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给渣受送终[快穿]-第3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今天是最后一单生意了,头儿让我明天去局里报道。”
章琳“唰”得下从床边站了起来,惊喜道:“真的?”
陆均偏着头抬起下巴看她,看着看着就勾起一边嘴角笑了起来:“看来你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我知道什么?”章琳根本没在意他的话,学着他的样蹲在他边上,眼睛都笑眯起来了,“哎哎哎,你明天什么时候去局里?今天不去吗?是复职了吗?”
“问这么多干什么?”
“就问问不行啊,我为你脱离堕落生活感到高兴行不行?”
陆均说:“行,怎么不行,不过我们已经分……”
“好了好了好了,不问就不问了。”章琳没好气道,“不就是咱俩分手了吗?都分了多久了,至于天天拿出来说嘛?分手以后就不能当朋友了吗?我这是朋友式关心,你可别误会!”
陆均盯着火盆儿,嗓子眼儿里发出一声意义不明的哼笑,仿佛在讥笑章琳的心口不一。
章琳被他这一笑气得又“唰”一下站起来,几步走到床边坐下,生了半天闷气。她不开口,陆均也不开口。等着她做了半天心理建设,准备说点什么缓和气氛时,陆均说话了。
“头儿昨天来跟我说,鲜国强被抓了。”
“被抓了?十年前的案子我还什么都没查出来,怎么就被抓了?”
“有人举报鲜国强是个慕残恋童癖,他人为致残数名男童并进行猥亵,证据确凿。”
“什么证据?”
“你们在方兴家里搜到的那本相册,有人在鲜国强私宅地下室的保险柜里找到了同样的一本,除了那本相册,还有一本画册。”
画册里都是一个人:一个没穿衣服的男孩,以各种各样的姿势出现在各种各样的场景里。然后,被画了下来。
他长得很好看,眼睛大大圆圆的,脸上的笑暖得像雪山上的太阳。
第一页里的男孩还是个懵懂的孩子的样子,每翻过一页,男孩就长大一点,一点点、一点点、一点点,一共十页,直到小男孩长成了浓眉大眼的大男孩,但还是裸着身体,笑容可掬,一双眼眸依旧清澈见底。
这世上那么多可耻的罪恶,也染不黑这双明亮的眼。
※※※※※※※※※※※※※※※※※※※※
我肥来了。
第74章 采生折割(八)
直到泛着暗蓝色的幽光从窗帘缝隙中透进来; 方一也没睡着,应该说; 又没睡着。这次倒不是他自个儿的原因; 全因隔壁那傻子——他呜呜呜地哭了一夜,怎么骂都不停; 满口喊着“爸爸”,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了。
方一上了床就不乐意下来,他这种一条腿没了一条腿不好使的残疾人; 上下床是个格外费劲的事情; 所以就放任傻子在隔壁嚎了,懒得去打人。
这傻子前两个月刚被方兴送过来的那几天,除了地方住得差点儿; 吃喝没亏过; 再一看这傻子细皮嫩肉穿得干干净净的样子; 他也猜得出来傻子之前的生活环境不差。也不知道方兴是怎么把人拐过来的; 还这样好生地待着; 鸡腿可乐伺候; 跟养祖宗似的。
因为这个,他对着傻子一度没什么好声气; 但幸亏傻子就是傻子,让不准叫“宝宝”这名儿就不叫了,眼泪汪汪地习惯了他的“傻娃”; 还把鸡腿分他一半。那天真可爱的模样; 让他看了都觉得可惜了。
可惜了是个傻子; 还被方兴这种人渣拐了,不仅被拐了,还差点被割了腿断了舌弄出去卖钱。要不是他把方兴剁了,估计这傻子现在哭都哭不出来了。
隔壁的哭声还在继续,一直到天彻底亮了,才渐渐消失。
方一坐起身,靠着手臂的力量将自己挪到床边,抓过床头的拐杖撑着自己勉力站起来。这条好着的腿最近也不太好了,为了瞒过方兴那蠢货,跪了太久,加上几个月前被方兴打断过,膝盖处已经有些畸形,站起来时也使不上太多力气。
前些日子用腿过度,将好不容易养得有些起色的腿又给使废了。昨天下雨,受了湿,这会儿膝盖已经肿痛得不成样子了,一点儿劲儿都使不上,稍稍一的用力,膝盖就像受着千万根针刺一般。
两个拐杖一只腿,走了不过三四步就满头大汗,腋窝下硌得生疼。若说昨天还能勉强靠着拐杖走几步,那今天真是挪一步都靠着胳膊拐杖使劲儿。
方一气得在拐杖上狠锤了两下,头上滴着汗,紧紧抿着嘴看着沾地的那一只脚。
他不服输,等着疼痛过去,脚底踩实在地板上,膝盖微微用力。只要用一点力,只要能撑住一秒,他就可以成功挪出一步。膝盖用力的同时,他稍稍抬起拐杖。
“咚!”
可惜,这一次他一厘米都没有挪出去。
拐杖刚抬起来就又杵回了地上,接着,剧烈的疼痛从膝盖处蔓延到全腿、臀部、后腰、后背,疼得心脏都差点停止跳动,眼前黑麻麻地开始发黑,头晕目眩。
身体开始前倾。
前方是一个棱角尖锐的低矮的方柜。
如果倒下去,如果倒下去……棱角直对的地方就是他的心脏。该死,他怎么会把柜子放在这里!不能倒下去,不能!
他还不能倒下!
在信念的支撑下,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再次踩直了膝盖,疼痛袭击了全身每一处角落,但他依旧没有松开握着支撑木棍的手,干瘦的手背上冒出了青筋和骨头,再用最后一点的力气将自己往后推着坐回到床边上。
他撑在床沿上睁着眼睛缓了许久。等着眼前的金星冒完,钻心的疼痛过去,心跳渐渐恢复了正常后,整个人都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似的,被汗浸得湿透了。
那条之前疼得要死的腿突然没有了知觉,耷拉在床边上,不痛不痒,仿佛成了别人的腿。
“该死!该死!”方一突然大骂起来。
傻子被响动吵醒,一咕噜爬起来出了门,迷迷糊糊跑到方一的门前敲了几下,习惯性地没人开门。于是他又跑到窗口,透过窗帘往里面看。
他看见方一抱着自己完好的那条腿不停地捶打,一拳一拳地打在膝盖上,边打边骂,表情狰狞。
看着看着,他打了个寒颤。
*
再说昨天傍晚,宿郢看完热闹,等着人群散去,他终于从之前警察堵着的那条小巷子挤了进去,按着记忆里的路线拐东拐西,来到一条两米宽的阴暗的小道前,小道两边是又脏又旧的红砖家属楼,遮挡了小道中间的光线。
王大秋租的房子就在小道右侧的红砖楼里头,二楼,五十平的房子,两人合租,一人四百。另外那个跟他合租的人也是个打工的,但前段时间交了女朋友,已经搬出去好几天了,之后不会续租了。
从没灯昏暗的楼道里上了楼,刚准备掏钥匙开门,却发现门是半开着的,里边儿有人。他推门进去一看,是房东。
房东见了他,第一句就是:“这房不租你了,你把东西收拾收拾搬出去,明早我来收房。”
宿郢都来不及比划什么,房东就继续噼里啪啦说了一堆,大意就是跟他合租的那人不租了,租他一个人不方便,继续来看房的人有对夫妻想整租,所以这租约就续不了了,除非他也整租。
当然了,浑身上下就两百块的宿郢做不到。
所幸今晚还能凑合一晚,不用睡大街。王大秋的东西也基本没什么,除了洗漱用品,就是勉强塞满一行李箱的衣服和一床被褥。
花了不到半小时就把所有的行李收拾进了两个麻布袋子里,之后他趁着天色还不算太晚,走了快一个小时去了一处相对繁华的商业区商场里花了一百八十块钱,买了一袋子劣质颜料和画笔,以及十块钱的干粮。
就着凉开水一次性把干粮吃了半袋,然后倒头睡了一夜。
第二天天还不亮房东就来敲门了。他只得拖着自己的行李离开了那出租屋,去了大街上,念及昨天见了的两个小乞丐,他去了天桥下。
他把行李放在天桥拐角下,里边的东西不值钱,加上麻袋脏兮兮的,也不怕人拿。放好后,他将自己买来的颜料画笔掏出来,用最后五十块钱去旁边的面馆租了个小桌子还有一把大阳伞,租到中午十二点。
弄好一切后,已经是早上七八点了。
一般来说,这个时候正是上班高峰期,人多的时候,乞讨者这时候守在天桥底下多少还是能赚几块钱,但今天有点奇怪,跪着要饭的没来,来的是个站着卖画的。
那卖画的看起来挺寒酸,穿着条洗白了的牛仔裤和一件微微发黄的白色短袖,长得瘦高瘦高的,往那儿一站,站在桌边不慌不忙地摆着自己的工具纸张,铺好纸张后,将二十几块钱的颜料一一挤出来到大调色盘里,用一瓶矿泉水将颜料兑好,再将毛笔放在水杯子里摆了摆。
挤好毛笔上的水,再在墨水盘里沾了沾,抬起笔顿了一两秒,而后笔尖在一张白纸上落下,书了几大字。
这卖画人书写的动作不紧不慢,格外沉稳的姿态倒让他看起来有那么几分意思。等他写完,再一瞧:哟,胆子不小。
卖画。
一幅一百,不还价。
先不说别的,光这一手字写的还是可以。外行人看不懂门道,只知道这字看着漂亮、流畅、精神,大约是好字。
不过字再好,都混到在这路边边上卖字画了,再好也应该好不到哪里去。
旁边看戏的人不由嗤笑开了,心说这是赶哪儿来的青年画家,穿得这样寒碜还一幅画要卖一百?还不还价?
“小哥儿,看你这颜料就买了这么多大罐罐,你画啥子画用的到那么多颜料哦?不会跟我家娃子一样就画一串儿葡萄儿吧?再说了你这么小年轻,这价格也定的有些太离谱了嘛,莫把自己架高很了,一会儿卖不出去可就有点下不来台哦。”
说这话的人是给宿郢租桌子的面馆老板,宿郢租的他的桌子和伞,自然不可能把摊儿摆到别人的地盘儿去。问罢了,又想起来宿郢是个哑巴,刚刚跟他连比划带打字地“说”了半天,他才知道宿郢是想问他借东西。
跟哑巴说话,自然是讨不到回答。宿郢只是偏头微微朝他一笑,没半点儿生气的样子,回头将写好的白纸用胶水糊到纸板上,折起纸板一个边,用宽胶带将纸板贴在桌子边上挂着。
意欲嘲讽的老板见他淡定的样子,正想再来上两句,结果被屋里头一个人忙得晕头转向的老板娘一声河东狮吼,于是只得讪讪地挠了挠头,进了屋里去帮忙了。
这会儿吃早点的人多,正忙着呢。
被宿郢这价格定位惊到的不在少数,路边儿上挨着几家开店的不忙的都出来看热闹了。早上这时间,除了早餐店,基本都不忙,不一会儿宿郢桌子周边远远近近的就站了近十号人。
宿郢也并不怯场,他依旧慢腾腾地用为数不多的几个色调着想要的颜色。
光调色试色这一过程就花费了他近半小时,等着完全准备好,不远处的电器商城已经开始做早操了,二十来个男男女女站成几排晃来晃去,一边晃还一边喊口号,将宿郢桌边不少等得不耐烦的人的视线都吸引了过去。唯有宿郢本人,气场沉着,丝毫不为人气下降感到慌张。
调好最后一个色,洗好笔,一切准备就绪。他站定,闭上眼轻轻吸了口气,缓缓睁开眼。
提笔,沾色,落笔。
※※※※※※※※※※※※※※※※※※※※
工作辞了,一周假也度完了,开始恢复正常更新。
另,我这种断了大半个月更的坑货,你们就别给我投雷了,不然我会有双更这种不切实际的可怕念头
= =!省着点钱看别的文,依旧爱你们!
第75章 采生折割(九)
鲜国强被抓; 家底都已经被抄了个底朝天,而专程被派下来查案的章琳却什么都不知情; 连案子进度都是晚于“局外人士”陆均知道的。可想而知; 在这件案子中她被架得有多空。
换个人早气死了,好在章琳的心思也并不在这案子上; 讲个大实话,她是为了陆均才来查这案的,如今案子有了眉目; 不管是先知道还是后知道; 她都高兴,这时候就算别人给她一缸酱油,她也乐意去打。
要是陆均为了查案复了职; 那她跟陆均接触的机会就更多了; 高兴都来不及呢!正高兴着; 陆均给她泼了冷水:“只是协警而已。”
不过章琳不管; 还是高兴。现在协; 谁知道以后协不协呢?这么一想; 她心里舒畅,跟陆均一商量; 准备先去死者方兴和陈翠芳家里看看。为了多待在一起一会儿,章琳硬是抛弃自己的小摩托拉着陆均走了路,边走边跟陆均商量案子。
“因为这起碎尸案; 这几天那条河边基本上已经没人走了; 原本那里是有三个摄像头的; 但是前段时间下冰雹砸坏了两个,还没来得及修就出了这事儿,这地方儿又偏,安的都是老式的那种,能摄到的地方有限,凶手应该是提前做过调查的,他在作案的时候完全避开了监控范围,并成功抛尸。”
章琳说着,想到那天看到的那袋子碎成块的尸体,不由打了个寒颤,连忙摇摇头把那可怕的画面甩了出去,继续道:“经过鉴定,凶器应当是较为锋利的刀具,具体大小,应该是比较轻便一点的刀,比如菜刀,小一些的砍刀。”
陆均并没有看过具体的犯案现场和受害人尸体,于是问道:“为什么是轻便的刀具?”
“伤口切割面比较平整光滑,所以刀具是很锋利的,这也可以看出凶手并不是出于冲动的激情杀人而是有预谋的,他提前准备好了刀,就是为了送那两人归西。”
“恶有恶报。”陆均冷笑了一声,“那两个人贩子也不知道贩了多少孩子,毁了多少个家庭,我只能说死得好。”
章琳看了看他,不可闻地叹了口气,没说什么“你好歹是个人民公仆,不该讲这种‘不正确’的言论”之类的话,不在其位不知其苦。还别说死的这俩人,基本可以确定就是拐走陆均弟弟的那两个人贩子,谁遇上这种事还能够保持理智呢?
当年她刚认识陆均就是因为一桩未遂的人贩子案件——陆均格外热衷于这类案子,他简直对人贩子憎恨到了地狱里。当时陆均为了解救一个孩子,不惜骑车单车追了开车的人贩子两天一夜,最终把孩子成功带回来,看着哭成一团的孩子家属,他也忍不住在一边儿哭。
那么多人在场,那么一大男人,说哭就哭了。哄都哄不住,把人都吓坏了。
那时她在边上看着,看着看着就看上了这男人,说不出什么缘由,大概就是觉得他哭的样子太悲伤了吧,悲伤地让人忍不住想看看他笑起来会是什么样。
“你弟弟……”
“昨天跟头儿详谈了,他之前问了鲜国强私人别墅照顾陆韶的保姆,保姆说陆韶早在两个月前就被送离别墅了。”
“两个月前?”章琳皱了皱眉,“那会儿我才刚刚到这里……他难道早有准备?”
“也许只是巧合。”陆均说,“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人知道陆韶被送去了哪里,他这件事做得相当秘密,连他的司机保姆和心腹秘书都没有人知道,要是被送到外省……”
那找到的希望自然是相当渺茫了。
想到这里,陆均又说不出话了。一次又一次希望落空,纵然早已习惯了失望,也难免心里难受。于是他转移话题问道:“不说这个了,你接着前面继续说,刀锋利,然后呢?”
章琳很有眼色,非常配合地遗忘了刚刚的话题,回答道:“骨头没有断裂的地方,只有陈翠芳的左小腿胫骨上有四五道刀砍的深痕,凶手应该是尝试过要将腿骨砍断但是失败了,成年人的腿骨,除非是屠宰场里的大刀,一般的刀是很难砍断的,所以我们认为凶手的力气应是不大的,身形偏小且瘦弱……”
根据局长带来的消息,方兴夫妇生前虽有不少小打小闹,但并未跟人发生上升到你死我活这种级别的矛盾;方兴经常不归家,而陈翠芳虽然跟邻里关系好,但也仅限于来往进出打个招呼的水平,私下往来极少,整天按时上下班并没有什么异常;方圆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如果说是讨债的上门,那也不至于作出这样极端的事情,再说了,赌场已经被查封,人也抓了不少但并未查出有跟此凶案相关联的线索;两人尸体碎块中的线索实在有限,而第一现场也早在警方到达前,被过路看热闹的群众毁得差不多了。
也就是说,现在除了一些基本信息,没有太多有用的线索。
“我们已经找到的尸体残块并不完整,只有一百斤过一点,大半部分的残块还没有找到,大概率是选择了掩埋的方式。”章琳继续说。
这一点也很奇怪,既然能够也找到地方掩埋,已经决定土埋,那为什么还要费力地将尸体装袋,冒着被发现的危险选择在河里抛尸?
“我们猜测,凶手是故意抛尸河中,目的也许就是为了让警方发现……哎哟!”章琳正说着,没注意脚下,踩到树坑边沿上,穿着高跟鞋的脚崴了一下——为了美美地来见陆均,她专门去买了这双晦气鞋子!
陆均眼疾手快地扶住了她,她顺势倒进了男人的怀里——她得改改刚刚说的话,应该是这双可爱的小鞋子!
“这边的路是砖地,不好走,我们过个天桥去马路对面,那边的路铺的是大理石。”
“好啊!”章琳笑眯眯地应了。她看了看马路对面,一个面铺前边儿围了不少人,她偎依在陆均怀里转了转眼珠子,心说这么好的机会怎么能就这么荒废了,于是道,“对面面馆门口怎么那么多人啊?我们去看看,顺便去那儿吃个面,你早上还没吃呢!”
“都快十点了。”
“你不饿我也饿了啊,早上就吃了一个面包。”
陆均听她也饿,就答应了。扶着一瘸一拐的章琳上了天桥。扶了半截,见这女人把自己抱得越来越紧,不该碰的部位都怼在他胳膊上了,再一看这家伙滴溜溜转的眼珠子,哪儿还不明白这人想干什么,当即就松了扶她的手。
“我看你也没什么大问题了,下楼梯就自己下吧。”说罢就先走了。
章琳不可置信地看着陆均的背影,气得差点把高跟鞋脱下来甩到这个不解风情的人的背上去:“陆均你混蛋!”
再怎么气还是自己下天桥,毕竟当得了人民警察的女人基本都是间接性娇气柔弱,习惯性霸气冲天。气了三秒,她“哒哒哒”地下了梯子。
等她追着人来到面馆前时,她发现那里围着一群人,老少男女都有,有人拿着相机拍照摄像,有的在低声交谈,但整体来说都是安安静静地看着中间,时不时有一声赞叹:“小师傅画得真好。”
陆均个子高,站在一个小朋友身后透过缝隙往里看,看到了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大男孩,眉目清秀,手持一支毛笔,在颜料盘的红色格子里徐徐沾了沾,提笔来到纸上,落下一笔、再一笔。
十来笔过去,一朵雍容华贵、端庄大气、墨色古香的牡丹就跃然纸上了。
小师傅虽然穿得朴实,他点点画画、沾墨洗笔、下笔果决、收笔沉稳,一举一动不疾不徐、从容不迫,丝毫没有被人围观时的窘迫慌乱,周身泛着一股与年龄不符的稳重气质。
桌边摆着的颜料还有桌上的纸张看起来虽然并非上乘,就连作画的那张桌似乎也是不知从哪处随便搬来的,但便是这样的条件,他依旧用非凡的画笔功力在宣纸上开出了一朵又一朵繁复的牡丹花。
花、枝、叶、鸟。
一样样慢慢铺来,一朵朵悠悠盛开,一片片翠色欲流,一只只灵动起舞。
都说隔行如隔山,内行人看门道,外行人看热闹。但实际上,创作者却不要轻易低估每一个外行人的鉴赏能力,尤其是这作画,只要不是瞎子,好看不好看大家还是看得出的。
比方说,大家用实际行动给予了宿郢这幅牡丹图很高的评价。
“两百卖不卖?”在宿郢画完最后一笔时,一大叔粗声询问,问完看见周遭静了静,有些莫名,摸了摸脑袋仔细一瞧,桌子边儿上挂着一张纸板,上边儿写着:一幅一百,不还价。
大叔:“……”自己给自己抬价翻了个倍,该怎么办?
陆均在一边儿看着有些好笑,他虽然不懂这个,但也看得出那么大一幅画,至少也应该画了有近一小时,且按这画的质量,两百也着实值了,拿回去好好裱着,糊弄个把人没问题。
这时,旁边的章琳捣了捣他的胳膊,他回过头,听章琳小声说:“这画的水平,要不是纸和颜料差了,卖上千都合适。”
她出身名门,家里的国粹收藏多了去了,小时候也被家长按着学过一阵,奈何没有天赋也就作罢了,但没见过猪跑也吃过猪肉,她看惯了她师傅的画后,看别家的画就有了点鉴赏水平,此时瞧着这位小师傅的画,那画功一看就不是虚的,少说也该跟以前教她的师傅一个水平。
她师傅有名,一幅画卖几万十几万的,这小伙子虽不知来路,但若是用的好笔好纸,一幅画卖个几千应该差不离,可不管怎么说,一百是真贱卖了。
那大叔也听见章琳的话了,觉得这是个台阶,连忙顺着下了:“这画好不好大家也都看到了,小伙子画得不错,多给一百当鼓励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