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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2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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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陵继承李广爵位的事情已经尘埃落定。
云琅在丧礼上见到了这个少年人,他的脸上保持着固有的悲痛之意,却能将丧礼安排的有条不紊,这让云琅非常的惊讶。
霍光自然也是有这样的能力的,或许比李陵更加的聪慧圆滑,但是,就沉稳这一项上还不如李陵。
看得出来,李陵跟据皇子很亲近,据皇子表现的也很好,整个丧礼过程没有表现出任何不符合他身份的行为,不论是行礼,还是代替皇帝念哀辞,都一板一眼,获得了所有参与丧礼的臣子们的一致好评。
在丧礼的过程中,李广的妻子彭氏对云琅跟曹襄非常的戒备,这个传说创建了女人月事遮羞话(大姨妈)的老妇人,强忍着悲痛也要亲自招待云琅跟曹襄。
只要云琅跟曹襄提起李敢,就会被她巧妙地把话题转移掉。
云琅本意是准备奏请皇帝先为李敢颁赏,坐实了李敢关内侯的身份,然后再用关内侯之父的名义厚葬李广,如此一来,以大汉亲孝的传统,皇帝必须给李广一个比李敢关内侯更高的哀荣才符合丧礼的规格。
彭氏似乎没有为自己丈夫追索更高哀荣的想法,她更在乎活着的人,比如李陵。
当鸿胪寺卿将承认李陵为李氏家主并继承李广爵位的文书送到李陵手里的时候,彭氏看云琅跟曹襄的目光才显得温和一些。
也直到这个时候,她才发觉,李陵日后想要快速的成长离不开李敢的帮助,离不开云琅跟曹襄的帮助。
而这个时候,云琅跟曹襄两人已经对李陵这个少年没有什么想法了。
一个被家族牢牢羁绊住的少年人,想要有自己独立的思维这几乎不可能。
一个早早就已经有了坚定立场的少年人,不是云琅想要培育的对象。
因此,李广的丧礼结束之后,云琅曹襄二人就立刻离开了阳陵邑,即便彭氏盛情款待也拦不住他们离开的脚步。
这让彭氏非常的失望……
八天后,云琅又来到了阳陵邑,因为李敢终于从河西回来了。
昔日憨厚的青年人已经变成了一个沉稳的,且满脸大胡子的壮汉。
远途奔波让他看起来有些憔悴,不过,几乎被胡须遮掩的双眼还算清澈。
他准备在侄儿住过的茅屋里再居住三个月,等他守孝结束,霍去病就会带着浑邪王以及匈奴部众进京。
曹襄来的时候,云琅跟李敢正在喝茶,在李敢守孝的三个月里,他不进荤腥,不喝酒,不与妻子同寝。
“有人说我父亲是被卫青逼死的。”李敢沉声道。
云琅想了一下道:“这个有人是谁?”
李敢皱眉道:“不清楚,我到现在都记不起来这句话是谁对我说的。”
曹襄挥挥手道:“你该问问你父亲的亲卫,再问问你父亲的军司马,然后再做决断。”
李敢若有所思的道:“很奇怪,战场上死里逃生的家将病死了,我父亲的军司马展通不知所踪。”
云琅点点头道:“既然如此,这事就与司马大将军无关!”
曹襄吃吃笑道:“做的太过了。”
李敢点头道:“是这样的,其实,我父亲在离开右北平之前曾经给我留下了一封书信,回来之后,是我老婆拿给我的,里面把事情说的很仔细。”
曹襄皱眉道:“他想用命证明自己配得上侯爵之位?”
李敢道:“我父亲自知此生封侯无望!三十一岁的时候就知道。”
李敢见云琅跟曹襄都一脸诧异的瞅着他就继续道:“当年梁王一封诏书,我父亲就按兵不动了……
因此,我父亲这些年之所以勇猛作战,其实并不是为了封侯,而是为了保存李氏满门之性命。
父亲在信里说:只要李氏一日对陛下还有用处,那么,李氏就会安稳无忧。
他还说,早年间之所以任由我几位哥哥将我排挤出李氏不闻不问,并非是不爱我,而是想让我自立门户,在李氏宗族倒霉的时候,还能有一个可以投靠的亲族,不至于饿死!
我大哥是我们嫡亲三兄弟中最有前途的一个,当年父亲在涿州射杀了匈奴当户,正好,母亲生下了大哥,我大哥遂以当户为名,希望他能够带着李氏登上荣耀的巅峰,至于父亲,此生除了战死沙场向陛下赎罪再无出路。
只可惜白登山一战,我大哥战死在了钩子山,父亲万念俱灰……直到我们兄弟在白登山一战功成之后,父亲才发现,他的嫡亲三儿子也算是一条好汉……李氏又有了希望,他就更加积极的请战,不惜在右北平苦寒之地屯留六年!
就在我父亲满怀希望的时候,我二哥李淑战死在了大青山……我父亲……我父亲觉得自己活着已经成了家族的累赘……说不定会再次害死我……还说,只要他还活着,他的子孙就不会善终……”
李敢的眼睛里喷涌出大片大片的泪水,泪水顺着浓重的胡须滚滚而下。
最后悲号的如同一个无助的婴儿,张开双臂想要揽住云琅跟曹襄,索求一点安慰。
云琅,曹襄紧紧抱住李敢,同样潸然泪下。
前来给李敢送饭的张氏在茅屋外面听见了丈夫在嚎啕大哭,来到门口才发现,丈夫搂抱着他的两位兄弟,三人哭作一团,丢下食盒,跪坐在门外泪流满面。
李敢的这些话藏在肚子里已经两天了,这世间让他敢倾诉这些话的人目前也只有云琅跟曹襄。
李氏满腹的心酸一经倾诉,就再也控制不住倾诉的欲望,整整一个晚上,云琅跟曹襄都在听李敢说话。
云琅一直认为好的朋友就该是一个很好的树洞,一个有回音的树洞,能装得下好朋友不方便,不好对人说的话。
就这一点来看,他跟曹襄这个朋友做的很是成功。
如果不让李敢倾诉出来,天知道他会被这些事情给折磨成什么样子。
史书上这家伙这所以会干出殴打卫青的事情,恐怕就是被这些事情给压抑成变态了。
太阳出来的时候,明亮的阳光照在三双桃子一般红肿的眼睛上,曹襄很想笑,云琅也很想笑,李敢摇晃着大脑袋道:“这里四下无人,想笑就笑,我父亲不会见怪的。”
曹襄立刻指着云琅的眼睛大笑起来,云琅也伸手指着李敢曹襄的眼睛大笑。
最后,一心守孝觉得不适合在父亲坟墓前大笑的李敢,终于也忍不住了,笑的比他们两人更加大声……
门外的张氏跪在公公的坟墓前,听着丈夫的笑声,用手帕擦拭去了公公墓碑上的浮土轻声道:“您的苦心没有白费,我的夫君确实如同您说的——是一条好汉!”
云琅曹襄的眼睛肿的见不了人,只好陪着李敢住在茅屋里吃了两天的粗茶淡饭。
第三天的时候,不论李敢如何哀求,他们俩也决定回阳陵邑了,李敢已经走出了心理阴影,继续留着只能陪这家伙吃苦而已,毫无作用。
与其让三人一起吃苦,不如让一个吃苦,这就是云琅跟曹襄认为的最佳解决方案。
反正,李广是李敢的爸爸,不是他跟曹襄的爸爸!
第七十二章 逐渐成型的长门宫
李敢守孝中,霍去病正带着大军陪伴浑邪王内迁,曹襄在组织大汉勋贵们商议如何从浑邪王手中敲诈奴隶,云琅正在摊开的长安地图上四处寻找可以安置匈奴奴隶,又能预防匈奴人造反的好地方。
其实云琅已经有了腹案,他觉得卧虎地就是一个不错的地方。
这片地方不但够大,有足够的土地可以让匈奴人学着种地,最重要的是这片地方三面环山,只有两条峡谷通到外边。
只要卡死峡谷,匈奴人插翅难飞。
当初刘彻选择卧虎地跟藩王对赌的原因,也是如此。
刘彻是不同意将所有匈奴人立刻变成奴隶的……这已经成为了一项国策,写进了皇帝与浑邪王之间达成的协议里。
勋贵们非常理解皇帝的苦衷,毕竟,这些匈奴人野性难驯,也不会种地。
在他们成为奴隶之前,无论如何也要消磨掉野性,教会他们种粮食,如此,对于勋贵们来说,才是最好的一种选择。
不能立刻变成奴隶这句话非常的好理解,既然不能立刻,那就缓缓再说。
云琅不觉得匈奴人可以在大汉苛刻的税赋制度下成为一个自由民。
在大汉,一个自由人变成被人家的奴仆有很多种方式,比如负债,比如破产,比如犯罪,比如……不守礼!
当无数的有钱人都迫切的希望这些一无所有的匈奴人破产,那么,这些人没有任何可能会达成自给自足的愿望,破产之后成为别人家的奴隶将是他们唯一的出路。
知道这些情况的当然都是既得利益者,每一个想要大量奴隶的人都知道这些人的命运,不知道这些事情的长安百姓却早就愤怒的不可抑止。
他们发誓要保护自家的利益不会因为匈奴人的到来而受损,好多亲族已经开始组织族中的青壮开始巡查自家周围,一旦发现口音不像长安的外来人,就问东问西的非常警惕。
浑邪王对大汉皇帝的慷慨仁慈非常的感激,当他们听说皇帝不但给他们寻找了一块肥美的土地,还专门给他们下拨了牛羊,种子,农具,甚至开始派人给他们修建屋舍,就对未来的美好生活充满了希望。
霍去病在匈奴人中按照云琅以前在受降城施行的十户联保政策。
一个匈奴人逃跑了,其余九个匈奴人就要受罚……这样就在最大的程度上保证了河西匈奴全部南迁。
不仅仅如此,霍去病按照云琅信中的要求,还在匈奴人中传扬一个道理。
那就是将匈奴人此次南迁当做一次胜利来描述,他们用马蹄跟战刀都不能获得的大汉国土地,被浑邪王轻易地做到了。
云琅的这个策略,深受刘彻赞同,虽然这样的描述让他有些丢脸,却能有效的降低匈奴人的抵触心理,更能对其余的匈奴人形成一个明了的宣传效应,如果每一个匈奴人都这样认为,刘彻将兵不血刃的击败匈奴。
当然,这样的描述让更多的汉人惶惶不安,长安周边的人口已经越来越多,空闲的土地也日渐减少,人一多,土地的价值自然就会显露,此时,人性的丑恶自然就显露出来了——先来者鄙视后来者,后来者鄙视匈奴人!
一个完整的鄙视链已经成型。
不论是刘彻还是云琅,亦或是大汉国的勋贵们,都没有打算将匈奴人完全融入大汉国的打算。
此时此刻,大汉国还是一个完全由大汉本土种族建构的一个国家,周围的异族人不论是——东夷,西狄,南蛮,北戎全都是生死仇敌,刘彻统统欲除之而后快!
自从云琅来到大汉,听说过可以对前朝余孽施行仁政的说法,对皇帝时不时地大赦天下的行为保留赞许态度。
唯独没有听说对异族人可以放任自流。
云琅在卧虎地看到了大汉皇帝是如何使用胡骑校尉的就知道了,这些人永远都是消耗品……
曹襄不要匈奴奴隶,所以他在分配奴隶方面是最公正的一个,他被一干勋贵推举为中人,负责调停一干勋贵们对奴隶的各种要求。
公正不公正的云琅不知道,他只知道曹襄已经预定了六千个匈奴奴隶准备分给曹氏宗族。
这些奴隶会被极度分散,其中很大一部分要去曹氏家族准备重点建设的广陵。
云琅不知道北方的匈奴人能不能在烟瘴之地的南方生活,反正,曹襄的计划都已经拟定好了,如今就等匈奴人来长安,进驻卧虎地培训,然后等着被运走。
等云琅安排好这一切之后,秋收就开始了,秋收的时候云氏依旧是全家上阵,眼看着第二茬糜子,谷子,荞麦,高粱,豆子全部晒干入库,他的心中就格外的满足。
云氏的仓库里满满当当,自从长门宫开始出货之后,云氏就把自家的库房全部用封条封好。
在市场没有消化完长门宫放出去的商品之前,云氏不准备放出任何货物。
长门宫就像以座巨大的水库,一边放出巨量的货物,另一边又有巨量的水涌进来。
春蚕收割丝线的时候放出粮食,麻布,盐巴,铁器,收进丝线,夏粮收割的时候放出丝线,桑麻收进粮食,低价的盐巴,铁器,秋蚕收获之后就重新吸收桑蚕丝,各种杂粮放出各种丝绸,麻布成品,等到冬日里,就封库过年,等待来年继续如此循环。
这是天底下最简单的生意,也是天下最赚钱的生意,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一旦大汉朝连年风调雨顺,她的生意就有可能会亏本。
不过,就大汉这几年老天爷的表现来看,灾害总是没有断绝过……
“七十一万担的豆子?”
云琅跟阿娇对坐饮茶的时候忽然听到了一个让他极为惊诧的数字。
阿娇抬手撩撩下垂的一束乱发,微微一笑就让云琅有片刻的失神。
“你家存粮很多,所以呢,我就存马料!少存粮食!”
云琅连连摆手道:“云氏存粮不可能有你长门宫的规模,一来云氏没有那么多的钱,二来,云氏也不敢存这么多的粮食。云氏储存的那点粮食是为了保障云氏族人本身食用,并无粜卖之意。”
阿娇笑道:“你云氏一家存粮自然无足轻重,可是,所有勋贵人家都学你云氏存粮,长安粮价自然就趁机涨起来了,我把夏粮粜卖三成,全部被你们这些人给收走了,没法子,我就收回来了七十一万担豆子,这笔生意怎么做都是赚的。”
云琅严肃的摇摇头道:“不妥,我当初给你出这个主意的时候可没希望你把主要目标放在赚钱上,而是为了保证无论何时,长安都有足够的粮食可以让百姓度过危难。”
阿娇笑道:“豆子是不是粮食?是不是也能填饱肚子?”
云琅叹息一声道:“这东西吃多了涨肚子。”
“饿不死人就成,再说了,这也是正儿八经的粮食不是?知道不?你们这些地主老财把粮价弄得这么贵,百姓可不傻,把家里的麦子,谷子,糜子全部高价卖给了你们,再从长门宫用豆子,高粱换取陈粮,算起来不比新粮少多少。”
云琅看着阿娇的眼睛觉得非常的陌生,沉默片刻道:“你打算在我们出粮食的时候也出粮食是不是?”
阿娇笑道:“没错,决不能让你们这些黑心的财主坑害本宫的良善百姓!”
“就是说我们的粮食永远都没可能卖高价了是吗?”
“没错,只要我发现关中粮价变得腾贵,我就立刻低价放出黑豆,你看看没饭吃的百姓会购买我的低价黑豆,还是购买你们的高价粮食!有本事你们把粮食卖的比陈粮还便宜!”
云琅笑着拱手道:“佩服,佩服,确实会坑不少的财主,不过跟云氏无关,我家多余的粮食从来都是拿来酿酒了。”
阿娇哈哈大笑道:“别以为你可以钻空子,桑弘羊早就盯死了你云氏,知不知道,自我朝开始盐铁专卖之后,茶酒,也要开始专卖了!”
第七十三章 漂亮的鼻子
阿娇透漏给云琅的信息非常的珍贵,于是,云氏就必须在茶酒专卖的法度出台之前,赶紧储存更多的茶,更多的酒。
消息的不对称性,就是为什么富人想上天堂,要比骆驼穿过针眼还要难的原因所在。
喝酒是大汉人坚持了几千年的爱好,这个爱好还将延续几千年,估计几万年之后酒精带给人的原始快感依旧让人难以忘怀,所以,这是一门长久的生意。
至于茶,完全是因为云氏的推动。
当平叟递给云琅一杯添加了无数东西的茶水之后,茶叶这东西很快就因为云琅的改良,变成了勋贵们最喜欢的一种饮料。
任何东西只要被勋贵们喜欢上了,盛行起来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尤其是皇帝跟阿娇整日里开始喝茶之后,饮用这东西的风潮就像风一样在大汉的国土上漫延开来。
到如今,虽然还有很多人喜欢在茶水里添加奇奇怪怪的东西,不可否认的是,茶叶已经变成了很多人每日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毕竟,因为人类身体构造的缘故,这东西也有成瘾性!
大汉国的商品特卖,有着很强的地域特点。
比如,只要控制了关中以及蜀中,关东,中原的几座大城市,茶酒专卖的政策就等于得到了实施。
至于荒野野人们随便酿酒,制茶那是不受限制的,也没有法子限制,刘彻的国策直到今日,也最多能下达到县这一级,至于乡下,还有很多人认为统治自己的皇帝依旧是始皇帝。
平叟在接到云琅要求他弄更多的茶叶回来,并且要求他把茶叶在产地轻轻地蒸一下,然后压成茶饼,或者茶砖再运来长安,立刻就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消息是云音带来的,因此,当平叟见到卓姬的时候,就发现云音正腻在母亲的怀里讨价还价。
她想去长安,因为霍光被刘据邀请去了长安,据说正在开一个叫做少年大会的会议,她也想去。
卓姬一面给女儿梳弄着头发一边轻声道:“那是男孩子们闲的没事瞎胡闹呢,你一个闺女家去算怎么回事?”
“耶耶说,人的心性是在少年时期形成的,刘据这样做好处多多,一来可以壮大自己的力量,二来呢可以提前熟悉很多人的本来面目,是在为他以后执政做准备,毕竟,用生人,不如用熟人。”
卓姬很快就把两个黑色的竹环裹在闺女黝黑的头发里,编上五彩丝线之后弄了两个环髻,再把几朵细碎的宝石编织的花插在环髻上,搬着闺女的脸蛋左右打量一下满意的道:“这才是我闺女该有的样子,云氏就没有几个人会装扮我闺女!”
“阿娘,我要去长安!”云音并不在乎装扮,只是一心想去长安。
卓姬宠溺的在女儿额头点一下道:“那就去。”
“现在就去!”
卓姬瞅瞅窗外的天色,觉得只要路上快一些,在日落之前抵达长安还是可行的,就点点头算是同意了。
她可不想惹闺女不高兴,一个月才见闺女一次呢。
平叟见她们母女似乎要出门,连忙进来禀报道:“大女带来侯爷的话,说朝廷马上就要施行茶酒专卖了,我们家到底要储存多少茶叶,还没一个数呢。”
卓姬瞅瞅闺女道:“你父亲怎么说?”
云音笑道:“父亲说,大军到了草原,就离不开这东西,所以,多多益善。”
卓姬冲着平叟道:“听见了?大老爷都发话了,还问我做什么。”
平叟拱手道:“既然如此,老奴就要亲自走一遭蜀中。”
卓姬道:“你回去做什么,天高路远的你年纪也大了,没的折在路上,派年轻人去吧,多少就一点茶叶的事情,没必要看的太重。”
平叟笑道:“也好,蜀中故人凋零的厉害,回去一次就伤心一次,不回去也好,就让卓福走一遭吧。”
卓姬自从被云琅从长安拽回来之后,就不大管卓氏的事情了,大部分的事物都交给了平叟。
很奇怪,人越老,就越发的能干,平叟就是其中的佼佼者,看着平叟越是干活就越是变得年轻,卓姬觉得应该让这个老家伙干更多的活。
人从来不会因为这种程度的工作就会累死,相反,当他觉得自己比年轻时还要能干的时候,第二春就勃发了。
平叟喜欢看着卓氏的人在他的指使下团团转,喜欢自己的每一句话都有人听,并且被忠实的执行。
夜深人静的时候,平叟偶尔也会感慨一下,如果这偌大的家业是他平氏的就好了。
然而,这个念头也仅仅是一闪而过,云琅那张笑眯眯的脸总会打消掉他不该有的念头。
以前的时候,平叟或许还能跟云琅平起平坐的讨论事情,现在,他已经习惯垂手站立在云琅的身边等候吩咐。
即便云琅跟他客气两句,他竟然隐隐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
他亲眼看着云琅从一个浮滑小儿变成了大汉国的重臣,亲眼看着这个小子从一无所有变成大汉国有数的富豪,更是亲眼看着这个少年人从孤苦无依到知交满天下,直至成为皇族!
这一切不过九年光景……
有时候平叟也会回想一下自己二十余岁的在干什么,回想起来自己年轻时候走过的路,就让他对云琅更加的敬畏。
阴阳家最大的特点就是对强者崇拜,他们笃信阴极阳生,阳极阴生,不管强者走的是什么样的强者路,最终都会自我完善,自我修补,只会变得越发强大……
轻蝇之飞不过数武,附于骥尾可至千里,这就是平叟目前的劳动热情源泉。
他坚信,只要忠心耿耿,平氏终究有一天会得到回报。
卓姬自然是不知道平叟在短短的一瞬间会想这么多,在她看来,平叟的忠瑾之心本就该是她应得的。
她不是没想过平叟会不会在执掌大权之后会对她不利,也曾经暗中提防过……从她生出云音之后,就再也没有过这种忧虑,她坚信,只要云音这孩子在,以云琅的性子,他不会允许任何人动他闺女的任何利益。
车马粼粼,轻快的驶过陌上桑林,高大的马车车棚偶尔会碰到柔柔的垂柳,发出沙沙的声响。
晚风从窗外吹进来,掀起了垂在卓姬脸上的轻纱,这一幕偶尔也会被路上的商贾行人看见,哪怕是一瞬间的惊艳,也足以让商贾行人啧啧赞叹。
云音有些懊丧,她发现母亲好像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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