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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之小兵传奇-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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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罗马舰队真的被秦军打得狼狈得很,原本对取胜没有多少信心的克丽奥佩特拉一下来了精神头,在她的亲自带领下,一众埃及战船争先恐后的朝着已经失去阵形的落单罗马舰船杀了过去。
埃及人的造船技术其实并不输给罗马人、迦太基人,只不过他们士兵的战斗力实在太弱,因此才沦为了这一地区的三流国家,现在,新女王登基,腐败不堪的军队得到整肃,士兵的战斗欲望也有了相当的增强,况且,这回又是白捡便宜的差使,这还不人人奋勇,个个争先。
海面上,舟橹飘浮,死尸塞满了这一带的洋面。
间或,还有落水不死的罗马划桨手抱着一、二块浮板,发出凄厉的救命呼叫。
可惜,他们白喊了,战斗已经持续了将近二个时辰,但却仍然没有结束。
随着战事的延续,主战场也在慢慢发生转移,在傅戈的有意吸引下,势如疯虎的提图斯和埃尔蒙斯不顾马尔克卢斯保持队伍的命令,开始向秦军主力舰队发动一轮又一轮潮水般的攻势。
跳船板没有效果,那就靠上去接弦战。
疯狂的罗马人仗着乌鸦船坚固的船体和划桨手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试图和秦军展开一场近身肉搏战,这种战法在后世的十五、六世纪相当的盛行,持剑的海盗们往往就是依靠出众的剑术和单挑的战力,赢得财富与胜利。
不过,很失败的是,罗马人的这一招也没能取得多少效果,秦军舰船虽然没有撞角,但却有密集的弩箭,这可比依靠臂力拉开的长弓要射速快得多,加上秦军士兵在一开始就狡猾的在箭头上绑上了引火之物,并瞄准了罗马人的木桅和船帆下手,这样一来,在速度上全面落后的罗马人只能跟在秦军舰船的屁股后面挨打受气。
风助火势。
熊熊燃烧的大火没有让傅戈失望。
罗马人的三十余艘乌鸦船在第一波大火中成了海面上的一堆灰烬,还有将近二千名倒霉的士兵也一起葬身火海,至于划桨手损失了多少,数目已经无法去估量了。
趁着火烧的这一时机,实力相对弱小的埃及舰队也占了不少的便宜,七艘落单的乌鸦船在埃及人的穷追猛打之下,不是倾覆就是投降。
最后,马尔克卢斯终于醒悟过来,在战场的选择上他着了傅戈的道,有强劲的风力相助,对于秦军来说,不亚于是多了八万的划桨手,而对于载重人员多的罗马舰队来说,强风既降了速度,又使得舰船在逆风时变得举步维艰。
“快,抢滩登陆!”
由于速度上的劣势,加上划桨手的体力已经告尽,罗马舰队想要撤退已是势所不能,除非他们愿意在广阔的海面上被秦军舰只一条又一条的击沉,所以,对于马尔克卢斯来说,他能做出的决择只能是一个。
就近登岸,不管怎么说,罗马舰船上的士兵至少还有三万余,这支部队一旦登陆,完全可以从西奈半岛一路杀奔开罗和亚历山大里亚,马尔克卢斯可以相信,凭埃及人的那点战斗力,根本无法抵挡住罗马军队的进攻。
也许,转机就在这一刻到来。
不管怎么样,再也没有留在海上挨打更糟的了,对于马尔克卢斯的这一决定,提图斯和埃尔蒙斯二位焦头烂额的罗马将领不约而同的表示了赞同。
当夜幕降临海面的时候,撕杀了一天的大海战终于接近了尾声。
罗马人会永远记住这一天,公元前199年六月十八日。
这一天,纵横地中海的无敌舰队,罗马共和国的海军王牌马尔克卢斯舰队遭遇到了灭顶之灾。
不过,这一场大战并没有结束,它的战场换到了陆地上。
正文 第三百六十二节 最强之师
更新时间:2008…12…30 0:19:42 本章字数:3075
罗马人在海上没有占到便宜,换到陆上争锋,谁又是这个时代真正的王者?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还有甚者,为了秦军与罗马军队孰强孰弱,在后世资讯发达的网上,还专门有人对此进行过一番论证和批驳,当然,论据从来都是为观点服务的,由于双方引用的资料各有偏执,得出的最终结论也是大相径庭。
对于罗马陆战部队的底细,早在傅戈图谋塞琉西之时,他就着令陈平加紧对这方面资料的搜集,换句话说,就是先期做好情报工作。
有丝绸这一项重要的贿赂物资,陈平的工作进行得还算顺利,在罗马共和国的初期,其军队中的士兵是从公民中动员来的,由于他们必须自备武器,因此在那时罗马骑兵以及装备最好的重步兵均来自最富裕的阶层。
如同希腊和马其顿军队一样,罗马军队中也有装备稍差的步兵分队,如标枪兵、投石兵和其他一些不带盔甲的辅助兵。
各种部队均以一百人为单位进行编队,称为百人大队,这些早期罗马军队的作战队形也是方阵。盔甲较好的重步兵排在正面,轻步兵在方阵的前面作战并负责掩护方阵的侧翼,不过在这个时代,那种让罗马人名扬天下的方阵队列作战模式还没有最后形成,根据历史记载,罗马人真正将方阵队运用纯熟还要过一百余年的时间。
虽然如此,在马尔克卢斯麾下的这支罗马军队还是具备了相当的战术素养,相比其它国家的士兵,罗马士兵的武器主要以短剑和重标枪为主。
重标枪是标枪的一种,跟短剑一样出现于公元前三世纪,说起标枪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罗马人大多身材高大,力量十足。标枪对于他们来说,既容易投掷,又穿透力大,正是一种适合的远程兵器。
同时,为了提高命中率并增加投射距离,罗马人还在重标枪地木杆上绕一根绳索,这样在投射的霎那间用劲一拉,可以使标枪旋转着向前尽去。倘若正好穿透敌人的盾,盾就被拉住,持盾的士兵只好听凭古罗马士兵冲上来用短剑砍刺。
还有,假如距离较近,投掷不及,重标枪握在手里的话完全可以当作一支威力强大的近刺长矛来使用。
罗马人的短剑主要作用不是砍杀而是刺杀,使用起来比梭镖更加灵便,它的锋利程度是不用质疑地,经过实战的检验,这种短剑比单纯用于刺杀的大剑更能杀伤敌人。
对于这种短剑的功效。在史籍上有史学家李维曾在自己的著作中描述过马其顿的士兵“当见到罗马士兵用剑把人体剁成碎块。将胳膊从人体上剁下,肩、四肢或脑袋、身体分离,颈部被刺得血肉模糊。内脏裸露在外”的情景时,一个个都吓得魂不附体。
标枪和短剑是罗马军团士兵通常携带的重要兵器,他们的使用加上组成分队,使罗马军团的战斗力大为增强。
罗马人地这份凶悍其实倒是、秦军士兵有异曲同工地地方,在战场上,以斩杀敌卒收集头颅作为邀功凭证的秦军将士在血腥杀戮方面,只会比罗马人有过之而无不及。
长平一战,白起坑杀赵军四十五万,使得关东六国闻秦军而色巨变,由此。每与秦军对阵,未战而先胆怯。
在新秦统一的过程中,傅戈所率领地这一支秦军经历过的大小战役可谓不计其数,尤其是在最初的那段日子,东阿、雍丘、巨鹿哪一仗不是尸堆人海里走过来的,在如此艰难处境下生存下来的一支军队自然不会缺少血性,缺少、敌比拼毅力的信心。
因此,前面提到的孰更强孰更厉害的问题,若是由秦国将士来回答。那很简单,大秦。
同样,换到罗马军队中的任何一个士兵,他们的回答也一样肯定。
当然,大话人人会说,真要打起来,理论上地分析不过是参考,一切还要依靠将帅的谋略、士兵的骁勇和临阵的应变等等诸多方面的比拼。
就算某一次交战一方胜利了,也不能依此断定另一方就完全不行了,因为战场上任何一丝变化,都有可能改变战局的进程。
因此,一个睿智的统帅,在战前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计算好自己地优势与长处,并将他们发挥出来,另外,就是尽可能的让对手在不适应的环境下作战,在这一点上,在适才的大海战中,傅戈无疑干得相当的漂亮。
在历史上,秦军与罗马军队是没有机会相遇的,在同一个时代的两个最强盛的帝国究竟谁更加的强大,谁的军队更加的厉害,这个问题曾经让许许多多军事爱好者争论不休,而今,当历史因为一个人的出现而转变时,这个问题终于不再是问题了。
经过一整天的激战,海上的罗马舰队吃了大亏,不得已的马尔克卢斯只得下令剩余的三万二千余士兵登岸,同时,为了扩充声势,罗马人连六万多划桨奴隶也一起集中起来,编入到战斗序列之中。
浩浩荡荡的十余万大军杀将上岸,就算是压也把柔弱不堪的埃及王廷给压垮了,亚历山大里亚的富庶繁华、金银珠宝,开罗城外金字塔里的法老遗珍,这些都让罗马人心动不已,反正都是吃了败仗,回去元老院也不会饶过自己,莫如干脆就在埃及好好的杀他一个痛快,若是能趁机将埃及给占了,到时,马尔克卢斯将军就是埃及的总督,而其它人也一样吃香的喝辣的。
抱着这一个想法,罗马人弃了战船,争先恐后的上岸了。然而,等到马尔克卢斯真正将部队带上岸时,他发现自己错了。
错得太过离谱。
仿佛是算准好了自己会弃船登岸一般,秦军居然在岸上预先设好了伏兵,一支纵横千万里没有对手的骑军。
杀手锏人人都有,关健是要用到点子上。
在对付罗马人这样重大的战略事情上,傅戈当然不会愚蠢到将宝全部压在舰队这一环上,按照他的预想,海战若能胜之,则罗马人就会如实战一样弃船上岸,若不能取胜,秦军舰队还可以往海岸线上撤退,到时有岸上的弩箭部队支援,就算不能将罗马人击退,也至少可以保得舰船上的将士安然脱险。
骑军由巴比伦和安条克城秘密往埃及方向调动,留出来的真空地带则由大将军韩信率领的二线部队填充,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平叛安抚,秦军基本上控制住了大夏和安息两个附属国,并扶持起了亲向秦国的新政权。
暮色渐笼海滩,天边一抹残阳正伴着云霞落下,红色映衬着沙滩,让惶惶的罗马士兵与残破的舰船都涂染成了一片血色。
黑压压的大秦骑军一字排开,列阵于西奈半岛开阔的沙质平原上,这里本来就是由尼罗河的沙石长年的冲刷堆积形成,细小的沙土相当的紧密,正适合骑军冲杀作战。
旌旗猎猎,在强风的吹拂下发出‘呼啦啦’的嘶吼。
秦骑军主阵,指挥官李烈一脸的肃容,络须根根张开,在他的身边,年轻的李广则神情激昂,眸子里更流露着无限的求战欲望,他的样子倒更象十余年前的李烈,那个在泾水畔背水一战,让陈余的数万大军灰飞烟灭的骑军将李烈。
时间仿佛停滞了一般,属于李家子孙的时代来临了,这一次,主角换成了李广,这位在历史上始终得不到封侯的名将迎来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战。
“哈哈,罗马人果然上岸了,真是天助我们李家子弟,骑军儿郎们,你们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
看到罗马人渐渐靠近的身影,李烈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容,说实话,适才等待的滋味实在不好受,远远的能听到海面上杀声阵阵,但却没有自己什么事,这可让一众骑军将士给憋坏了,好在,罗马人也总算给面子,说来就来了。
半渡待击,这是兵法上亘古不变的信条。
“李广,带着你的部队,冲锋!”李烈终于下达了出击的命令。
李烈的命令尤如一道迅急的催命符,顿时让平静的海岸变得沸腾热闹无比,弩骑兵冲锋——,一支支弩箭密密集集,就象天空中飞落的雨点,让一众惶惶逃命的罗马士兵刚刚松懈下来的精神又崩紧了。
马蹄声如雷震天,这第一波箭雨是弩骑兵的礼物,其实,对于秦国的骑兵来说,弩和战刀一样,都是他们必备的武器。
在合适的距离内,使用最合适的兵器。
这才是最重要的。
正文 第三百六十三节 血红之海
更新时间:2008…12…30 0:20:02 本章字数:3211
“方阵排列,迎敌!”
在如林如密的箭矢丛林中,冒着不断倒下的危险,提图斯,这位奉命攻击秦军主舰队未果的罗马将领是第一波登岸的军队中的最高指挥官,他声嘶力竭的叫喊着,试图将先期登岸的士兵给纠集起来,以对抗越来越近的秦国骑军。
嗖!
一支飞矢挂着风声迫近!
“将军小心!”一个亲兵叫喊着飞身侧仆,猛然将提图斯结实的身躯撞到一边。
就这一撞让提图斯躲过了伤害,不过,那名忠诚的亲兵却失去了性命,他的后背上,一支雕翎箭的尾羽正颤颤的抖动着。
箭贯胸膛,劲力十足,纵算是大罗神仙,被这一箭射中心脏,也是一样无救。
“该杀的东方人,你们这群魔鬼!”提图斯操起短剑,目光赤红如血,终于,他发现了引发这一箭的罪魁祸首。
“可惜了。”
在四百步开外的地方,又从箭壶里取出一支箭矢的李广轻叹了一声,方才的那一箭正是他射出的。
一箭射杀敌方大将,这可是冲锋陷阵的最大功劳,已经瞧出提图斯是罗马军中最大的官员的李广很遗憾,他没有抓住这个机会。
两个人彼此象斗鸡一样狠狠的瞪视着对方,虽然时间只不过一瞬,但却俱在心底留下了无法磨去的痕迹。
“标抢兵,投掷!”
距离接近到九十到一百一十步(相当于六十英尺)的时候,白白挨打的罗马人终于开始发威了。
势沉的标枪夹带着劲风落入冲锋的骑军阵里,顿时掀起一阵血雨,被标枪射中的骑卒惨叫着跌落马背,更要命的是高速冲刺的负创战马受到惊吓,齐齐的失去前蹄伏于于地,这一来,后面地骑军不及有备,顿时相撞在了一起。
重标枪的威力确实厉害。对于秦国的骑军来说,这一仗的敌人完全不同于往,新式的武器,新式的阵形,还有敌人在力量上的压倒性优势 。
“杀!”
血性激发起了秦军将士更高涨的斗志,许久以来他们都没有象今天这样充盈战意了,就算在高附城,塞琉西人给予秦军骑卒们地也不过是一点点惊讶而已。
但今天。罗马人的表现着实让骑兵们兴奋,重标枪确实有些威力,但相比秦国的锋利战刀,还是要差上了一筹。
重标枪一轮投掷过后,破裂的销钉已然不堪再用,而依靠绳索牵引受伤敌卒的战法也行不通了,因为秦军的战骑比绳索迅速更快的杀至跟前。
雪亮的战刀举起。
与罗马人刺杀的短剑相比,秦人的战刀则将砍杀战术发挥到了极致,双方地兵器都是根据自身地实际特点而量身定做的,罗马人身材高大。臂力强劲。在近身肉搏时具有相当的优势,短剑地刺杀特点正有利于他们的发挥;而秦骑军的战刀则属于大砍大杀一类的强悍武器,借着战马高速冲刺的速度。铁制的锋利战刀在半空中狂舞着收割生命,已经成了秦骑军的招牌表演。
混战进入了白热化阶段。
得知前方部队遭遇秦军拦截,马尔克卢斯连忙着令后续部队不顾一切的登岸开进,他清楚一旦提图斯部被赶回海里,等待自己的将会是什么?
为了加快登岸速度,他甚至于将救援埃尔蒙斯的一部分战舰给抽调了回来,用到侧翼对提图斯地增援上,这样一来,被秦、埃联合舰队围攻的埃尔蒙斯顿时形势万分危殆。
海面上,围歼战还在进行。
相比气势上完全占据上风的秦、埃联合舰队。开始时气势汹汹的罗马人现在则成了光挨打没有反抗的窝囊废。
“快,再给指挥官发讯号,请求援兵!”
这是埃尔蒙斯的叫喊声,担当分舰队指挥的他一脸的狼狈模样,早些时候的一场大火让他白白地损失了将近三分之一的舰只,而更令他恼火的是,由于埃及舰队在侧翼的纠缠,使得他的船队与主力舰队始终无法会合。
四面皆是秦军战船,日暮西沉。16 k 小 说 wWw。16 K。cn 文字版首发埃尔蒙斯的分舰队已经只剩下了不到二十艘战船,而围困他的敌军仅埃及舰队就不下六十艘,这样悬殊的差距面前,就算是骁勇一向不服输的埃尔蒙斯也不得不低下了头颅。
“将军,我们被抛弃了,马尔克卢斯指挥官已经带着主力登岸了,我们没有救兵了!”
士兵的回答让埃尔蒙斯绝望了,他清楚自己已经被抛弃,今天这一战,除了老天眷顾能侥幸杀出重围外,就只剩下了一个死字。
“冲!”
埃尔蒙斯不愧是大西庇阿的得力干将,带着对秦人的刻骨仇恨,带着对马尔克卢斯见死不救的怨念,埃尔蒙斯将分舰队上的士兵和划桨手大部分集中到了五艘尚算完好的战舰上,准备拼命一搏。
突围,哪里有这般容易?
对埃尔蒙斯先前的穷追不舍铭记于心的英布、栾布迅速的调整了布防,他们一面组织力量对其它落单的舰船进行围杀,另一方面对开始对埃尔蒙斯的五艘满员舰船实施反冲锋。
船与船之间一次次的撞击,每一次都有可能造成船体破损进水的结果,但双方都已然不顾,撞,冲,杀,只要能将敌人给杀死,管他什么办法!
海战一片混乱,岸上又何止不是。
就在马尔克卢斯的增援部队上岸时,傅戈也已经从海岸的另一侧登岸并与李烈会合,双方皆已杀得红了眼睛。
增兵,增兵,再增兵!
“冲锋,把罗马人赶回到海里去!”
“杀光该死的秦人,我们的目标是开罗、是亚历山大里亚城!”
呼喝声在夜色中传得老远,除了这些尚能听得清晰的声音外,其余更多的就是如狼似虎般的嘶吼。
混战中,一个拿着短剑的罗马士兵悄悄的躲到了同伴的标枪兵后面,准备抽空捡份便宜,也算他运气,正好一名落单负伤的秦军骑卒摇摇晃晃的奔跑了过来,瞧他胸前的那一滩血红,显然已经负了重伤,估计能撑到现在不死还要多亏战马驼伏。
这么好的猎物,标枪兵们当然不会放过,不过近战去捅杀是不可能了,疯狂的战马奔腾如雷,可不是双脚能够追上的。
投掷。
三支重标枪挂着抛物线向身躯摇晃的秦卒而去,在这样的攻击面前,就算没有受伤的士兵也不一定能躲开过去。
“啊!”惨呼声起,胸口被标枪击中的秦骑兵身躯从马上飞起,正好斜斜的落在想占便宜的罗马士兵跟前。
“哈哈,阿缪伊斯神保佑!”面带兴奋的罗马士兵叫喊一声,一剑挥落斩向秦兵的颈项。
“呃!”
几乎是同时,血光迸溅,重伤的秦兵固然身尸两处,而罗马人也没讨到好去,适才重重的一撞让昏昏沉沉的秦兵苏醒了过来,战刀匹炼般而起,正好划过罗马人的胯下。
罗马士兵捂着下身,一声声凄厉地嚎叫着,失去了关健的命根子,这活下去还有什么意思?真不如死了算了。
好在,他的哀叫没有持续多久,一支利矢让他彻底的解脱了。
罗马军团规模相当于后世军队的一个师,它由十个大队组成,约四千五百至五千名士兵组成,其中包括约三百名骑兵,不过,这次马尔克卢斯的军团由于是跨海作战,所以骑兵这一项就由长弓手替代了。
大队相当于后世的营级单位,由四百五十名至五百七十名士兵组成,小队则相当于连一级,每个小队由两个百人队组成,相当于排。
按照这个编制,马尔克卢斯指挥的这三万多罗马军队一共可以组成六个军团,再加上数量庞大的奴隶充实,可以说罗马人组成二十个军团也不在话下,这样的一个规模对于不熟悉罗马人作战特点的对手来说,堪称恐怖之极。
好在,傅戈这个逆天的家伙本来就不能算作正常人,而他指挥下的那支一万五千人的骑军更是属于超越强悍的存在。
骑兵与步兵在平原上交锋,谁吃亏谁得势是不用说的,除非双方军队的战力相差实在太多,又或许步兵如后世的火枪兵一样有热兵器在手。
一轮又一轮的冲击之后,马尔克卢斯发现他最后能做的事情只有一样,那便是将手里的预备队一回回的填到战场里面。
用奴隶武装起来的军团虽然人数上足够的唬人,但战斗力与真正的罗马正规军团却有着天差地别,这种情况若是对手不强还好说,可要命的是这一次的对手正是强悍不输于罗马人的秦国骑军。
杀戮,流淌的鲜血已经将海滩染红,不,已经将这一带的海面染成了真正的‘红海’。
还要再战下去吗?
瞪视着一片混乱的战场,马尔克卢斯只感到一阵天旋地转。
正文 第三百六十四节 尘埃未定
更新时间:2008…12…30 0:20:12 本章字数:3299
宜将剩勇追穷寇!
这句俗语说得相当的好,但有时,这穷寇一旦被迫急了,也不是那么好追的,最起码,杀得风头甚劲的李广就碰到了大难题。
在战役开始时,秦骑军充分发挥速度上的优势,以一部精锐冲垮罗马人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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