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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毒‘妃’-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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涩,心里难免有些急了,走向牛车的时候,左手悄悄拉松了自己腰带。
  “啊。”
  就在王金贵准备扶她坐下的时候,刘春雨心一横,故作绊倒,整个人对准他压了上去,也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咋样,牛车刮住了她早就拉松腰带的衣服,罩在外面的薄棉禁不起拉扯,居然整个松脱开来,等于只穿着肚兜的刘春雨一不做二不休,坚挺丰满的胸部刚刚好的压在王金贵的脸上。
  “姑”
  “啊!”
  王金贵明显也被吓到了,一慌神,张嘴的同时,胸部的顶端隔着薄薄的布料居然送进了他嘴里,刘春雨反射性的娇吟,三十好几的大男人老脸瞬间红得跟猴子屁股一样,两人都忘记动作,竟傻傻的维持着那个姿势。
  “啊。”不知道过了多久,刘春雨尖叫着抽开身子,胡乱抓过散开的衣服遮住自己的胸口,回过神的王金贵慌乱的道:“不好意思姑娘,我不是故意的,我??我愿意负责,只要姑娘不嫌弃,我愿意娶姑娘做我的平妻。”
  事已至此,容不得他不负责了,王金贵咬咬牙,一开口就许诺了平妻的位置,老实的男人,估计想都没想过这一切都是设计好的吧?
  “我??可我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女,大哥你??不嫌弃吗?”
  明显没料到这个男人会如此老实,刘春雨不由得更加庆幸,又多了几分真心,她一个奴籍女子,所求的也不多,脱离奴籍,找一个疼爱她的丈夫,如今只要嫁给他,安安分分的跟着他过日子,一切就都有可能了。
  “不嫌弃不嫌弃??额??实不相瞒,我叫王金贵,乃是前面不远王家湾的人,家里已有妻子和几个孩子,上面还有父母和一个哥哥,下有两个弟弟,一个姐姐和妹妹已经嫁出去了,家境只能算是达到温饱,不能算好,姑娘可愿意?”
  慌忙的摆摆手,王金贵又晈咬牙把家里的事情简单的说了一遍,早就从凌敬轩那里听过的刘春雨暗暗赞叹男人老实,低下头好一会儿才娇羞的点点头,见状,王金贵面露欣喜,稍作迟疑才上前帮她拉好衣服,再扶她在牛车上坐好。
  “你家在哪里,我先送你回去,等跟父母禀报之后,我就去你家提亲。”
  三十几的人还要娶妻,王金贵难免有些不好意思,可看到女人的娇媚,再想到家里那个总是惹是生非的妻子,王金贵又忍不住欢喜,完全是个被喜悦冲昏了头脑的傻男人。
  “我没有家,我原先是隔壁镇的人,父母过世后就投靠了叔父,谁知道他们竟想将我卖出去,我是逃出来的??”
  低着头,刘春雨缓缓将早就想好的身世说了一遍,只有这样才能解释她一个女人怎么会大白天躺在路上,王金贵闻言也没想那么多,反倒是多了几分怜惜,拉着他心疼的道:“那你就先跟我回家吧。”
  说是平妻,实际上跟发妻还是不同的,不可能真的大办婚礼,如今刘春雨孤身一人,自然就更不用在乎那些礼数了。
  “嗯,可是??你的家人会不会??”
  点点头,刘春雨又担心的问道。
  “不会,你放心吧,我会跟爹娘说清楚。”
  “嗯,贵哥!”
  一声贵哥叫得他心好像都要融化了,王金贵傻乎乎的笑着,越看她越满意,那点儿对王韩氏的愧疚也消失得无影无踪,男人三妻四妾本就是稀松平常的事情,王韩氏不贤,他就是再娶个妻子回去,谅她也不敢多说什么。
  不过,王金贵想得倒是美好,王韩氏要真不敢说什么,这些年她也不会可劲儿的往死里作了。
  “你说她会顺利嫁给二舅不?”
  在他们离开后,躲在不远处的严晟睿拥着凌敬轩走了出来,两人并肩看着越走越远的牛车“不然咱去看看?”
  收回视线侧身斜睨他一眼,凌敬轩调皮的挑眉,老实说,他真心觉得刚才的事儿有些狗血,想必二舅也是因为常年不满王韩氏,心底早就生出了想法才会傻傻的入套吧?如此一来,恐怕谁都阻止不了他娶刘春雨了。
  “成啊,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咱们正好可以去帮二舅一把。”
  邪气的耸耸肩,严晟睿钻进路边的草丛里将藏在里面的马车拉出来,两人都没有上车,而是牵着马车缓步并肩而行。
  “你就是想去凑热闹吧?”
  没好气的瞪他一眼,凌敬轩双手抱在脑后,看起来似乎没多大兴致,事情到了这一步,以后的发展基本已经可以想象了,他这个主谋原本藏在暗处好好的,若真没事跑去凑热闹,指不定会暴露自己呢,到时候他可就白花费这么多心思了。
  “呵呵——”严晟睿坦然的一笑,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眼瞅着天色也不早了,两人又走了一会,双双爬上马车疾驰而去。
  月华山庄,眼看着凌敬轩又一口气买了五辆马车回来,凌王氏等人别提有多心疼了,却又知道这是不得不买的,只能叹气将马车全部赶到一号仓库隔壁,凌成龙带着下人们特意搭建的牲口棚里拴起来,自打狼爹来了之后,狼屋旁边的牲口棚差不多都成摆设了。
  因为凌敬轩一句买地花光了所有的钱,家里上上下下又开始忙着制作果酱了,除了几个读书人,其他人全都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凌敬轩他们回去的时候差不多是快午时了,前院儿里几乎一个人都没有,隐约只能听到孩子们朗读书本的声音。
  “你先把马车赶过去吧,我去看看。”
  经过厨房的时候,见凌云跟宋嫂正在里面忙碌,凌敬轩跳下马车挥挥手就走了进去。
  “轩主你们回来啦,你看看这牛肉丝是这样切吗?”
  看到他进来,正在切肉的宋嫂朗声问道,另一边负责做饭的凌云也回身恭敬的叫了声轩主,她来到这个家也有些日子了,如同当初她预料的一样,这个家的每个人都很好,只要他们安分守己的干活,轩主和老爷夫人们也不会为难他们,甚至很少拿他们当下人看,他们有的,往往他们都不缺,为此,凌云也越发的有了归属感,越来越喜欢这里了。
  “嗯,炒的牛肉还要切碎一点,我来吧,你去做饭,凌云,你去厂房那边看看,让我娘他们差不多就过来吃饭了。”
  挽起袖子洗洗手,凌敬轩果断接手了做菜的工作,古人讲究的啥君子远庖厨房在他这里根本行不通。
  “好。
  被点名的两人先后应好,一般到了午时,未免错过开饭的时间,还得让人去山里叫,在山上摘果子的人都会在搬运果子下山后就留在厂房里帮忙清洗,吃过饭午觉之后,他们才会再次上山,直到酉时末才会陆陆续续的将一下午摘的果子全部都搬回来。


第161章 荒地(1)一未来
  明天就要开荒了,晚上吃过晚饭后,看着天色还早,凌敬轩索性邀上楚辞父子和赵韩夫夫一起去荒地转悠,消食的同时也能探查一下地况,几个包子听说他们要出去,争先恐后的嚷嚷着要同行,乖乖在一旁啃着大块卤牛肉的狼崽子也屁颠屁颠的冲上去绕着他们一个劲儿的转悠摇尾巴,最后一群大人带着一群小包子,外加两只狼崽子一起出了门。
  “你们小心点,这荒地虽然什么都不长,可是有很多毒虫蛇鼠之类的出没,小心别被它们晈了。
  穿过他们自己修建的大路,差不多就是荒地的范围了,眼看小包子们跟大小黑边跑边疯,韩非不禁担心的叮嘱。
  “女子。
  小包子们乖乖的应一声,带着狼崽子跑了回来,顺着大路嘻哈大闹,就跟放出笼子的小野兽也一样,凌敬轩无奈的摇摇头,示意特地跟出来的周二跟上去照看着他们,他则跟严晟睿等人进入了荒地中,地面不算平整,到处都是小小的坑洼,时不时还能看到大小不一的洞穴,应该是蛇鼠之类出没弄出来的。
  “从这里到内海支流起码有十亩以上的距离吧?以前就这么宽吗?”
  看着大片荒芜的土地,楚辞不禁轻皱眉头,他只知道青国农业不够发达,原以为是地少人多,没想到??连尚算得上富饶的沧州地界都如此,其他的州府岂不是更糟?难怪百姓怨声载道,本来就有限的土地还要缴纳高昂的赋税,换他也会不满。
  “不,我听说以前没这么宽,边缘的土地原本还是可以种植的,只是后来海水倒灌弥漫的范围越来越广,无法种植的土地就越来越多。”
  赵大龙虽然不是地道的凌家村人,却也是在凌家村长大的,加上他以前经常帮镇上的铁铺打铁,对外的接触比较多,知道的事情也相对多一些。
  “是吗?”
  楚辞沉默了,海水倒灌是自然法则,仅凭人为的力量是没办法改善的。
  “那是因为历任的地方官员都没有想过改善海水的侵蚀,放任它侵袭的结果。”
  倒是凌敬轩撇撇嘴,挣开跟严晟睿交握的上前几步,闭上眼轻轻的吸了一口微凉的夜风,风中夹杂着的海水味并不浓,也就是说,这股内海支流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庞大,含盐量也不一定真的很高,如果当政的官员真的心系百姓,舍得上山下乡了解当地的民情和海水每年倒灌的情况,再结合治水的经验,要疏通内海,使水源改道,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也不是啥难事。
  “你有办法?”
  严晟睿楚辞双双激动的上前,难不成他还能让内海消失?
  “有,也没有,你们就别问了,江山不是我的,我没义务当免费的劳工。”
  耸耸肩,凌敬轩坑爹的道,要彻底整治内海对土地的侵害绝对是一项耗时耗力又耗钱的大工程,他自问没有心系苍生的慈悲,做不到那么无私。
  “如果不是免费的呢?”
  楚辞不死心,剑眉紧皱,或许连他自己都没发现,明明他都舍弃自己的身份地位了,每当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他总是会下意识的在乎,或许,他天生就注定了必须要走那条路吧。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楚辞,想清楚你要的是什么再来问我。”
  淡淡的扫他一眼,没有人知道,他今儿是故意邀请他和楚严一起出来的,为的就是点醒他,不,正确的说,是为他的将来铺路,也是培养将来的盟友,严晟睿恢复记忆是迟早的事情,不出意外的话,曾少卿恐怕再过不久就会知道严晟睿在他这里,最多两个月,他就有可能出现在他们的面前,到时候,不管严晟睿有没有恢复记忆,楚辞父子恐怕都必须回去,可,他们是逃出来的,回去想必不死都会脱层皮,若是此时楚辞能向那个高高在上的九五之尊进言,证明他还是有利用价值的,或许能救他们一命,彻底扭转局势,毕竟,他们有没有罪,都是靠九五之尊的一句话不是吗?
  剑眉瞬间皱得更紧了,楚辞不是蠢的,他总觉得凌敬轩话里有话,一时间又想不明白他到底是什么意思,倒是另一边的严晟睿摸着下巴来回的看看他们,虎眸快速滑过一抹了然,原本打算回去后悄悄问敬轩治理之法的他改变主意了,既然敬轩看好楚辞父子,他也暂且看好好了“这样看起来这片荒地不但不会荒凉,好像还给人以心旷神怡的感觉,大哥,来年这里要是变成了田野,应该又会是另一番生机勃勃的景象吧?”
  赵韩夫夫可能听不懂凌敬轩他们在说什么,他们也习惯了不懂就不插嘴,不过跟他们一同前来的凌敬翰明显感觉到了其中的微妙,楚辞的身份他也是有怀疑的,只是,他还猜不到他究竟是谁罢了。
  “嗯,不过每年只能种一季,有点可惜了。”
  回头看他一眼,遥望着远处的凌敬轩眼底不禁流露出坚定的幽光,他一定要在这片盐碱地上种出粮食来,一定!
  “能有一季也不错了,大哥,你打算种什么?”
  走过去与他并肩而站,凌敬翰好奇的道,他们一直都不知道,他具体要怎么做。
  “耐盐的植物,目前只能选择高粱木薯和棉花,若是能改善海水倒灌的情况,还可以种桑树养蚕,经济价值和百姓的带动性也更高,不过最近几年应该是不可能的,高粱木薯棉花都是一季植物,当年种当年收,桑树却是多年生木本植物,一旦海水倒灌,再耐盐也得淹死在地里”
  这是他仔细考虑后得到的结论,相比木薯和棉花,他更倾向于种高粱,既能当米饭吃,又能酿酒。
  “木薯不是有毒吗?还有高粱,那玩意儿就是用来做扫帚的,种那么多干啥?难道我们明年要种棉花?”
  听到他们说什么的韩非好奇的问道,棉花他也不看好,听说产量都不高,管理起来还麻烦“呵呵……棉花就算了,管理麻烦,每到六七月还得雇人打顶,五万多亩地,工程量未免也太大了,而且后期的采摘更是麻烦,木薯只要扎成一捆一捆的丢在河里泡个半个月左右再吃就没毒了,口感貌似还很不错,特别适合灾荒年充饥之用,至于高粱嘛,谁说只能做扫帚的?高粱的用处大着呢,我们这五万亩地我打算全部种高粱,来年咱们就要靠这些高粱赚回一座座的金山银山了。”
  越说到最后凌敬轩就越爽,目前青国的酒一般就是米酒或花酒,造价高不说,度数却不高,喝起来难免有些不够劲儿,他酿制的葡萄酒也只是适合女人喝,而且因为原材料的问题,每年的产量肯定都不高,高粱酒就不同了,明年他还打算直接在凌家村建造一个高粱酒厂呢,到时候??嘿嘿,想不发达都难吧?
  “哦?看你的样子似乎是把未来几年的计划都做好了?”
  严晟睿走过去毫不避讳的抱住他的肩膀,他最喜欢看他自信精神的模样了,特别吸引人。
  “那是当然了,不然我买这么多地干啥?”唇角弯曲的弧度因为好心情又上扬了一些,眉宇间渲染着毫不掩饰的自信与得瑟,相信等明年他们种植成功后,后年很多地主乡绅也会跟着购买附近县城的盐碱地吧?到时候,碍于压力,县老爷肯定会来跟他请教如何种植的问题,他不但不会藏着掖着,还会仔仔细细的教他们,到了后年??嘿嘿??那些人只会种植不会运用,除了自家地里产出的高粱,其他人也不得不全部卖给他,他就能以最低的价格收购,在沧州每个县城都建造一个分厂,如此推算下去,不出三年,他可不就成为青国最大的酒商了嘛!
  越想越开心,凌敬轩仿佛已经看到银子长了腿儿蜂拥着朝他跑来一般,笑得别提有多得瑟了。
  “呵呵……看敬轩的样子就知道,咱们跟着买地肯定没错。”
  众人好笑的看着他,也没问他具体想怎么做,韩非还忍不住调侃了两句,虽然他们对凌敬轩的了解可能并不多,但他们知道,每次敬轩露出那种笑容的时候,肯定都有十足的把握,如此一来,他还有什么不放心的?跟着他干肯定有肉吃!
  “二哥,你觉不觉得咱家大哥非常有做奸商的潜质?”
  凌敬鹏屈起手肘懒散的搭在凌敬翰的肩上,满是好笑的看着他们的大哥。
  “你现在才知道?”
  慢条斯理的扫他一眼,凌敬翰毫不客气的拍开他的手,要是不奸,大哥能在短短几个月就挣下这么大一份儿家业?
  “凌叔不止是奸商,还是难得的治国之才,如果他去参加科考的话,肯定能一举夺魁!”楚严跟个小老头似的,不过看向凌敬轩的双眼却是满满的崇拜,他最喜欢跟在凌叔的身边学习了,每次看他跟人谈话,或是与他交流,他好像都能学到很多不一样的东西,可以的话,他真的很想永远都留在他的身边。
  “所以你要跟他多学学。”
  以后再也别像以前一样总被人欺负,这是楚辞没有说出口的,两世人生加起来,他唯一觉得亏欠的就是楚严,若不是他,他也不会小小年纪就??
  “喂,我不说话你们都当我是死的不成?一人一句的,我咋越听越觉得你们是在埋汰我?”
  “哈哈。”
  见他们越说越离谱,凌敬轩难得搞笑的双手叉腰,一群人忍不住放声大笑,漫无边际的在荒地洒下无数的欢声笑语,估计除了严晟睿凌敬轩,谁也不会料到,明年的这个时候,在场的所有人都将不再是如今的模样,当他们再回想起来的时候,此时的一切已然成为他们一生中最宝贵的回忆。


第162章 荒地(2)—我要娶严哥做媳妇儿
  “爹爹,爹爹,你们在笑什么?”
  远处在大道上疯闹的小包子们听到他们的笑声,撒开小腿儿就跑了过来,严晟睿凌敬轩分别弯下腰抱起儿子:“瞧你们,一个个跑得满身大汗,臭死了。”
  宠溺的点点凌武的小鼻尖,凌敬轩故作嫌弃。
  “嘻嘻,因为很好玩儿啊,平时我们吃过晚饭后都是在院子里玩玩,已经好久没有出来跑动了,难得出来一次,当然要尽情的玩个够咯!”
  丝毫不介意老爹的嫌弃,小包子抿嘴笑得各种开心,说得话却让凌敬轩不禁反省,他是不是把儿子管得太严了?
  好吧,如果他那种半放任的方式还严的话,估计就找不出几家不严的了。
  “那以后每天吃完晚饭后我们都出来走走好了,以后等爹爹赚了更多的钱,我们就将这条路一直修到隔壁县去,然后再在路的两边种上遮阴的树木,夏天散步乘凉最好不过。”
  反省过后,凌敬轩果断就许下了承诺,说啥他也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变成那种小书呆子,孩子的成长是需要父母陪伴的,再忙他也不会忘记这一点。
  “真的吗?那我们以后去县城,或者去隔壁县城,只要坐马车走自己家修的大路就行了吗?”
  小包子兴奋的睁大眼,满是雀跃,自打去过一次县城后,他就更想到其他更多的地方去走走看看了。
  “嗯,而且速度也会更快哦,因为咱们家修的路都是沿着咱家的土地以直线距离修过去的,不用再像以前一样绕路,去县城的时间就大大的缩短了,以后你们要是高兴,随时都可以去县城玩儿哦!”
  要想富,先修路,这个法则放在哪里都行得通,明年作物长成之后,他就有跟县老爷谈判的资本了,要想修一条直达县城的路基本不是啥难事。
  “哥哥你听到没有?以后我们去县城就更方便了。”
  闻言,小包子转头开心的望着自家哥哥,向来抠门儿舍不得的钱凌文难得的没有念叨,反倒跟着点头:“嗯,听到了。”
  经过上次修路的事情,加上他们去镇上读书也的确省时省事不少,凌文早就从中尝到了甜头,哪能舍不得钱呢。
  “嘻嘻,以后我每天都可以去县城的酒楼吃烤鸭了,汪大叔那里的烤鸭最好吃了。”
  下一秒,听到他的目的,众人不禁齐刷刷的狂汗,感情他修路就只为了吃东西啊?
  “你个小吃货,小心以后吃成小肥猪,媳妇儿都娶不到。”
  轻轻在他的屁股上拍一巴掌,凌敬轩没好气的道,难得他家小文没有念叨呢,这只小吃货倒先暴露本性了。
  “我才不稀罕娶别人呢,我以后要娶严哥做媳妇儿。”
  “哈?”
  小包子嘴一撇,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公布他的媳妇儿人选,不止凌敬轩,在场所有人,包括另一当事人楚严在内都忍不住傻眼了,娶楚严当媳妇儿?他真确定自己在说什么?这是啥时候冒出的念头啊。
  “小混蛋,你不是要娶个跟你爹一样的媳妇儿吗?怎么又变成你严哥了?”
  最先反应过来的严晟睿有种森森被背叛了的感觉,满眼怨念的瞪着自己的小儿子,他家敬轩那点儿不如那个小老头了?
  “因为爹爹已经是你的媳妇儿了啊,楚叔他们说,天下不可能有两个完全一样的人,所以我就改变主意了,严哥对我好,又不是别人的媳妇儿,我长大了就娶严哥做我的媳妇儿。”小包子说得有理有据,头头是道,凌敬轩严晟睿和楚辞却是各种无语,他们是堂兄弟好不好?再说了,人楚严哪能嫁给他当媳妇儿?他嫁给楚严还差不多。
  “咳咳?小武,我不能做你媳妇儿。”
  好不容易在小包子的‘深情告白’中反应过来,楚严上前拉着他的手满脸黑线的说道,他可是他的堂兄呢,怎么可能做他媳妇儿?而且他还比大这么多,如果,如果他们没有这层亲戚关系,他也不是他的堂兄,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小孩,就跟铁娃子一样,或许他还真愿意等他长大。
  当然,那些都是建立在如果的情况下,事实上,一切的如果都是不成立的,别说他们是亲堂兄弟,就算不是,以他目前尴尬的身份地位,连生路都看不到的未来,如何能让可爱的他坚持下去?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突然升起一股不舍与不甘,他真的很想,和他们成为真正毫无隔阂的亲人。
  “为啥啊,你又不是别人的媳妇儿,为啥不能做我媳妇儿咧?”
  小包子不懂,小脸皱成了一团,小嘴儿也忍不住高高撅起了,楚严见状忍不住满嘴的苦涩,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只能木然的僵在那里,凌敬轩来回看看他们,腾出一只手敲敲小包子的额头:“你才多大呢,就惦记着娶媳妇儿了?先把书读好再说吧,还是说,你想让严哥跟你一起吃苦受累?”
  “才没有,我只是说想娶严哥做媳妇儿,又不是说现在就娶,等我以后当了大将军,我一定会像戏文里说的那样,十里红妆娶严哥过门儿的。”
  不爽的皱拢眉头,小包子大声的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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