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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撒娇[穿书]-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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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琛也很吃惊:“我没打他,我跟孟时出去吃东西了,刚也是孟时把我送回来的。”
  不会是周铭又在诬陷他吧?那也太可恶了。
  “我走的时候大家都有看见,我也可以找孟时来给我作证。”
  赵太太放下手机,说:“那他们家老爷子胡诌什么……近东呢?”
  赵近东应该也不会打他吧?他还是很识大局顾大体的,上次昙花宴,如果不是当下有戴绿帽的嫌疑,他也不会对周铭出手。
  俩人正面面相觑,外头就亮了一下,陈嫂说:“是近东回来了。”
  宋琛立即就站了起来,不一会就见赵近东进门来了。
  “周铭挨打啦,你知道么?”宋琛急忙问。
  赵近东脸色淡淡的,说:“是么?我不知道。”
  赵太太心里疑惑,但赵近东都一副不知道的样子了,她不好逼问到底是不是,她比较关心的是周铭伤势重不重,解气归解气,但周家也不是吃素的,上次打伤了周铭,也是费了很大功夫平息的。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赵近东问宋琛。
  “也没多大会,十点之前。”宋琛说。
  他们俩上了楼,宋琛关上门才问:“不是你打的吧?”
  “谁告诉你们的?”
  “爸打电话回来,说是周家老爷子告状,说咱们把他打了。”
  赵近东脱了外套,解开袖口,说:“无缘无故的,我们为什么打他,我们又不是土匪。”
  宋琛就笑了,说:“他其实有在郑家说昙花宴上的事,孟时还替我争辩了两句。”
  “那你居然也忍住了。”
  “你跟我说的啊,最好不要动手打人。”
  赵近东闻言就看了他一眼。
  宋琛说:“主要也是我名声差,我怕打了他有嘴说不清。”
  “还行,长记性了。”赵近东说,“那你应该也记得,我跟你说过,要揍人也别自己动手。我既然告诫过你,自然自己也更会动手打人了,所以没什么好担心的,周家老爷子这话空口白牙,咱们真要计较起来,要道歉的也是他。”
  赵近东说完就去洗澡了,留下淡淡酒气。
  宋琛本来以为他只是上厕所,见他又要洗澡,就隔着门说:“你怎么又洗,一天洗三次了,洗太勤了对皮肤也不好,容易干。”
  赵近东没说话,哗哗啦啦的水声已经响起来了,等他洗完澡出来,才说:“我就随便冲一下,什么东西都没用,不冲睡觉心里不舒服。”
  果然是有点洁癖的。
  赵近东浴袍都没披,只下半身裹了个浴巾,袒露着颀长的身躯和大长腿,宋琛的眼睛都不知道要往哪里看,就是那有些湿漉漉的体毛看一眼都想要犯罪。
  赵近东的肚脐往下有一撮毛发,很浓密,蜿蜒入浴巾之下。宋琛忽然想,这么爱干净,那吃起来应该也是干净无异味。
  哎呀,他在想什么呀。


第48章 
  他的眼神并没有瞒过赵近东。
  他对宋琛对自己那方面的想法,乃至于细微的眼神都很敏锐,总能被他捕捉到。
  他就故意没去衣帽间穿睡衣,而是转身去喝水,裹着的浴巾要掉不掉的,喝水的时候一边吞咽一边去看宋琛,见宋琛微微垂着头,时不时就往他身上看两眼。
  看完了又抿一下唇,丧丧的脸上带着一股不以为然的假象。
  有一种莫名的欠虐的感觉。
  赵近东就又想起了他压着宋琛蹭的那种激爽感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件事的缘故,宋琛好像一下子老实了很多,尤其今天,似乎格外温顺。今天去郑家的时候,他也是紧紧跟在自己身后,不像以前花蝴蝶一样满场子乱窜,拉都拉不住。
  难道宋琛真是绣花枕头,只会嘴上浪,一来真的他就怂了么?
  想起从前宋琛的可恶模样,赵近东就觉得或许自己早该来硬的了。
  “喝水么?”他问宋琛。
  宋琛摇头:“不喝。”
  “你洗澡了么?”
  宋琛摇头。他哪来得及,他也刚回来。
  他就朝浴室走去,赵近东看着他的背影,一直等宋琛进了洗手间,他这才去了衣帽间换睡衣,已经半勃。
  他感觉他昨天好像是上瘾了,开了闸,像是要泄洪了。
  周铭被打这件事不了了之,第二天宋琛问赵太太,赵太太说:“都是没影的事,我问清楚了,是他儿子在半路上被人截住打了,但是打他的是谁,他压根就没看见,就以为是咱们家的人干的。我跟你爸说,这事真可笑,他们家儿子那德行,得罪的人还少么?挨了打就往咱们家身上破脏水,哪有那么好的事,我今天就要去他们家好好说清楚。”
  宋琛觉得很畅快。
  还是赵近东有办法,这阴险的一招他也算学到了。
  今天天气不好,阴沉沉的,宋琛没出门,留在家里写小说,他发现他的小说多了好多催更的。
  可能是上了榜单的缘故,曝光量多了,评论和点击就上去了,收藏也都有好几十了。
  他打算接下来花几天时间好好捋一捋故事线。接下来要进入正题了。
  现在的网络小说,单纯的现实风并不算特别吃香,尤其对新人作者来说,新颖一点的题材或者带一点热元素更容易出头,如果热元素能和核心梗结合起来,就更好了,他这一篇就恰好是。
  《爱人老了以后,我还貌美如花》,其实是一篇穿越文。
  ——
  余诺是不死之人,在骆闻声死了以后,他又一个人过了很多很多年,一代又一代人的死去,他的名字也换了好几个,在未来的某一天,科技发达了,电视新闻上说,时空穿越已成现实。
  每个人都可以通过科技手段,魂穿到过去自己生活过的任何一个年代。
  只是花费很多。
  不过他活了那么多年,攒了很多钱,余诺收拾好自己的家,关上门,去报名参加。
  审批很快就下来了,只是工作人员告诉他说,时空穿越有很多必须要遵守的法则,比如不可以干扰过去,必须要依照原有的轨道……当然也不是事无巨细全都要按照历史来,只是小的偏差可以忽略不计,但大的人生选择,不可以有任何改变。
  不然干扰了过去,也影响了现今时代的你,代价不可估量。
  “还有就是,我们现在的穿越技术还不成熟,穿越过去以后,就很难回来,这也意味着,你穿越到过去哪个时间段,就要从那个时间段开始,重新活一遍。”
  余诺是最平静的客人,说什么他都点头,不像其他要参加这个项目的人,总是犹豫再三,考虑得失。他好像已经习惯了一样。
  余诺是孤儿,无父无母,从记事起父母就不在了,没什么感情,小时候在叔叔家过的也并不快乐,要问余诺最想穿越到的时间,当然是和骆闻声相遇的那一年。
  骆闻声就像是他的救命稻草,在他出现前的十几年,和他消失后的很多个十几年,都没有什么值得他花上半辈子的积蓄去重温。
  他躺到了一个封闭舱里,隔着玻璃看见外头的工作人员忙忙碌碌,倒计时响起来,他就闭上了眼睛。
  三,二,一。像是做梦一样,在强烈的不适和疼痛中,灵魂和肉体似在分离,余诺闭着眼睛,似有热泪滋润他的眼球,漫长的黑暗过去以后,他只感觉到眼前一亮,十六岁的他站在包子铺前头,老板说:“小伙子,发什么愣呢,你的包子。”
  余诺赶紧接过来,寒冷的冬天,呵出的全都是白汽,只有手里的热包子烫人。他吃了一口,拿着包子就快步朝学校跑。
  他不是跑到学校去的,他是跑着去和骆闻声重逢。
  他奔跑着穿过一条又一条熟悉的街道,一处楼房上飞起一群鸽子,周围两三个同样急着往学校跑的学生,穿着他最熟悉的校服。
  就是这里了,就是这个十字路口。
  他激动的厉害,眼泪都要涌出来,奋力地朝前一跃。
  随即便被一辆自行车撞倒在地上。
  胳膊磕得生疼,包子也掉落在地上,他爬起来,就看见一只手朝他伸了过来,大概是眼睛湿润的缘故,他似乎一时看不清,就看见面前模糊的站着一个人,问说:“同学,你没事吧?”
  十七岁的骆闻声,青春阳光,眼神明亮。
  这是他平生第四次见到十七岁的骆闻声。
  多么可怕的,自虐的执念。豪饮鸩酒,只为止一时的渴。
  ——
  宋琛听着《微风细雨》,觉得自己写进去了。
  “微风伴着细雨,像我伴着可爱的你。”
  感触特别深。
  他在电脑跟前趴了好一会都没起来。
  他其实从动笔开始就一直在犹豫,余诺是穿越人的设定,是一开始就揭露,还是到最后再揭露。
  关于叙述顺序,他其实做过好几种方案,最后还是选择用衰老做开头,穿越以后的相知相爱做主题,不过他本来是打算在写完全篇以后,在结尾部分再揭露从一开头开始,受就已经不是第一次经历这件事,不过写着写着,就在这刚穿越的当口,就揭露出来了。
  他很担心在知道这是周而往复的悲剧以后,还有几个读者会跟着读下去。
  受是不死之身,在攻老死以后,他穿越到过去,和攻重新开始,这是一般的穿越文,有类似前世今生的梗,前世虐,今生甜,其实就是重生文的套路,读者看的时候不会觉得堵心,因为穿越过来主打相识相爱,按寻常套路这一世肯定很甜,结尾也会很圆满。
  受是不死之身,在攻老死以后,他穿越到过去,和攻重新开始,这时候读者突然发现,原来这已经不是受第一次穿越回去,他对于悲剧无能为力,饮鸩止渴的爱情,终将还是悲剧的循环上演,执念的或许很带感,读起来却很堵心。
  因为知晓了结局。
  他也就是现在不缺钱,敢这样写。
  但是宋琛觉得好虐好爽啊。
  他从刚开始落笔的时候就因为心里想着这个梗,觉得很带感。要知道知不知道反复穿越梗,在从开头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是完全不一样的感受。
  知晓最终结局的余诺,是怀着一种怎么样的心情,在骆闻声失踪以后,按着前世的轨迹寻找他,然后带着他回家,看着他一次一次装死,最后真的死在自己怀里。
  要知道骆闻声死的那部分,他写失智的骆闻声忽然清醒,叫了一声“诺诺”的时候,那一句“余诺知道,就是这一天了”,简直虐到他一写出来就泪崩啦。
  我知道这开头的美好,结果对于你我却都是煎熬,可这夹杂着碎玻璃渣的糖,重来一次,我就是愿意再吞下去。
  写进去以后沉浸其中,会代入到角色里,想着余诺躺在地上仰望十七岁的骆闻声的时候,心里是什么感受。
  太他妈虐啦,他就爱这种偏执的糖中带刀的人和故事!人不在这酸爽中爆发,就在这酸爽中灭亡!
  其实仔细想一想,《离婚》也是这种路数。
  他估计是现实里太麻木,所以偶尔会有肆意的疯狂,想尝尝这酸爽的滋味。人要有机会,就是应该生生死死爱一场,重来一次也不后悔的人生,才是最完美的人生呀。
  他就放了一首《star sky》,特别激昂的一首纯音乐,脑子里浮现着余诺在冬日的清晨奔跑的场景,他穿越几世重复这一刻的奔跑,只因为心中奋不顾身的爱,他如果能拍出来,他肯定拍的很带感,奔跑,也是很多作者心目中的经典桥段,最好能跑多快跑多快,刮着大风。
  他在激昂的音乐里摇头晃脑,头发晃的乱乎乎的,以至于外头有人进来他都没察觉。
  今天是周末,赵近东一大早出去见朋友,见完就回来了,家里静悄悄的,他问王妈:“都不在家?”
  “太太去周家了,小琛在楼上写小说呢。”
  周末居然还老老实实地待在家里,赵近东很是意外。
  其实不止他意外,王妈和陈嫂也都觉得最近宋琛变了不少,好像是从搬回来以后,性子就比以前收敛多了。赵太太说这是尝到了甜头的缘故。
  “他跟老二如今关系比以前好多了,我跟他说过几次,他估计是听进去了。”其实她们都挺喜欢如今的宋琛,以前的宋琛大概全世界也就赵家几个男人喜欢,她们都有些受不了,太能闹腾了,脾气也差。
  他和赵近东的婚姻如果还想拯救,改变就是必需的。以前在这段婚姻里克制隐忍的只有赵近东,一个克制,一个放肆,婚姻就只能走向瓦解。
  赵近东就上了楼,刚到客厅,就听见书房里在放音乐,很大声,他推门进来,就看见宋琛在疯。
  他笑了一下,往门后一靠,看宋琛面对着窗户晃头扭屁股,一直等到那首音乐结束,他正要开口,就听见“嗯啊”的一声。
  不是宋琛发出的,是他的电脑播放出来的,
  “嗯……”
  “嗯……”
  “来呀……”
  “啊……”
  赵近东一脸黑线。这是在……放黄片??????
  他抿着嘴唇,就见宋琛不再是那么疯了,而是随着那嗯嗯啊啊的声音开始慢慢地扭,音乐慢慢出来,他才发现是一首歌。
  结果没妖里妖气地唱几句,调就越来越骚。
  “暗夜步出竹林桥,
  苍茫惊现青狐妖。”
  那妖字念的超骚,宋琛扭着抖了几下屁股,然后跟着音乐在那蹦蹦跳跳,一会伸出左脚,一会踮起右脚,一会扭肩膀,一会很带劲地顶胯。
  蛇一样扭啊扭啊,等到唱到“一足三娉生姿娇,回首一探万千瑶”的时候,宋琛双手一拍屁股,扭头跟着叫:“啊,好累呀……”
  “呀”字没念完,就看见赵近东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吓得宋琛赶紧伸手扣住了电脑。
  “这……”宋琛说:“这是一首很正经的中国风!”
  赵近东神色不明,说:“哦……”
  调拉的很长。
  “很多人都听,很火的。”宋琛又说,还有些喘。
  赵近东看着头发散乱的宋琛,宋琛那模样,倒像是刚发生过很激烈的情事一样。
  操。
  他昨天是怎么睡着的,有人知道么?!


第49章 
  宋琛很是尴尬,就问说:“你怎么这时候回来了?”
  “今天是周末,”赵近东看着他说:“本来就不上班。”
  “哦。”他这种不上班的人,这些都忽略掉了。
  外头突然传来了敲门声,赵近东就在门后站着,顺手就拉开了,拉开门一看,竟然是赵新之。
  赵新之看到他也愣了一下。
  “都在呢。”他略有些尴尬地说。
  宋琛说:“大哥你找我?”
  赵新之点点头,宋琛忙说:“那咱们出去说吧。”
  他要赶紧逃离这个尴尬之地。
  赵近东没说话,宋琛忽然意识到了什么,一边朝外头走一边说:“什么事啊?”
  “正事。”赵新之说着还看了赵近东一眼,和他一起从房间里出来。
  宋琛往走廊里站定,问说:“那个短片的事么?”
  想来想去也就这个事了。
  赵新之就说:“我不是跟你说了,拍好了以后交给我,我找公司宣发部给你弄。”
  宋琛就说:“孟时现在在和我一起创业呢,他闲着没事,家里也是干这个的,认识好多专业人士,我想着就还是交给他吧,也别给大哥和公司添麻烦,我这其实就是拍着玩的,别占用了公司资源。”
  赵新之说:“你这也是小活,耽误不了多少时间。”
  新拍的视频他也看到了,看的心潮澎湃,也因为此,他心里就更急了。他见宋琛头发有些乱糟糟的,便伸出手来,替他挑了一下,说:“孟时那小子除了吃喝玩乐,什么时候干过正经事。”
  “我这也不算什么正经事,我们俩都是初出茅庐,一块搞,还能互相进步。大哥的好意我心领了。”
  赵新之没办法,沉默了一会,笑着说:“周末你怎么也没出去玩,要不我带你出去吃点好吃的,我昨天跟客户去的一家餐厅,是我秘书找的,江边新开的日式料理,有一道蓝鳍拖罗,咱们A城还是头一家,很地道,带你去尝尝?”
  宋琛别说吃了,就连听都是第一次听说,说真的,他喜欢新鲜,想试试,但是考虑到和赵新之的关系,他还是拒绝了。
  “赵近东约了我出去吃呢,”他有些尴尬地说,“下次吧。”
  赵新之脸上的笑容终于是凝固了,停顿了一会,问说:“你们俩怎么样了,还吵架么?”
  “就那样吧,”宋琛说:“其实我们俩见面的时间也不多,所以今天中午才打算一起出去吃个饭。要不,咱们仨一块去?”
  赵新之说:“那就算了,他看到我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他不痛快,我也不痛快。”
  俩人便陷入了短暂的沉默当中,气氛有点尴尬,宋琛说:“那个短片的事,我跟孟时先搞一下试试,不行的话我再找大哥帮忙。”
  赵新之两只手插在裤兜里,点点头,神色略有些落寞。
  不知道是不是和赵近东相处的久了,见惯了极品男人的缘故,他如今再看赵新之,已经没有初见的时候觉得那么帅了。他记得他第一次见到赵氏三兄弟的时候,可是大大地惊艳了一把的,和他们哪一个相处,他都有些脸红心跳的不好意思。赵家四子全都是大帅哥,但要排个高下来,还是赵近东排第一,以前就这样觉得,如今相处久了,自然更觉得了。
  这不管男人女人,到底还都是需要见见世面的。
  宋琛回到房间里,见赵近东正在客厅的沙发上坐着,见他进来,便说:“怎么没跟着去吃什么刺身。”
  宋琛眉毛一挑,嘴角带了一点笑:“偷听啊?”
  “用不着偷听,”赵近东说,“房门的隔音没你想的好。”
  宋琛就朝卧室走:“既然你都听见了,那我去换衣服,你想想要带我去哪里吃饭吧。”
  他说着就进卧室换衣服去了。
  赵近东躺在沙发上,摸出手机来。
  他其实还是很愉悦的,听见宋琛拒绝了赵新之,反而撒谎说和他有约了。
  这应该是宋琛第一次打着他的名义拒绝赵新之他们吧。
  看在他这么乖的份上,就带着他吃点好吃的去。
  严格说起来,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单独带着宋琛出去吃过饭了,记得比较清楚的最近的一次,还是春天的时候,是赵云刚暗戳戳地下命令让他们去的。这乍然要带他出去,他竟然觉得有些突然,一时想不到什么好的餐厅。
  别的不说,起码得比赵新之刚才说的什么日式料理蓝鳍拖罗的强才行。
  他手机拨拉了几下,就给他的秘书打了个电话:“给我查查哪里有好吃的餐厅,离家不要太远的,要好吃。”
  赵近东的秘书立马说:“我昨天晚上跟朋友一起去吃饭,还真在一个小区发现一个超级好吃的小店!”
  不过她话风一转:“不过赵总,你是请客户吃饭还是自己吃?”
  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吃法,请客户吃,好吃不是最要紧的,最要紧的是要合适,包括价钱要合适,环境要合适,档次要合适。自己吃就没那么多讲究啦,当然是哪里好吃去哪里。她们家的赵总别看是豪门大户的公子,在吃饭上却没什么讲究,路边摊都吃过的。
  赵近东也知道她的意思,说:“自己吃。”
  秘书就说:“那你可以去,那是家串串店,老板是个六十多岁的老爷子,做了几十年了,现在去还好,晚上都是要排队的。虽然有点远,但我跟赵总打包票,超美味!我跟朋友约好下次还去吃!”
  赵近东说:“你把地址发给我。”
  挂了电话以后,赵近东往沙发上一躺。
  这真是意外之喜。
  宋琛长了一张很刁的嘴,跟他整个人一样金贵。比如花,他就越贵的花他越喜欢,比如平时一些小礼物,动辄也都是几万几十万的,这一特点延伸到吃上,宋琛吃饭也很刁,便宜的饭菜几乎没进过他的嘴,他吃饭一般都是去叫得响的餐厅。
  八百年请宋琛吃一次饭,他要带着金尊玉贵的宋琛去吃串串,叫他闻闻人间的烟火味。
  不一会宋琛就换了衣服出来了,卫衣,还戴了个棒球帽,问:“想好带我去哪儿吃了么?”
  赵近东说:“跟着我走就行了。”
  这一回没叫司机王珺过来,是赵近东自己开的车,车子开出庄园大门的时候,正好碰见了回来的赵云刚,赵云刚开了车窗,问说:“你们这是要出去?”
  宋琛为叫他高兴,便趴在车窗上说:“他带我出去吃饭呢,爸,你吃了么,要不要一起去?”
  赵云刚一听果然高兴的很:“那你们好好吃,我就不去了。”
  两辆车子错开,赵近东开着车子到了外头的马路上,说:“好不容易跟我出去吃个饭,你还想喊上几个人?”
  宋琛说:“我就是客气客气,爸才不会当电灯泡呢。”
  赵近东嘴角欲笑,又抿住了,打着方向盘转过弯来,直接朝秘书告诉他的小区而去。
  那小区是在老城区了,A城虽然是一线城市,但老城区却有些破,楼房也都普遍不高,尤其惠荣区这边,道路都是有些不平的,宋琛透过车窗往外头看了看,还真有些疑惑。
  他以为赵近东要带他去的肯定是高档餐厅的,没想到车子在一个看起来很破旧的小区外头停下了,小区外头那条路也很窄,两边的香樟树枝繁叶茂,那街道就更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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