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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屋里的白月光[穿书]-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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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饭后,周小春亲自陪陆城去机场,眼泪都快要落下来了。
  容见一边往楼上走,一边问韩云:“怎么了?明天都是除夕了,陆城要去哪?搞得像是生离死别一样。”
  韩云压低声音说:“说是要去非洲。好像是那里有个很大的项目,现在很紧急,陆城要是再不去,就轮不上他了,所以年也不过了,等回来再说。”
  容见点了下头,他说:“不管他们了,快要过年了。”
  这是容见在这里过的第一个年,也是第一次遇到喜欢的人,虽然六月的事还不可确定,可在这样的日子,被喜庆的气息包裹,似乎连生死危机都显得遥不可及,不必在意了。
  容见想好了,容家的年夜饭吃得早,加上陆城不在,周小春也没什么心思折腾人,到时候吃完了就可以去找明野一起过除夕夜。
  也不知道明野攒没攒够买东西的钱,不过不要紧,容见准备借着过年这个由头塞个大红包,明野总不能拒绝。
  虽然不能一起吃年夜饭,也不能出门,可如果能和明野待在一起过年,哪怕是看春晚都会很有趣。
  回来后的这半天,容见光顾着想这些了。
  可所有的设想都没成真。
  年夜饭吃到一半,忽然有电话打进来,那头有人说,陆城刚下飞机,坐了好几个小时的车到了地方,却遇上了武装冲突。
  陆城的运气实在很差,在重重保护之下,还成了那场冲突里唯一一个死掉的外国人。
  在找到尸体后,他们只能把死讯传给秦州。
  那天晚上,周小春哭号了一夜,几近白头。
  无论如何,容见也只能陪着周小春这么熬了一夜。
  《恶种》里关于容见的事都是侧面描写,几乎没有提到容家,更何况是陆城的生死。
  陆城那样的人死了,容见倒不伤心,就是觉得世事无常,生死莫测。
  大年初二,陆城的尸体总算运回来了,容家全是来吊丧的人,看着尸体回来后乱成一团,容见几乎两天没睡,一直看着周小春,陪着客人,现在实在是被吵得头晕,趁着众人一起哭号的时候走出去透透气。
  挺奇怪的,明明那些客人和陆城都不熟识,甚至可能心里在幸灾乐祸,却还要装模作样来吊唁。
  可能因为容见小时候父母去世的时候也遇到过这样的人,见过这样的场景,不愿意被他们笑话,才没撒手不管。
  可现在他很累了。
  容见才走出去没多久,一抬眼就看到明野站在那看着自己,不知道等了多久。
  明野问:“小姐伤心吗?”
  容见摇了下头:“就是有点难过。”
  不是为了陆城,而是为了生死。
  明野想,容见太天真了,为那样的人难过一分一秒都不值得。
  他看着容见,想叫容见别难过。
  容见穿了一条白裙子。
  除了乌黑的头发,琥珀色的眼瞳,浅绯的嘴唇,容见全身都是雪白的。
  是漂亮的,是天真的,是明野喜欢的。
  此时此刻,每时每刻,明野都想弄脏容见,让容见浸透他的味道和颜色。
  作者有话要说:要想俏,一身孝(不是。其实主要是明野确定容见绝对喜欢自己后,大脑暂时放飞自我了。)
  下章不表白,狐长长表演自杀!感谢小可爱们的评论霸王票和营养液,评论抽二十个红包!
  晚安!明天见!


第六十章 夏天
  除夕过后; 大年初七,陆城总算火化; 入土为安。
  周小春发着疯要让人给陆城偿命,而非洲山高路远,坐飞机都要十五个小时; 还经常出乱子,武装冲突谁也料想不到,甚至连明野都没想到陆城会死在这个时候,也许无意间杀死陆城的人也死了。
  明野熟练而干脆地抹掉了一切和自己相关的痕迹; 谁也不会发现是他做下的事。
  大多数人都去参加葬礼了,容宅空落落的,几乎不剩什么人了。这几天人来人往; 周小春的神经又时时刻刻绷紧,不知道开除了多少人,留下来的都很规矩; 不多话,也不敢在周小春面前出现。
  明野这几天不在容宅; 而是出去处理掉了徐观礼身边的钉子。这么一来,即使周小春还想要再找容见的麻烦也不可能了。
  做完这些后; 明野才从外面回来; 凑巧赶上陆城下葬; 也没人在意他为什么这几天都不在,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回来。
  到了中午,葬下了陆城的骨灰; 周小春又哭了一个多小时,在场的大多在看戏,有和陆城年纪差不多大的孩子的女人才有些感同身受。而容见强撑着连站在那都很费力了。
  本来容见的身体素质就不太好,从除夕夜到初七就没怎么睡,现在整个人昏昏沉沉,快要到极限了。
  周小春总算哭完了,一行人乘车回来,还要在容宅待一下午。容见下车后的脚步放得很慢,磨磨蹭蹭地走,落在了最后,趁没人注意拐进了小道。
  人声人影渐行渐远,容见叹了口气,慢慢地蹲下来了。
  容见连靠近的脚步声都没发现,直到头顶有人说:“小姐怎么一个人待在这里?”
  容见仰头望向明野,他很小声地说:“我有点累。”
  也许是太累了的缘故,面前又是喜欢的人,容见不太能克制这么多天来的委屈了,音调很软,像是在撒娇:“里面好多人,好吵。”
  明野也蹲了下来,与容见平视,让他不必再用那个费力的姿势,轻声问:“那怎么办?”
  容见认真地想了片刻,他现在理智缺失,情感溢出,任由加速跳动的心脏做出错误的决定,他说:“我不想回去。想去你那里歇一会儿,好不好?”
  明野说:“好。”
  韩云本来发现容见不见了,着急地往回找,看到明野领着他往小路里走,叹了口气,转身往主宅去了。
  明野住在花园深处的一栋房子里,说起来很梦幻似的,实际上只是一间很小的屋子,外面单建了个小卫生间,屋子主体是左右分开的两间房,原本一间是客厅,一间是孙老头的卧室。后来明野来了,就在客厅中间加了一层隔断,分出了几平米的空间给他当卧室。
  容见从没进来过,也不知道是这么逼仄的小房间,屋子狭窄细长,靠墙摆着一张单人床,床尾摆了一个书桌,上面是容见送的电脑,几乎占了书桌的大半空间,而书桌下面是个箱子,摆着必要的生活用品。
  屋里很昏暗,唯一通风透光的地方是一扇很小的百叶窗,此时正拉开到一半,有光照了进来。
  容见知道明野高中时的生活条件不太好,也没料到会到这种地步,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很难过。
  明野却似乎并不把这些放在心上,而是笑着说:“是不是有点窄,你待得惯吗?”
  容见脱掉外套,坐在床上,同明野开着玩笑:“我最近是胖了点,但也没胖到房间都装不下的地步。”
  明野很给面子地笑了笑,倒了杯水,递给了容见。
  容见捧着玻璃杯,看着热气缓缓升起,模糊了视线。
  屋子里没有空调暖气,浮城的冬天又一贯阴冷,容见坐了没一会儿就冻得厉害,手脚似乎都失去了知觉。
  明野抬起手,用手背贴了一下容见青白的脸颊,动作很轻,一瞬后又迅速离开,他低着头,目光不知落在何处,对容见说:“外面太冷了,要不要躺到被子里,要暖和些。”
  容见有些脸热。
  这里和酒店不同,是明野长久居住的地方,他昨天、前天、很多天都盖着这床被子,枕着这个枕头,上面浸透了他的气息。
  容见能闻得到。
  不是同床,却胜似共枕。
  容见不自觉地抓紧了手中的被单,磕磕巴巴地说:“好,好啊。是挺冷的。”
  似乎又觉得这句话太明目张胆了,又添了一句:“你不冷吗?”
  明野垂着眼:“我不怕冷。”
  然后他抬脚迈了一步半,拉下百叶窗,屋子里骤然变暗,只有帘子损坏的几个地方透了些许的光。
  明野全身上下几乎都被淹没在这浓重的阴影里,声音很低:“我去装个热水袋,你先进被子里。”
  说完后,明野走了出去,将门合起。
  容见犹犹豫豫地脱掉了衣服,钻进了被子里,他枕着明野的枕头,裹着明野的被子,闻到了经常在明野身上嗅到的味道。
  大约是洗衣粉、树与叶、纸和墨水混合后成为明野独有的气息。
  明野装热水袋的时间太长,被子里又全是令人安心的味道,容见又困又累,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连梦里似乎都是在被明野拥抱。
  又过了半个小时,明野才推门进来。他这里没有热水袋,还是方才出去买的,然后去厨房要热水,绕了一大圈,裹在外套里带回来的。
  容见已经睡着了。
  明野将热水袋塞进被子里,确保不会直接碰到容见的皮肤,又掖了掖被角,目光才又移到容见身上。
  他的小姐实在没什么警惕心,无论何时何刻,即使在觊觎之人的巢穴里都能睡得很好。
  明野伸手探向容见侧脸,到了离脸半厘米处,又骤然停下动作,只有中指指尖微动,挑开贴在容见脸颊上的头发,又缓缓将手收回了原处。
  明野嗤笑一声,笑他自己早就被欲望追上却不自知。
  那欲望迫切贪婪,难以满足。
  可明野过于擅长忍耐,明明一伸手就可以得到的人,他却只是长久地、沉默地、无意义地看着。
  恒久的忍耐却带不来平静,而是满身的戾气。
  明野很少有这样满身的戾气,追溯起来上次这样还是因为几十年前的一次事故,那时候明野十三岁,是未长成的恶龙,戾气是为了与敌人厮杀,而现在是为了守护珍宝。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盒子,打开后是一对翡翠吊坠,里头似乎有碧波荡漾,漂亮得惊人。
  明野想:他已经斩杀了所有觊觎珍宝的恶徒,可以将珍宝拥入怀中了。
  不再忍耐了。
  容见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半睡半醒的时候听到外面隐约的说话声,后来这声音越来越大,他的意识也逐渐清醒。
  屋子的隔音很差,容见能很清楚地听到外面的对话。
  孙老头喜气洋洋地说:“今年过年倒是真有开心事,那个陆城是真的死了,我看着他火化下葬,才算是安心了。他也真是没福气,这么大的家业,说死就死了,留下来的不就容见一个人继承了。”
  说到这里,孙老头得意地笑出了声:“她一个女人,能做得成什么事,到时候不全是咱们爷俩的?你的心思我也都知道,刚刚从窗户那我都看到了,容见睡在你床上,早点上了……”
  孙老头的话戛然而止,被一声沉闷的拳击声打断。
  容见听到明野冷淡地说:“陆城死了,你也想死吗?”
  接下来是孙老头的大声呼喝,又很快消失了。
  明野推门进来,看见容见已经穿好毛衣,靠在床上了,他微微皱眉,问:“是不是被吵醒了?”
  容见才偷听了墙脚,有些心虚,低声说:“也没有。”
  明野走到床边,停顿了片刻,认真地问:“那你听到他说的话了吗?”
  容见怔了怔:“听到了一点,我知道你不是那样的人。”
  明野忽地一笑,很平静地说:“他有一点说得的确没错,我对你心怀不轨。”
  周围安静了下来。
  明野说:“你知道的,我喜欢你。”
  这是明野的第二次表白,容见以为经历过第一次,自己不会再没有经验,再狼狈不堪,实际上心跳比第一次还要快,因为他比第一次被告白时还要喜欢眼前这个人。
  每一天都会多喜欢明野很多点。
  他不想说:“明野,你别喜欢我了。”
  也不能说:“明野,我也喜欢你很久了。”
  加速跳动的心脏只能夹在“不想”和“不能”之间,直至过载。
  明野扣住了容见的手,强硬地将手指插入容见的指缝,皮肤与皮肤紧贴在一起,连体温都交融了。
  这一次他不会给容见留“不想拒绝”和“不能拒绝”中的缓冲带了。
  恶龙终将得到珍宝。
  明野的声音压得很低,似乎带着笑,又似乎没有,他贴着容见的耳朵边很笃定地说:“容见,我也知道的,你喜欢我。”
  人的身体里有二百零六块骨头,容见的二百零六块骨头都在这一瞬间化为飞灰,只留耳朵处的那一小块骨头感受明野的呼吸。
  明野稍稍弯下腰,用食指和拇指强硬地抬起了容见的下巴,他的力气很大,容见没有一丝反抗的余地。
  在容见面前,明野一贯表现得很温柔,即使是要求,也会裹上蜜糖的外壳,甜得容见心甘情愿。
  而现在明野将所有的伪装全都扯去,展示在容见眼前的是他三十岁的灵魂。
  明野的灵魂是冰冷的、锋利的、尖锐的,无坚不摧,无所不能,冷得像冰,硬得像钻石,不能被融化,不可被打动。
  这样的灵魂,却被投入了二十八度的夏末,遇到了容见,忽然融化了。
  所以,明野又放轻了声音,似乎是哄着容见,问:“你在怕什么?怕我知道你不是容小姐,而是容少爷吗?”
  容见的瞳孔骤然紧缩,几乎不敢相信明野的话。
  明野怎么会知道?
  容见的真实身份,不能告诉任何人,只能按照原文剧情的发展被人知道。
  而那些人里,原来是有明野的吗?
  容见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恶种》里没有一句明野的心理描写,他或许本来就该知道吧。
  明野笑笑:“别怕,无论有什么事,都可以解决,我喜欢的都是你。”
  他弯下腰,更用力地抬起容见的下巴,俯身吻了下去。
  这是个不容拒绝的深吻。
  今天难得是个好天气,落日余晖透过百叶窗的缝隙照进来,是昏黄的,如温柔的水波,涌在两人身上。
  肖琳现在被圈养在浮城的一个小公寓里,过着富太太的日子,而明野又得知了容见真实的性别,无论怎么亲近也不必害怕暴露。
  容见没有拒绝的理由了。
  如果没有任何理由却依旧被拒绝,那只能是运气的缘故了。
  容见不想成为明野的坏运气。
  在《恶种》里,明野得到的比任何一个人都多,吃过的苦也比任何人多,即便是被逐出家门的程简,也绝没办法和明野相提并论。
  他多喜欢眼前这个人,喜欢得连性命都不想要,只愿这个人如书中一般平安度过高考,迈入大学。
  那怎么能让这个人吃苦呢?
  容见的前二十年都按照框架活得规规矩矩,而在这个世界里,虽然被迫男扮女装,却可以不用虚与委蛇,不用和陌生的人交往,不用维持必要的人际关系,可以喜欢自己想喜欢的人。
  虽然最好还是等过六月高考过后,他平平安安活下来,再同明野交往。
  六月那么久,那么遥不可及,可明野的吻却点燃了夏天。
  他们的夏天。
  容见想:就让他任性一次好了。
  于是,他笨拙地回应了这个吻。
  作者有话要说:表白了!!!!终于!!!!在一起了!!!
  因为表白卡文很严重,就写了很久,只能今天更啦!而且今天正好是七夕!七夕告白!真是天作之合!我感觉自己也要疯了(。
  感谢小可爱们一直以来的陪伴,评论抽一百个红包庆祝明哥和见见终于在一起了!
  晚安!明天见!


第六十一章 早恋
  冬天的太阳落得很快; 不过是一转眼,连余晖都像是烧尽了; 再也没有光亮。
  浓重的阴影笼罩住了接吻中的两人。
  明野站在床边,他的个子很高,宽肩窄腰,左手扣着容见的指缝,右手搂着他细瘦的脊背,几乎将容见整个人都拥入怀里了。
  容见被吻的喘不过气来,满脑子只有明野; 浑身发软; 连意识都是模糊的; 要不是背后有明野撑着; 可能已经倒下去了。
  明野稍稍抬头,松开对容见的挟制。
  容见塌着肩,立刻挪动着身体,往后倒退了些,又本能地抬起手臂; 用手背遮住嘴唇。
  不过这么点保护不过是聊胜于无; 只能骗骗自己,拒绝不了明野。
  明野眯着眼; 他看到容见偏过头,脸烧的火红,从指缝中露出来的嘴唇更红,引诱他再次亲吻上去。
  容见活到二十几岁; 头一回交出初吻,才明白过来为什么那么多人沉迷谈恋爱。
  就是有点丢脸。
  明野才不过十九岁,从未谈过恋爱,也没喜欢过别人,就能把他亲到喘不过气。
  这不科学。
  容见沉思片刻,觉得还是这副身体太弱鸡,和他本身没太大关系。
  明野用掌心蹭了蹭容见的下巴,声音里含着笑,语调比往常低很多,似乎在压抑着什么,表面听起来还是很平静的,他说:“小男朋友怎么不让亲了?”
  容见深深地被震惊了。
  男主果然是男主,能脸不红心不跳地说出这样的话。
  容见甘拜下风,他点了下头,回应的是那个男朋友的称呼,也想像明野那样镇定自若,结果说出来的话一个字比一个字小声,“早恋也不能太嚣张吧。”
  明野笑了笑,漫不经心地说:“不能和别人早恋,一是因为我不喜欢;二是因为你不喜欢;三是因为影响学习。”
  容见听昏了头,茫然地“啊”了一声,不明白明野的意思。
  明野坐到床边,凑近了才继续说:“可是和我早恋就不一样了。我喜欢你,你喜欢我,而且,”
  明野顿了顿,很轻地吻着容见的脸颊,“和我谈恋爱,男朋友会教得更好。”
  在谈恋爱这件事上,明野双标的明明白白,连掩饰都觉得费劲。
  容见:说的好像也挺对的。
  虽然他已经忘掉最开始这么说的借口了。
  明野一抬手,按到日光灯的开关,周围忽的亮了起来,能将屋里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容见不太敢转变了身份的明野。
  他终于承认自己就是很怂,二十多岁的人了,还在大学的风月场里滚了一遭,都比不上十九岁的明野。
  可能是刚才亲够了,明野的欲望暂时得到了满足,他轻易地放过了容见,而是问:“睡够了吗?”
  容见点了下头,忍不住抱怨起这几天的事来。
  明野的目光落在容见的脸上,认真地听他说话。
  不过累也就算了,容见比较能吃苦耐劳,这么点事也算不上什么,可除夕一年只有一次,就这么错过了才令人失望。
  容见有点丧气地说:“本来我都想好了,除夕夜那天来找你一起过,听说秀水湖有烟花放。我连新年红包都包好了。”
  可惜连塞红包的功夫都没有。
  明野轻声说:“有的人连死都不会看着时候。”
  容见不在乎陆城,本来六月份就是再也不见的人了,现在只不过是时间提前罢了,还是很可惜那个红包,但想想还是有救的。本来他和明野之间的关系是朋友,是同学,再疏远一些就是小姐和园丁了,可现在不同了,他们是情侣,是彼此的早恋对象,互相送东西是很平常的事。
  容见还记得他大学时的宿舍老大,为了小女朋友的生日偷偷摸摸打了一个月工,天天吃糠咽菜,最后才买上了小姑娘心仪的礼物。
  容见琢磨着他不用吃糠咽菜,小金库十分富裕,未来会更加富裕,所以理所应当要多给明野买点东西。
  想到这里,容见抬起头,“对了,你说打工是为了买东西,买到了吗?要是很难买,我送你当新年礼物。”
  明野说:“你知不知道,你这样挺像找我要新年礼物的。”
  容见:“……”
  他从被子里伸出手,捏了一下明野的手指,这样的动作很亲密,是以往绝不对做出的举动,可在那个吻后再做出来就很平常了,又说:“正经一点,我说真的。”
  明野不动声色地反握住容见的手,“我也说真的。”
  容见疑惑地抬起眼。
  明野伸手拉开抽屉,拿出一个小盒子,递到容见面前,“早就准备好了,给你的新年礼物。”
  容见一怔,犹豫了片刻,“你去打工是为了买这个吗?”
  明野漫不经心地点头,又添了一句,“没打几天,也没多费劲。”
  明野很有钱,不缺钱,在任何眼里,他去咖啡店打工都是浪费时间,可明野却觉得很有必要。这对翡翠耳环和送过的耳钉不同,即使容见对珠宝首饰一无所知,看一眼后也会察觉到绝不会是路边摊上的便宜货,明野没办法真把容见当小傻子一样哄。
  所以去打几天工,换一个好用的借口是很合算的。
  但在那几天里,明野只让容见去了一次,虽然他有无数诱饵,每次都能钓出美人鱼来,可美人鱼老是被钓上来也很累的。
  明野觉得没必要。
  容见没料到才想过从前宿舍老大的事,明野就做了个翻版出来,收到心上人精心准备的礼物是会很开心,可容见不希望这是建立在明野疲惫之上的。
  他小心翼翼地接过礼物盒,打开来发现是一对深碧色的翡翠耳环,大约是翡翠本身太好了的缘故,雕琢的时候没有设计花纹,仅仅是打磨成圆润的水滴形状,在灯光下绿的晃眼,令人产生流动的错觉。
  明野对这些珠宝首饰没有研究,仅凭直观感受也能明白这对耳环的水头很好,翠色很足,不可能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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