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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那个女巫-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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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平民组成的军队,才不会将其他平民视作待宰的羔羊。当然,光靠纪律和严刑约束还不够,日子长了,心底的贪欲总会随着一场又一场的胜利而不断放大。因此奖励手段必须同时跟上,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劫掠和其他违纪行为。
  为了使奖励足够激励人心,罗兰决定放出终极杀器——军功授田。只要在战斗中立下大功者,即可授予田地。土地来源罗兰都想好了,正是边陲镇和要塞之间的待开垦之地。
  这在百分之九十土地属于贵族阶层的时代绝对算得上是丰厚大奖了。一旦有了恒产,这些人便会紧紧依附在自己身边,任何想要推翻他的人,都将遭到得利者最激烈的抵抗。
  驱使人民并不是依靠言语和鞭子,而是实实在在的利益。换句话说,只要能始终代表治下人民的根本利益,自己的统治地位就无人可动摇。
  和传统的封地不同,罗兰将授田面积控制在几亩到十几亩之间,可以用于自建住宅,购买农奴或雇佣农夫打理田地,但无法建立产业。对比之下,一个骑士领地接近两千亩,面积相当于一个小村庄。上面运营的产业收入能提供骑士和侍从的作战所需,例如购买武器、盔甲和马匹。
  这样小面积的土地奖赏,既不会引起贵族利益集团的强烈抵触,又削弱了受田人的独立性,在罗兰看来,就当于一份退休养老金,可以保证士兵退役后也有份稳定收入。
  同时,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避免“仆从的仆从不是我的仆从”这样的情况发生,授予田地的人只拥有其所有权,而没有自治权。也就是说,这片土地仍执行领主辖区内的律法、条例和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更像是后世的农场主。
  将这些初步构想的制度一条条誊写下来后,罗兰伸了个懒腰。接下来,他终于可以投入到自己擅长的领域——研发兵器上。
  随着火枪制造速度加快,继续配备长枪兵来保护火枪手会形成人力上的浪费,后者必须具备在近身肉搏战中独立作战的能力。
  解决方法很简单,就是在枪上加装刺刀。罗兰不指望自己的部队能主动向敌人发动白刃冲锋,只需在对方狗急跳墙,而火炮又未能完全摧毁敌人勇气时,拥有一战之力即可。
  刺刀这种东西并不难制造,追求简单的话就是一个尖锐的圆锥。关键是刺刀与枪的连接方式:最初的刺刀是刀柄处包裹细木杆,木杆可以直接插入枪管中。好处是制造简单,坏处也十分明显,白刃战时不能开枪,战斗结束后拔出来也特别费力。
  罗兰打算生产的便是改进后的第二代刺刀——套管式刺刀。刀柄末端有处折角,与一截铁套管相连。套管内径比枪管稍大,带之字形企口,枪管上只需焊接一小截铁条,以供缺口嵌入就可以固定刀身。刀刃则是三角铁,断面类似V形,三面全部开刃,刺入体内后不影响拔出,同时会留下难以愈合的伤口。
  套管式刺刀安装完毕后会比枪管略高,对弹药装填有一定影响,但比起折叠式刺刀,它胜在足够简单,方便批量生产。只要做出一把样品,即可交由铁匠铺自行打造。
  要让刺刀在实战中发挥作用,关键在于训练士兵如何使用它。
  对此罗兰便一窍不通了。好在他还记得首席骑士曾夸下海口,说任意军用武器都能用个有模有样,干脆就找他来教导火枪队如何拼刺刀好了。


第九十四章 强拆不需要理由
  火炮的生产也正在稳步推进,第二根炮胚已进入扩膛阶段,而第三门火炮仍在囤积材料中。
  运气好的话,在一个月之后,他将拥有四门十二磅炮的华丽阵容。火力的优势毋庸置疑,但如何把优势转化为胜势,这是罗兰一直在考虑的问题。
  他在穿越前只是一名机械狗,和大多数人一样,对战争的理解来自于历史、电影和游戏。如果是一场彻底的冷兵器战争,他会放手交给卡特和铁斧去指挥。但这场战斗并不一样,没人能比自己更了解热兵器的作战方式。
  既然如此,他只能将自己所了解的知识全部糅合起来,用高于这个时代的目光去制定每一步计划。
  为了确保胜利,罗兰让闪电每天都往返于要塞和边陲镇之间,一是观察路面状况,二是准确计算距离。罗兰相信,战争的胜利是建立在大量侦察和计算之上的。无论是战术制定,还是推演战局,都离不开这两点。
  他用上次铸炮时定下的尺寸,做出了数根一米的铁杆和一百米的麻绳,接着在边陲镇西边的火炮试射场,依据麻绳和木杆投影划出了一条长一千米左右的飞行跑道。闪电则练习控制魔力消耗,以固定速度反复穿越这一千米的距离。
  当她熟练记住了这档魔力输出后,罗兰便开始着手测量要塞至小镇的距离。利用日晷得到的往返花费时间,他计算出两地距离大约为五十四公里。
  当然,这只是直线距离,事实上陆路还要拐两个大弯,以避开绝境山脉延伸下来的山脚。不管怎么说,公爵若选择从陆地进军的话,至少需要三天时间才能抵达边陲镇。
  有闪电作为侦察员的话,罗兰便可以很清楚地了解敌人所在位置,以及该采取的行动。
  在小镇西头两公里的范围内,他已经插满了用于标记距离的信号物,只要敌人进入这个范围,炮兵队可以无须射表,快速调整相应的炮口角度。
  现在他倒开始有些担心,万一对方不过来了怎么办。
  就在这时,门被敲响了。
  原本一直躺在沙发椅上嚼着鱼干片的夜莺瞬间消失,罗兰咳嗽两声,说道:“进来。”
  推开门的是大臣助理巴罗夫,“殿下,有位长歌要塞的贵族想要见您。”
  “谁?”罗兰一时没反应过来,“他们又派大使来了?”
  “不,不是大使,”巴罗夫摇摇头,“是在邪魔之月前离开,现在又回来了的寇里斯男爵。”
  罗兰想了片刻才记起,边陲镇之前确实是有要塞贵族居住的。不过他们还敢回来?而且刚开春就跑过来,是没有见识过王族专政的铁拳吗?“他想见我做什么?”
  “因为妨碍城墙防守,他的房子被拆了,”大臣助理摊手道,“如果您不愿接见,我可以帮您回绝掉。”
  罗兰本想同意,不过转念间又改变了主意,“让男爵到会客厅等我。”
  说不定能通过他,给长歌要塞方面一点儿压力,王子想。
  磨蹭了一刻钟,罗兰才慢悠悠来到会客厅,长条桌一边,一名肚子挺得圆滚滚的男子早已等得有些不耐烦了。他来回走动着,脸上的肉随着步伐颤抖。见到殿下露面,男爵才停下脚步,勉强弯腰行了个礼。
  “坐吧。”罗兰回到主座坐下。若按平时的习惯,就算不是正餐时间,他也会让厨房上一份甜点,但今天他连茶水都没让准备。
  “尊敬的王子殿下,”寇里斯男爵屁股还没坐稳便急匆匆地开口说道,“您怎么能让那些愚蠢的石匠把我的房子给拆了!那可是上好的宅子,下面是石砖垒起的护墙,梁柱屋面用的也都是质量最好的原木,当时建它时,可是花了我一百……不对,一百五十枚金龙!”他伸出手指比划了下。
  一百五十枚,罗兰在心底嗤笑两声,若是刚穿到边陲镇的时候,单凭王子的记忆,说不定还真信了。但现在嘛……“你是说小镇最西头那栋房子吗?”
  寇里斯连连点头,“对对对,正是那座。它可是镇里仅次于西蒙男爵住宅的大房子。”
  “那还真是遗憾,它离城墙太近,阻碍了我部下的通行。”罗兰稍顿片刻,“不过市政厅已经做出了补偿。”
  “多……多少?”
  罗兰伸出两根指头,“二十枚金龙。”
  “这太少了!殿下……”寇里斯张了张嘴,像是想要争辩什么,最终还是忍了下来。他掏出手绢擦拭着额头上的汗珠,“好吧,二十枚就二十枚,我该去哪里领这笔钱?”
  “领取?”罗兰装出一副不解的样子,“这笔款项已经发放给宅子的主人了啊。”
  “什么?等,等等……我才是宅子的主人啊!”
  “不是你,是布莱尔,我的民兵二队队长。”
  “那是谁?”男爵高声嚷嚷起来,“殿下,您弄错了!我才是那栋住宅的主人!”
  “是吗?可我冬天并没有看见你,”罗兰挑了挑眉头,“那间房子怎么能说是你的呢?”
  “我当然是回长歌要塞了。谁要待在这鬼地方啊,一不小心就得喂邪兽了!”
  蠢货,罗兰心里评价道,言语间仍保持着平淡的语气,“所以你想说自己因为畏惧邪兽,抛弃自己的领主逃走了,是吗?”
  “呃,我……”男爵顿时愣住了。
  “卫兵。”罗兰拍拍手,会客厅门外立刻走进两名亲卫,将寇里斯夹在中间。
  “殿殿殿殿下,您这是什么意思!?”
  “很简单,现在你有两个选择,”罗兰从座位上站起,轻蔑地看着对方,“一是你承认自己错了,那栋屋子根本不属于你,我可以当成一场闹剧,现在放你离开。二是你在邪魔之月期间,背叛了自己的领主,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离领地,可耻地逃往长歌要塞。我将把你投入监狱,然后按叛逃罪绞死。你选择哪一个?”
  寇里斯的额头上汗水止不住地冒出,他吞了口唾沫,犹豫了好一阵子才颤声道:“殿下,我……我弄错了,那不是我的屋子。”
  “所以说这是一场误会,”罗兰耸耸肩,朝卫兵说道,“送男爵先生离开这儿。”
  当寇里斯走到门口时,王子叫住了他:“对了,你乘船回到要塞时帮我捎个信,告诉那些……嗯,也会跟你产生同样误会的贵族们。如果不是打算选择第二项的,就不用浪费时间专门跑来小镇一趟了。”
  “如……您所愿,殿下。”寇里斯出门强笑着说道,但转身的那一瞬间,罗兰看到了对方咬牙切齿的神情。
  如此一来,要塞那边想必会引起轩然大波吧?他想。


第九十五章 遇见
  该死,该死!什么狗屁王子,不就是个被丢到荒山野岭里的可怜虫吗!寇里斯恶狠狠地想,但看在两名亲卫手扶剑柄跟在身后的份上,他只好把这口恶气暂时吞进肚子里。
  走出城堡大门,见亲卫转身离开,男爵才松了口气。
  他掏出湿答答的手绢擦了擦额头,狠狠吐出一口唾沫,同时想象唾沫砸到王子脸上的情景。光这样还不够解气,他又朝唾沫用力跺上两脚,心里才舒服了点。
  挡住了邪兽又怎样,你以为你能在西境站稳脚跟吗?继续得意下去吧,看你还能得意多久!寇里斯暗想,如果不是收到了可靠情报,他才不愿早早地赶来边陲镇。一般来说,贵族会比平民更晚返回小镇,毕竟挖矿和打猎这些苦活累活轮不到他们来干,只需隔一阵子去矿洞监督下生产情况,等待矿石交割的日子即可。闲暇之余还可以去猎户家中看看有没有合适购入的优质毛皮。
  但今年情况变了,寇里斯从财务总管费雷诺大人那里听说,莱恩公爵准备将四王子赶出西境——这可不是背叛灰堡王国,而是秉承了新王提费科·温布顿的旨意:“罗兰·温布顿已不再是边陲镇领主,新的领地需要他在返回王都述职后重新册封。”
  费雷诺大人是谁,那可是公爵面前的红人,只用了短短五年时间,就从市政官爬到了财务总管的位置上。若不是借着远房亲戚的关系,每年都给他送上两匹上好的毛皮,自己又怎么能知道西境执掌者的心思。
  “返回王都述职后重新册封领地”只是个好听的说法,就连寇里斯都知道,大王子可是二话不说被送上断头台了的。四王子这一回去,还不任新王摆布?
  毫无疑问,西境是公爵大人的西境,若仅是提费科陛下单方面的命令,那还有待商榷。不过当公爵大人准备亲自下场时,罗兰·温布顿已和丧家之犬没什么区别。
  这也是寇里斯急匆匆赶来边陲镇的原因,一是想趁早收点毛皮,二是打算把房子给脱手了。第一点他算盘打得很精明,往年此地的平民都会逃到长歌要塞避难,自然没有什么存货,可是今年他们一直待在这里,怎么都能收到几匹不错的货吧?不光能小赚一笔,还可以给费雷诺大人孝敬一份。
  第二点则是寇里斯拜托费雷诺大人给自己在市政厅安排了个位子,虽然是个闲职,但也比这该死的穷地方要好。房子用不上了,当然要尽早脱手的好。谁知道公爵什么时候动手,万一这帮贱民顽抗时不慎把自己的房子给烧了,那可就亏大了。
  不过他万万没想到,房子没给贱民烧掉,倒给四王子直接拆了。想到这里男爵就气得牙痒痒,上好的宅子啊!虽然一百五十枚金龙有些夸大其词,但三十枚金龙怎么都是值的。
  为了早点拿到钱,自己一退再退,二十枚也勉强接受,可殿下竟然这样对待自己!一枚硬币都不拿出来,还用叛逃罪威胁自己,他不知道每年邪魔之月,所有贵族都会撤离此地的吗?
  等等……寇里斯放慢脚步,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虽然以前就听说四王子性格恶劣,办事没头没脑,刚到边陲镇时还恶意调戏西蒙男爵的夫人,被私底下当成笑料谈论许久,但今天见面时的感觉却完全不像那么回事。王子并没有恼羞成怒或者耍赖不认,表现出来的神态跟性格恶劣、没头没脑完全挂不上钩。对方一直用平常的语气跟自己说话,为什么当时会吓成那样,乖乖放弃了房子的所有权?难道咬死房子是自己的,王子殿下还真能把他杀了不成?
  对了……寇里斯不禁打了个寒战,额头上的汗都缩了回去。现在回想起来,当时面对王子时,他竟有种在跟公爵大人谈话的错觉。
  男爵使劲摇摇头,将这段不愉快的记忆甩到脑后。反正四王子得意不了几天了,等到莱恩大人把边陲镇重归治下,押着罗兰·温布顿前往王都的时候,自己非得好好嘲笑他一番不可。说不定这二十枚金龙,还能求公爵大人替自己讨个公道。
  思及此处,他又轻松起来,既然皮毛收到几张不错的货色,房子也不用卖了,干脆就回要塞好了。说什么“告之那些会产生同样误会的贵族们”,简直太装模作样了,等自己回到长歌要塞,非得模仿给大家听听,让大家见识下什么叫做虚张声势之徒。
  离开城堡区,顺着长坡走下,寇里斯与一名头戴兜帽的女子擦肩而过。
  本来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来来往往的镇民里,妇人都是这个打扮。想要看到美貌的小姐或贵妇,那得去王都才有。但当一阵风吹起那名女子兜帽的一角时,寇里斯觉得心猛地一跳,周围空气都仿佛凝固了。
  天哪,那是怎样一名女子,有着一头罕见的碧绿色长发,仅仅露出瞬间的容颜已堪称绝色,哪怕放在灰堡王都里,也会令那些所谓的公主名媛黯然失色,这样的人竟会出现在边陲镇?
  他回过头,想要追上去看个究竟,却发现对方正朝城堡区走去。
  这是王子殿下的女人?男爵犹豫了下,最终选择了放弃。他实在不想再跟四王子打交道了,这等恶人还是交给公爵大人去收拾吧,自己还是早点回要塞的好。
  从码头登上自家的单桅快船,船夫拉起风帆,小船很快驶离码头,向长歌要塞方向前进。
  在回程的路上,坐在船头晒太阳的寇里斯还看到了一幅奇景。
  离边陲镇大约五里路的雪地里,一大群人出现在他的视野里——他们穿着同样的深褐色皮甲,身后背着长长的木枪,排成长串列队,缓缓在雪地里穿行。虽然隔着一层树林,看不到队伍全貌,但至少有百人以上。
  这是……四王子用来对抗邪兽的农夫?
  在未化雪的月初,陆路上可谓人迹罕至,在雪中徒步前行有多么困难,寇里斯没有尝试过也能想象得出来。而这帮人全部低着头赶路,似乎视脚下近一尺深的积雪如无物……
  他想嘲笑两句,却发现自己笑不出声来。一个疑问不知不觉从心底浮起,莱恩大人手下的骑士能做到这点吗?


第九十六章 叶子
  看到周围忙碌的人们,叶子没想到自己还会有接近俗世城镇的一天。
  进入边陲镇的地界后,那一栋栋低矮的砖土平房如同尘封已久的记忆,陆续出现在她面前。明明逃进绝境山脉还不到半年,她却觉得眼前的景象陌生得像是另一个世界般。
  邪魔之月刚过,镇民度过缺衣少食的冬季后,理应气色和身体都十分糟糕,叶子记得共助会曾在冬天路过银光城的贫民窟——到处都是饿毙冻僵的尸体,还活着的人也如行尸走肉一般,神色麻木,动作迟缓。
  但在这里,她见到的人们大都充满活力,有的在屋门口晾晒鱼干;有的攀上房顶修葺破损的瓦片;更多的是背着锄头和锤子的壮年男子,他们互相谈笑着往小镇北方走去。遇到这种情况,叶子都会拉低帽檐,尽可能避开。
  城堡的位置很醒目,就在镇里西南角一处高高的山坡上。周围并没有什么可以利用的植物,想要无声无息潜入进去十分困难。藏进树干中躲避敌人还行,要让树爬起来送自己进去动静就太大了。
  她并非善于隐匿身形的女巫,再三考虑后,叶子觉得与其躲躲藏藏,还不如光明正大地走进城堡。
  如果夜莺没有骗她的话,即使从正门走进去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若是夜莺欺骗了她,欺骗了共助会的姐妹们,她也有把握从门前两名守卫的追捕中逃脱。
  当然,最坏的情况是夜莺彻底背叛了大家,依靠捕猎女巫来为王子效力,那么自己十有八九会死在这里。作为最顶尖的战斗型女巫,很少有人能逃过夜莺的追杀,即使强如哈卡拉,也没有必胜的把握。
  叶子已经作好了最坏的打算。如果她没能活着回去,书卷将接任导师一职,带领姐妹们继续走下去——至于目的地在哪里,她们的归宿到底在何方,谁也不知道答案。
  她缓缓走上山坡,靠近城堡大门。卫兵很快注意到了她,手放在剑柄上,大声呵斥道:“这里是王子行宫,不是你该来的地方,退后!”他顿了顿,又补充道,“如果是有要紧事情申告,沿着这条路往左直走,去市政厅。那里会有专人接待你。”
  叶子深吸了口气,脱下兜帽。不出意料的,她看到两人同时露出惊讶的表情,不等对方回过神来,她直截了当地说道:“我是一名女巫。”
  这句话说出的瞬间,她几乎做好了卫兵拔剑相向的准备。可两名卫兵只是互相对望一眼,完全没有一般人听到女巫时无法掩饰地憎恶之情。其中一人甚至还饶有兴致地问道:“女巫,你有什么事吗?”
  这样的反应让叶子心跳陡然加剧,她强压下几乎快要喷薄而出的激动之情,用尽可能平静的语气说道:“我想见夜莺一面。或者安娜和娜娜瓦也可以。”
  在夜莺的故事里,女巫是城堡里的常客,王子殿下并没有禁锢她们的自由,而守护城堡的亲卫在四王子的示意下,对她们进出此地熟视无睹……如果夜莺说的是真的,卫兵们就不可能没听说过她们的名字。
  出声询问的那名卫兵拍了拍搭档的肩膀,“你在这里看着她,我去通知殿下。”
  叶子眼看着他走进大门,很快消失在庭园中。
  等待自己的到底会是什么,是姐妹间的迎接,还是卫兵们的围捕,抑或是来自暗影的利刃?
  她发现自己陷入了一种奇怪的矛盾之中,明明想要相信夜莺,但越是临近答案,就越害怕失望。会不会夜莺在此地改头换面,根本不叫这个名字?安娜和娜娜瓦会不会是她编造出来的?或者……
  时间从没有像此刻这么慢过!每一次心跳都仿佛跨越了百年,漫长的时光中,她静静等待自己的命运。
  不知过了多久,或者只是短短一瞬,她听到了夜莺的声音——恍惚间,她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门后出现,向她猛扑过来,几乎和声音同时抵达。接着,她被一具温暖的身躯拥入怀中。
  “叶子,欢迎回家!”
  ……
  “这是我备用的衣服,你先穿着吧,”夜莺在柜子里翻找着,“还有外套,鞋子……嗯,睡袍和浴巾也要拿上一套。”
  “你急什么啊,”温蒂笑着摇摇头,“待会等殿下起来了,自然会安置好她的。”
  望着忙上忙下的夜莺,叶子的眼睛又变得热乎乎起来,她吸了吸鼻子,咬紧嘴唇,将打转的眼泪抹掉。她怕自己一开口,眼泪便会抑制不住地夺眶而出。
  原来夜莺真的没有骗自己,愿意善待女巫的王子竟真的存在。
  “你要不先洗个热水澡?从营地赶来累坏了吧,”夜莺将浴巾和衣服放到叶子身边,“殿下正在午睡,等他醒来了,一定会很高兴见你的。对了,你们找到圣山了吗?其他姐妹们过得怎样?”
  这句话一问出来,叶子的视线顿时变得模糊不清,她再也忍耐不住,抱着夜莺,将这些天压抑在心底的伤痛一齐释放出来。
  一直哭到夜莺的胸口全部湿透,叶子才逐渐平复下心情。
  接着她将三人离开共助会后,姐妹们所遭遇的事情从头到尾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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