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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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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宰的深衣上下通透,保暖性能很差,云琅又不敢劝说他回去休息,只好带着老虎,母鹿率先回到了石屋。
云琅能感觉到太宰盯在自己后背上的灼热目光,不过,他不在乎,如果再不表现出点神奇之处,他不敢保证太宰还能继续这样的对他好。
一串串的竹简木牍被平平的铺开,变成了两张床,床上放着云琅今天晒过的各色兽皮,一半铺床,一半盖身,这样的床铺应该非常的舒适。
自从来到这里,今夜是云琅睡得最舒服的一晚,太宰很自然的睡在另外一张床上,可能是昨晚睡得很足,这一晚,他瞪着眼睛看了云琅整整一夜。
早晨云琅醒来的时候,太宰已经不见了踪影,老虎却还在,正在一次次的假装扑倒母鹿,每一次都用大嘴含住母鹿的脑袋,却从不用力,母鹿似乎也不害怕,陪着老虎玩的不亦乐乎。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即便是有,云琅也不信!环境诡异的变了,甚至时空可能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唯一没有变化的是云琅那颗近乎冷酷的心。
离开了工程师的工作,也同时离开了那个喜欢指责他不上进的女人,那个女人曾经咬着牙打电话说他的心是石头做的……
她以为云琅只是出走几天,最后还是会回家的,没想到他一去不复返,对那个家没有半分的留恋。
最后,那个女人还祝愿他早点去死……所以,云琅就死了。
今天的天气很好,云琅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想起那个女人,她已经很久没有进入过他的梦乡了。
“或许,那个女人说的是对的。”云琅抓着老虎耳朵,自言自语的道。
跟老虎用最短的时间建立起最亲密的关系,是云琅最近一直要做的事情,现在看来,进展还不错。
老虎很喜欢用盐巴水刷牙,或者说它只是单纯的喜欢盐,云琅观察过了,太宰对老虎一点都不好,呼来喝去,稍有不顺心就拳打脚踢。
这或许是太宰与老虎用来构筑主仆关系的办法,对一头野兽来说,幼年时期臣服的王,将是它一辈子的王。
云琅今天的工作是制作一双鞋子,他有足够多的兽皮,其中,一张坚固的老狼皮将是他今天制作鞋子的主要原料。
狼皮的颜色是他非常喜欢的青灰色,不过,在制作鞋子之前,他需要将五层刮掉毛的狼皮用麻绳钉在一起,最后用一张厚实的狼皮把这些狼皮包裹起来,最后形成一个漂亮的鞋底子。
过程说起来简单,制作起来非常的难。
狼皮又厚又韧,他的那根大针又非常的不争气,力量用小了,扎不透狼皮,力量用大了,会把针弄弯。
中午的时候,云琅看着自己布满水泡的双手,只好暂时停止了鞋子的制作。
他非常的希望太宰能给他弄来一套铁匠工具,好让他用最简单的方法弄出一套合用的工具来。
整个下午,云琅都在石屋附近的山林里转悠,这里的山林物产极为丰富。
仅仅是附近的山林,就让他获得了两种野生香料,一种是花椒,另一种则是八角。
有了这两种香料跟盐巴,云琅觉得自己今晚就能做出一锅极为鲜美的兔肉汤。
前途未卜,云琅决定过好每一天,至少要每一天都不辜负自己的新生。
兔子肉炖在陶罐子里面味道没有想象中的好,这种动物的肉非常的寡淡,还有非常浓重的土腥味。算不得好吃,不过啊,如果给里面添加一两块肥腻腻的野猪肉之后,再被调料的气味烘托一下,立刻就变得喷香扑鼻。
没人单独吃野兔肉的,这应该是一个常识,云琅自然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不过,一连三天顿顿都吃野兔肉,即便是再好吃的东西也会变成垃圾。
可是,太宰这家伙却每天都吃的非常开心,不论云琅做多少食物,他都会把剩余的吃光,即便是汤汁也不会剩下。
云琅相信,如果有人看到太宰吃东西的模样,一定会对食物这种存在保持极高的敬意。
于是,太宰每天回来的时候都非常的准时,因为他发现,云琅做的食物,一旦放凉之后味道就差了好多。
云琅顾不得继续研究美食,他需要的铁砧,铁锤,火钳子,铁刀子都被太宰陆陆续续的弄来了。
虽然上面有厚厚的一层铁锈,依然让云琅非常的开心。
垒一个简易的炉子需要最好的泥料,旁边山根上就有一层红胶泥,这个材料很适合弄出一个简易的炉子来。
于是云琅开始用最细的麻线编织孔洞非常小的筛子,好用来筛选泥料。
那些被细细磨碎筛选出来的泥料被云琅泡在水瓮里面,为此,还用脚丫子踩了成千上万遍。
泥料在水瓮里待了足足三天。
在等待泥料沉淀的日子里,云琅在山根处挖掘了一个炉子,把太宰储备的粗大柴火全部丢进去烧,在浓烟将要散尽的那一刻,他用土把炉子的排烟口跟火口全部封死,然后就开始整理他生锈的铁锤跟铁砧。
太宰看了足足五天,在云琅的炉子刚刚成型之后终于忍不住了。
“你不是要打铁吗?做这些事情干什么?”太宰有些怜悯的看着云琅,打铁需要烧炭这事他还是明白的,至于云琅干的其他事情他就一头雾水了。
“我是要打铁,主要是因为我需要一柄锋利的刀子跟一把坚硬的锥子好给我做一双合适的靴子。”
云琅的话说的很拗口,不过,太宰还是明白了他的意思,他多少有些鄙夷,一个真正的贵人是不干这些事情的。
云琅不等太宰提起读书的事情,张嘴道:“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萋萋,白露未晞。所谓伊人,在水之湄。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涘。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
太宰,秦风十五篇我已经会背了。”
太宰闻言叹了口气,就背着手离去了,《秦风》是他在发现云琅学习能力很强之后,特意找出来难为他的,只是没有为难住。
第九章 努力成为一个贱人
云琅瞅瞅自己满是泥巴的手笑了起来,经常做一些出乎太宰预料的事情对两人以后长时间相处好处很大。
炉子弄好了,下一步自然是烘烤,然后再保温,要不然炉子会炸掉的。
太宰眼看着云琅用胶泥条一圈圈的盘绕弄出一个奇怪的炉子很是惊讶,他的手艺非常的娴熟,就像是经常干这些活计一般。
云琅忙碌了一整夜,太宰看到他出去了无数次,直到天亮,才倒在竹简上沉沉的睡去。
太宰起来的很早,坐在火塘边上用刀子削木牍,最近因为云琅来了,有很多的事情需要记录。
赤着脚站在冰冷的石头上,会让人发疯,云琅用两块狼皮包裹着脚丫子,依旧冻得瑟瑟发抖。
被草木灰完全覆盖的炉子被他扒拉出来之后,心情才变得好一些。
炉子烧制的很好,没有裂纹,内腔不大,对云琅来说足够了。
毕竟,他只想要打造一把小刀跟几柄锥子,如果可能,他还想打造出一把合用的菜刀。
在太宰的帮助下,云琅将砧铁安放在一个粗大的木头墩子上,高低很合适他现在的身材。
烧炭的窑冷却的时间已经足够,打开之后里面依旧有热浪喷出来。
怪不得老虎跟母鹿这几天都喜欢趴在炭窑上方过夜。
眼看着云琅烧成了木炭,太宰长叹一声,取出一块成型的木炭对云琅道:“百工精妙,于国家大有裨益,这是人人皆知的道理。当年,我大秦百工皆受制于国,大良造以十六级上爵署理百工,不能说不看重百工。只可惜,操持百工者多为家奴,尔一旦接替我太宰,将跻身爵位第九级五大夫,再摆弄这些贱业,将获罪于左庶长,更会招来他人耻笑。”
云琅一面开始往炉子里添加木炭,一边笑道:“我现在需要一双鞋子,在制作鞋子之前,我先要弄一柄合适的锥子。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在您面前,我无所顾忌,只要过的舒服,干什么都成。”
太宰再次叹口气道:“老夫担心的就是你这种得过且过的性子。士大夫乃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哪怕是一瓢饮一箪食,也当恪守风范,虽死不改初衷。没有这样的决心,即便是位列彻侯也不过是沐猴而冠罢了。”
云琅看看自己黑乎乎的手,再看看衣着破烂的太宰,他没有看出两者有什么差别。
“饿死也不能丢弃士大夫的尊严吗?”
“首阳山上有先贤。”
“渴不饮盗泉止水?”
“胡说,我大秦以法立国,从父子兄弟姐妹,不准同睡在一个炕上直到全国使用统一的尺寸升、斗、斤、两。
再到十家编一组,相互监督一家犯法,隐匿不报九户连坐。
再到从事垦荒者,九年不收田赋,耕田织布特别好的,积存粮食多的免除税务和劳役。
人际间争执,诉诸官府,禁止私人决斗,对敌作战,以斩首多少论等赏赐;必须作战有功才能升迁,贵族商人,若是没有战功,不能担任政府官员。
每一样,每一种都有法可依,人人遵从律法行事,奴隶以百工糊口,士大夫以为国谏言,统御牧民为生,各行其道,不得稍有僭越。
孔丘之言,不过一家之念,不可全信。”
云琅的嘴巴张的很大,吃惊的道:“咱们是法家?”
太宰习惯性的瞅着天上漂浮的白云道:“有商君变法才有我秦国成为天下七雄。李斯立法,才有我大秦一统天下的机遇,我们自称法家也没有什么不妥。”
“可是,这两位死的都好惨啊。”
“豹死留皮,雁过留声,人死留名,本就是千古功业,生死小事耳。”
云琅痛苦的转过头,他决定不再跟这种把自己性命当成一回事的人说话。
两人相处才短短一个月,这家伙就两次为了功名利禄把性命不当一回事了。
以后如果有可能一定要远离这种人,跟他们站在一起,比被雷劈还要惨,天知道那一天自己就因为跟他离得近,被他的理想株连,最后被某一个强力人士五马分尸。
这个世上的坏人一个个都活的风生水起,好人只能靠卖惨留名,傻子都知道取舍。
云琅觉得自己就是一个俗人,不是俗人也不会因为受不了老婆的唠叨最终亡命天涯。
俗人就喜欢一些俗事情就对了,不论是跟小贩讨价还价省了一文钱,还是地里多产出了一斗麦子,哪怕是在街道上多看了一眼美女,意淫的愉快,都是好事。
至于后人读着自己惨烈的历史,生出雄心壮志这种事情,他是一点都骄傲不起来的。
死掉了,肉体就腐烂了,什么都没有了,留名有个屁用。
云琅没有第一时间毁掉炉子,丢掉锤子,这让太宰非常的失望。
他承认云琅是一个非常聪慧的学生,一定能够在学问上有很大的前途。
同时也承认,想要把云琅教化成一个真正的士族,前路依旧漫长。
打铁首先要打的就是火钳子,太宰拿来的火钳子充满了秦汉风格,古朴而笨拙。
在经过皮囊鼓风之后,炉子非常的给云琅面子,火焰熊熊,颜色也从橘红转变成了青色,高温之下,不一会就把一柄破铁剑烧的通红。
大锤子需要很大的力气才能抡起来,云琅没有这个本事,只好用小锤子一锤锤的将破铁剑折叠成两层,然后趁着铁料依旧高温,猛力的挥动锤子,软铁里的碳砸出去。
没有焦炭,在鼓风皮囊的作用下,木炭不一会就烧没了,眼看着木炭一点点的变少,云琅几乎要放弃自己的雄伟计划了。
一整天的时间,木炭用了不少,云琅精疲力竭,才完成了一把最小号的火钳子。
被老虎拖死狗一样的拖回石屋子,太宰坐在云琅收拾的非常干净的石屋里悠哉悠哉的喝着水。
不论云琅制作出了什么东西,都打动不了太宰的那颗士族之心。
他心安理得拿着云琅打造出来的火钳子,夹着云琅烧好的木炭往火塘里丢。
这家伙不喜欢干活,却非常的喜欢享受云琅给他带来的便利。
比如,他现在一天不换洗一遍衣衫就很不舒服,尽管他只有两件破衣裳。
救命之恩大于天,云琅自然不会计较这些,被老虎拖回来之后,还要挣扎着起身,为大家熬制鸡汤。
自从上一次云琅用灰陶盆子熬制了一锅野鸡汤之后,太宰基本上就不再做饭了。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是云琅一向的追求,日子已经过得苦不堪言,如果每天对食物都没有一点期待,生活就再无质量可言。
风干的野猪肉被热水逼出油脂,油脂再与八角,花椒,山姜,野葱充分混合之后,浓郁的香气就弥漫了石屋。
厚重的野猪腿骨带着一大块肥厚的猪肉不用煮熟,被云琅晾凉之后,就放在老虎的面前。
老虎现在已经喜欢上吃煮过的食物,虽然它大部分的食物都是血淋淋的,而每天晚上这顿带着盐巴味道的熟食,依旧是老虎最大的享受。
不等老虎下嘴,那根猪腿骨就被太宰拿走了,他一边吃一边抱怨:“如此美食喂给牲口吃未免糟蹋了。”
野兽都是护食的,这无关驯服与否。
老虎大王咆哮一声,不等扑过去抢夺食物,一根粗大的木棒就重重的敲在老虎的头上,也不知道太宰是怎么敲的。
刚才还悲愤的不能自抑的老虎大王,摇摇晃晃的在地上走了两步,就摔倒在地上。
太宰丢掉手里的木棒,斜睨了老虎一眼然后看着云琅道:“畜生就是畜生,学会了规矩才能继续活下去,如果有一天它有了弑主之心,就该剥皮煎骨。”
云琅放下木勺,拱手道:“瑾受教!太宰与畜生争食有失身份。”
太宰放下正要进食的猪腿骨道:“奴隶与士人,一在平地一在天,奴隶与野兽同列。
老夫夺野兽奴隶之食饱腹乃是天道。
自周天子失了天下,天下群雄并起,列国征战不休,奇谋妙计层出不穷,奇人异士如雨后春笋更是屡见不鲜。
争天下者乃士人也,威天下者士人也,服天下者士人也。
士人驭百姓如驭牛马,驱平民,奴隶上斗场如观儿戏,士人才是天下的主宰,予取予求乃是上天所赐。
云琅你当谨记,尔为士人,恻隐之心可有,却不能滥施。
就如今日虎食,它平日里茹毛饮血习惯了,你贸然给它熟食,一旦吃惯了熟食,就会懒于狩猎,我等也没了食物的来源。
因此,恪守其道乃是天理,不可贸然改变,否则必遭啮脐之祸。”
云琅觉得太宰这是对自己进行洗脑大业。
什么大道理在特定的时间里都是有道理的,直到他被另一个更大的道理给灭掉。
第十章 徐夫人的手艺
云琅自然有无数的大道理可以说,不过,他不准备跟太宰说,说到了会死人的。
就像一个员工想要跟自己的老板讲道理,道理讲赢了,他的倒霉时刻也就自然来临了。
黄米饭其实很好吃,如果再浇上蘑菇肉汤之后就变得非常完美。
一连吃上三碗,不论是士人还是奴隶都会心满意足。
物质才是决定人心向背的决定因素。
就像此时的老虎大王,忧伤的啃了一根没肉的骨头之后,就满足的趴在火塘边上,跟那头母鹿耳鬓厮磨。
现在,睡觉对云琅来说真正变成了一种享受,一整晚不用在梦里跟那个女人吵架,身体得到了彻底的休息,每一个早晨对云琅来说都是一个新的旅程。
锻造一块顽铁需要耐心,巴掌大的一块铁在云琅的铁锤下被折叠了三十几次,那些漂亮的人折叠花纹已经慢慢的出现,现在剩下的就是造型与淬火了。
云琅的手艺不好,他只是见过新疆英吉沙小刀的锻造过程,也仅仅知道锻造需要的一点小小的知识。
上手之后才发现,工艺什么的并不是很难做到,唯一难以做到的是耐心。
一个模样丑陋的短刀出现在了太宰的面前,对于这个结果太宰并不感到吃惊,毕竟,对于云琅瘦弱的身体来说,能做到这个程度,已经比一般的工匠强大了很多。
让他吃惊的是云琅在有意识的收集尿液,不但有他自己的还有老虎的。
老虎自然没有往罐子里撒尿的习惯,太宰瞅着云琅漫山遍野的追逐老虎要虎尿的样子,不由自主的露出了微笑。
烧红的锥子被塞进了尿液里面,一股难闻的蒸汽散尽之后,六把黑乎乎的锥子就出现在了云琅的面前。
黑色的外皮被磨掉之后,被云琅安上木柄之后就已经成型了。
它是如此的锋利,往日里用那根大针费劲力气才能刺穿的狼皮,现在,在新做的锥子面前如同一张纸,即便是六层的狼皮鞋底子,在锥子面前,也不再是云琅制作鞋子的障碍。
兴奋的云琅一整天都在用锥子刺东西,且无所不刺。
淬火之后的锥子果然是一件人间利器,淡漠的太宰拿走了最长的三个,他准备当兵刃使唤。
短刀就不能用尿液来淬火了,虽然说也没有什么问题,可是,这柄短刀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将是云琅的吃饭工具,用尿液淬火虽然不错,用尿液淬火后的刀子吃起饭来却十分的恶心。
冰冷的山泉水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云琅不知道自己的刀子里的碳是否合适用水淬火,虽然有很大的几率出现裂纹,他最终还是用陶罐取来了山泉水。
将烧红的刀刃部慢慢的放进水里……
刀子变得有些弯,这是热胀冷缩的结果,而刀子的刃部还是不可避免的因为热胀冷缩刀背向后弯曲刀刃经不起拉扯出现了十余道细细的裂纹。
看着云琅晦气的面容,太宰狂笑不已,眼见云琅的脸上已经出现怒容之后,才从石屋里拿出一柄用鲨鱼皮包裹的短刀丢给云琅。
淡漠的道:“这是徐夫人制作的短剑,想必比你的打制的破匕首强一些。”
云琅双手死死的攥着鲨鱼皮包裹的精美匕首,怨恨的瞅着太宰。
太宰莞尔一笑,指着云琅手里的匕首道:“早就准备给你了,只是见你想要亲手打造一柄,就不好强人所难,现在给你也不迟。”
太宰给的匕首自然不是荆轲刺杀秦王时使用的那柄毒剑。
从太宰的口中得知,荆轲刺杀秦王失败之后,远在赵国的徐夫人并未逃脱罪责。
此时的赵国已经于一年前为秦将王翦所破,惶惶如丧家之犬的徐夫人自缚入咸阳,愿意终生为匠奴,换取一家存活。
自此,秦宫多利器。
太宰丢给云琅的那柄匕首双面开锋,寒光闪闪一看就不是什么吉祥的东西,也不知道徐夫人给匕首里面添加了什么材料,能跟铜产生反应,最终变成了硬质合金。
云琅制作的刀子跟徐夫人制作的匕首碰撞了几次之后就变成了一把短锯。
事实上,云琅最后就把那柄短刀做成了一把锯子,用来锯木头非常的合适。
冬天就要到来了,只要看看红叶上厚厚的霜花就知道这个冬天将会有多冷了。
云琅的鞋子已经制作完毕,难看,丑陋,别扭,这些话都可以用在这双鞋子上面。
同样的看世界一定要一分为二的看,这双鞋子除过难以忍受的丑陋之外,还有温暖,舒适,结实这些可以赞美的地方。
尤其是系上带子之后,就与云琅曾经见过的劳保鞋非常的相似。
六层狼皮组成了厚厚的鞋底子,然后被密密的麻绳牢牢地钉在一起,在外面包裹上一层烫掉猪毛的野猪皮,脚跟与前掌部位各自订上一块硬木,即便是踩在水里,里面依旧能够保持干燥。
每回云琅穿着大皮鞋踩在新生的冰凌上,太宰的面容就变得非常难看。
看的出来,他也非常想要一双。
显摆够了之后,云琅就开始给太宰做过冬的衣衫跟鞋子。
这是一个懂事的孩子必须掌握的技能,满足显摆的欲望之后就要懂得分享,否则就会招来很多人的怨恨。
对于穿裤子这事太宰开始的时候是非常抗拒的,在拗不过云琅的坚持之后,勉为其难的试着穿了一次,结果穿上之后就再也没有脱下来过。
按照他的说法,胡服骑射是赵武灵王跟野人学来的,不符合五大夫的穿着要求,好在大秦的骑兵也是这么穿裤子的,所以,他觉得自己的爵位至少可以在军中担任偏将的职位,穿这样的衣裳也不算是违例。
云琅自然不会跟太宰争论,主要是他实在是不忍心看到太宰冻得发青的光屁股。
关于鞋子,他一个字都没说,就在云琅的指挥下痛快的穿上了。
常年穿山越岭的,他知道一双好鞋子能给他带来多少好处。
云琅把裤子做的很长,这样,太宰就能把裤脚塞进鞋子里,绑紧鞋带之后,裤子跟鞋子就成了一个整体,再大的寒风也吹不进去。
穿着云琅给他制作的衣衫在山林里对着野兽显摆了一天之后,归来的太宰就对这套衣裳赞不绝口。
“若是蒙恬大将军有这样的一套衣衫,驱逐匈奴野人于万里之外有何难哉。王上何至于遣发天下百姓修筑长城,弄得天下尽是累累白骨,以至于渔阳狐鸣天下皆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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