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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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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卓姬一声令下,她身边的丫鬟就在地上丢了一锭雪白的银子,银光灿烂,一看就是好银。
  云琅并不计较卓姬的态度,俯身捡拾起银锭,拿在手上仔细观瞧,确认这锭银子没有任何问题,就对冷笑着的卓姬道:“你可以问一个下等问题了。”
  卓姬指着渭水道:“我想知道渭水长几何!”
  云琅皱着眉头道:“你确定要问这种无聊的问题吗?”
  卓姬怒道:“现在就想知道!”
  云琅将银锭在手上抛一抛满意地笑道:“也好,银子是你的,怎么花是你的事情。听好了,渭水源于陇西郡首阳县乌鼠山,经上邽县而入内史地,过咸阳、长安、骊邑、下邽等地,最终于桃林塞汇入大河。此河全长共计一千六百里,文帝十五年,渭水在骊邑决口,出动河工六百,民夫三千七百余,损耗钱粮七十六万钱,方堵住缺口。景帝六年,陇西大雨一十七日,渭水再决口于骊邑……出动……等一下。”
  在目瞪口呆的卓姬注视下,云琅匆匆的来到刚才洗手的位置上,看了一会脚下的石头,重新跑过来道:“骊邑仓官韩大钟率领河工一千三百余,民夫一万三千人,耗钱五百万……”
  卓姬眼中尽是迷茫之色,她不信云琅可以博览群书到了这种地步。
  听他言之凿凿又不似胡说八道,正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想起云朗刚才诡异的动作,就来到河边云琅刚才去的地方。
  低头一看,差点被活活气死……
  水边赫然倒着一面《渭水河工事碑》!
  云琅见卓姬脸色铁青,呐呐的道:“我劝过你了,你非要……”
  “此事休提,从今,你就是我卓氏长安铁坊的客卿,月俸五两好银,属平叟先生麾下。”
  云琅笑道:“其实你还可以问我骊山之高的,我在骊山脚下还发现了一座……”
  话没说完,卓姬就走的不见踪影。
  平叟安静的坐在纱帐里看书,见卓姬气冲冲的回来了,就放下一片简牍笑道:“我且问你,你问渭水之长,可是早先准备好的?”
  卓姬摇头道:“一时起意。”
  “那座写满答案的石碑可是云琅事先存放的?”
  卓姬摇头道:“绝无可能。”
  平叟笑道:“既然是天意,你为什么会生气?”
  “我……”
  “恭喜卓姬,此人不但身负重宝,还有大气运在身,得如此人才,卓姬日后定当事半功倍。老夫对这个少年越发的感兴趣了,哈哈哈……”
  平叟大笑着出去找云琅,卓姬坐在纱帐里冰冷的脸上也逐渐浮出笑意。
  想起刚才发生的事情,最后不由自主的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天色完全黑了下来,头顶乌云笼罩,一颗星星都看不见,大河呜咽倒映着火光,颇有半河残血半河黑的意境。
  云琅不断地打饱嗝,傍晚的时候吃的太快,以至于胃口还来不及发出已经吃饱的讯号就被塞了更多的食物。
  平叟发现云琅不停地打嗝,现在做的事情非常的有趣。
  他从包裹里取出一块黑乎乎的东西,冲着云琅挤挤眼睛笑道:“老夫这里有止嗝良药。”
  云琅借着火光仔细看了一眼,又拿过来闻闻,最后掰了一小块放嘴里才确定,平叟手里拿的是他非常熟悉的茶。
  在不确定这东西是茶之前,云琅对汉人的食物非常的排斥,在这个曼陀罗都能泡水喝的时代里,天知道什么是能吃的,什么不东西不能吃的。
  尤其是平叟这种古怪的老头子,有什么古怪的癖好要是不知道,随便吃他给的东西,风险很大。
  看到茶,云琅的心就跳的如同打鼓,这他娘的才是他在大汉遇到的最好的东西。
  在平叟惊讶的目光中,云琅又掰下来一块茶饼,熟练地拿过平叟还没有从包裹里掏出来的青铜小罐子,熟练地将茶饼丢进罐子里,然后放在火上烤。
  一边烤,一边轻轻地摇晃着罐子,看见包裹里有黑芝麻,抓了一把丢了进去,当美味的焦香味道传来之后,他就往罐子里倒了沸水,刺啦一声脆响,茶香四溢。
  当云琅将自己仅剩的一点麦芽糖丢进茶水罐子,平叟的眼睛立刻就变得闪闪发光。
  不是因为那点麦芽糖,而是吃惊于云琅对茶的熟悉程度。
  在大汉,茶还只是蜀中一个非常小众的饮料,在关中,他只是药,不是每天喝的东西,这少年不是蜀中人,如何对偏门的茶叶习性如此熟悉?
  当云琅将一杯茶水放在他面前的时候,平叟放下心中的疑惑,端起杯子专注的品茶。
  他很快就发现云琅在做与他同样的动作,先闻,然后小口品尝,最后一饮而尽。
  云琅给茶水里添加了一点麦芽糖,麦芽糖并未化尽,喝一口茶水,就有一丝麦芽糖入口,苦涩中有甜,只是苦味占据了大半。
  一连喝了三遍,云琅就把罐子里的茶叶倒掉,洗干净了罐子重新装进平叟的包裹里,见平叟意犹未尽,就笑道:“喝多了茶水晚上很难入眠。”
  “为何?”
  “什么为何?”
  “汝为何知晓茶叶之妙?”
  “不奇怪吧?神农尝百草日中七十二毒,就是靠这南方嘉木解毒。”
  “神农氏自然如雷贯耳,只是何来尝百草日中七十二毒之说?至于茶叶解毒,老夫也是首次听闻,不知书于何典?”
  听平叟这么问,云琅就知道自己又被后世的历史给忽悠了。
  故事当历史果然是不靠谱的。
  见平叟瞪大了眼睛等他回答,就笑道:“乡野传说而已不足为信。”
  “令师定是一位奇人。”
  交浅而言深自然是不妥的,平叟虽然好奇却不能逼迫云琅将所有的事情都说出来。
  “他就像是天上的神祇,无所不知,又神通广大,脾气爆烈,喜怒无常,明明胸怀经世干才却不愿出山一步。他是我极为尊敬又极度痛恨的人,不说了,今日饮了先生的好茶,云琅身无长物,见先生脖颈似乎不便,有两块得自深山的良药奉上。此药补血活络之能天下第一,先生若能将这野三七与桂肉粳米同煮,时日久了,自然能够收到奇效。”
  平叟接过野三七看了一眼,记住了它的外形似笑非笑的道:“此物难道不是叫做血参?”
  云琅尴尬一笑道:“囊中羞涩,只好行此下策,不过,霍去病以三两好银,换我两块野三七也不算亏。”
  “仅仅是熬粥食用吗?”平叟有些失望。
  “如果能够找到君臣佐辅的配药,此物当成世间奇药。”
  “云琅可知?”
  “不知,只知道家师手中就有这样一种治疗金疮的奇药,主药就是这野三七,其余配药一无所知。”
  “这就是了,好东西总该有个好用处的,否则就浪费了上苍的好意。云琅,你不会真的一个月才回答一次主家的问题吧?”
  云琅点点头道:“人无信而不立,既然事先说好了的,那自然要尊从。否则,不但对我不好,也是对主家的不敬。”
  平叟笑道:“这样也好,至少让主家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每一个问你的问题都作价五两好银。也只有知道了问题的价值,主家才会重视你给出的回答。毕竟,不花一文钱得来的消息跟花用五两好银得来的消息在重视程度上差别好大。看样子老夫以后也要订立这样一个规矩,免得很多人总拿老夫的话的那个放屁。”
  从正规的谈话转变到平日闲谈,平叟转化的几乎天衣无缝。
  公事,私事,寒暄问候,探讨问题,追溯过去这些都在短短的几句话中全部完成,老贼很有效率。
  这就是一个老狐狸,从见到平叟的第一眼起,他就知道了。


第三十章 封建社会中的商业行为
  车队是在第二天下午走进了阳陵邑境内的。
  这里已经是大汉国人烟最稠密的地方,自太祖皇帝七十六年前在汜水称帝建立大汉以来,关中作为太祖梦寐以求的国都之所从未停止过建设。
  之所以选择长安,最大的原因就是秦地富庶,当初始皇帝统一六国之后,迁徙六国富户于关中,蜀中,虽然经历了残酷的战乱,造成了财富的毁灭,百姓的流亡。
  但是,在战后,他恰恰是最先苏醒,复兴的土地之一,相比其余地方,这里的明智也是最开化的地方。
  在田野里耕作的农夫跟宫奴的差别不大,唯一的差别或许就是身上的衣裳了。
  至少,在阳陵邑,人们都是穿衣服的。
  别看这只是一件衣服的差别,却不知这就把人从奴隶中区分出来了。
  奴隶见到贵人要嘛隐藏起来,要嘛跪在地上不敢让贵人看到他们的脸。
  农夫们则不然,他们与贵人一起走在大路上,虽然依旧对贵人保持尊敬,然而,对于卓氏这种大商人,态度非常的淡然,见到卓氏车队过来,也仅仅是退到路边,很显然是一种出行方便的礼让,而非尊敬。
  黄土高原上的房子,自然就是由黄土夯制而成的土墙,再加上房顶,门窗构成,奇特的半边房即便是后世都屡见不鲜,在这个时代则是一种大众潮流。
  阳陵邑的守城官兵,似乎对卓氏也缺乏足够的敬意,至少,没有因为卓氏车马簇簇就免掉他们的进城税,从随行管家那张难看的脸,就知道经他交涉之后,可能多交了进城税。
  阳陵邑的城墙也不高大,估计也就四米多高,外面是城郭,里面是主城,标准的三里之城七里之郭。
  大汉皇帝不但要依靠这些城郭抵御外敌,还要防备自己的部下利用这些城郭来反对他,因此,城墙的高度就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
  经历过后世数千万人的大都市之后,这个时代的城郭更像是电影取景地,只是群众演员更加的朴实,也更加的真实投入。
  街道上的店铺看起来灰蒙蒙的,只是比较新,毕竟,这座城郭还在继续发展中。
  两边的货物,云琅看了一眼,就非常的失望,不论是爬满苍蝇的猪肉,还是摆在货柜上的绫罗绸缎都没有什么看头。
  至于竹蜻蜓,陀螺,竹马一类的东西更是让他看的连连叹气。
  街市上唯一能够吸引云琅的是贩卖空白简牍的商贩。
  他一口气购买了很多,在山上的时候,自己制作简牍,过程之繁复,对人来说就是一种折磨。
  松烟墨还是松散的,就是那种只要不小心掉进水里就会散掉的那种,与后世那种扔水里十天半月也没有任何变化的墨条没有任何可比性。
  至于陶器,云琅看到了就会摇头,这里黑陶,灰陶,比他自己制作的都不如。
  云琅的各种表现,一滴不漏的落进了平叟的眼中。
  只不过陪着云琅转了一条街,他就发现仅仅依靠收买是没有办法让这个少年人为卓氏死心塌地干活的。
  不论是珍宝店的奇珍,还是楼上勾栏院里的美妇,都没能留住云琅的目光。
  即便是看到极为出挑的美女与珍宝,云琅眼中也只有欣赏之色,却无贪婪之意。
  平叟不明白,一个被师门驱逐,被宗族排挤的破落户眼光为何会如此之高。
  是个人就有弱点,有的贪财,有的贪色,有的好名,有的好权,有人好酒,有人贪美食甚至变态一点的还有好杀的。
  云琅似乎很好钱,但是,他花起钱来更是如同流水,昨日才从地上捡起来的五两俸银,才走了半条街,就被他花的一干二净。
  其中购买简牍跟笔墨,平叟非常的理解,购买一大堆食材,平叟也能理解,毕竟是出自缙云氏,这个家族素有饕餮之名,好吃,贪婪天下闻名。
  至于把剩下的三两好银随意丢给一个拖着三个孩子跪在一具尸体边上准备卖身葬夫,葬父的丑陋妇人跟脏孩子这样也可以吗?
  “咱们在铁器作坊吃饭不要钱吧?”
  重新变成了穷光蛋的云琅侧着脑袋问平叟。
  平叟叹了口气道:“不要钱,每日有仆妇送饭过来。”
  云琅笑道:“待遇不错,不过,还是让他们送一套厨具过来,我准备自己做。”
  “这是为何?”
  云琅鄙视的瞅了一眼路边食铺里那些连猪食都不如的饭菜道:“我信不过。”
  平叟拍着额头道:“没人会下毒。”
  云琅指指那些售卖火爆的食物对平叟道:“跟下毒有什么区别?”
  “此物乃是上八珍之首名曰——炮豚,取钢鬃直竖之肥豕洗剥干净,腹中实枣,包以湿泥,烤干。而后剥泥取出肥豕,再以米粉糊遍涂豕身,用巨鼎烧油炸透,切成片状,配好果蔬,然后再置于小鼎内,把小鼎又放在大镬鼎中,用文火连续炖三天三夜。据说掀开盖子之时神灵都会汇聚左右,如此美食难道也入不得小郎君之眼?”
  云琅努力的把目光从一个正在用木勺挖肥油吃的人身上移开。
  时代不同,人们吃饭的方式也不同,这没有什么好见怪的。
  油脂对汉人来说是世上最好的美味,他是最重要的热量来源。
  一头猪来到了厨房,庖厨们考虑的是如何能够把它身上所有的油脂利用到极致,而不是考虑什么味道。
  就像在云琅经历过的困难时期,人们更喜欢肥肉而非美味的排骨跟瘦肉。
  食物最初的作用是为人补充热量,而不是满足口腹之欲。
  铁器作坊开在闹市最好的地段上,里面浓烟滚滚,打铁之声不绝于耳……这就是这个时代的特征,他们更喜欢热闹。
  云琅分到了一间耳房,房间不大,至少比平叟的房间小了一半,里面只有一张床榻,一张矮几,两个蒲团,一个衣箱罢了。
  一个长得跟炮豚一样的丫鬟送来了一盏油灯,点上一个香炉之后就匆匆离去,一刻都不敢在云琅的房间停留,似乎只要再停留片刻,云琅就会把她按在床榻上。
  平叟那里的丫鬟长得就可人多了,云琅不止一次的看见丫鬟抱着自己的衣衫半裸着从平叟的房间里偷偷溜走。
  一连三天,云琅过的开心极了,每日里不是在阳陵邑瞎逛,就是站在一些书院的窗下听里面的人授课。
  一两天不打紧,时间长了,就有仆役要求云琅提两条子猪肉来,如果不提猪肉,就不能继续站在人家课堂外面蹭课。
  于是,云琅就不惯人家的坏毛病,再也不去什么书斋听课了。
  不是他舍不得两条子猪肉,而是因为人家讲的东西他听不懂,也不敢懂。
  鼓励自己的儿子割肉煮汤给母亲喝,这种事听起来就反人类。
  没钱,出去就很没意思了,街道上碰见了那天卖身葬夫,葬父的一家四口,还在继续卖身,芦席底下的尸身都已经发臭了,那一家四口还在继续执着的等候,想要再碰见一个像云琅这样的傻子。
  铁锅,铁铲,铁炉子,就是云琅等候了三天的东西。
  消失了三天的平叟在这三样东西送来之后,也就出现了。
  这个东西实在是太神奇了。
  给铁锅里放了一点猪油,然后再把葱花,鸡蛋一起搅拌,等锅里面的油脂开始冒烟了,就把加了盐的蛋液倒了进去,刺啦一声响之后,很少的一些蛋液,就迅速膨大,被云琅抓着铁锅的把手翻两下,一张黄灿灿散发着异香的暗黄色蛋饼就出现了。
  为了满足平叟的好奇心,云琅不得不把这个过程重复了三遍,据说最后一次是为卓姬重复的。
  平叟说,去秦岭寻找野三七的人已经回来了,快马加鞭之下,三天时间,就有人已经在蓝田峪按照云琅画出来的模样找到了这种东西。
  这是一个很好地消息,另外也带回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那就是长平公主家的奴仆也在那一带找到了野三七……
  云琅很高兴有足够多的野三七可以用来煲汤,无论如何好东西他是从来都不嫌多的。
  在权贵面前,商人基本上就是一个渣渣。
  大将军府来了一个小吏,拜访了卓姬,然后卓姬就笑容满面的一再向人保证,卓氏寻找野三七只是为家人食用,绝无炮制药材之心。
  云琅原以为卓姬跟平叟会非常的失望,结果,两人在小吏走了之后,依旧笑容满面,没有半分颓丧的意思。
  这就很明显了,他们之间有了交易,这个交易对卓氏非常的有利。
  今天的天气一点都不好,大雨绵绵的让人心烦意乱,看到食材中有一大块五花肉,跟山药,他决定今天晚上吃红烧肉炖山药。
  八角跟花椒他有,就是缺少酱油或者糖霜。
  云琅很不高兴的看着面前这一碗散发着腐肉气息的酱油,想破了脑袋也想不通用鲜肉来制造酱油是个什么工艺!
  鱼露是利用小鱼虾用盐腌制之后发酵经过熬煮得到的东西。
  难道是鲜肉也能弄出同样的效果?
  就在云琅为酱油跟糖霜烦恼的时候,卓氏铁器作坊变成了长平公主名下的产业。
  家产被人夺走了,平叟,卓姬却笑开了花,大手笔的赏赐家仆,云琅这种人浮于事的人,也得到了一斤好银的赏赐。


第三十一章 云家的祖宗是贪官
  所有的重大交易都是背后促成的,这样的事情几千年来从未改变过,不论是从以前到后世,还是从后世到以前,两者没有区别,就像两千年的时空从历史中消失了。
  偌大的阳陵邑能让云琅产生购买欲望的东西很少。
  因为另一种产品的功效,让那个胖丫鬟不再躲避云琅了,如果云琅肯多烤一点饼干的话,她晚上可以不走。
  很奇怪,这个时代的女子似乎并不喜欢年轻英俊的少年。
  相反,他们对多金的老头子青睐不已。
  云琅出去,那些侍女丫鬟们或许会多看一眼,却不会主动靠上来。
  如果平叟使一个眼色,晚上就很可能春色无边。
  云琅的目的不在什么春色无边,他只想找机会弄明白大汉国的土地政策,好从中找到购买始皇陵,建立自己庄园的机会。
  大汉的土地政策很简单,内容正好是云琅所喜欢的,那就是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可以私人持有,国家只负责收取农田税。
  现在,唯一的麻烦就是始皇陵身处上林苑,这是皇家园林,一般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去打这块土地的主意。
  “怎么才能从上林苑弄块地?”
  傍晚喝茶的时候,云琅抱着求教的心思问平叟。
  “战功封爵之后,放弃关外侯的荣耀,要求皇帝给你在长安附近给一处安身之所,然后,皇帝有四成的可能在上林苑给你划一块地。以后给茶里面不要放芝麻,那东西塞牙。”
  “缙云氏先祖被人称为饕餮,这名声到底是怎么来的,我身为云氏子弟为什么如此陌生?已经被人家笑话两次了。”
  平叟呵呵笑道:“你缙云氏先祖的饕餮之名来自平王东迁之前。据说你家先祖在担任夏官之时连平王敬献给上天的贡品都不放过,冷猪肉上都要咬一口,不是饕餮是什么?”
  “贪官?”
  “大贪官!”
  “冷猪肉而已!”
  “冷猪肉都偷,遑论其他。”
  “我听说皇帝正在售卖上林苑多余的土地,不知此事是真是假?”
  “真的,不过啊,跟你我没关系,只有羽林有资格购买。你为什么一定要上林苑的土地?那里的土地比起关中其它地方的没有好到那里去,除了沾染了一点皇家名头,产出不会比别的地方高。最重要的是,你一介良家子,觊觎皇家田产,难道就不怕背上一个大不敬的罪名吗?”
  “怎么就大不敬了,我出钱啊。”
  “嗤,你以为皇家的土地是你出钱就能买到的?皇家会在意你的那点钱?一亩地一千三百钱,这是针对那些羽林孤儿的,这里面还有赏赐的意思在里面。在皇家园林里面有一块地那是荣耀。如果没有皇家荣耀在里面,荒地如何能价值一千三百钱?”
  “看来,我想要上林苑里的一块地,不加入羽林是不成了,是不是?”
  “羽林?你怎么可能加入?能加入羽林的人都是皇帝最信任的人,他们的父辈不是为皇帝亲兵的后代,就是为国征战捐躯烈士的子侄,不是什么人都能加入的。”
  云琅叹口气,重新烤了一块茶饼,冲进开水,这一次,里面没有丢芝麻,而是丢进去了一把核桃仁,麦芽糖也放的多了一些。
  他觉得自己嘴里发苦,需要甘甜的茶水润泽一下。
  能在今年吃到核桃的人都是了不起的人,自从五年前张骞带来了核桃种子,这东西就在大汉风靡的厉害。
  刚刚种了五年的核桃只有一点点的产出,还不够皇帝自己吃,外人想都不要想。
  好在,大汉现在很富裕,胡商们从遥远的西域很贴心的运来了大量的核桃在长安售卖。
  价格很感人,一斤核桃五十个钱。
  平叟喝一口茶水,就骂一声云琅败家子。
  一次能买来十斤核桃砸着吃的人不是败家子是什么?
  云琅也不解释,他以前在超市里看都不看那些包装精美的核桃。
  一件事情不能好好地说,只能曲里拐弯的跟人套话,得到的消息就非常的有限。
  而且根平叟这种人套话,危险性极高,弄不好自己想要的消息没有套出来,反而被他把目的给套明白了。
  平叟聊聊几句,就让云琅明白了一个道理,事情只要牵涉到皇家,主动权都只会在皇家手里,别人一点办法都没有。
  别看卓氏很有钱,在这些问题上他们的地位跟云琅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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