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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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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荀飞光示意沈歌接着说下去,沈歌对上他的目光,提议道:“荀哥,不如我们组一支特种兵出来如何?”
“何谓特种兵?”
“就是选拔出一批身手好,有绝招的兵丁,精心给他们制定最佳训练计划,请各方面的先生培养他们的技能,给他们配最好的武器,配上最佳的待遇,日后若有什么特殊任务,便可派出这么一队人。”
荀飞光问:“按你所言,是想培养一批死士出来?”
沈歌一愣,他前世常听到特种兵的名头,几乎在所有普通人心中,特种兵都是武力最佳的指代,甚至有些人会把这一类军人神化。沈歌自小看着相关影视长大,心中对这类军官亦佩服得紧。
至于这类特殊的军官是否与死士有异同之处,他从未想过,当下荀飞光一提,沈歌忽然反应过来,两者还真有些异曲同工之妙。
“勉强能这么说,不过我说的特种兵个个乃军中最厉害的神兵,并不是那类用命去填任务的死士。若我们要培养,特种兵的培养费用恐怕要比死士高得多,并不好随意叫他们去送命。”
这年头的人命不值钱,沈歌就怕荀飞光会误会自个的意思,还特地强调好几遍。
荀飞光知晓沈歌的意思,他沉吟,“此事可行,韶信你回去拟一份报告与我。”
韶信平生最不耐烦写这类东西,一听之下有些头疼,不过对上荀飞光,他不敢不应,“诺,属下这就去写。”
“不单韶信去写,荀九你一道去,写好交流过再呈上来与我瞧。”
“是,老爷!”
比起韶信脸上出现的类似牙疼的表情,荀九神色中多了些跃跃欲试。
特种兵虽好,但不是一时半会能弄出来的事。
眼见已到十二月二十四,小年来临,沈歌将一切其他事务暂时放至一旁,令清凌卫众人开始准备过年。
长州县那头已封衙,他从二十五休至年初八,县衙里每日都有捕快过来坐镇,他们要等年三十方能休息,年初二又要开工。
若治下百姓有什么事,可到县衙直接找捕快,捕快处理不了才会上报至沈歌处。
长州县虽是小县,但这里头大部分事宜都有三老处理,沈歌肩上的公务并不多,在这里呆着也颇为愉快。给过赏银红包后,沈歌细细交代众捕快一番,而后一直呆在清凌卫营地与将军府内准备过年。
清凌卫营地已初步建成,新营地与旧营地相差近一里,基本喊一声对面就能听见。
旧营地乃是大燕官方建的营地,里头简陋归简陋,却也不能随意废弃。
朝廷派荀飞光过来坐镇,清凌卫原则上来说都是他的私兵,开年后,还有近三千的大燕官兵会过来驻守,到时他们得住到旧营地去。
大燕派来的官兵待遇与清凌卫相差甚大,不过也无谁有话能说,毕竟他们这帮人花的是朝廷的俸禄,而荀飞光这边的清凌卫则由他自个掏腰包。
三千多清凌卫不算多,皇帝亦知晓,一直睁只眼闭只眼,南关山高皇帝远,更无人会不长眼地提这个问题,沈歌对此相当放心。
新营地已建好,学院亦建得差不多。
因师生皆极少,沈歌第一步建起来的学院并不算大,也就六十三间屋子带三处庭院,里头不包含监舍,不过周围还留有许多空地,若日后要扩建亦极为方便。
沈歌初步开了四个学院——军学院、商学院、农学院与工学院,课程仍未确定下来。
学院属于沈歌,但他不亲自参与学院的日常管理,故院长一职落到胡奈青身上,蛮子即沈涵则为学院副院长。秦实与殷醉墨统管工学院,也是里头最主要的先生。韶信与荀九都是军学院的先生,不过军学院的院长仍未确定。
至于农学院,这个院最小,先生未定,学生也未定,沈歌打算自个去上一些课,不过仍要另外找先生。
商学院也好说,百里宜手下大把从商的人才,随便请一位过来,做学院的教导先生都绰绰有余。商学院的学生亦极好安置,待学成出来,跟在百里宜手下跑商便是,历练个几年,什么都能历练出来。
四大学院都好招人,第一批学生主要来自清凌卫,培养出来的人亦要为清凌卫服务。
军学院的人才不能外流,而农学院与工学院的学生,若实在不愿留在清凌卫及其附属机构,交够银钱当学费后亦可自由来去。
沈歌后头有三千清凌卫镇着,开春清凌卫还会招人,有足够的武力来保障学院可按他的心愿来开办。
他们从洋夷那撬出不少东西,大船已经开始做,海图等也有,等这几个月培养出杰出舵手与船工等,来年便可派人去外头瞧一瞧,比如说格格大陆。
别的不说,外头的各类资源绝不会少,沈歌想让人弄一批种子与书籍回来,最好能将愿意当先生的洋夷也弄回来,给学子们教一些先前从未出现在他们脑海中的概念,让他们的眼界更为宽广。
“学院名称我都已想好,就叫飞光学院,提醒广大学子们惜取光阴。”
时人有避尊者讳的习惯,多一世记忆的沈歌对此并不在意,他已能料想,这座前所未有的学院必能在这个古老国家的文化史上占据一定地位,就如同古时的稷下学社般,沈歌想将荀飞光的名字留在上头,让所有人都能瞧见。
但愿有一日,当后人回顾历史时,会心怀感激地评价,正是因为荀飞光的高瞻远瞩,出银钱出人给沈歌建这么一座学院,这个古老的国家方开这一类学院之源头,并将这种务实的学院一直流传下去。
荀飞光生性洒脱,对学院以自个的名字命名并不在意,他对沈歌道:“用我的名讳可行,不过旁边亦加上你的名讳。”
沈歌笑着摇摇头,对他解释道:“我名字不若你的好听,还是不加。”
“在我心中,你的名字最为好听。”荀飞光眼里带着笑意,声音温和,“不如叫飞歌学院罢?”
“不不不,这名字不大好听,还是用飞光学院最好。至于没用我名字命名,是否有人会记得我的问题,我觉得完全不必担心,我想,这么一座学院,后人一定不会忽视它的建校人,再不济,我们将校史写好一些传承下去便是,我相信人们必不会漏掉这样重要的信息。”
飞歌学院这名字实在有些羞耻,沈歌不好意思用。
荀飞光见他真心不想用自个的名字,亦未勉强。
学院的名字确定下来后,荀飞光专门托朋友请一位书法家出山为飞光学院题匾,待来年学院开了之后便能挂上去。
同时,荀飞光还令百里宜在大燕各府散出这个新学院的消息,借此吸引先生过来。
飞光学院与一般学院相比,最大的优势便是银钱足够。在银钱的推动下,沈歌相信要请先生过来完全不成问题。大燕大多数有本事的人都想着将手上的手艺传承下去,子子孙孙代代无穷,不过亦绝对有人会不在意后代,而是选择拿到手中的一大笔银钱。
“这么说来,沈歌儿,你给先生的月俸是多少?”韶信好奇地问,“怕是能有上百两罢?”
“韶大哥觉得多少合适?”沈歌没把话说死,“一百两一年可够?”
“一百两?”韶信有些懵,“所有先生你都要出一百两一年?”
第92章 信件
一百两银子足够一个五口之家在县城舒舒服服地生活六七年; 莫说是偏远的南关府; 纵使在京都; 国子监的普通先生一年也拿不到一百两俸禄。
沈歌道:“俗话说千金买马骨,南关府偏远; 我无甚能给那些先生,唯有多出些银钱; 以此吸引有才识之人过来。”
“话虽如此,不过每名先生一百两年俸; 这也太多了些罢。”韶信脸上仍残留着不可思议; 蹙眉道:“况且你要聘请的先生还不是能教人段文识字的科举先生,只是杂学先生。莫说一百两; 纵使砍去一半; 来南关城的先生亦会蜂拥而至,何至于此?”
现在学院还少; 先生亦不多; 一百两虽多了些,但也不至于让韶信动容。
可现在只是开始; 若日后更多学院建起来; 成百上千的先生来此,他们是否也要付多达百两的年俸?还有学生,先生年俸这样高,学生该出多少束脩?束脩高了之后,可有学生愿来此地读书?
韶信并非商人,不过与百里宜相处得多; 数他还是会算。无论从哪方面来说,沈歌出的这束脩都高了些。
沈歌却坚持,“我既开了这个头,目标便不是偏安一隅的小书院。莫看现今学院还未建起,什么也看不见,日后我必让飞光学院成为大燕乃至全世界最有名的学院。”
学院一开张,最重要的便是格调莫掉下来。若他只付先生五十两年俸,招一般的学子,看起来的确会好起步一些,不过恐怕几十上百年之后,飞光学院仍是籍籍无名的学院。
韶信仍不大理解,“出一百两年俸就能使这学院扬名?”
“当然不,财帛动人心,我愿付普通先生一百两年俸能使我们学院进入许多较为穷困的先生眼中。有好先生在,招到好学生的可能性亦大些。”
沈歌早有计划,“学院教军事,教商业,教农业,也教工业,要收的学生却不是普通百姓,我要拟出考核,只招最聪明最勤奋的那批,宁缺毋滥。我不仅要给先生百两年俸,我还要给学得好的学生发奖学金,以资他们的学业。”
韶信神色复杂地张张嘴,“我们这等学院还要倒贴学生银钱?”
“有好苗子就贴。”沈歌答得毫不犹豫,“不仅要给学子倒贴奖学金,若有女娘过来求学,达到我的要求后,我亦会收下。”
“这,这也太……”韶信没想出词来说这事。
沈歌笑笑,“韶大哥不必担忧,饭一口一口吃,学院亦不会一蹴而就。第一批学子先在清凌卫中选。因是自己人,学院帮出六成束脩,让学子另出一四成。”
提到手下,韶信回过神来,忙问:“你打算收多少束脩?”
“二十两一年罢。”沈歌见韶信似乎觉得高,解释道:“其余学院主要跟着军学院的二十两束脩走,到时不单要请你过来讲课,荀哥亦会来,二十两一年着实不算多。至于商学院,有百里大哥在,出二十两束脩,结业时挣回十倍百倍都不成问题。”
“工学院造火药火炮等物,出二十两便能学到相关技术的话,恐怕学子们做梦都要笑醒,这项也不算多。”
“至于农学院,这听起来像是种田的学院,实际上,我打算在农学院开展生物技术。呃,生物技术便是让我们的水稻、小麦等产更多粮的那一类技术。短期来瞧这一学院似乎有些鸡肋,不过我会自掏腰包补一些银钱过去,此院学生的待遇比其他学院还要好一些。”
“农学院的学生,我只招聪明的,会经算的那种,多半都能拿到奖学金,这一出一进,也要不了多少银钱,说不得还能小挣一笔。”
沈歌早便把这些东西想清楚,此刻娓娓道来,韶信慢慢听进耳中去。
半晌,韶信感叹一声,拍拍沈歌的肩膀,“沈歌儿,你是状元郎,我速来不及你聪明,亦不及你见多识广。你的学院你自个做主便是,有何需要帮忙的,尽管喊我一声。”
“韶大哥你放心,我与谁客气都不会与你客气,开年你便知晓。”
沈歌身边的人除韶信有些不赞同之外,全都大力支持。
荀九乃情报人员,一早便知沈歌要建学院,打探出的相关消息放在案头有一叠。他不仅知晓沈歌而且背后有荀飞光支持,还知晓胡奈青对沈歌的评价,以及胡奈青不远千里特地跑来做院长的原因,自然不会反对。
百里宜更是豪爽地一挥手,“二爷您放心去便是。”纵使一年赔一万两,十年亦不过赔本十万两,沈歌一年挣的都不止这数,他压根不担心。
远在京城的荀一及在沈家村的荀管事荀七向来跟着荀飞光走,荀飞光不反对,两人便无二话。
小年过后就到大年。
年二十七这日,沈歌指挥人将营地内外及将军府清扫得干干净净,亲卫董小伍拿来一叠信纸,“二爷,牛涵回来了,还给您带了信回来。”
沈歌接过信一瞧,里面足足有五封信,舅舅胡青言的一封,师兄吴时予的一封,吴夫子有一封,大伯有一封,还有好友萧思远亦有一封。
其中胡青言的信乃是从京都中拿回来的,吴时予已外放为县官,他的信从他所管的县城中寄出,剩下的几人则在坤究县写的信。
这年头寄信不方便,外出放官的官员一连五六年接不到家中音信都实属常事。
南关府实在偏远,沈歌又才来这里不到半年,自然没什么寄信的迫切愿望,却不想蛮子居然特地走了一遭,将一应信件给带了回来。外头的信不好寄回南关府,胡青言与吴时予的信都是特地寄到坤究县,蛮子路过时特地绕了段路。
蛮子这几个月来成长了许多,除肤色微黑之外,其余方面无不出彩,人第一眼见到他,必会以为他是哪家的才俊。沈歌未曾想到,他忙成这模样,日日外出跑商,仍记得给他带信回来。
沈歌拆了信瞧,写信的几人都猜到沈歌收到信时将近新年,信中统统对他表示了祝福。
最先拆开的那封信来自于胡青言,他足足用了十六张信纸,信中对沈歌的衣食住行一一关心,未了,他在信中写到知晓沈歌要开学院,他已写信请几位老朋友出山,也不知说不说得动,若是说动了一二,让沈歌定要厚待不远千里过来南关的老朋友。
在信纸的最后,他附上老朋友的简介。
胡青言乃二十多年前的状元,现今已是二品大员,他的朋友自不会是简单货色。
他介绍的三名朋友,一名隐居多年的大儒,一名走遍名山大川的文人,另一名则是专心于数算的数学家。
沈歌读过其中两位的书,名副其实地有才。这三位都已成名已久,但凡只要有一人愿意过来,沈歌的学院名声就会不一样。
思及此处,沈歌提笔给舅舅回信,大致说了下他的构想与待遇,请舅舅尽量说服人过来,哪怕最终不在飞光学院当先生,能指教一番也好。
拆完胡青言的信后,沈歌拆了吴时予的。
他与沈歌同科中举,外出放官时,他很顺利地在一个小县城当了县令。
小县城不算大,不过与道宁府及京都都还算近,四通八达,十分方便。与此同时,县里的富户多,关系非常复杂,他去那里几个月,仍时常被当地势力左右。
吴时予告诉沈歌,他现今还在慢慢磨,大致到明年三四月便能将县里的势力收拢好,该制衡的制衡,该打压的打压,现今县里已比他刚来时要平静得多。
沈歌为他高兴,看到最后心头一动,若日后他家荀哥真能谋求封王成功,封地必在这片地区,到时将吴师兄活动过来亦不错。
那时吴师兄应当已积攒了些资历,成为一方知府正合适,他们这头也许一名知根知底的人过来坐镇。
吴夫子与萧思远的信件都是关切问候之语。
吴秋在八月时已怀孕,萧思远很快便要为人父,吴夫子与师娘也将成为外公外婆。两人在信中都提起过这事,萧思远还说要请沈歌当干爹,保佑小孩平平安安,顺顺利利。
沈歌看到这封信时不由笑,忙回信许下保证。
凭他与萧思远及吴秋的关系,这个干爹他当义不容辞。
荀飞光处理完公务后过来找沈歌,见他一直在笑,又瞥到桌上的信,道:“你舅舅他们寄来的信?”
“是,蛮子带过来的,舅舅的信,夫子的信,师兄的信,萧思远的信和我大伯的信都有。”沈歌将手中的信扬了扬,“秋儿怀了孕,我们得做孩子的干爹。”
荀飞光过来抱住他的腰,答应下来,“好。”
沈歌笑笑,“到时让干儿子或女儿过来玩,说不得还能在我们学院上学。”
荀飞光声音温和,“小孩若是喜欢,那便让其过来。”
沈歌也就说说,孩子还没影,真要过来也不知是何年何月的事情。
见到沈歌脸上的兴奋,荀飞光禁不住摸摸他头发,在他耳边低声道:“与我成婚,你日后便只能当干爹,再无机会成为亲爹,你可后悔?”
“怎么会?”沈歌毫不在意地摆手,回过头对上他的眼睛,脸忽然有些红,含糊道:“你不就在拿我当小孩儿宠么?后悔甚?”
沈歌这头话越说越小声,荀飞光眼里泛起笑意,揽紧他,“此话有理。”
第93章 相亲
沈歌最后才拆他大伯沈鸿发的信。
六月; 沈歌回沈家村与荀飞光成婚时; 沈鸿发心中不赞同这桩婚事; 然沈歌早已不是那个孱弱少年,纵使沈鸿发不同意; 也无可奈何。
沈歌知晓他大伯的性子,果然他成婚那几日; 常能见着他大伯沉默地坐在一旁,不知在想些什么; 总之绝不会是喜悦与祝福。
因心中有愧; 沈歌拿到那一封薄薄的信后,一时竟然生出些近乡情怯之感。
荀飞光从他手里接过信; 顺手拿过一旁的刀; 修长的手指翻飞,动作极漂亮地豁开信封; 重新递回沈歌手上; “再怎么瞧也瞧不出个窟窿来,直接看罢; 你大伯不在这。”
接过信件; 沈歌长呼一口气,伸手从信封里将信夹出来,细细看着。
沈鸿发识字,不过会写的字不多。
他这封信乃托别人写就,写得简短异常,里头不过寥寥数语; 先是关心沈歌的身体,而后道他无甚能给沈歌,就托蛮子给他带了一包菜干,好歹尝一尝家乡味,若是思乡,聊解思乡之情。
短短数语,纸短情长,沈歌长吁一口气,找来董小伍问:“菜干你们放置与何处?”
牛涵带回一堆东西,“估计放到仓库中去了,我立刻去给您找来。”
沈歌摆摆手,“去罢,顺便让厨下给我准备处理干净的五花肉,我等会去下厨。”
沈歌说完转向荀飞光,问:“荀哥,我们待会喝壶热酒罢?”
荀飞光颔首答应,“我去帮你打下手。”
说罢夫夫两人并肩踱去厨房。
将军府有专门从各地请来的厨子,个个都有一手绝活。沈歌手艺不错,不过那只是对平常人中而言,放到一群厨子中,他手艺十分一般,偏荀飞光吃过那么多山珍海味,最爱的便是沈歌做的菜。
沈歌前世爱捣鼓些小菜,这一世重新捡起来,慢慢成为他一个消遣方式,偶尔做一下饭,他心情能迅速平静下来,是以有时思绪起伏,他便喜爱到厨房认认真真做一餐饭。
来到厨房,沈歌熟门熟路地找出调料,荀飞光则坐到灶前。
莫看荀飞光着一身华服,他大马金刀地坐在灶前烧火,亦烧得有模有样。
沈歌在灶上动作着,肥瘦相间的五花肉皮朝下,接触到热油发出“滋”一声响,接着表皮慢慢变得金黄。
炸好表皮的肉拿出来,铺上梅干菜,干辣椒,蒜头,八角,大料,酱油,料酒等物,表皮朝下放到抽屉中蒸,待袅袅水汽升腾起来,便慢慢数着时间。
蒸好肉,另外起锅,放入切成大片大片的腊肉,将腊肉中的油脂炸得半透明,而后放入拍好的藠头,放辣椒,大火翻炒几下,放粗盐放酒放酱油快速起锅。
洗好锅,待锅烧得火热,放冷油,刚从地里摘下来的青菜,滋啦一声下锅。沈歌用锅铲快速翻炒,没一会,菜断生后迅速装盘,翠绿翠绿的青菜只放了油与盐,依旧散发出清新的香味。
沈歌从一旁的瓮里拿出先前卤好风干的猪肝,切盘用雪白的碟子装了,拿出来。
扣肉最早开始做,却焖了最久,吸足香料与油脂的菜干早被蒸得胀大,散发出一波又一波的香味。
沈歌用大毛巾,将蒸碗倒扣在大瓷碗中,此刻肉在下,菜干在上,一动便颤巍巍地散发出浓郁地香气。
酒不必怎么温,放入蒸扣肉的水中一烫就好,不到片刻,即可拿出装盘。
将军府里的梅花开了大半,两人也不嫌冷,让人收拾了出来,就在梅花旁边的亭子里用饭。
韶信早闻到了香味,原本想去蹭一顿,见荀飞光与沈歌这模样,愣是不敢去打扰。
他用手肘捅了捅一旁的百里宜,问道:“百里,你有没有发觉,老爷自从恢复记忆以来,与沈歌儿黏得越发紧。”
“难不成这不是好事?”百里宜往一旁稍避了避,“老爷与二爷两人乃正经的夫夫,黏得紧实属正常。”
“话不能这么说,想当年老爷多沉闷威严的一人,你能想到他现今的模样?”
百里宜反问:“老爷又不是一生下来便是那副沉稳威严的模样,有甚不能想象?”
“你还真莫说,老爷这副模样维持太久,我已忘记他少年时是何模样!”韶信一拍大腿,压低声音说道:“若不是这次老爷受伤又回到十六岁,我一点都想不起来。”
韶信正在说话的当口,旁边有一道幽幽的声音插进来,“你要想起来作甚?”
百里宜回头一瞧,正是荀九,他有些吓一跳,“你何时过来的?”
“就在你讨论老爷与二爷黏糊之时。”荀九走过来,“你最近这么闲?”
“当然不,我只是同百里感慨感慨。我现今身上压着的事可多,你二人谁愿与我分担一下?”
“敬谢不敏。”百里宜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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