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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3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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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就该是一道大菜,他为此还特意创造了一个字——就是把牛,羊,猪这三个字胡乱凑一起,名曰——xiang!
  这明显是把自己当神灵来供养了。
  拿定了主意之后,霍光就准备立即施行,云音对父亲弄出来的好东西早就见怪不怪了,发现霍光有这样天才的想法,立刻就惊为天人,然后就跟霍光跑了。
  跑了半路,又回来把曹信给拖走了,只有她一个给霍光帮忙,会弄脏她的新裙子,大娘可没有耶耶这么好说话。
  能陪着云琅干活的自然只剩下老虎兄弟了。
  糯米是一种极为古老的粮食作物,虽然这东西生在天南,可是,云氏这个庖厨家族如今想要,还是有的。
  泡糯米,炒黑芝麻,云琅非常享受这个过程,工作之余从炉灶里掏出两根烤好的山药,抹上蜂蜜之后,正好跟老虎多点零嘴。
  隔壁的厨娘院子里热闹的厉害,不时地能听见霍光给曹信下令的声音,也能听见云音埋怨曹信笨手笨脚的声音。
  更能听见厨娘那个大嗓门哭喊着不许霍光糟蹋珍贵牛头的声音。
  诸侯无故不得杀牛!
  这条规矩从西周时期就已经有了,文皇帝,景皇帝的时候耕牛短缺,这条禁令也被严格的执行着。
  自从皇帝派人把匈奴打跑了之后,缴获了无数的牛羊,市面上也就自然而然的出现了牛肉被售卖。
  云琅现在就是诸侯,如果放在西周,就是应该是一个很大的封建领主。
  可能比不了齐桓公,晋文公,宋襄公,秦穆公,楚庄王这五位伯长,怎么也该跟吴王阖闾,越王勾践是一个层次的侯爵。
  一个侯爵杀几头牛吃一下,应该没有什么问题的,尤其是从春秋时代到汉武时代,社会经济已经扩大了上百倍不止,那时候稀罕的耕牛,现在已经逐渐不稀罕了。
  老虎趴泥地的时候,必定是要铺毯子的,它的那条破毯子也只有云琅能跟它共用,即便是云音,也知道老虎的忌讳,怎么折腾老虎都成,就是不会去碰老虎的破毯子。
  因为那样做了,老虎真的会发怒,虽然不至于咬她,却会对着她发出巨大的咆哮声。
  黑芝麻在炒锅里噼里啪啦的跳动,不一会芝麻的香味就出来了。
  云琅把芝麻倒在案板上摊开晾一下,搬来小小的手摇石磨,就要准备把黑芝麻磨成粉。
  糯米已经泡在水里了,到了明天,就可以上磨磨成水粉,然后再包在布袋子里面县挂在梁上,等水粉里面的水流淌的差不多了,就能用来做元宵了。
  老虎悠闲地趴在毯子上舔舐自己的前臂上的毛发,累了,就抬头看看正在摇磨的云琅,然后继续低下头换一条前臂继续舔舐。
  宋乔不知什么时候来的,没出声,就靠在门框上看云琅干活。
  此时的云琅才是她最喜欢的丈夫,干起活来有条不紊的,哪怕是摇磨,都显得很有韵律。
  尤其是他的身上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子恬淡,安然的气息,就是这股子山林隐士一般的气息让她着迷。
  老虎哼唧了一声,宋乔连忙挪开脚,她踩到老虎的毯子了。
  云琅回头看,发现宋乔走进厨房了,就笑道:“你怎么进来了?不喜欢厨房的味道就不要难为自己。”
  宋乔走过来从后面抱住云琅的腰道:“最喜欢你这个样子,看着懒懒散散的,却让人从心底里觉得安稳。”
  “没办法啊,侯啊,猴啊,不跳弹算什么猴,我已经算是很安稳的人了。你嫁给了猴子,就做好满山跑的准备吧。”
  宋乔咯咯笑了起来,把脸贴在云琅的后背上道:“做什么呢?味道怪好闻的。”
  “元宵!”
  “元宵?”
  “对啊,你夫君夜观天象,发现星空在跳跃,明显是神灵震怒的征兆,我掐指一算,发现神灵是吃腻了三牲,想要换口味,所以啊,你夫君就遍览群书,最终从古书中找到了一种可以让神灵平息的美食——元宵。”
  “莫要拿神灵来说笑,会遭报应的。”
  “遭报应也好啊,你不知道,我有很多的疑惑,很多的心里话要跟神灵说,只是神灵总是不来。”
  宋乔笑道:“会来的,我夫君辛苦做的美食,定是人间美味,神灵也会按捺不住的。”
  云琅转过身拍掉手上的芝麻粉,挑起宋乔的下巴道:“放心吧,我之所以这么努力,就是为了将来能过上这种安静的日子。说起来真是可笑,我当初下山的时候可是踌躇满志,想着天下之大,定有我施展才华的地方。真正要施展才华了,才发现,你想施展,别人接受不接受还是一个大问题呢。于是,我又想回归山林,结果又发现,我已经入世很深了,想要了无牵挂的离开,已经不可能了。”


第一一六章 上元月
  “在山上看风景,跟站在地上看风景收获是不同的。妾身觉得其实是赚了。这样一来,不论是原野上的美景,还是高山的雄姿您都见过,是一个大收获。将来老了,就能有两种美景可以回忆了。”
  宋乔说的非常感性,这还是云琅第一次在宋乔身上发现她还有这样的特质。
  “人活在世上,总不能就是为了活到老吧?我有一个师兄,曾经把入世比作一座城池,他总说,城里的人想要出去,而城外的人却总想进去。那时候我把这句话当做笑话听,现在我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这世上的路啊,自己不走一遍,是不知道他有多难走的。”
  宋乔羡慕的瞅着丈夫道:“门派大了就有这样的好处,总有可以借鉴的师兄……”
  云琅回想一下自汉武帝之后华夏大地上的所有英才,觉得他们都是自己的师兄,师傅,就点点头道:“确实如此,我应该更加骄傲一点才好,你也该对我更好一点。”
  宋乔咕唧笑一声,接替云琅磨芝麻。
  “知道不,元宵这东西我以前就吃过,最喜欢吃黑芝麻馅的,至于别的馅的元宵,我认为全都是异类。”
  宋乔诧异的看了丈夫一眼,发现他手里抓着一把炒好的芝麻却忘了投进磨眼里。
  调元宵馅是一门技术活,不论是猪油,还是糖霜,亦或是果子酱都需要进行精心的调配,搭配合适了就是人间美味,搭配不合适……那东西的味道很难形容。
  在家的霍光,心思就没有那么缜密了,或者说他是故意不去多想,一切随心。
  胖厨娘眼看着霍光把羊头,牛头,猪头一起放进了巨大的笼屉里,却不敢多说话,看的出来,这位小爷如今正在兴头上,打扰了他,可能没好果子吃。
  “蒸上一天一夜,到时候这三颗脑袋就会喷香酥烂,我再调配一些酱汁,你们就等着吃吧。”
  霍光站在高高的灶台上对站在地上的云音跟曹信宣布自己的劳动成果,得意如同一个刚刚成功抢劫归来的山大王。
  宋乔朝霍光那边看了一眼道:“您就任由他们胡闹?”
  云琅笑道:“胡闹也是学习的一部分,小光就是一个鬼灵精,没看见他正在树立他大师兄的威严吗?”
  宋乔懊恼的拍拍脑门道:“先收服曹信,加上云音,他就有了两个手下,等霍家三兄弟跟李氏兄弟来的,就会自然而然的拜服他这个大师兄。只要他以后做的不是很差,这个大师兄的位置就是稳的了,你看看,一个好好的孩子,被您教成什么人了。”
  云琅笑道:“想要干大事,一个好的团队是少不了的,后期相遇的人很难做到心有灵犀一点通,只有从小培养出来的团队,不论在可靠性上,还是配合度上,都是最好的。”
  “你这么肯定?”宋乔无视云琅攀在她臀部的手,觉得自己的丈夫实在是太自大了。
  “你将来会看到的。”
  云琅拍了拍。
  “干什么呢,老虎瞪着两只贼眼看着呢。”
  “他知道个屁啊。”
  老虎嗷呜叫了一声,就走出去了,走的时候还不忘记带走他的破毯子。
  第二天的时候,云琅的糯米粉已经弄好了,元宵的馅子也搅拌好了。
  他还是喜欢用手团的元宵,不喜欢用筛子滚出来的,不过,在用手团了百十个之后他就没了耐性,因为,要吃元宵的人越来越多。
  足足有百十个人,曹襄连傀儡戏都给他儿子带来了。
  于是,在云琅的指挥下,厨娘们就开始用筛子摇元宵。
  馅料上沾点水,然后就在铺了麻布的筛子上用力的摇晃,在所有人惊奇的目光下,方形的馅料沾上雪白的糯米粉之后逐渐从小变大,最终成了一个个圆滚滚的元宵。
  霍光带着一群孩子口水流的哗哗的,先不说味道,仅仅是这种完美的形状就让他们万分的期盼。
  “需要水煮是吧?”
  霍光是一个吃过饺子的人,对这种形状的食物该怎么吃还是很有经验的。
  眼看着霍光在一群孩子的簇拥下去厨房煮元宵了,厨娘捏着衣角为难的道:“三牲没了。”
  云琅惊讶的道:“不是蒸着呢吗?”
  厨娘瞅瞅四下无人,低声道:“烧焦了,铁锅也烧塌了。”
  “铁锅烧塌了?”
  “本来只是烧红了,光公子就倒了凉水进去……”
  木柴火还不至于把云氏厚厚的铁锅烧成这样,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了,晚上,霍光不想经常起来添柴,就用了耐烧的煤炭……
  “让屠夫再去杀一头牛。”云琅随口吩咐厨娘。
  又对梁翁道:“费用从小光的月例钱里面扣,只需让小光一人知晓。”
  厨娘,梁翁连连点头,家主对这位开山大弟子可不是一般的好,这是谁都知道的事情。
  好在霍光还是一个很懂事的孩子,元宵煮好之后就给云琅,霍去病,曹襄,李敢端来了。
  只是数量有些少,看霍光,云音,曹信,霍家一二三,以及李敢的儿子李秀全部都一脸,满足的样子,就知道他们已经提前品尝过了。
  霍光见师傅看了他一眼,就陪着笑脸道:“弟子担心没有煮熟,就找了弟妹们一起尝尝到底熟了没有。”
  曹襄吃了一颗元宵笑道:“看样子是熟了,儿子,你尝了几颗?”
  曹信毫不犹豫的伸出来了五根手指,又发现霍光在恶狠狠地瞪着他,就连忙收回来了三根手指。
  只是有些慢,在座的人都看见了,这让曹信懊悔的把手指塞嘴里恨不得咬断。
  曹襄又吃了一颗元宵道:“可怜啊,我曹襄的儿子因为替他老父品尝了几颗元宵,手指都差点没了,看样子,今天一定要多吃一些,吃得少了,都对不起我儿子咬伤的手指。”
  霍去病见自家的一二三还贪婪的瞅着他碗里的元宵,就用勺子把元宵全部喂给了三个儿子吃,这三个家伙站在父亲面前齐齐的张开了嘴巴,霍去病喂食就像填鸭一般。
  这时候,这位曾经发誓匈奴未灭何以为家的汉子,跟所有的父亲一般无二。
  云音早就趴在父亲身边吃完了一碗元宵,从父亲怀里掏出手帕擦拭一下嘴角的黑芝麻沫子,就摇着父亲的胳膊要求快些把所有的元宵都煮出来。
  李敢喝了一口酒,瞅着天边即将出现半轮圆月道:“一道吃食能让人吃出父慈子孝的感觉,真是不容易。想我兄弟多年以前,纵马弯弓,纵横草原何等的快意,如今却一个个儿女情长的让人不敢死,不忍心死啊。”
  霍去病笑道:“久不征战,自然会被儿女情长消磨了英雄志,某家只盼,将匈奴人赶尽杀绝,让我等子孙再无匈奴之忧,可以将这样的好日子天长地久的过下去。”
  曹襄道:“反正我不想打仗,我现在就想把我的好日子天长地久的过下去。”
  云琅笑道:“都有道理,都有道理,只要是人就有差别,知道不,我只想回到山里跟老虎一起过狩猎吃饭的日子。”
  说罢挥挥手,守候在一边的梁翁立即点燃了身边的一盏巨大的红灯笼,紧接着,一盏盏的红灯笼就被仆役们点燃。
  两条由红灯笼组成的长龙,就从前厅一直蔓延到了山居,暗红色的灯光将云氏装扮的如同仙境一般。
  刘彻刚刚吃过元宵,瞅着云氏亮起的长龙,笑呵呵的对阿娇道:“你这里可没有云氏热闹。”
  阿娇撇撇嘴道:“就等着您这位家主发话呢,您不发话,谁敢把长门宫弄得亮堂堂的。”
  刘彻笑道:“这么说,云氏还比不上长门宫?”
  阿娇笑道:“一个小小侯爵而已,怎能跟我长门宫媲美,陛下,您且看好了,千万莫要眨眼。”
  阿娇说完话,就拍拍手,在刘彻的注视下,大长秋笑眯眯的点亮了一盏小小的宫灯。
  然后一松手,那盏宫灯就沿着一条索道滑落下去,紧接着,一道红色的灯笼长廊就出现在刘彻眼前。
  不等刘彻惊讶的叫出声来,眼前突然一亮,一座高达三丈高的灯山就在刘彻眼前逐渐亮起。


第一一七章 难以理解的恩典
  当灯山顶上一只正在做展翅翱翔状的七彩凰全部亮起来之后,刘彻的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不仅仅如此,当长门宫的宫娥,宦官开始朝这只凰跪拜行礼的时候,阿娇的鼻孔朝天,骄傲异常。
  “从哪找来的工匠?”
  刘彻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问道。
  阿娇看着刘彻噗嗤一笑,揽住他的胳膊道:“长门宫的宫奴做的。”
  “为何长乐宫,未央宫的宫奴就做不出来这样的东西?”
  “他们也能做灯笼,只是不敢把灯笼做成这个样子罢了。”
  “为何?”刘彻追问道。
  “您的规矩太多,宫奴犯错的后果太可怕,所以啊,就只敢做以前旧有的东西,这样至少不出错,不会挨鞭子或者被砍头。”
  “我记得你以前也是这样的啊。”刘彻的眉头锁得很紧。
  阿娇笑道:“那是以前,在宫城的时候,妾身是皇后,规矩代表着威严,自然要遵守。现在,妾身不过是皇家弃妇,还要什么规矩啊,只求舒心,底下的宫奴们也就一心想要把我伺候的舒坦就是了,只要本心不坏,犯点错,出点格,妾身一般装作没看见。然后,妾身就什么好东西都有了。陛下不下去看看,这只七彩凰硕大无比,站在跟前才能发现她的妙处!”
  “你在跟朕谏言吗?你觉得朕把底下人管束的太死了?”
  阿娇摇头道:“妾身对政事没什么想法,那是您的天地,好,也是您的,坏,也是您的,您是房子里的柱子,房顶上的梁柱,妾身就是这屋子里的摆设。您好,妾身完好无损,您不好,妾身就风吹雨淋呗。”
  刘彻叹口气道:“你倒是越来越知晓自己的地位了,可怜朕,顶着天之子的名头,却处处被人算计,处处被人欺瞒,管束的严厉了都是这种模样,要是再松快一些,朕恐怕会死无葬身之地。”
  阿娇也跟着叹口气道:“您已经立下了万世之功,子民们也看在眼里了。
  这些年百姓虽说跟着您过了一些苦日子,可是,这样的苦日子却是提气的苦日子,不用再担心匈奴过来劫掠,也不用担心有贪官污吏来欺压他们。
  就像云琅所说,我大汉如今国情,堪称上千年以来未有之大好局面。
  如今,大汉朝唯一的短处就是百姓贫苦,贫苦不该是我大汉子民过的日子。
  陛下既然能够驱逐匈奴,安定天下,为何就不能再给百姓一个富裕的日子过呢?
  妾身敢保证,一旦陛下让百姓富庶了,大汉天下不治自安,陛下也不用处处提防宵小之辈,一旦出现了危害大汉国运之人,之事,甚至不用陛下出手,百姓就能为您力挽狂澜。
  到了那时候,百姓不仅仅是在为国朝出力,也是在为自己的好日子不失去出力。
  如此天下,谁能动摇分毫?”
  刘彻沉默不语。
  上林苑的变化他是看在眼里的,他亲眼看着上林苑从一处荒僻的游猎之所,变成了大汉朝屈指可数的繁华之地。
  这样的变化,一日两日看不出来,三五年之后再看,那就是颠覆人心般的变化。
  且不说东方朔如今负责种植的十余万亩良田,仅仅是这片土地上的工坊产出,就不是阳陵邑这样一座通都大邑所能比拟的。
  而这些对于上林苑来说仅仅是一个开始,没有人能说清楚这个开始的尽头在那里。
  事实是最能说服人心的,刘彻知道,长门宫,云氏,在上林苑做的一且都是有利于大汉朝的。
  这些年,就是依靠上林苑的产出,帝国大军才能度过最艰难的时刻,即便在大军耗费了七成国帑之后,帝国依旧没有对百姓增加赋税,国力并没有因为他的好战而变得虚弱,反而愈发的强大。
  一支可以荡平所有叛逆的大军已经成型,大汉国的骑兵正在草原上纵横捭阖所向无敌,草原上胆敢称兵仗者的族群,只剩下匈奴一族。
  而匈奴人依仗为长城的骑兵,如今,在大汉骑兵精良的装备面前,早就失去了所有优势。
  大汉甲兵在山野间纵掠如飞,让叛匪,蟊贼,再无立身之所,莽莽秦岭之中,原来藏民百万,如今也正在下山,重归大汉官府管辖。
  这些进步,刘彻如何会不知道?
  刘彻孤独的站在彩灯下面,仰着头看头顶那只灿烂辉煌至极的凤凰,不知道想了多久,才对守候在边上的阿娇道:“给丹凤的头上加顶冠。”
  阿娇不满的道:“加了顶冠就成了凤,而妾身一向自喻为凰的。”
  刘彻大笑道:“你不但是朕的妻子,还是朕的萧何。”
  阿娇怒道:“你才发现吗?”
  刘彻笑着摆摆手道:“现在发现也不晚!”
  阿娇撇撇嘴,拍一下手,刘彻就看到有四个宦官轻手轻脚的走过来,两个抬着梯子,两个抬着一座巨大的凤冠。
  在刘彻怀疑的目光中,准确的将凤冠安置在早就备好的灯山座子上,点燃里面的油灯后,一只七彩凰立刻就变成了一只威风凛凛的丹凤。
  “你预料到朕会把凰改成凤?”
  阿娇不屑的道:“小时候扮夫妻,你一定是夫,扮君臣,你一定是君,扮官兵跟盗贼,你一定是官兵,哪怕是吃东西你也总是要吃第一口……你我夫妻这么些年,您觉得我会不知道您的脾性?还是常山王的时候,您就霸道绝伦,当了太子之后您就快天下独尊了,要不是被窦太后压制了您,您会开辟上林苑?反正啊,就妾身所知,只要有人踩在您的头上,您从脚底板起就不舒服,且不论这人是谁。这里本来安置的就是丹凤灯,如果是凰,周围就该是百鸟,而不是什么百兽。”
  刘彻闷哼一声,郁闷的道:“你果然是上天派来给朕当皇后的不二人选。要不然,你回宫当皇后吧。”
  阿娇似笑非笑的道:“您就不怕我回宫之后又变成以前的模样?”
  刘彻沉默片刻,回忆一下阿娇刚刚成为皇后的样子,咬着牙道:“现在确实不错。”
  阿娇点头道:“大家都好过的时候就不要改动了,天下平安,就说明陛下施政得当,百官还算用心,想要走近路,反而会坏了长远打算。咱们大汉啊,一定要趁着这段国无外患,家无内忧的时候,好好积攒家底,天知道以后会有什么样的事情,又会让您措手不及。”
  刘彻牵着阿娇的手在灯笼下漫步,观赏宫人们的奇思妙想。走一路,赞叹一路,难得的好心情。
  “西边黑洞洞的,未免凄凉一些,你怎么不给那边也弄一些灯?”
  刘彻上了一座小山包,坐在麻布围好的亭子里,烤着火,指着西边问道。
  阿娇得意的道:“那里可不能有火、麻布仓库、丝绸仓库、粮食仓库、盐巴仓库可都在那边呢。平日里连火种都不许进去,如何能点灯?”
  刘彻瞅着那里影影绰绰、密密匝匝的仓库外形,满意地问道:“都是满的?”
  阿娇笑道:“比先帝当年陈粟堆积如山,铜钱锈迹斑斑还要更加的富足一些。”
  刘彻长出了一口气认真的对阿娇道:“告诉云琅,朕不会杀他,不论他干了些了什么、什么来历!”
  阿娇惊讶的道:“就这?”
  刘彻幽幽的道:“还要如何?朕不打算问他的来历了,不管他是人是鬼。朕也不打算追问他为何一定要守着一个前朝皇帝的陵墓不离开。更不打算问他西北理工的旧址到底在何处。难道说,这还不算恩典,还有什么算恩典?”
  阿娇的眼珠子一突,连忙问道:“始皇陵?”
  刘彻冷哼一声道:“就在云氏的后山里……当年他一心要这片土地的时候,朕就派人查过……哼哼哼……居然是始皇陵!
  还以为他是前朝余孽呢,就等着他某一天发动,好让朕把他与他的同党一网打尽。
  谁知道这么多年以来,这家伙不但没有做戕害我大汉的事情,反而立下了盖世奇功。
  朕就对这个人更加的感兴趣了,还给了他关内侯的爵位,怎么样?朕算是够大度的了吧?
  你们一个个还总是埋怨朕对大才太过苛刻!
  真是愚不可及!”


第一零八章 骗子云琅
  “我要掐死他!”
  阿娇一把拽下头发上的精美的头饰丢在地上,还狠狠地踩了两脚。
  “应该啊,这种心怀叵测的混蛋就该五马分尸!”刘彻在一边阴恻恻的煽风点火。
  “天杀的,他居然骗了我这么久!”
  “嘿嘿,人心之险恶绝非你这样心地单纯的女子所能预料的,你这人哪,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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