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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帝-微云疏影-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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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庶女也是高高在上的公主,自己的女儿还得向如今与她说话的资格都没有的魏王庶女行礼,心就在滴血。
沈曼可没忘记,魏王的生母钟婕妤是个背主的奴婢,现在倒是不打紧,魏王若是坐稳了江山,难道不会动封生母为太后的心思?一家人性命都拿捏在穆家手里,还敢背叛主子,一而再,再而三爬圣人的床的奴婢,若是做了太后……难怪那么多勋贵世家一力支持鲁王,即便圣人属意魏王也没有动摇的意思,虽说不全是这个原因,却也没人会忽视这一点。
裹儿为了魏王的大业如此憋屈,苏家不知感恩,竟还嫌弃她?魏王还没登基,圣眷远远不如代王,苏家就敢这样,若是魏王登基,代王和苏家一样都要仰他鼻息,前者还因名正言顺被他忌惮,秦琬的处境定会更加艰难吧?
秦琬见母亲神态,微微一笑。
秦恪自打及时以来,就一直在退,给二弟让路,给三弟让路,给九弟让路。他已经习惯了退,又被十年的流放吓破了胆,一心求平静安逸,富贵荣华,再没了争的勇气,沈曼却不然。这位父母早逝,长辈几绝,小小年纪就要打理谯县公府的贵女极为刚强和坚韧。她知进退,懂分寸,拥有世人赞颂女性的一切美德,但她又不是一味柔弱顺从,依附旁人而活的标准女子。她果决,明断,又富于心计,最重要的是,她不甘人下。
在代王府,即便是周红英最受宠的时候,也没有越过沈曼去;秦琨病逝给了沈曼何等的打击,也让周红英、秦敬母子得意非凡,那又如何?沈曼怀念了儿子一年,转瞬就有了秦琬,将代王既重情又重义的心思拿捏得分毫不差,既没让代王觉得她薄情,也没让代王觉得她是怨妇,或者太过愧疚,不敢去见她。秦琬可以断定,哪怕没有那一场突如其来的流放,周红英母子也不能笑到最后,代王府,始终是沈曼的天下。
对沈曼来说,退让只是暂时的,病魔、疲惫和痛楚暂时压垮了她的心神,让她也变得软弱又贪图安逸。只要将虚伪的和平撕开,让沈曼见识到局势的凶险,沈曼一定会明白该怎么做。
当然,不是现在。
凡事都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秦琬也不想刺激到母亲,影响她的病情,不过是寻到机会,在沈曼心中埋下一颗种子罢了。
沈曼心里存了事,对苏家的观感又不怎么好,例行公事与莫鸾道别的时候,态度也是淡淡的。莫鸾人前摆着甜美的笑脸,待下人一退,立刻由晴转阴。赖嬷嬷见状,忙道:“听说代王府有个姓卢的侍妾肚子尖尖,十有八九*会生儿子,代王妃的心情怎么可能好呢?”
想到沈曼千般辛苦皆为旁人做了嫁衣,莫鸾心里也畅快了些许,却立刻想到前世的遭遇,脸色又沉了下来。
赖嬷嬷哪里想得到莫鸾这桩心事?见莫鸾的情绪阴晴不定,她心中惴惴,暗道苏家怕是不能呆了,得想个法子脱身才是。贴身服侍的奴才,连主子的心意都摸不准,指不定哪天全家都要遭殃。可她知道莫鸾这么多秘密,莫鸾真会让她走么?心里头虽盘算着这些事,赖嬷嬷的反应却没有变慢,见莫鸾不高兴,立刻说:“大郎君头一遭出门,只带那么点东西,是不是……添上一些?”
一想到优秀的儿女们,莫鸾又得意起来,异常笃定地说:“不必了。”苏锐的嫡长子,谁敢怠慢呢?再说了,查来查去,罪魁祸首还不是在长安么?
第二百一十章 奴仆心思
赖嬷嬷知莫鸾脾性,从不敢表露对苏彧的过多关心,只是找个理由转移话题罢了。她心里头明白的很,对她们这等前程乃至生死都握于人手的奴才来说,献殷勤不是这样献的——莫鸾将儿女看得极重,谁在儿女心中的情分超过她,她就瞧谁不痛快。这些年明里暗里打发走的奶娘、使女也不知多少,偏偏还占着理。譬如儿子快娶亲了,房里人应当尽早打发走,旁人见了,还要赞她知礼呢!
跟着这样的主子,即便有十二分的忠心,日子一长,也只能剩下三四分了。赖嬷嬷满心都是如何撇开自己,暗道一声抱歉,便拿即将进苏家大门的刑氏开刀。只见她满面堆笑,大力奉承道:“是奴婢想岔了,大郎君何等出色,查案之事怎么难得倒他?若是手下得力,大郎君指不定一两个月就回来了,还能赶上二郎君的婚宴呢!”
莫鸾虽明白前世这桩大案足足查了八个月功夫,才宣告水落石出,被赖嬷嬷这么一恭维,仍旧志得意满,心道他们不知罪魁祸首是谁,自然需要极久。我儿知晓真凶,岂非手到擒来?待听得赖嬷嬷提起苏荣的亲事,莫鸾定了定神,心生一条“妙计”。
说来也好笑,莫鸾对儿女极为关切,恨不得将他们攥在手心,奈何前头三个儿子的婚事,竟无一是她属意的。
秦琬和安笙暂且不提,就连老二苏荣的婚事,亦是魏王发的话——安南伯邢超虽平了江南叛乱,却因坐视姜家陷害萧誉、赵肃二人之故,被圣人高高挂起,失了实权。
人走茶凉的道理,邢超明白得很,正因为如此,他干脆利落地投靠了魏王,愿将手中尚存的几分军权和人脉悉数呈上。若是再等几年,他就什么都不算了,哪怕想投靠诸王,也没了讨价还价的资本。
事实证明,邢超的决断十分正确,也得到了足够的补偿。不仅如此,作为回报的条件之一和盟约的象征,魏王便让苏锐的次子苏荣和邢超的三女儿订了亲。
莫鸾对这桩婚事显然是不满意的,她连秦琬都看不上,如何瞧得上一个失势伯爵的女儿?只不过魏王发了话,她不敢不从,哪怕事后写信告诉苏锐,苏锐不同意也没办法。风声都传出去了,还能怎么办呢?总不能好好的结亲变成结仇吧?
刑氏不同于秦琬,苏家有求于代王,莫鸾再怎么不喜欢秦琬,秦琬的底气依然足得很,刑氏就不一样了。莫鸾早就不指望秦琬和安笙做孝顺媳妇,又不喜欢刑氏,待刑氏进了门……一想到这里,莫鸾的脸上就多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笑意。
秦琬漫天撒钱,又给丈夫送绝色使女,无人不说她好,自己当家多年尚且难做,何况刑氏一个新媳妇呢?既然秦琬一进门就接管了家务,如今身子又重,自己将家事交给刑氏,也没人能说不是。想到这里,莫鸾心中快慰,轻声细语地陈述自己的决定:“四郎和苒苒的年纪也不小了,横竖家事理顺了手,按成例来便是,有儿媳妇搭一把手,我也可专心他俩的婚事。”
赖嬷嬷听莫鸾这样说,一颗心彻底凉了。
她也是做了多年婆婆的人,婆婆对媳妇的一些小心思,她心里清楚得很,但她更明白家和万事兴的道理。之所以提起刑氏,不过是怕莫鸾迁怒自己,找个理由转移莫鸾的注意力,提醒她,又有一个女人来抢你的儿子。怎能想到莫鸾自私至此,就因秦琬没事事都顺着她,便在刑氏还没进门时,便定好了主意,让刑氏和秦琬打擂台?
往小里说,这只是女人间的事情,后宅里的纷争;往大里说,岂能不让人想到苏家的爵位之争?田舍翁含辛茹苦一辈子攒下的几亩土地,几间茅屋,儿孙尚要争得不可开交,何况与金山银山无异的爵位?若是人人都谦恭礼让,朝廷何须以律法定下传承,强调嫡长子的名分?
赖嬷嬷乃是世仆出身,祖祖辈辈都是大户人家的奴才,阴私秘辛也听了不少,糊涂或刻薄的主子也不是没见过,像莫鸾这样的却不多见,免不得心惊肉跳。
寻常奴才并无休沐一说,赖嬷嬷因深受莫鸾信赖,夫婿又是莫鸾名下一间铺子的掌柜,两人在外头也置办了一份不错的家业,每个月都能回家一两次。
她在夫家的地位超然,每次回家,莫说儿子媳妇殷勤万分,就连钱掌柜也绝不会参加什么应酬,一定会赶回来陪她。这一日,她照例回了娘家,对钱掌柜说:“我寻思许久,还是觉得,咱们想个法子推了吧!我一想到这桩案子的厉害,一颗心就砰砰直跳。”
莫鸾的长子得的晚,成亲又晚,故赖嬷嬷虽只比莫鸾大两岁,长孙却已是半大小子了。
她受莫鸾重用,儿孙也得了福分,苏彧外出查案,不出意外的话,随同出行的奴仆中,她的儿孙总要占上一两个。赖嬷嬷可不明白莫鸾的信心来自哪里,她一想到苏彧从没办过案,真正断案如神的高翰又是鲁王的人,心里头就不安的很。
这也是受话本传奇的影响了,君不见那些探案的故事中,破案的主儿是不会死的,身边的人却一个接一个被杀。赖嬷嬷听多了此类的故事,免不得为儿孙的性命担心起来。
钱掌柜比赖嬷嬷机敏些,更明白如今局势的复杂,也不想让儿孙卷入这些是非里,却又有些担心:“莫夫人会答应?”那位看上去宽仁慈和的夫人,对账簿抓得很紧,他们这些掌柜贪几分也就罢了,略多一些就会被警告甚至罢免。即便不对主家心生怨怼,也会认为莫鸾实在厉害,这样强的掌控欲,容得下他们家临阵退缩?
赖嬷嬷咬了咬牙,将心一横:“珍娘不是来了天葵么?让她跟着大郎君出去!”贴身伺候苏彧的女人,总比需要外出办差的男人安全吧?
珍娘是钱掌柜和赖嬷嬷的小女儿,今年连十四岁都不到。中年得女,自然如珠如宝,否则也不会得个“珍娘”的名头。她生得清秀可人,嘴巴又甜,素来被父母所宠爱,但与幼子、长孙相比,小女儿又算不得什么了。
钱掌柜一听,脸色就严肃起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你——究竟是怎么想的?”
钱珍打小也是呼奴唤婢,娇生惯养长大的,端茶递水的活计未必干得过来,哪怕是做媵妾,心机容貌也差了许多急于飞上枝头的女人一大截。哪怕苏彧一直留在府里,钱掌柜都不想让女儿去做妾,倒不是心疼她做小伏低,对他们这种人来说,能给世子爷做有名分的妾,无异于祖坟冒青烟。钱掌柜之所以不乐意,完全是明白女儿的性子,真不像能以讨好男人为生的人。
赖嬷嬷含含糊糊地说了自己的顾虑,才有些颓然地说:“我也清楚,珍娘的性子、容貌,实在……她不受宠,便不可能与县主别苗头,反而要日日奉承讨好县主。我这些日子冷眼瞧着,县主压根没将姬妾美婢当做一回事,哪怕是一条狗,养熟了还有几分情面在,何况是人呢?我也不求她在县主面前能说得上话,只求关键的时候,县主能见她一面,听她说几句话,咱们一家说不定就有救了!”
莫鸾心狠手辣,冷酷自私至此,赖嬷嬷真是怕了。对方连嫡亲的儿子都不关心,为一己私欲可以挑得家宅不和,指不定哪天就觉得自己知道太多了,将她一家都送入黄泉呢?背主之人虽会被人瞧不起,若是活都活不下去,谁还管别人的眼光?说句不好听的,莫鸾对赖嬷嬷的信重,归根到底,也只是将她当做一条不会叫也不背主的狗罢了。既然都是做狗,尊严、名誉什么先抛到一边,活下去才是正经。
钱掌柜想到莫鸾经常将铺子里的收成提出来,不知道支到哪儿去,心里头也有些惴惴。他斟酌半响,还是点了点头,叹道:“也只能如此了,珍娘……是我们对不住她。”
夫妻俩打定主意,半是诓骗半是诱哄,钱珍做着锦衣玉食,荣宠备至的美梦,二话不说点了头,赖嬷嬷便去与莫鸾说这件事。
莫鸾见赖嬷嬷左眼写着“热切”,右眼写着“期盼”,好笑的同时也有些得意,心道自己的儿子果然前程大好,心腹奴才的女儿才来天葵,刚能侍奉人就巴巴地送过来,做个没名分的使女也愿意。转念一想,又觉得有些不妥——苏彧此番出行,本就不能带太多人,尤其是女人。若是内宅有钱家的人吹枕边风,外头又使唤钱家的男人,未免有些不妥,便道:“既是如此,你家小子也不用整理行装了,这几日好好聚一聚,省得忙里忙外的。”
赖嬷嬷一听,失望不过一霎,立刻打起精神。
莫鸾见状,更是信了赖嬷嬷的忠心。
这则消息传到秦琬那儿,秦琬挑了挑眉,玩味地说:“看样子,老天都在帮我。”
第二百一十一章 抽丝剥茧
陈妙知秦琬心意,低声说:“苏家的账做得很平,即便有些东挪西凑都不怎么显眼,但以他们家的处境,断不至于要从莫鸾的陪嫁铺子中支钱。”
“这便是过犹不及了。”秦琬悠悠地说,“明明做得是不能见人的事情,偏偏要揽个光明正大的名,若非她画蛇添足,何至于让我们肯定这一猜测?”
“从账面上看,苏家这几年的莫名支出,一次比一次大。”陈妙估算了一下,给了一个让人不敢相信的数字,“怕是每年收入的五到六成都投了进去。”
秦琬点了点头,又问一旁的玉迟:“依玉先生之见,魏王府每年要投多少钱在豢养私兵上?”
西域马贼横行,缺钱的达官贵人也不介意客串一把沙漠匪类,想在这种地方经营得当,信誉固然重要,实力却更为要紧。训练有素又本性凶悍的商队护卫摇身一变,就能成为悍勇非常的军队,条件是——你得付得起钱。
“魏王即便豢养私兵,也不可能像我们那样撒钱,管饱,隔三差五有一顿肉,应该就是最好的待遇了。”玉迟说得很中肯,“七年前陇西饥荒,流民在长安城外聚集,朝廷虽开仓放粮,安抚流民,命他们重回原籍。但在此之前,朝廷曾有很大的争议,对流民逼近长安很不看好,拖了一段时间。人嘛,一旦活不下去,为奴为婢都愿意。一斗米,两碗粥,一个人的一辈子就这么卖了。”
秦琬明白他的意思,叹道:“此事的确不好查。捡便宜买奴仆的达官贵人太多,流民又饥寒交迫,多有得了重病或者生生饿死的。莫说失踪几十几百人,哪怕人数高于一千,旁人也不会管,尤其是青壮。谁都知道大户人家买奴仆,优先买青壮年的男子和不足七岁的孩童,哪里会在意这些呢?”即便是负责造册的官府,也是得过且过,真要认真计较,恐怕得将满城的权贵得罪光。
“真正要查,还得从甲胄查起。”玉迟很肯定地说,“魏王豢养的私兵应不会超过千人,一旦多了,藏是一个问题,粮食消耗也很麻烦。莫要看南府多是少爷兵,左右卫和金吾卫可不是脓包能进的,北衙的精锐也一直驻扎在长安。若要指望这些人在没有兵器的时候起事,无异于笑话一场,但想要兵器甲胄,就没那么简单了。”
“我听旭之说过。”秦琬想到一桩事,沉吟片刻,才道,“西南多矿产,那些土司手中的矿,有好些都是直接露天的金山银山。苏锐的品行我是信得过的,但莫鸾……她敢擅自将苏府的收入提供给魏王起事,可见是个胆大包天的,你们说,有没有可能……”苏锐人品方正不假,他的手下却未必个个都是清正廉洁之辈,对这位不愿意旗帜鲜明地站在自己一边的大舅哥,魏王估计也头疼得很,往苏锐麾下安插几个人也未必不可能。
玉迟也觉得这是条不错的思路,便道:“我的商队在中原走动得较多,却多偏重江南,若说要开拓西南市场也未尝不可。蜀中乃是天府之国,稀罕物件也有不少,若县主愿意,我立刻派商队前往,明着做买卖,暗地里多加观察。再怎么私开铁矿,也需冶炼和运输,西南通往长安的道路统共就那么几条,几支商队错开时间,慢悠悠地走,总有遇到的时候。”胡人形貌与汉人不同,在中原行走免不得被人当做稀罕景物围观,又有些种族的排斥在。为了更多的利益,热情一些,若是大半的胡人再是一口半生不熟的汉话,即便是上前搭讪,也不会显得太突兀。
“这容易,不烫手的钱财,阿耶阿娘定不会嫌多,更何况他们对你的印象不错?”秦琬二话不说便答应下来,叮嘱道,“不过,你的身份,能少人知道就少人知道的好。最好误导旁人,让他们以为我是通过了你,结实了一些西域的商贾,攒些脂粉钱,也孝敬孝敬父母。”
商人之所以难做,一在货运困难,二便是沿途勒索。挂着代王府的大旗,再殷勤打点些,便不可能在官府那头被卡。这也是商人为何要投靠权贵,并竭尽全力培养自家子弟读书,科举做官的原因。若无甚依仗,即便家财万贯,也未必能保得住。
想到这里,秦琬又道:“还有一件事需要麻烦先生——再过些日子,西域诸国的权贵府邸,或许会来一些呈上奇珍异宝,游说该国出兵的人。若先生知晓此事,还望与我说一声。”她可不相信,玉迟没在那些权贵的府邸中安插人。
汉人对胡人有些轻视,胡人对汉人何尝不排斥?玉迟想要在西域立足,还得仗着天生高大的身材,谎称胡汉混血,又娶胡人妻子,更不要说那些胡人权贵用人了。
在许多胡人心里,汉人就是狡猾,不诚实的代名词,尤其是前朝太祖徐然和武帝,前者对胡人有着天然的仇恨,后者好大喜功,明明签订了盟约,却又撕毁,有过数次背信弃义之举,更加重了胡人对汉人的不信任。就像汉人不会用胡人做心腹一样,胡人权贵的府邸里,汉人也只有做下仆的份,很少有例外的。
玉迟为了复仇,早早就做好了两手打算,若在京城施展不下去,他就回到西域,做他一直大力扶持的回纥部族首领的女婿,再通过他安插在各国权贵府邸中的那些人,以及他利益与共的盟友们,挑起这些国家和部族对大夏的贪婪,联起手来,出兵攻打大夏。如今被秦琬捅破,他也没生气,反倒觉得秦琬明察秋毫,颇有君主潜质,竟微微一笑,毫不犹豫地应了下来:“这是自然。”
“说起这个——”秦琬自嘲一笑,有些无奈,“若不是苏锐就任安西大都护,又是那样的性子,单瞧苏彧和莫鸾自信满满的做派,我定会以为魏王向他们透露了什么。”谁让魏王前科太多,对他来说,做出盗走圣人古稀贺礼,又贼喊抓贼,借此立功的事情,一点都不稀奇。
陈妙对魏王仇恨极深,闻言便道:“您都这样想了,可见旁人心里头会怎么嘀咕,若您愿意,传一些似是而非的流言出去……”
秦琬不大赞成这个提议,又不好太过直白地反对,正寻思着怎么说服陈妙,玉迟忽道:“这都什么时候了,常兄弟怎么还没来?”
陈妙愣了一下,想到魏王的阴鸷刻毒,忍不住有些紧张:“莫不是常兄弟被发现了?”
话音刚落,常青求见,陈妙有些尴尬,索性不说话。好在常青也没察觉什么不对劲,见四下无人,便毅然道:“县主,常某方才接到一桩任务——魏王对苏彧的举动十分不满,又无力挽回,便决定派血影去刺杀鄂国公世子冯欢!”
冯欢?那不是乐平公主的驸马,魏王的亲妹夫么?
说到这位驸马,也是个运道不怎么好的,老鄂国公身为安北大都护,一世英雄,奈何生了个大事尚可,小事糊涂的儿子,打起仗来也算不错,却被娇媚的继室迷得失了心窍。对鲁莽冲动的嫡长子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一心喜欢继室生下来的,据说很会读书,颇有才子之名的小儿子,被老父责怪还振振有词,说太平年间,武将不如文官吃香,自然要弃武从文。
若不是怕自己百年后,鄂国公一爵的传承会出问题,老鄂国公也不会为嫡长孙求尚公主,奈何钟婕妤横插一脚,原本拟定嫁给冯欢的五公主新蔡生生变成七公主乐平。以秦琬如今对魏王的了解,在这件事上,对生母“无可奈何”的魏王十有八九*才是幕后推手——为了鄂国公手上的兵权。
冯欢五大三粗,不被乐平公主所喜,绿帽子戴了一顶又一顶。他先头虽风评不好,但大家都知道继母当家的猫腻,关于他的流言蜚语总要打些折扣,见他扎扎实实给祖父守孝三年,立刻改了口风,对孝期依旧寻欢作乐的乐平公主就没什么好感。这对夫妇你不喜欢我,我也看不上你,孝期结束,忍着生了个儿子后,冯欢就自请去北边从军。当然了,也没做出什么能耐来,毕竟苏锐只有一个,在长安权贵的眼中,冯欢只是没办法阻止自个儿绿云罩顶,索性眼不见心为净罢了。
忍让至此,也没什么本事的冯欢,魏王为什么要派人去杀他?难不成就为了洗清苏彧主动请缨的嫌疑,便制造一桩更惨的案子出来?这理由听起来荒谬了些吧?哪怕魏王心性不好,玉迟的家人死得冤枉,到底一个是商贾之家,一个却是国公世子,大夏驸马呢!
常青以为秦琬不信,忙道:“乐平公主生的那个男孩,好像不是冯欢的,而是冯欢那个异母弟弟的种。”
“仅是如此?”秦琬还是觉得不可能。
常青咬了咬牙,才说:“还有一件事,冯欢的异母弟弟,说是说重病在床,实则……已经没了大半年,尸体还是我处理的!”
第二百一十二章 冯欢生死
知道瞒不下去,常青也不费心为旧主掩饰,便道:“乐平公主与冯明的事情,鄂国公夫人乐见其成,推波助澜。鄂国公虽偏疼继室幼子,听得如此丑事,却被气得风疾发作,又有冯欢远走边疆一事,国公府早就变成了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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