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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替你妹的身-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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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大家族之间就是那么些事儿,结不结婚要不要感情的,大家也都心照不宣。
  可这一切,都在陈旭初到来之后改变了。
  顾家人认为陈旭初是能给像驴一样倔的顾沈迟当接班人的人物,他们却不知道,如果没有陈旭初的话,顾沈迟一定会乖乖按照他“该承担的责任”走下去。
  顾沈迟当然不会让那些本来已经够不喜欢陈旭初的家人们知道这一点。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一直以来,都对陈旭初有一种近乎于变态的占有的念头。
  从对方还小的时候开始,他就很不喜欢那些被长袖善舞的养子吸引的男生女生们,那些年少的慕艾与暧昧在他眼里简直罪无可恕——那时候顾先生还能欺骗自己说这心态就好像不希望小孩子早恋的家长,可在陈旭初成年的生日派对上,在见到一个漂亮的姑娘在阳台羞涩地向养子表白,并偷袭成功了一个吻之后,那种铺天盖地的怒火和占有欲让他再不能对自己的心思稍加掩饰。
  上帝知道,那时候他想做的只是把那个碍眼的女人从窗户上扔下去,然后拉着陈旭初上楼,不客气地把这个平时总是庄敬自持的孩子操|进床垫里,让他哭着跟自己道歉求饶。
  可他到底是忍住了,他告诉自己,旭初还太小,现在就这样做恐怕会吓到他……而且,他也有些不敢。
  在任务中英勇无畏的顾长官,在感情的世界里却一向是个懦弱到畏惧尝试的弱者,他无法想象,万一对方接受不了甚至从此离开他,自己的人生将会变成什么样。
  可这个决定让顾沈迟之后无数次后悔不迭——陈旭初到国外留学,回来就带了个“生死相许”的爱人,出柜出得像自己当年一样决绝。
  完蛋,精心呵护了二十来年的白菜还没来得及收,刚放出去几天就被别人家的猪给拱了。
  顾沈迟嫉妒得要发狂,当局者迷旁观者清,那傻小子沉溺在爱情的甜蜜当中看不见,他却对那个叫吴钰的男人眼中贪婪轻浮的光芒再熟悉不过。
  可陈旭初一心一意地护着那人,其深情厚谊长眼睛的人都看得见,顾沈迟最后也没敢做什么,就像几年前一样,他太害怕失去这个人了。
  直到末日,秩序崩塌,一切文明世界的残留化作乌有。
  刚开始吴钰来找他的时候,顾沈迟是窃喜的。
  他最害怕的无非就是这两个年轻人真的两情相悦,陈旭初他了解,如果吴钰真的爱他,几乎不可能有任何外力能将他们两个人分开。
  但现在不一样了,看着面前极力掩饰自己心怀鬼胎的男人,顾沈迟心里笑得一片冰冷。
  他毫不犹豫地接纳了吴钰,然后沉溺在在他身上寻找陈旭初留下的影子不可自拔,尤其是在床上,想到那人曾与自己处于同样的位置,想象是他们两个肌肤相亲,他就简直兴奋得浑身颤抖。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最后正是因为这个,害死了他最爱的人。
  吴钰这个蠢货这些年被陈旭初宠得愈发愚蠢,顾沈迟第二天回过神来着人调查,轻而易举地就揪出了幕后真凶。
  那时候,他痛到几乎已经麻木的心里,再一次被几乎无法呼吸的窒息感淹没。
  是他……原来是他,亲手害死了旭初。
  是他给了吴钰这种可怕的野心,是他让这个凶手有了作恶的理由,也是他……深深地伤害了自己的爱人,才会让他精神恍惚,以至于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渣偷袭成功。
  都说痛到极致就是麻木,可顾沈迟觉得,自己的神经似乎永远都不会习惯这样的痛楚。
  他没有把吴钰送交法办,而是关进了自家的地下室。
  顾宅地下被他建成了一个极大的冰窖,里面的寒冰都是由他自己的冰系异能凝结而成,坚固程度与温度都和普通的冰相差甚远,即使是他这个四级异能者,在其中待久了也会感到寒冷刺骨,就更别说身无异能的普通人了。
  他这样做,无非是想把陈旭初的身体保留下来而已。
  被丧尸撕咬而死,那该有多疼啊……
  既然如此,你就在这里,跟我一起疼好了。


第79章 谁与逐鹿天下(1)
  苏怀瑾醒来的时候; 还感觉头脑中晕晕的,他开始时以为这是转换世界所带来的晕眩,可随即意识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这一切只不过是因为,他现在所拥有的这具身体,有些太过于虚弱了。
  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宽敞的床铺上; 身下床被半旧; 应是棉质,十分柔软; 还隐隐带着阳光的味道。
  这里的布置以及目之所及自己的状况,都在告诉他; 他这是又回到了古旧的年代。
  说起来; 这才是他所该存在的时间,可在科技发达的小世界中行走得久了; 现在反倒感觉这个年代有些陌生。
  这似乎是个帐篷,布置十分简洁,倒像是
  行军当中临时驻扎的营帐。
  有人轻手轻脚地走了过来。
  “你醒啦?”苏怀瑾闻声往边上看去; 只见一个面容清秀的十六七岁少年; 着一身藏蓝色短打; 手上还端着托盘; 正看着他一脸惊喜。
  胸口好像有一股绵绵密密针扎似的郁气堵着; 苏怀瑾忍不住轻咳了一下; 才试图坐起来与他答话。
  “哎; 你别乱动; ”然而还没等他动作,那少年便连忙抢上前来,一把按住他,“你受伤可重啦,李大夫要你最近卧床休养,慢点儿来。”
  苏怀瑾闻言轻轻柔柔地笑了一下,礼貌道:“多谢小兄弟,请问……这是何处?”
  他见那少年虽热情,但言行举止与他颇为生疏,便知这不是他这身体认识的人,再加上潜意识里对周围的环境没有一丝一毫的熟悉之感,想来这地方,便是原身也是不熟悉的。
  而且现在知觉慢慢恢复,身上各处剧烈的痛感也渐渐清晰起来,结合那少年方才的话,恐怕是原身遭遇了什么意外,被他们无意间搭救了吧。
  他一边想着,一边不动声色地想要开始提取原身的记忆,谁知神识探入脑中,竟如入空境,一丝一毫反应都碰不到。
  他一下子就慌了,那种无处着落的感觉仿佛是走着走着一脚踩空,身上的冷汗猛然渗出来,瞬间便湿透了衣衫。
  为什么他探不到这具身体的记忆?这个人的脑海竟然是一片空白——那种全然的空白,恐怕要不是他过来,是会连基本生活技能都有些成问题的了。
  端着托盘的少年看他显而易见慌乱的神色有些好奇,小心地把托盘放在一边的矮几上,拖起药碗来在他身边坐下:“你怎么啦?是身上有哪里痛吗?”
  “……”
  “痛也是正常的,李先生说你受的伤可怕极了,能挺过来纯粹是你命大——说起来,到底是什么人那么残忍,你是不小心走到魏国的驻营区了吗?”
  “……”
  “可是那样的话,你又是怎么逃出来的呢,”少年拿着一个小勺子,动作娴熟地把药喂给他——看来对这活计已经相当熟悉了,灵动的眼睛丝毫不掩饰其中的兴趣,“你身上一点儿内力都没有,看着身体孱弱,也不是习武之人,按理说是断断逃不出魏军的包围圈的。”
  “咳……”苏怀瑾被他说得有些头晕,这身体重伤未愈,本就精神虚弱得很,被这小子叽叽喳喳地一通说,脑海中也开始像胸口一样绵绵密密地疼起来,“不好意思,我……”
  他还没有说完,便见帐帘儿一掀,又是几个男人走了进来。
  少年一下子蹦起来,回头就向为首的男人行了个挺胸抬头的军礼,小身板儿挺得倍儿展,脸上都扬起光来。
  苏怀瑾心中一动,看来,这位应该就是这军营的主人——也就是救了他这个身体的正主了。
  那是个很英俊的男人,身量颇高,显得威严而稳重,身上带着常年征战的血色和风霜,只是站在那里,就像一柄出了鞘的大刀,满身的锋锐侵略之气。
  他看得目不转睛,总感觉一种莫名的情绪在自己心中翻腾——那显然并不源自于他自己,而是原主留存在身体中的记忆。
  这到底是什么人……让原主在即使记忆全部消失的情况下也能引发如此剧烈的情绪?而且那情绪着实复杂,以至于他一时竟不能分辨喜恶爱恨,只觉得心绪震荡,胸口那股郁气似乎马上便要冲将出来,连喉咙口都感觉到浓重的铁锈腥气。
  那男人身后一个书生打扮的中年人面色一变,急走两步上前,两指搭上他腕脉,闭目仔细查探。
  “他怎么样?”为首的男人面无表情,双手背负在身后,虽然跟那个一开始出现的少年询问床上的人的身体状况,却连看都不看他,仿佛是在问什么没有生命的物事。
  少年挺了挺胸脯,朗声答道:“禀将军,这位公子才刚刚醒过来,醒来一句话都不说,小的正在问他呢。”
  苏怀瑾又轻轻咳了两声,不再注意那边的情况,把心思收回来稍稍闭目养神,思索自己眼下的状况。
  他还没碰到过这么棘手的情况,对所处环境竟全然不知,更不知晓原身的身份,愿望,甚至他想要报复的是谁,他来到这个世界就真的如同失忆的原身一样,唯一有些优势的大概就是他没有真的失去生存能力,大概能比原身多些掌握主动的机会。
  更糟糕的是,他现在连秋泓的存在都感知不到,也不知他到了哪儿去,这身体破败不堪,不但没有像之前每个世界那样在他到来的瞬间自动得到修复,还连经脉都损坏严重,恐怕就是能保住一条命,今后也难再练习过于高深的功夫了。
  “这位公子福大命大,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了,”给他诊脉的中年人收回手指,声音中有些欣慰,“只是内伤太重,即使好生调养,今后的日子恐怕也不大好过。”
  苏怀瑾心中一沉,他自己便颇通医理,对这身体的情况已有了大致的了解,可到底还存着一二分幻象,希望这个世界的人有什么特殊的治疗手法,现在看来,却实在是痴心妄想了。
  为首的男人走过来,在大夫让出的位置上坐下,面色沉沉地看着他,眼中掂量之色甚浓,倒是没有什么怀疑。
  “你到底是什么人?”
  他身上的气势太强,以苏怀瑾现在一碰就碎的身板儿简直被压得喘不过气,他忍不住稍稍向后挪动了一下,便被身上骤然传来的疼痛弄得浑身一僵,原本撑着身体的手臂也一软,晃了晃便要摔回床上。
  正当他闭眼等待即将到来的加倍的疼痛的时候,跌落的身体却被一双有力的手臂接住了,那手臂与他身体相接处又冷又硬,显然是铠甲的触感,却意外的并不让人难受,暖暖的内力从对方手上传过来一丝,倒让他瞬间便好过许多。
  苏怀瑾紧张地睁开眼,果然是那个男人出了手,对方深黑的眼睛看他的神色有一丝戏谑,好像对他的任何心思都心知肚明。
  滚蛋,别用你龌龊的心思来揣测本公子!
  他喘了口气,努力挣扎了一下想从那男人臂弯里出来,没想到那人竟毫无预兆便放了手,让他的动作落了个空,反而因为动作而更重地摔到床上,被那猝不及防的疼痛搞得头晕眼花。
  “别跟孤耍什么花招,”男人的唇角挑起一点,似乎心情很好的样子,“你们的那些小花样,在孤面前可不起作用。”
  苏怀瑾差点被他气得一口气上不来,对方话中的意思让他羞愤不堪,却什么都做不了,只好暗暗忍下,憋得自己险些吐血。
  他咬咬牙,尽管痛得眼前发黑,还是勉力撑起身体,尽量不卑不亢地行了一礼,“多、多谢大人救命之恩,在下身无长物,此恩请容后再报。”
  “哦?”男人诧异地挑了挑眉,“孤从魏军的马蹄下救了你,还废医废药地好不容易把你抢救回来,现在你轻轻巧巧一个谢字,就想直接离开?”
  “……”难道你刚才的意思不是让我识趣点快些滚蛋吗???
  还没等苏怀瑾回答,便闻到一股极为诱人的香味儿飘了过来,刚才那少年不知什么时候出去又回来,托盘上变成了一小碗清粥,那清粥也不知是如何熬制,表面上只是普普通通白花花的一碗,却有极为鲜美的滋味儿从中散发出来,晶莹的米粒颗颗饱满,仅只是大米原本的清香便已诱惑至极。
  在上个世界饿了将近一年还没缓过来的苏怀瑾根本受不了这种刺激,再加上这身体腹中也是空洞无比,顿时发出一阵渴望的声响,在空荡的帐篷内显得格外清晰。
  苏公子的脸一下子红起来,他向来恪守礼节,从未遇到过如此尴尬失礼的状况,可身体的状态骗不了人,不论他如何强忍,也控制不住自己喉结一动,又咽了口唾沫。
  那男人憋不住笑出声来,亲手端下粥碗,恶劣地调侃道:“看来确实是灾民没跑了,小兄弟,你有多长时间没吃过饱饭了?”
  “……”
  “可也不像,你们说,哪见过逃荒的这般风神俊秀细皮嫩肉?这样,孤告诉我你的名字和出现在这里的原因,这碗粥就给你喝好不好?”
  “……”滚蛋!
  “怎么样,不想喝?”
  苏怀瑾半抬起眼,用自己最无辜最怯生生的眼神看过去,他混娱乐圈那辈子专门练过面部微表情——反正他在哪个世界的大致长相都差不多,现在不用照镜子都知道这身体大概是个什么样子——这种表情被当时的恋人大加赞赏,据说是最让人不忍心拒绝的目光。
  于是,原本只存着些挑逗心思的吴国太子易修,就看见对面那个俊美至极的青年委屈地一抬眸,深蓝色的眸子小鹿一样湿漉漉地看过来,小心翼翼地解释道:“大人恕罪,我……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哎哟卧槽。
  太子殿下默默地用手捂了一下胸口,觉得自己一向坚强的心脏被狠狠地撞了一下。


第80章 谁与逐鹿天下(2)
  苏怀瑾直言了当地说自己失忆了; 竟然并没有引来什么怀疑。
  这要感谢现场那个医术高超的李大夫,他仔细查过被救者的情况之后就下过断言,其脑后伤口以及身体严重的内伤会影响到神智,事实上以他对太子殿下所描述的可能后果来看,苏怀瑾“只是”忘记了些过去的事儿已经算是伤害最小的了。
  苏怀瑾还真没一刻像现在这样如此感谢过这种厉害的医生。
  易修没有为难他,反而拨来了更多的药材和食物供他养伤; 苏怀瑾虽然从前从来没有带兵上过战场; 可也是做过后勤粮草调度的人物,深知行军在外这些资源有多难取得。俗话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因此他对于对方毫无道理的示好心怀着十二分警惕,但提防了几天; 直到自己的伤好到能勉强下地走路了; 也没见易修露出什么狐狸尾巴。
  那个一开始出现的小少年名叫何笙,是易修亲兵营的一个小兵; 严格说起来,苏怀瑾的“救命恩人”是他才对。
  这些天无人打扰,苏怀瑾便安安心心地待在帐篷里养伤——其实养伤还在其次; 他自己的身体自己再清楚不过; 怎么养也就是那么回事; 破败太过; 今后能如正常人一般生活就足以对上天感恩戴德了——少年何笙嘴巴从来闲不住; 他们两个在帐篷里日日相对的; 苏怀瑾半分力气都没费就从他嘴里套出一大堆话。
  没办法; 他提取不出关于这个世界的记忆; 也就只能从旁人的描述当中了解大概的世界设定了。
  这是一个群雄逐鹿天下的乱世,天下经历了十几年的各方征战,终于被划分成了最后两个国家:魏国和吴国划|江而治,今天我下你一座城明天你渡我一条河,始终不能干掉最后的敌人天下归一。
  “要说我们太子殿下,那可是天下人都景仰的大英雄,”何笙每日里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对苏怀瑾这个唯一听他说话的对象疯狂卖安利,誓要把“太子殿下天下第一”的念头变成潜意识植入进这位素昧平生的失忆者脑海中去。
  苏怀瑾被这样夜以继日的疲劳轰炸搞得苦不堪言,这要真是一个正常的失了忆的普通人,不被彻底洗脑成易修的脑残粉才怪。
  不过,从何笙喋喋不休的讲述当中,他也提取出了不少有用的信息。
  比如说,再结合各方面信息分析过后,他也开始同何笙同样确信,魏国就快要不行了。
  魏吴两国从这乱世开始之时就是水火不容的冤家,两国实力相仿,一南一北,且当时的君主都算得上雄才大略,盟友既然结不成,那就只能往世仇的方向上走了。
  魏国先帝文韬武略,在治国上比不过吴王,沙场之上却是略胜一筹,当年衡丘大战魏军将对手打得溃不成军,吴王不得不割地赔款,还得进献珠宝美女,才略获苟延残喘之机。
  这着实是一招妙棋——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魏王被那进献的美女迷得神魂颠倒,不但鬼迷心窍地与吴国立下十年互不相犯之约,还日日贪欢、无心朝事,本就穷兵黩武不事民生的大魏愈发衰败,除王城中依旧纸醉金迷、沉浸在昔日荣光中得意洋洋,外面却已是饿殍遍地。灾荒遍野。
  与之相对的,吴王卧薪尝胆,一门心思发展国力,吴国在悄无声息中日渐强盛,在南方诸国中威望日隆,当魏王终于从温柔乡中醉醒过来的时候,吴国国力早已恢复到战前的程度,甚至一统江南,比之前更胜一筹,军民一心,战意滔天。
  从那时开始,后来又持续十年的魏吴之争,便正式拉开了序幕。
  吴王的短板是军事,这种着实靠天赋的东西也没法子,不过或许是天道酬勤,太子易修十有五披甲上阵,行军布阵鬼神莫测,一身的大将之风,首战就将魏国护国将军打得丢盔卸甲,连下五城,大报当年割地之耻。
  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况且当时魏国显然还没走到穷途末路的地步,魏王一生杀伐果决,在群臣劝诫之下豁然醒悟,杀吴姬整鞍马,一把年纪重新披挂上阵,总算是在极速滑落的魏国大车上拉了一把。
  不过,他到底年事已高,长江后浪推前浪,易修年轻气盛、心思莫测,即使是当年战神在他面前也是败多胜少,不过是勉强挽回颜面而已。
  如果事情就这么发展下去,恐怕魏国不说十年,便是连五年都撑不下去——打打不过人家,民心凝聚力和综合国力更是不能同日而语,当年叱咤风云的大魏似乎命数已定,再翻不出天去了。
  然而上天始终是没有轻易放弃这个曾经强盛的帝国,就像吴国出了个易修一样,魏国亦有将星出世。
  “唉,信王着实惊才绝艳,虽然他是我们的敌人,但我们将军也亲口说过,世人庸碌龌龊,唯明月与信王可堪一酌。”
  何笙说起那位敌对的将军来,面上竟也是不下于对易修的崇拜,这在两军对垒的沙场上不要说少见,简直是绝无仅有。
  那信王莫行歌之所以能得此殊荣,其治军严明光明磊落是一个原因,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他现在已经死了。
  说起这个,即使是吴军这与他打了有五年仗的士兵们也是心有唏嘘。
  “我们将军说,自古名将如美人,不许人间见白头,”何笙一个小少年,拿着给苏怀瑾带的芸豆糕煞有介事摇头晃脑,逗得苏怀瑾直想笑,“可信王竟不是战死沙场,而死于权谋倾轧小人暗算,我们将军还说,就凭他魏国继任的这个狗熊皇帝,那大魏也该到头了。”
  苏怀瑾终于真的被他逗笑了:“狗熊皇帝?”
  “可不是,”何笙叹一口气,拆开纸包自己将糕点啃了一口,难过道,“连莫将军都容不下……当时消息传来,我们刚吃了莫将军一败,都打算班师回朝了,结果对面儿阵前斩将,军心不稳,太子殿下带我们反败为胜,一路收复涧云关,打到黑石城下,在大雪里灌了一夜酒,舞了一夜枪,第二天就病倒了,李大夫给吓个半死,养了好些日子才恢复过来。”
  苏怀瑾有些出神,他想到那天看到的那个面容冷肃威武的将军,不想他竟也是如此重情重义之人,为知己相酬至如此境地,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到的。
  大抵文人墨客,对这种宿敌之间惺惺相惜的缘分都格外推崇,苏公子可是再正经不过的文人墨客,知道这件事之后,对易修整个人的印象都好了许多,认定他是个修身修德的将领,连那天的霸道无礼也都变作了为将者雷厉风行的大气。
  只能说,人实在都是主观动物。
  他听何笙讲得多了,不仅对易修改观,对那位生不逢时的信王也很感兴趣——就两人对垒的那些战役来说,比起易修的出其不意,他倒是更欣赏那位将军的中正平和。
  跟易修一样,莫行歌也是一国皇子,但不同的是,易修出身高贵,深受吴王爱重,小小年纪便立为太子,甚至执掌兵权,朝野上下无不对这个未来的君主敬服有加,再加上吴国整个国家都憋着一股复仇之火,上下齐心,他出征在外的时候从不用担心后勤粮草,即使打了败仗,退军时也能受到全国百姓的慰问帮助,皇帝的赏赐也是从不吝啬,都城里的太子府,其规模建制就快赶得上王宫了。
  相比之下,莫行歌简直悲催到了一种闻者伤心见者落泪的地步。
  莫行歌是前魏王第七子,外人并不知其是哪位嫔妃所生,且生母早逝,总之没有什么强悍的母家。
  更憋屈的是,从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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