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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农圣-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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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真是斯文扫地,好好的一场胡旋舞,却是被这鸡肉破坏了。”
  有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大臣这就开始在下面嚷嚷了,太宗朝,一品国公,宰相的人数都有数十人,更别说二三品的郡公,县公,乃至级别更低的侯爵的人数了,御膳房当然不可能准备这么多鸡,所以,此时许多连赐坐资格都没有的勋贵和大臣们,只能站成圈在远处围观,气氛很是不和谐。
  不一会,李世民一家就把嘴巴,手指都吃的油乎乎的了,叫花鸡嘛!用手撕着吃才带劲,等李世民意识到自己失态的时候,已经不好意思再让那些少女站在亭前跳舞了。
  “今日重阳,朕与众卿登高望远,把酒同乐,各家的才子佳人,可有诗作献上?”李世民用内饰抬来的水净了净手,擦了擦嘴,就大声向群臣们道。
  “陛下想要听佳作,需得下些彩头,如此,各家的才子佳人才不会藏拙。”裴寂是酒宴场上的老手,调动气氛这样的事情,对他来说是信手拈来。
  “裴爱卿言之有理,朕有白玉鸳鸯佩一对,今日若那位才子佳人有好诗作献上,便将此玉赏赐一枚于他,若是再唱的好,朕便将另一枚也赏赐于他,众爱卿当与朕共评之。”
  李世民此言一出,群臣纷纷叫好,白玉鸳鸯佩的价值不好说,但如果一个人的诗作能够得到皇帝和满朝文武的称赞,那此人的才名,不久就会人尽皆知,是非常露脸的事情,试问,那个文人不好面子呢!
  于是,那些读了几天书的官宦子弟们,便都开始跃跃欲试,不过,要拿到皇帝和众多高官面前唱的诗,品相差了也是丢面子的事情,一时间,诸多才子佳人们也没有轻易出手。
  孙享福其实觉得古人这一套很无聊,但为了躲避从宴席上下来纠缠他要更多叫花鸡的程咬金和尉迟恭两个老货,只得负手往人群中一站,躲在人群中和大家一起看热闹,两人老货还不至于为了点吃的,搅和所有人的雅兴吧!
  不一会,就有胖少年行至亭前空地,清了清嗓子道,“九九重阳来登高,菊花茱萸满山坳,望景峰前美味至,直把云亭比九霄。”
  胖少年名叫武元庆,是应国公武士彟的长子,也是长安城有名的纨绔之一,仗着脸皮厚,也不怕出丑,就念了一首打油诗。
  然而,即便是这么一首打油诗,场中仍然有许多人叫好,将李世民所处的云亭比作九霄,那岂不是在夸李世民是盘踞在九霄里的神龙。
  龙乃汉人之图腾,亦是天子的象征,在得位不正的李世民初登大宝之时这么比喻他,当然是赤裸裸的马屁,然而,他老爹应国公武士彟乃是李渊朝旧臣,这样拍推翻了自己恩主的人的马屁,是很没有节操的,有人夸赞的时候,自然也有人瞧不起他,站在孙享福身边不远处的一个小美女就是如此。
  “应国公府长公子武元庆作了诗作,可有那家小姐愿意抚琴唱来。”
  裴寂自然是瞧不起这首打油诗的水准的,但既然有人作出来了,又是拍皇帝马屁的,自然也要找个懂曲乐的人将其唱出来,便向人群高呼道。


第三十四章 唱词
  唐时唱诗是贵族圈子里比较流行的活动之一,当然,一般以善琵琶,瑶琴的女子以乐曲配合,再配上清亮独特的桑音唱出为最美,在青楼之中,有专门唱诗的妓子引领着唱诗风潮,各官宦世家的小姐,无不争相模仿。
  所谓的唱诗,即有节奏和感情的朗诵,需要掌握一些抑扬顿挫,和气声发音,将诗句的感情发挥到极致,想要唱好诗,还必须要有一定的欣赏水平,这样才能够很精准的解读诗中含义,配以与诗词相同情绪的乐曲,武元庆的诗比较空洞,唱出来自然也不会太好听,所以,各家有唱诗功力的小姐,都没有要出场的意思。
  见没有人愿意出来唱自己的得意之作,武元庆不干了,视线在人群中扫荡了片刻之后,便笑盈盈的走向其中一人道,“久闻虞小姐精于琵琶古琴,诗词唱腔更是长安一绝,可否赏光出来献唱在下拙作。”
  众人的目光此时也随着武元庆看去,便见他身前有一女子,约莫十三四岁,个子不高,五官却十分精致,尤其那皮肤,白里透红,让人忍不住想亲上一口,此时她正双手抱着一把淡红色琵琶,看向武元庆的目光中带着几分恼怒。
  这一幕也毫无例外的被李世民看在了眼中,让他意外的是,在这女子身后不远处,孙享福那个明显高出众人少许的脑袋正在其中,这娃挤在女人堆里看热闹,难道是瞧上了那家的女子了?
  李世民浅饮了一口酒,便向坐在他左侧的韦妃侧身问道,“爱妃可知那抱琵琶的女子是那家闺秀?”
  韦妃顺着李世民的视线看去,片刻便笑道,“此乃永兴县子虞世南的孙女,名唤虞秀儿,去年还在王府唱过诗呢!她爹好像是在工部任职,应该是应国公的属下,想必这武家和虞家,应该是相熟的吧!”
  韦妃善强记,阴妃善机谋,二杨善美貌,燕妃与世无争,这是李世民后宫中几大妃子特色,是以,李世民有记不得的事情,一般都是问韦妃。
  武家和虞家何止韦妃说的相熟,都熟到成为仇人的地步了,那武元庆乃是个好色之徒,自从一日随父亲到虞府做客,瞧见了虞秀儿之后,便开始念念不忘了,他爹武士彟是虞秀儿的爹虞昶的上官,即便是比她爷爷虞世南也高好几阶,所以,色胆包天的武元庆自然是不把虞家放在眼里的,几次调戏不成,便想让他老爹去虞府提亲,虞家自是知道武元庆的德性,言辞拒绝,然后,两家的面上就不好看了。
  当然,这些事情李世民和韦妃并不知道,但目光再度扫过了孙享福和虞秀儿之后,李世民脑海里灵机一动,多了些想法,这虞世南可是秦王府旧臣,李世民的铁杆,而且虞家书香门第,忠君报国的思想根深蒂固,不正好是那小子的良配么,不过他没有强迫大臣嫁女的习惯,倒是要看看这两人有没有缘分。
  场中,受到了武元庆的邀请,虞秀儿非但不喜,反而生怒,就让人看出了端倪,这是要出事情的节奏啊!
  “怎地,秀儿妹妹瞧不起哥哥的拙作?”当着众人的面被拂了面子,武元庆面色阴沉道。
  “你的拙作太拙了,人家小姐不稀得唱,你还死皮赖脸,当真不知道羞耻二字怎么写么?”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站在虞秀儿身后看热闹的孙享福,在后世,吃瓜群众看热闹的时候帮忙说两句公道话很正常,可惜,孙享福还没有适应这个时代的规矩,替人出头可是需要有相应的实力的,否则,就是粉身碎骨的下场。
  “你是何人,敢出言羞辱与我。”
  武元庆闻言面色一寒,目光就向孙享福看去。而此时,虞秀儿才惊觉自己背后竟然站了个男人,回眸一看之下,发现,这个说公道话的男人,居然还有点小帅,顿时,便将身体侧向一边。
  好吧,她这是给了孙享福一个英雄救美,正面硬肛纨绔的机会。
  “在下吃瓜群众一枚,看不过去说了句公道话而已。”
  “吃瓜群众一枚?这是个人名?”不光是武元庆,在场的所有人都面露异样的看向了孙享福。
  糟糕,看戏太投入,忘记自己穿越了,孙享福心里吐槽了一句,又正色道,“在下牧监署渔业司下牧监丞孙享福。”
  “一个奸臣,也敢出言羞辱本公子,当真大胆。”武元庆一听孙享福所报的这个上不得台面官职,气急冷笑道。
  “是监丞,不是奸臣,在下也是有品级的,正七品下呢!不知道武公子何品何级啊!”
  “呃······”武元庆闻言语塞,他并未出仕,还真不是个官。
  “好了,既然你无品无级,就且在一边看着吧!诗写的太拙,无人肯唱这不是你的错,阻止别人给陛下献诗就是你的错了。”孙享福成功的偷换了概念,气势凌人道,献诗跟官品有个毛关系啊!
  听了孙享福这话,人群中顿时响起了一阵笑声,那武元庆的脸更是气成了猪肝色,怒道,“难道你个七品小官也有诗要献与陛下?”
  这是典型的激将法,孙享福要是不接这个茬,这事就还没完,正当他犹豫着要不要剽窃几首的时候,虞秀儿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便向他看来。
  这眼睛好美,眼神也美,楚楚可怜的,让人好难拒绝啊!
  孙享福心里如是想着,便一扭脖子道,“不才正有诗词要献与陛下。”
  “哼,别打肿了脸充胖子,某且看你作的什么破烂歪诗。”
  在武元庆的咒骂声和虞秀儿崇拜的眼神中,孙享福缓步走向亭前空地,一边走,他脑海里一边在想着剽那首为好。
  前世的时候,从小学到高中,父母给他报的兴趣班不是外语就是声乐,绘画,乐器类的,到了大学的时候,为了泡初恋女友,便偷偷的报了她所在的诗社,那时候虽然读的大多是现代诗,但古诗也有不少,只是时日久了好多都记不起来了,好多又只能记得其中一些句子,其中,写重阳的,又应景的,还真不记得多少。
  “有了。”
  孙享福脑袋中灵光一闪,想到了晏几道的一首《阮郎归》。
  “天边金掌露成霜,云随雁字长。
  绿杯红袖趁重阳,人情似故乡。
  兰佩紫,菊簪黄,殷勤理旧狂。
  欲将沉醉换悲凉,清歌莫断肠。”
  “好,好句,好一个人情似故乡,清歌莫断肠,这不拘一格的长短句,却是比五言和七言更是能抒发人之情感,闻此佳句,当满饮一杯,浮一大白也。”
  孙享福的话音才刚落,便有一个文臣装扮的人从案几后举杯站了起来,今天这场宴会,能坐案几的人可不多,此人正是尚书左仆射房玄龄。
  “然也,朕与诸卿同饮。”
  李世民也是文青,写的一手好飞白,还有不少诗句流传于事,他自然是能分的清诗词好坏的,更让他想不到的是孙享福这个乡下小子会作诗词,他一起身夸赞,群臣之中,附和者就更多了,有甚者,已经在帮那些听不懂的人解读此词,场面气氛一下子热烈起来。
  而起先还待看孙享福出丑的武元庆,此时脸被打的咔咔响,哪里还敢出声,只得灰溜溜的躲到了一边,幸好他爹今天没来,不然少不得狠狠抽他一顿。
  孙享福装完逼只想快点逃,要是被一些智商高绝的文人抓住了,自己说不得会露馅,因为这个词牌在唐初时还没有,要是往深里与这些文人探讨,孙享福并不算太高的文学素养未必吃的消。
  “孙大人慢走,不知小女子可否唱一唱你所作之诗。”抱着琵琶的虞秀儿快步的拦在了想要退场的孙享福面前,那我见犹怜的眼睛和孙享福一对视,便感觉有电光在两人身体之间流转。
  这难道就是相亲看对眼了的感觉?孙享福如是想着,竟然尴尬的有些脸红,将眼神飘移开了一阵才回过来道,“呃,在下所作的不是诗,是词,小姐若是喜欢,便唱吧!”
  “如此,必不叫大人失望。”
  虞秀儿端的是声若黄鹂,光是听她说话的声音,都感觉舒服,这让准备逃离的孙享福决定留下来看看她到底能将这首词唱的有多动听。
  清脆的琵琶声响起,众多饮酒讨论诗句的王公大臣们尽皆安静下来,目光向亭前的虞秀儿看去。
  “天边金掌露成霜,云随雁字长。
  绿杯红袖趁重阳,人情似故乡。
  兰佩紫,菊簪黄,殷勤理旧狂。
  欲将沉醉换悲凉,清歌莫断肠。”
  同样的句子,在不同的人,用不同的腔调读出来,渲染力有着很大的差距,虞秀儿所奏琵琶的曲调将诗句中的惆怅感完全的释放了出来,待她将其唱完,人们都还沉寂在她的声音语调所带给人的那种情绪之中,正所谓余音绕梁,三日不绝,说的,就是类似于这种前所未有的情绪上的冲击。


第三十五章 金风玉露一相逢
  人美声甜,这就是孙享福初见虞秀儿之后对她的评价,亦是李世民对虞秀儿的评价。
  “陛下可是对此女动心了?若是如此,臣妾便叫人前往虞府将其接入宫中。”
  看着李世民如痴如醉的表情,韦妃小声的在他耳旁道。
  “非也,朕是被这诗词的意境所动,至于此女,朕自有安排。”李世民小声的回应了一句,又向亭外的众多的大臣道,“朕觉得此诗此句配此腔此调乃是天作之合,诸卿以为然否?”
  “然也,看来陛下的彩头是要被人摘去了。”
  裴寂等一干文臣笑言道。
  “如此,王得用,宣,赐下牧监丞孙享福,虞氏女秀儿白玉鸳鸯佩各一枚。”
  当王得用把李世民的赏赐宣读出来后,鬼都知道皇帝是个什么意思了,这是在搞拉郎配啊!鸳鸯玉一人给一个,不就等于赐婚么。
  好吧!其实孙享福也觉得自己配虞秀儿这样一个瓷娃娃般的美人儿确实不错,但只见一面就定下终身大事的节奏还是让他有些吃不消,看着脸红的像苹果的虞秀儿羞羞涩涩的和自己一起接下李世民赏赐的玉佩,不得不说,他的心里还是暗爽了一把的,不说虞秀儿那天籁般的嗓子,就这精致的长相,就比孙享福大学时期的历任女朋友加起来还强。
  “你等领了赏赐,难道还要留在朕这里吃酒么,快快退下吧!”
  亭中,见皇帝并不是想纳虞秀儿入后宫,几位贵妃顿时松了口气,面色也变的和蔼起来,由于几道新菜,孙享福之名后宫诸妃尽皆知晓,想不到他还是皇帝看中的人,不然,不可能玩赐婚这样的招数,韦妃顿时觉得,自己有必要成人之美,帮李世民把事情办的更漂亮些,便暗自决定,回宫之后,定要召见虞家长辈做做思想工作。
  出了亭子,孙享福远远的就看到了武元庆恶狗一般的嘴脸,心想,这样的纨绔,恐怕不是个理智的动物,于是向一旁的虞秀儿文道,“虞姑娘可是随同家中长辈一同前来?”
  “未曾,我一个人出来的。”虞秀儿眼珠子一转,有些不好意思的道,她自然也是看到了远处恶狠狠看向自己这边的武元庆。
  “如此,便请姑娘与在下同行,免得被一些奸险小人打搅。”
  虞秀儿欣然点头道,“甚好。”
  不一会,两人结伴来到了罗阗做饭的地方,这里羊肉已经烤的差不多,滋滋往炭火上滴着油,孙享福从早上到现在都没有吃过什么东西,便拿餐刀,往盘子里割了一盘比较精瘦的羊肉,又端了一锅尚未分配完的时蔬炖鱼,寻了一处僻静无人的地方,与虞秀儿席地而坐,准备吃午饭。
  “在下出自乡野,行事粗鄙了些,还请姑娘勿怪,这登高宴会一时半会只怕不会结束,姑娘还是同在下一起吃些食物,免得饿着了。”
  坐下来之后,孙享福客套了一下,便开始进食,他对自己料理出来的食物还是有些信心的,只是对面的虞秀儿却是不吃,一对黑白分明的眼珠老是打量自己,搞的孙享福也有些不好意思了。
  “你平常都这么说话吗?”见孙享福在自己的注视下也停止了进食,虞秀儿便开口问道。
  “呃,其实不是的,只是听说姑娘是书香门第,怕太粗鄙了你不习惯。”孙享福答道。
  闻言虞秀儿轻笑道,“你本来怎么样,就还怎么样吧!在我面前,你无需拘谨。”
  “呃,这样就好!”
  说着,孙享福的表情也放松下来,将跪坐在地上的腿往两边岔开,以屁股为支点坐在了草地上,很没有形象的在虞秀儿面前再度开吃起来,倒是把对面的虞秀儿看的一乐。
  “叫我不要拘谨,你也不要拘谨,该吃吃,该喝喝,生活就该自由自在的过才舒坦。”孙享福将一块没有刺的鱼肚皮肉夹到了虞秀儿的碗中,将碗筷递到她面前道。
  “嗯,如此,我们就都不需要端着了。”虞秀儿说罢,也学着孙享福的样子,一屁股坐在地上,接过了孙享福递过来的碗筷,开始吃起来。
  “呵呵,你倒是不怕生。”孙享福同样是被她的动作逗的一乐,这小姑娘看来也不是书香门第中比较高产的那种性格死板的傻姑娘。
  “刚才那首词真是你写的吗?”
  虞秀儿吃了孙享福给她夹的鱼,心情顿时好了起来,这就是美食的作用,原本她以为好的诗词定然是像她爷爷一样的老学究才能写的出来的,谁料今日却是出自了一个年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而且嘴皮子很犀利的少年郎身上。
  “怎么,不像吗?跟你说,我脑子里的好句多了,什么每逢佳节倍思亲,一行白鹭上青天,飞流直下三千尺,扶摇直上九万里等等,都是与生俱来的印在我脑子里的,用一个通俗的词来形容我自己,就是‘天才’,只是我低调,从小不爱在别人面前显摆。”
  孙享福一旦开启了剽窃的先例,以后说不得还要用的上,提前跟虞秀儿打预防针道。
  “那你今天是为了我,不得已才在众人面前展露你的才华?”
  虞秀儿在心里默念了孙享福刚才随意说的几个句子,顿时觉得好高大上,有点自以为是的感动道。
  “也不全是,我是尽了一个吃瓜群众的责任而已。”
  再度听到这个词,虞秀儿诧异的问道,“吃瓜群众?是何含义?”
  “呃,就是看热闹的人,帮忙说了句公道话。”
  “你说话真有意思。”虞秀儿抿嘴一笑道。
  “这个世界那么无聊,不做点有意思的事情,岂不是白活了一场,对了,你的琵琶弹的真好,我小时候也学过一些稀奇古怪的乐器,有时间咱们探讨一下。”孙享福吃开了,话夹子也打开了,随意的跟虞秀儿道。
  “那真是太好了,我从小精于此道,不仅会弹琵琶,瑶琴,还会吹箫,不知道孙大人会些什么乐器?”
  “吹箫?你会吹箫?哈哈哈······”
  孙享福的放声大笑搞的虞秀儿一阵莫名其妙,看到她诧异的表情,孙享福顿时觉得自己如此污秽的思想要不得,才忍下笑声道,“呃,我会弹吉他,打架子鼓,钢琴也会一点,都不是很精通,不过有机会一定让你见识见识,还有,你以后还是别叫我孙大人了,听着别扭,叫我孙大哥吧!”
  “秀儿遵命,孙大哥好。”
  “呵呵,甚好,甚好······”
  金风玉露一相逢,更胜却人间无数,两个人边吃边聊,不知不觉竟然过去了半个时辰,当弄来的东西被吃的七七八八的时候,裴律师居然带着几个人找到了他这里,其中还有孙享福在秦府有过一面之缘却没有深聊过的程处默和尉迟宝林两个少年。
  “你小子倒是不怕有伤风化,敢这么明目张胆的带女子在此幽会。”裴律师调侃的看着二人道。
  “陛下的鸳鸯佩都赐了,哪里还有人敢说闲话,倒是我等要恭喜这位孙大人了。”裴律师说完话,站在他旁边的一个眼生的少年郎马上就接过话道。
  “这位是?”孙享福向裴律师投去询问的目光道。
  “哦,忘了介绍,这位是长孙尚书家的大公子,长孙冲,今后他就代表东宫太子与我等一同协商酒楼的事。”
  “原来是长孙公子,在下失礼了,不过此时······”
  孙享福给裴律师使了个眼神,意思有虞秀儿在,他们几个大男人聊天只怕不自在。
  “我等正是为你等之事而来,怎地,你还要抱怨我们坏了你的好事?”裴律师不以为意道。
  “我等之事,可是陛下又召我说话了?”
  “非也,你就没见着武元庆那张要吃人的脸么,他居然还邀请长孙冲一起在下山的路上伏击你。”裴律师摇了摇头道。
  “哼,武家乃太上皇旧臣,商贾出生,品性低下,我长孙冲岂会与此等人为伍,这不,找了处默和宝林来为你助拳么。”长孙冲冷哼一声道。
  此时孙享福的身份是皇帝家臣,妥妥的李世民党,长孙皇后的走狗一枚,和长孙冲自然是一系的,这武元庆居然找长孙冲去打孙享福,智商也是没谁了。
  而对于那些李渊时期受到重用的大臣,出自秦王府旧臣序列的长孙家,尉迟家,程家,天然就跟他们尿不到一壶,只是本该是李渊系官二代执牛耳人物的裴律师有些奇葩,他从小尚武,把能征贯战的李世民视为偶像,并且加入了李世民的飞骑军,这也是裴寂晚年被收拾的时候,李世民却没有动裴律师的原因。


第三十六章 告白诗
  如无意外,孙享福将迎来与长安城的纨绔为美女争风吃醋打架斗殴的日子,虽然这是一个幼稚的举动,但当它即将发生的时候,孙享福才惊觉,原来自己在长安已经有盟友,而且,盟友很强大,秦王府旧部系,李渊朝的第一权二代现在都是他的朋友。
  程处默深得他老爹的家传绝学‘厚黑’,他建议孙享福和虞秀儿以自身做饵,引武元庆出手,然后他们暗中埋伏袭击,即便到时候他们将武元庆打出个好歹来,他老爹应国公爷也不敢说什么。
  尉迟宝林则是主张直接找到武元庆,一拳将他干倒,让他以后长记性,不敢乱动,走霸道的路子,起震慑的效果。
  当然,他们两个有这样的提议,是因为他们对自己的武力有绝对的自信,不过孙享福却是知道,这俩货现在才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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