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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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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事活动就这么多,冬日里的原野苍茫一片且萧条的厉害。
没有农事,人也闲下来了,所以也就没有必要吃饱,很多的人都抱着半饱的肚子,懒懒的缩在墙根处说着闲话,有一些调皮的孩子剧烈的奔跑过,就会被家里的长辈,或者族里的长辈教训,任何剧烈的活动都会消耗肚子里的不多的热量,因此,这是被严厉拒绝的。
云氏不太一样,冬日里的云氏显得更加的忙碌,坐在织机前面的妇人,手脚并用,努力的织绸,织布,一些手艺最高超的妇人则忙碌着织锦。
家里找不到几个闲人,厨娘摊开腿让两个学厨艺的小丫头给她捶腿,站立了一早上,这双腿早就撑不住她肥硕的身体了。
豹子一般的少年推着一辆牛车从厨娘身边走过,牛车上堆着高高的竹简,这是要送去云氏书房里的。
厨娘见少年特意把牛车停在她身边,再看看他那张谄媚的脸就不耐烦的对捶腿的小丫头道:“给你们的毛孩哥哥拿一张炊饼,要是敢动笼屉上的包子,仔细你们的皮。”
毛孩擦一把汗水笑道:“嬷嬷好人!”
厨娘懒懒的道:“也不知道小郎是怎么想的,养了这么大一群能吃的半大小子,每天早上就能吃半笼屉的馒头,老身看着就替小郎心疼。”
毛孩拍拍自己壮硕的胸口道:“能吃也能干啊!”
厨娘笑骂道:“外边的背夫比你们能干多了,却没有你们吃的多,看看,一个个都吃的跟牛犊子似的。”
毛孩凑到厨娘身边谄媚的道:“都是您喂的好。”
厨娘哈哈大笑冲着厨房里的小丫头喊道:“你毛孩哥哥嘴甜,再给他一个肉包子。”
小丫头甜甜的答应了,飞快的拿来了一张炊饼塞给毛孩,又给了他一个包着包子的手帕。
毛孩冲着小丫头嘿嘿一笑,三两口就吃完了包在手帕里的包子,将炊饼叼在嘴巴上,准备继续推车。
见小丫头冲他的牛车撇撇嘴,毛孩笑的更加开心了,等走远一些,就能看见牛车上的另外一个肉包子了。
第一三九章 无妄之灾
少年人不管吃多少,过了很短的时间之后,总会重新变得饥饿起来。
他们的身体如同家里熊熊燃烧的火炉,需要不断的往里面添加煤石才能继续燃烧。
能得到食物的时候他们无论如何都不会错过。
小郎总是很费简牍,也不知道他有多少学问需要简牍来记录,总之,他一个人用的简牍比别人一大家子用的还多。
为此,家里不得不专门找了两个没有腿的伤兵来给他制作简牍。
毛孩喜欢听那两个没腿的老兵吹牛,说战场上的故事,所以,平日里没事的时候就会去老兵那里厮混,顺便把他们做好的简牍给小郎送过去。
“一定要把纸张做出来!”
这是小郎在连续搬了十几捆简牍之后咆哮出来的话。
毛孩自然是不懂什么是纸张,想问,又发现小郎的脸色很难看,就只好等下一次小郎不生气的时候再问。
干完这些事情之后,毛孩就找了太阳能晒到的地方,准备把小妹们藏给他的包子继续吃完,毕竟,肉包子凉了就不好吃。
这时候在院子里吃包子是一桩很有风险的事情。
危机不是来自小郎或者梁翁,刘婆,平遮他们,而是自己那群同样时时感到饥饿的伙伴。
毛孩知道那种饥饿其实是一种假象,毕竟,一个时辰前才吃完一盆子肉汤浇米饭的人是没资格喊饿的。
所以,毛孩准备独自享用这个小小的点心,吃这个包子,已经超越了填饱肚子的范畴,这是一种享受……
前几年没来小郎家的时候,那才是真正的饥饿,现在,他只想一个人好好地享受一下,吃饱了之后又多吃几口的愉悦感。
大门外面有三棵大松树,冬日里落下了一地的松针,松树上的松塔早就被采的差不多了,只有树梢上的几个松塔是留给居住在这三棵松树上的两只松树的。
这三棵松树上的松塔格外的大,里面的松子也比别的地方的松子大很多。
小郎很喜欢吃松子,他每回都把松塔才回来,用火烧开松塔,取出里面的松子用水煮,然后加上菜油调料沙子一起炒,这样弄出来的松子好吃的要命。
毛孩将厚厚的松针聚拢在一起,然后满意的靠在松树上,晒着冬日里的太阳,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手帕。
手帕是丝绸的,也不知道家里什么时候开始有制作手帕这个习惯的,凡是碎绸缎都会被小丫头们拿去做成各色各样的手帕,送给她们喜欢的人。
毛孩有些骄傲,这样的丝绸手帕他有四个!这该是第五个。
白色丝帕里包裹着一枚肥胖的包子。
十八个褶!
没错,这就是云家的包子,绝对不是军伍里那些粗糙的贱货能媲美的,云家的包子不论大小,都是十八个褶。
一口一个的包子只有小郎才会喜欢,吃起来很没有意思,还是这个足足有手掌大小的包子吃起来才过瘾。
云家的包子皮厚,第一口一定要狠狠咬,才能咬穿包子皮,品尝到里面的肉丸子,肉丸子里面的鲜美汤汁才会跟包子皮混合在一起成为绝世美味。
毛孩的嘴巴刚刚挨到包子上,准备发力的时候就听旁边有人道:“你家主人可在?”
暴怒的毛孩循声看去,怒火再一次高涨起来,又是那个看云家不顺眼的死胖子。
想起小郎说云氏不生气的教诲,就放下肉包子,很有礼貌的抱拳道:“家中有揭者,长者尽管去问。”
得到了回答的主父偃并没有离去,反而兴致勃勃的趴在马车窗口问道:“看你很眼熟啊。”
毛孩再次拱手道:“春日犁地的时候听过长者的教诲。”
“哦?可曾将老夫的教诲记在心中?”
毛孩目眦欲裂的瞅着两只松鼠强盗扛着他的包子钻进了松针堆,连手帕都没有给他剩下。
他想要抢回来。
为时已晚,毛孩知道松针底下有一个洞,这个洞就在松树腐朽的树根上,直通树干……
这一幕同样被笑吟吟的主父偃看在眼里,他似乎很得意,刚才松鼠从树洞里钻出来觊觎包子的时候他看的很是清楚。
能让这个伶牙俐齿的少年吃亏,他自然不会出言提醒。
毛孩长吸了一口气道:“小子顽劣,平日里受我家小郎教诲已经是在疲于奔命,实在是没有多余的心思去考量,背诵不相干的人的教诲。”
主父偃皱眉道:“如此说来,你觉得你家小郎说的都是对的?”
毛孩拱手道:“就算是错的,我也学,长者莫要耽搁,速速去叫门,再有半个时辰就是我云氏开饭的时候,您拜访完我家小郎之后正好吃顿好的。”
主父偃怒道:“老夫不远百里而来,难道就是为了混你云氏一顿饭不成?”
说着话,就抛洒出一把铜钱丢给毛孩。
毛孩叹息一声道:“我家小郎早就说过,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当念物力维艰。先生不要铜钱,也莫要随意抛洒。”
说完话,就矮下身去,把主父偃抛洒的铜钱一枚枚的捡起来,放在车辕上。
“你不要吗?你不喜欢铜钱?刚才看你为一点食物都动了嗔念,这些铜钱应该能买很多吃食才对。”
主父偃还是第一次见到不要别人赏钱的奴仆。
毛孩瞅着那些铜钱撇撇嘴道:“那些是杂钱,除了有盘剥百姓的作用之外,毫无价值。”
“此言何意?”
毛孩笑道:“五枚杂钱果然能价值一颗鸡蛋吗?”
说完话,就拱拱手向主父偃告辞,准备回去找个长杆子,包子是找不回来了,手帕无论如何要追讨回来。
主父偃才要继续追问,却发现那个少年已经急匆匆的跑远了,重重的一拳砸在车窗对,对一同坐车前来的公孙弘道:“这就是刁滑的云氏!”
公孙弘的马车比较小,远不及主父偃的马车高大,即便是毛孩都以为后面的这辆小马车是主父偃的随从,而不加理会。
公孙弘睁开眼睛淡淡的道:“少年人好不容易获得了美食,准备大快朵颐却被你生生的打断了,导致他的美食为松鼠所夺,如果是老夫当年,定不与你干休。此少年依旧能耐着性子与你以礼相见,已经难能可贵了,你再次恶言相向,还抛洒铜钱,想看他急切捡拾的样子,意欲羞辱于他,结果……呵呵反被少年人羞辱……哈哈哈,老夫心怀大慰。如此云氏,真是要好好的看看,仆人都如此机智,也不知云氏主人家该是何等的风采。驭者,我们走,早就听闻云氏美食甲天下,陛下只让老夫带着眼睛来,莫要带嘴,老夫以为,嘴还是要带的,不说话,品尝些美食还是可以的。”
驭者大笑道:“正是,仆下也久慕云氏美食,听说有一种叫做蛋糕的美食,已经风靡长安,长上不可不尝。”
驭者大笑着回答了公孙弘的话,就驾车越过主父偃的马车继续向云氏大门走去。
主父偃面无表情的瞅着公孙弘的马车从他身边驶过,见公孙弘再一次闭上了眼睛,没有跟他搭话的意思,也拉上车帘,下令驭者跟上。
他现在非常的确定,公孙弘可能真的想要杀了他,那个可怕的传闻似乎是真的。
主父偃行事虽然急躁,却毕竟是权谋之士,稍微在信中盘算片刻,心中就已经有了主张,无非是斗争而已,他主父偃有怕过谁来!
两位揭者登门,云氏自然大门洞开,云琅从大门走出来,还没有来得及见礼,就听主父偃冷冷的道:“陛下有令,查验云氏!”
第一四零章 公孙弘的奇妙之旅(一)
听主父偃这样说,云琅的瞳孔都微微的收缩了一下。
正在思量如何应对的时候,公孙弘从马车上走了下来笑眯眯的朝云琅拱手道:“两天走了一百五十里路,不堪颠簸,主人家速速摆上吃食,荣老夫大快朵颐之后,将你云氏从头到尾看上一看。”
两个人都在做主,公孙弘的话可信度要比主父偃的话可信度高多了,因为,公孙弘的官职要比主父偃的官职小很多。
可是,相比主父偃,公孙弘却是大汉朝真正的官员,至于主父偃,不过是皇帝的客卿。
虽然散骑常侍这个官职要比少府这个实职更加清贵,在话语权上却远远不及。
云琅决定听公孙弘的,据他所知,主父偃的下场不太好,而公孙弘的下场虽然也不是很好,倒霉的时间却比主父偃晚的多,而且,据说主父偃就是被公孙弘给杀掉的。
这件事情司马迁写的很清楚,云琅决定相信那个家伙。
“既然如此,少府请进府门一叙,云氏虽然粗茶淡饭惯了,总会让少府吃饱,不至于饿肚子。”
公孙弘是一个妙人,每当别人给他颜面的时候,他都会尽量的不给别人添麻烦,这就是他能活到现在的最大依仗。
“陛下要仆来云氏看看,而且只让老夫带着一双眼睛,不准带嘴,老夫擅自改动了一下,嘴巴也带来了,只是嘴巴最重要的功用不是说话,而是吃饭。至于散骑常侍乃是自愿随老夫来云氏瞧瞧,云司马不必多加理睬,只需让揭者陪伴去云氏四处走走也就是了。”
公孙弘说话的时候,主父偃一张胖脸迅速的变成了紫茄子,他万万没有想到,公孙弘到了云氏,连最起码的同僚礼仪都不顾了,明目张胆的揭穿他的谎话。
云琅似笑非笑的瞅着主父偃道:“云氏并无揭者,好在长门宫的大长秋很愿意与散骑常侍攀谈,在下已经请了大长秋过来。散骑常侍放心,云氏对大长秋没有秘密,他定能带着您将云氏看一个通透。”
主父偃怒目而视,云琅依旧笑吟吟的,礼数周全。
公孙弘在一边大笑道:“哈哈,当年阿娇贵人被黜落长门宫,散骑常侍可没少出力啊……哈哈哈。长门宫一介荒僻宫苑,却有一位大长秋真是罕见啊,原以为我大汉十二卿相不全,没想到最后一位在长门宫……啧啧。云司马能请动如此人物来款待散骑常侍,真是出乎老夫预料之外。”
云琅笑道:“礼不可废啊。”
“是极,是极,老夫这样的官位,有云司马相陪就心满意足了。”
公孙弘心中极为畅快,话说完就牵着云琅的手要茶水喝,要食物吃。
“竖子无礼!”主父偃勃然大怒。
早就来到云氏的大长秋将双手插在袖子里,抖动着八字眉阴测测道:“怎么?老夫没有陪你的资格吗?来,来,来,散骑常侍既然要看云氏,不如看我长门宫,云氏有的我长门宫一样不缺,云氏没有的,我长门宫反倒有很多,不可不看。”
站在屋子里正给公孙弘倒茶水的云琅瞅着主父偃被一大群长门宫宦官簇拥着去了长门宫,有些担忧的道:“云氏无妨,有阿娇贵人的羽翼庇护不会倒霉。倒是少府如此明目张胆的……”
公孙弘笑道:“无妨,无妨,时辰尚早,能否带老夫先去看看云氏铸钱作坊?”
跟这样的老狐狸套话自然会失败,公孙弘匆匆的喝了三杯热茶就披上大氅准备去看云氏铸钱作坊。
走在温泉水道上,暖烘烘的地气升腾而起,公孙弘越走越热,挥手唤来一个仆婢拿走了大氅,他自己却蹲在碧绿的菜畦边上,神情的瞅着绿油油的菠菜。
“元朔二年的时候,陛下赏赐了云氏一口袋种子,种子的数量很多,却杂乱无章,很多种子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其中的功用,好在,经过两年的辨别,有些种子的性能已经确定。比如这种绿叶菜,极为耐寒,只要地气足够热,就能在大雪中存活,叶柄吃起来极为鲜美,算是一门不错的蔬菜。”
公孙弘听了云琅的解说点点头道:“春夏之时吃绿菜倒也没有什么稀奇的,寒冬腊月能吃到绿菜,才是别出心裁啊。”
云琅苦笑道:“虽然奇妙,却对百姓没有多少好处,除非他们也能找到足够多的热泉,否则,冬日里吃青菜终究是大梦一场而已。云氏出产的这些青菜,一部分自家食用,大部分都被长门宫买走,专门供应皇宫了。”
公孙弘皱眉道:“此风不可长,陛下膳食也要依照四时而动,如果坏了章程,陛下就会在冬日里吃青果,夏日里食用寒冰,最终会加重百姓负担。”
云琅摇头道:“天下万物终究是为人作伐的,只要我们善用地利,陛下这点小小的要求并不碍事。反而会为天下农人多出一条生路。”
公孙弘站起身不解的道:“此言何解?”
云琅笑道:“只要陛下,乃至勋贵们愿意出钱购买冬日里的绿菜,夏日里的寒冰,百姓们自然就会寻找适合冬日种菜,夏日储藏冰雪的法子,天下又多了两门生计,有何不好?”
公孙弘想了想,指着云琅道:“你的想法总是出人预料之外,且听起来似乎在道理上也说得通,但愿你的想法是对的。”
云琅笑道:“让百姓吃饱肚子,多一门活命的本事,总不可能是错的。”
公孙弘一言不发。
路过一片胡萝卜地,云琅俯身拔出两根橙黄色的胡萝卜,放在清水缸里洗干净,递给公孙弘一根道。
“此物第一次种植出来的时候呈紫色,在这里种植了八次之后就逐渐变成了现在的样子。听说胡人将此物的种子当做香料来使用,在下大着胆子食用了几次之后,发现此物的根茎甜美,乃是不可多得的美食,就大面积种植,效果不错。”
公孙弘咬了一口胡萝卜连连点头道:“味道确实不俗。”
云琅笑道:“阿娇贵人最是喜欢此物,一日不可或缺,小女也喜欢此物,所以家中就多种植了一些。”
公孙弘又咬了一口胡萝卜嚼碎了吞下去之后道:“没有后患?”
云琅大笑道:“最早为牛羊食,而后少量食用,最后吃过的人都说,有此佳果,虽死无憾啊。”
公孙弘听了也爆发出一阵大笑。
云氏的一条廊道就是一座很大的菜圃,能在寒冬看到这样的景致,确实让人心醉。
走过一片菜瓜地的时候,见三五个小婢手里拿着毛笔,不断地在淡黄色的花朵上来回触碰,公孙弘停下脚步,指着那些小婢道:“此为何意?”
云琅笑道:“雌雄相交而已,春夏有蝴蝶,蜜蜂能帮助雌雄花朵传粉,冬日里不见昆虫,自然只有动用人手了。”
公孙弘取过小婢手中的毛笔,在雄花的花蕊上拨动两下,而后将沾满花粉的毛笔放进带果的雌花中抖动两下,淫猥地笑道:“可是如此?”
云琅大笑道:“少府莫要以为荒唐,云氏就是依靠此法培育出来了一种新的蔬菜,一颗足足有八斤重,只要夏末播种,秋日就能收获,冬日储存,就能让天下人一个冬日都有吃不完的青菜。”
公孙弘吃了一惊道:“此言当真?”
云琅指指廊道的尽头道:“眼见为实才好!”
公孙弘摇头道:“是真的假不了,是假的,真不了,老夫不以为你云氏有如此偷天换日只能,自然要好好地观瞧一番。”
第一四一章 公孙弘的奇妙之旅(二)
秋日里已经长成的十三棵大白菜,如今已然被收割了,被仆妇们细心地用透气的麻布一个个包裹好,放在不远处的地窖里。
每一棵白菜都胖墩墩的,整整齐齐的码在木板上,底下的根茎更是被一大团土包着,一个还算清秀的仆妇守在边上,见云琅来了,就连忙道:“每三天给菜根喷一次水,婢子不敢怠慢。”
云琅笑道:“做了就成,没必要天天守着它,这东西虽然金贵,还没有金贵到让你一直守着它的地步。”
公孙弘来到一棵白菜跟前,背对着云琅也看不清他的表情,只发现这个老家伙的肩膀颤抖的厉害。
“亩产几何?”公孙弘观察了这十三棵白菜良久之后才问道。
“一大亩可以种植一千五百棵白菜,大田里的产量自然比不上精耕细作的试验田,所以,也不可能每一棵都长到六七斤(汉斤为250克),估计三四斤还是有把握的。”
公孙弘直起身子抚摸着被麻布包裹的白菜喃喃自语道:“那也六千斤了……”
见公孙弘失态,云琅就让看守白菜的仆妇离开了这个通风的菜窖,低声道:“在下发现,这东西似乎还有继续变大的空间,如果再继续优中选优继续培育,一棵白菜长到十斤以上问题不大。”
“味道如何?”公孙弘一把抓住云琅的手腕子,他抓的很用力,如同铁箍子一般扣在上面。
云琅扒拉掉公孙弘的手,随手掀开包裹白菜的麻布,撕下一片叶子递给公孙弘道:“微甜,可口。”
云琅撕白菜的粗暴动作,让公孙弘的心都颤抖了一下,狠狠的瞪了云琅一眼,然后就接过白菜叶子慢慢的品尝起来。
他吃的很仔细,连白菜帮子都没有放过……
“这道菜是个好东西啊,冬日里与豆腐一起熬煮,添加一些猪肉就是人间美味。”
公孙弘的三角眼射出电锯一般的目光,让云琅头皮发麻,他想不明白自己干了什么事情能让公孙弘对他如此愤恨。
“这么说,你已经吃过这东西了,是吗?”
这种问话的方式绝对谈不到友好,云琅打了一个哆嗦道:“阿娇贵人秋日的时候砍掉了一棵,我们品尝了一下。”
公孙弘依旧瞅着那十三棵白菜看不出喜怒,过了良久,亲自动手把云琅掀开的麻布仔细的包在白菜上。
又亲自数了一遍白菜,这才问道:“如何留种?”
云琅笑道:“春日之后,将白菜上半部分砍掉,只留带根的一半重新种植,而后自然就会接球,抽茎,开花,结种。这东西生命力极强,不用太细心照料。”
“与油菜同?”
云琅笑道:“本来就是油菜培育出来的,自然相通。”
“西北理工之术妙到毫巅,公孙弘佩服之至,如果云氏能将此物献于陛下,不仅仅你云氏富贵可期,你云氏子孙也将受用不尽。”
云琅发现公孙弘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有些慌乱,自然知晓他在担心什么,大笑道:“云氏如今只有两口,就算富贵到了极致又能如何,大白菜原本就是为了天下百姓能在冬日里多吃两口青菜才研制的。云氏从未想过要独占此物,一旦种子收获的多了,自然要借助官府之力传播天下。”
公孙弘闻言大喜,郑重的抱拳施礼道:“云公所言足以愧煞天下碌碌之辈,公孙弘敬之,贺之。”
一个公字,彻底表明了公孙弘的态度,也就是说,从今往后,他将以平辈同等身份对待云琅,并不以年龄为异。
云琅笑吟吟的看着公孙弘,知道这家伙还有别的话要说,大汉人说话历来是先扬后抑,他早就习惯了。
果然,公孙弘施礼之后又道:“陛下千秋节就在眼前,云公不妨以此物为陛下寿。”
话说到这个地步,根本就不容云琅拒绝。
不过,公孙弘说的有些晚了,这东西已经被阿娇预定了,因为培育白菜花的钱,全是人家阿娇的……
“这东西必然会成为陛下众多贺礼中的一员,不过呢,却不是我云氏的礼物,是人家长门宫的。”
听云琅说完,公孙弘皱眉道:“这是为何?”
云琅笑道:“想要培育这东西,首先就要找最大的油菜,云氏虽然也种植了很多油菜,最大的油菜却不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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