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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身投胎万界-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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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久没有与几个兄弟伙见面,王大书倒是心里略微有点激动,看看时间,已经早上十点过,也差不多该出发了。
  因而他随即通知了阿青自己要出去,让其看好养猪场,自己则是开着那辆奔驶…买吧呵优哉游哉的朝着翠湖市区赶去。
  刘鑫鑫约定的地点就是翠湖大学后门外的小吃街上。
  这是大家最熟悉的地方。
  每到月初家里将‘工资’打过来后,大家都会呼朋唤友来到小吃街,大吃大喝一顿,以减少学校食堂给自己带来的心理阴影。
  当然,很多人也就潇洒这么几天,之后就要过上大半个月的节食生活,甚至于连泡面都舍不得买上一碗。
  到了,进入市区,直走两条街,再转两个弯,王大书将车停在了小吃街转角处。
  小吃街可没有停车的地方,毕竟这里都是学生吃饭的地方,真正的成功人士以及准成功人士怎么可能选择这里来聚餐,那样的话,未免有些太掉档次了。
  因而在王大书下车后,立马就接受了一波瞩目。
  这让他心头略微有点得意,想想也是换成其他的大学生,谁能够在大三的时候,不依靠父母,自己就开上了这样的好车。


第111章 被糊一脸狗粮
  不过等他到了约定的大排档,心头的得意就被一扫而空了。
  刘鑫鑫带着女友张珊珊早就等在这里了,见到王大书急忙上来就是一个热情的拥抱,着实让王大书还有点不太习惯了。
  “那啥,老刘,怎么还学上老外的礼节了?”
  刘鑫鑫丝毫不在意王大书的调侃,笑着掏出一个信封,一看就知道里面是钱:“弟弟为哥哥做的事情,我就不多谢了,但你帮我交的住院费,你得收了,不然以后见着你,我还不得低上一头?”
  而张珊珊没说话,脸上带着笑,看两人推来推去。
  见刘鑫鑫如此一说,原本打算退回去的王大书也不好这么做了,只能收了下来。
  三人刚刚坐下,张明远就进来了,其身旁一个看上去就很爽朗的女孩,个头很高,穿着运动鞋都要比张明远高上半个头。
  “这是?”
  王大书与刘鑫鑫都有些迟疑,不过三人都站了起来,按道理来说,与张明远一起来的应该是其女友,不过以张明远那种游戏就是一切的性格,居然还会交女友,这着实让人感觉有些不可思议。
  “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女朋友,郑小莲,也是我们一个学校,外语系的。”
  张明远这么一介绍,就算是确定了郑小莲的女友身份,而在张明远向郑小莲介绍了在座三人后,王大书与刘鑫鑫便嫂子,弟妹的叫了起来,至于张珊珊却一见如故的拉了郑小莲与自己坐在一起,两个女孩小声的交流了起来。
  这个时候,王大书还没感觉到什么,但很快,随着许大谦的到来,王大书感觉心里有些酸酸的了。
  原因很简单,许大谦这个原本一天没事就泡在网吧里进行那种不可描述事情的家伙,居然也带了一个女朋友过来聚餐!
  这个女孩倒不是翠湖大学的学生,而是许大谦在中介公司里的同事,比许大谦还小上两岁,名叫夏蕾蕾,一个长相甜甜的妹子。
  尤其是夏蕾蕾对许大谦很黏糊,就算是坐下后也与许大谦靠在一起,手握得紧紧的,一副专门跑来给大家喂狗粮的架势,着实让王大书深恶痛绝。
  兄弟伙一个个都突然开窍有了女友,这让身为单身狗的王大书情何以堪啊!
  尤其是他们不管是否坐在一起,没事就玩什么眉目传情,含情脉脉,更是让王大书感觉今天过来聚餐就是一个错误!
  老子嘴里的狗粮都快要给塞满了!
  还好还好,徐凯与自己一样,变成了单身狗。
  突然之间,王大书想起了徐凯,心头顿时安定了很多。
  “对了,徐凯怎么还没来?”
  坐了一会,都快要将服务员送上来的花生瓜子给吃光了,王大书再也看不下去在座三对狗男女洒出的狗粮,借故就问了起来。
  “徐凯啊?应该要来了吧,之前还给我打了电话的。”
  许大谦虽说与女友如胶似漆,但倒也没有完全无视兄弟的问话,随即便接道,只不过看他的样子,似乎对徐凯有些不满。
  就在几人说到徐凯的时候,徐凯到了。
  看到徐凯的一瞬间,王大书感觉徐凯变了。
  嗯,不是说徐凯对兄弟变了,他一进来就与王大书拥抱了一个,之后又与刘鑫鑫等人挨个拥抱,兄弟之情洋溢而出。
  而是他的衣着与之前完全不一样了。
  以前的徐凯穿着很低调,也就是几百块上千的衣服皮鞋什么,看上去就是个小富之家的孩子,与他老爹的身价完全不符合。
  而现在的徐凯,身上的衣服全是一看就懂的国际名牌,左手戴着一块六多万的
  欧米茄海马机械表,右手食指上晃动着一把宝妈600的车钥匙。
  好吧,光看这幅造型,王大书还以为是徐凯他弟弟来了。
  徐凯他弟弟叫徐阳,与他哥相比,更像是一位纨绔子弟,花花公子。
  而在徐凯身后则跟着一个长相娇媚,穿着一身白裙的女孩子。
  与兄弟们拥抱之后,见众人目光盯着那白裙女孩身上,徐凯笑了笑介绍了起来:“这是雅兰,我女朋友。”
  但接下来,徐凯却没有将在座等人介绍给其女友,让王大书着实感觉有些奇怪。
  好吧,这里面最关键的问题是,徐凯这小子才多长时间啊,又找了个女朋友?
  你们这是组队过来撒狗粮,还是扎我心来的?
  这顿聚餐吃得王大书着实有些没有滋味,他严肃的考虑着一个问题。
  大家都找到了女朋友,自己却没有,是不是太逊一点?
  早知道这顿饭是带女友炫耀大会,自己就该将阿青带来了。
  阿青虽说与西施的美貌相差甚远,但较之在座的几个女孩,却要压上一头。
  实在不行,晚上再来个聚餐?
  王大书摸着下巴考虑着是否应该将面子找回来的问题,却到了聚餐结束的时候。
  “行了,我就不喝了,下午四点的车,我还要回去收拾一下行礼,各位兄弟,我就先行一步,对了,账我都已经结了。”
  刘鑫鑫站起来抱了个拳,向大家说了抱歉。
  见状,王大书等人自然也不好将刘鑫鑫继续留下,不管怎么说,下午四点的车,除了给人家留出收拾行李的时间外,还不得给人家女友留一些时间?
  不过刘鑫鑫这一走,饭局自然也就持续不下去了,大家各自离开,该去收拾行李的收拾行李,回家的回家。
  倒是徐凯被王大书给叫住了。
  在礼貌的请雅兰暂等一会之后,王大书便将徐凯单独叫到了一旁:“这怎么回事?”
  “??什么?”
  徐凯耸了耸肩回问道。
  “你知道我问的是什么。”
  王大书加重了语气,眼睛盯着徐凯,不让他有丝毫离开。
  “好吧,现在我看开了,女人嘛,不就那么回事。”
  徐凯也没法对王大书这样的过命兄弟说谎,略微沉默之后回答道,但语气里带着一丝压抑不住的空虚。
  看到徐凯这个样子,王大书也感觉有些头痛。
  原本好好的一个小伙子,在被杨兰兰那么一下之后居然转变为一个花花公子!


第112章 让你高攀不起
  在席间,王大书已经偷偷向许大谦询问过。
  原来,在与杨兰兰分手之后,徐凯就转变了,也就这么两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徐凯就换了三个女朋友,今天过来的这位雅兰,已经是徐凯的第四个女友。
  好吧,这都不是花花公子的话,王大书敢说自己就是柳下惠!
  “唉。”
  王大书都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了。
  虽说这仅仅只是徐凯的私事,但看着他这样的转变,王大书心里总感觉有些不是滋味,当然,这里面最关键的是,这小子占据了这么多的优质资源,让自己这样的单身狗还怎么愉快的玩耍?
  “大书,你就别担心我了,我知道分寸。”
  徐凯拍了拍王大书的肩膀,又说道:“这个暑假你回去么?真羡慕你啊,大三读完就提前毕业,还拜入曾教授门下读硕士。”
  王大书听着这话有些酸酸的,不由得瞪了徐凯一眼:“马蛋!你还羡慕我?你小子以后混吃等死都能够泡上一大票女友,我呢?”
  说到这里,两人不由得对视而笑。
  看着雅兰抱着徐凯的手臂,两人甜甜蜜蜜的离开,王大书不由得轻叹一声。
  要说那雅兰不知道徐凯现在的名声?怎么可能!
  但人家就是愿意贴上去。
  不管怎么说,人家徐凯现在大小也算是镀金校草一枚,要钱有钱,要长相有长相,这样拉出去的男朋友,指不定人家会有多嘚瑟,没事的时候大概总会在室友面前哀叹:“徐凯昨天又带人家去某某酒店吃饭了,真是的,人家都说了不喜欢去那种场合,还带人家去。”
  想到这里,王大书笑着摇了摇头,走出大排档,朝着自己的爱车走去。
  不过等他到了爱车面前,按了按钥匙,打开车门,正准备上车的时候,一个柔柔且带着几分不确定的女声响起:“王大书??!”
  谁?
  王大书转头一看,不由就愣住了。
  就在他的身后不远处站着一个俏生生的白色长裙女孩。
  这女孩正是王大书喜欢的类型。
  “周丽丽?”
  从王大书有些诧异的低语里就可以看出两者之间有故事。
  好吧,这个叫做周丽丽的女孩正是王大书的第一任女友,也就是那位将他一脚踢掉的前任女友。
  一时间,王大书脑海里思绪万千,曾经与周丽丽在一起的情景一一浮现出来。
  “看来你现在过得不错,我就放心了。”
  见王大书有些沉默,周丽丽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意。
  “呵呵,一般吧,对了,你怎么没去陪着你的丁大少啊?”
  回过神来的王大书莫名有些控制不住情绪,用嘲讽的口气问道。
  “我和他早就不在一起了。”
  听到王大书这话,周丽丽的脸色有些暗淡,眼眶有些发红,显得楚楚可怜。
  说实话,如果不是之前的经历,王大书看到眼前女孩的模样,恐怕也会上前安慰。
  可现在的王大书却知道这算得上是周丽丽的惯用伎俩了。
  在以往两人交往的时候,只要周丽丽一露出这幅神态,王大书就会心痛不已的安慰,想方设法的讨她的欢心。
  但现在嘛,王大书笑了笑:“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先走一步,拜拜。”
  丢下这句话,王大书随即便上车关门,连看都没看周丽丽一眼,直接开车走人。
  不能说王大书太过于绝情,无奈当初周丽丽给他的伤痛太深,以至于王大书在之后两年时间里都没敢再开启一段新的恋情。
  不是有句话说得好么。
  当初你对我爱答不理,现在我让你高攀不起!
  说实话,王大书没有借机狠狠打击这周丽丽,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且不说周丽丽站在街头看着远去的奔驶…买吧呵,神色极为复杂,也不知道心里想着什么,只说王大书开车返回小别墅的途中就接到了老爹打来的电话。
  “大书啊,你妈让我问你什么时候回家?”
  老爹的声音依然是那么洪亮,震得王大书的耳朵都有些生痛了。
  “爸,我公司那边有事,可能要晚回来一些时间。”
  这个档口时间段上,王大书可没有时间回家,因而就只能找个借口搪塞了。
  挂掉老爸的电话,王大书回到小别墅,进到健身室,一边开始锻炼,一边连接上了阿青。
  这锻炼身体,王大书现在是每天都坚持不懈的。
  而长时间锻炼也带来了一点收获。
  那就是王大书的力量属性在前几天提升了1点,从11点提升到了12点。
  当然,王大书大概也清楚,像这样的锻炼提升,估摸着在力量属性15点以下有用,而如果再向上的话,不管怎么锻炼都没有半点用处了。
  这也是王大书没有将属性点直接投到力量属性上的主要原因了。
  毕竟属性点即便通过任务可以获得,但对王大书也是一种稀缺资源。
  既然通过锻炼就能够提升力量属性,那么在力量属性提升到15点之前,在其上投入属性点都是一件很浪费的事情。
  心灵连接上阿青,视角重合,阿青此时刚刚吃了饭,拿着一根竹枝在养猪场的空地上练习着剑术。
  操纵着阿青,王大书很快就来到了实验室外,杨奋进也正好结束了一场实验,走出来吐了口气,见阿青过来,急忙问道:“老板什么时候回来?”
  “有事?”
  控制着阿青身体的王大书回问了一句。
  “没事,还是等老板回来再说吧。”
  杨奋进大概以为阿青仅仅只是王大书手下的一个打手,虽说漂亮了一些,但还是打手,对她说事情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不过在其摇了摇头返回实验室的时候,王大书倒是听到了杨奋进的嘀咕声:“不知道老板会不会同意进行人体实验?”
  听到那杨奋进的话,王大书心头倒是松了一口气。
  要说这迟迟没有开始人体实验,里面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在于王大书担心杨奋进会拒绝!
  毕竟用人类来做实验,还是这样危险的实验,任何一个正常有良知的人,大概都不会同意的。


第113章 被碰瓷了
  简单来说,杨奋进如果同意的话,那么他也就成为了杀人凶手。
  就这么简单。
  但现在杨奋进居然自己有这个意愿,还担心王大书不会同意,事情就好办了。
  当然,这种事情,还是面对面的说清楚比较好,隔着个阿青,指不定会将那杨奋进给吓着。
  因而锻炼完身体,王大书冲了个战斗澡,随即便开车朝着养猪场而去。
  等王大书见到杨奋进,那杨奋进第一句话就是要求开启人体实验,并且补充至少三名助手!
  开启人体实验自然是没有问题,可这要补充实验助手就比较困难了。
  王大书已经掳了一个杨奋进,难道要让翠湖大学生物系直接停课倒闭不成?
  再说了,就算是将人掳来,人家未必会同意加入到实验之中来。
  王大书皱着眉头将顾虑一说,杨奋进倒是笑了起来:“没事,我们不找翠湖大学生物系的那几位,我有几个学生可以考虑,不过你得让我打电话了解一下情况。还有就是得有报酬!”
  换一个人的话,大概会担心因此泄露消息出去,但王大书现在底气十足,压根就不担心杨奋进搞什么鬼,随即就同意了其请求,并表示,包括杨奋进在内,都发工资,每个月三万保底,干得好加奖金。
  王大书如此一说,那杨奋进自然是没有任何意见。
  当然,为了取得王大书的信任,杨奋进也没有躲到什么地方去,而是就在王大书面前给他的几个学生打了电话。
  很快,实验助手的事情就得到了解决。
  杨奋进的这几个学生乃是前几年的毕业生,也算得上是王大书的师兄了,只不过由于翠湖大学这块牌子不响,加之专业的确不怎么好,毕业后工作方面很不顺畅,现在得到了昔日老师的召唤,还得到每个月三万保底的工资承诺,哪里还会不愿意,当即就有五人表示立马买票赶过来。
  实验助手的问题解决了,但实验体的问题也就必须加快解决速度。
  虽说王大书早早就在养猪场安排了钱家父子两人,但光这么两个压根就不可能够用。
  再说了,钱家父子这段时间做事还算勤奋,养猪场也前前后后也打扫得干净,王大书想着既然不够,需要找更多的实验体,那么钱家父子就先留着。
  此时正在猪舍里打扫卫生的钱家父子压根就不知道,就在那么一念之间,自己父子两人暂时躲过了一场劫难。
  找实验体的事情,王大书之前就有些想法。
  这自然不能随便掳人了,而是应该找一些与钱家父子类似的家伙来充当。
  入夜,王大书吃过晚饭就开着车在翠湖市区的一些偏黑暗的巷道里转悠。
  正如之前所说,做实验嘛,找坏人,王大书也不会有太多的内疚。
  嘭!
  就在他有些分神的时候,就听到一声肉体与车相撞的声音传来,惊得王大书一脚就踩了刹车。
  “哎哟哎哟,我的腿啊,腿断了!!!被车撞断了!!”
  王大书下车一看,旁边地上坐着个流里流气,二十七八岁,穿着一身花格子衬衣的男子,其捧着脚正大呼小叫着。
  王大书皱了皱眉头,他知道自己这是遇上碰瓷的家伙了。
  原因很简单,虽说之前他分神了,但敏锐的视觉依然看到对方从路边主动撞向自己汽车的举动。
  当然,这里面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自己车速很慢,慢到也就比正常人走路快上那么一点,并且对方撞在车上的时候是肩头相撞,怎么可能将其腿撞断???
  要断也是肩头出现问题吧?
  “行了,别装了,你就是碰瓷吧。”
  王大书平时最恶心这些通过碰瓷手段来榨取钱财的家伙,他们一次榨取的钱财或许不多,但极大的败坏了社会风气。
  但人家都特意跑来碰瓷了,怎么可能因为王大书戳破了自己就善罢甘休呢。
  因而,那男子随即叫得越发大声了,同时不远处钻出了三男一女,男的大约三十来岁,女的三十七八,上来最初围观,之后一个男人就故作仗义执言,指责王大书撞了人还忏悔云云,而那个女的则表示自己马上打了报警电话什么。
  说白了,这些人是一伙的,他们配合起来,无非就是向王大书施压,让他花钱消灾。
  如果换成别人,在这比较偏僻的巷道里,大概就屈服了,花上一笔钱,免得引来更大的麻烦。
  嗯,王大书是不一样的,他冷笑着环视了一圈,想要做点什么,但可见到远处有人兴致勃勃的看热闹,原本强硬的话转即就变得软弱了下来:“那啥,我身上没带多少钱啊,救人要紧啊,要不我回去取钱,你们等等我?”
  王大书这话自然不可能得到他们的同意。
  “什么,我看你是想跑吧?不行,就算是取钱,我们也要跟着你一起去!”
  见王大书怂了,那个看上去应该是为首的男子顿时便嚣张叫了起来,同时用贪婪的目光看着王大书这辆奔驶…买吧呵,心里盘算着要从王大书身上狠狠敲上一笔,光看这车就知道对方多有钱了。
  “对,我们跟着一起去。”其余男女也跟着点头。
  “好吧,一起。”
  王大书笑了笑,坐回了车里,但笑意未达眼底。
  “上车,上车。”
  那为首男子率先就拉开车门坐在了副驾驶座位上,一边打量着车里的装饰,一边招呼着其他人,给人的感觉,这车好似他的一般。
  几个男女也急忙将那碰瓷男子扶起朝着车里走来,只不过在上车的时候,或许感觉已经吃定了王大书,那碰瓷男子都不用人扶了,径直便坐了进去,屁股在柔软的座垫上挪了挪,脸上露出舒服的表情。
  这是自然的,这奔驶…买吧呵的车垫可要比那冰冷的地上坐着舒服多了。
  四男一女尽数上车,王大书在启动之前,还是有点心软,便问了一句:“大哥,要不,我先把这位兄弟送到医院,该多少医药费,我都出了。”


第114章 笑刑!
  “啥?不行!我兄弟都被你撞成这样了,受这么多的痛苦,一点医药费就想把我们打发了?”
  一听王大书有变卦的迹象,为首那男人便恶狠狠的盯着王大书说道,同时,其他人也跟着起哄,各种威胁的话语都朝着王大书丢来。
  想来也是,这群人原本就是靠着碰瓷赚钱,那伪称被撞断腿的家伙实际上屁事没有,真要是送到医院去,还讹什么钱?
  因而他们是万万不肯的。
  那就怪不得我了。
  王大书心头冷冷一笑,也没有多说,随即便发动汽车上路。
  见王大书服软,众人倒也没有丝毫在意。
  在他们碰瓷的生涯里,像王大书这样先硬后软的家伙太多了。
  不管怎么说,自己有五个人,压根就不怕对方搞什么鬼,再说了,就算是到了治安署,五个人作证,还压不了他一个人?
  要知道,他们每次碰瓷作案的地点都是选了又选的。
  第一就是要保证没有监控摄像头,第二就是人烟稀少,第三嘛就是距离治安署远。
  有了这三点保证,就算是讹不到钱,在治安警察赶到之前,他们也能够及时脱身。
  车开了一会,为首那男子就感觉有些不太对劲,因为车是朝着郊区开去,便急忙质问王大书。
  可王大书却说自己家别墅在郊区,自己身上没带银行卡,取钱嘛,自然要回别墅取。
  如此一番话,虽说没能让那为首男子打消疑虑,但仗着自己人多势众,他倒也不怕王大书将自己一群人带到什么地方去。
  但等出了城,车都快要开出郊区的时候,不但为首男子感觉不对劲,就连其他人也有些疑惑了。
  “停车!打电话让你家人送钱来!”
  看着车窗外的黑暗和车灯下荒凉的田地,为首男子变得声色俱厉起来,而其他男女也是纷纷敲打起车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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