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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热-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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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洋哦了一声,目光扫着那些房舍,真可惜,明明看起来是个很多人聚居的地方啊,难道这些房子全都是摆设,实际上并没有住人吗?

  “但是他说距离这里大概六七里地的地方,经常能看见有人露营,估计是个露营地,看你是想去那边露营,还是我们就在这里随便找个没人的房子,进去当把不速之客?”

  羊洋吓了一跳,看他说得轻描淡写,脸上神情一点儿不像开玩笑,不由得讷讷地说道:“不——不速之客是什么意思?”

  “这些房子的主人都进城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们进去应该没什么人反对。”他说。

  羊洋失笑道:“那也不太好吧?你——你真觉得这样没问题?”

  他笑了一下,没回答。

  看这神情,这家伙是个闯空门的老手了呢——

  以往自己没有随行,都是他一个人出差跑这趟路的时候,赶上过不了故人桥,他是不是都是这样跑到老乡的空房子里住一个晚上呢?

  真是的,我到底了解这个人什么呢?

  “那——你要是不累,就开到露营地吧,进没有主人的人家休息,我怕我会睡不好。”羊洋商量着提了建议。

  国正则低低地嗯了一声,二话没说,将车子向宿营地的方向开去。

  羊洋看着在林下支着帐篷的国正则,自己在一旁一直闲着很不好意思,虽然没什么经验,也想搭把手,就问:“我能做点儿什么?”

  他看了一眼她,摇头,指着车的方向道:“你还没吃晚饭吧?那里有我买的干粮,你自己去挑,喜欢什么就吃什么吧。”

  连干粮都想到了,野外生活的经验还真是丰富啊。

  羊洋摇头,帮他将篷布展开,虽然笨手笨脚地,碍事大过帮忙,但不管怎样,她还是不习惯在别人忙碌的时候,自己跑去休息。

  这样跟他一起做事,于她还是初次经历,这经历如此新奇,以至于她都有些看入迷了,在这夏夜林边忙碌认真的他,跟高校校园里风流倜傥的他几乎像是两个人,怎么也不能将那个站在讲台前回眸注视的国正则老师,跟眼前这个两手绞着尼龙绳的家伙混为一谈,但偏偏,他们就是同一个人——

  忙碌认真的男人,真的另有一番迷人的风度——

  她越看越是移不开眼睛,直到国正则抬起头,发现她在看着他,他纳闷地抬起眉毛问:“怎么了?看什么?”

  “虫子——”羊洋茫然地向空中一指,随口说道。

  “什么虫子?”国正则像是很担心地问,一边问一边向空中看。

  “飞虫。”羊洋脸有些红,移开目光,转身向车那里走,拿出洪云给自己收拾的背包慢慢走过来,坐在帐篷口,一边从背包的外层口袋掏出洗漱用品,一边对忙碌的国正则说道:“我要去洗漱,你去不去?”

  “你去吧,我马上就来。”他答。

  羊洋嗯了一声,将背包随手丢在帐篷里,拿着毛巾牙刷走了,这个汽车宿营地似乎生意还不错,这个时间段,女用卫生间里竟然还排着队,羊洋等了好一会儿才轮到自己,出门在外,虽然讲究不得,但她还是将自己尽力清洗了一番,回到帐篷处的时候,只见帐篷已经搭好了,外面没有国正则的身影,影影绰绰地似乎是他的身影躺在里面。

  羊洋走过去,掀开帘子,果然见他躺在睡袋上,闭着眼睛,似乎正在休息,她笑着问:“搭完了一个帐篷?”

  国正则点头,然后说:“就一个帐篷。”

  羊洋咦了一声,奇怪地问:“你不是自己带了一个,然后宿营地又提供了一个?”

  他笑着支起身,看着羊洋,问道:“你真的想我再搭一个帐篷给你,你自己睡一间?”

  羊洋不太懂地看着他,心想这样——这样有什么不对吗?

  “我——还以为我们俩一人一个帐篷呢?”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第三十一章 帐篷

  “怎么可能,刚刚说睡那些老乡丢下的空房子你都不敢,这会儿竟然敢一个人睡帐篷,你的胆量为什么总在出人意料的地方大呢?”

  羊洋脸红了,帐篷内局促的空间里,让她连呼吸都不太自在,以往就觉得他长得很高很挺拔,在帐篷这样狭小有限的空间里,他现在简直就是巨人一般的存在,唉,那么长的腿,一直伸到自己面前是想怎么样啊?

  是让他收回去呢,还是自己伸出手,帮他拨拉到一边?

  ——孤男寡女的两个人在这么小的帐篷里住一个晚上?

  开玩笑的吧?

  怎么——可能——睡得着啊?

  况且——

  根据他过往的人品和这一天的表现,他怎么——可能——老老实实地睡一个晚上啊?

  发誓一定不会轻易饶过自己的不就是他吗?

  羊洋抬起头,张开口,想求他再搭一个帐篷,就在这时候,看他站了起来,太过高大,把羊洋吓得本能地向后躲了一下,这动作让国正则眯细了眼睛,显然明白了,唇角微咧,淡淡一笑说道:“放心吧,用不着吓成那个样子,我开了一天车很累,没那份心,你睡吧,我去洗漱,不用等我。”说完,他掀开帐篷帘子,走了出去。

  羊洋将信将疑地坐着没敢动,竖着耳朵听了半天声音,这是一片半野生生态的红树林,正当盛夏,夜鸟昆虫之属十分活跃,林风吹送,可以听见草丛枝叶莎啦啦的响声,间或杂以鸟叫虫鸣,充满了野情野趣,除此而外,一无声息,她听了半天,也没听见任何异常的响动,心中放了心,打开背包,在里面翻了半天,也没找到换洗的睡衣睡裤,记得自己明明找出来递给洪云了啊,难道她打包的时候漏掉了吗?

  一个小纸袋在羊绒衫的裹夹中掉出来,羊洋大喜,记得这个纸袋是洪云拿过来送自己的礼物,呵呵,应该就是她给自己买的睡衣睡裤了吧?这学生还挺有孝心的吗,羊洋满意地打开纸袋,感到里面的东西很小很轻,只有一捏捏,她心中奇怪,探手进去,将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光线阴暗,是什么东西她根本看不清楚,伸手摸到手机,打开手电筒,光线刚刚照在上面,就听帐篷口帘子微掀,国正则洗漱回来了。

  他呆在门口,愣愣地盯着羊洋手机光线下的东西,一脸的惊讶。

  羊洋扭头看着他,嘴上笑道:“你回来了?好快啊?”

  他没回答,眼睛依然放在她手持的东西上面,神情如此诡异,让羊洋不由自主地警觉起来,扭头看过去,只见手电筒照着一团粉红色透明的蕾丝,她纳闷了一下,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随手抖了抖,一套透明的情趣内衣就那么毫无遮掩地出现在她——

  和他——

  ——的眼前……

  羊洋险些晕过去,以为自己一定是拿错东西了,放下手机,两只手展开这内衣,翻来覆去地摆弄了半天,弄清楚了哪里是头,哪里是屁屁之后,她确定了,这百分百是情趣内衣,而且——

  ——也确实是洪云送给自己的……

  没说的,这臭丫头回头粘土实验重复五十遍!

  羊洋将内衣挥动了一下,对国正则不好意思地解释道:“是我的学生,她听说我跟你一起出差,搞了这个恶作剧,不是我——”

  国正则走过去,长长的腿微微弯曲,坐在睡袋上,眼睛盯着她,嘴角带着笑,不知道听没听见她的解释,一脸古怪的神情盯着她。

  羊洋感到自己的脸仿佛在燃烧,知道自己心里有鬼了,啊,没鬼才见鬼了吧?对着这样可口心动的男人,怎么可能当得了柳下惠啊,不行,还是不要在一个帐篷里了,真的不想在工地上的时候,被人传说自己成了国正则的另外一个战利品,毕竟工程和材料这边儿的专家和学者或多或少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是同门,就是同宗,自己一个女性,这种情况下的名声比金子都金贵——

  “再搭个帐篷吧?恩?”羊洋看着他,眼睛亮晶晶地,口气极为讨好。

  他摇摇头,看着她笑,笑得羊洋心里发毛,本能地向后蹭了蹭,嘴上抗议道:“为什么?——明明就有一个帐篷闲着啊?”

  “我不想冒险。”他答。

  “冒什么险?”

  “即使是商业经营的宿营地,也不能保证独宿的一只羊不被其他的狼惦记,万一你迷迷糊糊的被咬了,那可就麻烦了,所以——你还是躺在我身边吧。”他一边说,一边伸出手,开始解裤带,看样子是要脱掉裤子。

  羊洋吓了一跳,连忙阻止道:“停——”

  他停住了,看着她,一脸的不解。

  不解你个头,羊洋心想,虽然天已经暗下来了,帐篷里几乎什么都看不清,可是他那棱角分明的唇角明明就微微翘了起来——这家伙在得意,羊洋暗暗地想,唉,这——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我到底是怎么落到这个境地的啊?

  应该就是从黄先生管阮先生叫老神兽那里开始的吧?

  黄先生他老人家整天坐在实验室里,到底知不知道自己的女弟子出的是趟什么差啊?

  她看着他的裤子,比划了一下道:“穿着睡。”

  “这个?”他拎着长裤的边儿,问她:“让我穿着这个睡?”

  羊洋点头说:“你穿着衣服,我也穿着衣服,我不想出差路上扯淡,我说了我公私分明,出差就是出差,我才不要跟你搞在一起被别的同行背后嚼舌头。”

  “扯淡?”他笑了,忍俊不禁地问:“你担心的也真多——”

  “什么叫我担心的真多?”羊洋不高兴了,瞪着他问。

  “就是我刚才说的,我开了一天车,很累?”他很认真地解释道。

  羊洋哼了一声,小声嘀咕道:“谁知道你到底累不累——”

  国正则笑了出来,笑得羊洋羞不可抑,懊恼地道:“不许再笑了,到底有什么可笑啊?我都要烦死了。”

  他止住了笑,看着她沉默了一会儿,后来展开他的睡袋,合衣钻了进去,在睡袋里闭上眼睛,对端坐在帐篷入口处的她说道:“好了,我穿着睡,不要烦了。”

  羊洋盯着他,看他半天没动,隔了一会儿,她听见微微的鼻息声音,心中微微一动,暗想难道他睡着了?

  真的睡着了也不奇怪吧?毕竟他早上六点多出门,一直开车开到了现在,尤其故人桥那里,实在太考验开车人的精力和耐力了——

  羊洋拿出手机,电量已经很少了,她给妈妈发了个短信,简单解释了一下出差在外的事儿,收到龙老师的回复,她就关了电话。

  展开睡袋,留了个心眼,跟他头对脚地反着躺下,野外露宿,她并不习惯,合衣睡觉也各种不舒服,在睡袋里折腾了很久,翻来覆去也睡不着,耳听得外面虫鸣啁啁,吵闹不停,而仲夏夜的山间夜晚,月亮慢慢地爬上来了,光亮撩得失眠的人心有些乱,她干脆翻身起来,伸出手将拉链轻轻地拉开一个角,然后趴在睡袋里,看着山野夜半的林间,默默地发呆。

  “月亮真美。”

  她听见身后一个声音轻声说道。

  羊洋有些惊讶,回过头来,看见他双手支在脑后,目光沿着自己掀开的一角帐篷,看着外面林梢的月亮。

  羊洋沉默了一会儿,笑了一下说道:“你这句话在日语里,就等于说‘我爱你’哦?”

  他没吭声,只是唇角微微上翘,笑了一下。

  羊洋转过头,看着外面,轻声说道:“多么含蓄的说法啊,有时候觉得难以想象,爱就爱啊,为什么会觉得难以说出口,要用这样诗意委婉的话来辗转地表达呢?”

  他没说话,过了一会儿,低声道:“或许,是有文化上,也有性格上的原因吧?”

  羊洋嗯了一声,这样的夜晚,很容易让人心旌摇曳,油然而生花前月下之感,她笑着感叹道:“要不是出差,我真想不到自己会到这里来,美景当前,可惜我们开了一天车,累惨了,不然正应该到处转转逛逛——”

  她话没说完,听见身后拉锁刺啦一下拉开的声音,羊洋回过头,只见国正则已经从睡袋里钻了出来,她奇怪地问:“你出来了?”

  “走吧,去逛逛。”

  羊洋惊讶地盯着他,见他探身过来,将自己睡袋的拉锁拉开,羊洋心随着拉锁的声音颤抖了一下,没等发表意见,他修长白皙的手已经伸到了自己面前,感到他漂亮俊美的面容像是在对自己微笑,耳中听见他说:“走吧,羊羊,我带你出去看看月亮。”

☆、第三十二章 浪漫

  羊洋不自觉地伸出手,跟他相握,从睡袋里爬出来,到了外面,国正则走到车子后备箱处,从里面拿出一个背包,装了一些东西在里面,然后背在身上,对一旁的羊洋说道:“走吧,那边有个人工湖,绕湖的景色还不错。”

  羊洋嗯了一声,跟在他身后,一边走一边问:“你来过这里?”

  “没有,进来的时候,看了一眼他们的示意图。”他答。

  “记性真好啊,我就什么都没看见——”

  他低声笑了一下,隔了一会儿说:“你记性是差——不过就我们俩,我一个人记性好也足够了。”

  话很平常,可是或许是因为说话的氛围,或许是因为这夜晚柔软了很多语言的边框棱角,羊洋觉得他说的这句话好听极了,细细分辨,还会觉察出很多意在言外的情意来……

  情意——

  羊洋失笑,怎么可能,自己摇了摇头,跟在国正则身后,向着林间深处走去。

  月色很美,盛夏的晚风拂动,吹来阵阵山间植物与泥土的气息,羊洋用手笼着胳膊,对走在前面的国正则说道:“觉没觉得有些冷啊?”

  他停了脚步,回过头问:“冷?”

  她拍了拍自己裸露在外的胳膊说道:“风吹过来,稍微有些凉。”

  他从身上的背包取出一件深色的衬衫,递过来说:“穿上。”

  羊洋一边接过来,一边笑着说道:“你带的?真细心啊?”

  他被这夸奖弄得稍微有些得意,将衬衫展开,给她披上,羊洋身材很高,国正则的衬衫刚刚到她大腿,这披衣的姿势让两人靠得十分近,羊洋不露骨地向后退了一下,伸出手拽了一下袖子,笑道:“好厚的衣服,再走一会儿我八成还得脱掉?”

  他嗯了一声,也向后退了一下,恢复到安全距离,转身向树林深处走去。

  “有多远?”

  “沿着这条路下去,前面拐个弯,应该就是了。”他说着,头前带路,显然他野外生活的经验极为丰富,即使是能见度不高的月夜,辨认起方向来,他也丝毫不见犹豫,果然走了不多远,在树林中拐了个弯,就看见一湾湖水出现在眼前,波光粼粼,深静幽美,此地因为靠近湖水,虫鸣蛙噪之声比刚才露营地的声音大了许多,月光照射的林木草地之间,可以看见星星点点的萤火虫。

  羊洋是个城市动物,见了萤火虫难免兴奋,指着那一点一点闪烁的光亮道:“喂,你看见了吗,萤火虫?”

  国正则嗯了一声,目光随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见她脸上神情兴奋,就问道:“要我捉一只给你吗?”

  “捉一只?”

  “是啊,捉一只给你,《笑傲江湖》里令狐冲不就给岳灵珊捉过萤火虫吗?”他说。

  羊洋笑了,摇头拒绝道:“别捉,像他们俩捉到了一次玩死了那么多只,真造孽,老天爷把这业报算在岳大小姐和他冲哥头上,所以他俩才会那么惨,一个爱上不爱自己的人,一个跟自己不爱的人结为眷属——我们都现代社会了,谁稀罕抓一只看啊,回去用电脑搜一下,不就知道它们长什么样儿了吗?”

  国正则听了,看着她笑,然后神情古怪地嗯了一声。

  “笑什么呀?”羊洋不解。

  “笑你一根筋,明明笨得很,还头头是道讲大道理,其实就是浑身上下‘一点儿’浪漫细胞都没有。”

  这评语让羊洋十分不满,哼了一声摇头说:“谁说的啊?我是个超级浪漫的人,我只是不跟你浪漫,哼!”

  他听了这话,像是很好奇,哦了一声问:“那——你跟谁浪漫过吗?”

  羊洋想起以前在美国时候的男朋友,脸上露出有些忧伤又有些怀念的神情,分开三年多了,自己还是偶尔会想起他,或许自己这辈子也难以做到彻底忘记他吧,毕竟是自己的初恋——毕竟是曾经那样深爱过的人——为了他留起了长发,为了他穿上了长裙,为了他出了国,还念了博士,如果他愿意,自己现在早就是他的妻子,他孩子的妈妈了……

  “浪漫过啊——”羊洋笑着,神情很轻松。

  “——男朋友吗?”他问,目光盯在她脸上。

  “不是。”羊洋答,那没有结出好果子的浪漫现在提起来只会让人痛苦懊悔,她宁可没有发生过,这辈子都不会对任何人主动提起,只是轻描淡写地说道:“小时候我有个好朋友,有一年开始掉头发,头发都掉成了斑秃,同学都嘲笑他,然后我就傻乎乎地也剃了个光头,跟他作伴,把我妈气得捶了我好几天——现在想想,那应该算是我做过的最浪漫的事情吧?”

  “你——为了——为了……剃光了头发?”他问,目光震惊地看着她,声音微微颤抖。

  “是啊,难以置信吧,其实我特别有同情心啊,那个朋友跟我一起长大,我们俩特别好,小学他爸妈离婚的时候,他开始发胖,初一的时候一直胖到了一百七十斤,头发也掉得一块一块的,他每天都不开心,现在想想他那时候似乎有了失调症和忧郁症啊,于是有一天我就剃光了头发,把秃头给他看,其实就是想逗逗他,让他笑一笑。”羊洋想到当年自己的调皮,噗嗤一下笑了出来,那时候假小子一样的自己,真的从来都没有当自己是个女孩,因为一直是短发,也没觉得剃光头有什么难看,就是可怜龙老师下班回到家,看见女儿的光头,吓得险些昏过去,那天晚上的那顿胖揍,隔了这么多年她还记忆犹新呢。

  唉,时间真的能改变一个人啊,谁能想到小时候一直像个假小子一样的自己,长大了也会为了男朋友什么的,留起了长发,穿上了高跟鞋和长裙,描起了黛眉,画起了红唇,做了好些年像模像样的淑女呢?

  国正则像是觉得这个故事很有趣,聚精会神地听着,等羊洋住口,他犹自沉默了好久,才声音轻轻地问:“那么——那个斑秃的胖子看了你的秃头,笑了吗?”

  “笑了啊,他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我们两个光头凑在一起,照了好几张照片,现在我家床头的照片墙上还有我们俩的光头合照——剃了头发之后我每天带着他一起跑步,我们俩跑了一年呢,他整整减下来五十斤肥肉,可惜初一毕业他就出国了,他爸妈还是离婚了,他就跟着他妈妈去了美国。”羊洋有些遗憾地说道。

  “是这样吗?”他低声说道,神情略微有些激动,隔了好一会儿他又问:“那真是可惜,你现在还记得——记得他长得什么样子吗?”

  羊洋笑着笃定地点点头:“记得啊,我怎么可能忘了他呢,他是我小时候最好的朋友啊,我后来再也没有遇到像他那么听我话的男生了,就是现在最流行的忠犬型男闺蜜——唉,说起来,他就是姓不好,我姓羊,他偏偏姓郎啊,唉,天生就是我的克星。”

  国正则像是有些担忧地看着她,问道:“你很介意他的这个姓?”

  羊洋无所谓地摇头道:“没有啊,我妈挺介意的,龙老师当年就不让我跟他做朋友,她一听见郎凯文的名字就高兴不起来——我是无所谓,不过是姓而已,郎凯文怎么可能真的吃了我?”

  “这么信任他?”

  羊洋点点头说:“是啊,不然我怎么会为了他剃光头发呢?其实那会儿我还想为了他吃成大胖子,这样别人就不会单单笑话他了,可是后来我们俩一商量,觉得还是两个瘦子这个计划比较可行一些——可惜他刚要瘦下来,就出国了,也不知道他在国外有没有好好锻炼,把体重减下来?”

  国正则呵呵笑了一声,像是听见两个孩子商量着变成胖子非常可爱,笑容淡去后,他轻轻叹了口气,眼睛看着羊洋,在她脑袋上揉了一下问:“这样的友情就算在小孩子里也不常见吧——你们后来没联系?”

  “有啊,他出国之后给我寄过几次信,但是他们搬家好像挺频繁的,再后来我爸换工作,我们也搬到了乐城,就渐渐没了联系了。”羊洋笑着叹了口气,拍拍手道:“算啦,都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提那个没什么意思……”

  国正则却显然觉得很有意思,出神了好一会儿,才慢悠悠地说道:“怎么可能没意思——能陪朋友一起光头,这可不是随便哪个女孩子都能做到的,为了让他减下体重,还每天陪他跑步,你这样讲义气,没想过会害得这男孩一辈子都忘不了你吗?”

  羊洋显然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仔细想了一会儿,才不太确定地说:“一辈子忘不了我吗?应该不会吧,他没胖起来的时候,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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