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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3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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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琅摇头道:“云琅,霍去病,曹襄,李敢,并非敷衍趋势之徒,我等四人之所以结为好友,也不是为了保住自己的那点权势富贵,目的就在去除匈奴。若有一日匈奴全灭,这骊山就是我等四人的游乐场,可以醉死其间。”
聂壹皱眉道:“陛下雄心壮志不止如此。”
云琅笑道:“有长史这样的奇人为陛下奔走,我等可以安枕无忧了。”
聂壹长叹一声道:“傲气一道最是害人,以云侯才智也未能免俗。聂某知晓自己的斤两,本不该与云侯相提并论,如今看来,只能勉力为之。”
送走了聂壹,云琅沉默了良久。
他是真的不愿意参与到漠北之战中去,如今的大汉朝与历史上的大汉朝有了很大的区别。
就国势而论,此刻的大汉,应该是他最强盛的时候。
当普通战兵都可以覆盖皮甲的时候,云琅不认为匈奴人还有多少机会。
一个国家的人口在连年征战之后,不但没有锐减,反而增加了三成,这只能说明,他在战场上受到的损失很小,一进一出,得大于失去。
推开窗,视野中全是绿毯一样的青苗,田野间农夫正在劳作,不时地有粗陋的歌谣从原野上传来,这就是刘彻敢于在大汉为所欲为的原因所在。
大量的淘汰老将,任用中青年将领,这些被大汉无敌猛士用血浇灌出来的胜利熏陶过的年轻将军们,从不认为大汉军队会有战败的一天。
历史终于走上了一条岔路……
一条云琅根本就无法预知并掌握的岔路。
刘彻坐在长门宫的平台上,膝盖上还横放着一柄铁槊,聂壹恭敬地跪坐在远处,正在一五一十的向刘彻诉说与云琅见面的过程。
“这么说,云琅并无不满之意?”刘彻闭着眼睛,神色安详。
“失落之意或许有之,总之来说,永安侯还算平静,并无狂悖之言,只是一心要过平安日子。”
刘彻睁开眼睛笑道:“你对云琅的看法很好啊,他这人就有这点长处,看着做事慢吞吞的不爽快,却再说话之前,就已经把各种可能性都考虑到了,不可以常情度之。”
聂壹仰起头一边思索一边慢慢的道:“微臣进了云氏,就像是进入了一片新的天地。不论是辛苦劳作的家仆,还是身披重甲的家将,日子过得都似乎非常的闲散。家仆们会在劳作之余休憩玩闹,家将们也会在当差的时候弄点酒水菜蔬闲聊,哪怕是云氏那头著名的大虫,走路也懒洋洋的,看不到半点约束。这样的景象只适宜出现在深山隐士的府邸,不该出现在上林苑这片浮躁的之地。”
刘彻冷哼一声道:“这是朕这些年打压的结果,云琅此人有大才,就征北大将军帐下行军长史一职,云琅确实比你更加的合适。做事要从长远考虑,云琅,曹襄,霍去病,李敢四人纠缠太深,这四人的感情应该超越了朕的军法,朕的律法,一支无军法,无律法约束的军队,朕不敢用。你此次入军,会有两百三十七人随你一同入军,他们将遍布征北大将军军中,尔为首脑,朕不许你干涉去病儿的大军方略,也不允许去病儿干涉你的监察之职。你只是一个旁观者,除过行军长史的职权之外,朕并不会给你其余的权力。若是有不妥之处,你也只有禀奏之权,并无处置之权,你可明白?”
聂壹躬身领命。
“前两日微臣进入了征北大将军辕门,发现,昔日的骑都尉已经全部归在了大将军帐下,并无一人外放。”
“去病儿要组建背嵬军,并无不妥,人数也没有超越大将军亲兵的限额,此等小事,你不得多言。一切以击杀匈奴为第一要务。”
见皇帝已经交代完毕,聂壹就告辞离开,出门就遇见了大长秋。
大长秋久久的看着聂壹,最后冷哼一声准备擦肩而过,就听聂壹低声道:“庞兄还在怨恨某家吗?”
大长秋冷声道:“你如今飞黄腾达,庞某不过一介阉人,道不同不相为谋。”
聂壹施礼道:“当年来氏在马邑并不肯安稳,陛下谋算的马邑之围大计,也是来氏族人贪生怕死给泄露了,在那样的情况下,来氏哪里会有活命的机会。这件事半点不由人啊。”
大长秋嗤的冷笑一声道:“我没有求你保护来氏,只求你保护一个女子……来氏死绝也不算大事,那个女子却自戕身亡,聂长谋你何以教我?”
聂壹叹口气道:“我于一日夜狂奔六百里想要回京救援,终究是慢了一步,此事聂某亏欠你……”
大长秋走了两步,又回来了,瞅着聂壹道:“文娘的事情就算过去了,如今,文娘的女儿就在云氏,模样与文娘一般无二,某家只愿她一生平安,聂长谋,我要你切断文娘之女的所有消息,你可能做到?”
聂壹额头的悬针纹深陷,过了半晌才道:“总归就三人知晓,你去杀那个人吧。”
大长秋冷笑道:“我的职司并非杀人,杀人是你的老行当,要杀也是你去杀。”
聂壹的脸皮微微抽动一下,然后道:“要不然让云琅去杀,他不是要娶文娘之女么?”
大长秋无声的笑了一声道:“我连文娘的底细都不告诉云琅,你觉得我会把他拖进这潭浑水里?”
聂壹怒道:“这件事我去做!我天生就是一个杀人者,他云琅天生就该是一个干净人,我既然已经杀了上千人,也不在乎再杀一个。”
说完就扬长而去。
大长秋在后面阴声笑道:“窦婴在天之灵会感谢你的。”
正在急急走路的聂壹脚下猛地绊了一下,快走两步稳住身形,然后才一步步的离开了长门宫。
第一三五章 谁能说的清楚?
云琅贪婪的看着红袖。
老虎也贪婪的看着红袖。
只是两个家伙的关注点有很大的不同,云琅的视线落在红袖裂开的衣襟中露出来的一抹红色。
老虎却看着红袖的手,那双白嫩的小手正忙着从羊头上往下剥肉。
红袖的脖颈呈粉红色,淡绿色的对襟半臂襦裙将有些瘦峭的身体包裹的有些珠圆玉润。
两道金钩将里衫宽大的衣袖挂了起来,露出两条象牙般的胳膊。
云琅知道宋乔的胸围子颜色一般是银色的丝绸,至于苏稚,自从怀孕之后,她就没有胸围子。
绿色的衣衫,红色的胸围子按理说是俗到极点的装扮,一般情况下只有丑庸才有这样离奇的审美观。
事实上,云氏丫鬟的装束,就是丑庸定下来的,多少年了都没有改过。
红袖穿衣从来都不挑剔,以前云氏没钱的时候,她也穿麻衣,后来也穿丑庸留下来的旧衣服,只要随便改动一下,红袖就非常的满意。
最让丑庸妒忌红袖的地方就在这里。
不论是穿粗麻布衣裳,还是穿绫罗绸缎,红袖都是那么光彩照人。
穿麻衣的时候只有一股子素净的出尘之态,穿绫罗绸缎德时候,当然是富贵逼人,似乎她天生就该这样穿。
哪怕是跟小虫两个抱着水瓶汲水的样子,也像是一幅画,混在清晨的阳光里,让世界都多了一丝光明。
“吃饭了。”红袖冰凉的手指黏着一条肉,放进了云琅的嘴里。
老虎低声咆哮了一声,那是一条羊舌头,是他的最爱。
老虎的生活非常的简单——唯美食不可错过!
红袖笑吟吟的坐在云琅跟老虎中间,在云琅阴郁的目光中,她将一条羊舌头放进了老虎的嘴里。
老虎的舌头一卷,那一条子肉就不见了,等红袖再拿起一条子肉云琅摇头道:“你手上有老虎的口水。”
红袖翻了一个白眼道:“这也是给老虎的。”
一只羊头经不起老虎吃,三两下,云琅面前就剩下一副完整的羊头骨。
红袖再次冲着云琅翻了一个白眼,就走了,走到门口还特意将裂开的衣襟收拾一下。
云琅将上下颌合起来,拿在手里对老虎道:“你能告诉我她今天为何如此妖娆吗?”
老虎大嘴一张,将整个羊头含进嘴里,带有倒刺的大舌头上下翻卷几下,就连最后的一丝肉也没有了。
这样的好时光自然不会很多,因为苏稚最近闲的无聊,整天都黏着云琅,不给他片刻清闲。
原本已经搬去跟苏焕一起居住的苏子良夫妇听说苏稚怀孕之后自然就回到了云氏。
看样子不准备走了。
苏子良被阿娇聘请为长门宫医者,看在云琅的份上,俸禄优厚,事情还不多。
老人家贫穷了一辈子,突然富裕之后,他就很自然的给自己又娶了两个小妾。
听说他新娶的小妾跟苏焕闹得很僵,这才不得不离开苏焕的小家来云氏避难。
父亲,母亲来云氏,苏稚自然是欢迎的,只是那两个小妾胆敢踏进云氏大门,很可能会随时送命。
在怀孕之前,苏稚对于毒理实验非常的感兴趣,这东西一般是经不起系统研究的,一旦进入实验,苏稚掌握毒理知识的速度,将是普通人的百十倍。
就在苏稚眼看就要变成巫婆的时候,肚子里的孩子出现了,阻止了他的母亲滑向罪恶的深渊。
论到毒理知识,苏子良也是其中的大家,以前璇玑城之所以能够艰难维持,就靠着毒药这东西来恐吓外人的。
“我们不能搬去富贵城里居住吗?揽月湖的杨柳发芽了。”
苏稚趴在看书的云琅背上轻声道。
云琅回头看看苏稚笑道:“怎么,不喜欢住在这里?”
苏稚摇头道:“我在山野里居住了很多年,看山,看水的早就有些厌倦了,就想周围的人多一些。”
云琅瞅瞅院子里来来往往的仆役道:“这里的人难道不够多?”
苏稚摇头道:“不够多,我想很多人围在我身边,一睁眼就能看见很多人。”
“多给你加派一些丫鬟陪着你好不好?”
“不好,我喜欢受降城的日子。”
云琅思虑了片刻,点点头道:“好啊,明日就搬去揽月湖,只是那里大部分地方还是工地,未必有家中清静。”
苏稚笑着点头,她需要的不过是云琅陪伴她……
春日里是大忙时节,云琅这个家主此时不在家中主持大局,多少是有些不合规矩的。
不过,云氏最没有用的人,就是家主,所以听说家主要离开庄子去富贵城里居住,平遮,梁翁,刘婆齐齐答应,在他们看来,没有家主心血来潮一般的捣乱,云氏的生产生活会更加的有序。
宋乔的休息天就是看书,云哲已经可以走的稳稳当当的,如今,他最喜欢的人不是父亲跟母亲,而是姐姐云音。
霍光不在,云音没有了为虎作伥者,显得文静了很多,即便是弹琴,也开始有模有样了。
这一点让红袖非常的满意。
在她看来一个富贵人家的女子如果不通音律,不通文墨,就跟乡下的那些黔首一般无二。
她评判一个人是否高贵的标准就在于学问跟本领,与权势钱财无关。
云氏庄园距离富贵城不过十五里之遥,长长的车队驶进富贵城,瞅着高大的城墙,以及戒备森严的城门,云琅不由自主的有些骄傲。
就是这座城池,是他从无到有建设起来的,整座城池就是他梦里的模样,如今,梦想照进了现实。
一座从未出现在史册上的高大城池,活生生的出现在云琅面前,这让他的信心倍增。
云氏在富贵城里没有宅院,只有大片大片的店铺以及一个硕大无朋的云氏医馆,至于云氏钱庄,作为云氏可以交换的砝码,云琅从未想过长久的保有它。
云琅在不断地向这个世界学习,同样的,刘彻桑弘羊这些人也在向他学习。
当云琅提出一个粗糙的想法之后,刘彻麾下的能人异士总有办法将他进化成完美的模样。
结果往往跟云琅预期的不同,结果却非常的好,出乎云琅预料之外的好。
宋乔见云琅盯着红袖看,而红袖装出一副娇羞的样子,就推推云琅道:“想什么呢。”
多年的夫妻,她对云琅自然是非常熟悉的,别看云琅此时可疑的瞅着红袖流口水,他的眼睛里未必会有红袖身影的存在。
从他轻轻托着苏稚后腰的行为来看,他担心苏稚安危要比谋算红袖的想法来的更加实际。
果然,云琅擦拭一把口水,指着窗外热闹的工地道:“看看,这就是你夫君心中所想的城市模样。”
宋乔看了一眼靠在云琅怀里的苏稚道:“你总是这么娇惯她,这时候来富贵城有什么好的,揽月湖里的水还没有达到高度,整个湖泊就是一个大水塘。咱家的新居里面的漆皮味道都没有散尽,要什么没什么的,来这里做什么。”
云琅笑道:“亲眼看着一座城市从无到有,过程本身就非常的美好,在我看来甚至有些波澜壮阔,这代表着大汉国的国力又攀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苏稚大笑着对宋乔道:“我是最了解夫君的。”
宋乔冷笑一声道:“先照顾好肚子里的孩子,孩子要是出了事,就算夫君宠你,你也难逃我的处罚。”
苏稚笑着张开双臂将丈夫抱进怀里,挑衅的瞅着马车里另外两个女人,这一刻,她无比的满足。
红袖对云琅夫妻间做的亲昵之态早就见怪不怪了,很多时候,自己半夜提着灯笼走进内室照顾他们夫妇睡觉的时候,能看到更加香艳的场面。
第一三六章 儒家立柜之约
云氏庄园对于云琅一家来说实在是太大了。
一人住一座楼,就像一人有一座城堡,有形无形的城墙会让人产生很强的距离感。
在富贵城里就没有这个担忧了,一家人全部住在一栋楼房里,抬头就能看见,其乐融融。
最欢喜的却是云音跟云哲,姐弟俩从楼上跑到楼下,又从楼下跑到楼上,每一间房子都要亲自检查一下,逼迫的老虎只能守在云琅的身边陪着他喝茶。
云琅进了富贵城,自然有无数人要来拜访,包括那些不要脸的子钱家。
他们惊恐的认为,云琅亲自来到云氏钱庄,可能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大行动要启动了。
一个个火急火燎的想要探听一点底细。
这些人统统都被平遮给挡驾了。
云氏钱庄没有什么大举措,目前只要完成好现有的事情就足够好了。
在大汉时代,钱庄,银行的信誉还没有建立起来,这个时候推广别的金融产品自然是找死之道。
唯有最原始的揽储,放贷才是钱庄的根本。
跟别的钱庄不同,在云氏钱庄存钱有利息……别家是要缴纳存储费用的。
他们这样做很合理,毕竟,农家小户如果有钱了,全部埋在猪圈里非常的不稳妥,而云氏一向是出了名的敦厚人家,小商贩,小百姓有了一些钱放在云氏还是放心的。
至于别的子钱家,在这之前,他们就剥皮的称号,在百姓心中,把钱放在他们家就等于把肉塞进了狗嘴里。
有些人能挡驾,有些人就不能挡驾了,比如董仲舒的帖子,就没人能阻拦。
邀请云琅午后去揽月湖边的绿柳林一聚,说的看似与美人邀约一般,帖子上的语气却是不容拒绝的。
云琅喝了一壶茶,老虎也喝了一脸盆凉茶,两个家伙都非常的满足,只是云琅在临走的时候偷偷摸了一下红袖的脚踝,这让老虎非常的不满意,他准备用大舌头舔舐一下,被红袖一脚踢开。
富贵城如今就是一个大工地,到处堆满了砖头瓦块,以及木头,就在云氏钱庄隔壁,曹襄家的咸鱼店正在紧锣密鼓的修建。
这架咸鱼店如今是曹氏跟李氏两家的店铺,打着卖咸鱼的幌子行售卖盐巴的活计,利润惊人,让云琅非常的羡慕。
霍去病家的店铺在云氏钱庄的另一边,他们家卖的就是兵器,只要是市面上能够出现的兵器要什么都有,就算是甲胄跟弓弩如果是相熟的人家,也不是不能卖。
不论是曹氏,李氏卖咸鱼,还是霍去病家卖兵器,都被御史弹劾过无数回。
曹襄咬死了自家卖的是咸鱼不是盐巴,至于霍去病则在朝堂上冷冷的回应,他一介武夫不卖刀枪剑戟,难道要去售卖胭脂香粉不成?
皇帝对这样的事情一点都不在乎,尤其是对曹襄跟霍去病显得格外的宽容,当堂训斥了弹劾这两人的御史,不准他们生事。
当别人家也准备这么干的时候,却遇到了铁面无私的桑弘羊,好好地店铺,以及货物,还没有来得及售卖,就被官府没收,一点情面都不讲。
沿着揽月湖绕湖而行,一座专门用于景观的湖泊已经渐渐成型,湖畔的亭台楼阁正在拔地而起,已经有迫不及待的文人骚客开始在湖畔迎着冰冷的春风发疯了。
身边跟着一头斑斓猛虎,一般人不敢往云琅身边凑,能凑过来的都不是一般人。
比如说在太学里混日子的绣衣使者东篱子,他就无视了老虎的存在,老远就朝云琅拱手施礼。
当年,东篱子以为他留在太学里监视一群老学究有些屈才了,现如今,终于尝到了好处,整个人见了云琅笑的跟一朵花似的。
云琅不愿意跟他打招呼,因为该死的董仲舒不但没死,反而获得精神奕奕,正靠在一张锦榻上观看两个异族美人儿跳舞,一个长着一脸红胡子的胡人正把一只胡羯鼓敲的山响。
两个胡姬正踩着节奏明快的鼓点,把彩色的裙子旋转成了一朵花,裙子底下肉光致致的双腿展露无疑,停下的那一瞬间裙子飞扬,雪白的臀瓣也若隐若现,引人遐思。
“见了老夫想走可不成,不管愿意不愿意,有些话还是要好好说说的。”
老家伙把犀利的目光从胡姬的臀瓣位置转移到云琅的脸上,让云琅有一种把老家伙弄死的冲动。
自从认识了董仲舒,云琅一天好日子都没有过过。
“董公好悠闲啊,携美人游湖真是羡煞旁人。”
董仲舒莞尔一笑,指着跪在脚下的胡姬道:“玩物而已,还提不到美人儿这个层次。云侯这几年隐居读书,应该大有长进,这才是可喜可贺的事情啊。”
云琅笑道:“云某一心想为国出力,只可惜效力无门,无所事事赋闲在家也不知何时才能得偿所愿。”
董仲舒指着不远处的太学道:“不说别的,就这一座太学,云侯就该留名千古。”
东篱子给云琅亲自搬来了一张凳子,云琅也不推辞直接坐下,扫视了一遍亭子里面的诸位儒家五经博士,拱手道:“人才济济,儒家大成矣。”
董仲舒摇头道:“与老夫设想相去甚远。”
云琅道:“刚开始必定是筚路蓝缕,慢慢来总会达成目标。”
董仲舒笑道:“云侯等得,老夫等不得了,翻过年就八十岁了,每每看到一丝一毫的进益就喜不自胜,却不知云侯还能带给老夫怎样的惊奇?”
云琅冷哼一声道:“造纸,印刷两道,云氏只是赚取了一点金银,好处全部被儒家得去了,老先生难道还不知足?”
董仲舒纵声长笑,拍着大腿道:“这就是老夫不愿意马上就死的原因所在啊。哈哈哈,儒家正宗典籍一千有六,旁门杂学七千三百余,每一样都是人间瑰宝。董仲舒恨不能亲眼目睹这些典籍全部都刊印成书,遍布天下,让世人脱离愚昧。云侯改良纸张,开辟印刷之先河,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董仲舒厚颜相谢。”
嘴里说着感激不尽,偏偏这个老家伙却把身子靠在跳舞跳得汗津津的胡姬身上,就差现场敦伦了。
远离董仲舒,这是云氏的基本家规,当一个人挟大义要你干事情的时候,你基本上是血本无归的,而且掏了血本,也不一定会有什么收益。
在这些类似圣人一类的人眼中,让你办事其实就是看得起你,还想要什么利益啊?
果然,董仲舒夸奖完云琅之后立刻道:“老夫欲邀请名士来富贵城讲学,让我太学学子不因为地域限制可以得到各地的学说浸润,云侯以为如何?”
云琅笑道:“董公尽管邀请,云某也想倾听诸位大贤的高论。”
董仲舒摇头道:“云侯也是我儒家巨擘,你若不具名,老夫这邀请帖子恐怕没有什么效力啊。”
云琅瞅瞅周围那些博士们狼一般的眼神,叹口气道:“需要我出多少钱?”
董仲舒嘿嘿笑道:“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位财主,各地大贤来往一应所需不如就请云侯承担吧。”
云琅摸摸老虎的脑袋有些懊恼的道:“你看,我就说不该出来散步,这才出来就被人勒索,最可恨的是我居然没有拒绝的本事,只能乖乖就范。”
老虎抬头嗷呜了一声,惹得董仲舒等人哄堂大笑。
云琅起身朝董仲舒等人施礼道:“那就如此吧,董公尽管下帖子邀请,云某会准备好楼堂馆所,定不会让这些大贤失望。”
董仲舒笑着对旁人道:“你们看,这就是我儒家巨擘的气度,千万钱也面不改色。”
老家伙轻易地就定下了千万钱的招待费,云琅也不恼怒,他知道这是董仲舒在特意的亲近云氏。
不管怎么说,这个时代的读书人骨头都是硬邦邦的,几个钱确实没人会放在眼里。
如果董仲舒说他想要用钱,莫说一千万铜钱,就算是两千万铜钱他也能找的出来,还不用他自己出一个子。
而举办这场聚会的人,名望一定会有一个极大的提高,董仲舒口口声声告诉云琅他是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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