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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乡人_E伯爵-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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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储藏室里找到一个小巧的皮箱,可以背在背上,它属于上一个主人老卢克,虽然被虫蛀破了一点点表皮,但还是结实耐用的,而且刚好能装下两个人的换洗衣服和一点杂物。他们必须轻装出行。因为吴有金也无法预料是否能在卡森城找到六分仪,但无论如何他们都没有办法在那里逗留太久。吴有金想过,如果真的没有了钱,那么就意味着他们的活动暂时陷入了困境,他们必须尽快再攒一些钱——万一那个坐标是很远的地方,他们就得准备一大笔旅行的开销,甚至做好彻底离开洛德镇的准备。
离开,这个词儿让吴有金在擦拭着皮箱的时候手抖了一下。
虽然他真的是日思夜想地要回去,但突然想到要脱离这个地方,他忽然又有些惶恐。毕竟在来到这个时代之后,洛德镇算得上他的庇护所,是他唯一熟悉的地方。如果他和戴维离开这里,是不是真的就能回到他们要去的那个世界呢?万一回不去,又无法走回头路,他该怎么办?
吴有金并不算是一个由冒险精神的人,虽然在同龄人中,能考上不错的大学,进而到美国深造,可以算得上佼佼者,至少在他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同学里,他都算有出息的。他没有多么高远的志向,没有觉得自己将来也有可能去试试诺奖,只是在学习和研究物理的时候他觉得有趣,并且愿意继续在这领域探索下去,将来他或许会着重选择一个更加精准的研究方向,也可能在完成学业以后回到祖国,进入一所高校任教。他原本以为自己可以有一个比较明晰的人生规划……但是这诡异的命运让他简直仿佛在两年前清零重来了一样,他想要回去,但是天生保守的性格让他没有做出特别有突破的举动,甚至可以说,他虽然抗拒着,但也发现自己似乎越来越害怕走出洛德镇——因为他好歹在这里认识了一些人,比如安德鲁神父,比如道尔顿夫人,还有卢卡斯警长,他甚至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和工作,万一他因为冒险而放弃,说不定就真的什么也没有了,更不要说回到21世纪。
但是戴维,这个美国人的到来,让他看到了希望。那个有些冲动和自私,爱耍点小聪明的男人其实本质上并不坏,更重要的是,他比自己的胆子要大,性格也更外向,是个行动派。他推动着他踏出了预备已久的那一步,这不到四个月所取得的进展,比他两年来所有的收获加起来都要多。
大概正因为戴维让他看到的希望如此大、如此具体,当吴有金发现自己犯了一个极大的低级错误时,才崩溃得如此之快。
他深深地为自己感到羞耻,而幸好戴维也让他很快地清醒过来——他们没有后退的路,只有一直向前。就冲着这一点,吴有金甚至有些感谢戴维。
他从床板下摸出一个牛皮的包,在里面摸出一些鹰元,仔细地数着,最后放了十个在怀里。
当他刚刚把这些宝贵的财产揣好,就听见楼下有人敲门。
他应该把“暂停营业”的牌子挂出去的。
吴有金下楼打开门,还没来得及说出:“今天、明天、后天和大后天都不做棺材。”这句话,就被一股力气推进了房间,接着门啪的一声又关上了。
“艾瑞克,听说你要出远门。”卢卡斯警长摘下帽子顺手挂在门背后,“我冒昧地来问问你,是打算去卡森城干嘛?”
哦,天啊!吴有金想,我就该拦着戴维的,他就不应该再去警察局看血狼,再想去也不行!
“你都知道了,”吴有金做出平静的样子,耸耸肩,“也没什么特别的,想去看看,最近过得太紧绷,打算到那里找找有趣的事情,买点东西。”
“比如说六分仪?”
连这也知道!太阳底下无新事……吴有金没答话。
卢卡斯警长冷笑一声:“出高价在这个小镇上求购六分仪,这可是一个值得嚼舌根的怪事。”
果然还是不该那么高调啊。“戴维呢?”吴有金说,“你其实可以直接问他的,他只是有些奇思妙想,毕竟在这里他还没真正的找到个活儿。”
“他也不会跟我说实话,就和你一样。”卢卡斯警长拖过一把椅子,在门边坐下来,长腿伸展在地板上,似乎刚好挡住了出门的路。
“知道吗,艾瑞克,杨格先生还在血狼那里,我觉得他一时半会儿的不会回来。他其实挺担心那个印第安朋友的,冲着这一点我有点儿喜欢他了,起码他是个坦率的人。”
“他人是很好,”吴有金总觉得这人话里有话,“很高兴你对他消除成见了。”
卢卡斯警长怪模怪样地看着他,忽然大笑起来。“知道吗,艾瑞克,”他一边笑一边摇头,“我真他妈受够了!”
受够什么了?我也受够你这么阴阳怪气的了!吴有金赌气地盯着他,不说话。
卢卡斯警长渐渐地止住了笑声,脸色沉下来,他站起身来,突然一把拽住吴有金,像拎一只兔子一样把他拉到自己面前。
他的眼睛真可怕,吴有金从来没有这么近距离地看到过这个男人的眼睛,灰蓝色的,有着跟这片黄沙地截然不同的寒冷,但那眸子深处又仿佛蕴藏着火苗——那种甲烷充分燃烧时烫人的颜色。
“别装傻了,艾瑞克,”卢卡斯警长盯着吴有金,“你是个聪明人,我也不笨,你感觉到了,所以你永远在逃避。”
“逃避……我……我有什么可逃避的?”
“你这两年来没有找过女人。”
吴有金的脸腾地红了:“不要侮辱我!而且……这镇上的女人连十个指头都能数过来。”
“你甚至没有去照顾过珍妮的生意,但是——”卢卡斯警长慢慢地用另外一只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脸,“我也从来没有,我对女人不感兴趣,但我对你很感兴趣,你很清楚。”
哦,天啊,你不说出来我们都可以当成什么都没发生。
艾瑞克的眼前一阵发黑,仿佛睡梦中一直模模糊糊梦到的怪兽一下子跳出迷雾,变成了实物,将他扑倒在地,他完全没有反抗,也不知道该如何反抗!他整个人都蒙了,只想立刻消失。
然而卢卡斯警长没有给他任何再逃走的机会,他用两只手用力地箍住他的双臂,盯着他:“现在,艾瑞克,你或许可以认真地想一想,但别以为去卡森城就可以离开洛德镇,摆脱我。我已经没有耐心了。”
吴有金挣扎了一下,但那双大手依然纹丝不动。“可是……”他哆嗦着嘴唇说,“可是我的确不喜欢男人,你找错了人。”
“我辨别得出郊狼的足迹,也认得所有的伤口,我知道我要观察的所有对象到底是怎么回事……所以我比你还清楚。”
这几件事完全没有逻辑关系好吗?吴有金简直想要呻吟了!
“可是……”
“告诉我你需要一个人陪伴,”卢卡斯警长压低了声音,慢慢地凑近他,“这两年我知道你很孤独,你想要一个亲密的人,可那个人不会是戴维·杨格,你看他的眼神和看我的时候不同。你总在躲避我的目光,艾瑞克,你在害怕——但你不害怕其他所有的人,你真的只是害怕吗?”
他在蛊惑他,吴有金头昏脑涨地想,他不能随着他的话走,他必须坚守自己的底线——
双唇上的触感终于让他脑子里跳动的那根神经断掉了,他使出全身力气拼命挣扎起来,就像突然被电击了一样。但卢卡斯警长更快一步地将他勒进怀里,仿佛对付一只突然暴起的猫咪。
这是我在这个世界的初吻啊!吴有金绝望地想,简直要休克了。
(下)
当卢卡斯警长终于放开他的时候,吴有金的身子往下滑,好像融化的雪人。卢卡斯警长拉着他坐在椅子上,在他身前蹲下来,对着他微笑。
“看,你似乎没有那么讨厌。”
“我……”吴有金声音嘶哑,“我想宰了你。”
“你不会的,艾瑞克,事实上,是我一直在保护你,你很清楚这一点。”卢卡斯警长心满意足地说,“你和杨格先生有秘密瞒着我,但我不介意,反正我会跟着你的,你们的事总不可能瞒我一辈子。”
吴有金很想说这是侵犯人权,但他估计给这个大老粗说了那个词儿他也听不懂。他相信的是腰上的手枪,还有对一切的控制权。
卢卡斯警长接着说:“安德鲁神父告诉我,你们从他那里拿走了凯文·米洛先生的几个笔记本和书,那里面是什么内容?”
神父那个大嘴巴,吴有金腹诽道,还是没说话。
卢卡斯警长把一只手放在他的膝盖上:“那里面有地图吗?我记得六分仪可以用来定位?你们怎么会对那个怪人感兴趣?难道说……”他的手微微地用力,“你们发现了他留下的秘密?”
痛啊……吴有金表情扭曲地推开他的手,“你这想象力也太丰富了。”
“是宝藏吗?”
“是啊,一吨黄金!”
“我会跟你们一起去卡森城!”
“你难道听不出来我在开玩笑?”
“但我没有。”卢卡斯警长站起来,又习惯性地用双手扣着皮带,“我会跟你们一起去卡森城,不管你们真的是去逛逛,买那该死的六分仪,还是干别的,我会跟着你的,你别想摆脱我。”
吴有金满腔的愤怒,但却努力压着不敢进一步激怒他,万一再被咬一口他就快得抑郁症了!“那这里怎么办?”他说,“血狼还在这里,劳埃德还虎视眈眈地等着对他来点私刑呢!你答应过保证他的安全,只有你才能保护他!而且……你敢保证劳埃德他们会在你离开洛德镇后遵纪守法?”
留下吧留下吧留下吧……你就是洛德镇的救世主和上帝,你的圣光才能让这片荒野和这里的人有点理智。
“我会带上他。”
吴有金的眼睛都要瞪出来了。
“你说得对,血狼留在这里的确不安全,他现在也不算囚犯,不需要在牢房里服刑。而且……”他又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他是不是也能给你们帮上点儿忙?我记得他也认识米洛先生,对吗?”
退无可退!吴有金用手紧紧地扣住椅子,看着跟前这个高大的男人,有点被逼入绝境的感觉。
其实戴维不太懂现在的情况。
他骑着一匹瘦弱的牝马,在一条几乎看不见的道路上走着,在他前面的人分别是吴有金、血狼和卢卡斯警长。他们排成一条线,就像是这荒漠上的一列蚂蚁。
戴维和吴有金没有能够坐上邮政马车,但是卢卡斯警长安慰他们说这其实是他们最幸运的,他们没去坐那个倒霉玩意儿简直太正确了——那些邮政马车简直就是地狱的摇篮,是被双眼喷火、喷着硫磺的马拉着狂奔的,车夫和押车的就是魔鬼本人。所有的邮包都有攻击性,如果他们坐在车厢里,那些东西就会跳起来把他们揍得鼻青脸肿。如果遇到上坡下坡的时候,那可就更棒了,邮包会一股脑地扑倒他们身上,把他们活埋!这些马车不会只载他们的,它就像一条贪吃的蛇,沿途会把每个驿站的搭车人都捡起来塞进去,而那上面座位往往只有可怜的几个……
听起来给他们找几匹劣马骑着去卡森城应该是一种恩典。
但是为什么他们会一起上路呢?
戴维想,也许破绽的确是从他这里开始的:求购六分仪——卢卡斯警长得知他们的目的地——他去找吴有金——加入队伍——担心血狼被劳埃德伤害——带上血狼——卢卡斯警长用一美元和十分钟的谈话从黄牙比利那里拿到了老威廉的地址——四人共同出发……
这真是拿着鸡蛋孵出来一只秃鹫的感觉。
戴维夹了一下马腹,赶上前面的吴有金,跟他并排走着,压低声音问道:“我说,钱钱,我不太想纠结你和卢卡斯警长说了什么,或者说他知道了多少,现在的问题就是他跟着咱们到了卡森城该怎么办,看着咱们搞到六分仪以后测量出坐标吗?你能跟他谈谈吗?让他在卡森城做点别的,找点漂亮妞,或者喝点什么,打打牌什么的。”
“我倒是希望他去找找漂亮妞呢!”吴有金脸色阴沉,“可我也一句话也不想跟他说。”
之前他们一定闹得很不愉快,戴维叹了口气:“但我们必须得让他跟我们保持距离。如果是血狼还好办,他不太爱寻根问底的,而且他更信任我们,就像信任‘铁圈’米洛先生。”
“你喜欢他吗?”吴有金别有深意地扫了他一眼。
戴维觉得这眼神让人毛骨悚然。“我是直的,”他连忙澄清,“你看,我给你说过我喜欢神奇女侠吧,我从二年级开始就是她的忠诚粉丝了!我钟意的性感女神能组成一支足球队。”
吴有金冷笑了一声:“你有女朋友吗?”
戴维愣住了。
“看吧,这就是问题。”吴有金说,“我有麻烦了,你的麻烦也不小。”
他整个人都古里古怪的,戴维努力回想着这么不讨人喜欢的钱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也许他该回避一下这些过于私人的问题,把注意力放在更重要的方面。如果按照计划发展,他们只需要勘定了坐标,再找到回去的办法,就行了——只要回去,一切都解决了。
戴维看着前方,正是血狼的背影——大概是为了这次远行,他换上了毛嘴子的衬衫和长裤,穿上了靴子,取下了头上的羽毛,但他的长发还是编成辫子,彩色的珠串挂在脖子上。他的身材和卢卡斯警长很接近,因此戴维猜测这身衣服都是警长借给他的。
这么穿着还挺好看的……
他们平安无事地走了两天——原本走邮路会花三天,但卢卡斯警长领着他们走了更近的路,所以节约了不少时间。这两天也不太难熬,他们带的粮食和水都充足,而血狼证明了休休尼人的确是优秀的猎人,他会走进一些灌木林,回来的时候逮着一只野兔或者蜥蜴,甚至还有蛇。它们烤熟以后撒上香料味道还挺不错的。
除了吴有金时刻都跟戴维待在一起,不愿意跟其他人说话以外,似乎一切都还算正常。
他们就这么“顺利”地到了卡森城。
在21世纪的时候,戴维和吴有金都没有来过这个内华达州的首府,而现在他们竟然在这个地方刚刚成为州府的时候就来瞻仰了。但是这鬼地方实在不怎么样——
1864年的时候内华达州才加入联邦,卡森城成为州府也才不过6年的时间。它总共的人口不过几千人,构成跟洛德镇很像,除了它的地位还吸引了一些联邦官员、律师、退伍军官、政客和骗子以外,主要的依然是来做买卖的移民和淘金者。他们在群山下的平原边上建起了这座城,用拙劣的手艺搭建出没有美感的木头房子,然后给城里的地面铺上并不平整的石板,草率地在最大的空地上市竖起旗杆,表明这座城市的特殊身份。
就算是州长的府邸,也不见得好到哪儿去,在准州时修建的两间白色平房就跟最普通的农场工人住的一样,后来再扩建修缮也不过是用不怎么样的技术让房子大了点,房间多了点而已。
但这里的确还是明显比洛德镇繁荣了许多,在旗杆广场附近许多人聚齐在一起,买卖马匹和其他牲口,拍卖各种各样的东西。行人中有白人、黑人、黄种人、拉丁裔,甚至还有一些印第安人。
血狼来到这个地方的时候,没有任何人向他多看一眼。
从这个角度来看,似乎这地方也不太坏。
“我们得先找家旅店住下。”卢卡斯警长建议到,这个时候天色已经晚了,他们正站在旗杆广场的边缘,跟所有的旅行者一样透着点疲倦。
“我没意见。”戴维的肚子里咕咕直叫,他看向了吴有金——这几天他绝对不会直接跟卢卡斯警长对话,他会让他转达。以前他们的矛盾可没这么深过,戴维也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钱钱对他讳莫如深。
但现在,吴有金突然又开了口。“行啊,找个旅店!”他说,“找个有姑娘陪喝酒的。”
第34章 翻版“黄玫瑰”·有趣的蒙克先生·寻找威廉·阴魂不散·没有那么容易
(上)
期待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戴维一直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是他没有料到的是有时候这个差距就如同地球到月球那么远……
当吴有金提出那个让人憧憬的要求以后,卢卡斯警长以少见的热情表示了赞同。
“我知道一个地方,可以住下来,可以喂马,也有小姐陪着喝酒,还能跟其他人玩牌。”他笑了笑,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跟我走吧。”
这真是充满了一种诡异的感觉。
戴维和吴有金相互看了一眼,默默地跟着那个男人走过了竖着旗杆的公共广场,然后又走过了几条勉强成形的街道,最后在一幢看上去半新不旧的二层小楼前停下了脚步。
现在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了,大概是因为在夜晚看不出太多的缺点,戴维觉得这房子的模样在周围的建筑中算得上出众的,它并没有那种歪歪斜斜的粗糙感,造型甚至还可以说是挺拔的,门廊墙壁都是结实的木料,上面还曾经刷过油漆,那颜色已经脱落得几乎看不出到底是什么了。它的窗户和门都敞开着,百叶窗上积累的灰尘并不太多,看起来经常有人在打扫。灯光、吵闹和音乐声掺杂在一起从房子里溢出来,跟黄玫瑰旅馆有点像,但似乎更加热闹。
“我认识这里的主人。”卢卡斯警长说着,向门廊那边走去,几个坐在门廊出的小男孩儿一下子都跳起来。
“为您效劳,先生!”其中一个说,“您需要什么?”
“把我们的马喂饱,然后再给我们来点吃的!”
“没问题!”这个门童领班响亮的回答,然后叫来他的喽啰,像猴子一样窜过来接过其他人手里的缰绳,其中一个在跑到血狼面前的时候顿了一下:“这位也是您的同伴吗,先生?”
“他叫马克!”
于是这几个孩子再无异议地将马牵到马厩那边去了,只剩下那个“领班”带着他们几个往里走。
“喂,真的要去吗?”吴有金悄悄地对戴维说,“我怎么觉得他不怀好意。”
“那也不至于吧,”戴维说,“我记得除了黑奴,好像也没有别的人口买卖了。”
“有华工!”吴有金瞪着他。
“那我想进去点一杯啤酒,再来一块牛排,你呢?”
吴有金咬咬牙:“走吧!”
戴维笑了笑,又拍拍血狼的背:“来吧,这里的人好像跟印第安人已经挺熟了。”
血狼没说话,点了点头。
他们走进这间像是酒馆又像是旅店的房子,就好像走进了一个更加宽敞、气派的“黄玫瑰”——
天花板和墙壁上都点着许多蜡烛和油灯,室内的光线还不错,至少每个人的脸的都看得清清楚楚的。吧台和餐座旁坐满了人,在中央的一小块空地上,有些男男女女跟着小提琴和风笛的音乐在跳舞,就算是没有啥音乐细胞的吴有金都能听出来那调子已经像野马跑到了天边,但是舞者们跳得依然兴高采烈,靴子把地板跺得咚咚响。
高举着托盘的侍者小心地穿过舞池,把食物送到客人的桌子上。他们那紧张的表情让戴维联想到二战电影中走过地雷区的战士。
“领班”把他们带到一张空桌子前,可惜只有三把椅子。他东张西望,接着迅速跑到隔壁的桌前,将一个呼呼大睡的醉鬼推到地上,拖着那把椅子回到他们跟前。
“我喜欢这孩子,”卢卡斯警长笑着从包里摸出一枚硬币丢给他,“去,给我们弄点儿吃的,最好有啤酒和牛排,千万别拿熏肉来糊弄我们。还有,告诉蒙克先生,德拉克·卢卡斯来了。”
“好的,先生。”那孩子把硬币塞进毡帽里,一溜烟地跑了。
其他人在桌子旁边坐下,戴维问道:“你以前来过这儿?”
“来过,在准州长还在纽约当警察局长的时候,我就来过。蒙克比我来得还早,他当时是驿车公司的一名车夫,来自盐湖城,后来他倒腾金矿股票发了一笔小财,就在这里定居了。他对卡森城非常熟悉,比任何一个政府官员都靠谱,如果你们想要在这里做什么,最好找他帮帮忙。”
听起来他倒是真的给了不错的建议。
“那……”戴维说,“陪酒的姑娘在哪儿?”
“会有的。”卢卡斯警长笑眯眯地说。
餐桌上有沉默了,跟旁边那些跑调的欢乐舞曲和尖声大笑比起来,这一小块儿地方简直清冷得如同修道院,他们四个都宣了缄默誓。
好在很快就有个大胖子端着托盘朝他们走过来了。
他的体型真是胖得惊人,简直就像一条跑到了陆地上的鲸鱼,一扭一扭地撞开人浪,一下子搁浅到他们的桌子旁。
“给你们吃的,小兔崽子们!”他粗声大气地说,把装得满满的托盘重重地放到桌子上,一小块面包跳出来,落到地上,但他的脸上却带着笑容。
“塞米!”卢卡斯警长跳起来,猛地包住了这个胖子。
第一次看到他两只手都圈不拢的样子呢!
这两个体型相差过于悬殊的人摈弃了最简单的握手,用别扭的拥抱表达了对彼此的想念之后……椅子又不够了。
那胖子敲了敲旁边的桌子,立刻有人站起来给他让了座儿。
他点头致谢,嘭的一下将自己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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