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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乡人_E伯爵-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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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的心狂跳,无比希望突然天黑,然后云层只有一束圣光投射下来,就落在自己身上,就跟探照灯似的;或者是有土拨鼠钻出地面,衔着一个路标,上面画着一个“SOS”的标志。
那个人越来越近了,离他们只有六七码的距离了。戴维能看清他戴着一顶深黄色的呢帽,穿着浅灰色的夹克和深蓝色的衬衫,脖子上还有块苏格兰格子的方巾。帽子的阴影让他的上半张脸模糊不清,但下半张脸上能清楚地看到整齐修剪过的胡须。他一手握着缰绳,而另外一只手捏着一只多筒手枪。
这是个厉害角色——戴维有种感觉,这感觉他在面对卢卡斯警长的时候有过,在跟血狼对视的时候也有过。他来不及想原因,或许等他平静下来就可以明白,兔子、田鼠、幼犬……这些小动物在面对天敌和克星的时候都会有这样诡异的第六感。
他真想冲这个救星大喊哈利路亚,但是随着那个人越来越接近,血狼也更加用力地压住他,那把短刀也更加紧地贴在了他的喉咙上。
如果这位先生主动发现我,那就不算我喊了。戴维很后悔没有跟血狼事先讲好道理,对于“割喉咙”这么严重事情,他竟然没有先设立好唯一条件,真是不聪明。他也想给印第安人说,他其实当个活的人质比死了有价值,如果血狼是个聪明,就可以用他来交换安全。
但他现在没法开口,连哼哼也不行——脖子上的刀已经贴紧到让他连唾沫也不敢吞了。
胡子先生继续朝这边走……五码。
他的装备真是精良,靴子上的马刺雪亮。
四码……啊,朝这边看一眼啊帅哥,看一眼就有惊喜。
他停下来了,似乎这些乱石和灌木中让他感觉到了危险。
而戴维感觉到了揪心。
另外一个骑马的人过来了。“劳埃德先生!”他叫道,“这附近没发现有人。”
那个人点点头:“牵上马,带上那几个红野人的尸体,我们回去。”
他调转马头,和他的同伴一起重新走远。
没有圣光,没有土拨鼠,没有神迹,没有上帝,没有希望,世界一片黑暗。戴维想起了《黑暗侵袭》里女主角爬出了洞穴的假象,醒来却是梦,她依然深处黑暗的地下并且被怪物包围。有一点点希望却立刻破灭才是最好的恐怖片结局——但是当自己是主角的时候,这就不是恐怖片了,这就是死刑!
戴维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劳埃德先生带着他的人马牵走了马,还有印第安人的尸体,重新绝尘而去。
血狼放开了戴维,把刀插回腰上。他的弓箭和水都在马上,现在他的行李也没有了,而戴维更惨,只剩下了一身衣服鞋子和捆着双手的绳子。
“起来。”血狼对他说,“我们现在得靠双腿了。”
戴维还是维持原来的姿势,心如死灰。
“快起来,”血狼踢了踢他的腿,“如果晚上还在这里,就会遇到郊狼。”
戴维懒洋洋地爬起来:“有什么关系,你们是亲戚。”
血狼蹲下来,盯着他的眼睛:“现在立刻跟我走,如果我数到三你还不动,我就割掉你一只耳朵,如果数到五,就割掉另一只。”
“应该是数到六吧,部落里不教数学吗?”
“一……”
戴维站起来:“朝那个方向?”
血狼指了指,但戴维其实并不知道东南西北。他慢吞吞地朝前走,手上拖着绳子,满身都是沙和灰。“对我好点儿,我是医生……”他说,“虽然我是你的俘虏。”
“俘虏?”血狼怪腔怪调地重复着那个单词,“那是什么意思?”
还得负责当文法老师。戴维继续用死气沉沉的强调介绍了一下这个单词的意思。
“哦,我明白了,”血狼把拖在地上的半截绳子拾起来,走到戴维前面拽了一下,“就是意味着,你是我的猎物。”
(下)
他们一直走到日落。
在没有马匹以后,两个人的体能差别立刻表现出来了。戴维的双脚想灌了铅一样沉重,开始还和血狼有个两三步的差距,越到后来越往后拖拉,最后变成了血狼牵着他手腕上的绳子,拽着他往前走。
戴维又渴又饿,他的干粮和水本来就在昨晚给弄丢了,血狼的水还让他喝了点儿,但现在也没有了。途中血狼割下了一点仙人掌肉和他一起吃了,那又苦又怪的味道让戴维胃部抽搐。他满心满意地怀念麦当劳的垃圾食品,并且发誓再也不说他们家的形象大叔像个恋童癖了。
少得可怜的卡路里摄入和缺水让戴维的体力消耗地很快,太阳悬挂在头上,像倒扣的烤炉一样,而他就是铁板上的鱼。他的全身都湿透了,然后又粘上了尘土。这些满是碱的尘土是绝望的灰色,并且乐于把周围的一切都变成这种颜色。浑身潮湿的戴维显然很得它们欢心,它们在他衣服上裹了厚厚一层,裸露在外的皮肤上裹了两层,甚至连靴子里也没放过。当他们从乱石戈壁进入了一个山区后,太阳从背后照过来,他们的影子映到山坡上,也是灰色的。
戴维看着眼前的景象,不再是沙漠了,但这海拔不高的光秃秃的山上同样缺少植被,到处都是荆棘和山艾树。这些植物就像是沙漠的奴隶一般,也被涂成了灰色。戴维一点也不相信预兆或者象征什么的,但此刻他真觉得这颜色就如同他的人生。
虽然他是个书呆,可他不是天才,也只是比公立学校的其他同学聪明那么一点儿。他念的大学是华盛顿州立大学,因为对编程什么的很有兴趣,所以参加过几个比赛,得到过几个不轻不重的奖。这帮助他在纽约的一个小型IT公司里找到了工作,并且一呆就是好几年。他没有天才的荣光,但也不至于落魄,他明白这个世界上很多人的位置就只是亿万拼图游戏中最不起眼的一小块儿——或许就是灰色——掉那么一块,并不会影响拼图的整体构造。像这样的图块儿,哪怕再掉一些,也没有关系,它们无足轻重,也很快会被替代。
所以当他意识到自己的消失,除了让在另外一个时空的亲人和朋友悲伤一段时间之外,对其他人没有任何影响,特别是他的顶头上司和老板——他们大概已经将他作为旷工除名,然后找了新的程序员来顶替。而他如果曝晒在沙漠上被郊狼和秃鹫啃成白骨,也不会在这个世界激起半点儿水花。
戴维的眼泪流出来,在灰扑扑的脸上划出两条线。他现在不生气了,也没有怨恨,他只是很伤心很伤心,从来没有这么伤心过。
走在前面的血狼仿佛有些奇怪的感应,他转过头,就看到默默哭泣的戴维。印第安人愣住了,但他并没有流露出鄙视的神情,他只是皱着眉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走近戴维,说:“真奇怪,你的眼泪是灰色的。”
戴维不想跟他说话,他的喉咙很痛,什么都不打算讲——他似乎也不在乎自己会惹恼这个印第安勇士。
但血狼却似乎变得柔和了一些,他主动指着一块巨大的岩石,从那里开始植物就更加茂密,灌木甚至长得超过了人的胸部。“再往前走,就会到我们的部落了,”血狼说,“这是红手的部落,有最好的猎人和战士,如果你守规矩,你就会很安全。”
戴维仿佛没有听到,他沉浸在自己的悲伤中。
即便是强悍的土著,在没有马的情况下步行了这么久,也是很累的。血狼不打算再在戴维身上浪费口舌。他们俩就在这样的沉默中走到了血狼的家。
在一片起伏的丘陵中,巨石和灌木围出了一块空地,刚好能容纳下整个部落,印第安人在这里搭建起棚屋,竖起帐篷。他们并不是杂乱无章地占地,而是有规律地将一顶最大的帐篷围在中间,其他的棚屋和帐篷之间也保留着固定的距离,虽然有三四十座,却一点也不拥挤。一条地下河的出口就在靠近边缘地方,刚好将营地切去了三分之一。
但他们走近这片营地的时候,便有放哨的人站在一块巨石的顶上,发出有节奏的呼哨。
血狼也回应了那哨声,那些印第安人就欢呼起来,不一会儿有更多的人跑出来,带着激动和欣喜的表情。除了女人和孩子,还有很多跟血狼一样穿着鹿皮裤,带着骨甲,编着发辫,涂着油彩的印第安人。
他们围住血狼,用戴维听不懂的语言大声说话,然后拍打他的胸膛和肩膀,拥着他向部落中走去。同时,他们也看到了戴维,注意到他捆住的手腕和牵在血狼手里的绳子。有些人笑起来,有些人指指点点,还有一个印第安人拔出匕首挥舞。
也许他们在嘲笑他,幸灾乐祸,有人想剥他的头皮。戴维知道,虽然他不懂阿兹克特语的任何一个分支,但他猜得到:他们以为血狼在昨天的战斗里失踪了,担心他已经死了,或者被俘,但他却带着一个毛嘴子回到了部落。这可真是天大的喜事,就好像掉了零钱包却捡到金子。
戴维的悲伤已经如潮水般退去,他勉强着自己保持矜持和理智,重新鼓起勇气面对生活。因此在一堆好奇与敌视的视线包围中,他也挺着背。还好血狼在欣喜之余,也还想起手里牵着一个人,他挡开了一些围拢过来的战士和孩子,抓住戴维的胳膊,用英语对他说:“现在,我们要先去见红手。”
听起来像是酋长。
于是他们来到了最大的那个帐篷里。
一进去,戴维就被呛得咳嗽起来。在这个巨大的帐篷中,好几个印第安人围坐在一起,他们统统在抽烟斗,加上作为照明的一小盆篝火,整个帐篷里烟雾缭绕,只能勉强辨认出跟自己说话的是个人。
考虑过二手烟致癌和室内污染的问题吗?戴维愤怒地环视着这间帐篷,看到几个印第安妇女在另外一头摆弄晚饭。
还有女士在场。
看到血狼进来,好几个人都站起来,纷纷向他打招呼,而唯一一个没有起身的是最正中的那个人。他的头发已经灰白了,脸色涂着红色,头上插着羽毛,披着一件五颜六色的斗篷,上面还有一些珠子作为装饰。他胸前的骨甲白得发亮,手里捏着一只黑棕色的烟斗。
血狼终于丢下了绳子,摊开手掌向那个人行礼。
他们又交谈了一会儿,直到那个人把目光转向戴维,再和血狼说了几句,血狼才用英语对戴维说:“这位就是红手,我们的酋长。昨晚的事情他知道,他们以为我失踪了,但没想到我回来了,还带来了俘虏,所以会好好地犒劳我,等下我可以分一些吃的给你。”
“我要熟食。”
听说印第安人都生吃牛肝,味道都是其次,染上寄生虫可就麻烦了。
血狼怪模怪样地看着他:“都是熟食。”
“你们打算拿我怎么办?”戴维说了两句,又咳嗽起来,这屋子里的烟雾简直要熏死他。
他的模样让几个印第安人都笑起来,他们又愉快地讥笑了他,讨论了几句,血狼最后说了一句,他们突然安静下来,都看着戴维。
“怎么了?”戴维有点毛骨悚然。
然而血狼并没有立刻回答,他向屋里的几个人再次行礼,带着戴维走出帐篷。
“你们到底说了什么?”戴维有些沉不住气。
“他们觉得你没有威胁,可以不割断你的足后跟。”
“我真是感激不尽啊!”这是真心话。
“我告诉他们你会治疗,这是你最大的用处。如果你能好好地治疗我们的人,我们会给你一个名字。”
“我以为报答应该是送我回去。”
“只有当你有了名字,你才会是一个‘人’。”
戴维顿时语塞,他不是很懂印第安部落里关于种族的划分,也许他目前已经不算是灵长类了,大约等同于猫科或者犬科。
“他们建议由我来看管你,如果能证明你有用,你就可以活下去。”
“不交换俘虏吗?”
“从来没有过,”血狼说,“毛嘴子抓到我们永远不会释放,要么杀死,要么作为奴隶。”
戴维低头看着自己满是尘土的靴子,现在天已经黑了,他觉得没有任何必要再为自己争取权力了,因为他的肤色,他注定要承担一些事情。他现在必须留下来了,也许他只有用那最基础的急救知识,才能找到逃走的机会——至少可以先去掉手上的绳子。
“你打算把我拴在哪儿?”他低声说,“我至少可以坐下来了吧?”
血狼指着东边的一顶帐篷,那里跟别处不同,帐篷前没有篝火,看起来黑漆漆的。
“你先和我住在一起。”血狼说。
戴维咽了口唾沫,肩膀终于垮下来了。
第15章 .负罪感,哀悼与不合时宜·脏兮兮地睡觉·那是赃物吗?
(上)
吴有金是在刚刚天黑时回到洛徳镇的。
他和卢卡斯警长骑着一匹马,如果不是背后的男人让他靠着自己,他已经从马上摔下去几回了。他连一丁点儿力气都没有了。
这是他有生以来经历过的最为混乱的一个晚上,他正在梦里诅咒着卢卡斯警长,把他绑在警察局的铁栏杆上抽鞭子,却一下子被施虐对象蛮横地抓着衣领从梦里拽出来。接着他摸出枪,胡乱向着那据说是印第安人冲过来的方向扣动扳机。老实说他还从没体会过人性的复杂:他希望自己开枪什么也打不中,这样他就不会伤害到任何生物,但同时他也希望自己能阻止那些土著继续往前冲,他们的箭头和长刀可千万别招呼到自己头上。
好在这状态持续的时间不久,那些印第安人的冲锋让卢卡斯警长很快就决定撤退。他被警长拽着上了马。
那匹马是个好样的,就算背着两个成年男性,依然拼尽全力奔跑。大概它喜欢白人的辔头和马鞍,而它那些在印第安部落里工作的同胞鬃毛和尾巴上都全是五颜六色的装饰,甚至还有各种各样的小珠子。审美带来的恐惧会激发强烈的斗志,连马也不例外。
吴有金能感觉到胯下的坐骑在黑夜的戈壁上飞奔,全身的内脏都被颠簸得要从嗓子里倒出来了。他没有回头,但能听到密集的枪声,还有印第安人的呐喊和马蹄声。卢卡斯警长原本是两手捏着缰绳的,后来把右边那截往他手里一塞,说了声“拿好”,吴有金就听到耳朵旁枪声大作。
他是个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在来到这里以前,就从来没有摸过枪,更何况是开枪了——他第一次看见真枪也是到美国念书以后的事儿了。而刚才他不但被强迫拿起了枪,还扣动了扳机,现在甚至有人在离他不到一码的地方开枪。这都是什么事儿啊?
所有美国公民都该支持全面控枪!
吴有金在心底怒吼。
但枪支毕竟比弓箭的杀伤力大,大概也因为卢卡斯警长的枪法不错,吴有金听到身后呜里哇啦的叫喊中夹杂了几声惨叫,接着追逐的声音就渐渐地变小了。他攥着缰绳的手被卢卡斯警长握住了,然后他们停下来。
吴有金满身满头的大汗,气喘吁吁,他能感觉到身后卢卡斯警长的体温也很高,剧烈的心跳从背上传来——原来就算是开枪跟吃饭一样寻常的人也不轻松。
“其他人呢?”卢卡斯警长对一个赶上来的人说,好像是叫弗兰克的警察。
“都跑散了。”那个警察抬了抬帽子,“我看到有人好像往西边跑了,但没看清是谁。现在怎么办,头儿?”
卢卡斯警长想了想:“休休尼人不会再追上来了,我击中了三个,他们应该会忌惮一些。”
他的判断是对的。
卢卡斯警长带着吴有金和弗兰克沿着原路返回的时候印第安人再也没有出现,而原本跑散的另外四个人也回来,其中有两个都带着伤:一个被射中了肩膀,一个被射中了腿。
只有戴维没有出现。
“我看到杨格先生往南跑了。”名叫吉姆的民兵说,“我的上帝啊,他跑得可快了,不对,是他的马,那是道尔顿夫人借给他的马吧,跑起来就像闪电,嗖地一声就蹿到了我前面,他好像没睁眼,我叫了他一声,他也没听见!哎哟哟,你们是没看见啊,那架势……他肯定是吓着了,所以把马肚子夹得太紧,这肯定让那畜生以为他在说‘给我使出吃奶的劲儿跑,不然我宰了你!’哈哈哈哈……”
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竟然笑得很开心,吴有金简直要气疯了。但吉姆说清了很重要的一点:戴维的确在混战分钟跟大家跑散了,他糟糕的骑术使得他的马将他带往了另外一个方向。
吴有金觉得他们有必要立刻找到他,但卢卡斯警长否决了他的提议。
他们目前7个人只有6匹马,其中只有警长的这匹马上还有水袋和食物。现在离洛徳镇有一天的距离,他们必须在这点补给没消耗完之前赶回去。而且,虽然印第安人不会再追上来,可那只是对休休尼人而已,这附近还有一个阿帕奇人的部落,如果碰上也不是什么好事。因此卢卡斯警长当即决定返回。
“难道就把戴维丢在这里吗?他也没有食物和水,而且他也不会寻找这些,而且他说不定会撞上印第安人。”
“那是他的运气。”吉姆说,“实话说,艾瑞克,印第安人往往会用白人俘虏交换一些粮食和武器,如果他真是落进了印第安人手中,他说不定还能捡回一条命。”
“要不然呢?”吴有金黑着脸。
弗兰克插嘴:“饿死或者渴死,在尸体还没有完全腐烂前就被狼和别的什么玩意儿吃个精光。”
一股凉气直愣愣地透进吴有金的胸口,他猛地从卢卡斯警长的马上挣脱下来,去拽马鞍山挂着的水袋。“让我去找他!”吴有金嚷嚷着,“我们不能把他丢在这儿!”
他失去理智的行为让周围几个人错愕,但警长跳下来,严厉地制止了他。
“现在我们不知道杨格先生到底跑了多远,跑到哪儿去了。我们没有时间再漫无目的地在沙漠里找一个人。如果我们留下来,那说不定就会和杨格先生在同一只秃鹫肚子里重逢了。”卢卡斯警长冷酷地说,“现在请你乖乖地跟我上马,我不想再说第二遍。”
他说的全是对的,他的命令是英明无比的,一个声音在吴有金的这样说。但吴有金依然死死地抓着那个水袋,僵硬地站在原地。卢卡斯警长去掰了下指头,惊讶地发现这家伙力气还真大。他果然不再劝说,一下子把吴有金摁在地上,掏出皮带把他的双手反绑起来,将他放在马上。
“走吧,”警长对周围目瞪口呆的下属说,“我们必须在水喝光之前赶回去。”
吴有金的胸口和大脑已经被愤怒、担忧、伤心、绝望和羞辱烧成了一片浆糊,他心头有道栅栏被推倒了。他开始用中文滔滔不绝地咒骂起身边这个男人,那句式如此丰富多彩、变化万千,修辞如此之奇妙,简直没法用英语来表达。洋人们不能欣赏一个理科生在文学上突然迸发出的灵感,无法理解中文的博大精深,成为了吴有金甚为遗憾的一件事。
他就是在这样的遗憾中,被带回了洛徳镇。当卢卡斯松开他的手时,他一言不发地穿过围观的人群,回到了自己的屋子,紧紧锁上门,然后走到戴维的房间门口,看着空荡荡的木床,愣了很久。
吴有金并不会想到,自己被放在马上像货物一样运回来的时候,戴维也遭遇到了同样的事情。他也不会想到,在他的内心被负罪感和伤心淹没,并且想象着戴维倒毙的样子双眼发红的时候,那个人已经获得了两天中最为舒适和平静的一刻。
(下)
戴维抱着膝盖坐在帐篷里,拘谨、胆怯,像一个被怪叔叔囚禁的小姑娘。然而他抬头打量着自己身处的环境,心里有一丝庆幸:他以为会看到血肉模糊的猎物和毫无卫生观念的垃圾堆,但其实这里很干净,用五根木头交叉支撑,一层黄色的皮革覆盖在上面,最上方是一个开口。在这个开口正对的下方地面上,有一个用石头围起来的火塘,尽管是在内华达州,但是沙漠的夜晚温度也很低,所以还是燃着火。在火塘的周围,是柔软的沙地,上面铺着类似帆布一样的垫子,还有一块编织得很精细的毯子。在垫子上方悬挂着一些硝制的皮革和很多五颜六色的石头磨出来的珠子,它们被串成长长的链子,装饰在鹿皮衣物上。在帐篷的另外一头,没有铺帆布的地方,堆放着一些狐狸和野兔的皮毛,还有很粗的绳子,看起来很结实。
戴维看着血狼,这个印第安人在自己的帐篷里取下了头上的羽毛,脱下了骨管胸甲,在火塘前坐下来。他的神情看起来很放松,哪怕是最凶猛的战士,在自己家里也会卸下一些警惕。
一个印第安女孩儿进来了,手里端着木盘,上面有两块串起来的肉,还有一些黄色的饼子和绿色的菜叶。她穿着鹿皮裙,漆黑的头发编成两根辫子,末端缀着羽毛和珠子的装饰,脖子上挂着白色牙齿和蓝色石头串成的项链,一条颜色鲜艳的腰带束在她纤细的腰部,再往下是两条优美的腿……真是个活生生的宝嘉康蒂公主。(注1)
但“公主”对他这个俘虏显然没有什么好感,她用印第安语跟血狼说了什么,就算是一个词都听不懂,戴维也能感觉到她的不满。然后两个人又谈了一阵,她出去提来了一桶水,就退出了帐篷。
血狼拿出小块皮革,沾湿了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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