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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2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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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琅拍着湿冷的石壁叹息道:“人的一生啊,有时候真的是太无聊了。”
  何愁有冷笑道:“他们把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始皇帝,那是他们的无上荣耀。”
  云琅摇头道:“我不喜欢替别人守墓!”
  “你现在做的事情不就是守墓吗?”
  “你弄错了,如果这座大墓里面没有太宰的安眠,我会以极大的热情来研究一下这座陵墓!”
  “始皇初继位,穿治骊山,及并天下,天下徒送诣七十万人,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珍怪徙藏满之。令匠作机弩矢,有所穿近者辄射之。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这些话并非机密,所知者不是没有,而是大家都不愿意说而已。你守墓,那些知情者只会帮扶与你,你若有其余的心思,哼哼哼,如果始皇陵里面的陪葬之物,有一件外泄,你这个守墓人将会首当其冲。”
  “所以,我把所有的墓道都烧毁堵塞了。”
  “堵塞?你确定你看到了始皇陵的全貌吗?当年,始皇帝五十大寿之时,丞相李斯向他报告说:我带了七十二万人修筑骊山陵墓,已经挖得很深了,连火也点不着了,凿时只听见空空的声音,好像到了地底一样。始皇帝听后,下令‘再旁行三百丈乃至’,这些话是我恩师亲耳听闻,不会有差!”
  云琅极力思索一下自己在地底的见闻,想起那座黑色的玄宫,又想起那道流沙河,再想想玄宫广场上数之不尽的灯笼,他有些拿不准,自己见到的到底是不是始皇帝的棺椁。
  “哼,你才知道多少,以始皇帝雄才大略的性子,你认为他真的愿意把自己的身后事全部交给太宰一门?你认为始皇帝真的会相信太宰一门愿意永永远远的守卫他的陵寝。你知不知道,这地下的江河湖海尽数都是以水银制成,在这地下,又有地热蒸腾,驱动水银江河缓缓流动,而始皇帝的黄金棺椁漂流在水银河上,随着水流继续巡视他的冥国江山。一旦外人入侵,不等找到始皇帝的棺椁,就会江河崩坏,整座始皇陵就会坍塌,毒气外泄,不论有多少人在开挖始皇陵,都是自寻死路。”
  云琅的嘴巴张的如同河马一样……
  何愁有鄙视的瞅瞅云琅又道:“你太小看一个国家的力量了,你也太小看百万人数十年的劳作了,一座能够导致帝国崩坏的陵墓,岂能让你一人就得窥全豹!”
  云琅担忧的瞅着脚下的地面,良久沉默不语。
  他忽然发现,自己选择的居住地方并不算是什么好地方,因为,按照何愁有所言,自己家岂不是正好处在一座水银矿上?而这座水银矿还有地热在不断地加热……
  不行,云家以后生产的粮食,最好全部卖给皇家吃,自家还是吃远处庄园出产的粮食比较好!
  喝水还是喝从骊山上流淌下来的泉水比较好,总之,跟着始皇帝的人,哪怕是自己这个后来者,也需要小心谨慎!
  即便是后世,关中之地的人也多出大黑牙,很可能就是因为……这让云琅万分紧张。
  向来少话的何愁有在这座陵卫大营里,就显得非常激烈,云琅不知道他在掩饰什么,总之,直到云琅开始动手浇筑泥俑的时候,他才变得平和下来,跟云琅一起劳作。
  他的动作非常的轻柔,似乎担心手重了,会惊醒那些沉睡的亡灵。


第二十五章 刘彻的谋略
  让何愁有帮他给亡灵穿衣服,其实就是一个把何愁有拖下水的一个举动。
  在这件事上,云琅考虑了很久,既然这个老宦官早就知道有太宰一干人等的存在,那么,始皇陵对他就没有什么秘密可言。
  陵卫大营里的一番话,彻底证明了云琅的猜想,始皇陵之所以能从一个光芒万丈的盖世工程最终消亡的无人知晓,这里面就有何愁有一门的功劳。
  有了这个老家伙的帮忙,云琅平日里要忙一整天才能把六个模具装满泥巴,这一次,他只用了一半的时间。
  跟老虎一起站在水塘边上,看何愁有小心的伪装好了那块机关石,云琅就更加的放心了。
  回到家里,云琅首先抱过闺女,让她张大了嘴巴仔细的观察她的乳牙。
  还好,孩子的牙齿没有任何问题,洁白且有光泽,观察完毕了还狠狠地咬了云琅一口,很痛,这说明孩子的牙齿很坚固。
  掰开宋乔的嘴巴,宋乔还以为云琅要干什么,娇羞的不可方物,后来发现云琅没有干别的,就是在看牙,就有些失望,也狠狠地咬了云琅一口,比云音咬的轻多了。
  苏稚的不用看,昨晚刚刚舔过,口气清新不说,还……
  梁翁的嘴巴云琅自然是没兴趣看,一嘴的黄板牙,属于没救的那种,倒是刘婆的牙齿还算整齐,没有云琅想的那么糟糕。
  在看过很多人的牙齿之后,云琅就得出来了一个结论,那就是越是出身富贵的人家,牙齿就越好,越是出身底层百姓之家,牙齿就越是糟糕……
  该死,本来就该是这样的一个结论!
  曹襄对云琅喜欢掰开人家嘴巴看牙齿的怪癖非常的不理解,问了,云琅也不说,直到云琅掰开霍去病的嘴巴看过牙齿之后,这家伙才停止了这一怪癖行为。
  “看来,云家出产的粮食,应该是安全的!”
  云琅没头没脑的说了这句话。
  “谁家粮食能毒死人?”
  曹襄觉得云琅最近因为封侯的事情,已经快要疯掉了。
  “那是因为格物学还没有大行于世,等到格物学被研究到深处,你就会发现,粗粮跟青菜才是最适合我们的健康食物。”
  “你是说那些整日里吃糠咽菜的人比我们活的长久?”
  曹襄指着正在原野上背煤炭的那一群人道。
  “理论上是这样的,只是他们太爱积劳成疾了,所以才活不过我们。”
  “我还是比较喜欢吃肉!”
  “所以左丘明才说肉食者鄙!”
  “你的意思是全天下人都该吃菜?”
  “对啊,要不然那么多的白菜怎么吃得了啊。”
  曹襄看着云家摆在蚕房里的白菜感慨一声道:“看着这些白菜,我明其妙的心安啊。”
  霍去病从一眼望不到边的白菜堆里抽出一颗白菜,剥下一片白嫩的叶片,放嘴里吃一口道:“好东西!”
  李敢叹息道:“冬日里吃青菜,我以前只能在梦里想想,我父亲偶尔能在冬日里给我母亲几把陛下赏赐的嫩韭,我母亲就会把嫩韭剁的细碎,添加芥末之后,让我们一点点的吃。”
  曹襄笑道:“这些白菜到了元夕就该价比黄金!”
  云琅摇头道:“不会的,马上就会放出去一些,元夕之时只有少部分供应。以我们的家世,要是再一头钻进钱眼里,没好处的。”
  曹襄笑道:“也对,怎么也要供上我们这些人家先吃,百姓们在市场上也能买到一些,应该没人说我们的闲话。”
  “当初我老婆在地里种了这么多的白菜,官府还特意过问了,还有御史弹劾了我家,后来发现从长门宫种了更多,这才让那些御史闭上了嘴巴。”
  “等我履职司农寺少监之后,我们几家都能种这东西了,我就不信,还有谁再敢多嘴。”
  “白菜无所谓,这东西终究会种的满世界都是,价格自然会降下来,家里其余的几种菜蔬也留足了种子,其中冬瓜的培育是重中之重。云家用了四年时间,才把这东西的产量给提上去了,如今单一的冬瓜最重的已经有十五斤,如果种在田间地头,多少有些收获,也能给农夫们多打一些粮食。都说瓜菜半年粮,可不敢小看了这些东西。”
  霍去病见眼前就有一颗人头大小的冬瓜,抱起来掂量一下道:“种在富贵人家可惜了,农户才该多种。”
  “这就要看阿襄这个新近就要上任的司农寺少监了,云家种出来了,就看他如何把这东西推行天下。”
  “总归是要从勋贵们开始的……”
  四人说说笑笑的离开了云氏的蚕房,曹襄显得非常兴奋,他觉得云家已经把东西弄出来了,自己只要大力推行一下就成,不算什么难事。
  刘彻的面前摆着一堆蔬菜,其中以白菜,冬瓜最为抢眼,而胡萝卜还带着缨子,似乎并未枯萎,依旧碧绿。
  阿娇嘴里咬着一根胡萝卜冲着刘彻吃吃笑,刘彻没好气的瞪了阿娇一眼,拍拍那个硕大的冬瓜道:“能把这东西养的这么大,云氏看来是下了苦功的。”
  阿娇“嘎嘣”一声就咬断了胡萝卜,一边吃一边指着那堆菜蔬道:“您以为云氏在意受降城立下的那点军功,这些东西才是云氏跟您要侯爵的依仗。年年打仗,总是影响种地,依靠妇人孺子能种多少粮食?总要出来一些容易种,而且出产多的粮食,就算家里没粮食了,吃这些东西也能活命。云琅还说,如果陛下能下大力气在大汉推广云氏的种植之法,只需三五年,大汉就不会再有饥馑之忧。”
  刘彻从阿娇手里接过半截胡萝卜,咬了一口细细的品尝,良久才道:“诏命云琅进鸿胪寺学礼!”
  阿娇笑道:“这就是了,我大汉从不亏欠功臣,皇家的爵位虽然金贵,却不吝惜赏赐功臣。”
  刘彻继续对身后秘书监官员道:“着何愁有常驻云氏,凡有新粮必须上报。着张汤兼任富贵县督邮。着富贵县县令应雪林在上林苑辟地万亩,试种新粮。着司农寺左少监曹襄,司农寺右少监云琅,在关中一十六县遴选试种之地!”
  阿娇惊讶的道:“如此一来司农寺老倌儿宽可就被您架在火上烤了,那个敦厚的老倌可不是曹襄,云琅这两个皮猴子的对手!”
  刘彻笑道:“无妨,儿宽的心思全在六辅渠工地上,云琅,曹襄他们想要司农寺,朕不是一个小气的人,那就把司农寺给他们。他们要钱粮,朕给,要人,朕给!等到朕问他们要粮食的时候,他们拿不出来,哼哼哼,那就休怪朕无情了。”
  阿娇瞅着刘彻严肃的面孔小声道:“以前大司农可是掌管我大汉钱谷,水利等各种权柄的地方啊。”
  刘彻笑道:“拆分一下,钱归桑弘羊,水利归儿宽,只有谷粮归云琅,曹襄!”
  阿娇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好半晌才止住笑意指着刘彻道:“您这样剥离大司农权柄,不知云琅,曹襄他们知晓之后,会不会暴跳如雷?”
  刘彻淡淡地笑道:“如果他们一心为国,一心只想着多产粮食,那么,这就该是对他们最好的安排!如果还有别的心思,或者一心想着把持权柄,自然就没有种粮食的心思,那时候,怎么处置他们也是罪有应得,朕这样做可不算是不教而诛了吧?”
  阿娇点头道:“既然这两个孩子都是干净人,那就不要给他们干不干净的事情。粮食总归是要吃进肚子里的,干净人种的干净粮食,我们吃起来也放心。”
  刘彻笑道:“正是此理,朕要的就是让他们一门心思的去种粮食,不参与朝政,如此,才是长久之道,希望他们能理解朕的一片苦心。说起来,对这几个少年,朕,真的很喜欢!”


第二十六章 魔窟
  刘彻的这句话云琅没听见,如果听见的话,他的心底会发凉。
  因为据他所知,凡是被刘彻喜欢的人除过卫青病死之外,基本上没有一个得善终的……
  包括被他宠爱到了骨子里的韩嫣!
  韩嫣就在鸿胪寺,而且非常的不得志。
  当云琅踏进鸿胪寺大门的时候,负责迎接他这位将要当侯爷的人恰好是鸿胪寺少卿韩嫣。
  这是云琅第一次见到这位大汉第一美男子。
  还以为这该是一个堪比美女的美男子,一见面才知道这是一个极其爽朗的青年男子。
  没有如同云琅想象的那样涂脂抹粉,更没有扭着水蛇腰来恶心人。
  站在阳光地里气宇轩昂,一举手一投足无处不显示着大汉的风华。
  “早就听说云司马乃是我大汉难得的好儿郎,闻名不如见面,今日一见足慰平生!”
  云琅抱拳施礼道:“韩少卿莫要宠坏了云琅。”
  韩嫣哈哈一笑就拉着云琅的手道:“小辈人中,就你跟霍去病是最拔尖的,先前去病儿获封长乐冠军侯,某家还疑惑为何不见云郎,没想到,才一转眼的功夫,永安侯的爵位就已经落在了云氏的头上。”
  云琅心中暗暗赞叹,一个人给别人留下的第一印象实在是太重要了,就这一场开场白,如果云琅真的是一个毛头小子,这会已经感激涕零了。
  馆陶公主的面首董堰给韩嫣提鞋都不配啊,这就是云琅对韩嫣的第一观感。
  韩嫣的手很干燥且温暖,这就是一个男子汉的手,那里是有半点狐媚子的感觉。
  不过,云琅还是不着痕迹的把手从韩嫣的手里抽回来,指着远处巍峨的殿堂道:“那里就是宣礼殿?”
  “正是,云郎从今日起,要在这座殿堂中修习大汉礼法,明心知典,而后才能授爵。眼看着你们一个个年纪轻轻就已经获封侯爵成为国之柱石,真是让某家汗颜啊。有时候也想抛却蝇营狗苟的想法,豁出去骑上马去为国征战一次,也弄个马上封侯,终究是丢不下已经取得的一点小富贵,惭愧啊,惭愧!”
  云琅连连摆手惭愧的道:“少卿那里的话,云某侥天之幸才立下些许微功,陛下不以云琅卑(bēi)鄙(bǐ),简拔于微末之中。能有今日之殊荣,云琅已经感激涕零,此生唯有粉身碎骨以报陛下知遇之恩。少卿再说云琅立下的那些微薄苦劳,以为谈资,真真是羞煞云某,只是陛下喻令已下,云某不得不愧领皇恩,尸位其上,还请少卿来日多多教导,免得云琅有负皇恩。”
  韩嫣笑着听完云琅的自贬,哈哈大笑道:“来日方长,今日不过是雏鹰展翅之时,待他日雄鹰扶摇九万里,世人当知陛下法眼无差!”
  眼见韩嫣似乎放过了自己,云琅偷偷抹了一把汗水,跟在韩嫣背后向宣礼殿走去。
  还以为会在这里见到大鸿胪薛泽,没想到端坐在殿堂上的人却是宰相公孙弘。
  云琅踏进了大殿,公孙弘就摆摆手,韩嫣躬身退出,就听公孙弘温言道:“薛卿,去为陛下督造大墓去了,就由本相代他宣讲。”
  云琅连连拱手道:“此乃云琅之幸事。”
  公孙弘摇头道:“幸事未必,听老夫讲完你再说幸事二字不迟。”
  云琅赶紧跪坐在一张蒲团上道:“下官洗耳恭听。”
  公孙弘喝了一口水道:“董仲舒董师两年来一直在潜心研读你西北理工之法门,据说已经小有所得。据董师言,你西北理工之法门看似粗鄙,实则妙用无穷,对天地人三道之理解依然超越了古人。”
  “啊?”云琅不由得长大了嘴巴,他很惊讶,他确实很惊讶,还以为以董仲舒那个死板的性子,哪里会对后世的一些学科有什么好感。
  万万没想到,他竟然对后世的一些见解跟学问如此推崇。
  公孙弘说话极为简洁,摆摆手道:“没有什么好惊讶的,儒家之所以能成今日之儒家,就是因为有博采众长的胸怀,儒,法,道,阴阳,哪怕是墨家那些离谱的学说,我儒门如何用不得呢?你西北理工的学说深奥难解,十一位博士正在精研,每看一次,都会有新的心得,最重要的是,你西北理工的学说,以及法门都是一些前所未有的新见解。其中济世之道正是我儒家所缺少的,如今正好有时间,我们可以好好地辩论一下,十一位博士心中有无数的疑问需要你来解惑。”
  云琅面如土色,好久才道:“我是来学习礼法的。”
  公孙弘笑道:“有十一位博士可以证明云氏已经是礼仪之家!谁还会再问此事?好好应对,如果你西北理工的法门可以融入我儒家,正是可以阐扬千秋万代的功业,不可错过。”
  公孙弘是刘彻手下最后一个真正用有权柄的宰相,一言可以让人升天,一言也能让人入地,宰相之威,在这一刻表露无遗,根本就不给云琅任何辩解的机会,把话说完了,就被几个人抬着离开了宣礼殿。
  云琅孤零零的坐在宽大的宣礼殿里,只觉得寒气直冒,十一个博士,这是云琅第一次面对大汉的智囊团。
  他只希望这些人不要如同传说中的那样,各个都有经天纬地的才能,以及可以颠倒黑白的辩才。
  勉强压住狂跳的心,云琅又有了论文答辩之前的紧张状态。
  一个黑袍人抱着一卷书从帷幕中走了出来,来到云琅面前,啪的一声将七八斤重的竹简丢在云琅面前,盯着云琅局促的目光安稳的坐了下来。
  看得出来,这位在竭力压制自己的怒火,起伏不定的胸膛,起伏的越来越厉害,看样子怒火早就在他的心头积蓄,只是看到正主之后再也压制不住了。
  果然,黑衣长衫儒士重重的一拳擂在桌子上,然后咆哮着冲云琅吼道:“别的先不说,你先给老夫解释一下,在你西北理工的学说中,为什么人是猴子变的?”
  云琅的心猛地一跳,他想不起来,自己何时把《物种起源》的简写本拿给别人看了。
  从地上捡起那些竹简,云琅悄悄地瞅了一眼书名,皱着眉头道:“这本是乃是我西北理工的一位师兄的游戏之作,一直秘藏于云氏书房,为何会在阁下的手里?”
  黑衣人喘着粗气回答道:“自然是有使者从你家中取来的!”
  云琅愤怒的站起来吼道:“啊啊啊,不告而取谓之贼也,你们怎么能这样做?”
  黑衣人冷笑道:“你西北理工说是同意融汇进我儒家,却又遮遮掩掩是何道理?你以为拿出一些粗浅的《农书》,一些粗浅的《算学》,一些粗浅的《格物》,一些《医书》,以及一本漏洞百出的《政治经济学》就能让我儒家接纳你西北理工学说吗?”
  云琅怒道:“你偷东西居然有理了。”
  黑衣人冷笑道:“为了学问,杀人都是寻常事,偷盗算的了什么。”
  “孔夫子不是这样教导子弟的,他讲究君子之道温润如玉,讲究渴不饮盗泉之水,饥不食嗟来之食,才过去了多少年,你们就变成强盗了。”
  黑衣人看着云琅狞笑道:“我与其他人不同,我师从盗跖,事事反孔子而行,当年孔子渴不饮盗泉之水,却不知我师盗跖因偷盗而活人无数。我们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这世上的黑白是可以颠倒的,这世上的阴阳是可以颠倒的,只要胸中有大善,些许小恶无足轻重!”
  “啊?”
  云琅的嘴巴再一次张的如同河马一般……


第二十七章 河马的嘴巴
  博士,云琅见过一些,在很久以前,他见过的博士更多。
  大汉的博士地位比较超然,在以前也是,始皇帝活埋了几个博士,结果,以他帝王至尊,都被后人咒骂了好几千年。
  刘彻晚年一怒之下把一个结巴博士弄去守烽燧,结果被匈奴人给杀了,这事,依旧成了刘彻心理黑暗的代名词。
  在大汉,一个人在某一方面的才能让皇帝称道,才能被皇帝亲自延请为博士。
  由于这个结果,云琅对大汉的博士一向比较尊重,在这个时代,能被称之为博士的人,没有两把刷子是混不到这个名头的。
  只是眼前这位像强盗多过像文士的博士,让云琅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
  黑衣文士宣泄过一阵子之后,终于变得有些平和了,坐在云琅对面道:“除过猴子,这里面说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某家倒是颇为欣赏。”
  说着话还叹息一声道:“老夫总要从糟粕中寻找金子,却不知在找到金子之前,老夫呕吐了多少次。”
  云琅好不容易从混乱的大脑中理出一点头绪,用指节敲着桌子问道:“你相信女娲造人之说么?”
  黑衣人皱眉道:“上古太远,终不可查,老夫只能选择一种可以接受的传说,当做真实!”
  云琅点点头道:“这样说也未尝不可,既然女娲用泥巴造人你能接受,为什么就不能接受人是类人猿进化来的呢?你总不能只凭借主观就相信一种可能,而不相信另外一种可能吧?”
  黑衣人笑道:“姑妄言之,姑妄听之!”
  云琅站起身,缓缓来到黑衣人身边道:“好一个姑妄言之,姑妄听之,现在我们两个是不是该论一下你跑我家偷东西的事情了?”
  黑衣人的眼神一凝,刚要动作,就觉得脑袋被重物重重的砸了一下,眼前金星乱冒,他的双手胡乱挥舞着想要抵挡,却不防脑袋上有挨了重重一击,高大的身子摇晃了两下,就栽倒在地上。
  云琅从袖子里取出刚刚藏起来的青铜壶重新放在桌子上,用脚踢了一下盗跖传人,然后冲着帷幕怒吼道:“还有谁?”
  帷幕缓缓拉开,一个白胡子黑衣人一边摇头一边对云琅道:“东篱子一生精研盗术,常言大盗可盗天下,小盗可得温饱,盗术运用之妙可平天下贫富,皇者有盗术在手,可垂手治天下,人臣有盗术在手,牧民而无蜂起之忧,百姓有盗术在手,可与天地争衣食,与帝王争权,与商贾争利,如此,方可形成大争之世,而后,所有纷争者终会形成微妙的平衡,继而开万世太平!”
  “养蛊之术?”
  白胡子黑衣人笑道:“正是如此,道理自然是粗浅的,只是,就如同你方才所言,这世间的道路有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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