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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择_卷土-第3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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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牙乃是先秦时候的人,本来也是个御厨,却一直被天赋所限制,遇到了瓶颈,偏偏他又是个热衷于功名的人,所以一直都是觉得自己怀才不遇。
结果有一次,易牙听到了他侍奉的桓公说:
“寡人尝遍天下美味,唯独未食人肉,倒为憾事。”
桓公此言本是无心的戏言,而易牙却把这话牢记在心,一心想着卖弄好自己的本事,好博得桓公的欢心,便开始走上了暗黑料理之路,他开始先用死囚、平民的肉来进行炮制,最后有了十成把握之后,便一咬牙选了用自己四岁儿子的肉(国君身份尊贵,不能食用低贱的平民和犯人的肉)。
结果桓公在一次午膳上,喝到一小金鼎鲜嫩无比,从未尝过的肉汤,赞叹不已,觉得美味至极,便询问易牙:“此系何肉?”易牙哭着说是自己儿子的肉,为祈国君身体安泰无虞,杀子以献主公。桓公因此便觉得此人忠心耿耿,易牙从此便是飞黄腾达。
易牙飞黄腾达之后呢,史书上没有记载接下来的事情,但是推理就推论得出来,桓公这厮既然吃到了美味至极的人肉汤,会不会再点一次呢?这是有很大的几率的。
易牙在暗黑料理这方面尝到了甜头,突破了自己的厨艺的桎梏,那么他从此是否会金盆洗手,突然忏悔了呢?就他悍然杀子邀宠的铁石心肠,估计也不会,并且因为国君的宠幸和纵容,比较符合当时情况的,很有可能便是易牙变本加厉,更加深入的研究暗黑料理,因此,这一脉虽然不被大多数人接受,却也是流传了下来。
(注:我读史书还有各种古代小说,发觉中国古代真的是不把吃人肉当成什么大事,一些比较冷僻的书籍就不说了,就拿大家耳熟能详的水浒传来说,里面描写食人心肝,食人肉的桥段就相当多。)
(比如宋江就吃过人的心肝,李逵也这么干过,甚至书中还总结出来了规律,就是剜活人心肝的时候,要在胸口先泼冷水,这样把热血泼散了挖出来的心肝才脆嫩,并且貌似在书中的观念里面,人的心肝和腿上的肉比较好吃。其余的部位就没有动过了。并且书中描写要食人的时候,周围的人都表现得很是淡定的,感觉完全就仿佛是现代人去夜宵吃了点烧烤一样。。。。。。)
(水浒传这本书成书于明朝中晚期,由此就可以推断出来当时的一些社会风俗和习惯……………………比如我们现在的网文就绝对不会有这么淡定的食人桥段,可见茫茫的历史当中,也很是被覆盖掉了一些残酷的事实啊。)
***
第二日林封谨去见易大师的过程也是大同小异,最初的时候对方肯定是要摆谱的,不过呢,林公子此时却是穷得只剩下钱了,金钱开道之下。可以说是无往而不利的。
并且这位易大师搞暗黑料理的,端的是见钱眼开,也是快人快语,很干脆的告诉林封谨,既然客人出了这么多钱,那么就请点菜吧。
林封谨便很干脆的点易大师准备给太后贺寿的菜肴,但是易大师却是反问林封谨一句,能不能等个十天半个月的。
林封谨大奇之下,便打算问个究竟。易大师便娓娓道来,说是自己给太后准备的菜肴其实很简单,就是一块驴肉而已,但是。这块驴肉的加工方法,却是十分变态。
首先要选一头健壮的毛驴,然后用特殊饲料催肥五六天之后,再将其关起来一两天。先让其把肚皮里面的存货排泄干净,然后将毛驴的笼子周围点燃大火,这毛驴被高温炙烤下。自然就十分口渴,便有人给它端来了盆子放在面前。
这盆子里面是什么呢?当然不是清水,而是事先调配好的油盐酱醋等等作料,毛驴喝下去以后就形成了恶性循环,越喝越渴,越渴越喝,等到差不多的了时候,更是让人用扁担狠狠的抽打这毛驴的脊背,毛驴惨叫之余,自然就要绷紧挨打地方的肌肉来减轻疼痛,同时体内的血脉也会往挨打的地方汇聚。
这样的话,抽打几下毛驴,便又给它喂调配好的作料,如此循环大概一两个时辰,毛驴便是奄奄一息了。
这时候,便从毛驴身上将那块被狠狠抽打的肉用利刃给剜了下来,此时这块肉被反复抽打,毛驴自身会竭力的缩紧肌肉,因此其肉质已经是十分的紧密了,血脉也是十分充盈,加上毛驴喝的那么多作料也是随着血脉流转全身,因此那块肉当中也是自然带有特殊的滋味。
这时候,易大师再略加烹饪,这一块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五香驴肉便就此出炉,据说可以从中吃出来千般滋味,龙肝凤髓也不外若是,偏偏就是没有半点驴肉味道。
林封谨听了这段流程,知道要吃到这一块驴肉得耽搁好几天不可,也只能摇头叹息,便问易大师还有什么拿手的绝活儿,易大师一来知道林封谨是不可能和他进行竞争的,并且看在林封谨砸出来的白花花的银子上面,立即便如数家珍的道:
“根据家祖上的食谱记载的话,最美味的应该是人参果汤,其次则是火爆嫩笋,但是我资质到底有限,因此这两样菜都是功力不足啊,只能勉强弄个双鞭汤出来。”
林封谨愕然了半晌,忽然明白的这厮报出来这些菜名的意义,陡然脊背上一股寒意冒了出来,急忙道:
“打住打住,人肉这种东西我是不碰的。”
易大师顿时有些意兴阑珊,弹琴的需要知音弹得才格外有劲,这厨师也要遇到好食客,才能英雄有用武之地,易大师忍不住看了林封谨一眼,估计心里面都在道你他娘的不吃人肉来找我做什么,但是白花花的银子放在了面前,总没有不赚的道理,只能暗自叹了口气道:
“那么客人有意尝尝活猴豆腐么,用新鲜还带着体温的猴脑蘸食我独家秘制的浆料,当真是有飘飘欲仙的感受!”
林封谨捂住了脸,很羞愧的摇了摇头,易大师只能接着道:
“那三叫呢?取来刚刚出生的幼小肥美的山鼠,纯用水果饲养,用筷子夹的时候会吱的叫上一声,在蘸料里面滚一下,又会叫一声,最后一口咬下去,新鲜有生命的血肉在嘴巴里面混合蘸料的味道在口中混合,品尝者无不说是极品啊。”
林封谨苦笑叹气摇头,都不敢看易大师黑得若锅底一般的脸色了,只能再掏出来一张银票道:
“还请大师费心则个。”
易大师立起了眼睛,一副要吃人的样子,看起来很想一把抓住银票砸到林封谨的脸上狠狠羞辱他一番,顺便鄙视的大骂x你娘,有钱就了不起,可以随便消遣人么?老子不伺候了,但易大师最终也只是抓住了银票,刚刚抬起手,最后还是放了下来,看起来终于还是舍不得上面的那个数字,只能叹息道:
“这个。。。。客人嘴刁也是有的,这样吧,凡事来拜访我们易家的人,都是寻根究底的对那一碗供奉给国君的杀子汤好奇而已,不过能够狠得下心真正杀子的说实话还真是不多,所以后面经过了几代人的努力,弄出来了一个改良的版本,绝大多数客人还是可以接受的,恰好材料也是齐备,客官你就不要再问了,安心准备品尝吧。”
既然易大师都这么说了,林封谨还能说什么呢,他自己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便答应在这里等,结果大概过了一个时辰,便端上来了一个瓦盅,汤色清亮,异香扑鼻,里面有小块的鸡肉,还有一团团的猪肉。
林封谨端起来喝了一口,只觉得在美味之余,还有一股很奇特的味道,这味道和汤里面的香料混合在了一起之后,便显得与之相得益彰,围绕着这奇特的味道,便引申出来了多样化的味觉层次感。
这种说法貌似有些抽象,但是打个比方来说,牛奶的特殊味道,就可以围绕着其做出来很多衍生的美味,比如说牛奶的味道+茶叶就是奶茶,又比如说牛奶的味道+红枣就是红枣奶,又比如说牛奶的味道+发酵就是酸奶,还有奶咖,奶油蛋糕。。。。。。。
林封谨此时吃到的奇特的味道,便是类似于牛奶这种“主味”,这易大师围绕着这种“主味”,便可以做出来大把的文章,令食客得到前所未有,精彩纷呈的味觉体验,等到林封谨将这一碗汤喝完,只觉得七冲门的最后一门本来仿佛是被浓雾掩盖缭绕着,可此时已经是清晰的显示了出来,只需要再加一把力,便能彻底将其冲开!
能够获得这样的收获,林封谨自然是格外的欣喜,忍不住便将自己的品尝心得拿出来询问易大师,易大师的脸上此时却是露出来了一抹诡秘的笑容,缓缓的道:
“俗话说得好,货卖识家,说实话,客人居然能品尝出我这道汤当中的至味,也真的算是登堂入室了,不过,你真的确认知道那味道是来自于何等的食材么?”
林封谨心中陡然涌起来了一股异样的感觉,忍不住道:
“这。。。。。。。。这莫非是?”
易大师眯缝起来了眼睛道:
“家祖以人肉羹汤起家,因此而悟道,我等不成材的子孙自然也是专攻此术了。”
林封谨脸色陡然大变,一副要想呕吐却吐不出来的感觉,不过易大师却是仰天长笑道:
“你这客人终究还是放不开啊,人肉和其余的肉又有什么区别呢?不过客人既然有言在先,我当然也是有自己的考量的,你刚刚喝的那碗汤里面,确实是有人肉的成分,不过却是被世人所接受的。”
第九十三章变数
林封谨听易大师这么一说,顿时也就醒悟起来了一件事,眼前一亮道:
“人肉。。。。。。。被世人接受的?莫非是紫河车?”
易大师微微点头,林封谨顿时心中就安定了下来,紫河车就是妇人生产遗留下来的胎盘胞衣,在中医上是很重要的一味药材,甚至因此衍生出来了很多的炖品,比如人参炖胎盘,冬虫夏草炖胎盘,甲鱼炖胎盘等等,乃是被平民大众所接受的产物。
不过说实话,林封谨之前虽然也吃过类似的炖品,可是,无一例外全部都是一股药材味道儿,能够像易大师这样独辟蹊径,做得如此美味而富有特色的,则真的是绝无仅有。不过吃胎盘这种炖品的人,也绝对不是冲着味道去的,而是带着服药的心态,不苦就满足了。。。。
***
拜访过这两位厨道宗师以后,林封谨便基本可以肯定,这世上循规蹈矩的普通厨艺对自己冲破七冲门已经是半点用处都没有了,要想破关,必须不走寻常路。
可是,像是易大师这一脉,却也是厨艺类旁门左道的巅峰之作,无人能够超越………………………呃,至少在泥哄国那位发明油炸处女大便的达人出生之前可以这么说,那么自己之后努力的方向也应该变一变了。
所以林封谨想也没想,便在纸上写下了一个字。
“茶”。
自己本来是尽量不想去拜见一下自己的这位准师娘,东家之子,但是现在看起来的话,还是不得不前往一行了。
接下来林封谨又沉思了一会儿,又在纸上写下来了一个字:
“酒。”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能够当得起人间美味的,除了饭菜之外,酒和茶也都勉强能算上口腹之欲的系列当中了。不过若论天下美酒。林封谨还真的很难断定下来谁是天下第一,好在还有时间慢慢的去调查。
事实上若不是青梅嗅的线索出现的时间已经即将接近,林封谨还真的想将拜访东家之子的事情安排上日程,倘若能突破七冲门再前去的话,那么毫无疑问胜算又多了几分………………尽管林封谨的目前的底牌已经是相当不错的了。
除了在金城帐当中寻找两位厨道宗师之外,林封谨也是去了一趟大北居宗。
前面都提到过,林封谨见到元昊是打定主意要敬而远之,仿佛是耗子见了猫,能不靠近就尽量不靠近,怎的又改变主意了呢?
这其中的原因只有一个。那便是元昊根本就不在自己的老巢当中,而是在十日之前,便西行昆仑山,前往西王母的居处贺寿。
西王母在中原诸人当中的认知里面,乃是十分神秘的存在,甚至都有些类似于当年五指山处的巫神,算是那种拥有大神通的虚无缥缈得道高人,不过林封谨也是拥有名师的人,根据阳明先生的说法。西王母的来历绝对不是那么普通的,她很可能是妖修。
所谓的妖修,就是一些具有大神通,**力的妖怪可以前知。已经预料到了未来的大劫,所以提前做好了准备。一旦陨落之后,便可以根据之前的布置重新投胎,变成人身修炼。只是其体内的灵魂和记忆还是之前的妖怪的。
这种妖修之术凶险无比,因为胎中之谜便是跨越不过去的那一关,那是要直面天道命运的考验!再强的大能。也只有三成几率,这西王母能够跨越胎中之谜的考验成功转世为人,可见其修为惊人到了什么地步,应该至少都不会比娲蛇神逊色。
《大荒西经》上面记载说,“类人,戴胜、虎齿、有豹尾,穴处,名曰西王母”,根据这记载上所书的,西王母若半人半兽,有着明显的“人面虎身豹尾”的特征,这却是她与人战斗时候身后散发出来的幻象导致的,平时的西王母,还是以雍容的人类形象出现。
林封谨之前都还没有想到,元昊居然和西王母有所瓜葛,难道说,他是代表着妖类想要插手人间世的一枚棋子吗?
若真的是这样的话,娲蛇神已经是以长生为饵,成功插手进入到了南郑的朝政当中,元昊则是代表了西王母的势力,这天下之间的纷乱本来是人类争夺统治权的征战,莫非要进一步变质成妖族复辟的种族之战?
林封谨对大北居宗虽然不熟悉,可是野猪却是因为有谭奉沙的记忆而熟门熟路,整个大北居宗只有一处禁地,那便是元昊的寝居,这都是为了表示对他的尊崇才设置的,其余的都是可以随意由人参观。
这里隐然都已经成为若布达拉宫那样的朝圣之地,林封谨沿路上都不乏见到那些一步一拜,一拜一步前来朝圣的信徒,在大北居宗的门口石板上,更是有着一个又一个深深的凹陷,这是虔诚的信徒们一脚一脚踩踏出来的。
而深知内情的野猪却是知道,这大北居宗里面貌似光明正大,还有另外的传法地方,乃是在地下,不过元昊的修炼却真的是不怕人观看的,他自己经常都说:平生无不可对人言之事,无不可被人观之行。
林封谨特地去看了元昊修炼的地方,那里却是一处十分诡异的地方,说得直白一点,在风水学当中竟是凶地,便是死人埋葬在那里都是要破败的,可是,在这个凶地上,却是有着貌似凌乱的十几个脚印,深深的凹陷了下去。
根据野猪的描述,元昊修炼的时候便是负手站立在这里,双目似闭似合,似乎在沉思一般,偶尔迈出一步,这样一站一天也是常事。但是,他在这里迈出的步子,却是只踩踏这些方位,脚印便留了下来,其余的位置却是一下都不沾染。
林封谨仔细的观看了一会儿,却说实话是看不出什么太大的东西来,这或许是和他个人的能力有关,确实也是这样。境界不到的话,那么往往就是得其门而不能入,何况元昊这人自负得很,自比神佛,根本就不怕人观看,这自然就说明他修炼的功法神通有独到之处,旁人也就根本是琢磨不透。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附在了黑帝镜上的水娥却是忽的道:
“主人,这人站在这里,根本不是在修炼什么功法的。而是在吸纳这些前来朝拜他的众生的愿力,但是众生的愿力虽然强大,却是包罗万象。”
“信徒虔诚的信奉你,但是对你也是会说出乞求的愿望的,这就仿佛是美酒当中混合了致命的毒药,境界修为不够的反要遭受其害。只是这人却是取巧了一个法子,便是以他的国师身份来吸收愿力,却是将大众的祈愿注入转嫁给了这西戎的国运当中。”
“虽然说国运浩荡,混入他转嫁过来的祈愿绰绰有余。但是,长此以往下去,这人的实力越是壮大,对国运的影响反而就越大。历史上有一名君王叫做梁武帝,便是虔信宗教,结果误被奸邪小人蒙蔽,国运当中混入了太多的杂质。最后国破人亡,还是被活活饿死的!”
听了水娥的解说以后,林封谨顿时恍然大悟。难怪得元昊在这里不禁人观看的,原来他在这里根本就不是在修炼!不过林封谨接着又询问道:
“那这十几个脚印呢?”
水娥冷笑道:
“演戏自然是要演足全套!不故弄玄虚弄这么多幺蛾子出来,怎么对得起他一代高人的身份呢?再说了,这脚印也正是他弄出来误导人的,你若是一心想要从这脚印当中研究出来些什么,只怕还真能研究出些什么东西,看出一些隐藏得极深的破绽,只是若你真的和他交上了手,利用这破绽,那么只怕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林封谨听了以后,已经觉得没有什么话好说的了,这些前辈高人都是如此无耻猥琐,看起来自己还是未免太正直了一些啊。
这金城帐的风光多看几天以后,也就觉得千篇一律了,林封谨在这里也不想多加逗留,想要做的事情做完,便匆匆的离开了金城帐,继续朝着西北进发,前往焉支山。
金城帐附近便是肥沃的土地,适合农耕,不过等到离开了两三百里以后,大片大片的牧场也是又再次出现了。这焉支山的附近,也就是水草茂盛的天然草场,古老的游牧民族氐、羌、月氏、匈奴等曾先后在这里繁衍生息。
而这山上还有一种特产,叫做红蓝花,是游牧民族妇女搽抹胭脂的重要原料,而焉支山附近的部落盛产美女,一如中原的江南美人那样有名,诸藩王的妻妾多从这一带的美女中挑选,其名本来是叫“胭脂山”“焉支”是其汉译的谐音,因此而得名。
当年大卫一统中原,更是四面开疆拓土,当时霸占此地的匈奴大单于被逼西迁,在西迁之前围着熊熊篝火大声悲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焉支山的名字因此是在中原传扬。
当然,林封谨一路行来,吕羽交给他的使命也是上了心的,毕竟传国玉玺这东西也非等闲,但上心未必就能找到相关线索啊。
而且林封谨隐隐也有听到了风声,说是当年在腾蛇泽龙舆的时候,传国玉玺也是曾经有现身,为的是要镇压一头强大的上古妖魔。
这件事林封谨曾经拿出来很郑重的和吕羽交流过,两人最后得出了三个结论,
第一,这个风声是谣言。
第二,确实有玉玺出现过,但是也可能是大卫朝的其余玉玺,不是传国玉玺,这是最有可能搞混淆的。
第三,吕羽很够意思的給林封谨泄露了一个天大的秘密,这个秘密全天下知道的不会超过五个人。事实上当吕羽说出“天大的秘密”这五个字的时候,林封谨就有一种要掩耳逃走的冲动,秘密知道得太多要被灭口,这种事情在上辈子看的电视电影当中已经演过太多了。可惜吕羽强迫林封谨得一直听下去,林封谨也只能苦着脸聆听。
现在五国的开国君王,可以说无一例外,都是大卫朝的节度使或者说是重臣,因此,自然也是大卫朝有着盘根错节的联系。
吕家之前的一位家主。甚至是和大卫朝的公主联姻了的,这位公主的身份高贵,便是当朝皇后的嫡出女儿,并且很受宠爱,因此很是知道一些大卫朝当中的隐秘。
有一句话叫做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夫家才是女人下半辈子的依靠,哪怕是堂堂公主,自然是心向夫家的,在闲谈的时候自然就会说起来一些小时候的见闻。
当时除了一些常用的玺印之外,比如皇帝之宝之类处理国事文书都要用的。其余不常用的玺印都是由皇后或者太后保管的,这也是她们很重要的一个职责。
因此,这位公主当时年幼玩耍的时候,居然发觉皇后那里收藏了两块传国玉玺,完全都是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便是一个玉玺上面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字是刻的阴文,一个玉玺上面刻的是阳文。
后面她才知道。原来在大卫朝开国的时候,也是一片混乱,百废待兴,一直到大卫朝安定下来。这时候才有人出来献出传国玉玺求富贵,这个人献出来的,便是刻着阳文的传国玺。
可是一年之后,大卫朝兴建中都皇宫。却是在疏浚水井的时候发现了一具宫女溺死的尸体,这宫女穿着的,居然是前朝的衣服。并且尸身水泡不腐,惊愕痛苦的表情栩栩如生,手中捧着一只红木盒子。
将红木盒子打开,里面也是一只传国玉玺,与那人献出来的一模一样,不过上面却是刻的阴文。
值得一提的是,将红木盒子一拿走了以后,那宫女的尸身便直接腐朽了。
当时朝堂当中便争论了起来,两只传国玺当中,必然有真伪的区别。
有人说,刻着阳文是真,阴文的是假,传国玺乃是承载着一国的国运,何等阳刚,怎么可能镌刻阴文?
这人一说,立即就有大儒跳出来反驳,说传国玺标志着是对整个中原的征服,玺印一盖,不仅仅万民臣服,就连土地,山神,河神等等阴神也是要畏敬膜拜,因此镌刻成阴文,便是阴阳调和,刚柔并济的道理,否则的话,刚则易折啊!
这样一争论,真的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说不过谁,不过二者当中肯定有一个是假的,根据一些大儒推断,在大卫朝统一之前,中原曾经有接近百年的乱世,群雄并起,这伪造的玉玺,应该就是其中一位枭雄仿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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