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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才子(华西里)-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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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宓大为惊喜:“谢谢文大人。”忙带着小环回到屏风后面,可一对小脑袋还是时不时探出来,惹得厅堂中众书生心中一阵无由的悸动。

唐大老爷摆摆头:“也是我太娇惯她了。”

文大人笑笑:“若是宗之现在在这里,肯定会说:‘我家的孩子所行所言,自然要快意为之,何须他人评说。’这才他杨宗之这种名士的风范。”

唐老爷一窒,讷讷几声,转头看着众生:“好了,还有谁没交卷?吴节,只剩你一个了,快把将上来看看。此次诗会已然兴尽,就别磨蹭了。实在写不出来,就滚出去!”

他一声怒喝,再次将厌烦的目光落到定定站着的吴节身上。

“他妈的,原来小颦就是唐宓,是我吴节在这个世界的未婚妻……我竟然把她给休了,愚蠢啊愚蠢!”吴节无语问苍天。

回想起昨天在现代世界那次相亲,他心中就有种吃了一只大苍蝇的感觉。窝火那是肯定的,自己怎么说也算是一个英俊儒雅的青年,可在现代社会就因为没钱没势,连那么一个非主流也看不我。

还是古代好,我吴节虽然相貌普通,又背负着一个傻子的名声,可如唐宓这样一个才女加美女,却对我死心塌地。否则也不可能提前让小环带一首《临江仙》过来,让我吴节抄袭。

有妻如此,也是我的运气。

一瞬间,吴节甚至有一种欢呼雀跃的感觉:这么一个优秀的女子居然是我的未婚妻,不会是在做梦吧?

可是,自从我写了休书之后,已经将唐家得罪尽了。就算唐小姐对我有意,她家里人也不会同意。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心中笑了笑,却又是一动,想起自己在现代社会丢失的那一天一夜的时间,突然有一股冷汗从背心沁出来:如果将来还要在现代社会丢失时间,而且这丢失的时间越来越多,直到终有一天再不会回到现代社会,要在这明朝过一辈子。作为一个文人,还有什么比名声更要紧的东西。科举入仕对我吴节来说没任何难度,将来考个进士没有任何难度。可按照明朝官员任用制度,取官取德。你一个傻瓜,就算再能考试,也不可能让你去做一县县令,代天子牧民。最多给个荣誉称号,打发你回家赋闲养老。

如此一来,自己费那么大劲去科举也变得没有任何意义。

必须从现在让世人忘记自己是个傻子。

吴节啊吴节,你以前实在是太无欲无求,或者说太实际了。眼睛只盯在科举上面,却不知道名声这种东西对古人来说,也许没实际用处。可一旦你获取功名,想要干出一番事业时,名声这种东西的厉害之处才能体现出来。

也许,我需要做出些改变。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只要我能够在这场诗会上脱颖而出。

《临江仙》……哎,我可不会做诗做词,不过,写不出来,哥不会抄吗?

吴节的嘴角不由地带着一丝微笑。

这个时候,一阵风透过窗户缝隙吹进厅堂来,吹灭了几支蜡烛,有银色月光投射而入,让吴节心中一静。

又想起刚才唐宓那张找不出任何瑕疵的绝色容颜,再看看抱着琵琶坐再前面的彩云,吴节心头一亮:月光、小颦、彩云……有了……

唐家老爷厌烦的神情明摆在那里,众生看得明白,心中顿时大动。

本来,唐家小姐才女的名气就已经震动整个蜀中,又有传闻说唐宓乃是一个国色天香的美女,大家都有些心动。

可惜人家早就于吴节有了婚约,别人也只有暗底下倾慕的份儿。

只能用“唐大小姐虽然有偌大才女之名,可相貌未必就如传说中那么美貌,或许是个无盐一样的丑鬼,以讹传讹而已。”来安慰自己。

等到吴节是个大傻子的事情传开,就有心思活泛之辈请媒人上唐府提亲。丑女就丑女,家有丑女是福,女人嘛,灯一吹就那样。只要娶了唐家大小姐,那陪嫁肯定少不了,少奋斗一百年啊!

可惜,唐家都以自家与吴节的婚约尚未解除为由,一一回绝了。

现在,看到唐家小姐的美貌姿色,又见唐家老爷对吴节的态度如此恶劣,知道这桩婚事快要走到尽头了。唐家小姐天仙一样的人物,唐家又是大富大贵的门第,怎么可能把女儿许给这么一个交白卷的大傻子?

众人精神一振,心中都是幸灾乐祸起来,巴不得吴节再丢个大人。中午时的诗赛,这傻子已是一字未写,这回估计也是憋不出来的。

吴节越丢人,咱们的机会就越大。

一时间,众人都是神情紧张,有的人还暗子握紧了拳头,只待吴节一交白卷就将他轰出厅堂。

“哈哈,唐伯父说得对,写不出来就别磨蹭了。”吴论得意一笑:“适逢如此良辰美景,节弟你若一字不着,未免有些失礼。《临江仙》这个词牌说起来也不甚难,只要知道格律和平仄,急切之中,就算是普通人也能凑上几句。实在不行,你就胡乱填几个字上去,做首打油诗好了。”

“对,就做首打油诗好了,权当是个乐子。”众人又是一通鼓噪。

“打油诗啊,这个我会。”在众人的喧哗中,一直呆若木鸡站在那里的吴节突然叫了一声:“我最喜欢做打油诗了,也写得极好。比如中午的时候我就写了一首关于三峡的诗,可因为不知道这次诗会要不要,就没拿出来。”

“哦,节弟中午原来是写了一首诗的,怎么不交稿。”吴论装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节弟啊节弟,你让为兄我说你什么好呢。要不,你现在念一遍给大家听听。”

“好,我念了。”吴节还是那副木楞楞的样子,朗声道:“徒步走来观三峡,曲曲折折像麻绳。如果自己倒着看,曲曲折折还是绳。……我念完了,写得究竟如何啊?”

腼腆一笑,吴节看起来很害羞的样子。

“噗嗤!”有人将口中的茶水喷了出去。

有人捂着肚皮蹲在地上。

就连庄重的文同知也含笑摇头。

唐老爷气得脸带青气,连连拍案:“来人,把这个煞风景的夯货给我叉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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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彩云归(冲榜,求推荐票)

屏风后面,一脸泪水的小环听到吴节这首打油诗,想笑,却又不敢,憋得一张脸都红了。

旁边的唐宓一笑,然后又是一脸忧虑,喃喃道:“这个吴节,太不正经了。或许你是真的不擅诗词吧,又何必要自己作践自己?”

正当几个书生要冲上来将吴节扭出去的时候,吴伦却喝住他们,朝唐老爷一拱手:“唐伯父,既然节弟要写打油诗,且看在小侄的薄面上让他作完好了。”

“对对对,让吴节公子把词做完,咱们也好见识一下他的绝世才华。”众人立即回过神来。这个吴伦真是促狭,嫌吴节出丑不够,还有继续耍弄。

吴伦公子拿了这次诗会两场第一,暴得大名,已隐约有蜀中青年士子马首之势。将来若在场面上行走,少不了要同他多打交道,花花轿子人抬人,卖他一个情面也是应该的。

况且,捉弄吴节这个大傻子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何乐而不为。

唐老爷没想到吴伦会为吴节求情,一怔,气哼哼地说:“贤侄,老朽今日总觉得这厅堂里浊气逼人,原来是这么一个混帐东西混进来了。就算让他写,也不过胡诌几句乡谚昵语,反污了我等的耳朵,你替他说什么好话?”

吴纶忍住得意的笑容:“唐伯父,既然吴节接到了唐府的请柬来参加这次诗会,按照规矩,他可以写出自己想写的诗词。我等可以笑他写得不好,骂他狗屁不通,但不能不让他发出自己的声音。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唐老爷还要生气,旁边,文同知却突然缓缓开口:“的确如此,吴伦乃是执中之言。”

“对啊,让他写。”众人又发出一阵笑声。

既然文大人说话了,唐老爷也不好反驳,哼了一声,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胸膛因为气愤上下起伏。

看着一脸嬉笑的众人,吴节一声冷笑却从心中冒起:笑吧,狂欢吧,等下让你们见识一下,什么叫宋词,什么才是中国古典文学的顶峰。

他装出傻楞楞的笑容,朝唐老爷一拱手:“泰山老大人,你真的要让小婿作词吗?”

一句“泰山老大人”一出,众皆愕然,屏风后面的唐宓也惊得一脸羞红,忍不住“啊”一声。

“你……”唐老爷铁青的脸变成猪肝色,一挥手:“快写,写完就给我出去!”

“哈哈,尔等竟然评吴伦的词为第一,依吴节看来,那词陈腐不堪,若这样的作品也能拿第一,传了出来,岂不让人笑话我蜀中无人诶!”吴节慢慢挺直身子,瘦弱的身躯突然精神起来。就好象一把脱鞘而出的宝剑,再不复先前的猥琐懦弱。

又端起一杯醇厚的剑南烧春,仰喉饮尽。一挥长袖,衣袂飘飘地朝窗户走去,一边走,一边大声俄吟:

“梦后楼台高锁,

酒醒帘幕低垂。

他年春恨却来时……”

这三句,严格地说只是一句半。意思是,梦醒只见高高楼台阁门紧锁,酒意消退但见帷帘重重低垂,他年春天惹起的恨恼又来缠我。

词句普通,甚至还略显平淡,加上吴节念得又慢,大家不耐烦的同时,也不觉得有何出奇之处。

不过,还是有识货的人心中一凛,不得不说,这三句格律平仄都对了,也将那春天的夜晚和酒意朦胧中惆怅思绪写得体贴,铺垫到十分。

这却不是一个傻子能够作出来的。

虽然厅堂里还有是士子们起哄的怪笑,但那笑声分明小了下去。

走到窗前,吴节停了下来,转头深深地朝屏风这边看过来,却没见到唐宓。

反倒是那彩云抬头向他递过来一个鼓励的微笑。

吴节略微有些失望,提高声气,继续咏道:“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至此,上半片《临江仙》已经念完。

唐家老爷正恼怒地端着酒杯喝闷酒,听到这点睛一般的两句,手一颤,酒水淋漓滴下,只感觉脖子后面像是有一道冷风吹来,吹得寒毛根根竖起。

彩云脸上的微笑不见了,放在琵琶上的右手也微微抖动,禁不住痉挛般地一勾,然后一挑,有柔美忧郁的乐声在厅堂中流淌。

随着这一声琵琶幽咽,众人都仿佛看到一个面容苍白的白衣少年正在春日的微雨中,背手看花,如梦似幻的雨幕中,燕子飞来又去,如同流年。

再没有人说话,厅堂中除了乐声,静得可以听到针落地的声音。

而大家脸上的嘲讽也被如痴如醉所代替,都不由地正襟危坐。

……

“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屏风之后,唐宓将这两句反反复复地在心中念了几遍,眼睛里有晶莹的水气沁出。

正要再次沉浸在这婉约得让人心碎,绮丽得无法呼吸的氛围中时,吴节突然一伸手,猛地将两扇花窗推开。

“蓬!”一声,清风满屋,无边月色瞬间涌进厅堂。

那乳白色的月光如同活过来了,水一样在人群中,桌椅间流淌。

再次挥动衣袖,哗啦风声中,吴节看起来直如那云雾中的出尘仙人。

只一道目光热烈灼热,依旧朝屏风看来,就好象要将其看穿。

“记得小颦初见,

两重心字罗衣。

琵琶弦上说相思,

当时明月在,

曾照彩云归。”

……

“记得小颦初见,两重心字罗衣。”

唐宓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那件暗红色衫子,眼泪终于不争气地滴落下来,又转眼被月色吞没:“小颦,小颦不就是我吗?”

“依稀记得小颦和我在下午时见面的情形,她穿着绣着两重心字的衫子。此刻,有人拨动琵琶弦述说乡思的滋味,就如这时的月光那样皎洁如玉,她却如飘然而去的彩云,袅无音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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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挥手自兹去(继续求推荐票支持

唐宓哽咽着嗓子,用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将这首《临江仙》反反复复地念了两遍。只觉得斜飞的燕子和着微凉的春风,化成一缕柔丝,将无脏六腑都收束在一起。

然后狠狠一勒,勒得人几乎喘不过气来。

那缕缕丝丝深入骨髓,如刀如刺,或痛或苦,或麻或痒,清晰深刻,偏偏却无从把握。

待到最后一句“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罢了,那已经绷紧的丝缕却猛地碎开,随着雨中丁香花瓣,纷纷扬扬落在心中最柔软所在。将已经五味杂陈的那颗心熨贴如初。

“原来吴节公子的诗词竟好到极处,可笑我唐宓还想着为他捉刀,当真是羞煞了人。”欣喜之余,一张脸有微微发烫。

再看看那白衣飘飘的少年,神采如此飞扬。虽然相貌平凡,却不让魏晋高贤。隐约觉得,也只有如此男子才配得上我唐宓。

风流当如吴士贞,余子不过豚犬尔!

见唐大小姐痴痴地站在那里,如同梦魇,小环不懂诗词,忍不住问:“大小姐,吴大傻……吴公子这首词作得如何?婢子看他又唱又跳的,跟小丑一样,估计又丢人了。”

唐宓这才清醒过来,一挥袖,转身就走,只幽幽一叹:“若吴士贞这词早一些出来,也没人敢上前献丑。一曲《临江仙》,前有‘滚滚长江东逝水’,后有‘曾照彩云归’,已将这个词牌写尽了。也许,百年之后,依旧有骚人墨客对此情此景津乐道。”

……

整个大厅堂鸦雀无声,没有喧哗,也没有先前吴伦词出来时,震天也似的叫好声,还挂在众人脸上的嘲讽已经被震惊和瞠目结舌所代替。

吴伦的词大家还能叫一声好,而吴节的“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一出,大家都不知道该如何喝彩。

刚才他所念的正是北宋晏几道的作品。

晏几道是北宋词人晏殊的第七子,人称小晏。有词作两百多首传世,除三首长调,其余全是小令,他的小令词在北宋中期发展到一个高峰。小令词多怀往事,抒写哀愁,最能打动人心。尤其是这首“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更是他的代表作,便称之为九曲回肠,千古名篇也不为过。

其实,宋词中的〈临江仙〉还有不少佳作。比如李清照的“庭院深深深几许,”、秦观的“千里潇湘?道镀帧薄?p》尤其是李清照那首之中“浓香吹尽有谁知,暖风迟日也,别到杏花肥。”更是婉约秀丽得让人柔肠寸结。

只不过,李易安是个女子,若吴节用她的文字,味道未免有些不对。至于秦观,甚至苏轼的作品,不但不应景,也不甚佳。只小晏的这首合此间意味,其中最妙的是还嵌进去了小颦和彩云二人的名字。

这个异世界的明朝因为没有唐诗宋词的滋养,文人们诗词唱和,走的还是隋、卫两朝宫体诗的路子。即便元曲也算非常不错,可未免有些粗鄙,典雅之处尚且不足。

杨慎那首“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豪迈苍凉,已是从隋至今的第一流作品,普通人认为,就算强行去作,也未必能超越小杨学士。可没想到吴节这首词,走的是现代人口中所谓的小清新路子。两首词,一首苍劲雄伟,一首婉约典雅,竟珠联璧合,相得益彰。

这就是千古绝唱。

念完这首《临江仙》的吴节将飘飞的长袖一卷,收拢在一起,朝为首的文同知等人一施礼,一声:“告辞!”

然后潇洒地朝门外走去。

众人都还处于石化状态,却没人想着说什么,也没人去拦吴节。

远远的,吴节朗朗的笑声传来:“上一场吴节非不能,不屑为之。不过是一首长江、三峡而已,又有何难。吴节又得一首打油诗,博君等一笑。”

“风急天高猿声哀,

渚清沙白鸟飞回。

无边落木萧萧下,

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

百年多病独登台。

艰难苦恨繁霜鬓,

潦倒新停浊酒杯。”

……

声音苍劲悠长,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悲凉。可细细品之,其中还带着一种看尽人间炎凉的明悟和胸中壮志未酬的寂寥。

刚才那首《临江仙》婉约隽永,乃是白衣少年的轻吟浅唱。

这首七言却是一个沧桑老者在那三峡的蜿蜒栈道中艰苦跋涉,脚下是奔流而去的大江,头顶是亘古不变的青空。

一声长叹:逝者如斯夫,如同这不息流水,不舍昼夜。

白衣少年、堪破世情的老者奇异地汇合在这么一个人身上。

……

长吟之声袅袅不绝,却终不可闻。

吴节已消失在那一片皎洁月色之中。

静默良久,文同知突然一叹:“这若是打油诗,却置他人于何地?”

话音刚落,就有一个士子一脸羞红地站起身来,快步走到文同知等人面前,从案上挑出自己的词稿,一把扯得碎了:“吴士贞大才,有他佳作在前,小生所写的这点东西当真是不堪入目。可笑我先前还极尽嘲讽之为能事,现在回想起来,真真让人羞死。小生今生再不言诗。”

“蜀中有子吴士贞,谁人敢言诗词绝?”又有几个心胸豁达的士子站起身走过来,将自己的稿子扯碎了,依次在文同知等人面前长长一揖,却不说一句话,转身离去。

“胸襟坦荡,大有古人之风,我成都士子当真不错。吴节诗词一出,千秋之后,定然有人记得今夜种种。”文同知抚须哈哈大笑,转头对唐老爷道:“唐讷,我听人说吴节是你未来的东床快婿。你唐家的唐宓小姐已是名震四川的才女,杨宗之一代学问大师。还有仙逝的杨阁老、小杨学生。我巴蜀一地的文脉都汇集到你们家了,当真让人羡慕。既然吴节有如此绝世之才,先前你因何要轰他出去。是怕他抢了其他士子的风头吗?”

听文大人提起吴节是自己女婿一事,又想起自己先前对他诸多呵斥,甚至要着人将他轰出去。唐老爷唐讷面庞和脖子都热辣辣的,喉结滚动半天,尴尬得说不出话来。

府学教授见唐讷满面羞愧,心中好笑,道:“看样子,这个吴节得头名是实至名归了,大家没意见吧。”

站在那里的吴伦身体一颤:“他得第一……不……不行……”

文同知呵呵一笑,也不理睬吴伦,对教授道:“吴节进前十四肯定是没什么问题的,是否拿第一,还得问彩云姑娘。”

“对,下官却忘记了这一条。”教授点头。

正在这个时候,琵琶声又响起来,然后是穿云裂石的歌声:

“梦后楼台高锁,

酒醒帘幕低垂。

他年春恨却来时,

落花人独立,

微雨燕双、飞……”

一曲《临江仙》终了,然后又是“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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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时间危机(第三更,再次求推荐

春潮带雨晚来急,淅沥的雨水落了一整夜,于是,城外的岷江涨水了。

穿越到明朝最大的好处是没有压力,生活节奏缓慢得令人发指。突然间,吴节感觉到自己有用不完的时间。他每天都会睡到中午才慢悠悠地起床,然后夹上一本书,拖着木屐,踩着四川特有的红砂页岩石板在大街上慢悠悠地走上一里地,去唐猪脚家吃面。

唐猪脚虽然姓唐,却与唐宓家没有任何关系。他家的大白豆炖猪脚是新津县有名的小吃,猪蹄和大白豆炖上一夜,都煮得烂了,整个汤色呈现出牛乳一样的白色。捞上一碗头汤面,将汤汁一浇,撒上翠绿的香菜和葱花,再勾上一勺油辣子,那滋味与后世一样,鲜香辣爽。

来到明朝一个多月了,吴节疯狂地爱上了四川小吃,从城北吃到城南,什么凉粉、三合泥、泥鳅钻豆腐,都一一吃了个遍。

原滋原味,食材上乘,却是现代社会所享受不到的。

富贵人家的公子少爷,原本有晏起的习惯。对此,蛾子并不觉得奇怪,通常都会埋着头小心地跟在吴节身后,亦步亦趋。

等到服侍完自家公子落座,这才叫了一碗豆腐脑,两个葱油酥,坐在一旁小口小口地吃着。

蛾子平日里看起来性格急噪,可在外面却恪守着一个侍女的本分,很少说话。碰到吴节闷得难受,逗她说话时,也不笑,只嘴角一抿了事。

就这样,一主一仆,一前一后在石板地上走着,脚步声轻盈清脆。吴节白衣飘飘,虽然身体还很瘦弱,可现代人的自信和从容放在这小巷、古城和飞花的春日里,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潇洒。蛾子又是那么一个伶俐可爱的小姑娘,想不成为新津县的一景也难。

吃过午饭,吴节通常会去新津西门桥下的那棵大榕树下泡上一杯绿茶,在暖阳下懒洋洋地看几页书。然后抬起头端详片刻江面上的渚青沙白,飞鸟回旋。

有时候,吴节心想,这样的日子也不赖啊,比起现代社会那快得让人喘不过气的生活节奏,这里就是天堂。

对于一个没有远大志向的人来说,这种生活才是梦寐以求的。

如果不是想着科举一事,吴节认为,自己大概也许会这样一天天过下去,然后一天天老下去。看着身边这个小姑娘慢慢和自己一道慢慢地皱纹满面,慢慢地头发花白。然后,蛾子和自己会相互扶持,佝偻着身躯,依旧每天一次面馆、茶馆来回踱步,彳亍而行。

少不入川,老不出川。

“可惜我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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