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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3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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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琅的眼泪都要被香味熏出来了,董仲舒却一遍又一遍的深呼吸……似乎要把所有飘散出来的香味全部吸收掉,一点都不肯浪费。
人生确实需要仪式感,此刻的董仲舒完全忘记了胸中的宏伟目标,只是单纯的为自己的作品感到骄傲。
见老董先生不时地用衣袖沾沾眼角,云琅知晓他此刻的心情,就笑道:“需要云氏帮助先生把书都送出去吗?”
董仲舒骄傲的拍着书本道:“这是老夫的五千个女儿,只有才德之士才堪匹配。”
云琅点点头道:“嫁女儿这种事情,还是您亲力亲为吧,云某就不越俎代庖了。”
见董仲舒再一次沉浸进了幸福之中,云琅就离开了老董的卧房,临走时吩咐董仲舒的弟子,把门窗全部打开,免得老家伙窒息在里面。
夏侯静醉醺醺的回来了,路过董仲舒居住的山居,也忍不住停下脚步,微风轻拂,香气四溢,他深呼吸一口问陪他回来的梁赞:“董公在熏香?”
梁赞闻了一下气味,就笑道:“董公的书刊印出来了,油墨里添加了香料,所以才有如此馥郁的香味。”
“墨里面为何要添香?”
“龙涎香与檀香都有提神醒脑之功效,云氏印书作坊在刊印一些学问高深的书本的时候,就会在书里面添香,好让读书人可以时时保持清醒。”
夏侯静捋着胡须道:“老夫的《白鹿集》也需添香。”
梁赞笑道:“先生如果再有三千云钱,弟子就能为先生将书刊印的尽善尽美。不仅仅是添香,还会用最厚的纸张,字迹也可以刊印的大一些,如果先生还不满意,我们还能用阳刻雕版刊印,这样刊印出来的书籍堪称瑰宝。”
夏侯静挥挥衣袖道:“去,去,就这么办,钱财若是不足,老夫会从家中调拨。”
梁赞搀扶着夏侯静来到了山居,夏侯老仆匆匆的迎上来,两人合力将夏侯静安顿好,梁赞这才吩咐老仆照看好夏侯静,自己匆匆的离开山居,无论如何要在最快的时间内办好夏侯静交代下来的事情,唯有如此,才能在夏侯氏弟子到来之前,让夏侯静更加的看重他。
梁赞走了,夏侯静翻身坐起喝了一口茶水漱漱口,敲打一下发昏的脑袋对夏侯老仆道:“问清楚了没有?”
老仆躬身道:“问清楚了,梁赞乃是仆妇之子,与云氏并无太深的瓜葛。”
夏侯静忧郁的道:“仆妇之子如何能有如此学识?”
老仆回答道:“云氏所有童子,皆能进学,乃是云氏为自家培养商贾掌柜,家中管事所做的善举。然,仆妇之子,只能进学到识字即可,并无特殊调教,梁赞如果没有遇到先生,待到夏日,就会进入印书作坊当学徒,而后最高不过一介商贾掌柜而已。”
夏侯静闻言微微笑道:“如此说来,云氏嫡子,曹氏长子,霍氏三子,李氏长子才是云氏的嫡传弟子?”
老仆笑道:“正是。”
夏侯静笑道:“临之以利而观其廉,期之以事而观其信,这两道此子算是过了。若想成为老夫登堂入室的弟子,还需观瞻。”
老仆笑道:“世间想成为先生弟子的富家公子如车载斗量,先生为何独独看中这个仆妇之子?”
夏侯静轻叹一声道:“富家公子不如仆妇之子多矣。”
陈铜翘着脚躺在锦榻上,瞅着猛吃糕点的梁赞道:“可怜啊,跟着长辈去赴宴,却能把你饿成这样,也算是奇闻。”
梁赞叹口气道:“夏侯先生是一位很讲上下尊卑的人,我只能投其所好,委屈一下肚皮。”
陈铜喝了一口酒道:“你以后没好日子过了,原本还指望家主把你派来印书作坊,我好喘口气,如今看,都成泡影。”
梁赞白了陈铜一眼道:“你恨不得作坊里只有你自己一个人,还会欢迎我来作坊,如今我不来了,你应该快活的要叫出来了吧?”
陈铜笑道:“知道我是这么一个人,就不要说出来戳我心窝子,说吧,找我做什么?”
梁赞笑道:“我家夏侯先生对印书作坊颇为感兴趣,我准备偷艺,你看看什么时候抓我合适?”
陈铜奸笑道:“你家夏侯先生来作坊的时候,我指责他,你替他背黑锅如何?”
梁赞把最后一块枣糕塞嘴里吞掉,抖掉手上的糕点沫子摇头道:“那样一来我的名声就臭了,以后还怎么当官?”
陈铜皱眉道:“你真的确定那位夏侯先生在垂涎印书作坊?”
梁赞抱起茶壶嘴对嘴喝了一气,丢下茶壶道:“就差写在脸上了,你觉得我会看错?”
陈铜道:“印书作坊的秘密就在于油墨的配比,其余的倒没有什么高深的地方。”
梁赞蹲在椅子上道:“油墨配比说白了就是桐油跟墨的配比,这个比例我是知道的,这东西自然不能告诉夏侯先生,想想别的,给我一个不重要的秘方,我好去取信夏侯先生。”
陈铜吃了一惊翻身坐起,眼珠子瞪得如同铜铃一般大叫道:“你居然知道?”
梁赞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道:“我为什么会不知道呢?”
“你居然知道?”陈铜再次问道。
梁赞笑道:“当初给你传话的人不就是我吗?”
“天杀的,那时候你才十岁,不行,我要改秘方!”
梁赞摇头道:“你改什么啊,我们在学堂里早就试验过很多次了,你当初使用的配方已经是最佳了。”
陈铜傲然道:“四十五比一才是最合适的,不是最早的三十比一,中间还要配一分水,否则桐油会污染书页,这些东西是你在学堂上学不来的吧?”
梁赞叹口气从椅子上跳下来,忧郁的对陈铜道:“家主怎么会挑选你这个傻瓜来掌管印书作坊?”
陈铜怒道:“谁是傻瓜?”
正要跨出大门的梁赞怒道:“你就是一个傻瓜!”
说完就气咻咻的去了毛孩的院子。
听梁赞说完事情的经过,毛孩无奈的瞅着梁赞道:“知道他是傻子你还去诈他?”
梁赞担忧的道:“家里还千疮百孔呢,我们干嘛要出去,今天从夏侯静的口中得知他想要印书作坊的秘方,想想都恶心啊。这样的人还要我尊之为师?”
毛孩笑道:“家主最近干的事情有些大,估计会让陛下非常的不安,这个时候呢,我们就要让所有的人都动起来,如此才好蒙混过关。以前的时候,云氏是在四面出击,现在呢,该全力收缩的时候了,只保证一些重要的营生继续强大,其余的该放弃了,印书作坊就是其中之一。夏侯氏自己开印书作坊本身就是自找麻烦,他想要就给他,反正印书作坊是用长门宫的钱堆起来的,陛下又在里面占有大量的份子,我们家的份子可有可无。”
梁赞点点头道:“也好,那就把印书作坊的一般工艺告知夏侯静,油墨的秘方就不说了,用油墨这个拦路虎先消耗一下夏侯不算丰厚的家财。等他家没落了,我才有机会超越那些嫡子成为夏侯氏的带头人。”
第一六零章 牵着鼻子走
自从夏侯静暗示梁赞去偷印书作坊的秘方,准备自家也开一个印书作坊之后。
梁赞就很难再把夏侯静当做一位道德之士来看待。
云氏没有家训,学堂里也没有学训,所以,云氏出来的每一个人都有很强的主观判断。
梁赞是一个没有名堂的孩子,所谓没有名堂的意思就是说,这孩子是一个只有母亲,没有父亲的孩子,连他的姓氏都是借别人的,这让他很难对除过家人之外的人产生什么好感。
云氏就是他的家,是他赖以茁壮成长的温室,都是很聪明的孩子,如何会不知晓如果没有云氏,等待他们的将会是一个怎样的可怕的未来。
如果夏侯静真的是一位道德大儒,梁赞并不在意以师傅之礼来对待夏侯静。
既然夏侯静看中的不是他的品行,他的才学,而是想利用他对云氏不利,梁赞就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完成家主最初的想法。
做好人其实很难,真的很难,一旦决定准备做一个好人了,那就要做好迎接苦难的准备。
上苍对好人的要求很高,对坏蛋的要求却低的令人发指。
好人变坏人会被千夫所指。
坏人变好人却会交口称赞。
用坏人的法子来达到一个好的目的,梁赞并没有什么心理隔阂,这样做更容易达成目标。
有霍光这样的大师兄,出现梁赞这样的师弟就毫不奇怪了,一路不通,换一条路走就是了。
傍晚的时候,陈铜终于想明白了梁赞为什么骂他是傻子,暴怒之下,红着眼睛提着刀子满世界的找梁赞,准备与他同归于尽。
他的心都在痛苦的抽搐,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会被梁赞这个狗才,趁着他喝酒微醺的时刻,把他最重要的秘密从嘴里掏出去了。
即便是云氏家主也仅仅知道最初的秘方,至于在工作中总结出来的珍贵秘方,陈铜打定了主意,只要云琅不问,他准备一辈子都不说出去。
为此,只要能不见云琅,他都尽力的避开……没想到,全完了。
云氏内宅陈铜是不敢进去的,不是不能进,而是真的不敢进去,云氏仆妇的彪悍之名,早就传遍了长安。
他如果这样冲进内宅寻找梁赞的麻烦,能在那群仆妇们的手下完整走出来的机会不多。
“把条子肉吃了。”
梁赞抬起头冲着妹子吼了一声,然后就从盘子里夹起一大块肥腻的条子肉塞嘴里,活着米饭吃的香甜。
“我不想吃,不想吃成丑庸那样。”
梁赞的妹子咕哝一声,还是把条子肉放在哥哥的饭盘里。
梁赞叹口气道:“身子康健才是最好的,至于长相,只要你哥哥我将来混起来了,你长成什么样并不重要。”
小女孩不愿意听哥哥说教,三两口把饭盘里的一小撮饭吃完,丢下饭盘留给母亲洗,自己一溜烟的跑了。
冯婆今日手气不好,输了六个云钱,心中不痛快,本来想跟儿子闺女抱怨一下。
见儿子脸色不好看,就乖乖的闭上了嘴巴,只是吃饭,不想说话,生怕起了话头,又被儿子就她打麻将的事情被说教一番。
梁赞吃完了饭,推开饭盘对母亲道:“这几天不去食堂吃饭,就在家里做,等我离开了家,你们想要跟我一起吃一顿饭都难。”
“不是在高陵吗?快马一天就回来了。”
梁赞叹口气道:“孩儿要是去了高陵,就是一个仆妇的儿子,您觉得谁家仆妇的儿子有快马?”
“咱家就有啊,马厩里的马多的是,前些天家主嫌战马费草料,才送出去了一些,我儿骑走一匹谁会在意?”
梁赞无言以对,半晌才道:“全大汉境内,唯此一家而已。”
太阳完全落山了,梁赞这才慢悠悠的从内宅走出来,陈铜准备找他算账的消息,早就有小伙伴告诉他了。
眼见陈铜坐在大门外的柳树下,膝盖上还横着一柄刀子,这家伙看起来杀气四溢,只是看他口水流的老长就知晓这家伙已经睡着了。
就走过去低头看着这个睡得不省人事的家伙,把刀子从陈铜手上拿走,陈铜这才醒过来。
第一眼就看见了梁赞那张令人生厌的笑脸,张嘴喝骂道:“你这无……”
一句话没说完,就觉得脖子上一片冰凉,一柄雪亮的刀子正架在他的脖子上,而梁赞正恶狠狠地看着他,似乎接下来就要把刀子从他脖子上抹过去。
“小心,刀子可快!”
别看梁赞人长得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他却是何愁有亲手教出来的学生。
也是仅凭一柄短刀在骊山后山过了半个月野人日子的人,十三岁的少年人正是胆子奇大无比的年纪,云氏逢年过节时杀猪宰羊的主力。
要说他们不敢杀人,说出去陈铜自己都不信!
“你不是要杀我么?”梁赞阴森森的问道。
“没有,我是来找你讲理的。”
“你怕知道你秘方的人不够多?要不要我帮你大声地喊出来?”
“我的小祖宗哟,都是一家人,你拿我练什么手啊。”
梁赞冷笑道:“改良秘方的事情为何家主都不知晓?哦!我忘记了,你还不是云氏门下,听说你一向自认为是陛下的奴仆,看不起云氏也是理所当然。”
“我没有!”陈铜觉得自己受到了羞辱。
梁赞见夏侯静家的老仆已经离开了,就松开陈铜道:“知道打不过我,怎么还敢来找我,说你是傻子也不算冤枉你。”
陈铜一个翻身站起来,朝着梁赞连连作揖道:“看在君侯的份上,小郎把秘方的事情忘掉成么?”
“那要看家主是什么意思了,这事你说了不算。”
梁赞见夏侯静老仆已经走远了,就把刀子丢给陈铜,快步追了上去。
来到山居的时候,老仆正在伺候夏侯静用饭,梁赞打量一下桌子上的饭食道:“先生吃的饭菜素了一些。”
夏侯静笑道:“云氏的小菜最是美味,傍晚之时喝点稀粥,吃几样素净小菜,正好调养一下脾胃。听说你跟印书作坊的那个杀才起了冲突?”
梁赞笑道:“一些小小的误会而已,印书坊管事陈铜已经答应帮先生印书了,明日就开始排版,最多五日,就有一千册书刊印出来。”
夏侯静笑道:“怎么,阳版雕刻添香一事没有谈妥?”
梁赞摇头道:“不是的,再过八日,董公邀请的大儒就会齐聚云氏庄园,学生想要在大儒们到来之前完成刊印,好让先生的学说被每一个来参会的人知晓。”
夏侯静放下手里的筷子叹口气道:“老夫知晓这些天你拿到的些许钱财还不够支应刊印《白鹿集》之需。不论是云氏,还是那个卑劣的印书坊管事,都只顾着与董公亲近,看不起我谷梁学说。你想要借助云氏之力达成目标殊为不易,明日就有夏侯氏管事送钱过来,如你所说,加紧印书才是正事,莫要再苦苦哀求他人。夏侯氏虽然算不得富裕,区区一万云钱还是能拿的出来了。”
梁赞羞愧的低下头,冲着夏侯静深深一礼就转身出了山居,瘦弱的身形迅速的消失在黑暗中。
夏侯静重新端起粥碗,有滋有味的吃了起来,年轻人嘛,受点挫折也是应该的。
在他已经努力过的情况下,适当的给一点帮助,才是一个敦厚长者的风范。
唯有如此,才能更多的激发出门下弟子的办事的热情。
第一六一章 谁是大英雄?
老虎很讨厌那只总往他身上凑的梅花鹿,从开始到现在就没有喜欢过。
只要梅花鹿敢凑过来,必然是一巴掌拍飞。
今天不一样,云琅路过老虎趴着的地方两次,发现那只梅花鹿温顺的靠在老虎身边非常的安静,脑袋都搭在老虎的尾巴上了,老虎也一点都不生气,就那样继续趴着,尾巴动都不动一下。
第三遍经过的时候,云琅觉得不对,因为老虎也无精打采的,就来到老虎身边蹲下来挠他的下巴。
平日里只要云琅的手落在老虎的下巴上,老虎就会欢喜的仰起头,让云琅好抓的大力一些。
今天,他的脑袋依旧耷拉在前爪上,对云琅的抓挠无动于衷。
云琅见状,就走到老虎身后拍拍那只年老的梅花鹿,手才搭到梅花鹿的脖子上,就发现这只鹿已经死了……身子都僵硬了。
老虎的身上湿漉漉的,这是昨夜的露水,他平日里很讨厌把自己的皮毛弄湿……而昨夜,他似乎守候了这只梅花鹿一个晚上。
仆役们把梅花鹿抬走埋葬的时候,老虎这才起身,看都没看被人抬走的梅花鹿,就扭身上了主楼,站在洒满阳光的平台上用力的抖抖皮毛,水雾四溅,在阳光照过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一弯小小的彩虹。
“夫君,大王是不是很伤心?”苏稚拉着云琅的手小声问道。
“我不确定老虎是不是会有这样的情绪,不过,看起来啊,他好像真的不太高兴。”
“我去给老虎准备两副猪肝。”
云琅才点头,就看见老虎又下了楼,慢慢吞吞的向骊山走去,走在阳光下的老虎,毛色斑斓,沉静的如同一位真正的君王。
山风呼啸,山谷里传来老虎的咆哮声,漫天飞的都是被老虎吓唬起来的惊鸟。
云琅从老虎的咆哮声中听出一股子无可压抑的愤怒……
帝王一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
“这么说,你家的老虎如今正在骊山里肆意杀戮喽?”
阿娇的手指还是那么白皙修长,青玉雕琢的茶杯落在她的手指尖相得益彰的圆润。
“当初那只鹿也是老虎抓回来准备吃肉的,结果发现那只鹿有奶水,而我当时受了重伤,恩师就用鹿奶来喂我,这才侥幸活下来,有哺乳之恩,自然不能杀来吃肉,我就一直养着她,直到今日老死。”
云琅很喜欢跟阿娇闲谈,今天是一个难得的阳光明媚的日子,正好在荷塘边上一起喝杯茶。
“一个前朝的余孽,也能让你这位大汉的列侯念念不忘吗?”
“救命之恩大于天,莫说是我恩师救了我,就算是一块石头救了我,我也会把它洗干净放在供桌上纪念一辈子。”
阳光明媚的日子里说点心里话其实很舒坦,云琅也懒得在这个时候遭谎。
“我救了你多少次?”阿娇不屑的问道。
云琅摇头道:“不记得了,好像没有吧?”
阿娇笑道:“无知之辈!对了,问你一件事,你觉得你能活多久?”
云琅皱眉想了一下道:“我想活到八十岁以上,就是不知道上天给不给我这个脸面。”
“人生七十古来稀,你太贪心了。”
“这世间太美,我不想早早离去。”
“所以你就精研饮食之道,钻研医术?”
“是啊,能多活一天就能多看一天的精彩,好死不如赖活着这就是我这人没出息的一点看法。”
“你觉得我能活多久?”
“不知道,不过呢,人能活多久,主要看运气,贵人一生富贵,又能遇难成祥,运气不会太差。”
阿娇笑了,站起身瞅着富贵城方向道:“城里的楼阁起的越来越多了。”
云琅笑道:“贵人不妨也搬进城里去住,长门宫虽然豪奢,却还是太清静了些。”
阿娇摇头道:“这是阿彘给我的屋子,虽然是我用金子修造了一遍,那也是他给我的金屋,住一辈子我不嫌烦。”
云琅感慨道:“择一人相爱,选一城长居,也是一道美丽的景致,就是有些清苦。”
阿娇似笑非笑的看着云琅道:“我喜欢阿彘,跟他喜不喜欢我无关,只是不想我儿时,少艾之时付出的爱意没了依靠,人生不过百年,总要有一段佳话传出来,好让世人相信,相爱人总会有一个好结果。免得以后的人都被你这种人给教坏。”
云琅犹豫一下,还是道:“无农不稳,无商不富这个道理贵人应该是明晓的吧?”
“嗯,听你说过几次,有点印象,你可以继续骗我了,好把你云氏钱庄的行为说的更加合理一些。”
云琅并不辩驳,继续道:“想要一个国家变得富裕,首先就要让这个国家变得活泛起来。
因此,我正在努力推行货通天下这个概念,如果长安一地可以吃到岭南的佳果,又能见到北地的毛皮,这就是说不论南北都有商贾在运作,算是初步达到了通商的目的。
如果北地毛皮能换到岭南的佳果,我认为这就基本达到了货通天下的目的。
想要达到货通天下的目的,汇通天下就要继续跟进,让百姓们习惯用钱币来交易,而不是让他们以货易货,如此,国朝才能通过货币这个手段来达到调配天下的目的。
一个大一统的国朝,必然要有大一统的手段,除却同文同种的认同力量之外,还会有军事力量的恫吓,以及经济力量的约束。
董仲舒现在做的是文化上的认同,而陛下做的是军事上的恫吓,而我要做的就是通过互通有无,将我大汉疆域牢牢地绑缚在一起,让那些野心家无法分割,即便是分割掉了,也不会长久,迟早还是会聚合在一起。
如果能造成天下分久必合这样一个大势所在,云琅就可以安心的被人埋进坟墓中,也没有遗憾。”
阿娇叹息一声道:“为何不将这一番话对陛下说,要知道陛下期待与你奏对已经很久了。”
云琅苦笑一声道:“陛下性如烈火,微臣干的却是一个水磨石的活计,一旦微臣与陛下奏对,矛盾必然爆发,对我们要做的事情没有半点的好处。假如通过贵人来传达,我与陛下隔空对话,就会有一个思量的空间,不至于让陛下见到我这张脸就来气,继而毁了我们之间的谈话。这些事情让谁明白,都不如让陛下跟贵人明白来的重要,自下而上的变革,阻力太大,自上而下的改革就要顺利多,可惜,发动这种变革的人一般都没有好下场,如李悝,如吴起,如商鞅……微臣没有做好舍身成仁的准备,所以,只好把事情办成目前这种不上不下的样子。”
阿娇怔怔的看着云琅道:“你是我见到的人中,第一个可以把胆小怕死说的如此理直气壮地人。男子汉大丈夫生在天地间,仰不愧天,俯不怍地,起动有风雷,安坐风雨收。如此才是做大事的样子。”
云琅吞咽一口口水道:“这种人在陛下面前,怕是活不过三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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