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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替你妹的身-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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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行歌是前魏王第七子,外人并不知其是哪位嫔妃所生,且生母早逝,总之没有什么强悍的母家。
更憋屈的是,从先王开始,魏国当朝权贵便对这个年轻的常胜将军极不友好,莫行歌比易修小了五岁,同样是年十五披挂上阵,可易修是直接执掌中军大营,莫行歌的位置,却是自己一刀一枪从先锋拼上来的。
就连他的信王头衔,其实也是靠自己搏来的。
世人都传信王爱兵如子,与手下将士起卧一处,却不知因后方调度为难,军中时常缺衣少粮,年前主帅中箭,却险些因为北国冰天雪地供炭不足,竟落下了病根。
这消息被魏国小心瞒着,军中虽气愤,但也不敢说出来动摇民心,只能暗自咽下,这要传出去,也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信王虽仁厚,却也治军严明令行禁止,十万军士被打造得铁桶一般,苏怀瑾之所以能从何笙处听得这等隐秘,还是后方朝中重臣说漏了口,被易修安插了内应——他也不知易修为何如此信任自己,也或许是对方本就有把老对头的惨事传播天下的念头,因此对他并不讳言。
所谓烂泥扶不上墙,不外如是,那莫行歌就算天人下凡,也经不住猪队友如此折腾,想来英年早逝未必不是好事,至少不用亲眼看着自己守候的家国覆灭,沦为宿敌手下败将了。
第81章 谁与逐鹿天下(3)
军中的事务很忙,苏怀瑾在吴国军营里将养了半个月; 就没见过主帅易修几次面。
魏吴两国正在打仗; 开始的时候还是易修先设了一计想要谋夺黑石城; 直捣魏国腹地,没想到被莫行歌反阴了一把,不但黑石城没打下来; 还被人家乘胜追击连涧云关都丢了,不过好在涧云关作为两军交战之地本就数度易手; 也不是多么险要的战略要地,易修带着兵败退禹城; 还保着大多兵力; 据城以守; 总算是没被对方趁机造成太大的危害。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 莫行歌刚把禹城围起来; 后方就传来消息; 魏太后竟薨了。
这就糟糕了。
说起这位太后来,也是个奇女子; 她本是魏先帝正妻,却一生不大受宠; 膝下只得了如今魏王,也就是当年的二皇子莫行云一个孩子,所幸二皇子自小聪颖; 甚得帝心; 成年后便被立为太子; 并未受到多少波折。
先帝驾崩,太子即位,她也便被扶为了太后。
这个女人一生浸淫后宫纷争,手段委实厉害得很,知大局晓大义,且对皇帝教导严厉,这么多年要不是有她在后宫把持,魏国的境况肯定要比现在还糟些。
她所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一直拦着不让皇帝动远在前线的莫行歌。
先皇后宫子嗣繁盛,共有十个儿子,养到成年的共有六个,莫行歌在皇子中排行第七,但因三皇子五皇子早逝,在成年的皇子当中,按年龄来算他应该排行第五。
他十五岁便在疆场上大放异彩,先帝虽不喜他,却也不得不对这个天生将才的儿子多加倚重,这就造成信王声望日隆,在一段时间里甚至超过了当朝太子。
更别说整个魏国被他庇佑着的那些百姓,知信王而不知皇帝的情况,实在是太常见了。
所以莫行云忌惮他厌恶他,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原先还有太后弹压着,现在太后一薨,他就迫不及待地对莫行歌下手了。
当日易修正在禹城里一边郁闷地操练兵马一边守着城墙,可探子突然来报信王被十二道金牌紧急召回魏都,现在阵前领兵的,只是他麾下大将而已。
本来蔫蔫的太子殿下瞬间就来了精神——那位接替的将领其实也是德高望重,但易修一向骄横,除了莫行歌之外还真没有能让他心服之人,当下便率军出城,也顺利地大胜一场,并气势如虹地一路收复了涧云关。
苏怀瑾听到这儿就笑了,这个吴国太子殿下还真是可爱的很——他这么做,说是趁人之危,可其实潜意识里未必没有向莫行云证明莫行歌的重要性,逼迫对方不得不把人放回来的意思。
可惜这番苦心注定是白费了,五日之后,便传来消息信王殡天,魏国上下举哀一月相悼。
所谓哀兵必胜,前线的士兵们不明就里,忽然听闻视作神明的大将军身亡,个个都好像吃了兴奋剂似的开始拼命,再加上易修本人被这消息打击得大病一场,吴军在黑石城下陈兵将近一个月,竟然丝毫未有进展,双方陷入了僵持当中。
知道易修病愈,整个人看起来比之前更加威严阴郁,他直接下令鸣金收兵、回国休整——北国的冬天苦寒难捱,对来自南方的吴军十分不友好,反正现在魏国没了莫行歌,待他来年带足装备粮草,再好生在天下给那魏国昏君宣传一番“仁德慈善”,到时候,整个大魏都将是他囊中之物。
他们就是在回国的行军途中,捡到了奄奄一息的苏怀瑾。
据何笙绘声绘色的描述,他是在一次偷偷溜到河边开小差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芦苇丛中狼狈不堪的“难民”,其时苏怀瑾一身破衣烂衫,浑身的伤口,血迹和泥泞混作一体,身上的粗布衣裳都被染得看不出原先的颜色,实在是可怜极了。
连苏怀瑾听他说当时的场景,都要相信自己这次的身份是个倒霉的边境百姓了。
“本来我只是出于不能见死不救的心态,偷偷背你去找李大夫的,”何笙挠挠后脑勺,一如既往地坐在他床边,一边给他讲故事一边偷吃易修遣人送来的点心,“谁知道你洗干净以后这么……呃好看,还赶巧被我们将军看见了,他才同意你随军休养,还要把你一起带回皇都去。”
苏怀瑾对这样的逻辑有些理解不能,他的第一反应是难道这位太子将军性喜男色?可随即便否定了这个荒谬的念头。
易修这个人,一看就知其雄心壮志,这样的人绝不可能轻易为美色所迷,虽然他照过镜子之后必须承认现在的这个壳子确实很好看啦,但对方作为一国太子什么样的美人没见过,讲道理应该也不会被一个当时还在昏迷一身脏污的“难民”迷惑了心志吧?
这么一来,易修对他过于友好的态度,就比较耐人寻味了。
“你们就不怕我是魏国的奸细?”苏怀瑾眨眨眼,露出一个有些苦涩的微笑,“我现在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说不定当时真的是混到你们营帐附近要图谋不轨呢,说起来,军营重地,一般人也是靠近不了的吧?”
何笙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其实我捡到你的地方很远啦……当时心情不好,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待着,将军他一向对我又比较放纵,所以我……”
“……”
“而且,你可是我们吴国人,怎么可能是魏国的奸细呢。”
见苏怀瑾一脸不解的样子,他一拍脑门解释道:“瞧我,又忘记你什么都不记得了——我们吴魏两国的人长相不太一样呢,他们魏国人都是黑色眼睛,只有我们吴国的眼睛是深蓝色的,虽说吴国人也不都是蓝眼睛吧,但至少蓝眼睛的肯定是吴国人。”
“这样……”苏怀瑾若有所思,他照过镜子,自然知道自己现在这个身体的长相,轮廓比他之前在几个小世界的都要深些——当然,不像作为西方人的那次那么深,但也着实十分锋利,鼻子脸颊的线条都好像刀削斧凿出来的一般,再加上幽蓝色的眼睛,有一种凌厉到惊心动魄的美感。
只是他现在没有原身的记忆,不由自主显示出的就是自己本身的性格,天性中的温和很好地中和了那些锋锐,倒是把相貌又往柔美上添加了一笔。
他自己都有些郁闷,这样的面容实在是缺少了一些男子气概,若不是还有一对极英气的剑眉,加之气质加成,恐怕说他是个姑娘都能骗到人的吧。
据何笙说,之前他昏迷的时候,看起来可真的挺像个相貌英气的女子。
虽然潜意识里觉得自己的身份肯定不简单,但鉴于掌握的情况实在太少,苏怀瑾还是欣然接受了何笙的说法,把自己当作一个不知因为什么流落在外、有幸被王子殿下搭救的吴国书生。
他身体里的经脉什么的破损严重,这辈子是不可能在休息高深的内力了,但他走过那么多世界,养生的气功还是学了不少的,与高手过招做不到,但好好练习,强身健体还是没有问题的。
这件事他保留了下来,没有对易修和李先生说——毕竟现在情况不明,给自己保留点底牌,总还是好的。
伤口好一些之后,他就开始去帮着李大夫治疗伤兵——他这身体破归破,奇怪的是恢复力却极强,之前身上明明有好几处贯穿伤,甚至五脏六腑都受伤不小,可最后竟是同等级伤患之中恢复最彻底、最迅速的一个。
易修还给他送来了一种据说非常珍贵的膏药,这种膏药十分神奇,不管多么严重的伤疤,都能被彻底祛除,现在他身上除了当时伤口太深还没长好的之外,已经完全光洁如初了。
苏怀瑾对此特别无语——他又不是什么爱漂亮的姑娘家,身上有点伤疤什么的还能增添男子气概呢,何必浪费这等上好的伤药……
只不过现在易修才是大爷,人家愿意给他用,他也断没有拒绝的道理。
苏怀瑾深知想要过得好,必须得表现出自己用处,他想来想去,现在适合自己表现又有能力表现出来的,也就只有那一身医术了。
俗话说医儒不分家,读书人谁还没有看过几本医书呢,他第一世时师从当世大儒,在学习儒家学说的同时,于医一道上也钻研颇深。
更别说后来世世习武,对人体经络气脉的理解极为透彻,上一世在末世又跟那位老教授学习了不少临床经验手法,理论和实际结合之下,现在他即使不敢自称神医圣手,冒充个厉害的名医还是有很大把握的。
现在虽然“失忆”了,但失忆也分好多种,医术这种熟练的技能还印在脑子里也不是说不过去。
易修对他的举动并未阻拦——苏怀瑾有理由相信,这种纵容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在李大夫那儿的良好表现。
现在他伤还未大好,不能多做运动,只好坐在一边帮忙诊诊脉配配药,光是这样,那李大夫就已经对他赞不绝口了。
他的诊断总是十分准确,连配出的药都比一般人配的疗效更高些,吴国大军经过漫长的跋涉回到都城的时候,军中上下都已经对这位“苏先生”甚是熟悉了,不仅普通的士兵对他爱戴有加,就连一些将领都与他相处融洽。
毕竟,对于这些刀口舔血的军人们来说,没有比技艺高超的医生更值得交往的朋友了。
只是可惜,他自己的记忆还是一点好转的迹象都没有。
气候随着南下变得愈发温暖起来,这让他松了一口气——眼下这虚弱的身体怕热又怕冷,夜里寒冷时时常到处都疼,现在到了温暖的江南,总算是可以摆脱那种附骨之蛆一般从骨子里渗透出来的疼痛了。
第82章 谁与逐鹿天下(4)
吴国尊贵的太子殿下最近比较烦。
在行军途中捡到人这种事,尽管算到现在他已经打了十年仗; 却也不是能时常遇到的。
何笙那孩子是齐国公的小儿子; 今年才十五岁; 正是他当年上战场的年纪,小少年出身书香世家,却偏偏对舞枪弄棒一类的事情乐此不疲; 上次回朝的时候,天天在家里被吵闹得苦不堪言的公爵大人第一时间就求见了太子; 千叮咛万嘱咐让他带着幺子出去见见世面。
当然,只是见见世面而已; 上战场拼杀什么的; 这种娇生惯养的少爷做不来; 易修也不放心让他上阵。
基于这一前提; 再加上何笙个性活泼好动; 还挺讨他喜欢; 因此将军大人对这个“空降亲兵”优待得很,并不以军中那些过于严格的纪律来要求他; 往常闯了什么祸,也是包庇为主。以至于全军上下都知道大佬身边来了个颇受宠爱的小猴子; 没事儿最好别去招惹。
何笙善心大发帮助难民也不是第一次了,魏吴两国常年征战,边关的百姓生活自然困苦; 大量流民争先恐后地往关内涌; 路上累死饿死的不计其数; 即使吴国国内条件比魏国好上不少,路边也常见饿殍,其状相当凄惨。
不食人间疾苦的小少爷对这些人十分同情,再加上易修惯着他,口袋里总有不少零食小吃,路上还真救了不少濒临饿死的灾民。
他也聪明得很,救人并不大张旗鼓,因此还没遇到过弄巧成拙的糟心事。
快饿死的就给食物,快病死的就给医药,有时候还会得寸进尺地把人带到医疗帐去大摇大摆地找军医——易修开始的时候是有心阻止他往回带这些不明不白的人的,可后来见他辨识敌友的能力还不错,捡回来的人在治疗之后也通常能为军队提供服务或情报,便半推半就地默许了他的行为。
这也是苏怀瑾能顺利得救的一大重要因素。
而现在易修糟心的源头,也正是为此。
他一向都是一个利益主义者,何笙救回来的人,有用的留下,没用的最多给简单包扎便赶出营去,他的军营既不是救济站也不是难民营,后方好不容易筹措的粮草给手下的士兵还嫌少,可不是用来给无用的灾民疗伤果腹用的。
而那个失去记忆的男人所受到的待遇,却明显有些过于优渥了。
——这自然是有原因的,苏怀瑾玩笑似的猜测还真有点符合事实:易修那样优待他,就是因为他那张脸。
不过自然不是太子殿下见色心喜,他这么做,其实是为了讨父皇的欢心。
世人皆道他易修占尽便宜,出身尊贵、凡事一帆风顺,就连大多数将领总要考虑的与帝皇的平衡关系都因为他特殊的身份而被减弱到微乎其微的地步,可这世界上,哪儿来那么多理所当然的好事儿呢。
吴王年纪大了,说实话,远不像年轻时候那么雄心壮志明辨是非,他不可避免地陷入了一个雄才大略的君主老年时候的刚愎自用和疑神疑鬼中去,连自己一直以来倚重的儿子都不能幸免。
易修很清楚这一点,他也清楚自己这些年风头太盛,已经犯了大忌,在尽量收敛自己的势力的同时,他也在想尽办法讨好那位雷霆雨露的君王。
父子之间走到这种地步,不能不说是悲哀,但也几乎是出身皇家注定的结局。
易修对此适应良好,每次出征,都会在各地为吴王搜罗各种珍奇事物,或祥瑞,或珍宝,反正要能把老头子哄高兴了,他下一次出军就能打得更舒坦一点儿。
而这次,苏怀瑾就是他打算进献上去的“宝物”。
这个秘密很少有人知道——吴王寝殿的密室中,藏着一位绝世美女的画像,或行或坐,或舞剑或抚琴,一张张记录了她日常生活的画像堆满了密室,笔触细腻、满怀情感,似乎能从中窥见一个鲜活生命活生生的音容笑貌,甚至感觉画上的人在呼吸。
易修也是在年幼的时候无意中闯进去的,那次是一向温和宠溺的父皇第一次对他发那么大的火,罚他在祠堂紧闭了三天三夜,连皇祖母亲自求情都没用。
也正是从那时候开始,易修明白了宛容殿里那些成群的美人们为什么总给人感觉微妙的相似——或是五官,或是身段,其实她们像的都是这一个人!
这件事情,除了母后他没有向任何人说过,多年来对此三缄其口,可每次在外搜罗美人的时候,他便也会按照那个标准去寻找,果然每次都得了十分赞赏。
这么长时间下来,“那位”的容貌随着时间的推移愈发在他脑中根深蒂固,以至于一见到何笙救回来的那个人洗干净的面孔,尽管性别迥异,他也在瞬间便认出了,这人竟与那画上美人长得别无二致。
正好这次出来没有找到足够新奇的东西,而父皇的生日又眼看就要到了,这简直是上天送给他的礼物。
易修一点儿都不觉得自己卑鄙,乱世人命贱如尘土,这个人既然已经沦落到那种地步,想来应该是不会介意进宫去享受荣华富贵的,大多数人在面临生死选择的时候,尊严相比之下什么都不是。
就算他介意,他的心情也不在太子殿下的考虑范围之内。
可现在,易修却突然发现,事情似乎超出了他的掌控。
他原本把这个“苏公子”当作是空有一副好皮囊,能够任由自己操控的草包饭袋,吩咐手下人好生医治后便不再去关注他的消息,只把人养着,等回太子府教教规矩就在寿宴上呈上去。
说到底,他对这个被自己擅自决定命运的人也不是半点儿愧疚之情都没有,之所以不听不问不见,也就是想逃避而已。
可有些人的光芒,不是被忽视就能遮掩的,尽管易修几乎是刻意地不去打听有关于那人的事,闲言碎语竟也源源不断地传到他耳朵里来。
他听闻他在好医好药的将养下一天天康复起来,言谈举止优雅得宜,令人如沐春风。
他听闻他竟有一身的好医术,在伤兵营里帮了几天忙,找回手感之后连李大夫都自愧不如。
他听闻他腹有诗书,与监军的文官集团都能相谈甚欢,虽然因为失去记忆的原因对天下大势不能说出多精妙的见解,但于舞文弄墨一道上却将那些日日眼高于顶的翰林斗得心服口服。
他听闻他善弄琴箫,也在夜晚听到过远远传来的乐声,行军途中条件不便,只有翠竹粗制成的箫笛,可就连一片树叶在他手中都能走出华章,让人听闻便心旷神怡。
他听闻他身体是伤了根本,恐怕今后都不会如常人一般康健结实,还兼有寒症,守夜的士兵们时常听见他压抑的咳嗽,也会在寒夜次日早上见到他较之平日更苍白孱弱的样子。
他听闻太多太多——自从这个神秘人醒过来之后,军中闲事十件有五件与他相关,士兵们打了胜仗本就心情愉快,也乐得关注这些小事,终于有一天易修忽然发现,连自己身边的亲卫在提起“那位公子”的时候,也是满脸愉快敬佩的光彩。
这让他很不痛快。
吴国太子向来是惜才的,府上门客三千,只要是有真本事的人,都能在太子府里谋得一个好差事。易修要人不问出身不管尊卑,鸿儒雅士也要,鸡鸣狗盗也要总之是对各种人都能做到物尽其用的效果。
现在这么一个板上钉钉胸有韬略的人才放在眼前,却要被自己亲手送进宫去以色侍人,当那老头子的男宠,易修感觉简直像吃了苍蝇一样难受。
而且,先前也就罢了,现在让他相信这么一个人是被战争逼得不得不背井离乡的难民,那就太扯了。
这日,苏怀瑾正在自己的帐篷里研读医书,总是粘着他的何笙躺在一边的藤椅上,手里也攥着一本书,却在午后难得的阳光里呼呼大睡,书被摊开来盖在脸上,随着呼吸无可奈何地一起一伏。
最近伤兵营那里不太忙,李大夫见他连日尽心尽力地劳累于心不忍,就放了他一天假,让他自己好生休养。不过苏怀瑾自己闲不住,又看这个世界的医疗体系跟自己所熟悉的似乎少有不同,便索性利用这时间准备彻底地对比印证一番。
帐篷里很安静,外面传来士兵们训练的时候奔走呼喝的声音,还有何笙浅浅的鼾声,将气氛衬托得极为和谐,简直不像是乱世沙场了。
易修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忽然开门走进来的,那个近日以来几乎成为他心病的男人一脸平和,侧对门口坐在书桌前,手中执一本古卷,金色的阳光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打下淡淡的光晕,连一根根纤长的睫毛都清晰可见,显得平和又美好。
易修顿了顿,按捺下心底不知由何而来的心悸,负手气宇轩昂地走了过去。
走的近了,才发现这人面色还是苍白了些,单薄的身体似乎一折就断,从敞开的领口处隐隐能看到其中一圈圈雪白的绷带,随着对方的呼吸静静起伏。
太子殿下没来由地感到心烦意乱,他摇摇头甩掉那似乎过于软弱的念头,随手捞起苏怀瑾正拿在手中的书,假作不经意道:“看来这身体是恢复得差不多了,不是让你好好休息吗,还这般劳神作甚?”
苏怀瑾这才惊觉有人进来——他一身武艺尽失,加之读书入迷,竟对易修的到来毫无所觉。
不过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苏探花瞬间便恢复了镇定,冲来人微微一笑,站起身来施了一礼:“晚生见过将军大人。”
易修傲娇地哼了一声,斜斜地瞪了旁边迷迷糊糊闻声坐起来的何笙一眼:“爵爷要看到你这个惫懒样子,怕是该找孤拼命了。”
第83章 谁与逐鹿天下(5)
何笙吐了吐舌头; 对太子殿下的责问不置可否; 特别有眼色地一溜烟跑了出去; 把空间留给两个显然要开始谈话的“大人”。
易修站在那里不动; 等何笙的身影完全消失在帐篷之外了,才把目光转到苏怀瑾的脸上。
而苏怀瑾在这期间就一直安之若素地继续读他的书; 他和这吴国太子又没有什么从属关系; 礼节尽到也就够了。
易修眼神奇异地看了他一会儿,忽然出声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苏怀瑾心下一紧; 暗道一声“来了”。
他这些日子锋芒毕露,一点都不遮掩自己的能力; 就知道这位太子殿下会坐不住的——这也正是他想要的结果。
上一世的经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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