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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魂(狂笑)-第1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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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的是,苍云所表现出来的这一手绝活,都是在接触到锁心石甲的状态下完成的。他可以动用的心力,绝对不比一个正常人强上几分,依靠的是纯粹技能的发劲,便杀死了2代的血族战士。
苍云就跨立在了扭曲变形的小雷诺的脑袋上,抬手看向了那5位一直没出手的大天使长,冰冷的目光扫视过所有人,让我猜猜,神父一定是你们5位中的一个,你们伪造了神父的身份,就是因为害怕被猎犬们给斩首了,所以已经藏着不敢见人。
出来吧,穿上你们最引以为傲的铠甲,像王八一样的站出来吧,我保证让你死的稍微痛快一点。
苍云,你搞错了一个概念。乔恩淡淡地叹息着,说话间,5位天使长的脑后都暴露出了一根如布置粗得红绳,扇面还贴满了各种符咒,其实,我们5位都是神父,我供养着同一个远古系心鬼血魔。你是没办法活着离开的……
第三百四十三章七夜轩的思念
血魔,远古系心鬼中少有的异类。他成名于远古非洲大陆上的一个原始部落,这个部落以血为灵,认为身体里流淌的这种红色的液体能给他们带来长寿与神力。所以每3年,部落里都必须献祭一名处女给部落酋长,享受一顿丰盛的人血大餐。
但当时这远古部落里诞生了一位极度嗜血的酋长,他对鲜血的渴望已经无法满足于3年一个祭品的供奉,于是他修改了法则,变成了每年一次……然后是每半年一次……每一个季一次……到最后的一月一次……
因为献祭的仪式变得越来越密,部落中的少女根本已不够酋长的食用,于是他开始吃男人,甚至老人。他更颁布族规,强迫大量的少女和少男交媾,逼迫族人生育子嗣。
可这些孩童,还没有学会走路,就已经成为了嗜血酋长的美食。偌大的部落整天生活在恐惧与痛苦之中。渐渐有人开始逃亡,他们宁愿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被野兽吃掉,也不愿意沦为酋长的食物。
但这种逃亡往往都是以失败而告终,吃掉了太多人的酋长,就像真的拥有了神力一般,总能事先就知道逃亡的计划,并且将所有背叛和即将背叛的族人杀死,倒吊在部落的中央,割开他们的喉咙放血入瓮中,酿制成美酒,供酋长享用。
但并非所有的逃离都以失败告终,一个不过15岁的男孩,在亲眼看到了姐姐还有父母被残忍的酋长杀害后,十分幸运的逃离到了旷野中,遇上了另外一个原始部落的居民。在和这另外一个部落的居民述说着自己家里的惨剧后,这原始部落的老巫医认定那嗜血酋长为恶魔的化身,必须铲除,否则将带给这片土地大灾难。
酋长下令,开始了讨伐嗜血酋长的战争。这是没有枪炮的年代,但战争的惨烈远比现代社会更加可怕。整整动用了一千族民,历时3月,那嗜血酋长最终被钉在了他建造的骷髅塔顶上。这骷髅金字塔完全由人骨搭建而成,都是这些年来,嗜血酋长所吃之人的骸骨建成的。
光是人头骨就超过了1000个,塔高10米。他们没有直接杀死他,原部落的居民决定活活烧死这禽兽不如的嗜血酋长,连同这具骷髅宝塔,以告慰亲人的英灵。
大火烧了整整1天,嗜血酋长在被锁这的塔顶哀嚎着,他冒充神的名义,诅咒每一个人,他发誓必将复活永生,杀死当时在场的每一位。
嗜血酋长真的死了,也没有像自己预言的一般复活,不过他的心鬼却没有连同的死去。拥有了大量含有心力的血液供给,他的心鬼已经进化成了远古系心鬼。
更可怕的是,血魔根本不需要寄主,仅仅依靠鲜血就能独立的在世间永生不灭。血魔拥有自己的思维,也拥有自己的**。在后来的2个月里,两个部落里超过5000名的族人都被活活咬死,并且吸干了血液,变成了干尸一般。可是这些人并没有复活,因为血魔的毒液实在太强,只有能撑过他毒液侵袭的人,才能复活化身为初代的血族,具备吸血,甚至不死的能力。
这近乎是万里才能出现一个的奇迹之子,在最后还是有一些人获得了这种可怕的能力。例如传说中的吸血鬼之父德古拉伯爵,用处女之血沐浴的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以及另一位著名的嗜血女伯爵16世纪的伊丽莎白?巴托利。
而最近的一位初代血族就是那曾经引发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希特勒。
这些人通过自己从血魔那获得的能力,创造出了一个自己的种族,但最终也因为他们的死亡,导致整个血族基因链的坏死,无法达到血族传播到全世界的目的。
可是血魔根本不在乎这些,他只是才重复着进食和生存的目的而已。知道血魔落到了一个力量凌驾与他之上的可怕存在后,才终于记忆起了自己是需要寄主的心鬼。
只要拥有了寄主,他便能脱离自己的幼儿期,进入到青春期,甚至成年期,更年期,获得更强大力量。
不过这种寄生是不能再依靠撕咬这种原始的方式创造血族的,于是,那至强的力量找到了以寄生远古系心鬼而闻名的道术轩家……
于是,在那一夜,整个轩家家族全灭,唯有南梦轩和七夜轩这一对姐弟活了下来。而现在的5位大天使长,也通过了轩家的寄生仪式,开始了选择谁将成为血魔真正的寄主。
这将是一场残酷的淘汰赛,最终5位大天使长里,只有一个可以活下来。不过那也是在杀死苍云以后才会发生的故事里。
随着慌张的人群,七夜轩离开了嘈杂的宴会厅,但她并非沿着安全楼梯逃走,也是在一群士兵的簇拥下来到了289层豪华的休息厅。
还是得意于半神界之塔的优良设计,即便上面已经打翻了天,在下面的住客依旧能享受一份幽静。自然走进了休息厅,七夜轩立刻脱掉了脚上苍云为她买的名牌高跟鞋,光着脚丫在高级地毯上漫步,沿途跪立着一排端着盘子的仆人。
七夜轩一边走,一边取下了自己的钢牙牙套,拿起了托盘中的一只注射枪对着自己的脖子就是一下,原本肿胀的圆脸立刻变的又尖又瘦的瓜子模样,眼睛变得更大了,鼻梁也更挺了,就是雀斑也完全消失,变成了光滑细腻的粉嫩粉嫩状。这是最先进的科技,是美国给特工用来易容的高级药物,注射后便会给自己的皮肤带来严重的过敏反应,导致面目全非。
但在注射解药后,30秒便能恢复原样,
她沿途还取下了自己肩膀上的寄居蟹,这也是心盟里能找到的心鬼伪装道具,小小的寄居蟹其实就是一只道具系心鬼,没有任何的作用,只能用于伪装成普通人的效果。
七夜轩将它放在了一只托盘上,还友爱的摸了摸这寄居蟹的壳子,以示感谢。
当她盘腿而坐在了沙发上,开始品尝各种茶点时,已然变成了另外一幅模样。美得清新脱俗,秀色可餐,就像南梦轩描述的一样,她就是村子里最美丽的女孩,甚至丢到城市中也不会输给那些靠众多化妆品堆砌起来的白富美。
不过离开了村子这么久,七夜轩还是改不掉自己的乡土气息,她讨厌穿鞋,讨厌化妆,甚至讨厌用刀叉吃东西,喜欢什么都用手抓着吃,实在不可了,才会用筷子。
她喜欢没有礼仪的盘腿坐,讨厌穿裙子,喜欢宽松的运动裤。另外一个爱好……则是看着自己亲爱的弟弟搞怪的模样。
所以,坐在那沙发上的七夜轩打开了面前的电视机,接通的正是城市中的监控录像,看到的是自己的傻弟弟在和一条狗吵架。吃着茶点的七夜轩都忍不住的笑了起来。突然想起什么的从背后摸出了那只古老的铜钱剑。
这本来是南梦轩那晚用来杀自己的工具,可是现在却成为了七夜轩的收藏品。其实这把小剑就是七夜轩做好了,当成生日礼物送给南梦轩当生日礼物的。可这小子却偷偷拆掉了剑尖得一枚铜钱,去跟村口的二狗换糖吃了。
为此,七夜轩还发火狠揍了南梦轩一顿,不过最后她还是找来了新的铜钱,重新为弟弟修好了铜钱剑。就连绳子上重新烧过连接的点都不曾改变过。
傻小子,你终于找回了原来的活泼和笑容,真好。七夜轩抚摸着铜钱剑,露出了会心的梨涡浅笑,因为你又找到了可以敞开心扉的同伴吗?
七夜轩说着调了一个台,那里显示的正是楼上的局面。
而回到那290层的战场,苍云的呼吸变得悠长,轻垂在身旁的手指有节奏的收缩着。他的静心视界全开,探知着整个空间中的一举一动。
谁先动手?布朗尼看了看其他的4位。
别和我抢,早就像揍这家伙了。唐尼丢掉了手中的雪茄,用大头皮鞋狠狠的踏熄之后,便迈步上前,站定在了比自己矮了一个脑袋的苍云面前。
听说你……唐尼的话未说完,黑刃自然的从苍云的掌心中垂落而下,一招由下向上的拉斩,将唐尼的整个身体倾斜的斩成了两半,血水被刀锋带着飞溅出了好远。
诡异的是,那些飞溅而出的血滴,竟然在半空中定格,然后又飞了回到了唐尼的身体中,透过那展开的伤口,苍云瞪大了瞳孔,看到的那具身体里根本没有内脏,骨骼,甚至肌肉,有的只有鲜红的血液。
还不明白吗?这就是我们从血魔那寄生得来的能力,不死的血液之躯。唐尼的伤口像刀斩过的水面一般愈合后,不留一丝的痕迹。他挥舞着拳头直接打向了苍云的脸,苍云反手刺刀用刃抵挡,可拳头居然就像流动的液体,穿透过了刀锋,直接正中苍云的鼻梁。
打得苍云也是连退3步,鼻血都涌了出来。
第三百四十四章我不是你的天使
横劈,斜斩,黑色的刀锋在空气中跳舞,苍云习惯的一刀辗过中途变线10余次的斩法,可以确保一刀将物体砍成稀巴烂。被他划伤的伤口无法缝合,单位时间内的出血量会是一般伤口的数倍。即便无法当场杀死,被斩者也会死于伤口的剧痛,或者失血过多。
可是,那屹立在苍云身前的,就是一滩流动的鲜血,不管他的刀有多快,多狠,多准,因为无法摧毁面前的敌人。哪怕你将他斩成了四分五裂,那滑过刀锋的血珠,还是沿着纹理向着唐尼的身体飞去。
赤火!苍云直刺一刀,对穿了唐尼的身体,高温将大量的血液蒸发成了气体飘散到了空中,但气体又在空中迅速的冷却重新凝固成血珠飞回唐尼的身体。
你好像还不是很明白?我们其实就是不死的……虽然神父听上去只是欺骗人的称谓,但这神一般的力量,却来不得半点虚假。唐尼任由那贯穿过身体的刀释放着可怕的高温,微微抬起了一只手掌,另一只手里拿出了一把小刀,轻轻割裂开了手腕,鲜血形成小血珠快速的流淌了出来,在掌心间凝聚成了一个鲜红的的液态球。
安静的,去死吧。唐尼抓着血球向苍云拍去,苍云眼疾手快的丢弃了刀柄抬起的手掌翻转,云手让那浑圆的血球也是扭曲变形。可突然爆破开的血球,就像一团红色的巨浪将苍云整个身体给掀了起来,重重撞上了立方体。巨浪变成一层血液的薄膜将苍云和整个立方体包裹得就如同一个雕塑。苍云张大了嘴巴,身体努力向前探着,但却无法摆脱,光是看看就知道在那没有空气,高压缩的薄膜下,是何等的痛苦。
你太残忍了,居然用这招,将血液薄膜化,里面的单位压强都足够挤烂一辆坦克了。人被包裹在里面,连骨头都会变成渣滓。布朗尼摇头叹息道。
有那么容易,他就不会是最强男人的儿子了。乔恩似乎更看好苍云。
他有退路的,打碎身后的立方体就好了。但这样立方体会瞬间崩解。收缩的血膜出现缝隙,他有机会出手逃出来,不过那待在立方体力的女人,会瞬间被混合着玻璃碎片收缩的血膜撕成碎片。唐尼就像最残忍的杀人狂魔。
本该因为窒息已经大脑缺氧的苍云却又用了起来,他没有给身后的立方体施加丝毫的力量,硬生生向前伸出了被血膜包裹的密不透风的手臂,双手抓向了自己的胸口,像撕裂衣服一样的撕扯着比钛钢丝网更坚固的血膜。
别做梦了,人类根本不可能撕开它的力量。唐尼岁如此说着,但那双手臂上的青筋鼓起,甚至连血膜也给撑了起来。
苍云的发劲,让血膜的整个表面都崩解,撕裂,甚至暴露出了点点的空隙。苍云搭拉张开的嘴巴咬合了几次,似乎在说什么,除了乔恩,没有人看懂了,因为苍云再说的是,你到底在幻想什么?
唰!苍云像撕裂衣服一般的撕开了胸口的血膜,暴露出的身体上包裹着耀眼的青色线段纹理。苍云怒吼的挣脱开了该死的血膜,屹立在原地喘息着。
而这时,如幕帘垂落的血膜,暴露出的立方体中,本昏迷的晨欣居然站了起来,她紧紧的贴在了立方体的表面忍不住的哭泣着,隔着一层厚厚的玻璃,她感受不到苍云的体温与气息,但仅仅是看着那个背影,晨欣都无法控制自己的心情。
阔别了数月,苍云长高了些许,头发被染成了黑色,身体也变得更加结实,不过他似乎显得有些疲惫,背后微微靠在了玻璃上,感受着那微微的喘息。还有他的一双手臂,10只的指甲都被拉撕裂了,血水透过指尖就像没关紧的水龙头般滴落在地面上。
对不起,对不起……又让你为我受伤了……晨欣痛苦到不行,甚至比自己身上的伤痛更痛。
晨欣……你错了。我不是你的天使……藏于低垂着额头,我只会是你的劫数,只要我想靠近你,就会给你带来痛苦。
我总以为自己变得更强一点,也许就能更靠近一点,让你免受痛苦。
其实……那不过是我的一点幻想而已。今天以后,我会永远的从你身边消失……
而那些欺负过你的混蛋,一定会死,我向你保证。
我要的是你,为什么你永远不明白?晨欣的额头顶在了玻璃上。
退后!苍云的手掌逆转的贴上了玻璃,吼道,晨欣几乎是被吓得向后一退。
想跑?!唐尼踏步向前冲去。
白痴唐尼,上当了!乔恩说话时已经向一侧闪避开,其余几位除了陈国邦,也都是一愣,不过还是侧向跳了出去。最早闪避的陈国邦的脸色并不好看,冷冷地盯着乔恩,似乎在责怪他多话……
其实,苍云那撞击上了立方体玻璃面上的手掌根本就没有接触到玻璃的表面,保持着细腻到不过1毫米的距离,营造出他要碎玻璃救晨欣的假象,而正因为玻璃是由锁心石打造,所以他也无法使用什么超自然力的心力力量。
可结果却是,看着那冲来的男人,苍云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了一个狰狞的笑容,猛然抬起一手,就像对来人说不一样。苍云全身的青色线段迅速缩到了那抬起的手臂上,整条手臂黑化,密集的线段爆发出明亮的光。
那种成几何倍数翻滚的心力压迫的所有人近乎喘不过气来,就是在留下的七夜轩也脸色凝重。
就像动物感受到了暴风雨一般,唐尼将全身化为了血点,向四周射去。但他已经太慢了。苍云的手掌前,凝结出了直径30米的漆黑圆镜,甚至包裹住了上下两层楼,黑色的光柱直射而出,那毁天灭地的动静,让整个半神界之塔都颤抖了起来。震动过后,苍云硬生生在半神界之塔上开出了一个巨大的黑色窟窿。
闪避到了光柱两旁的大地上,还剩下的4位神父都是心头一紧。苍云不过一招,就将那不可一视的唐尼给蒸发的脸半滴血珠也没有剩下,这种力量,就是藏獒也不可能具备。
也就在他们还没有反应过来时,苍云的云手扭曲碎裂了立方体的玻璃,紧紧抱着晨欣冲到了墙边,手起刀落像切一样的撕扯出了一个口子,高处不胜寒的风,惯用进了两边对穿的楼房,连发都吹乱了。
怕高吗?苍云在晨欣而耳边询问着。
有你在,我什么都不怕。晨欣紧紧抱住了苍云。
那就陪我疯一次吧!苍云纵身一跃,从离地约2公里的高楼向下跳去。对于别人而言,就算是自杀,也不会找这种摔得需要到数百米外才能找到自己脑袋的高度去跳,但对于苍云来说,一切都已经驾轻就熟,再高的飞机临近大气层的边缘,他都敢跳。不过这次稍有不同的是,怀里紧紧抱着比自己生命更重要的女孩。
给我杀了他。陈国邦在通讯器里冰冷下令道。
而乔恩则站在了地板被整齐切开的边缘,眺望着黑月领域一条直线的轨迹。
那道心力构成的光,不光杀死了唐尼,更是绵延穿透过来半座城市,沿途连巨大的城市支柱都给啃出了一个半月。在光的尽头,墙壁被炸的乱七八糟,碎石夹杂着大量的灰尘崩解着,如同北极倒塌的冰山一般。
拥有世界上最强男人的基因……怪物的儿子也是怪物吗?乔恩只觉得自己的眼界被苍云一下就给打开了。当他们这些往日的平凡人,因为获得了一些超自然的力量后就忘乎所以,自以为凭借实力就能征服世界了,简直就是井底之蛙。
乔恩也真正明白了刚才苍云那冷漠和不屑的眼神,所说的那句话的意思了。
你们到底在幻想些什么……
世界太大了,哪里都栖息着你根本都不敢想象的怪物,行差踏错半步,结果都是像唐尼那般被杀到,尸骨无存。
可是,即便已经了解到真实的世界,已经了解到自己的渺小,但他依然什么也改变不了。
因为在这过去5人,现在4人的共同体中,乔恩是最弱小的一个。真正有希望继承血魔的神父,是陈国邦。因为陈国邦的凶残,狡诈,阴险,虔诚都深深获得了血魔的认同。
可是乔恩拥有太多自己的想法,对世界观和价值观的认识都太过冷静,对自身所获得的力量没有感激之情,更像是在逃避什么?
他们的关系,就像从前的南梦轩和七夜轩一般,乔恩就是那个最没用的弟弟,陈国邦则是才华横溢的姐姐。
最终,像他们这些不被血魔认同的供养者,都会像垃圾一般的抽干,然后抛弃的命运。什么光鲜亮丽的大天使长,什么位高权重的神父,最后都不过是一堆垃圾而已。
第三百四十五章噩梦……
会驻足观看的并不光只有乔恩而已,那到黑光闪过时,将她面前的茶几整个都给瞬间吞没了,搞得那众多的茶点、小点心都没有了。
七夜轩真的有点怨念,拿着手里唯一的一块绿豆糕,走到的被完全开放式的窗台前眺望着远方,城中的异动,还有那抱着晨欣就像殉情的苍云从大楼的一侧自由落体。
根本没有被吓到的她,一边吃着绿豆糕一边向下看着,默默感叹道,心里藏着神的气息,果然连领域使用起来都与众不同。
从没见过这种可以忽视常理的攻击性领域,苍云先生远比我们想象的更加有趣。
就在七夜轩低头观望时,从休息厅另一个被轰掉了一半的房间里,一个狰狞的怪物,用狼牙棒般的下体挑着一个下半身全裸的女人走了出来。
之所以只有下半身l体,因为那女人的躯干与脑袋,都已经被那黑光给啃掉了。而在那怪物身后的房间里,还躺着10几具要么被捅死,要么被咬死的女性尸体。
混蛋,居然打搅我的兴致,都快射了,却把我的‘娃娃’给弄破了。用那魔鬼一般的苍白大手,怪物抓着身前被挑着的半具尸体,硬生生抽了下来,那尸体就像被拔掉了塞子的水瓶一般,从下面流出了大量混合着内脏的鲜血,充分证明了,其实这女人在苍云出手前,已经活活被这怪物活活捅死了。
哎呀,好多汤汁,别浪费了!怪物将那半具尸体被提过头顶,让鲜血灌进了自己的嘴巴里。
仔细看看这怪物,足有2米的身高,四肢却纤瘦的如同螳螂腿一般,特别修长。大大嘴巴开裂到了尖尖的耳朵,嘴唇外翻,一双金鱼似得大眼睛完全凸了出来,还像死鱼一样的无神,左右分离的乱转着。身上却穿着时尚的紧身皮衣,包裹着他那畸形的身体。而在他的身后张开着一双像枯树一般的没有翼膜的翅膀。而且后背上,连接着5跟鲜红的红绳,其中一根已经枯萎干裂,就像婴儿被剪断的脐带。显示着他正是那活了数千年之久的远古系心鬼血魔。
血魔最狰狞的,当然是他那半米长,还血淋淋的怪物的鞭,在离开了女人的身体后,缓缓缩回了体内,就跟狗的缩阳入腹一般。
只见这家伙擦去了嘴角残留的血迹和内脏残渣,走到了七夜轩的身边低头向下看去,凝视着苍云和晨欣,没有礼貌的问道,小夜夜,他就是你一直陪伴在身边的混蛋吗?看上去味道就难吃到不行,不过她那怀里的女人却感觉不错,细皮嫩肉的,光是那香味就知道是极品的处女,真想尝上一口。血魔裂开了大嘴笑着,满嘴的獠牙就像钉子一样锋利,相互咬合着。被他咬上一口,就别想活下来了。
七夜轩什么也没说,微微侧头看了血魔一眼,明明只是人类的她却一点都不害怕身边满是血腥味的怪物。
小夜夜生气了吗?别生气啊,在我的食谱里,就没有比你更可口的食物了。放心,这些货色都只能当成开胃的小菜,只有你才是我一直梦寐以求的主食。血魔说着,张开了那怪物一般的手臂就搭向了七夜轩的肩膀。
当他那还带着刚才女人鲜血的手掌,连碰到七夜轩的机会都没有,还在半空中时,已经被一只湛蓝如琉璃般的纤细手臂抓住了手腕。
仔细看去,那正是七夜轩的远古系心鬼,魑魅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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