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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1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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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二大怒,挥舞长鞭将靠近的商户重新驱赶出去,然后,就与其余十五个甲士组成一个小范围的圈子将云琅的马车紧紧的包围在里面。
  如果包围马车的人是普通百姓,或者是走投无路的农夫,云琅自然会害怕,如果仅仅是商贾……他并不在意。
  大汉国上下对商贾的看法很微妙,基本上没有人理睬这个群体,只有在缺钱用的时候才会想起这个群体。
  而大汉的商贾并未形成商业文化,唯利是图也是造成声名不好的主要原因。
  最原始的商业,自然是唯利是图的,只考虑货物能否给他们带来利润,至于商业文化,还没有演化到考虑这些东西的程度。
  当年吕不韦以皇帝为货物的殷鉴不远,想要统治者开始垂青商贾,是一桩非常难的事情。
  而商贾,也是大汉国中最纯粹的一群人,他们的纯粹的地方就在于盈利。
  做事没有必死之心,索求没有仁慈之念,所以他们的叫嚣不过是一场闹剧罢了。
  甲士的长剑刚刚出鞘,挤得满满当当的商贾们,就发一声喊四处乱跑,胆小的早就跑回自家的店铺,匆匆的关上大门,从门缝里战战兢兢的向外偷看。
  郭解站在远处,悲凉的望着眼前这一幕,他万万没有想到,那些刚才还群情汹汹的商贾,还没有见血,就已经结束了。
  云琅朝郭解挥挥手,车队就继续前行,等霍去病,曹襄,李敢他们到来的时候,偌大的富贵镇只剩下零散的几个买货的人茫然的站在大街上。
  孟子曰: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僻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
  翻译出来就是;有一定的财产收入的人,才有一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没有一定的财产收入的人,便不会有一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
  假若没有一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就会胡作非为,违法乱纪,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
  这句话固然有些偏颇,放之四海不一定准确,却是一个大趋势,自古以来,敢造反,并且造反成功的人,都是那些没了活路的赤贫者。
  还没听说有商人可以成就开国大业的。
  云琅的车队远去之后,就有无数的人站出来跳着脚叫骂,并且发誓报复。
  郭解转身离去了,他突然发现,自己在富贵镇做的事情一点价值都没有,他或许能从这些商贾手中取得一些财货,却不能获得别的支持,遑论一起出生入死了。
  富贵镇的底层百姓,也就是那些背煤的野人,是郭解从来没有看得起的一群人。
  而这群人,已经被云琅早早地通过小恩小惠收归云氏门下。
  仅仅过了半个时辰,那些背煤来到富贵镇的野人们,已经知道了云氏将要打量收购煤石的事情,转身就背着煤石去了云氏,不论那些商户如何威逼利诱,也不回头。
  控制一个产业,如果控制在明处,那是一个很糟糕的事情,所有的人都会扑上来阻止你一人获利。
  这也就是云琅为何要求阿娇不能全盘控制煤石交易,又不允许马车进入山中采煤区的原因。
  控制货物的输出,可以保证一个好价格,这是阿娇获利的根源,控制采煤人员,从而达到优先供应的目的,这是云琅孜孜以求的目标。
  至于别的,不论是阿娇,还是云琅都不是很在乎。
  万一出错,不过是重新建立一个富贵镇而已,不会伤筋动骨。
  天上飘起来小雪,轻盈的雪花稀稀疏疏的漫天飞舞,被北风冻得硬邦邦的土地上很快就变白了。
  墨色的云氏庄园就在眼前,李敢瞅着云氏庄园边上的自己家,叹口气道:“差的还远。”
  曹襄笑道:“云家只是显得很大,楼阁多一些,一些房屋还修建在丘陵上,所以看起来巍峨壮观,你家里拥有的全是平地,所以在气势上不足,这是必然的。”
  李敢指着曹襄家的工地道:“你家的模样也不差。”
  曹襄指着紧邻他家的那片空地道:“去病家也要开始修建了,明年冬日,这里一定会更加的繁华。但愿我们还能活着回来看到这一盛景。”
  李敢奇怪的看着曹襄道:“走一趟白登山而已,怎么就不能活着回来了?”
  曹襄愣了一下道:“你不担心?”
  “担心什么?战死沙场?这本来就是我们的宿命,区别不大啊,只是早一点,晚一点的事情。现在就开始担心,未免为时过早。”
  曹襄苦笑一声,重重的拍了李敢一巴掌道:“如果我力所不逮,你要帮我。”
  李敢又重重的回拍了曹襄一巴掌道:“放心吧,我死之前,你一定会活着。”
  长平,卫青远远地看到一群人回来了,就笑着回到了房间,等着霍去病带着新人前来拜见。
  对于霍去病在新婚之日就回到上林苑的事情,长平,卫青非常的满意。
  这说明,这孩子的志向并没有改变,依旧向往战场,依旧是那个想要杀光匈奴的好汉。
  “你真的准备让他们驻守白登山?”这句话在长平心中已经忍受了很久了。
  “我在白登山都助手了两年,去病他们如何去不得?”
  “你那个时候是个马夫,刚刚被提拔成校尉,自然要效死力气,没有你昔日的苦战,哪有这几个孩子金贵!”
  卫青转过头看着长平道:“你的意思是贫家子就该战死,富家子就该坐享其成?”
  长平笑道:“看似不公平,其实很公平,富家子的祖上以前也是穷鬼,是他们的父祖吃尽了苦楚,才成为富家子,贫家子可以吃尽苦楚,然后否极泰来,这样,他们的孩子也就成了富家子,也就不必吃那些不该吃的苦楚了。”
  卫青怒道:“谬论!”
  长平娇嗔道:“那里是谬论了,我大汉国如今四门大开,陛下求贤若渴,虽白衣匠奴,若有智慧大才也能毛遂自荐,被陛下委以重任者不在少数。如果徒有勇力,也能效力于军伍之中,凭借百战而封侯,您且看军中悍将,哪一位不是一刀一枪拿命博来的。”
  卫青叹口气道:“难道富家子从此就可以锦衣玉食,浑浑噩噩的度日了吗?”
  长平笑道:“君子之泽三世而斩,新旧更替也是人之常情,国之干城,常换常新,此为奋进之道。去病儿心有不甘,意欲马上封侯,自然就能去白登山,曹襄不过是一匹养坏了的马驹,他去白登山与送死何异?让我儿用命去博一个马上封侯,我心不甘。”
  卫青长叹一声道:“你到底还是一个母亲,还以为你能硬着心肠到底。”
  长平苦笑道:“曹襄未战而先胆怯,我总不能眼看着他去送死吧!有我在,他一生富贵还是能保证的。”
  卫青瞅着将要走进楼阁的四个少年人,忽然笑道:“还是去吧,如果曹襄不去,他会后悔终生!有些事总要在做过之后才能评判!”


第一三四章 宋乔的夫婿
  云家的山庄,就是一个温柔乡,在最舒服的环境中,像曹襄这样的家伙就会对生命更加的重视。
  毕竟,在一个有美食,居住舒适,人与人往来更是轻松写意,再加上人人都显得生机勃勃,在这样的环境中,要是有人喜欢去最残酷的环境里拼死作战才是怪事。
  曹襄端着一个小盘子,用木头叉子吃一口蛋糕,就叹息一声,舌头品尝着蜜糖的甜美,心头却苦涩的厉害。
  霍去病的舌头跟大脑基本上没有什么关系,他喜欢美食不假,没有美食的时候,军中的猪食也能吃下去。
  张氏出身富贵人家,却对云氏厨房里的设备赞叹不绝,很多炊具莫要说见过,就连听都未曾听过。
  至于云氏的美食,更是差点让她这个娇生惯养的大女几乎沉迷其中。
  她从未想过一道简单的食物,出自云氏厨娘之手后,就会变得如此的与众不同。
  被白雪覆盖的山居如同神仙居一般,这些都不是张氏能在阳陵邑或者长安能享受到的。
  云琅最关心的并非张氏,这个女人跟他无关,虽然样子长得还算不错,兄弟老婆,多看一眼都是罪过。
  他的目标是霍光,也只关心霍光吃饱吃好了没有。
  眼看着霍光满意的吃完了满满一饭盘的米饭跟羊肉,云琅也非常的满意。
  霍去病总想找机会教训一下弟弟,云琅总是不给他机会,只好眼看着霍光被仆妇领走去小楼里洗澡。
  “不能这样惯着他!”霍去病重重的对云琅道。
  云琅看了霍去病一眼道:“该怎么教育孩子,我西北理工有自己的见解,非你所能猜度的。”
  霍去病怒道:“娇纵他将会有大祸患。”
  云琅耻笑道:“你知道教育为何物?孔子的有教无类恐怕已经是你对教育理解的最高准则了吧?
  你知不知道教育孩子要从几个方面下手?你知道真正控制人思维的是脑子而非心吗?
  你知道算学对孩子的心智开发有什么样的优势?你知道该如何培养孩子的学习习惯?
  你知不知道好孩子一般都是夸出来的吗?你知道适当的挫折教育会对孩子人格的形成有什么重要之处吗?
  你知道最适合孩子启蒙的书是什么?
  你看看,你什么都不知道,就会张大了嘴巴流口水,我西北理工的神妙之处岂是你这样的武夫所能理解的。”
  云琅的质问如同箭矢一样,一根根的插在霍去病的心上,云琅刚才说的那些东西他不要说知道了,就连听懂都很难。
  云琅又叹息了一声道:“这天下的学问繁杂无比,鸟儿为什么会在天上飞,而不跌落,鱼儿为何会在水里游而不会被淹死。观泰山之阴,便知泰山之高,取渭水一盒便知河中泥沙几何,鸡兔同笼,韩信点兵,这些难题你又知道多少?至于更高深的《政治经济学》你又了解多少?学问浩如烟海,岂是一个人一生所能堪透的!”
  “老子一样都听不懂!”
  被云琅羞辱的暴跳如雷的霍去病终于爆发了,一把抓住云琅的咽喉道:“既然你喜欢教,那就去教,教不好了在看我如何对付你。”
  云琅挣脱了霍去病的爪子,整理一下衣衫笑道:“我有时候喝高了啊,就很想说这天下人都是垃圾,废物,隐忍了这么多年,终于有机会说出来了。”
  曹襄被波及了,忍不住抬起头道:“有本事把这话对陛下跟阿娇说说,再不济去对我娘说,看看他们是什么态度,少在我们面前自吹自擂。”
  李敢是一个很实在的人,抱着自己一岁的儿子不断地在云琅面前晃悠,还不停地诱导不会说过话的儿子喊云琅“师傅。”
  云琅接过孩子,亲亲孩子的胖脸笑道:“终归也是要入我门下的。”
  曹襄对霍去病道:“我们就赶紧多生一些孩子,到时候全部丢给他。”
  霍去病哼了一声就直接回了山居。
  “决定去白登山了?”云琅逗弄着李敢的儿子问曹襄。
  “唉——”
  曹襄长叹一声,做出这个决定对他来说非常的难。
  小雪依旧慢慢的飘落,被马车碾压出来的黑色条纹再一次被白雪覆盖。
  高台上的小火炉努力的向外喷吐着火舌,橘红色的火苗,给这个寒夜多少增添了一丝温暖。
  云琅感受不到多少温暖,站在雪地里的他只能仰望着火苗发愣。
  宋乔坐在小火炉面前,同样在发愣。
  四天前,那一场随便的求偶方式,让宋乔的心中充满了忧虑感,无论如何,她都没有想过,自己会有一天会以这种方式把自己嫁掉。
  “上来吧!”宋乔被一股寒风惊醒,手忙脚乱的招呼云琅上来叙话。
  云琅上了小楼,见苏稚正躺在一张锦榻上无聊的摆弄着一团丝线,就没有惊扰她,悄悄地沿着廊道来到了二楼的平台上。
  四处打量一下,云琅笑道:“我还是第一次上这座楼,建造的时候苏稚不许我上来。”
  “你太宠她了,婆婆说你是一个好人。”宋乔的小脸在炉火的映照下显得红扑扑的。
  云琅坐在宋乔的对面,提起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捧在手里道:“婆婆呢?”
  “婆婆居住在长门宫,等闲不回来,阿娇贵人想要孩子都要想疯了。”
  云琅笑道:“只要有了孩子,阿娇的人生将会完美无瑕,至少她是这么认为的。”
  宋乔低头露出修长的脖颈,低声道:“谁的人生能是完美的呢?总是苦中作乐罢了。”
  “只要自己愿意开心,那里其实都是乐土,完美不过是虚妄,我们至少可以把虚妄变成现实。”
  宋乔抱着双膝瞅着云琅道:“你会是良人吗?”
  云琅摸摸鼻子苦笑道:“我刚刚从一个妇人手里抢来了孩子,又对那个妇人不闻不问,给了一些钱就算是打发出门了,如果我自称良人,那也太对不起良人这两个字了。”
  宋乔笑道:“当年那场荒唐梦,你可曾后悔?”
  云琅想了一下道:“说后悔更加的可耻,所以我不后悔,更何况还有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对我的重要性你可能不了解。我已经孤独很久了,现在突然有了一个血脉亲人,这让我对自己的生命有了新的看法。你不明白孤独的感觉有多么的可怕。”
  宋乔从膝盖上抬起小脸笑道:“我怎么会不明白,从懂事的时候就在璇玑城,别人都有亲眷,苏稚能扑在她娘亲怀里撒娇,骑在她耶耶的脖子上去看傩戏……只有我从来没有好好地看过一场傩戏,小的时候我挤不到前面,年纪大了,看傩戏的心情也就淡了,只有跟随亲人一起看才有意思,一个人看毫无趣味,甚至有些恨傩戏。”
  云琅拉过宋乔的手握在掌心道:“从今后,就由我来陪你看傩戏吧,如果挤不进去,就骑在我的脖子上看!”
  “这怎么成!”宋乔的脸越发的红了。
  云琅大笑道:“有什么不可以的,只要我愿意,只要你喜欢,我就能这么干,让那些看不惯的人跳着脚去骂,只要我们开心就好。”
  宋乔的手被云琅握在手里,很快就变得滚烫,红着脸抽回手羞恼道:“谁要骑在你脖子上了。”
  云琅大笑道:“随你,你还没说你想过你夫君是什么样子了没有?”
  宋乔笑道:“东方千余骑,夫婿居上头。
  何用识夫婿?白马从骊驹;
  青丝系马尾,黄金络马头;腰中鹿卢剑,可直千万余。
  十五府小吏,二十朝大夫,三十侍中郎,四十专城居。
  为人洁白皙,鬑鬑颇有须;盈盈公府步,冉冉府中趋。
  坐中数千人,皆言夫婿殊。”


第一三五章 婚事
  “《陌上桑》啊。”
  宋乔点点头。
  “秦罗敷?”
  宋乔再次点点头。
  “那我没问题,你看啊,白马从骊驹咱家没问题吧?我骑的游春马价值百万,其余的也很相似,出行有甲士护佑,回来则仆婢成群,除了没胡须之外……这也简单,我从今天起开始使劲刮脸,不用一年,我的脸上就会长满大胡子。”
  云琅满嘴胡诌,一只手却不由自主的落在宋乔丰满的臀部,只是轻轻地放在那里,一动不敢动。
  宋乔瞅了一眼云琅的爪子笑道:“你们西北理工有没有试验过男女之情到底是怎么产生的?”
  云琅没有把手收回来的意思,放在那里的感觉很好,优美的弧度与手掌的曲度贴合的和奇妙,这让他的心噗通噗通的剧烈跳了起来。
  “有一位师兄说,这是一种叫做荷尔蒙的东西在起作用,这东西一直存在于我们的身体里,只要我们的身体长成,他就会促使我们产生交配的欲望,人类能繁衍至今就是基于此。
  在远古的时候,我们还没有创造出足够多的文字,足够多的财富,男女之情被合作取得食物这个冲动给代替了。
  在那个时候,一个男人愿意给一个女人食物,愿意保护她,愿意为她跟猛兽搏斗,那就表示他们有了男女之情。
  食物给的越多,保护的越是稳妥,情感就越是浓厚。
  后来呢,我们有了文字,有了衣衫,有了房子,有了国家,男女之情就变得非常复杂。
  食物有了剩余,所以啊,食物也就代表不了男女之情,这个时候,男女之情就超越了物质,开始追求灵肉合一的境界。
  男女之情也被贤者们作了严格的规定,男子不能再一棒子敲晕女子就把她带回山洞成亲,不过,用食物诱惑女子上当,这个习惯被我们很好地保持了下来。”
  宋乔笑了一声,又低声道:“你想一棒子敲晕我么?”
  云琅想了一下道:“任何男人都有这种想法,考虑到我们要一起白头到老的,所以,只好继续骗不能用棒子。”
  宋乔抬头瞅着云琅道:“我有时候更愿意让你一棒子敲晕带走,这样的话,就不用这么烦恼了,也不用患得患失。我是一个很没有主见的女子,从小到大都是如此,师傅说我要识字了,于是,我就识字,师傅说我要学医,于是我就学医,师傅说什么我从未反抗过,因为,她是我认识的人中间,对我最好的一个。我之所以努力的学医,就是想要对得起她的期望。现在,山门关闭了,她们抛弃了我们,一时间什么事情都要我来做主,反而有些不知所措。”
  云琅的爪子收缩了一下,宋乔轻呼一声,却没有反抗,于是,云琅就有些得意,在她的耳畔轻声道:“你不要总想着是师门抛弃了你,你应该这样想,你的师门要把你们放在人间,作为他们的种子,作为他们试探人间的一个方式。等你们完全成长为参天大树之后,她们或许就会来找你们,毕竟,长久的远遁深山,对一个门派的发展非常的不利。”
  “对啊!是这样的!”苏稚的声音毫无征兆的在两人背后响起。
  云琅的爪子闪电般的从宋乔的敏感部位收回来,而宋乔干脆把头埋在胸前不敢见人。
  苏稚像是什么都没看见一般坐在两人对面如同往常一样,将手塞在胸前的大口袋里继续道。
  “药婆婆说了,我们三个是最适合留在人间的,其余的人避世太久,已经不知道该如何跟外面的人打交道了。
  所以她们才会藏起来。
  药婆婆喜欢云氏,她觉得这里很安静,又比山里富庶,云氏本来也是山门中人,你嫁给云琅也算是门当户对,这样一来,很多的医术探索就不用避开云琅,是我们最好的安身地。
  从今后,你做你的云氏女主人,我跟婆婆两个去富贵镇的医馆治病救人,长久的留在富贵镇。
  云琅,你什么时候迎娶我师姐?璇玑城虽然对男女之事看得很淡,却也不是随意就能在一起的,至少要有一场婚礼。
  你抓紧吧,我怕继续耽搁下去,我师姐会成第二个卓姬。”
  云琅尴尬的道:“你指的是什么?”
  苏稚冷哼一声道:“还没成亲就给你生一个孩子!”
  宋乔猛地抬起头,那一张脸像是被涂抹了红色颜料一般,跳起来就跑进屋子里去了。
  宋乔见师姐跑了,就再次冷哼一声道:“还指望她来照顾我呢,现在还不是需要我来照顾她!”
  云琅笑道:“女孩子在成亲这种事情上总是比较害羞的。”
  “有什么好害羞的,你家猪啊,羊啊,牛啊交配的时候我看的多了。”
  苏稚的话让云琅这个后世人都感到尴尬,只好举手投降道:“好,好,你做主就好,只是聘礼该交给谁?”
  苏稚伸出一只小手笑道:“当然那是交给我了,药婆婆又不管事,不交给我交给谁,告诉你啊,聘礼我会收,陪嫁没有,你看着办。”
  云琅无奈的道:“你口袋里的每一个铜钱都是我给的……我还会指望陪嫁吗?”
  “那就好,快去准备聘礼吧,好看的衣服,漂亮的首饰,闪闪发光的金锭,银锭,绣满金线的丝绸,每一样都不能少。从明天起,你就不能再见我师姐了,直到你前来迎亲……”
  云琅挑挑大拇指夸赞一声道:“你将来一定能成大事!”
  苏稚挑挑下巴道;“师姐出嫁了,医馆终于轮到我说了算了。”
  说完,就欢快的扭着腰身就跑了,云琅完全不明白,这有什么好得意的。
  既然决定要成亲,那就一定要快,云琅刚刚把消息告诉了刘婆跟梁翁,原本寂静的云家大院立刻就沸腾起来了。
  即便是已经半夜了,满院子的灯火全部亮起来,时不时地能听到刘婆用高亢的嗓音调派仆妇。
  云琅成亲没有那么简单,必须要报备官府的,这种文书云琅没有写过,只好去请教刚刚写过这种文书的霍去病。
  能把战马养在自己房间里的人,只有霍去病。
  新婚夫妇的屋子外人不太好进去,尤其是大清早,天知道人家在干什么。
  山居里没有仆役,不过,还有霍去病的两个侍妾,她们可没有功夫去照顾霍去病,两个人正坐在门廊下百无聊赖的有一下,没一下的给乌骓马喂草料。
  见云琅过来了,马上变得精神抖擞,规规矩矩的跪坐在木地板上向云琅施礼。
  “没起来?”云琅指指山居。
  “打猎去了!”一个穿红衣的侍妾似乎有些委屈。
  云琅当然不会理睬那个受委屈的侍妾,抬头看看灰蒙蒙的天空,这种阴天,视野不好,应该不是一个好的打猎天气。
  正在胡思乱想呢,就看见霍去病背着一张长弓挎着箭壶,手持一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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