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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1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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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朔吧嗒一下嘴巴将嘴角的茶叶沫子吞进去,苦笑一声道:“噩梦你也喜欢?”
良姬重新给东方朔烹好了茶,等着茶水变浓的功夫低声道:“郎君能把噩梦变成美梦是吧?”
东方朔摇摇头道:“这一次不成了,我损伤了阿娇的利益,没人肯出手帮我。”
良姬沉默了片刻,给东方朔倒满茶水道:“郎君没有做错是吗?”
东方朔摇摇头道:“我觉得我的血就要变凉了,所以想趁着血还热的时候为那些野民多做一些事情。
都说苛政猛于虎也,那些野民其实就是被陛下的苛政逼迫的进了山林,始作俑者是皇帝,然而,山民出山的时候,人们只会说皇帝陛下仁慈无比,却忘记了到底是谁当初用苛捐杂税逼迫良民入山的。
此次,我只是说明白了山野之民的由来,告诉世间所有人,我们不能重蹈覆辙,把野民寻找回来,再把他们逼迫入山。
我仅仅希望那些豪门大户们要善待奴仆,要善待部曲,减轻一下奴仆,部曲们的敬献……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痹政,谁都知道,却没有一个人愿意说出来。
应雪林进了秦岭,最终带回来了四千三百户野人,这个当初骑着驴子走进秦岭的中年汉子,没有被秦岭里的野兽吞噬,而是在秦岭里面转悠了半年时间,苦口婆心的劝说了四千三百户野人下山。
为此他大病一场,至今还住在医馆里慢慢调养……
我觉得以后不会有应雪林这样的官员再去做同样的事情了,所以,就写了《野人疏》……”
良姬低声道:“可是,云氏的奴仆,部曲过活的很好啊,比外边的自由民还要好一些。”
东方朔笑道:“傻女人,但凡是开宗的家主,没有一个不是通情达理,智慧超绝之人,他们的眼界之高,早就超越了区区一点钱粮。每一个家族在第一代,第二代的时候,都能做到善待部曲,奴仆,因为他们知道,钱粮不过是死物,部曲,奴仆才是一个家族传承中不可缺少的助力。可是啊,所有的家族都是一样的,只要富贵久了,就会腐朽,他们明明知道虐待奴仆,部曲就是在自寻死路,却死不悔改,只知道享受眼前的利益,不顾他人的死活!”
“您说,云氏以后也会变成一个吃奴仆肉,喝部曲血的家族么?”
良姬简直不敢相信丈夫的论断,在她眼里,云氏家主是天底下最好的一个家主。
在云氏生活的每一个人都过得非常开心,哪怕是清扫马厩的奴仆,也能穿新衣,吃饱饭……
“云琅活着云家就不会变,所以说呢,留在云氏的那些妇孺们是幸运的,一旦云琅故去,云家会变化的比任何家族都要快。”
“这是为何?”
“云琅在,他特立独行的样子别人没法说,因为他出自山门,山门中人自然有山门的规矩,他遵循的是另外一套规矩,虽然与大汉的规矩有所不同,大家多少还是认可的。一旦云琅故去,他的子孙就没有他那么坚决的意志来坚持旧有的传统,为了合群,会变得更坏!”
良姬瞪大了眼睛道:“即便您说的是真的,那也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云琅活的可能比您还要长久!”
东方朔苦笑道:“云氏变故自然是非常久远的事情,然大汉目前面临的事情却迫在眉睫啊。陛下征战三年,山中逃户增加三成,我不敢想陛下若是征战十年,大汉天下还有甘于服役的子民么?征服匈奴绝非一朝一夕的事情啊……再说了,一个人治病,难道不该在疾病尚在腠理时治疗,难道非要病入膏肓之后再治理吗?”
良姬低头垂泪道:“难道就不能等我们的孩子降世之后再说吗?您这样做,我很担心他不能见到他的父亲。”
东方朔长叹一声,拉着良姬的手道:“我怕孩子降世之后,我就没了说话的胆量。且看着吧,如果我能侥幸过关,此生一定闭嘴不言,一定会以滑稽的语言来让所有人都高兴地……”
良姬还来不及回话,一队红衣人就走进了东方朔家的后园,一个方帽上插着白色羽毛的督邮来到东方朔面前道:“时辰到了,走吧!”
东方朔点点头,起身道:“廷尉还是少府?”
督邮笑道:“阳陵邑!”
东方朔的眼睛一亮,瞅了督邮一眼道:“我居然不得死?”
督邮笑道:“阿娇贵人以为,她家的狗,只应该由她来教训,还说这条狗平日里看家护院还算顶事,走动劳碌还算勤勉,就是喜欢狂吠,只要把狗嘴闭上,还算是一条好狗!”
东方朔的面皮抖动一下道:“虽然阿娇贵人救东方朔于刀斧之下,只是这番话,很难让东方朔起感激之心啊。”
督邮冷笑道:“讥笑宰相皮里阳秋,嘲笑上官尸位其上,字字句句影射陛下为败家子,能保得住头颅,你还指望阿娇贵人怎么说?”
东方朔笑道:“汪汪汪汪汪……”
督邮怒道:“你说什么?”
东方朔继续大笑道:“汪汪汪汪……”
“说人话!”
“咦?怪哉,你我同样都是贵人门下走狗,缘何会听不明白我说了些什么?”
“你,混账!”
“汪汪汪……”
刘彻慵懒的靠在一张锦榻上,手里把玩着一柄玉如意,时不时地在后背挠两下。
阿娇殷勤的捏着皇帝的脚,一个勤快的孩子在地毯上爬来爬去显得活泼。
“教训一下也就是了,真正算起来,东方朔也算是忠勉,就是管不住他的那张嘴。”
阿娇听刘彻这样说佯怒道:“你不想杀东方朔,直接豁免就是了,为何要用我的名头来饶恕他?”
刘彻嘿嘿笑道:“没法子啊,羞刀难以入鞘啊,朕那一天在朝堂上暴跳如雷,如果再赦免他,岂不是说朕当时说的话全是屁话?”
阿娇停下手奇怪的看着刘彻道:“咦?你居然自认那天说的都是屁话?这太难得了。”
刘彻继续用玉如意挠着后背道:“回去想了,发现这个混蛋说的很在理啊,我确实是一个败家子,一个需要老婆救助的败家子……有些丢人啊。对了,我现在欠你多少钱来着?”
第一五六章 云琅努力的结果
“你好好的陪陪闺女,跟我多说两句话,我就能豁出死力去给你赚钱。我一个女人要那么多的钱财做什么,你把钱财都用在国事上我只有欢喜的份。你是家里的大树,妾身不过是一颗攀在你身上的藤萝,你长得高大了,妾身才能站的高,您要是倒塌了,妾身就是一个被牛羊践踏的命。”
刘彻笑道:“好啊,耶耶今天就算是卖身还债了!”
阿娇掩着嘴吃吃笑道:“妾身的库房里刚刚收拢了六万个足色金币,还是用你的模样做的正面,精美异常你要不要?”
刘彻丢开玉如意哈哈大笑道:“看来耶耶今天需要努力一些才成啊,哈哈哈哈……”
闺房里的话都是大同小异的,不管是皇帝还是百姓,在这个时候只要精虫上脑,什么承诺都敢有,什么大话都敢吹,事后会不会后悔就很难说了,毕竟是一种见仁见智的事情。
宋乔抱着云琅写的情书,一颗心噗通噗通的跳,脸红的宛若桃花。
她万万没有想到,云琅竟然会在信里说那么多奇怪的东西,也根本没想到,男女之事在云琅的笔下居然会变得那么活色生香。
一句“家事尽托付于汝。”后面就是足足六斤重的腌臜话,让宋乔心旌摇动了两天。
有时候会低头看自己的胸部,她很怀疑自己的胸部并没有云琅描述的那么美丽,有时候也会不由自主的抚摸一下臀,那里真的如同信里说的那么让他迷醉?
苏稚的胸可没有她的大,臀部也没有宋乔的圆润,对这一点宋乔还是非常自信的。
从云琅的信中,宋乔敏锐的发现,夫君跟苏稚好像还没有发生任何事情,这让她一时间有些心酸,又有些骄傲。
大女从来不叫宋乔阿娘的,只叫她大娘,这不是别人教的,而是宋乔亲自教的,她知道大女的阿娘就住在富贵县里,并且经常有礼物送过来。
夫君不在,这个女人是不敢登门的,来的人只会是平叟,也只能是平叟。
尽管平叟的儿子在云家担任揭者,平叟每一次拜访都是先送来拜帖,两天后才会登门。
毕竟,云家的门槛在不断地变高,尤其是在霍去病,云琅救回七千边民之后,已经没有人再敢用少上造的礼节来拜访云氏。
老虎大王变得痴肥……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云琅不在就没人敢驱使老虎自己去山里捕食。
吃腻了家里准备的饭食,老虎就会去云氏养鹿的地方咬死一只鹿,拖回来等仆役们去毛,剥洗干净之后才下嘴。
对于猪肉,羊肉,老虎是不屑一顾的,只有大块且没有骨头的牛肉才是老虎的最爱。
只是云家的牛太少,老虎大王一般不忍心下嘴。
它整天唯一要干的事情就是陪伴云氏大女,这个已经三岁的孩子,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骑着老虎在家里撵鸡。
宋乔听到楼梯在咯吱咯吱的作响,就知道老虎驮着大女上楼了,六百斤重的大老虎上楼梯总是这么山摇地动的,现在,宋乔已经不准许老虎去顶楼了,她很怕老虎要是一个不小心把楼阁给弄塌了。
一只硕大的虎头从帷幕后面钻出来,左右瞅瞅就快步来到一个巨大的蒲团上面,吧唧一声就趴在上面,一个穿着大红衣衫的小女子欢笑着从老虎背上的座椅上跳下来,咕咚一声就扑进了宋乔的怀里,甜甜地问道:“大娘,我们今天打败了孟大跟孟二!”
宋乔斜睨着云音道:“不要再欺负他们兄弟俩了,没见人家现在都躲着你走。”
“大娘,大娘,我可没有欺负他们,是大王在欺负他们,大王最喜欢骑在孟大,孟二的身上舔他们的脸……”
宋乔笑道:“大王太重了,再这么下去会压死人的,以后不许了,更不许你带着大王去偷孟大,孟二的鹅蛋吃。”
“鹅蛋不好吃,腥的!”
宋乔一听这话,就在云音的屁股蛋上抽了一巴掌道:“你吃生鹅蛋了?”
“我看着黄黄的……就——是大王打破的,我就吃了一丁点,不信,你问大王。”
老虎大王见云音的小指头指着它,就得意的仰起头嗷呜了一声,算是把这个黑锅背下了。
宋乔一脸怀疑的瞅着云音道:“说了这么久,你还没说你小光哥哥哪里去了,说说吧。”
云音学着宋乔平日里叹气的样子叹一口气道:“那个书呆子啊,自然是去看书了,搞不明白,那些破竹简有什么好看的,我跟老虎去找他玩,他居然把我们给撵出来了,冬天的时候在门口放火盆不准老虎进去,到了夏天,他居然找药婆婆要了一种药涂在大门上,老虎蹭到身上就会发痒,老虎一点都不喜欢去找他。”
宋乔探手在老虎身上抓了一把,皱眉道:“你多久没给老虎洗澡了?你看!他身上全是尘土!”
“天热,老虎不喜欢下温泉!”
“那就去溪水里洗!”
“溪水太凉,我不喜欢下去!”
“这就是你不给老虎洗澡的理由?”宋乔的眉毛竖起来了,老虎基本上算是家里人,不洗脚,不擦脚就往云音的床上跳,再这么下去,云音也会变成一个脏孩子。
于是,宋乔一手拖着云音,一手抓着老虎耳朵,喊来一群仆妇准备把这两个脏东西都给洗干净。
梁翁坐在柳树下摇着蒲扇悠闲自得,旁边的小桌子上放着一壶酽酽的茶水,多病的老婆如今也变得富态许多,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闲话。
瞅着闺女一阵风一样的从眼前飘过,梁翁就叹口气对老婆道:“如何得了啊!”
妻子笑道:“不管变成什么样子,孟家的老大,老二还不是把她当宝贝一样的看待?”
梁翁叹口气道:“孟家家主正在把家里的那些女子往外嫁,听说嫁的差不多了。你说孟大好一些呢,还是孟二好?这个死女子心里也没个数,要是喜欢孟大,就不要跟孟二胡闹,要是喜欢孟二就不要收孟大的东西。这总不能一女嫁二夫吧?”
梁氏笑道:“会有法子的,会有法子的……”
“唉——”梁翁重重的叹了口气重新闭上了眼睛,家里的事情他已经没有了决定的权力,闺女比他有远见。
一身湖绿色长裙的红袖挎着一个篮子从梁翁面前走过,见梁翁在闭目养神,就从篮子里取出两个水灵灵菜瓜放在小桌子上。
梁翁吸吸鼻子笑道:“香女子来了,都是好姐妹,平日里看着点小虫,不要让她总往鸡窝里面跑,把自己弄得臭烘烘的,跟着你绣花,烹茶酿酒都是极好的,她是大丫头,又不是仆妇,总是干粗活不好。”
红袖笑道:“小虫姐姐坐不住!”
“坐不住也要坐啊,十六了,还不如你这个十二的来的安静,好女子就该是你这样的,要她识文断字也做不好,唉……愁死老夫了。再过两年,等刘婆老的干不动了,家主说这一摊子事情就该你接手,你看看,一样都是跟着家主的大丫头,区别怎么这么大呢。都是早年间跟着丑庸那个蠢丫头学坏了。”
红袖不喜欢听这些家长里短的事情,弯弯腰,就挎着篮子去了主楼,夫人这两天神情不对头,整天红着脸,也不知道是不是上火了,多吃点瓜果败败火气。
老虎大王凶狠的用脑袋顶飞了两个打算把它按进水里的仆妇,肥硕的身子在满是肥皂沫的水里上下抖动,扑腾的极为愉快。
洗澡就洗澡,把脑袋弄进水里的感觉可不好!最不可饶恕的是还有人用刷子刷它的屁股!
“不怎么听话啊……”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从水池边上传来。
老虎大王立刻乖乖的趴在水里,任由那些仆妇上下其手的给它洗澡。
哪怕给脑袋上糊满肥皂沫子也不在乎!
第一五七章 精美的破烂
长平是一个杀过老虎的人,而且是当着老虎大王的面杀的老虎。
场面惨烈至极。
一头吊睛白额猛虎被关在一个笼子里,十几个人站在边上棍棒齐下,打的老虎血肉横飞。
放置了半天之后,等老虎全身都肿胀了,就用竹管刺血,血流了满满一瓮,那头老虎也奄奄一息了。
如果不是宋乔实在看不下去把老虎大王拖走了,老虎大王可能会立刻发狂。
从那以后,老虎大王基本上看见长平就躲,甚至只要闻到长平的味道就会跑进山林,长平不走它不回来。
药婆婆用那一瓮老虎血酿造了很多药酒,据说对于健骨强身很有效。
当然,这些老虎血酿造的酒,主要的使用者还是卫青,药婆婆说了,这是男人酒,女子喝了会长胡须。
别人的裙脚都在脚面以上,长平的可不是,夏日里的纱衣又轻又薄,放在脚面上不好看,为了显得厚重,她的纱衣需要两个侍女在后面托着才不会弄脏。
等她站定了脚跟,其余四个侍女就会在地上铺一张很大的毯子,等她走上地毯,侍女们这才会把裙角放下来。
年纪大了传不了红纱,所以长平就选择了紫纱,刚刚站在毯子上,就有仆妇抬来了一袭锦榻。
长平觉得自己依靠在锦榻上的样子最美,因此,在这个夏日里,纱衣,锦榻成了她必不可少的用具。
云音见老虎实在是可怜,就炮弹一般的飞向长平,甜甜的喊了一声:“大母!”
长平笑吟吟的探出一只手搂住云音,手臂稍微晃动一下就把云音安置在她的身边。
用手指点一下云音的鼻子道:“害怕我抓走老虎?”
云音连忙摇头道:“没有,没有,大娘说大母是世上最好的大母,才不会抓老虎呢。”
长平大笑道:“这句瞎话说的结实,不过呢,大母喜欢听,今天就放这只肥老虎一命!”
宋乔带着一干仆妇过来请安,长平挥挥手道:“无须多礼,我就是来看看,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宋乔笑道:“您在这里不光是老虎害怕,大女也害怕,不如去凉棚下歇息,小女还想听您说受降城的事情呢。”
长平笑道:“也好,我这个讨人嫌的性子是改不过来了,那就去凉棚,云音也去!”
长平刚刚走开,老虎就嗷呜一声撞翻了给他洗澡的仆妇,以前所未有的矫健模样,一头冲进了云氏后院。
一个白色的茶碗装在一个朱红色的盘子里被红袖端了过来,长平接过茶碗瞅了一眼就“咦”了一声,喝干了茶碗里的香茶,就把目光放在手里的茶碗上。
她从未见过这样的茶碗,整个茶碗呈乳白色,半透明,如玉却不似玉石,轻轻敲击有金石之音。
“玉碗?”长平有些拿不准,毕竟,她从来没有见过瓷器。
“我夫君说这东西叫做瓷器。”(瓷这个字在唐以前是瓦器的意思,并非瓷器。)
“瓷器?”长平有些发愣,瞅瞅侍女怀里抱着的陶瓶。
宋乔笑道:“是一种新瓦器,比陶器坚固些,不渗水,也好看一些。”
“怎么弄的?”长平迫不及待的问话,话一出口就有些讪讪的,她不该打听这些的。
“野民从产煤地找到了一种新的陶土,我夫君把这种新陶土叫做高岭土,说是从一处高岭处发现的,就叫了这个名字。拿回来做陶器不成,后来我夫君就出征了,小女觉得浪费了可惜,就让家里的工匠继续试验,不知怎么的,就弄出来了六只这样的东西,您手里拿的这个瓷碗,是最好的一个。”
长平知道宋乔没有说实话,也不追究,点点头道:“用起来很顺手。收起来吧,应该是一个好东西。”
宋乔摇头道:“我夫君在信中说了,无意中烧出来的六件瓷器,孝敬您三件,也孝敬阿娇贵人三件。”
“阿娇怎么说?”
“阿娇贵人说不如玉碗好用!”
长平冷笑一声道:“不学无术之徒!”
长平咒骂阿娇,宋乔与一干仆妇只能装作没听见。
“把这些茶碗收起来,等你夫君回来了,我们再谈这件事。”
长平恋恋不舍的把茶碗递给宋乔,看得出来,她是经历了很长的一段思想斗争才做出了这个决定。
宋乔笑嘻嘻的接过茶碗,让红袖重新收起来,现在她放心了,夫君交代的事情也顺利的完成了。
虽说最好的结果是阿娇与长平两人都不识货,如今,只有长平一人识货,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最怕她们两个人都识货,那样一来,云家基本上没什么便宜可占。
长平也有些得意,云家的人都聪明,基本上粘上毛就是一只只猴子。
如果她今天没有注意到这个茶碗的不同之处,说不定就会被云琅给蒙混过关。
日后,云氏大量制造这东西的时候,就会振振有词的告诉她说——以为您看不上!
这是一个默契的过程,很久以前,云氏,长门宫,以及长公主三方就形成了一个奇妙的有钱一起赚,有难一起当这样的默契。
当阿娇与长平负责为云氏保驾护航的时候,云氏就要负责让这两方都有足够多的好处,最后形成一个奇妙的生态圈子,做到共荣!
“敢告诉阿娇仔细你们的腿!”
阿娇哼了一声就带着一群爪牙快速的离开了云家,她要好好的计划一下,看看这东西能给侯府带来多少收息。
相比赚钱,她更在意压过阿娇一头这件事,这两年,阿娇从一个疯婆子迅速的转变成了足智多谋的女人,仅仅是这一点,就让昔日对刘彻有着很大影响力的长平对此耿耿于怀。
女人好强起来很要命,仅仅是一个白瓷茶碗,长平仅仅看了一眼,就知道其中蕴含了无数的好处。
至于阿娇,或许是好东西见的太多,或许是平日里玉碗,玉盘子,玉石筷子之类的东西用的太多,觉得瓷器这东西没有什么特别神奇之处。
既然如此,那就让她继续迷糊着吧。
送走了长平,老虎自然也就回家了,被云音抱着大脑袋亲昵了好一阵子才慢慢安静下来。
让仆妇看好云音,宋乔就带着红袖来到了云家的密室,在一个缺少了一只眼睛的大汉的注视下,红袖打开了密室,举着油灯率先走了进去。
用油灯点亮了密室里的火把,宋乔就忍不住呻吟一声,顷刻间就被各种各样的瓷器反射出来的光芒包围住,迷醉的闭上眼睛,一连转了四五个圈子之后才对红袖道:“这才是我们家的底气!”
对于女子来说,所有闪闪发光的东西对她们有着无与伦比的吸引力,这些东西几乎是她们精神上的春药。
宋乔的手温柔地掠过那些瓷器,就像在抚摸情人的脸颊,手指最终落在一套精致的长脖子酒具上,喃喃自语道:“这东西,谁都不给!”
红袖掩嘴笑道:“家主说这些都是破烂……”
宋乔哼了一声道:“有这么漂亮的破烂么?”
红袖把脑袋点的跟小鸡啄米一般道:“有的,真的有,就像咱家铸造出来的第一批金币,跟最后的成品比起来,可不就是破烂么?这些瓷器还只是最初的东西,家主不在,烧窑的人到现在都不知道是怎么烧成的。家主说要总结成功的经验,要不断的积累经验,最后才能达到尽善尽美。按照家主一贯的做事方法来看,这些瓷器不过是初成品,今后一定会有更加精美的瓷器被造出来。”
宋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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