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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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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在世,能有欢喜感觉的事情不多,升官发财自然算。
  至少,这是一种能力得到肯定的标志。
  世上值得快乐的事情远比悲伤的事情少,能多快活一点就快活一点。
  云琅发现自己好像有了很大的变化,以前的时候尽务实了,吃饭都捞干的吃,现在不一样了,居然关心起人们的精神生活了。
  天使没来,官服没穿上,印绶没有,自然不好自吹自擂,等这件事情落实了,云琅打算大肆的操办一下,让大家一起乐个够。
  今天是个好天气,事实上大汉的天空只要没有阴云,天空都是湛蓝湛蓝的。
  伪帝刘彻没工夫理睬云琅那个芝麻大的一个小官,他正亲自扶着犁头在皇宫里耕作呢。
  很小的时候他就跟随父亲练习过耕作。
  皇子皇孙要嘛是膏粱子弟,要嘛就是人里面的尖子。
  为了讨好重视农耕的父亲,刘彻可是在耕作上下过苦功的。
  仅仅看笔直的犁沟,就知道他绝对是一个干活的好把式。
  二十八岁的刘彻已经登基十二年了,正是野心勃勃的好年纪。
  仅仅从今年颁布的年号元朔,就能看出这个昔日的少年皇帝已经不满意大汉国暮气沉沉的状态,准备有所作为了。
  (汉武帝改年号为“元朔”,“朔”具有“初始”的意思。此时的汉武帝,已从少年皇帝长成了青年皇帝,具有成就一番大事业的雄心壮志,“元朔”体现出了汉武帝的自信。)
  皇帝在后面扶犁,大将军卫青干回了马夫的老本行,在前面牵着牛。
  不大功夫,一整块地就已经犁完,泛黄的土块暴露在阳光之下,散发着泥土特有的腥味。
  刘彻放下耕犁,解开挂在绊臂上的衣袖,径自走上田垄,坐在一张软塌上,立刻就有宫人将备好的温汤端过来,将皇帝的脚放进水盆细心地擦拭。
  卫青牵着牛扛着耕犁也上了田垄,自有宫人牵走了牛,卫青自己扛着耕犁来到刘彻身边,轻轻地把耕犁放下,对正在喝蜜水的刘彻道:“仆检视过了,犁头并未有损坏或者缺损之处。”
  刘彻回头看看那块被翻耕过的土地道:“确实是好东西,长平这一百万钱花的值。诏,长平献‘元朔犁’有功,赐,黄金十镒,蜀锦一千匹,珍珠一斗,白壁两双,荣,仪马一双,屏山一对。”
  手捧简牍伺立一侧的尚书郎魏苟立即执笔记述,片刻而成,然后拿给皇帝过目。
  刘彻扫了一眼就挥手示意存档。
  卫青从头到尾都笑眯眯,既没有太激动,也没有什么失望之色,静静的看着皇帝拟诏。
  “是不是很失望?”刘彻看了一眼卫青问道。
  卫青躬身道:“本就无所求,何来的失望?”
  刘彻哈哈大笑道:“仲卿这句话说得好,一点散碎钱财就夺了造福农桑的大功,放在别人身上自然是不妥的。放在你卫仲卿身上朕觉得很合适,你想要的只能用战功来获得。去岁你走了一遭龙城,果敢冷静,深入险境,直捣匈奴祭天圣地龙城,首虏七百人,虽然取得胜利。然,另外三路,两路失败,一路无功而还,朕深以为耻。”
  卫青俯首道:“主辱臣死,秋日后,请给臣三万铁骑,臣将出雁门,再探探匈奴右谷蠡王虚实。”
  刘彻笑道:“这不是早就商量好的吗?”
  说完话,等宫人给他穿上鞋子,朝卫青挥挥手就径直去了大殿。
  卫青低头看着跟前的曲辕犁,惋惜的看了一眼,在宦官的陪同下出了皇宫。
  临出门的时候,宦官隋越恭候在门口,笑眯眯的将一枚小巧的青铜印绶,以及一个木箱子献给了卫青。
  “这是长平公主要的,陛下已经准了。”
  卫青晒然一笑,命仆从捧上,就上了战马一路慢跑回家。
  回到家的时候,长平已经在欣赏满屋子的赏赐,甚至取出一匹宝蓝色的蜀锦放在刚刚进来的卫青身上比划一下道:“不错的蜀锦。”
  卫青看着长平学着刘彻的样子问道:“不觉得失望吗?”
  长平笑道:“得来的容易,自然不会失望,夫郎也不需要战功之外的任何功劳。”
  卫青摇摇头道:“功劳倒在其次,而是这曲辕犁不,现在叫做元朔犁,不该这样就被埋没了。陛下今日试用之后还说是一个好东西,却不知为何会如此冷淡的对待。在我看来,制造此物的功劳不比为夫探龙城的功劳差。探龙城,为夫进爵关内侯,云琅制造元朔犁,却只有一个小小的羽林郎。”
  长平看着自己的丈夫笑道:“十二三岁的孩子,要那么高的官爵做什么?
  夫郎也宦海沉浮这么些年了,难道还不知道官爵必须与实力相匹配的道理吗?
  没有足够的实力,却身居高位,这不是在赏赐他,而是在戕害他。
  羽林郎多好啊,就在陛下的眼皮子底下,云琅虽然怪心思多谢,终究年幼,只要在公孙敖的麾下磨练几年,长大之后,陛下自然会记得他的功劳。
  毕竟吗,元朔犁是要颁行天下的,这可不是一年两年能做到的。
  等到元朔犁的效用真正发挥出来了,那时候再另行封赏,就没有现在这些麻烦了。”
  卫青笑道:“去病儿昨夜找我,说云琅不适合羽林。”
  长平大笑道:“就因为那是一个刁滑的小子,我才特意让她进了羽林,换了别的地方,天知道他会闯出什么祸患来。夫郎可知道这次制造元朔犁,他从中获得了多少好处?”
  卫青皱眉道:“全部给他我也觉得少,怎么总是在几个钱上纠缠不休?”
  长平笑道:“这可不一样,少年做贼跟成年做贼是两回事。我更恨这个刁滑的小子居然把我也装进去了,明明贪污了不下三十万钱,偏偏告诉我贪污了十万钱……不对,可能还要多,夫郎自便,容我再去细细追查一番。”
  卫青目瞪口呆的瞅着老婆小步快跑离开的背影呐呐的道:“至于吗?”
  “怎么就不至于了!去岁四路大军偷袭龙城,知道为什么就我舅舅一路人们成功了吗?”
  “为什么?”
  “只有我舅舅没有在荒原上迷路,知道不,我舅舅白日看太阳,夜晚观星就能认路。”
  “就这?”
  “这还不够厉害?”
  “这本是我也有,可能比你舅舅还要强一点。”
  “撒谎!”霍去病一张脸变得通红,他无法忍受云琅小看他的亲人偶像。
  “你别急啊,对了,司南这东西你知道?”
  “知道,太常属下的太史令在长安北府有一座观星台,观星台上就有一块青铜盘,盘子上有一柄乌勺叫做司南,我去年还玩弄过。很好玩啊,无论怎么转动勺子,勺柄都指向南方…………你滚开,我再也不要见你了。”
  正在给两人烹茶的丑庸吓坏了,她非常的不理解刚刚还谈笑言欢的霍去病,下一刻就爆发了,一把捏碎了小陶杯,即便被碎陶片割破了手也不在乎,一脚踹开窗户就跑了。
  丑庸小心的看看云琅,只见云琅对她叹口气道:“他不是在生我们的气,而是在生自己的气。”
  “为什么啊?”
  “可能觉得自己太笨了,好了,把炉子里的松果取出来,我一个人喝不了那么多的茶水,自己家的东西一定要省着点。再把梁翁喊过来,让他修理一下窗户。”
  丑庸是个听话的姑娘,冲着云琅憨憨的一笑,立刻就把一颗充当燃料的大松果夹出来,浇上水然后拿去窗台上晾晒。
  霍去病一走,云琅就有些孤独,主要是平叟,卓姬他们两人不知道在忙什么,已经七八天不见人。
  云琅等了很久的羽林官身还没有下来,没有羽林官身,就没办法带着大量的东西回骊山。
  也不知道长平是怎么搞的,一件小事情到现在还办不好。
  傍晚的时候,卓氏铁器作坊似乎变得很热闹。
  正在看简牍的云琅终于忍不住丢下手里的简牍,走出房门。
  一眼就看见卓姬那辆挂着风铃走起路来叮叮咚咚作响的马车。
  平叟从后面一辆马车上跳下来,身手矫健的不像是一个老人。
  “把后面的钱箱全部搬下来,十六个,一个不能少,卓蒙,你的腿瘸了,心没瘸吧?仔细数着,少一箱小心老夫剥了你的皮。”
  云琅把身子靠在门框上,往嘴里丢了一颗炒黄豆嚼的嘎吱作响。
  卓姬看到云琅没好气的给了一个大大的白眼转身就走,招呼都懒得打,在她身边还有一个戴着花头巾的白面男子,潇洒的走在卓姬身边,看到云琅靠在门框上的无赖模样,居然皱起了眉头。
  不过,他还是有些风度的,并未说什么难听的话。
  倒是平叟很有人情味,从云琅手里拿走一点炒黄豆指着仆人们费力的从马车上抬木头箱子。
  “五百万钱!”
  “有我的份没有?”
  “没有!”
  “为何?我还是铁器作坊的大管事好不好?”
  “你小心了,偷钱的事情主人家知道了。”
  “这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长平公主找了四十个账房,用筹算算了八天,发现你从柜上偷钱了,就是还不明白你是怎么偷走的。虽然不至于送官,你还是自求多福吧,哈哈哈哈哈……”


第四十四章 我是冤枉的
  看完热闹,有没有钱好拿,云琅只好重新回到房间,继续看自己没看完的《左传》。
  《左传》相传是春秋末年鲁国的左丘明为《春秋》做注解的一部史书,与《公羊传》、《谷梁传》合称“春秋三传”。
  云琅想要理解《春秋》就必须先从《左传》开始,即便这本书是《春秋》的简读版,云琅依旧看的很艰难。
  主要是古人实在是太懒,为了少刻几个字,就用最简洁的话语来说明一个艰涩的问题,这让云琅吃尽了苦头,还每每被平叟耻笑。
  读书是云琅打发时间唯一的消遣,如果再有,那就是吃了。
  至于钱财,云琅并不是很看重,如果不是为了买地,跟准备好将来的赎罪钱。
  他觉得这个世界里钱财的用处不是很大。
  他做出来的饭菜他觉得是世上最好吃的,他制作的衣衫他穿起来最舒服,至于房子,皇帝的宫殿里如果不是有巨大的取暖铜柱,还不如山洞暖和。
  至于赎罪钱,这个很重要,太史公司马迁就是因为付不起六十万钱的赎罪钱,才被弄的男不男女不女的,屈辱一生。
  如果不是因为心中有《史记》这个执念,他早就自戕身亡了。
  云琅认为自己将来犯罪的可能性很大,被犯罪的可能性也很大。
  如果每一次犯罪或者被犯罪都遭受一次肉刑,云琅觉得自己活到二十岁,身体上但凡是能凸起的部位都会被人家割掉……
  左传的作者左丘明就是被人挖掉了眼睛,没办法了才摸索着在竹简上刻了《左传》,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么回事,总之,霍去病就是这么吓唬他的。
  看样子,凡是想要写点历史的人,下场都不太好,齐国史官父子兄弟三人中的两人因为一句“崔杼弑其君”的话被人家斩首了。
  第三个还带着自己九岁的儿子一起来领死,因为太惨,人家才放过了他们父子,但凡那个崔杼的心再硬一点,就那一句话就要死五个人了。
  就这,南方的史官听说这事之后还兼程前来打算等北方的史官家族死绝了,他们好继续跟着死……
  云琅的书没有读多久,可能会去上了一个厕所的卓姬又带着一群人马快速杀到,非要他交代是怎么从卓氏钱柜里捞钱的。
  “我是冤枉的。”
  云琅放下简牍,再一次对围着他转悠了足足一炷香功夫的卓姬道。
  “钱的数目不对,账房说你拿走了两万四千钱。”
  “账目对吗?”
  卓姬咬牙切齿的道:“账目是对的,平叟也算过了,是对的。”
  “那不就完了?我拿走的是我的钱。”
  “你的钱?”卓姬的声音一下子变得尖利起来,昔日的优雅跟高贵全都不见了。
  “你的钱?你哪来的钱?所有进入卓氏钱柜里的钱都应该是卓氏的,里面的每一个钱都是!”
  云琅叹一声对平叟道:“我早就说过,不能让女人看到钱,一旦看到了,是不是她的她都会想要。”
  平叟撇嘴道:“我也很好奇,你的钱是从哪里来的,说说……”
  云琅再次叹口气道:“这是大家不多的生财之道,平公,你真的要我说出来?一旦说出来了,我最多退两万四千个钱,您可能要退掉的恐怕就不止这点钱了。”
  平叟大怒。指着云琅道:“还真是贼咬一口入骨三分,你偷钱,关老夫何事?”
  云琅不理睬平叟,瞅着卓姬道:“你确定要我把这个盖子掀开?说实话,我干的是这事情是每一家的大掌柜都会干的事情。这种事情绝对没有伤到主家的收益,又让大掌柜能有一些多余的好处,即便是官府都不能禁绝,大女真的想要知道吗?”
  卓姬有些迟疑,她可以怀疑云琅,这没关系,反正这家伙马上就要去当官了,以后官民有别,打交道的时候应该不多。
  问题是云琅把这件事情指向了平叟,这就不能不多想一下。
  她现在借重平叟的地方还多,万一云琅把底子都戳漏了,平叟除了请辞之外再无他路好走。
  云琅见卓姬犹豫,就继续笑着道:“知道这世上最难以对付的人是谁吗?
  是胥吏!
  你见过胥吏用脚踹百姓纳粮的粮斗了吗?你见过胥吏用大斗进,小斗出的借贷方法了吗?
  你可能都不知道什么是偷梁换柱,什么是以次充好,什么是无中生有,什么是一把火烧的真干净……
  这些你都不知道……你高高在上的活在蜜罐子里,听到司马相如几句狗屁不通的瑰丽句子就激动地难以自抑,恨不能以身相许。
  操一曲琴,看一段歌舞,听别人的故事为古人落泪,却看不见眼皮底下那些黑暗的所在。
  现在,你还准备掀开这个盖子吗?
  先申明,这个罐子里装的除了蛆虫之外就剩下蜈蚣,毒蛇,蚰蜒这些最恶心的东西。你真的确定要掀开看看?”
  卓姬一脸的纠结,平叟一脸的茫然,只是当平叟看到卓姬纠结的表情,心头微微发寒。
  咳嗽一声道:“说出来吧,你如果不说,老夫只有请辞一途了。你说的这些有的老夫见过,有的老夫听说过,有的,老夫简直闻所未闻,想来都是一些鬼蜮伎俩。老夫自付为人还算清正,为一点清名计,也干不出那些下作事情来。”
  “哈哈哈哈哈……”云琅大笑起来,重新抓起桌案上的简牍,抖抖袖子就准备出去。
  平叟淡淡的道:“说出来吧,至少说清楚你为什么会从账上拿走了两万四万钱,而账目居然是平的,为什么找不出任何漏洞。这事关老夫一生清誉。”
  云琅转身瞅着平叟道:“无中生有的法门而已,至于账簿为什么是平的,主要的原因是因为账上的黄金成色变好了,火耗减损了,价值上升了。按照以往的规矩,洗炼黄金的秘药是我做出来的,我拿走多余出来的东西有什么不妥吗?”
  卓姬眉头一动,一锭小巧精致的金锭就从袖笼里滑到手中,她举着金锭对着太阳看了好久,不得不满意的点点头,这确实是一块非常好的金子。
  平叟取出一块发乌的金子跟卓姬手上的金锭比量了一下,也不得不承认卓姬那块跟他手里金块一样重的金锭,在价值上至少要超过半成以上。
  卓姬长出了一口气,向平叟敛身施礼道:“平公莫怪。”
  平叟淡淡的点点头,一把拉住云琅的手道:“为何不早说?”
  云琅看了一眼卓姬笑道:“早说怎么会有这样的把戏好看。如此也好,云某走的时候也就不用过于留恋了。”
  丑庸早就不喜欢住在这里了,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说她长得丑运气却好,还有一大群把脸蛋抹的跟猴屁股一样的女子自从知道小郎马上要当羽林郎了,没羞没臊的打着各种借口往小院子里跑。
  梁翁已经在昌乐市上找了另外一个青砖小院子,比这里还要清爽,至少没有叮叮咣咣的打铁声。
  见小郎要走,立刻欢喜的背上了早就准备好的大包袱,再把小郎心爱的茶壶抱在怀里,簇拥着小郎就要离开这个鬼地方。
  “且慢,某家便是你刚才贬斥的司马相如!小郎不给某家一个交代吗?”
  花头巾司马相如摇着蒲扇挡在门口,笑吟吟的看着云琅。
  云琅抬头看了一眼司马相如,这家伙长得很高,嘴巴上留着一些短髯,可能是因为经常吃肉的缘故,胡须黑亮,根根直竖,再配上一双丹凤眼,一张棱角分明的大嘴巴,即便是被云琅当场羞辱了,依旧能够笑面以对,不得不说这家伙确实有泡妞的本钱。
  至少相貌,风度无可挑剔。
  云琅嘿然一笑到:“我不是看不起你,而是看不起所有拿文章博名利的人。尤其是看不起你这种用文章得来的名声,骗自己女读者的人。跟你们对比起来,奸淫女人更能让我接受一些,虽然会被砍头,至少人家确实是在认真犯罪。你们是一边祸害人家妻女,一边还要高举着双手说这他么的不关我事,是这个死女人自己扑上来的……”
  卓姬的一张脸变得通红,转瞬间又变得铁青,至于司马相如从来没有遇见过云琅这种人,竟然被他一番话噎的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眼看着云琅跟丑庸主仆二人,扬长而去。
  “竖子无礼!”
  云琅跑的不见人影了,卓姬才怒吼出来。
  平叟淡淡地笑道:“不激怒你,他怎么走啊。不激怒你,他怎么从刚才大女制造的钱财漩涡里爬出来?不激怒你,他怎么带着他洗炼黄金成色的秘方走?”
  经过今天的事情,平叟觉得自己累极了,他忽然有些羡慕云琅,可以走的如此光棍,如此干脆,如此的毫无征兆,让他准备拉拢的后手全无用武之地。
  卓姬到底是一个女人,容易被一些外来的因素掌控心绪,犹豫不决三心二意是她最大的弱点。
  想到这里,瞅了一眼高大英俊的司马相如,叹了一口气,背着手走进了自己的小院子。


第四十五章 人生就要当机立断
  “小郎,你等等我啊……”
  云琅走的很快,背着大包裹的丑庸在后边紧紧追赶,却被襦裙裹住双腿,跑不起来。
  云琅停下脚步,从丑庸肩上取过一个包袱背在身上,然后,继续大步流星的赶路。
  “小郎我们干嘛要走的这么急啊?梁翁他们还没有按照您的吩咐收拾好新院子呢。”
  “不跑不成了,再不跑要是被他们知道我往黄金里面掺杂黄铜让金子变漂亮的事情,会有大麻烦的。”
  “可是,那是一个好办法啊,婢子看到您把黄金磨成粉末,灵液(水银)上面黑乎乎的东西都给捞出来了……”
  “傻妞,我在铸造元宝的时候又往里面加了铜……”
  云琅并不担心有人会察觉,所以,当着丑庸的面他也敢说。
  他坚信,阿基米德定律是几十年前才刚刚在希腊被研究出来,没道理现在就能被大汉人氏广泛掌握。
  给平叟新式记账法不过是掩人耳目之计,计算虽然繁复,却依旧在他们的知识范围之内,只要下足了水磨功夫,迟早会把繁复的账目变得简单。
  就像长平(再解释一下,长平就是平阳,只不过此人改动较多,所以换名字了)做的那样,找一群账房来,只要把账目分解,没什么难度,就是时间长点而已。
  至于给金子里面添加杂物,这在大汉也非常的普遍,只是那些人比较傻,往里面死命的添加比重较重而且容易融化的铅,把一个个漂亮的金锭弄得跟纵欲过度一样顶着一个青了吧唧的面孔,谁看不出来啊?
  硼砂是个好东西,干涸的盐湖底部就有,不过,在大汉,人们把它叫做月石,神医们一般把它拿来治病。
  云琅拿来当做黄金跟铜的粘合剂,效果很好。
  当黄铜跟黄金完美的融合之后,黄铜自然就变成了金子,在这个没有阿基米德定律的时代里,这就是真理。
  不离开卓氏,长平不可能将羽林郎的官职给云琅的。
  这是云琅昨晚才相通的事情。
  否则,以长平的地位跟尊荣,吃饱了撑的才会在金钱上跟云琅为难。
  长平家自从出了一个马夫大将军关内长平侯,他们对搜罗人才这种事就非常的热衷,并且独占性很强。
  一个卫青就能让长平家三十年无忧,再来一个年轻的比如霍去病一类的,就能五十年无忧……
  一代一代总要出人才的……这样,家族才会鼎盛千秋。
  骑驴找马是这个世界上永远都能通行的法则。
  在卓氏捞取了第一桶金子之后,就一定要早点离开,时间长了,人就会生感情,再走,绝对没有现在就走这样来的写意。
  阳陵邑并不算大,不过,二十万人的城池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通都大邑了。
  街市就是集市,绕着街市走了半个城池,就来到了云琅在大槐里的新房子。
  云琅在大汉选房子同样会用后世的理念,即——地段——地段——地段。
  大槐里就在县令家不远处,督邮家也在附近,最重要的是上林令,上林丞也居住在大槐里。再过一条街,就是长平侯家的豪门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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