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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食无忧[穿越]-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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伺候吕言嘉好些年,深知他脾气,也不敢回嘴。不能怪他沏了“霉茶”,要怪只能怪他走了“霉运”,于是挨了打骂,唯唯诺诺退下去,
  旁边的齐文君一言不发,似乎也忍受不了吕言嘉的脾气,没多会就站起身来。
  “做什么去?坐下。”吕言嘉抬头看她一眼,语气也不见得有多体贴。
  齐文君不冷不热道:“身子不舒适,怕是这团肉在闹,歇去了。”
  “这团肉”可是他们老吕家来之不易的亲骨血,吕言嘉目光垂下,在齐文君肚子上看了看,终是什么也没说,忍住了发火的冲动,任她去了。
  那小厮抹着脸上茶渍走出来,待再看不到吕言嘉,他立刻变了脸色,朝手里的玉瓷茶盏里狠狠吐了一口唾沫,目光恨毒地盯着这盏,啐道:“呸,个庶种罢了,不过攀上个贵人,还真当自己是天王老子了——”
  没骂尽兴,听到有人笑道:“哟,是你呀?怎么,又挨骂了?”
  小厮抬眼一看,竟是那日欺负他的少年,真是霉上加霉,白楞他一眼道:“做什么,看我笑话?”
  余锦年提着桶水,腾不出手来,便先将水桶稳稳当当放下,才从袖子里摸出个帕子,团成一团远远朝他掷去,笑笑地道:“给你,擦擦。”
  有东西迎面投来,小厮下意识就接住了,在手里攥了攥,见是个料子柔细、还泛着淡淡香脂粉味的绢子,就跟女娘贴身穿的肚兜一般滑腻。他虽说也没摸过肚兜,但就是感觉被对方嘲笑了,脖子上气红了大一截,瞬间把帕子扔还给他,烦躁道:“什么娘气兮兮的玩意儿!赶紧拿回去,别脏了我的手!”
  这些小东西向来都是清欢给准备的,人家给什么他就用什么,要求不高,自然也不会刻意去嫌弃。余锦年把帕子捡起来,贴鼻子下闻了闻,是有点香气,但却是季鸿常常用来熏衣的那种香,而且女娘们做事向来心细,料子柔一点也正常,怎么到了那小厮嘴里就娘了。
  小厮刚在吕言嘉那儿吃了不痛快,这会儿是从上到下冒着一股子肉眼可见的火气。他是把那帕子扔回去了,可总觉得指头间留下了那滑腻的触感,他仔细打量了余锦年,又想到这一路上他与那锦衣男子同进同出、同吃同睡,说是“形影不离”都显得生疏了,有好几次,他还见那男人去摸这少年的脸!
  他豁然开朗,以为自己看透了某件不可告人的秘密,便小人得志地笑道:“你在这做什么,怎么不去‘伺候’你那俏郎君?”
  他将“伺候”二字咬得格外重,有心之人自然能听出其中的戏谑意味。他就是故意要让这少年难堪,更何况在他的粗短见识里,以色侍人就是媚俗,以男子之躯以色侍人,更是媚俗中的媚俗,既然某人都这么干了,就休要怨旁人戳他们的脊梁骨。
  余锦年却只是笑了下:“他呀,好伺候,这会儿正等我回去喝茶呢!”
  “……”那小厮没想到他不仅不反驳,竟还衣服得意洋洋的样子,自己一记重拳打在人家软沙包上,简直嘴都要气歪,于是绕过他往灶房走去,低声呸了句“小人得志”。
  余锦年只是不跟他一般见识罢了,与小厮错身进了后院,那吕大少爷已进屋去了,倒是自家的季公子倚站在门前,不知在看什么,见他来了,立刻笔直了身子下去接。
  “看什么?”余锦年将水桶拎进房中,觉得忙活这好半天,喉咙里干渴得要命,也就没顾忌是生是冷,拿了舀子来撩了一瓢就往嘴里灌。
  “方才忽地想起,这位吕公子似乎在哪里见过……”季鸿收回视线,见余锦年咕咚咕咚已咽了半瓢冷水,当即伸手将那葫芦瓢子拿了过来,“怎的喝起冷水?”
  余锦年笑道:“井里才打上来的,甜着呢。”
  此时水质好,井里没什么稀奇古怪的味道,舀上来的水清冽如许,连一点杂质都没有,甚至还带着丝丝甘甜,口感上比一碗面馆院子里的井倒还软一些,有种泉水的滋味儿。
  季鸿只担心他喝了冷水要肚痛,余锦年却琢磨起如何用这井水来做饭。
  正这时,一个五六岁的小娃娃蹦蹦跳跳地跑了进来,是幼童特有的跳法,左右脚换着在地上点一下,惹得他头顶上两个小揪揪随着身体晃来晃去,活像是年画上走下来的胖娃娃。进到院子,也不怕生,径直朝余锦年这跳来,歪着脑袋道:“我娘问你们,冷不冷,饿不饿,要不要吃饭饭?”
  余锦年摸了一把小娃娃的毛揪揪,乐道:“你娘是哪个呀?她还说什么了?”
  “我娘就是我娘啊,还有哪个。”他噘着嘴,不开心道,“我娘说,说要烧菜,爹要劈柴,还有……呜,我给忘了……”说着就要哭起来。
  这小萝卜头一看就是在家里备受宠爱的,嫩得跟块豆腐似的,这么一皱脸,整个眼睛都红通通水汪汪。余锦年哪里还敢大声说话,把人抱起来哄了哄,又从兜里掏出几块果脯给他吃:“好好好,忘了就忘了,小孩子不记事很正常呀!过会儿我也去帮你爹娘烧菜,好不好?”
  “唔,好……”小萝卜头嘴巴里鼓囊囊含着一粒果脯,眼睛还盯着远处食奁里的酥点,许是他娘教他不许乱要别人的东西,所以眼见他都要馋死了,也没张口讨要。
  季鸿最不会与聒噪的东西打交道,尤其是还在吃手的小孩子,更是令他头疼无比,于是远远躲到一边,拿了本书装模作样地看,余锦年却看穿了他,耍宝似的把萝卜头往他这边抱,叫他自己去挑想吃什么酥点。
  萝卜头趴在桌上,口水快流下来,才挑了一块兰花酥。
  这兰花酥也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即是用面、糖和酥油揉成团子,擀成酥皮,后用刀切出划痕,再用蛋液叠成兰花的形状便可,炸后颜色白中透黄,入口酥松香甜。
  想到一路上长途跋涉,这些都是季鸿准备了给他打发时间的,这会儿见少年一个接一个地送那小娃娃吃,他隐隐皱了下眉,出手将食奁往旁边拽了一拽。余锦年抬头看他,他又装作是不经意间碰到的,仍旧垂着视线读他的圣贤书。
  此时小娃娃已两手都握满了,拿不下更多,恰好外边段明回来,道是抓了只兔子,余锦年便将小孩子放下,哄他瞧兔子去了。
  季鸿看着书,冷不丁那册子被人一抽,露出张古灵精怪的少年脸庞来:“做什么,吃你几块点心,还心疼上啦?”
  “我心疼什么。”季鸿转过身子,换了个方向,换了本书,气定神闲地继续看,“只是某些人,可不要到时候再说嘴里寂寞。”
  余锦年又将书抽掉,盯着他看了看,突然身体前倾附上去,一手压着他的袖子,似乎是要凑到面前来一个亲吻:“我怎么嘴里寂寞了?你可说清楚些。”可等男人往前一靠,他又向后一躲轻巧跑掉,让季鸿捕了个空,之后便朗声笑着把书扔回他手里,也跑去找段明看兔子了。
  季鸿低头看了自己被压褶的袖子一眼,也不知有什么好笑,嘴角就莫名地翘了起来。
  那兔子是被活捉的,此时挣脱了困缚正满院子乱窜,余锦年蹲在门槛上嘻嘻哈哈看段明追兔子,那小萝卜丁跑过来,摸出一把树叶,献宝道:“给你玩,这个揉烂了可以写字!”
  小小年纪,字是什么都还不知道呢,就知道要写字了,余锦年摸了摸他的头,夸道:“这么厉害,一看以后就是要高中状元的料!”说着接过那叶一瞧,眼睛瞬间就亮了,“告诉哥哥,这叶子是哪里摘的?我们再去摘点好不好?”
  “就在房子后头……”
  这村上没有几个和萝卜头一般年纪的小娃娃,年纪长些的又嫌他是个吃手指玩泥巴的幼稚鬼,都不爱带他玩,所以余锦年提出要去摘叶子,自然当他是“好兄弟”,立即欢欣雀跃地扯着余锦年的袖子出去了。临走前,余锦年还悄悄吩咐段明,将那兔子剥皮剖腹清洗干净,等他回来好烧了吃。
  两个幼稚鬼绕到老宅背后,果然在山坡下看见翠生生一片,路旁生着几棵南烛木。
  南烛木在江南多见,到了北边则少了许多,这几棵南烛木因生在向阳的地方,长势格外喜人,甚是高大,旁边还冒出了几株小苗苗。余锦年兜起衣摆,挽起袖子一片接一片地摘叶子,小萝卜头虽然不知道他要这么多叶子做什么,却也高高兴兴地跟着忙前忙后。
  说起要做什么,自然是要吃了!
  因为习俗的差异,北边是不常用这南烛叶的,而这种树在南边还有个别名,叫乌饭树。树上的叶子臼出来的汁水颜色深沉,所以才会被这小萝卜头拿来做写字游戏吧。
  每年清明左右,南边城镇大街小巷摘叶搦汁,淘米浸水,用这树叶汁水浸泡过的米,可以蒸出一种色泽青黑的饭,而这“乌饭”所用到的叶子,便是南烛叶。
  乌饭不仅在民间流行,在佛道两家都很受宠爱,留下了不少传说。不过在道家,此饭还有个更难捉摸的名字,为“青精”。
  据说先古道家真人初创此饭,为的是轻身而长生。青为春之主色,春乃阳气升发之时,天地俱生,万物以荣,故而此之青字有春之长养之意,而南烛木向阳而生,聚阳之精,是故取名为“青精”。这些说法也只是后人的推测,具体如何,那只能去追问那位千万年前的真人神仙啦。
  不过南烛能够强身健体倒是确定无疑的,其枝叶果皆入厥阴少阴,有强肝肾、添精气的作用,久服能够乌发驻颜、补虚强身,也不怪道家认为服之可长生了。
  余锦年摘了满满一衣兜的南烛叶,便领着小萝卜头回家,正好遇上他娘亲自外头回来。
  两相打了照面,小娘子年纪也不大,许比季鸿还小,脸上还带着些少女特有的娇嫩,谁能想到她已是个五岁萝卜头的娘。那小娃娃冲上去将对方抱住,把余锦年是如何陪他玩的翻来覆去讲了好几遍,小娘子朝他又是道谢又是赔罪,说是自家小儿不懂事,叨扰了贵人。
  两人前后进了厨房,余锦年把南烛叶用水泡起来,就寻了个石杵准备将叶子捣烂。
  转头看到萝卜头他娘正从篮子里往外掏东西,可不就是先前余锦年在路旁见的那白胖玩意儿,他好奇地瞧了一会儿,有点眼熟,好像以前见过,可是一时半会的实在没想起来,遂虚心好学地问道:“敢问夫人,这是个什么?”
  小娘子瞧他衣着华贵,却并未自视高人一等,也就不那么紧张了,答道:“肉菇罢了,林子里的野味。前两天刚下了雨,我今日见冒了许多,便给采了回来。”
  余锦年笑问:“既然是叫肉菇,可是因为吃着如肉一般?”
  他们一家住的虽然看似宽敞,实际上不过是占着个祖上留下来的空宅子而已,实际上和一般村户没什么两样,也并不是能日日天天迟到肉,因此余锦年这么一提,小娘子脸上就微微红了起来,颇有些羞愧道:“正是……我们哪里如贵人们一样能成天吃肉,也就吃个这,解解馋罢了……”
  余锦年本意不是说这个,虽然是无心之谈,却也让对方心生尴尬,到底还是他的错。他也就不再多嘴,闷下头来仔细清洗南烛叶,洗好了的放在一旁的石臼里浸泡,待泡软后用杵子搓碎舂烂,舂出沙泥色的汁液来。
  从车上把自带的上好粳米搬进厨房,那小娘子正好奇地观察那盆南烛叶汁,见余锦年回来,忙躲到一旁继续切她的肉菇。过会扭头再看,余锦年正把汁液过滤了,泡进淘好的白米里,不禁奇怪道:“这是做什么呢?”
  余锦年说:“过会蒸个青精饭来吃。”
  正说着青精饭是何物,之前为他们引路的婶娘骂骂咧咧地走进来,嘴里咕哝道:“什么不三不四的玩意儿,老娘我做大小姐的时候,见过的奴才多了去了,也轮得到这种玩意来指手画脚!真是刁奴一个!”
  那小娘子忙上前去劝解,低声道:“阿娘,当着贵人的面,说什么呢。”
  婶娘气道:“我说什么了,我年轻时候——”抬头看见厨房里果然有个外人,这才闷闷不乐地止住声音。
  闵季两家的人马都肖主人,训练有素,礼数周全,出奇高冷,能用两个字解决的绝不多说第三个字,更不说被人指着鼻子骂“刁奴”了,把人气成这样的,左右出不了吕大官人手下。余锦年说:“婶娘别气了,不值当。待会儿吃点这青精饭,疏肝补身,头发也能反青呢!到时候和小夫人一样貌美如花。”
  婶娘耳根子软,一听余锦年这嘴甜的,跟化了蜜一般,纵然心里知道再怎么也不可能真重返青春,但是心里还是美的,再加上余锦年瞧着年纪不大,生得又惹人怜爱,遂抚了抚发鬓,偷偷拿出一块私藏给大孙子的麻糖来给他吃。
  用南烛叶汁水浸泡粳米的功夫,他又做了道荠菜鸡蛋汤,至于野兔,是打算晚上与季鸿一起开小灶的,便不拿来前头的厨房里处理,只等着待会儿回了房,用自家带的小炉子来烹。
  做够了菜,米也被南烛叶汁浸成了乌绿色,这时便可将其倒进饭甑里来蒸,出来的米饭就是乌青色的,吃时拌些红糖或者甜蜜,滋味能更美。
  青精饭刚上了火,吕家的小夫人含笑过来了,手里拎着坛酒,进来便道:“婶夫人,方才是我府上小厮不懂规矩,口无遮拦。您能让我们借宿此地,已是心善,听说您好酒,这坛子桃溪红就给您解个嘴馋罢!”
  吕家上下都是一群王八蛋,唯独这姐妹俩没被同化,与那嘴臭脸长的小厮和他的混蛋主子相比,她们两个简直是出淤泥而不染的莲了。
  含笑进了厨房,四处看了看,想来是想讨点饭食。
  他们吕家的下人既不似余锦年,识医认药通百膳,也不像段明石星能够飞檐走壁、猎禽捕兽,在城镇里时吕言嘉还能呼风喝雨,可一旦到了这种地方,他们这些人五谷不分、四体不勤,只能依赖于随身所带的干粮,或者主人家的招待了。
  那婶娘自然明白,也不想招惹这种官宦人家,于是就贴着含笑给砌的台阶往下走:“不过是多拌了两句,哪还劳驾得夫人亲自过来,您看看想吃些什么,我们这荒村野岭的也没什么好物招待您……”
  含笑与余锦年错了一眼,立即心虚地避开了,看来是还没有从上次的砒霜事件中抽回神。
  她也没要求什么做不到的菜色,都是挑着厨房里有的,随便点了几道家常,又留下两锭银子做辛苦钱。那婶娘确实是个贪吃美酒的,隔着老远就闻到了那坛酒里的香味,含香刚想把酒坛放下,视线忽地扫过婶娘儿媳手下正处理的肉菇上。
  婶娘笑道:“姑娘可要尝尝,这是我们村里特有的美味呢!虽然瞧着是粗陋了一点,但吃着一点不比外头那酒馆子里的东西差,这才叫真正的山珍呢!”
  “是吗,那就辛劳姑娘,匀些给我们这些外乡人尝尝鲜?”含笑说罢,忽然顿住了一瞬,连余锦年都以为那一瞬只是自己眼睛被烟火燎花的错觉,随即她脸上已是寻常无比,看不出什么来了。
  婶娘正介绍着肉菇是如何好吃——只听“哗啦”一声!
  好好一坛桃溪红,竟从含笑手里滑了出去,径直摔在地上,碎成了千片万片。
  顷刻间一股浓郁的酒香在厨房门口四溢开来。
  婶娘痛心疾首地大叫一声:“——哎呀!”
  含笑微敛首,惊慌道:“实在是不好意思,这一下子也不知怎了,突然就掉了出去……”她蹲下帮着收拾,没等婶娘想捡起一张碎片来舔舔鲜,含笑已飞快地将所有碎片都收拾干净了,“您看这弄的。算了,碎了就碎了罢,我那还有盒桃花酥,待叫人取了来……”
  说着抬起头,发现余锦年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
  含笑立即移开视线,匆忙起身往外走:“我这笨手笨脚的,就不在这儿碍事了。那桃花酥,我遣人送来。”边走边往回看了一眼。
  余锦年皱起眉,目光在地上那摊已渗入地里的酒渍上停留了片刻,又随着含笑最后那道视线,看向案上已切了一半的肉菇,菇肉发白,看着并不像是他认得的任何一种毒菇。再者说,若当真有毒,婶娘一家三天两头吃它,早该中毒了才对。
  只是,总觉得有一件事卡在脑子里,就是想不起来,他心下琢磨道:这东西我似乎确实在哪里见到过,究竟是哪里呢……


第105章 蘸水兔
  晚上吃饭几家并不在一起,只是婶娘家的小媳妇专程来给隔壁的吕公子一家子送饭菜,再加上余锦年想要碟辣子和两头姜蒜,就顺道也给他们送了两道菜,其中一个便是小炒肉菇。
  这菜端上来时也没什么稀奇,便是切成粗丝的肉菇用当下时蔬搭配,加了豆酱一起翻炒,瞧着和普通的素炒蘑菇差不太多,倒是口感上确实有些像肉丝,只是远没有真肉那么劲道罢了,但胜在滋味鲜美,对他们几个来说,已经称得上是一道“山珍”。
  小娘子笑道:“若是吃得好,来前头我再炒一份就是。方才那吕公子也是第一次吃这肉菇,欢喜得很,正说着明日走时要带些回去呢!这肉菇呀,还得是现摘现吃的好,明儿个我便早起一会儿,到后头山林里掘些来,小公子您若是也要,我就顺道多采些。”
  如此一套寒暄,余锦年收下姜蒜,放好菜盘,也拿出银两谢过她,便送她出院。
  回来后,揭开桌上小炉的盖子,一股清淡的肉味飘出来,正是段明打回来的那只野兔。这兔子是烫褪了毛,冲洗得干干净净、白白嫩嫩才下的锅,虽然刚开春,并不是多肥的胖兔,但对他和季鸿两个来说是绰绰有余,此时兔子已在小炉里煮了有一段时间,火候刚好,肉质弹嫩。
  石星在一旁打下手,剥着那小娘子拿来的蒜瓣,他自然知道余锦年的手艺,是故那锅子一掀开,就立刻探头过去瞧,见了里头的东西又不由大失所望,奇怪道:“……白水煮兔?这是个什么吃法。”
  余锦年把熟兔捞出来,浸过冷水,便放在一张大碟上开始切片:“本想做麻辣兔丝,吃不完也好带到路上解馋。可此地条件实在简陋,动不得大火大油,只好退而求其次,做个蘸水兔来吃。”
  季鸿伸手去剥蒜瓣,被余锦年抢了回来扔给石星,悄悄道:“咱不剥这个。我闻了这蒜,越冬的老蒜,剥它辣手。”
  石星闻了闻手指,眼睛当即被熏疼了:“……”
  所以就要扔给我剥?
  季鸿笑了下,自觉放下蒜,听话地袖手旁观起来,看少年将片好的兔肉整整齐齐地码在空碟里,他像是个解肉的行家,快刀几下,总能避开大小所有兔骨,只削得那白嫩兔肉在盘子里。
  石星苦哈哈地剥好了几瓣蒜,又照小公子的要求,把蒜切成蒜泥,各分到几个小料碟中,另又切了几丝姜进去,做完这些,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指甲缝里火辣辣的。
  余锦年用酱油、盐、和小娘子送来的农家特制辣子末调成了一碗酱碟,与方才石星切好的蒜末姜丝合在一起,这就是蘸水兔里所谓的“蘸水碟”了。
  几道菜都摆好,正要吃,发现外头石星还在洗手,余锦年还算有些良心,倒了碗醋冲院子里叫道:“哎呀,石大哥,辣了手我可与那姜家的小霸王交代不起!你快来,指头在醋里泡一泡再洗,就不疼了。”
  石星一脸委屈地走进来,端了那醋嘀咕道:“我就知,这种打下手献殷勤的好事怎么轮不到段老五,原是小公子故意要看我笑话。”
  余锦年歪着头笑,叫他拿一碟兔肉回去吃。
  季鸿也道:“只你嘴皮子利索。”
  石星还冤枉起来:“属下前阵子还教了公子做钳花小包,那时您还嫌我嘴笨,讲不清楚这工序,怎么今日又道属下嘴皮子太利索?”
  他要是有段明一半稳重,也就不会和姜秉仁那朵小霸王花走到一块了。听石星又在余锦年面前提起这茬,显然是故意漏主子的底,季鸿一个茶杯掷过去,半真半假地笑斥道:“话多,下去。”
  石星正正中中接下茶杯,假里假气地哎哟痛呼了一声,便拿过余锦年赏他的兔肉,笑嘻嘻地跑出去了,走前还知道要把门给他们带上。
  天色沉了,房门一关,屋里顿时暗了几分,剩下两人围着三两盘菜,相视一笑,余锦年也没继续提那钳花小包的事来薄季大公子的脸皮,于是拿起筷子给季鸿布菜。
  “尝尝兔肉,正嫩着。蘸这个碟来吃。”
  薄薄的一口入腹的鲜嫩兔肉,酱汁浓郁口感厚实的肉菇,配上一碗香糯养生的青精饭,虽然都是些粗物,并没有什么珍贵的食材,也没用到多稀珍的调料,但正是这充满了乡村田园风味的一餐,让两人在旅途劳顿之中感受到了一丝温暖。
  院中是几株经年无人打理的花树,也不知叫什么,开着满头稀稀落落的黄白色小花,肆意地长着,开窗即见。有晚风卷着那么几瓣碎花进来,落在余锦年面前的酱碟里,也搅起了一波小小的“涟漪”。虽说马车被季鸿打理得得柔软精致,但到底是比不上这脚踏实地的感觉,他一时感慨,胡诌道:“你瞧,人说花开半妍,酒饮半酣,浮生半闲。我这前后二者俱全,就差这么一壶佳酿了……”
  季鸿刻意板着脸道:“小小年纪,成了个酒鬼。”
  余锦年不服:“我年纪如何小了,你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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