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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日常-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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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军营里在一开始就出现奸细的缘故,导致凉州卫损失惨重。而哈密若不是恪王和洪笙演了一场好戏,怕也逃不过劫难。
而凉州卫卫指挥使原本并不是奸细,但他的独子却在大营里**细劫持。
这位凉州卫卫指挥使年近四十,家里一妻八个妾氏,生下五个女儿,却只有这么一个独子。
平日里就是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不仅将生下这个独子的妾室升为二房太太,管着内宅,还将正牌的太太和嫡出的女儿挤到了偏院里过活,真真是母亲子贵。
白家的底细哈密知道的人不多,也一直有人暗中监视那些白家女眷。
但谁也没想到,这些白家女眷嘛事不知,她们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身上居然有鞑靼血脉。
等真正的奸细暴露出来,知情的人才知道,这些一半汉族一半鞑靼血统的白氏女不过是弃子,连由她们一代代织成的关系网都不过是为了混淆视听罢了。
凉州卫卫指挥使万万没想到,陪在枕边十多年还替他生下一个儿子的女子竟然是鞑靼奸细。
如今不仅用儿子威胁他,还伪造了他与鞑靼联系,通敌卖国的证据。
在他的跟前只有两条路:他选择效忠大楚,不仅他的儿子会死,他也会背上通敌卖国的罪名。
如若他选择效忠鞑靼,美貌的小妾、孝顺的儿子,一切都不会变,还会有大笔的银子让他在鞑靼挥霍。
他只是不想死!
所以,所谓的忠诚不过是背叛的价码不够,就是这么简单。
对比一下这些人,再看看自己,洪笙觉得自己可能上辈子真是十世善人,要不老天爷怎么就给了他一个让人羡慕嫉妒恨的媳妇呢。
苏苏见洪笙盯着儿子,眼圈都红了,想过去又怕儿子拒绝,她心里也是一阵难受,刚想说什么,便见洪笙站好,高声道:“士兵洪峰出列,喊号!”
一听这话,苏苏便见儿子下意识的往前一步走,然后才反应过来似的顿了一下,抬头看了一眼他爹后,小小的人儿用吃奶的力气吼道:“我是洪峰,我不是小娘们!”
这话一出,屋子里就是一静,就连外边客厅里一边看门一边听八卦的猪猪和琳琅都呼吸一顿。
苏苏在听到儿子吼的是什么后,就是一怔,然后温柔的给儿子抚了抚天青色缂丝小袍子的衣领,问道:“馒头,你刚才说什么?谁教你的?”
洪峰有些懵懂的看着娘亲,“我是洪峰,我不是小娘们。这都是我爹教我的,还有杨叔叔、张叔叔……”任他爹眼睛都要眨抽了还在掰着手指头给她娘数着到底有几个叔叔教他。
而苏苏就记住了一个“叔叔”,比隔壁老王还可恨,他姓洪!
洪笙看着准备把整个先锋营都要牵连上的坑爹儿子,赶紧从怀里拿出一个小荷包,倒出一个指头肚大小的乳黄小葫芦,就像刚从藤上摘下来一样。
“馒头,你看爹爹给你带什么回来了?这个可是和你娘的镯子出自同一块玉料呢!”
这样的东西洪峰见多了,光他每年收的各种礼物都要占一个小库房了,。
但他一听是与娘亲的手镯出自同一块玉料,而且娘亲的手镯上是葫芦藤,他的是小葫芦,这样有寓意的东西他还没有,
不过考虑了三秒钟,洪峰就果断收下,“谢谢爹!”
第十八章 互诉衷肠(二更)
洪笙不敢看苏苏,看着态度有些软化的儿子,把他抱起来,使劲亲了亲,“爹都要想死你了!”
洪峰心里自然也是想他爹的,如今一听这话,这才笑起来,“要爹举高高!”
苏苏在一旁看着先前还一个不理一个讨好的两人,不得不感叹一声父子天性。
待她们玩闹了一会,苏苏这才开口道:“馒头,你爹回来了,想来你小九叔也该来了,你先去找他玩去,娘和你爹说说话。”
洪峰叫他爹把他放下,整理了一下衣服,这才开口道:“那我就不打扰娘和爹说话了,我知道,辛师傅说了,这叫互诉衷肠。”
洪笙:……
鼠心,你出来,我保证打不死你!
苏苏就没那么多顾忌了,对着外面偷听的猪猪高声道:“猪猪,告诉鼠心,这个月的月钱和各种补贴都没有了。”
猪猪一点不为自己未来的爷们心疼,嘻嘻笑道:“知道了!”
坑完了爹坑师傅的洪峰由琳琅带着去找明明是九舅舅,却只能叫小九叔的阮九去了,苏苏这才笑眯眯的看着洪笙,“你挺能耐啊!”
她说怎么馒头每每从营里回来嗓子都有点嘶哑,问了只说喊号子喊得。
苏苏倒是知道洪笙带着儿子去校场训练,想着这可是他亲儿子,还能不知道分寸?
没想到,所谓的喊号子合着就是这个!
太特么欺负人了,长得好看怎么了?
洪笙一看媳妇那笑,秒怂,“苏苏!媳妇!人家都三个月没回来了,你都不想人家吗?”
苏苏翻了个白眼,抖落了一身鸡皮疙瘩,“我想人家和你有什么关系?”
洪笙:……
这就尴尬了不是?还能不能愉快的玩耍了。
打嘴炮他是说不过苏苏的,看来要自己发大招啊,然后……
事实证明,壁咚强吻并不是韩国偶像剧里首先发明的。
苏苏被洪笙吻得晕头转向,都忘了外边还摆着流水席,三个月没见面的夫妻两个简直就是干柴遇上那烈火,就差熊熊燃烧了。
好在两人心中都还有一点理智存在:洪笙是知道若是现在办了苏苏,等苏苏回过神来,一定会杀了自己的;
而苏苏则是知道,洪笙进门时肯定很多人都看见了,若是一会儿他们两个都不出现,怕是傻子也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了。
白日宣淫,苏苏真丢不起这么大的脸。
所以两人再是难舍难分,还是凭着理智推开了一段距离,不过洪笙还是搂着自己媳妇的小蛮腰,另一只手一下一下抚摸着苏苏的后背,感受着彼此的心跳,只希望,这一刻能到天荒地老。
“你怎么回来了?你……”苏苏终于还是开口打破了这一刻的平静,她想到了一个可能,睫毛低垂,只叫洪笙恨不得她能傻点。
洪笙知道他骗不了苏苏,而且也实在不能隐瞒了,无奈开口道:“我接到了刘世叔的调令,叫我带领哈密卫先锋营一半的人深入鞑靼内部,明天就出发。”
“什么,只带着先锋营一半的人深入鞑靼?你得罪刘世叔了吗?”如今先锋营扩展到一千人,一半就是五百,深入鞑靼不同于随着大部队开路,这可是真正的孤军奋战。
而且……
苏苏脸色已然十分不好,“明天就出发,你居然现在才和我说?”
洪笙一听这个就暗叫不好,忙解释道:“我也是上午才接到的调令,是刘世叔身边的亲信亲自送来的。名义上是叫我跟在他身边出征鞑靼,实际上是想叫我带领五百先锋兵伪装成土匪或者流民,进入鞑靼,继续进行游击战!”
苏苏听了沉默不语,心里却感觉又骄傲又无奈。
当日用游击战的方式对鞑靼进行反击,是苏苏首先提出来的,主要是双方兵力悬殊,哈密卫这边已经一个士兵都失去不得了。
而洪笙运用游击战也取得了重大的胜利,只半个月,就用零伤亡换取了敌人一万首级。
只鞑靼也不是傻子,后来有了防备,洪笙他们赢得胜利就不那么容易了。
那时候,刘都司已经调集大军,正式进行反击。鞑靼和瓦剌大军也要进行回防,分散的分队开始往一处汇集,洪笙不敢冒险,这才固守哈密卫,不再主动出击。
如今,刘都司叫他们换装变换身份进入鞑靼,能探听一些消息自然是好,若是不能,给鞑靼的边防军找一些麻烦,叫他们疲于应付也是好的。
“这是刘世叔看我上次痛快的放弃了进入鞑靼的功绩,又因为秦姨的缘故对我也算另眼相看,正想法子给我找不回来呢。
若是办得好,那就是天大的功劳;若是办不好,顶多就是训斥一段,没什么损失。”
苏苏这才放下心来,不过想到洪笙明个就要走了,还是眼圈一红,但是有什么法子呢,谁叫她嫁的是军人!
她自然是想一家人和和美美的在一起,但国若破,何谈家?
再有,苏苏上辈子中二时也想过自己若是穿越古代,当一回花木兰也挺不错的。
如今她是穿越了,只花木兰却当不成了,但有一句话却谨记在苏苏心中:“犯我华夏着,虽远必诛!”
“我去给你收拾明天要带的东西,还有铠甲,也要重新保养一遍。
家里金疮药不多了,吩咐人赶紧去订一批,多给点银子,晚上应该能拿到。
如今天气一天比一天热了,待你到了鞑靼腹地,都要夏天了,好在这几年攒下来的锭子药有不少,都给你们带去。
也不知道你们什么时候回来,鞑靼的冬天比大楚可冷多了,还要多给你带几件大毛衣裳和里外发烧的靴子。还有……”
苏苏仿佛自言自语,只恨不得将房子都给洪笙带去,又仿佛是想要自己忙起来,能把烦心的事暂时都忘记。
只她所说的每一件东西都在提醒她,洪笙又要出征了。
洪笙看着渐渐没了声音,只低头垂泪的苏苏,握紧了拳头,“苏苏,我对你的承诺不仅没有一件兑现了,反而还要你为我担心、忧虑,我对”,洪笙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苏苏用手堵了嘴。
“我想听的不是对不起,因为我不会说没关系。我知道你是想把最好的,给我和儿子。
先前是我自己的问题,却推到你的身上,是我太急躁了。如今,我只希望你请安归来,我和儿子在家里等着你。”
第十九章 托付(一更)
流水席自古至今皆有,只各地叫法虽然一样,方式却大为不同。
苏苏摆设的流水席还真是有宋家一贯的豪气,也是最土豪的一种。
就是鸡鸭鱼肉一起上,等一拨客人吃完抹嘴走人后,一样的席面再上一桌,换另外一拨人再吃。
洪家的三十桌流水席开三天,从每天的上午十点开始,一直到下午五点才结束。
苏苏和洪笙说过后,洪笙的内心和大脑瞬间方了一下,一桌席面最次也是二两银子,三十桌就是六十两。
但流水席却不是这么算的,以哈密县城的人口和传递消息的速度,第一天可能是六十桌,第二天就可能是一百桌,第三天甚至可能达到一百五十桌。
洪笙内心快速算了一下后:……
呵呵,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面上却还得感动的抱着苏苏使劲亲了又亲,“媳妇,谢谢你!”
但苏苏是什么人?穿越到大楚,先天的金手指加上后天的锻炼,如今也称得上是微表情专家了。
苏苏笑了笑,也不解释,只将那些文官武官的家眷送来的礼单挑出来,给洪笙看了看外边吃席的那些百姓送来的东西。
说起来,谁也不是空手过来白吃白喝的,就算有人家只拿了几个黑面膜过来,那也是他们家里最好的东西了。
尤其是黑原镇的百姓从柳东源那里知道苏苏要摆三天流水席后,不仅送来了新鲜的蔬菜瓜果,一些商人和富户送来了成车鸡鸭鱼肉,好些壮汉妇人更是放下农活过来帮忙。
又有哈密卫其他地方的百姓送来的东西,差不多给苏苏省了一半的银子。
对于苏苏来说,省不省银子倒无所谓,?但自己付出的心意能到认可和回报,总是比付出了却得不到回报让人舒心多了。
洪笙看了,然后有些不好意思的道:“我倒不是心疼花多少银子!”
苏苏点点头,“知道,夫君最是大方,哪里会在乎这点银子。”
洪笙:……
媳妇,你睁着眼说瞎话的样子一点没有安慰到我。
洪笙和苏苏带着馒头一起来了流水席上,尽情吃喝的老百姓和一些人家的管事皆放下了手中的碗筷酒杯,齐声给洪家一家三口请安问好。
席上虽只是些普通老百姓和一些代主子过来表达态度的大管家,洪笙也并没有端架子,端起一碗下人递过来的酒水,向来客拱拱手。
“诸位父老乡亲,洪某即将要领兵出征,此番出征奉当今圣上之命,不破鞑靼终不还,所以归家未有期。
家中的娇妻幼子就托付给父老乡亲们多加照顾,洪某在这敬诸位一杯,先干为敬!”
洪笙说完仰头饮尽碗中酒,而在场之人无不是感动与激动在心里交织。
虽说大家都知道洪笙说的是场面话,苏淑人那样的人物哪里用得着他们这些泥腿子照顾,但在没有哪个当官的用这般恳求的语气与他们说过话,仿佛将身家性命都交付给他们一般。
就是那些个别人家的下人都觉得自己好像受到非同一般的重视一样。
洪笙说完,小小的馒头在苏苏的鼓励下也站到他父亲跟前,向在场之人鞠了一躬,“谢谢父老乡亲对哈密卫的不离不弃,小子不才,却也会与你们并肩作战。”
苏苏在父子两人的身后,也深深的施了一礼,谢谢你们信任我的夫君,也请你们信任我的儿子。
第一天的流水席结束后,哈密卫洪指挥使一家三口的所作所为快速传扬开来。
一直提着心的老百姓们总算是松了一口气,黑原镇在半天时间就全员撤退到蒲类县的事已经被神化了,苏苏自己不知,但她在民间的声望,并不比洪笙低多少。
洪指挥使出征鞑靼,留下来镇守哈密的是洪笙的亲信,老百姓们信不过留守的将官,却一定信得过苏苏和被人称为“观音座下金童”的洪峰。
而消息灵通,已经知道了有武将的家眷早早离开西北的事,如今自是从洪笙的话中听出了他的保证,哈密卫所会战到最后一刻,他的妻儿会和哈密的老百姓一起共甘共苦。
所以这些原就也舍不得离开故土,放弃大把产业的官员、商人皆下定了决心。
到了第二日,洪家的流水席从开始就没有闲着过,一些商户人家的主子亲自过来吃席,表达了自己与洪家共存亡的决心。
这叫那些普通老百姓惊奇不已,他们什么时候与这些贵人同处一席过?
而这消息也很快传遍西北九位,只不说别的卫指挥使对洪笙的羡慕嫉妒恨,就是刘都司私底下也和自己媳妇叹道:“洪笙这小子真是不知道积了几辈子德,能娶到苏苏这么一个媳妇!”
秦氏心里虽然担心苏苏和馒头,但也为苏苏骄傲,若是她处在那个位置,她和苏苏的选择定然也是一样的。
当然,这都是后话,暂且不说,只说洪家,在晚上,家里又摆了几桌,招待亲朋好友给苏苏庆生。
府里上上下下也都知道了洪笙明个一早就要出征,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回来。所以也没人劝酒,热热闹闹吃了饭,就自觉的散了,留给洪家一家三口独自相处的时间。
这会儿,洪家三口坐在卧室南炕上,粉黛几个端了茶点过来,也都先下去了。
屋里没了外人,三口子也就随意多了。洪笙脱了鞋,头枕着一个水墨丹青色的大迎枕,一手搂着儿子,一手抓着俩核桃使劲一捏,“咔咔”两声,纸皮核桃就裂成几块。
而馒头就靠坐在他爹怀里,将他手里的核桃肉挑出来,放进一个金丝小碟子里,然后推给苏苏。
而苏苏则是坐在他们父子身边剥着松子和开心果,剥好一碟子就亲手喂给他们,不偏不倚,一人一口。
不过洪峰却是对着他娘暗乐,虽说是一人一口,但明显娘亲喂给自己的多一些。
洪峰不动声色的稍微挪了挪屁股,挡了挡他爹的视线。娘更喜欢他,他自然高兴,而且他也舍不得拒绝,不过还是不要叫他爹看见了,会伤心的。
早就发现了母子“互动”的洪笙挑挑眉,看着“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儿子,对着儿子他娘无声说了一句话,“晚上补偿我!”
这话只叫苏苏闹了个大红脸,这个臭不要脸的,孩子在跟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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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文字游戏(二更)
馒头希望和爹娘一起睡,苏苏虽然心疼洪笙,但更心疼儿子,自然是不会拒绝。
洪笙离家三月之久,很是想念妻儿,即使馋肉馋的恨不得抱着苏苏咬上两口,一见儿子那可怜的小眼神儿,也舍不得说不行了。
不过馒头到底年纪小,今天又跟着苏苏跑前跑后,不到八点就困的靠在洪笙怀里睡着了。
洪笙抱着儿子下了炕,穿上鞋就要往外走。苏苏轻声的嗔怪道:“你自己答应了他,我们一家一起睡,怎么还往外抱?”
洪笙坏笑道:“如今我们不是还没睡呢吗?等我们睡了,再把他抱过来就是了。”
苏苏红着脸暗啐了他一口,“和这么大点儿的孩子动心眼儿,你真是有出息了。”不过到底没有叫儿子留下。
洪笙上次出征,用了近一年的时间,更别说这次当今皇帝可是下了不破鞑虏终不还的圣旨。
这回与上次参与鞑靼内斗可不一样,洪笙他们肯定会遇上更大的阻力和反抗。
而且除了鞑靼的大军外,还有瓦剌在其中煽风点火,苏苏按照原著剧情推测,这次破虏之战至少也要两年。
虽然苏苏相信洪笙不是那种色中饿鬼,但两年都不叫一个开了荤的男人吃肉,也有点太残忍了。如今便喂饱了他吧,只当补偿了。
所以在洪笙抱着儿子去东厢之时,苏苏叫人打了热水过来,准备泡个玫瑰浴。
当然,不是电视剧中那种玫瑰花瓣澡,而是在浴桶中滴入了纯正的玫瑰精油。
玫瑰精油具有抗菌、抗痉挛、杀菌、催情、净化、镇静、补身等功效。
而经由苏苏根据《秘香录》提炼的玫瑰精油,则是极品中的极品,无论单独使用还是合香都可以。
只今年因为战事,并没有心情摆弄这些,今天用的还是去年调配的呢!
待洪生将儿子送到东厢后快步走回来,看着紧闭的房门,听到屋子里的水声,会心一笑,然后径直去了外院洗漱。
等他回来,屋里的下人也纷纷回避,只苏苏正坐在外间炕上擦着头发。
苏苏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娘了,但实际上才十二十一岁,身上既有少妇的妩媚风情,又有少女的清纯和烂漫,时间沉淀了她身上的焦躁和不安,连时光都为之惊艳。
苏苏穿了一套玉色底暗织百蝶穿花纹的软烟罗衫裤,因晚上气温低,外面又套了一件松花绿的小薄袄,长发披散着,只叫空气里都有了一股子说不出的香甜。
苏苏用雪白的棉布一下一下擦着长发,洪笙进来也没说话,而是默默接过她手中的布巾,轻轻的,仿佛对待一个瓷娃娃般给她吸干头发上的水,
半响无语,待苏苏头发有八成干了,洪笙这才住手。
苏苏主动搂着洪笙的腰,头靠在他的胸前,低声道:“洪笙,我想再给你生个孩子,最好是个女孩。”
洪笙一怔,心里真是百感交集,自从错过苏苏怀着馒头的孕期,有时候看着馒头,他总是有些不真实感。
其实,在馒头两岁时,他是想过再要一个孩子的。只到底担心苏苏的身体,加上苏苏照顾馒头就累得不行了,他也舍不得,这事儿便没有提过。
如今他又要出征了,苏苏却提及想要一个孩子,这洪笙哪里肯应?
他在当初苏苏生了孩子后,偷偷的问过府上的丫鬟婆子,知道苏苏在怀着馒头时,因水肿,两只脚胖得连鞋都穿不进去了,走路都要人扶着。待到怀孕后期,脚抽筋、睡不着觉,都是常事。
而且听人说,馒头还是个知道心疼娘的孩子,苏苏怀孕时没有害口,否则真不知道要怎么折腾了。
如今自己又要出征,疼爱苏苏的秦夫人也去了宁夏卫,不在跟前。
苏苏又要照顾馒头,还要管着府中的诸多事宜,若是再次怀上身孕,可真是有的苦头吃了,洪笙哪里舍得。
所以一听苏苏这话,洪笙就连连摇头,“你若是喜欢,等咱们以后安顿下来,便是生十个八个都随你,如今不行。
苏苏,你都不能想象,在我当初回家时,得知你给我生了一个儿子后,当初的心情真是惊大于喜。
心里又惊又后怕,又恨自己当日和你提起叫你给我生个孩子的话。”
洪笙想起那时的心情,如今还恨不得把怀里这个胆子大的能捅破天的小女人按在腿上打屁股。
若不是他真心爱重苏苏,苏苏也不是那样没有廉耻的女人,倘若有人使计叫自己误会了苏苏,叫他怀疑馒头不是亲生的,如今两个人的结局还真是不好说呢!
毕竟,无论谁回家发现走前还没有身孕的媳妇,在自己回来后却生了个儿子,都会有一种“喜当爹”的恍惚感。
洪笙怕苏苏对他使美人计,他可受不住,干脆抱了苏苏上床,将枕头下不知是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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