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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鱼求生[穿书]-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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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和王北风先前所说有冲突,程几笑问:“不是说他现在一点儿感情都没有,就是个工作机器嘛?”
郑海平说:“……呃。”
程几说:“海哥,我想……”
郑海平不许他说话,按着他的手说:“别饶过他!”
郑海平的意思是:别放弃。
在最艰难的时候,程几也跟郑海平埋怨过,发过脾气,甚至哭过。那一天他被流弹擦过脖子,只差半厘米就要去见上帝。
发脾气时当然会说气话,连他自己也不信。
他当然不会放弃,他的人生里只有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只有一个齐北崧。
他不矫情,他爱齐北崧。
先前他都不觉得,即使两人睡过了,如此激烈,如此合拍,他都没意识到那是因为他爱对方,而不仅仅是喜欢,不仅仅是回报深情。
后来他花了三年终于想明白,他就是爱他。
如果齐北崧是中了邪,着了魔,那他程几就是咎由自取……他不会爱齐北崧以外的任何一个男人,想都不能想,想想就恶寒。
他是死过一次的人,齐北崧从某种意义上也是,老天爷实在仁慈,又多给了他们一次机会。
上一次是齐北崧发力,这一次是不是该换他了?
他要重新出现在齐北崧的生命里,即使是以陌生人的身份。
他不要齐北崧怎样爱他,喊什么“宝贝儿”“心肝儿”,只要他有所回应,说一句“我好像见过你”,足矣!
第七十八章
那顿饭并没有吃出什么结果,因为大家都不是神经病专家; 倒是喝了一顿大酒。
程几酒量还是那么差; 只喝了一瓶啤的就开始趴在桌上睡觉,任凭其他人觥筹交错; 叫嚣划拳。
到后来雷境、赵家锐也加入; 一群人从中午喝到下午; 换了个地方续摊从下午喝到晚上; 再换地方从晚上喝到半夜。
老耿酒量一般,但酒风豪爽; 上了桌就是明星人物; 被大伙儿围着喊“彪哥”;陈川则被三年不见的弟兄们灌得死去活来。
最后连郑海平都高了; 站在椅子上对瓶吹; 反正他也不怕多喝,有人给他撑腰。
程几就被一路从会馆抬到私家菜馆,又抬到某某会所; 扔在沙发上; 反正就是一个字:睡。
陈川大着舌头说:“程几这……这小子不行!真不行!……他不是假醉诱敌; 是真醉!说实在……实在的,R国倒是挺适合他的,那边禁……禁酒啊!”
王北风则说:“狗怂……怂……就这样老齐还把他当……当宝!”
陈川嚷嚷:“老齐……不认识他啦!”
王北风吼:“宝宝委屈!”
程几反正不省人事; 随便别人埋汰,自顾自睡觉; 直到雷境最后把他摇醒。
他睁开眼,迷迷糊糊坐起; 看到脚下横七竖八躺了一屋子人。
“……”
“几点了?”他问雷境。
雷境说:“半夜两点。我一会儿只负责带海平走,其他人就随他们自生自灭。”
程几晃晃脑袋,觉得里面像是装着一瓶水,哐里哐啷的,好在不疼。
雷境喝酒比较克制,酒量又好,所以还很清醒。他问:“要送你回家吗?”
程几望向老耿。
老东西醉得像个鬼,衣服都脱了,穿着秋裤四仰八叉睡在地毯上,肚子上还画了个黑猪头,估计不是灵魂画家赵家锐就是文学家陈川的手笔。
程几说:“干爹睡着了,今天就先不回凰村了吧。”
“不是凰村,”雷境说,“回你原先的家。”
原先的家?程几在宏城还有家吗?
“工人新村的房子我们帮你买回来了。”雷境说。
程几吓了一跳,忙问:“买那干啥?海哥买的吗?”
雷境笑了笑:“说出来你都不信,是北崧买的。”
程几纳闷,齐北崧不是不记得自己了吗?
雷境在他身边坐下说:“大半年前的事情。那次海平有事回国,半夜在网上闲逛,突然发现你家那套房子被中介挂出来卖,价格还不贵,比市场价便宜五六万吧。”
“他第二天一早就联系中介,原来是当初低价强买你家房子的楼下邻居出事了,先是女主人被网络集资诈骗,损失不少钱,当初买房时占的便宜全赔进去了;后是男主人痴迷买彩票,为此借遍亲友,被追债的堵了大门;再后来是领结婚证前夜这家的儿子被女朋友甩了,总之家里小灾小祸不断,鸡犬不宁。”
程几噗地一笑,虽然听上去挺惨,但他挺解气。
雷境继续:“那家人着急卖房子还债,可偏那女主人嘴快,到处宣扬她家倒霉是买了你家凶宅的缘故。房子这东西,便宜些总会有人要,但聚阴破财凶宅就不一定了,于是挂了将近半年,价格每月降五千到一万,还是无人问津。”
程几恼怒道:“凶个屁,她家才凶呢,自己贪小便宜被骗了还怪到房子上!”
雷境同意,说:“海平就和我商量要不要乘机把房子买回来,结果被北崧从旁听见,问什么事。海平便说想买个老房子等拆迁,也没提你的名字,北崧不以为意,说买买买,这点芝麻绿豆大的事儿还要商量?海平正要挂电话,忽然听到北崧说——把楼下那户也买下来。”
“咦??”程几惊疑。
雷境笑了笑,说:“北崧说,不就是百来万的事儿,既然等拆迁款那点儿蝇头小利,那就多买一户,多给老雷赚点儿零花钱。楼下那户讨厌,花点儿钱把他们赶走得了!”
程几有点儿结巴:“他……想起什么了?”
雷境说:“我也奇怪,他怎么知道楼下邻居并非善类呢?所以说他失忆了吧,其实他也拎得清,至少潜意识里还有痕迹。”
两人都沉默了片刻,雷境接上说:“于是海平就把两套房子全买了,而且还狠杀了价钱,没让卖家占便宜。现在楼上楼下都归你,往后随你怎么折腾吧,在家打架也没人管了。”
说着就把两户的大门钥匙递给程几。
程几慌忙推拒:“雷哥,这可使不得!两套房子加起来那么贵,我没钱还你们!”
雷境说:“不是我们的钱,是你老公的钱。他买你住,谈什么还不还的?”
“我老婆。”程几说。
“你老婆的就是你的,你这么抗拒是对他不诚心吗?”雷境晃着钥匙说,“拿着呀!说实话要不是最近这几年的波折,你老婆别说只给你买两套老破小,买二十套豪宅他都愿意!”
程几慢慢地接过了钥匙。
“雷哥,谢谢。”
雷境摆了摆手,弯腰把郑海平往肩上一扛,说:“走,送你回去!”
程几不肯劳烦他,雷境也没坚持,带着郑海平走了。
程几挨个儿推躺在地上的人,没有一个活的,他只得把他们都搬到沙发上睡,还帮老耿把衣服盖上。
最后他离开会所,打上车,前往那个应该熟悉但其实陌生的老小区工人新村。
摸进斑驳锈蚀的单元门,沿着黑暗狭窄的楼道上行,站在的陈旧的家门前,他心里怅然若失。
已经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那就是孤单。
他在R国的时候虽然危险,但是有同伴,有战友,所以不孤单;出国之前他有齐北崧,那是如火一般的炙烈,也不孤单。
甚至在陪伴程女士缓慢走向死亡的时候,他都不孤单,因为那时候他有事做。
他望着自己的小指,心想都说月老的红绳系在小指上,如果能看见就好了,真想知道那头到底系着谁,是齐北崧吗?
如果那根细绳已经断了,他要付出多少代价才能重新接上?
如果现在齐北崧藏起手来,转身而去,他能强求么?
他开门,开灯,见屋里比较空荡,他有些物品还堆在齐北崧家楼下,郑海平大约是觉得无权处理,没有帮他搬过来。
他推开房门,突然笑了,原来房间里放着齐北崧送他的那张两米乘以两米、实际上床头宽过两米五、长度超过两米三的进口小牛皮全包围大床,把整个房间撑得满满当当!
“……”
他笑得蹲了下来,心想他们是怎样把这张床抬进狭窄的家门和房门的?真是逆天了!
屋里的水电煤都有,程几简单冲了一个澡,躺在那张大床上享受人生。结果令人沮丧,他这几年在R国睡惯了简易床铺,已经不习惯超大超软的床垫了。
他睡不着,坐起来翻照片——说来也好笑,他的手机里居然没有一张齐北崧的正常照片。
出事之前,两人追追逃逃,虽然确定了关系,却还没有来得及相处,甚至没有拍一张合影。
出事之后,郑海平从来不给他发送齐北崧昏迷的照片,以免他担心。
后来齐北崧醒了,康复了,他却无法与之正常联系,手机里的这几张照片还是郑海平刚发给他的。
海哥摄影技术堪忧,拍的齐北崧要么高糊,要么不看镜头,要么晃成一道闪电,要么皱眉撇嘴不耐烦,总之没啥好脸,但对于程几而言这些已经足够了。
照片里的齐北崧和以前一样俊朗,但原先眉宇间的那股桀骜之气淡去了,取而代之的是沉稳和成熟。
他29岁了,光芒未褪,更增泰然。
程几翻看着,忽然停下,将最后一张放大,再放大,直勾勾地盯着。
这张照片拍摄时间为深秋,齐北崧穿着一身土黄色猎装,肩上扛着一支长枪,不知是在哪座山头上野。他双眼望着对面的山谷,手腕袖口处露出了一小截红绳。
程几皱起眉头,心想:莫非红绳后面……是那只葫芦?
三年前,他和老耿在凰村的庙里求签,老耿见老和尚的桌案上摆着一只不到一寸高的桃核小葫芦,便求了过来给他,说是可以逢凶化吉、破煞挡灾。
后来他带着齐北崧爬山,出于好玩,又把葫芦给了他,作为同意其当“备用”的信物。齐北崧当时就把葫芦挂在了挂在了脖子上。
莫非他现在还带着那玩意儿?他还记得那东西的来历?
程几的心砰砰乱跳,然而数秒钟后,又把自己否了:齐北崧不会记得,他带着价值百万元的手表,怎么会眷恋一只价值不足十元的粗劣木雕?那截红绳应该只是一根绑东西的皮筋,恰好是红色罢了。
程几摇摇头,扔下手机睡觉。
床太大太空,他辗转反侧了一个多小时都没睡着,最后只得拿被子枕头给自己垒了一个包围圈,不多不少正好七十公分宽,这才觉得舒服了。
第二天早上他去单位报道,正式入职。
支队里只有极少数人知道他的过往,赶来参观这个传奇,绝大多数人都以为他不过是新来的弟兄。
他也不解释,始终笑盈盈的。
徐中队长拍着他的肩膀大声说:“小程来了以后,咱们支队,尤其我们一中队的平均颜值被拉高了一大截啊!”
其余人笑,说对你也太厚此薄彼了,他帅,我们就不帅吗?
徐中队长瞪大眼睛说:“你们对自己要有正确的认识,不能跟他比!小程的帅经过国际认证,来咱们队里之前他在国外历练过,多少王子公主嗷嗷叫着往他身上扑啊,要封他当金刀驸马!你们行吗?”
程几赶紧捂住了他的嘴,以免他继续无中生有,自己交际花的名声流传在外。
结果徐中队长就是个大炮筒子,在队里走了一圈,程几警花的称号就坐实了。
大家纷纷表示这就是支队的招牌、门面,以后兄弟们在婚姻市场上能否走俏,就看小程在集体相亲会上卖不卖力。只要他卖力,冲着他这张脸、这身条,就给他弄个二等功!
程几面红耳赤地坐在办公桌前,身边围着一群准备蹭脸的。
蹭脸也就算了,还有舔狗,估计是从哪位首长嘴里听说了他的事迹,但又不敢对外宣扬,只好跟在他后面捧,比追老婆还殷勤。
程哥,能握个手吗?程哥,咱们加个好友吧!程哥,抽烟。程哥,我帮你提水!程哥,喝奶茶吗?程哥吃糖!程哥,我就在隔壁,有事喊一声!
……
要不是明确知道人家对自己没意思,程几觉得丫简直被过去的齐北崧附身了,那亮晶晶的眼,那痴迷的脸,一点儿区别都没有!
当警察也没什么复杂,就搞挡建、学习、开会、训练、值班、出任务……程几对于这些都信手拈来。他就这么匆匆过了一个星期,没有联系郑海平和雷境,那边估计也忙,没传话。
一天正常下班,程几打电话找老耿。
老耿如今也有单位了,交通协管员。实际上他这种有犯罪前科的家伙不能加入这队伍,但架不住他立过大功,所谓立地成佛啊!反正协管员也没有执法权,站在路口帮帮忙而已。
老耿也没打算干多久,想干两年、顶多三年,攒上一笔钱回凰村修房子,再把面馆开起来。
话说凰村那个面馆老宅,在老耿和程几出国的第二年就塌了顶。
老房子是有生命的,人气就是它的活气,有人住它不会塌,一旦空置就很容易坏。修补房屋大概需要十几万块钱,得老耿和程几两个人一起攒。
老耿还在那儿开空头支票呢,说程儿啊,这房子不用三十年,我保证二十年后就过户给你!
程几望着那半片残垣断瓦说您省省吧,我不要您的房,修房的钱我也当支援灾区了。
老耿说房子塌了,宅基地还在,这是干爹留你的遗产!
程几说那您先把垃圾清运费出了吧,我在R国好不容易攒了几美元,全用来喊人铲走这宝贵遗产了,拉了两大卡车呢。
老耿如今和程几一起住在工人新村五楼的老房子里,老耿睡大房间,程几睡小房间,老耿负责做饭,谁有空谁打扫卫生。
老耿接起电话:“程儿下班啦?”
程几嗯了一声,问:“你是回家吃还是在外面吃?”
老耿说:“你先回去吧,我就在队里凑合。今晚临时有任务在某某路口查酒驾,我八点之前就得上岗。”
程几便先回,一个人下了水饺吃过,想起老耿和一同执勤的交警们得到深夜才能离岗,一定需要夜宵,于是便打包了几盘饺子准备给他们送去。
老耿执勤的地方位于繁华区十字路口,周边酒家林立,是查酒驾最常设卡的地方之一。
程几赶到时见老耿他们正按着一个人,那人举止夸张,吱哇乱吼,不服管教,显然是个醉驾的。
他不能打扰交警工作,就站在旁边看。
忽然,他看到稍远处一辆等红灯的黑色轿车摇下车窗,有人探头瞧了一眼。
而那个人是齐北崧。
程几的眼睛之尖常常连他自己都觉得奇怪,他发誓自己没有看错,那就是齐北崧!头发比以前略短了一些,梳理得很整齐,五官轮廓分明,棱角阳刚味十足。
程几拔腿就朝他冲去,突然又刹住!
……他不能就这样贸然上去相认,无论多渴望也不能,那太突兀了,会吓着对方。他必须试探,至少讲一点策略。
他跑向老耿,说:“你把衣服帽子脱下来给我!”
老耿刚刚被醉鬼踹了一脚,正生气,问:“什么?”
“衣服和帽子!!”程几叫道。
老耿还是不明白,程几干脆就把协警制服从他身上剥下来,自己迅速穿好,又扣上帽子,还抢过他手里的酒精检测仪,反身朝着齐北崧奔去。
车里,齐北崧发现前方的吵闹不过是警察制止醉驾,正索然无味地要合上窗户,突然一个人从侧面窜出,阻止他关窗,并将测酒精的仪器送到他嘴边说:“吹一吹。”
齐北崧抬头看,只一眼,就仿佛被子弹穿胸而过,连呼吸都停止!
难以忍耐的疼痛从他身体内部升起,爆裂,席卷全身,在脑中碰撞轰鸣,他几乎是用尽全力的瞪着对方,眼珠子转也不转,下巴绷得死紧,从头到脚的筋肉骨骼都僵住了!
他发誓这辈子没有露出过这种没出息表情,仿佛一个从来没有见过同类的傻瓜!
其实路灯并不明亮,对方也有些背光,他并不很能看清楚长相,但只是对上视线,他就觉得痛,仿佛砂纸打过心脏。
一种来自于记忆深处的清新味道与血腥气混合,陡然充满了他的鼻腔,酸涩得几乎落下泪来。
他嘴唇开合,找不到自己的声音。
程几平静地说:“你吹一吹。”
许久,齐北崧问:“吹什么?”
程几努嘴,示意吹仪器。
齐北崧盯着他,缓缓地把脸低下去,吹了一口。
数值完全正常,齐北崧没有喝酒。
程几收起仪器,公事公办地说:“走吧。”
说完他不等齐北崧反应,转身走开,一步一步,初开始镇定,终于乱了方寸快步疾奔。
齐北崧紧盯着他的背影不放,直到绿灯放行、一大串车在他后边按喇叭,仍然一动不动。
程几猛跑几十米冲到老耿身边,把他拉到没人看见的地方。
老耿埋怨说:“你干什么啊?神神叨叨的!”
“他还认识我!”程几眼睛放着光,“只是想不起来了!”
他指着心口:“齐北崧这里记得我!!”
第七十九章
齐北崧紧紧盯着程几的背影,直到他消失在视线之外。
他身后积压了太多的车; 每一辆都在愤怒地按照喇叭; 终于交警忍无可忍,上前驱赶他离开。
他几乎是无意识地松开刹车; 缓行; 到家; 熄火; 呆坐,终于开始后悔自己没有追上去。
他甚至没有看清楚对方穿的到底是什么制服; 是交警吗?还是协警?
他只记得对方的那双眼睛; 明澈、欣喜; 当被包裹在那种眼神里; 他心痛至极!
他似乎已经认识了对方很久,然而又确实不记得。
他知道自己的记忆有一段空白,他昏迷将近九个月; 醒来后最初三个月里也无甚记忆。
第一个月; 他能听到亲友在和他说话; 但不知其意;第二个月,他意识开始清醒,但昏睡亦多;第三个月; 他可以用眼神和手势简单交流。
第四个月,他能发出有意义的音节;第五个月; 他奋力下床,摔了个狗吃屎;第七个月; 他能拄着拐走了。
又是第九个月,他开始把自己当成狗一样操练。
他从意识半醒半迷时就感受到身体的痛苦,病后早期的记忆也是痛苦,复健期间更是苦不堪言。他忍耐所有的痛苦,因为有谁好像告诉过他疼痛是生命的馈赠。
他像个婴儿一样重新学习认识亲人,说话,站立,行走,自理……他成功了,唯一可惜他的记忆并没有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尤其是昏迷前一段时间的记忆无法深挖,挖下去时仿佛在迷雾山谷里摸索,觉得不安、恐惧,寸步难行。
恐惧本身并不能阻止他,阻止他的是医生。
医生告诉他,他的记忆提取出现了问题,至于原因没人能解释清楚。脑科学原本就是复杂和深奥的,人类能够上山下海,征服深空宇宙,却还没有琢磨透自己的大脑。
医生让他不要勉强,应该以平和的心态等待某一种契机降临,科学和神学往往只有一线之隔。他听医生的,没有强行去追逐,果然他渐渐想起来一些人一些事。
他知道自己忘了很多,但不觉得那些有什么重要,他认为遗忘是他受伤大脑的自我减负,若不是果断抛下包袱,他说不定还无法如此迅速地康复。
直到前几天雷境说漏了嘴,说你总算可以回去见小程了。
他问:“小程是谁?”
在场所有人都沉默。
在他完全清醒后,从来没有人在他面前提过一个姓程的人,他以为那是雷境的朋友,并不纠结,就像他也没纠结那颗几乎把他人生毁去的子弹到底从何而来。
郑海平告诉他,他是在猎鹿的时候被人当做鹿打了。
好吧,这也不能怪谁,是老天爷让对方这么瞎。
他大难不死,心境比以前平和,那些与生俱来的倔强、血性还有野性,大概也只有在靶场上或者猎场上才能体现出一二。感情方面他几乎心如止水,提前步入了老年生活。
但是今晚,自从他遇见那个交警或者协警之后,他才发现自己居然还会兴奋、焦灼、躁动,以至于浑身颤抖!
他跳下车跑上楼,整整一晚都毫无理由地在家中乱走,在跑步机上狂奔,在划船机上推呀拉呀,一秒钟都安宁不下来!
他懊恼得捶胸顿足,因为他当时没有下车去追!
以及他认为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
他绝对不肯把这沸腾的心情告诉任何人,仿佛只要说出了口,那个人就不单单只属于他,他得被迫在亲人和哥们儿之间分享。
但是他可以分享的只有三个字。
天知道他拒绝了多少人的示爱,最后竟然因为这三个字沦陷!
而那三个字甚至不是我爱你,而是:吹一吹。
他像个疯子似的跑了半夜后决定去找对方。
他没有什么线索,他描述不出那个人的长相,也没看清他的身份,唯一确定的就是那个繁华的道口。
于是第二天差不多时间他又去了同样的地方,可没有发现那个人。他把车停在附近,观察执勤的交警和协警们整整两个小时。
他想那个人或许换了执勤地点,于是一个路口接一个路口地找过去,还是没有。
他只好开口去问,然而他给的线索太古怪了——“二十多岁,眼睛很漂亮,像是会说话。”
交警信誓旦旦地表明他们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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