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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才子(华西里)-第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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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轩和林廷陈依旧是互不理睬,分开坐不同的桌。二人都阴着一张脸,别人也不好同他们攀谈。
宴会就设在重阳节聚会时的大厅堂里,这地方可没留给陆胖子什么美好的回忆。
陆畅昨夜突然发起了高烧,弄得院子里好一通忙乱,又是喊郎中,又是熬药。今天又在床上躺了一个上午,总算将病情控制下去了。
看着满桌的美食,胖子面容憔悴,显得有气无力。
“胖子,你没事吧?”吴节担心地看了他一眼,如果没猜错,这家伙应该是伤口发炎引起了高烧。在没有抗生素的年代,只能靠重要调整身体的抵抗力,看能不能挨过去。
以他这种状态进考场,结果可想而知。
可乡试的意义,任何读书人都明白。此刻,让他放弃的话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
“没事。”陆畅的声音显得沙哑,身上也穿得厚实,说上一个字,就打一个哆嗦:“我带了汤药的,没准考试一结束,病就好了。”
见吴节皱着眉头,他吃力地一笑:“节哥,不用为我担心,我身子壮实,扛得住的。没准这次上了考场,发挥得好,我心中欢喜,病就好完全了。”
吴节叹息一声,再不说话。
今天的送行宴代时升主持,代先生也没什么废话,只端着酒杯走下来,一一向学生们敬,酒,说些鼓励的话儿。
待到吴节这桌的时候,等吴节和陆畅等人站起来。
代先生同吴节碰了一下杯子,突然道:“士贞,你我师生一场,你在我这里也读书也有些日子。在一众人学生中,你是最出色的人物,这次定然能够高中。今后,你我只怕不能在共处一座教室了。来,干了这一杯。”
“是,先生耳提面命之恩,学生铭记在心。”吴节一口干掉那杯酒,心中有些温暖。老实说,在代先生这里读了这些日子的书,还真学了些真本事,这分恩情是无论如何也忘不掉的。
别的学生听代先生夸奖吴节,也都是一惊。吴节刚开始时在学堂里并不出色,作业也属普通。可等到开始教授八股文的时候,好象是换了一个人似的,文章突然老辣浑厚起来。
这次乡试,人家没准还真要中了,代先生识人相人的本事,自然是极强的。
正在这个时候,陆二老爷进来了。
众人慌忙站起来,同时拱手:“见过二老爷。”
吴节虽然对这人相当不感冒,可面子上却不得不敷衍,也跟着起身,胡乱地叫了一声。
但陆胖子却还是不肯挪动身体,吴节扯了他一把,总算将他扯了起来,低声喝道:“他毕竟是你父亲。”
胖子在吴节耳朵边笑了笑:“乡试如此紧要,却在考前将我这个做儿子的打成这样,父亲大人根本就不在意我的前程啊!”
“世上无不是的父母。”
“父亲大人的心目中却只有陆轩一人而已,我就是个糟蹋粮食的废物,老老实实呆在家里就是了。说起来,我却也是替父亲丢脸了。”
吴节:“胖子你这就是说气话了,一个人废不废物,不是看他以前如何,而是将来。父子,毕竟是父子,骨肉连心。你看,二老爷今天不是就亲自过来送你这个儿子进考场了?”
“父亲大人是来送陆轩的,和我却没有任何关系。”
陆胖子刚才的一举一动一丝不落地被陆炜看在眼里,陆二老爷眼睛里闪过一丝厌恶,向大家拱了拱手,又将双手望下按了按:“各位落座吧,好好养精蓄锐,争取考出个好成绩来。”
就走到陆轩身边,拉了张椅子坐到大儿子身边,含笑问:“轩儿,前两场考得如何。这关键一场总算是到了,准备好没有?”
自从陆二老爷进大厅堂之后,大家都没有说话。这一声问,字字清晰。
陆轩进大堂之后一直都不理人,听到父亲问。抬起头,淡淡道:“父亲大人,前两场儿子虽然作得不尽人意,却也有信心拿到好名字。这最后一场也不在话下,不说前三,但中个举人却也容易。”
“好好好,如此为父也就放心了。”陆二老爷一脸的欣喜,抚着胡须笑了起来。
又一口气喝了好几杯酒,见时间差不多了,众士子这才停下筷子,整理了一下行装,出府,上了陆家早已准备好的马车。
陆府大门早有不少下人等在那里,见有士子出来,就将事先准备好的桂花枝条别在考生们的腰带上,以求吉祥,取“蟾宫折桂”之意。
本来,代先生和陆二老爷有专门的马车。
可临到上车时,陆二老爷去钻进了陆轩的车里。
陆胖子看到这一幕,却突然笑了笑,什么话也不说,就进了车,紧紧地裹着身上的厚衣服。
这是人家的家事,吴节也不好说什么,只把玩着手中那枝桂花嗅了嗅,却没有任何香味。
车帘放下了,车厢里一片黑暗,然后一动,辘辘前行。
行了半天,吴节却是沉不住气了:“胖子,别难过,十根手指有长有短,为人父母偏爱其中一个子女,也是可以理解的。”
陆畅睁开眼睛,眼圈却红了,突然道:“节哥,我要替母亲争气,我要考中举人。你那日在茶几上所写的,可是当真,是不是事先得了的,又是通过什么途径?”
吴节淡淡地说:“畅哥儿,我可什么也没写,你一定是记错了。”
“我不会记错的。”
吴节:“你也不用问那么多,吴节今日就问你一句话,你当不当我是朋友,相不相信我?”
抬起头,用坦然地目光看过去:“我知道你肯定要问这句话的,这才同你挤到一辆车上。”
陆畅的目光同吴节碰在一起,良久,郑重地点点头:“我相信节哥,在这个世界上我只相信三个人。母亲,女魔头,剩下一个就是你。如果连你也不值得相信,陆畅也没人可以信任了。我不会多问的,既然你让我那么做,我照做就是了。反正,以我的真本事,今天又烧得昏头涨脑,进了考场,也没办法写出好的文章来。”
“我坚信,你能中举人的。胖子,不可妄自菲薄,所谓天生我才必有用。”
吴节伸出一根手指,又在车壁上划了四个“一”字:“我所写的那本书你也看过来,破题部尤其要当心。文章以气为先,立意第一,破题部分若作得好了,就是一篇佳文。”
“是。”胖子用力地捏起了拳头。
吴节又想起一事,笑道:“也无须每篇文章都如此破题,都写出花儿来。只要一篇中了宗师的意,一好遮百丑。”
他还是有些担心,这个死胖子是一根筋脑袋,别到了考场上,一作起八股文来,偏偏都以四个“一”字破题。以他的水平,却有些为难他。弄巧成拙不说,反引起了考官的怀疑。
到了贡院,众秀才纷纷下车,拿着照出签朝前走去。
而代先生则立在路边,叮嘱最后一场作文时的注意事项。
而陆二老爷则依旧拉着儿子陆轩不住地说着什么,还时不时伸手拍拍陆家大公子的肩膀,又替他整理好衣冠,一脸慈祥。
吴节看得直摆头,像这种大家庭,子孙满堂也是常事。做长辈的特别喜欢其中一个,也可以理解。不过,也不能太过,务必要做得公平公正。
儒家有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这齐家最能体现一个人的道德水准和才干,尤其是大族豪门。
像陆家这种望族,各色人等加一起好几千,若能处理好其中的各种关系,将来做官,也是个能臣干员。
由此可见,这个陆二老爷才具也是有限得很,至少这情商就不是太高。难怪头上有个手眼通天的父亲,当朝第一太子党,却只混到在太常寺那种清水衙门做小官的地步。这陆家,还真是不成了。
所谓,君子之泽,三世而宰。
看来,这后代的教育也是非常重要的。
吴节心中暗想:明年春闱中了进士之后,我进翰林院应该没有任何问题,又有皇帝扶持,前途一片光明。虽然嘉靖只有五年寿命,可五年时间,又有对历史的先知先觉,足够打造一个牢固的人脉,前途自然一片光明,肯定会建立起一个大家族。以陆家为戒,这治家上面也需要花很大功夫。这是最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
正想得出神,陆畅在身边拉了他一把:“节哥,咱们进去吧!”
竟是一脸的平静,他倒是懂得调整自己的考试状态。
照例是搜身之后放行。
胖子带的汤药出了些麻烦,好在吴节上前帮忙说项,那搜身的衙役正好是头一场点名时的那个,认识吴节,就喝了一口汤药,确定没有什么可疑之处,这才咧着嘴挥手放行。
前两场考试说是每场三日,其实算起来只两天半,另外半天时间是计算进头一天夜里的。
最后一场除了今夜,却要在里面坐足三日,要等到第三日晚间才能离场。
吴节觉得有些烦恼,突然怀念起童子试来。童子试考场纪律不严,而且每场都又固定的时让考生可以提前交卷。
领了卷子,进考场坐了半天,等到晚饭时,题目纸还没有发下来。正准备做饭,就有考官来宣布说,顺天府特意为考生们准备了伙食,赐小菜给大家吃。
今天的菜单上花色不少,有细瓷金边饭碗一只,细瓷盘子一对,一盘是火腿,一盘是素菜,另外,一人还有半斤白米饭。
一想到不用在自己动火,众人都是一阵欢呼。
可等晚饭发下来的时候,细瓷碗和盘子却变成了土陶,火腿、小菜、白米饭也变成了带着沙砾的糙米饭,估计是被经手之人给克扣了。
吴节中午本就吃得很饱,看了看盖在米饭上的几片已经变了颜色的凉拌黄瓜就没有了胃口,胡乱吃了一筷子,就吃出了几粒沙子。
一般来说,像这种正式考试的最后一场,上头都会赐饭的。
据说,会试最后一场的伙食最好,有鸡有鱼,想来也没人敢克扣吧。不像乡试,由所在的省布政使司承担一应花消,自然要好好节省,石头里榨油。
吴节没有胃口,对面的陆畅病的厉害,自然也吃不下去。至于林廷陈和陆轩也是动了几下筷子,就将饭碗扔到了一边,各自躺下休息。
到半夜时,试题纸终于发下来了,是六道题目。
其中,《四书》义三道,必答,就是让你根据题目写三篇八股文。
另外还有三道经义题,分别选自《易经》、《书经》、《春秋》和《礼记》。也是八股,不一定全答,考生只需选其中一题作好即可。
这四篇文章都是固定了字数的,不能够超过四张稿子。
吴节算了算,没篇文章若有写完,怎么着也得七八百字。四篇下来,就是三四千字,这三天真有够忙的。他还好,直接选合适的范文抄上去就是了,别的考生又要打腹稿,又要拟提纲,还得写草稿,等到正式答完卷子,三天时间未必够用。
因此,一拿到卷子之后,别的考生都顾不得睡觉,磨了墨,挑灯夜战。
别省的乡试,八股文都放在第一场。这次包应霞为了让考生们调整好状态,适应考场气氛,特意挪到了最后一场。
如此倒好,六天折腾下来,很多人都已经没考得麻木了,倒没出现头一场拿到卷子后,有考生又哭又笑的情形。
吴节计算了一下自己的写字速度,毛笔写字实在不快,又要写得工整,又要不能出错。算起来,自己就算抄袭,也没办法写得太快。
四篇文章,今天晚上作一题,剩余三天,一天一道。
这其中的关键是抄什么样的范文上去,拿个好名次。
科举考试,讲究的是揣摩主考官的口味,只要对了他的脾胃,就能轻易中举。
老实说,包应霞虽然是吴节的恩师,二人在考场上也有过一次接触。可私底下却没有任何交往,对包大人他也不是很了解。
而且,据别的人说,包大人为人正直,根本就不会看在我是他弟子的情面上就网开一面,高抬贵手。再说了,乡试的卷子都是要誊录好,糊住名字的,就算他用心点自己的举人,也没有可能。
吴节其实和其他考生处于同一起跑线上。
那么,该抄什么的文章上去呢?
吴节一边慢悠悠地磨着墨,一边思索着。
对面的三个陆家子弟也都磨好了墨,开始动笔。
看他们的情形是在草稿上拟提纲,胖子还是一副很冷的样子,衣服裹得很紧。
吴节眼尖,看到陆畅每写一个字,身子就哆嗦一下。
秋雨又开始落下来,在灯光中连成一片。
吴节也帮不上任何忙,只能将头低了下去,搜索着自己背熟的那些资料。
不出意料之外,最后一场的考题和真实历史上完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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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六章异同,揣摩
第二百零六章异同,揣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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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六章异同,揣摩
第三场的第一题是道大题,就是从《四书》中抽取一个完整的句子,让你依这句话的意思作一篇八股文。
明朝和清朝的八股文考题有些区别,比如明朝考官在出题的时候大多出大题,而小题大多是私塾老师在考较学生对儒家经典熟悉程度时才用。等到清朝末年,四书五经的题目都已经被出尽,可说每个句子后面都跟着百十篇范文的时候,考官出无可出时,才弄了些诸如截塔之类的小题出来。这已经是刁难,而不是选取有用的人才了。
包应霞乃诚实君子,自然没有跟考生斗智斗力的心思。出的题目非常简单,“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
这一句出自《论语》,意思是:暮春三月,已经穿上了春天的衣服,我和五六位成年人,六七个少年,去沂河里洗洗澡,在舞雩台上吹吹风,一路唱着歌走回来。孔子感慨的说:我赞同曾点的意见。
所描述的场景是一种社会大同的景象,国家已经不需要人去治理,居民安居乐业,无偷无盗,每个人每天都在过一种富足安乐的生活。而孔子所希望看到的正是这样一种社会。所以他会赞同。
这段文字可以说是每个考生入门发蒙时的必读科目,平日里也不知道依这个句子做过多少文章。
等到拿到题目纸后,一看到这句话,不少考生都长长地出了一口气,面上露出轻松的笑容。
但吴节却知道,越是容易做的题目,越不容易写好。就因为题目不难,大家都能作,观点雷同者居多,要想靠标新立异得高分,只怕有些难。而拼文笔,三千考生中,也不乏有下笔锦绣之人。
既然能进这座考场,都是有几分斤两的,所以,如果不出意外,这一道题,大家都能轻易地作出来。就因为太容易写,又以老生常谈居多,考官看起卷子来,难免不审美疲劳。吴节可以肯定,没多少人能拿高分
所以,不管后面几题如何,如果这一题能够做好了,就能抢得先生,首先就立于一个不败之地。
那么,抄什么才好呢?
老实说,这个题目吴节手头的范文可说是最多的,从明朝宣德年到清末宣统年的都有,真要背,也背不晚那么多。
因此,他就从各期会试的会元和解元文中找了五篇做参考,然后根据考场和考官的情况再作决定。
因为有着强大的资迅能力,吴节可以在现代社会轻易地查出某年某月某地的考试题目,可主考官姓甚名谁却没办法搜索。而考官的口味又直接决定了你的考试成绩,所以,一般来说,他都会事先准备几篇不同口味的范文,到时候再做定夺。
今科的主考官包应霞是吴节的老师,只是平日接触得不多,他喜欢什么样的文章,吴节也无从知道,只能大概加估计。
他想了想,回忆起上次在成都参加院试时的情形,那次考试自己可是拿了头名的。四川今年的会试包应霞一共出了两道八股文题,一题是《不患》,选自《论语》;一题是《不见而章》,选自《中庸》。
当时吴节也没考虑过包大人喜欢什么样的文字,为了保险,索性抄了钱谦益的两篇范文上去。牛打杀鸡,一举夺魁。
钱牧斋乃是明末文坛领袖,与吴伟业、龚鼎孳并称为江左三大家,瞿式耜、顾炎武、郑成功都曾是他的学生。他的文章气象宏大,是明清古人承上启下的关键性人物,被人称之为“当代文章伯”。
究其风格而言,虽然还带着浓重的明文特色,可依稀已经能够找到一些清朝古文的影子。
估计就是因为清文的韵味对明朝人来说,是如此的新鲜,这才入了包大人的眼,被点了案首。
“恩,看来,抄明人的文章是不成的。要想在这个普通的题目里写出特色来,还真得从清文里去寻。”吴节想通这个关节,醒悟过来。
好在他手头正好有一篇得用的文章,正是一个叫胡任舆的所作的同名文章,靠这这篇文章,他拿到了乡试头名解元。
胡任舆这人在历史上并没有什么名气,是康熙年的翰林院编修。清朝的翰林院就是个养老机构,他在里面窝了一辈子,也没做出过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可这人的学问却是非常好的,又是个考试高手。
康熙二十年乡试拿了第一,康熙三十三年会试时又拿了一甲第一名,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状元。
这还不算什么,他所参加的乡试考场设在南京,南京可是个出人才的地方,能够在那里杀将出来,可见他的厉害。
这家伙每次考试都必拿第一,简直就是个考试机器。加上他又是清朝人,不抄他的文章,对不起祖国,对不起人民,对不起穿越者的先知先觉。
想通这一点,吴节立即就想动笔。可想了想,乡试事关重大,对自己也非常重要,还是慎重一些。
也不忙答卷,就提起毛笔,老老实实地打起了草稿,准备将那篇范文先写在草稿上,待检查之后,再誊录上考卷。
实际上,这篇范文的破题部分写得也很寻常,承题也很普通。
可到起股那节,却显示出这个胡状元的功力来。
比如起讲下二比一段:勋业者,君相之遇合也。禹皋伊旦,当时若无此遭遇,岂遂淹没以终老,天壤甚大,倘必有所待而后抒怀,设所如不偶,将毕生无自见之期矣。
景物者,达士之功名也。黄农虞夏,今日岂异此风期,安见熙皞之难再,人物依然。如其无所待而皆快意,将动与天游,任目前皆自得之志矣。
再比如后二比部分:性情之际安往?不得,忽然而值此时,忽然而娱此境,任耳目间之取携,而生平不尽啸歌之致,此其气象,类不在三代以下也。将点狂也,不几于道欤?
宇宙之故安在?可执,如必暮春而后为其时,必童冠而后为其人,必咏归而后为其境。自命旷观之高致,而寄情犹滞形迹之间,此其气象,不过隐者流也,将点深也,不犹之乎浅欤?
……
这可是文章的精华,后人评曰:曾点暮春风浴一段,神理最难体会,作文者最难得恰到好处,惟康熙辛酉科,江南出此题,解元胡任舆,识解独超,会心自远。
……
对这篇文章,吴节有着无比的信心。
不过,等写到到束股部分那一句“论者谓点之志,与夫老安少怀之志,微有合者,故亟与之然。而夫子当日惟是喟然嘉叹,至其所以兴者,终未言其故。”时,吴节却突然发现有个大麻烦,顿时急出了一头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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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章难熬的日子终于结束了
第二百零七章难熬的日子终于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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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章难熬的日子终于结束了
这下出大乌龙了!
吴节突然发现自己不知道最后一句“至其所以兴者,终未言其故”中那个“故”字该怎么写。
“故,故,究竟是反文旁还是欠字旁?”吴节抓了抓脑袋,额头上顿时出了一层汗水:“日,这下麻烦了,关键时刻,怎么就提笔忘字了呢?”
“妈的,这字如此的简单,就算随便找个小学二年纪的学生来问,人家也能轻易写出来。可怜我堂堂一个秀才,背负四川第一才子之名,竟然连这个字的偏旁部首是什么都没办法确定。怪就怪前阵子用电脑太多,习惯了智能abc,竟然不会写字了。”吴节一阵苦笑。
这段日子也是怪了,竟然天天穿越回现代社会。久违了现代生活又回到自己生活当中,吴节突然觉得现实世界是如此的美好,单就娱乐活动而言,比起沉闷的明朝不知丰富到什么何等程度。
于是,他也没闲着,整日不是大吃大喝,就是k歌看碟,然后在电脑上与mm聊天,在论坛上和人掐架,玩了不不宜乐乎。
至于乡试,也没什么好准备的,考题已经到手,范文早就背熟。大考之前,且放浪形骸地松弛一下紧张的神经。
吴节学电脑打字的时候,主要是懒得背字根,不会五笔,只用拼音。这些天,他为八股文的事情在网络上同老金和国学论坛的几个朋友交流过许多次,经常为一个问题吵到半夜。
打字速度越发地快起来,能够轻易地达到每分钟一百二十字的水平。可是,就因为如此,每到提笔写字,总会下意识地先将要写的字自动代换成拼音字母,刚才落笔的时候,他好几次都差点写成了汉语拼音。
“还好,我先把文章抄在草稿上。刚才若是直接写到考卷上,没准就要犯低级错误了。”吴节心叫一声好险,暗自后怕。
古代的科举试卷都事先印好了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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