决之后,大汉王朝最浩大的货物售卖活动就会开始,而且要延续整整六天。
  在这六天里,长安城金吾不禁,只要缴纳两个钱就能正大光明的走进去,见识一下大汉帝国的商业繁华。
  事实证明,一个人只有在有了钱之后才会有购买商品的欲望,只有在能预期自己能挣到更多钱之后,才会疯狂的花钱。
  云琅瞅着一车一车的妇人带着孩子在一两个护卫的保护下离开了云家。
  瞅着欢欢喜喜去城里闲逛的妇人们,云琅自然是不羡慕的,如果有可能,他很想睡死在自己的房间里。
  苏稚非常的羡慕,依旧穿着自己的前面有一个大口袋的麻布衣衫,将手揣在口袋里目送妇人们离去,神情黯淡。
  云琅都进出两次院子了,发现苏稚还是那副样子且遗憾的看着不远处的古道。
  “想去就去啊,刘婆她们还没走,跟她们一起去,好好的玩两天再回来。”
  苏稚忧郁的摇摇头道:“今天要制作药膏。”
  云琅笑道:“我这两天没什么事情,不如我来帮你好不好?”
  苏稚看着云琅想了一下继续摇头道:“不成,留下师姐一个人很危险。”
  云琅看见了忙碌不停的宋乔,这姑娘从来到云家之后,就一直忙着制作各种药丸,药膏,药粉,很少看见她有闲暇的时候。
  “你跟你师姐都能去啊,剩下的交给我跟药婆婆两个做就成了。”
  “真的?”忧郁的苏稚一跳三尺高,殷勤的拉着云琅的袖子问道。
  “自然是真的,我还有很多药理方面的事情想跟药婆婆请教,尤其是三七该如何运用,一定要弄清楚,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是我的一个大缺陷。”
  “那你就问吧,药婆婆人很好,一定会告诉你的,我要跟师姐去城里。师姐,师姐,我们去长安耍子……”
  很明显,宋乔也是一个从山里出来的姑娘,听到苏稚嘀嘀咕咕的说完事情经过之后,就难得的给了云琅一个笑脸,拉着苏稚的手就回房间换衣服,拿钱……
  女人喜欢逛街看热闹这似乎是一种遗传,最早出现这种状况的时候不可考,反正,苏稚跟宋乔已经有了这种遗传。
  刘婆的大马车是四轮的,这是云氏木匠作坊出产的一种面对普通富贵人家销售的新品,刘婆也是云家人,自然就以最低的价格拿到了这辆别人要等好久的新式马车。
  宋乔钻进了马车,跟刘婆以及刘婆的闺女待在马车里面,至于苏稚,则勇猛的坐在马车前面,靠着一个把年迈的独臂老兵,一起赶马车。
  刘婆去长安不仅仅是要去看热闹,她去长安的主要目的就是想看看长安丝绸的价格,最后跟云氏出产的丝绸做一个简单的比较,然后看看不足之处在哪里,最后想办法改进。
  同时,云氏按照张汤的要求交付给中军府的五十匹加厚丝绸也要一同带去,经过中军府的检验之后,再看看能不能把丝绸内衣普及到将校一级。
  家将首领刘二一般不会离开云家,所以陪伴刘婆一起出发的是家将刘奎跟张丰。
  虽然从上林苑到阳陵邑,再到长安城这一路上基本上已经没有剪径的蟊贼了,云琅依旧不放心,他就差点被蟊贼毁掉,所以该有的警惕之心绝不会少。
  刘婆离开云氏之后,往日人满为患的云氏立刻就变得空荡荡的。
  刘二跟一个瘸腿家将关上大门,就提着酒葫芦跟一些卤肉去了院墙上的小箭楼,一边喝酒,一边吃肉这样的小日子,他们过一辈子都不厌烦。
  云琅摇着头往回走,既然来到了云氏,不管是谁,云琅都希望他能过的快活些。
  该死的世界已经太残酷了,如果连云家这样一个可以让那个人喘口气的地方都没有,那就太惨了。
  药婆婆的脸没办法看,不是因为苍老,如果是仅仅是苍老,云琅看过比她还要苍老的面孔。
  主要是她的脸上布满了蓝靛构成的图案,加上皮肤黝黑,眼珠淡黄,最后配上低沉嘶哑的嗓音,如果不是熟人,没人愿意靠近她,至少,云家的孩子们被药婆婆骇人的外貌吓哭的不只是一个两个。
  药婆婆枯瘦的两只手臂上也有蓝靛刺出来的图案,云琅仔细看了一遍,没有分辨出那是什么图案。
  “这是太一纹,乃是先楚之天帝的万千化身之一,太一主风雨、水旱、兵革、饥疫、灾害。祭祠太一,可以招致神仙。拜祭时,信众以歌舞娱神。”
  云琅点头道:“如此说来,婆婆也是一位大巫?小子听说这些法纹并不是可以随意就能刻在身上的。”
  药婆婆坐了下来,看着云琅用铡刀切药,低声道:“巫,医不分家,你西北理工既然深通医道,为何不知巫术?”
  云琅苦笑道:“家师尝言,西北理工的医术是以尸体为基础研究出来的一门学问,虽说有见效快,能治本的好处,却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活人与死人的区别实在是太大了,所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就在所难免。加之,我西北理工只对天地敬仰,却对天地间的神灵缺少敬意,认为天地间的那些神灵,不过是人类没有发现的神奇罢了,所以,摒弃了那些不能直接作用在病体上的手段,只用人类能够理解,能够看见的手段治病。”
  药婆婆摇摇头道:“我以前在大巴山的时候,认为只要是病症,没有神灵治不好的。这样的日子过了三十年之后,我见过太多善良的人死于残酷的病魔,却束手无力,问过大巫,大巫却告诉我是那些得罪了神灵,所以才会遭此罹难。从那一刻起,我忽然发现神灵是任性的,所以我就想依靠不任性的草药来治疗疾病,然而,随着我对病症的认知逐渐深入,却变得越来越茫然……”
  药婆婆把云琅的话当做山门之间的学术交流来应对,所以回答的非常诚恳,回答的深度与云琅透露西北理工的医理差不多一样多。
  云琅站直了身子瞅着药婆婆道:“家师最终还是把大汉医术归类为尽人事听天命的一种手段。所谓药医不死病就是这个道理。”
  药婆婆露出一嘴的黑牙笑道:“听你师傅这样说,岂不是说我们这些以治病救人为生的人都是一些骗子?”
  云琅叹口气道:“家师说如果世上的病症如同泰山一般巍峨,我们这些医者,是在用牙签挑土,希望能够移走这座大山。”


第八十八章 失败的诱导
  药婆婆饶有趣味的瞅着云琅道:“这么说来,你西北理工的狂人用刀子切开尸体,摘取人的五脏六腑,清理的肠肚,砸开头颅,就是为了观察人的内在?也属于用牙签挑泰山之土的一种手段?”
  云琅强忍着呕吐的欲望,艰难的道:“是谁这么说的?”
  “苏稚那个小丫头,怎么,有误?”
  云琅仔细回忆了一下后世的解剖学,发现苏稚说的好像是正确的,曾经听那些医学院的学生把解剖尸体的过程说的比这还恶心一万倍。
  事已至此,只好点点头道:“好像是这样的。”
  药婆婆愣愣的看着云琅,过了良久才低声道:“老婆子也想这么干!只是苦无尸体……”
  云琅脸色发白,虽然他曾经杀过十几个人,但是,要他给药婆婆送药人,他觉得还是做不到。
  “您在说笑?”
  药婆婆阴笑道:“老婆子见过无数的疑难杂症,对人体也算是熟悉,然而,老婆子熟悉的只是人的外在,用脉搏,体温,粪便,尿液来推测人的内在,老婆子已经非常的不耐烦了,你知道有多少次,老婆子看着那些垂死之人,有多么想破开他的身体,看看里面到底是一个什么情形,最终导致他生病死亡,如今,由你西北理工作伐,老婆子已经闯过了那道心关……”
  云琅拔腿就跑!身后传来药婆婆如同夜枭一般的大笑声……
  跑到药婆婆看不见的地方,云琅自然就放慢了脚步,他希望药婆婆用她说的那种法子去研究人体,绝不希望自己去给药婆婆找尸体供她研究。
  要知道,在大汉那么做的话,会被朝廷当做巫术恶魔放在火堆里烧死的。
  药婆婆的反应很正确,听得出来,她说要解剖尸体的说法绝对不是随便说说的,任何一个对医学狂热到她这个地步的人,谁不想把尸体切碎,一点点的研究一下呢?
  通过这一点来看,云家的厨娘绝对是一个非常纯粹的人,一头被她刚刚宰杀的肥猪就挂在一个树杈上。
  锋利的刀子从肥猪雪白的肚皮划过,花花绿绿的肠子,肚子就装了满满一盆。
  再用一把斧头沿着脊椎的位置往下剁,叮当几斧头之后,整头猪就变成了均匀的两半。
  肥硕的厨娘用肩膀扛着半片猪稍微一用力,就从钩子上取下来了,丢在巨大的案子上,锋利的刀子在磨石上蹭两下,就飞快的将半片猪,分解成七八块。
  她的动作是如此的娴熟,猪蹄,猪肘排骨被卸下来的时候,一点声响都没有,就连骨头都几乎是完整的。
  她甚至用一柄小刀子,从肥猪的脊椎位置上切下一片薄如蝉翼的里脊肉,撒了一点点椒盐,就一口吞下,且一脸的满足。
  云琅一巴掌打掉了小虫也要学厨娘吃生肉的打算,这孩子就是一个傻子,什么都敢尝试。
  “吃生肉长鸡眼不知道吗?”
  小虫怒道:“厨娘为什么不长?”
  厨娘立刻帮着云琅说话道:“谁说我没有,左脚上足足有两个呢。”
  “看到了没有?以后不准吃生肉!”
  云琅抓着小虫的脖子回到了自己的小楼,红袖端着一壶茶从屋子里走出来,诧异的瞅着他们两。
  “这丫头傻了,要吃生肉。”
  “我就是想想!”
  “想想也不成。”
  云琅松开了小虫的脖子回到了平台上,太阳此时已经跑到屋子后面去了,平台凉凉的,很适合聊天。
  刚才跟药婆婆的聊天过程不是很愉快,主要是两个人目的性都太强,非常的无趣。
  “你们怎么没去长安,小虫,你不是最喜欢买东西吗?”
  小虫撇撇嘴道:“又不是没去过,吃的比咱家差远了,东西也没有几样看上眼的,就是想买一点蜡烛,偏偏贵的要死,问了两家就没有买的心思了。”
  “不错,咱家确实什么都不缺,只是,那些妇人抢着去长安做什么?”
  “显摆啊!谁家仆妇能成群结队的出门?更别说去长安了,婢子听上林苑的宫奴们说,她们平日里在家中,连路都懒得走两步,走的路多了,肚子会饿。”
  “你没跟以前一样偷拿咱家的粮食给她们吧?”
  “给了,却不是偷拿咱家的,婢子有钱,阿娇贵人也赏赐了不少,孟大,孟二两个人的钱也都在我这里,随便跟我耶耶买点咱家的粮食给她们充饥,算不得什么。就是见不得她们可怜,小郎,咱家能不能再收一点仆妇?刘婆婆总说家里的人手不够用。”
  说起来了这事,云琅就不由得想起丑庸,这丫头已经给褚狼生了一个闺女,现在肚子里装着第二个。
  守着云氏在阳陵邑的小院子,专门接待去城里采买的管事跟护卫,小日子过的还是不错的,就是不太愿意回上林苑。
  褚狼还是很能干的,云氏售卖一些零散货物的铺子,已经在他的经营下很有些欣欣向荣的意思,主要是云氏出产的东西大多数都是有钱都没处买的好东西。
  不论是冬日里的蔬菜,还是各种豆制品,更不要说云氏出产的各类吃食,比如馒头,包子,油条,豆浆,在短短的时间内就风靡了整个阳陵邑。
  可以说,只要是关于食物类别的货物,云家出产的都是最好的。
  这两年小虫的眼光变得很高,一般的小东西根本就没法子入她的眼,长安集市上的东西没有自家的精致这是必然。
  自从云氏有了二十七个工匠跟三个商贾,但凡是街面上有的东西,云氏的工匠就会立刻给模仿出来,这是一个你模仿我,我模仿你的时代,家里确实什么都不缺。
  自给自足是对这个时代的地主最大的褒奖,一个能够自给自足的庄园,实际上就是一个个小小的王国。
  云家只要关上门,云琅就是地位最高的人,如可他愿意,他在这个小小的三千亩地大小的庄园里,对其余的人拥有绝对的予取予夺的权力。
  大汉国,依旧是一个家天下的时代。
  至于红袖,这孩子在来家就被吓坏了,最喜欢待在家里,去的最远的地方,也就是那片松林,取松根水回来给云琅烹茶。
  只要能不出门,她希望这一辈子老死云家。
  家里的人很少,就显得寡寡的,云琅已经看完了所有能找到的藏书,加上记性又好,实在是没有兴趣再看一遍已经看过的书。
  云琅其实知道,那些妇人之所以愿意去阳陵邑,愿意去长安,很多时候都是在向自己以前的亲眷,邻居宣告一个事实,她们不是云家的仆役,而是一个自由的平民。
  云琅不干涉她们的婚嫁,不干涉她们的自由,还给她们发工钱,所以那些妇人就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能做自己的主,有些有远见的妇人,已经趁着去阳陵邑,长安的机会,想给自家的儿子或者女儿找一个好老婆或者找一个好婆家。
  对于云琅如此宽松的对待自家的仆妇这件事,不论是长平还是曹襄都隐晦的警告过云琅,认为如此宽松的对待这些妇人,只会收获一个苦涩的结果。
  红袖烹茶的手艺越来越高了,淡黄色的茶水含在嘴里已经有了一些后世茶水的基本滋味。
  “有没有妇人想要带着孩子或者自己想要离开云家的?”云琅笑着问道。
  小虫瞪大了眼睛惊讶的道:“除非您赶她们出去,否则谁会这么干?”
  云琅放下茶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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