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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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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香菇并不难,只要有菌丝,有木屑做的营养袋,在湿润温暖的环境下,胖嘟嘟的香菇一茬一茬地长,几乎用不着人操心。
  去年冬日还说要大棚,仔细控制温度,现今正好是夏日,连温度都不必控制,直接用稻草捂一捂,浇足水便可令香菇生长。
  荀飞光与沈歌一对视便知晓他在想什么,“你想把香菇献上去?”
  “嗯,反正也不是多要紧的东西,给陛下那边也无妨,若是能活人性命,那便功德无量了。”沈歌对上荀飞光的眼睛,“荀哥,我们献罢?我们跟陛下虽不大对付,但到底是大燕人,总不能对同胞见死不救。”
  荀飞光没反对,“既然如此,我们在献上去的同时也派人去两府教授种植香菇的法子。”
  确定要将这方子献上去之前,沈歌先将菌丝找出来再种一遍,确定这些菌丝可正常种植。
  果然,十日不到,第一茬蘑菇已可以吃,沈歌令人全割了给清凌卫将士加餐。
  在种蘑菇的同时,沈歌又想到一物,带着手下学生试验起来。
  韶信来看他时还有些不大相信,“菜不种土里,搁水中就能活?”
  “不完全是水,里头还有别的东西。”沈歌对韶信解释道:“土壤本就不是菜生长的必要事物,有土菜固然会长得更好,但无土菜也不是不能活。”
  韶信不大相信地翻看沈歌的杰作,满脸都是惊奇之色。
  沈歌种的这茬菜也是试验品,他现今种的乃是一种名唤绿苔的青菜,这菜的模样有点类似他前世见到的生菜,都是大大脆脆的一颗,水分很足,生吃也无碍。但它比生菜好的是它吃起来有些甜,尝着倒像是水果。
  沈歌以前令人种过这种菜,不过种得不多,这种菜比较吃肥,不太好打理。
  现今他要实验无土栽培,第一个想起来的便是这种菜。
  说是无土,其实也不全是水。
  沈歌种的时候挖了一条沟,里面引了水,只有一头与池塘连接起来,另一头则是泥土。
  这个试验地沈歌也未挑选什么肥沃的地方,只是选了自家府里。
  浅浅的一条沟,清水中掺了米水,水上盖着一层薄薄的稻草,绿苔菜的种子育好后就撒在上头。
  结果出乎沈歌预料,绿苔菜比他想象中的还要长得好,不过十五日,这些菜便长得比荀飞光的拳头还大,青青嫩嫩,几乎没有被虫子啃咬过。
  去年沈歌在土里种时,这些菜被虫子吃得菜叶满是虫眼,人吃的时候几乎只能捡虫子吃剩的菜梗。
  长好的菜沈歌摘下来,让厨房炒了,味道与沈歌平日吃的也无甚区别。
  “种在水里可行,虫子少光顾的同时,这菜长起来要比种在土里少用半个月。”沈歌道,“荀哥,你将这个方子连着蘑菇一道献给朝廷罢,虽顶不了大用,但好歹能应应急。”
  荀飞光应下,当即快马加鞭,着人带着种子与种植方法赶去京都。
  荀飞光与皇家角力归与皇家角力,苍生有难,他义不容辞。
  半月过去后,皇帝终于收到荀飞光送来的东西。
  他看完信件后,当即召来善种的太监,令太监将荀飞光送来的两样东西拿去种。
  太监面上不敢说话,不过心里也疑,这点东西,一个是拿木屑种,一个是用水种,条件一个比一个奇怪,也不知最终会种出什么东西。
  他起疑归起疑,最终还是老老实实地找荀飞光的方法去种,结果令他愕然,不成想这两种方法还真能种出东西,种出来的东西卖相还非常不错,看着很喜人。
  皇帝看过之后,沉吟良久,最终令人收了送去御膳房。
  宫人不敢大意,做出来的食物先遣两小太监尝过,待一个时辰不见毒发后,方敢将食物呈上来给皇帝。
  皇帝看着面前的两盘菜,举起玉筷夹起来,两样都尝过之后,问身边的大太监,“这两样菜种出来都只用了十五日。”
  大太监脸上挂着谨小慎微的笑,“奴才们不敢瞒陛下,这两样菜确实只用十五日便种出来了,老奴亲自看着它长起来,果真一天一个样。”
  “这菜吃起来跟平日吃的倒无甚差别,传种菜的人来。”
  种菜的太监很快被押来,皇帝那双锐利的眼睛看着他,问,“这些菜都用荀卿的菜种种的?”
  “回陛下,是。”
  “你可有另找菜种按这个法子再种一遍?”


第101章 种菜
  得到肯定的答复; 皇帝盯着那太监; “详细说来。”
  种菜的太监趴在地上; 声音微微发抖,“这些菜都按着荀大人送的菜种种; 方法亦半点未更改。菜田里原本没有水渠,奴才带着人亲自挖好水渠; 用稻草铺好,又舀上洗米水掺着种上; 确实能种。”
  “可有用其他种子再种一种?”
  太监冷汗顺着脸颊流下; 他以额触地,“回陛下; 暂未。”
  皇帝挥挥手; “退下罢。”他旁边的大太监马上使个眼色,种菜太监站起来; 躬身低头倒退着往门外走。
  皇帝放下筷子; 面上现出沉吟之色,他对身旁的大太监道:“传张华清来。”
  大太监赶忙安排; 很快; 常驻守在外的侍卫头子走进来,跪地朝皇帝行大礼。
  “这些东西都出自沈歌之手?”皇上点点桌上放着的奏折。
  那本奏折正由张华清呈上,他一见便明白,忙恭声应道:“是,根据我们的消息,此事正由沈歌弄出。”
  “除此之外; 南关可有其余异动?”
  “并无,沈歌仍开着他那古怪的学院,平日里也多带着手下学生去种东西。他听说河东与河上两府后开始捣鼓这些种子,不到一月,荀大人便已将这些种子呈上来。”
  皇帝眯眯眼,“沈歌他幼时丧母,少年丧父,有个亦师亦父的夫子?”
  “回陛下,正是,他那夫子的亲子名唤吴时予,与沈歌乃同年进士。”
  “现今吴时予在何处?”皇帝觑一下张清华的脸色,也不强求他答,“罢了,你先退下。”
  待张清华走后,皇帝对身旁的大太监说道:“传朕口谕,无论吴予时现今在何处,都要将他调入京都来。工部侍郎乃沈歌之舅,将用水种出来的菜赐他一份。”
  “是。”
  这种事情不必劳烦大太监,自有别的太监去跑腿。
  皇帝说完之后又道:“沈歌能想出这法子也要厚赏,他既不想做官,那便赏他一品诰命,外加绢五十匹,珠一斛,玉璧五双。”
  皇帝金口玉言,他这般一说,沈歌的身份便定下来,他日后只能以荀飞光夫人身份出现,哪怕要做官,也无甚前途。
  大太监见皇帝并不现喜怒的脸色,心头凛然,躬身领命而去。
  沈歌在水里种菜的法子在小范围内掀起一股风潮,京都最先盛行起来,许多人家为赶潮流,都爱用水缸水盆等在家里养几盆菜,尤其是那些院子极小或没院子的人家,更喜在窗台养上一盆葱或一盆蒜,随吃随割,既装饰屋子,又实惠。
  河东与河上两府亦收到了这法子。
  农人家中的土地有限,哪怕遭过灾祸,此时再种粮会减产,他们亦不敢直接放弃种粮而去弄其他。
  这几年年成虽不错,每家多少有一点余粮,却未宽裕到一年没收成还能过活的地步,尤其家里添了丁的人家,日子会过得更差一些。
  好田仍要用来种粮,差一点的田要种豆等,山脚山腰等贫瘠的地方倒是能用来种菜,不过这些地贫薄,出产有限。若能在水里种菜,事情倒好办一些,谁家都有沟沟渠渠要排脏水,现在将菜往沟渠里一种便是。
  这年头的沟渠相对干净,乡下人家基本无甚脏东西倒出来,哪怕鸡屎鸭屎也要用来做肥,能倒的顶多就是一些米水菜水,连油花都不见。
  比起这个种菜的法子,朝中更稀罕种香菇,所有人先前都未想到香菇能种出来。
  说是香菇,沈歌献上来的菇类不止一种,都是肥肥胖胖,比较大朵的品种,看着很是喜人。
  种菜的太监按沈歌呈上来的法子,种了两亩地,在几个太监的精心侍弄之下,蘑菇长得极好,几乎一连片一连片都是,连点土星儿都瞧不见。
  第一次丰收之后,太监们用箩筐将蘑菇采下来,几大框几大框地摆在那里,十分讨喜,若换成正经的粮食,这般丰收可要祭天告慰祖宗。
  皇帝龙颜大悦,直接将蘑菇分送给诸位大臣,连没能上朝的京都小官都能领一份。
  朝中官员们这算是沾了沈歌的光,一时间荀飞光与沈歌在京都的风头无两,先前只听过沈歌名字但对他不熟的,或连名字都未听过的官员们现今对夫夫两人熟悉得很。
  连大字不识一个的妇人听到沈歌的名字时亦会说一句,这沈大人莫不是农官转世罢?要不然焉何能叫菜从水里长出来。
  种香菇的法子皇帝也叫人传到河东与河上府去,这法子比种菜还简单,用不着费心种子的事,只要上山挖长过蘑菇的土,挖来一种就可能会种出蘑菇。
  纵使找到种蘑菇的地点少也不打紧,种过一次后,混入新土与木屑再种,新的土与木屑上也能长出蘑菇。
  绝大部分蘑菇喜暖喜湿,只要法子对了,种出来极容易,家家户户都能种上一片,虽不如粮食顶饿,时常吃一些,也能省一些粮。
  沈歌不知京中风潮,不过纵使知晓,他也不会太在意。
  新的清凌卫在老清凌卫的带领下已练了近半年,也算熟悉军中生活,沈歌建议荀飞光带他们真刀实枪地训一训。
  正好,飞光学院军学院中的清凌卫学子亦入学半年有余,他们原本就有经验,现今跟着荀飞光与韶信等人学,进益更是一日千里,他们也需重新回到军中好好训上一训。
  人到位之后,便要考虑粮食军械之事。
  粮食倒不缺,荀飞光身家丰厚,百里宜那头纵使受到朝廷的打压,收入减少,每月获利依旧十分可观。
  有银钱便能解决绝大部分事情,多付一些银钱,粮草很快就能到位。
  麻烦一些的乃是军械。
  这年头与军械沾一点边的都被朝廷把控,比如铁,比如桐油。
  桐油主要用于制作藤甲,牛皮难得,清凌卫将士上下一律着藤甲。
  腾乃选用柔韧的上等好腾,鞣制后编成细细密密的甲,轻便又便宜,挡个几刀决不在话下。这些甲损坏后能及时更换,做起来也方便。
  藤甲优点有许多,缺点亦不少,其中之一便是不耐用,怕火烧,怕水浇,还怕虫蛀,故桐油十分重要。
  做好的甲上刷一层桐油,防水防蛀还能防发霉。
  桐油不好买,多出点银钱,凭借荀家多年的经营,要弄到不是难事,铁亦如此,难的只是要将它们变成成品。
  这年头囿于技术,铁器都不大精美,绝大部分铁矿没办法融化成铁水,只能烧红烧软,使之变成海绵状后锻打,慢慢打出武器。这么一来,铁的含碳量下去,品质也下去了。
  铁矿难得,用这方式打造出的武器有些浪费。
  沈歌面对这种情况,回去想了良久,又翻阅许多书籍,最终想起前世所听到的一个锻造方法。
  他令人准备生铁与锻好的熟铁,两者烧软了,用熟铁夹着生铁反复锻打,最终将两者融合在一起,去除杂质的同时,尽量保留碳含量,锻造出接近现代的钢铁。
  这样的铁打出来的时候最终会有玫瑰一般的花纹,看着十分美丽,沈歌懒起名字,直接命名为玫纹铁。
  军中铁匠难找,这活计并不复杂,沈歌干脆让清凌卫将士来,直接自个打造自个要用的武器。
  倒不是完全叫他们自个打造,只是初期锻铁,将两种铁融合之时让军士们打,这也算一种训练项目,在锻炼大伙气力的同时,也弄点副产品。
  在他们将粗胚打出来后,再将胚子交由铁匠去调整重心,再开刃。这么一来铁匠的活计大大减少,百十来个铁匠足够用。
  荀飞光与韶信对这事都颇为重视,沈歌带着他们亲自去打铁棚里看。
  打铁棚里有无数炉子在工作,沈歌特地寻来匠人改良好的鼓风机将氧气送进炉子里,将炉子内的温度一升再升,整座敞开式的棚子中气温也跟着升高,直让人汗流浃背。
  军士们三人一组,大多数人脱掉上裳,只着一条粗布裤子,肌肉偾张,奋力地打着铁。
  棚子里都是叮叮咚咚的打铁声,众人都十分专注,唯有极少人看到沈歌他们过来。
  沈歌带着两人走近其中一个打铁组,打铁的军士们见着沈歌忙停下,“老爷,二爷,大统领。”
  沈歌朝他点头示意,“你等先往旁边站一站,让你们统领试一试。”
  沈歌这些年气力增长不少,亲自试过这打铁,他接下夹着铁的军士的活计,示意荀飞光与韶信一人拿着一柄铁锤,试试打铁。
  荀飞光与韶信并不计较,亲自上阵打起铁来。两人都身怀武艺,气力非同一般,纵使打起铁来也有模有样。
  渐渐地,周围军士发现他们的到来,纷纷停下手中动作,在一旁瞧瞧看。
  沈歌对打铁这事比一般军士还熟,他游刃有余地换铁,放在铁毡上任两人击打,还能随着变换位置,一时倒真像个铁匠,只是分外俊美。


第102章 养战
  叮叮咚咚的打铁声不绝于耳; 沈歌三人配合默契; 手下的灼红的铁块火花四溅; 不时变换着形状。
  有铁匠在一旁待着,沈歌见铁打的差不多; 夹起来问他:“这铁块可合用?”
  铁匠连连点头,“合用合用; 这般刚刚好。”
  那块铁原本就被将士敲击良久,舒展折合不断; 生熟铁充分融合; 杂质也除得差不多,铁匠拿去很快便能用。
  沈歌闻言将铁块交给铁匠; 铁匠用长铁钳夹起初步处理好的铁块也不耽搁; 直接夹到另一边的砧板上,示意旁边两个学徒上来; 而后举起大铁锤便开始捶打。
  相比起荀飞光他们; 铁匠动作更为熟练,利落。绵软的铁块在他与他的学徒手下很快就被展平拉长; 初步呈现出枪头的形状。
  再击打几下; 枪头便大致做出来了,剩下的要等枪头冷却过后,再慢慢进行细微的调整,而后开刃。
  棚子里又热又闷,沈歌他们看了一会儿就不再看,转身走了出去。
  “如何?”沈歌面上含笑; 灵动的双眼看向荀飞光与韶信两人。
  “很好。”荀飞光眸中含着赞叹,喟叹道:“我从未想到清凌卫们还有打铁的本事。”
  “这种事情并不难,有人教一教就会了。”沈歌道,“其实很多事情都是如此,有师父在,稍微一教便能上手。想我们这打铁,兵丁参与进来后,原本一个月只能制作出四十个枪头,现今一个月制作三百来个枪头都不在话下。”
  “品质如何?”
  “与先前相差无几,甚至杂质更少,品质更好一些。”沈歌说着带他们去看成品。
  荀三早些日子抵达,现已接手清凌卫的后勤,有他的配合,沈歌传下去的命令被执行得极好,就如这批军械一般,沈歌吩咐一声,荀三便早早准备好了枪柄,仔细装配上便能使用。
  这批枪乃是为新加入的清凌卫特制的枪,上好的硬木棍,早就被做出来了,打磨抛光好后上油,只等着配上枪头就能用。
  沈歌在仓库里找新做出来的成品给两人试手,荀飞光与韶信都是行家,基本上一掂量就知晓这批长枪品质如何,故拿到手时两人都有些惊喜。
  韶信拿着长枪耍了个枪花,兴致上来,就在原地舞完一套枪法,他长枪舞得如蛟龙出击,动作停下来时,长枪犹在颤动,威势不减。
  “好!”沈歌眼睛一亮,拿起另一杆长枪抛给韶信,“韶大哥,你再看看这杆枪,看它与你手上那杆有何不同。”
  “嗯?”韶信拿过来仔细瞧了瞧,面上有些疑惑。
  荀飞光先发现端倪,接过来仔细看,问,“这两杆枪差不多?”
  沈歌连连点头,这两杆枪论是外观还是重量,乃至手感都差不多。
  这些枪在类似于集体流水线的环境中被生产出来,受个人风格影响极小,比较好做品控,废枪也少。
  “有军士们做好的粗胚打底,铁匠的效率大大提升,这一排枪全是一名铁匠做成的,自然差不多。”
  流水线分工作业出现得比较晚,纵使是沈歌前世也是二十世纪的事,这年头压根没有这种先进的方式。
  荀飞光敏锐地意识到其间的价值,“这么说来除了枪之外,其余事务也可采用这种方法,分工来做。”
  荀飞光几乎一点就通,立即联想到其他行业,如种地,倘若有人专门除草,有人专门播种,有人专门施肥,那么那个人做熟了某一样,动作自然会快得多,合作起来,这一帮人做出来的事也多。
  沈歌点头,“是,不仅长枪能这般做,其他事情亦能这般做。”
  夫夫俩对视一眼,都想到一块去了,唯有韶信还有些不太回得过神来。
  有分工合作的法子在,这一批的军械准备得非常快。
  荀飞光令人将长枪分发下去,五人一组,命将士们迅速将长枪练熟。
  这么多将士,光是各种训练也不顶事,必须得经过真正的战场洗礼,方能练出一支虎狼之师。
  沈歌将这想法与荀飞光一说,荀飞光亦深以为然。
  大燕先前无人这般练过兵,莫说大燕,纵使整个历史上也无人这般练过兵。
  荀飞光知晓沈歌的来历,他以前的奇思妙想亦不计其数,像甚负重跑,拉练,林地生存,水中训练,清凌卫的训练早已自成一家,花样之丰富,整个大燕无军能及。
  在这般洗礼之下,清凌卫的将士越发灵活,从上到下,都有一股“奇”所在,两两对战之下,他们的脑筋往往非常灵活,奇计百出,哪怕荀飞光见到,偶尔都会叹一声。
  荀飞光本身的带兵风格极正,他的兵向来令行禁止,悍勇异常,向来比较少用一些偏奇的计策。
  现今的清凌卫在沈歌提供的建议下,经过不下十种训练,被坑过无数次,但凡参加过两两对战的兵丁都学会了主动去思考,而不是单纯等上峰的命令。
  这么一来,清凌卫上下的灵活性大大增强,更令人头疼,战力也直线上升。
  很明显,清凌卫虽然与沈歌待的时间不长,但这支军队已染上他的个人风格,不再算荀飞光一手带出的兵,而有两人共同的风格。
  此次以战代练,以战养战亦是沈歌的想法。
  这时代可不像后世那样太平,尤其这里乃是南关,周围蛮夷,洋夷无数,占山的土匪也不少,若清凌卫真想找人练手,一片一片地区清理过去,光是南关府就够清凌卫练个一年半载。
  沈歌的第一个目标乃是对准那些占山为王的土匪。
  与沈歌前世看的影视剧或小说不同,这些土匪并不是那些被逼无奈,只能上山的狭义之士,这些土匪凶残蛮狠,烧杀掳掠,无恶不作。
  沈歌甚至听过有某个村的某个人得罪土匪,以至于整个村被屠杀殆尽的惨烈事件。
  南关府有商队往来,好吃懒做的大小流氓们往往喜欢上山,直接打劫,不劳而获。往年南关人少,驻扎的兵丁不多,官员们本身就怕死,只要没出大事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都不想去啃那些硬骨头。
  多年放纵之下,南关府的土匪成了气候,土匪横行甚至成为南关的民风,南匪的名声早已传遍整个大燕。
  清凌卫有兵有粮,需要锤炼,正好拿这帮土匪练手。
  荀飞光毫不犹豫便同意沈歌的想法。
  一来这帮土匪盘踞这片土地多年,百姓深受其害,荀飞光身为一方长官自然要庇佑一方。二来则是这帮土匪再怎么蛮横也是庄稼人出身,受过的训练有限,武器更不必提,不会是正规军的对手。
  荀飞光虽欲手下兵丁得到训练,但也不会叫他们去送死,能最大程度的降低伤亡最好不过。
  从土匪身上炼器,先找一找战斗的感觉,慢慢进步道对付洋夷,对付倭寇,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此次出兵,荀飞光与沈歌都不会在第一线,甚至韶信也只带过几次,大部分时候,出去练兵主要由千夫长既几名裹刀将军带队,偶尔也会由百夫长们带队。
  这边的土匪多归多,但规模都不是很大,往往要百夫长带领麾下便能将土匪一锅端。
  多来几次,哪些小将领有指挥才能,哪些没有,那些比较刻板,哪些有急智等,沈歌等人一清二楚,日后的培养目标也更清晰些。清凌卫训练的效果亦非常明显。
  这日,沈歌望着清凌卫源源不断运回来的银两粮草珍玩等物,不禁感慨,“都说要以战养战,现今一看,果然如此。”
  清凌卫上下练了这么多日,整支军队的气质都隐隐为之一变,那股锋芒如何也掩藏不住,基本长眼睛的人一查便知晓他们不好惹,他们本身也更为悍勇。
  沈歌这般感慨麾下将士,却不知晓他自身的气质也有一些变化。他长相过于精致,一般都被当成军师,进几次清缴土匪时,他亲自带人去过几次,刀饮过血后,他锋芒初现,有些兵丁甚至怕他。
  现今若有不熟悉的人见到他,决不会将他当成一个普通的书生。
  荀飞光望着他,嘴唇微微勾起,他知晓沈歌感慨于清凌卫上下的变化之余更感慨近日的收入。
  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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