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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道为圣-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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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想必会让你失望。”徐金笑了笑。

    “我已发了血誓。”方天雪道。

    徐金望向远方的雷暴山,黑雷仍在不断地肆虐着大地,时间只怕越来越紧。

    于是徐金说道:“我成不了赌圣。因为……我没有山河脉。”

    “你——你是徐金?”方天雪愕然呆立。

 第七十一章 金线

    “很失望吧?”徐金笑道。他敢肯定,方天雪偷偷跟着他,就是因为他能成为赌圣,现在得知他是先天废人,方天雪自然是失望透顶。

    方天雪呆呆地站着,忘了呼吸,丰腴的身子微微颤抖。

    正如徐金所料,她很失望。她以为徐金有赌圣之心,能成为赌圣,才毫不犹豫地以血誓符发誓。

    但紧随着失望而来的,是震惊。

    没有山河脉者,天下间仅一人。十二年前,有一名男孩在失落天的天机台上开脉,连续五日开脉,发现山河脉未生,随后这名男孩被人书圣陆展认定为必定入魔,且入魔后必为大患,将其投入囚魔天牢。几天后,男孩被列入书道有史以来悬赏最高的檄文,悬赏八百万金砖。

    而眼前这少年,居然就是那名男孩,并且看起来,这男孩并未入魔。

    方天雪仍旧不敢相信,颤声问道:“你,你没入魔?”

    “我,我为什么要入魔?”徐金笑答道。

    “你入魔可以成为最强的入魔者,你来抢天雷难道不是为了变强吗?对你来说,入魔明明是一条能与天书圣并驾齐驱的路。”

    “首先,我要纠正两件事情。第一,我必定会入魔,这是书道人书圣陆展的臆想,所谓臆想,是无根据的,天书圣见天机说我必定入魔了吗?没有,那时候,天书圣从头到尾都没说过话。第二,谁说我不入魔就不能和天书圣并驾齐驱了?谁给出了证明吗?没人证明过,为什么我不入魔就不能胜过天书圣?”徐金微觉不耐,将黑凤枪在地上顿了顿。

    方天雪渐渐从震惊中醒悟过来,摇头道:“你敢押地书圣不入道,是因为你和这一任地书圣来自同一个上古魔宗,你知道她无法入书道,所以你——”

    “错。我知道她无法入书道,是因为我会在她入书道之前将她抢回来。所以我需要抢这道天雷。”徐金一改手段,如实相告,希望将话题绕回当前的事件中。

    “你……可你并没有赌圣之心,你如何能从雷圣手下抢走天雷?”方天雪果然被绕了进来。

    “这就需要你弥补一下你犯过的错了。我在乌雷城若买不到马,随时可以前往其他城市买匹马来,但你的出现,导致我生出防备之心,即刻离开了乌雷城。现在我需要立刻回到乌雷城找件可以铸金线的东西,当然,你身上有金线最好。至于我要怎么抢,你就不必操心了。”

    徐金微笑着伸出手来。

    “我没有金线。”方天雪摇摇头。

    徐金依然保持着微笑,说道:“那我不得不借你那匹入道的马一用。”

    “我没骑来。”方天雪继续摇头。

    徐金脸上的笑容顿时收了。

    “如果我抢不到天雷,我希望到时候恨我的人,能把恨意转嫁到你身上。”

    徐金不再理会方天雪,从怀里掏出一大把储物符,借白鬼之力在储物符中摸索着,寻找所有的衣服。

    方天雪见徐金在使用储物符,惊愕道:“你在使用人级储物符?你是……你继承了废人宗?”

    徐金耸了耸肩,权当回答了。步寒棠是匠师,见识广泛有道理,方天雪是行主,见识广泛也有道理,这半壁天,似乎没几个人见识不广泛的。

    “怪不得你会有十万年份的养髓圣果,他们抢到了最早的几颗养髓圣果。”方天雪盯着徐金的面具说道。

    徐金不否定也不肯定,只不断地从储物符中取出他请步寒棠买的衣服,不多时,衣服就已堆积如山。

    “你要干什么?”方天雪不解地问道。

    “我需要金线,没有金线,就只能用纸金代替。把你所有的钱都掏出来。还有金锭,金砖。你修过火道吗?修过的话,把金锭金砖都拉成金丝。”

    徐金命令似地说道。

    方天雪很快取出了一大叠纸金,小额的大额的都有。

    徐金一把将所有小额纸金都抓了过来,掂量一二,取出又一把钢剑,开始割衣服。

    “你在干什么?”方天雪又问道。

    “你修过火道吗?修过火道就开工,没修过火道,你就可以走了。”徐金头也不抬。

    “我没修过火道,我修了俗金道,以天证道境。”方天雪答道。

    徐金微怔,抬起头,抓起被他扔在一旁的小额纸金摇了摇,说道:“那就把它们都变成纸金,或者金线。你能把它们都变成不易断的金线,就能省下许多钱。”

    徐金说完又低下头去割衣服。

    方天雪点点头,取出一块金锭,聚起元神,手指轻敲金锭,金锭上立刻跳出一根细细的金丝。随着方天雪的引导,金丝不断落入她的手中,金锭不断变小,片刻工夫,金锭已消失掉,只剩一把金丝垂在方天雪手上。

    “要多长?”方天雪再问道。

    徐金抬起头,见到一把金丝,不由得停下了手上的动作。

    “很坚固吗?”徐金抓过金丝的线头,拉出一小段,用力一拽。

    没断。

    “这还差不多。把你手头的金锭全做成金线就够了。”徐金满意地说道,并停止了手上的工作,抓起地上的小额纸金塞回方天雪手中。

    方天雪收起纸金,又取出一堆金锭金砖,不断地制作着金丝。

    徐金也没闲着,在一旁的树上折下几根坚硬的树枝,全都削成长条,在衣服堆里捣鼓起来。

    要和雷圣抢天雷,当然不可能去雷暴山抢。不过不能去雷暴山抢,并不意味着他抢不到。

    雷要降落雷暴山,不来此处,那就将雷引来此处。

    引雷。虽然某名人雷电实验是假的,不存在的,和过期鸡汤一样有毒,但这并不妨碍徐金从中汲取养分。

    风筝引雷。

    如果风筝足够大,如果风筝上披着一堆导电金物,如果将风筝引到云层中,引到雷暴山上方,难道雷击还能绕过他的风筝,不劈这支和乌云一样高的避雷针,而去劈雷暴山不成?

    要引雷过来,不难。难的是如何在天雷中存活下来。

    这个问题,交给方平考虑就好了。有个师父总还是有帮助的。

    徐金不时发出嘿嘿笑声,专注地将衣服用撕碎的布条绑在树枝上,制作一个超大风筝。

    不多时,方天雪已拉出几堆金丝,全都捆在树枝上,留出线头,摆在徐金身边。

    “这是风筝?”方天雪问道。

    “没错。”徐金点头。风筝这东西并不罕见,失落天就有不少孩子放风筝,只不过没人放过这么大的。

    “你要坐着风筝飞到云上去抢天雷?”方天雪声音怪异的问道。

    “我有病吗?”徐金白了方天雪一眼。

    “那你做风筝干什么?”方天雪不满地问道。

    “引雷。”徐金神秘一笑。

 第七十二章 等到天明

    做一只超大风筝,花了徐金一天一夜的工夫。没有做出大风筝的条件,他只能将好几十支小风筝以金线串起来,并连到同一束金丝上。

    随后,徐金取出初元瓶,让白鬼备下一些元神后,吩咐白鬼去小河边等他,自己穿上步寒棠的攀崖靴,开始登山。

    “我能帮你。”方天雪飞在他身边,热情地说道。

    即使徐金成不了赌圣,徐金还是能够成为一名强者。有她的帮助,徐金可以安全达到以天证道境,而在以天证道境,借助废人宗的借力之法,徐金一定是无敌的。

    所以徐金仍然值得拉拢。

    尤其是在发了血誓之后,她更应该拉拢徐金。否则这一路走来,实在是太亏了。

    方天雪不是喜欢施舍的人,她付出的东西,一定会拿回来。比如时间,比如面子。将徐金当成得了莫大传承必会成圣的少年天才,使她在半壁天里低头卖沟一个月,此事半壁天早已人尽皆知。若不能从徐金身上讨回更大的好处,她这行主只怕要早早退位让贤。

    还有,徐金成不了赌圣,光凭以天证道境的力量,在书道面前根本闹不起半点事,这样一来,地书圣迟早会入道。地书圣入道之日,半壁天会遭受到巨大损失。

    因此她必须设法从徐金口中套出地书圣何时会入道,然后在半壁天的赌局上以莫大赌注将徐金设的赌局赢过来,占到赌赢以后的大头。

    “我能帮你。”方天雪第五次开口说道。

    “我真希望你不能帮我。你就不能闭嘴安静一会儿吗?”徐金一枪插进山腰中,骂道。

    “我可以让你少费点工夫,你也可以让我省点时间。”方天雪恼道。

    “省个屁!怎么省?反正天雷还要一天才能下来,你要是嫌一寸光阴一寸金,你倒是走啊!”徐金从山腰里拔出一只靴子,往上一步,将靴尖的刀子重重踢进山腰中。

    方天雪气结。她确实想走,但她岂能一走了之?养髓圣果一株五子,徐金身上必定还有其他养髓圣果,徐金脑海里又藏着地书圣何时会入道的玄机,更不用说徐金的废人宗借力之法对于增强典当行的实力非常有用了。而且徐金身上说不定还有相当优秀的武器,比如说这把黝黑的长枪。废人不入道,活不了多少年,徐金死时,这些武器自然会落到典当行手中。

    因此,现在应当想别的办法拉拢徐金,而非赌气放弃徐金。

    利益,是小天道典当行行主必须优先考虑的事情。

    除利益外,一切皆可放弃。

    ……

    一直爬到天黑时,徐金才爬上最高的一座山。

    满天白云似乎离他更近了。

    天边星光璀璨,头顶白云黑雷,徐金取一把剑在山顶上削平了一块地,收起黑凤枪,背着火轮弓,开始歇息。

    天明后,就要准备布阵抢天雷了。

    徐金很期待。

    在山边飘浮着的方天雪也很期待。

    她迫切地想要看一看,身为先天废人的徐金要如何才能从雷圣手下抢到天雷,又要如何才能消化掉天雷。

    徐金是先天废人,行事谨慎,也已知道雷圣此时正镇守着雷暴山,显然不会愚蠢到将自己送给雷圣。万一徐金成功从雷圣手中抢到天雷,徐金的潜在价值就比她预想的要高得多了。

    ……

    白鬼独自一狼时,跑得很快,在小河边寻了只兔子作晚餐,在火龙消失处趴着,等待徐金的到来。

    对于徐金,它无比信任。徐金让它在这里等,就一定会来找它。

    ……

    李心愫对徐金同样无比信任。她着一件未写片字的白衣,呆在失落天的地书圣寝宫,不时地回忆着两人相处的近十二年时光,偶尔发出轻微的笑声。

    山河钗不断地剥夺着她脑海中的每本书,但无法夺走她的任何一条记忆。只要山河钗不夺光她看过的每本书,就无法感知到她的记忆,就不会知道废人宗那少年是徐金,也不会知道她的灵识不属于这个世界。

    在这五年里,她和徐金都是安全的。

    五年之后,她一定已不在失落天,徐金一定会来救走她。

    李心愫开始休息。

    她无比安心。

    地书圣寝宫里安宁平静。

    ……

    半壁天外,则吵闹不已,且实在是不堪之至。

    一大堆赤身露体,身无长物的男女,扎堆地挤在四扇大门外,抗议地叫着明天,叫着天机。

    不时有将钱押得精光的男女被传送出城,然后被这些未着片缕的男女剥掉衣服,送给城门里的老人。老人叹息着,取出一钱银子,递给这些男女。随后,便有一人抓着这一钱银子冲进半壁天,冲到“去他娘的书道”赌场前,押下这一钱银子,然后又被传送出城。

    城外的马厩早已马满为患,贩马商已进城送了好几批马离开半壁天,赶到其他城市去卖。

    六天时间转瞬即过,地书圣一直没有入道,但前来半壁天助天机的书道信徒越来越多。

    终有一天,会助天机赢回来,然后赢得那一千三百亿两金,以及他们押下去的所有本金。

    半壁天外每个未着片缕的人都这么相信着。

    ……

    大壮一点也不相信天机。

    是天机夺走了它上一任女主人,让它和主子分别,从此踏上一条腹中空空的路。

    它在草原上飞奔。

    它已跑了一月有余,总算是来到了草原边缘。但它不是老马,它不识途,往西狂跑了近一个月以后,它根本就找不到飞絮城到底在哪个方向了,半壁天就更不用说了。

    而马背上的甘柔更是疲惫不堪。连续一个月使用血脉之力,她已快要血脉枯竭。她花了半个月才甩掉了身后的追兵,又花了半个月,才勉强赶到草原边缘处。此时,她已是形容枯槁,即使是书道信徒,也已认不出这张憔悴的面孔曾属于天下第一美人。

    她迷迷糊糊分不清方向,又心觉惭愧,大壮帮她逃了这么久,她从没喂过大壮一顿吃的,只给了大壮两粒辟谷丹。那少年离开时,曾告诉她,要好好对待嘴馋的大壮,她没能做到。

    意识越来越模糊,她将双腿绑在马蹬上,将双手与大壮的脖子捆在一起,才不至于摔下马。

    前方,隐隐约约传来隆隆声,听起来,像是万马奔腾。

    但甘柔已无力再使用血脉中的力量,并在越来越响的隆隆声中渐渐昏迷过去。

    越过草原,大壮低头拔出最后一口草,胡乱嚼了几口咽下,冲进山间。

    ……

    徐金醒来后,天色已亮,天上白云依旧,黑雷不断降下,但白云正在缓缓收束。

    方天雪仍飞在空中。

    徐金喝了一口元神,从储物符中往外掏布阵之物。什么自燃符,什么困雷桩,什么养身水,什么隔阳粉,全是些在半壁天时就已准备好的东西。

    “雷暴山在西面,你要将所有东西都指着东面,当太阳升起后,乌云开始集结,第一道天雷落下,你就需要引雷了。引雷失败,就放弃吧。”方平说道。

    徐金微笑道:“不会失败的。有死者作证,这种方法引雷,一定会成功。”

 第七十三章 放风筝

    在山顶布置好所有东西后,徐金对方天雪勾了勾手指。

    方天雪气恼地飞到山头,将手中的超大号风筝掷给他。

    “方行主,要是风筝坏了,我可要剥了你的衣服当风筝。”徐金抓住飘来的风筝,心疼地打量了一番,确认完好无损后,将风筝悬在一旁。

    在方天雪的注视下,徐金拿出了火轮弓,右手握弓,左手握住初元瓶,静待日出来临。

    “这把弓是你从废人宗传承到的武器?”方天雪皱眉问道。

    徐金没有说话。

    “那个破瓶子是废人宗用来借力的东西?”

    徐金依然没有说话。

    他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天边最亮的地方。

    他在等,等日出的那一刻,等白云收拢,乌云现身的那一刻。

    他仍然记得方平在草原上指导他的那一箭。

    引风。

    需要东南风,就瞄准东南方向,开弓至极限,朝上一分。聚元神于左手,闻风声时,再拉弓一分,瞬拉瞬放。

    每一步,他都记得很清楚。因为那一箭很痛,当时他以左臂拉弦,那一箭绷断了他的左臂肌腱。

    等不多时,太阳终于从东边钻了出来。

    白云骤然收拢,雷暴山外持续几日的黑雷终于停了下来。

    徐金仰头喝下一大口元神,摆好初元瓶,左手搭在弦上,挽弓。

    久违一月的火焰再一次出现在火轮弓上。

    雷暴山在西面,现在,需要东风。

    徐金朝着日出微微抬弓,左手拉弦至极限,刚刚喝进体内的元神尽数聚集在左臂处。

    一支火箭缓缓现形,出现在弦上,箭指日出之山。

    箭支上的火焰荡漾着,向徐金的左手飘动着,渐渐地烧上他的左手。

    当整只左手都被火焰吞噬掉时,火焰忽地一腾,一道猛火向手臂袭来,瞬间吞至肩部,火至耳畔,风声起。

    徐金尽全力一拉,松弦,火箭离弦而出,向日出而去,拖着一条火蛇,蛇尾缠在他手臂上。

    一个月的锻炼效果体现出来了,这一次开弓,徐金并不觉得痛苦。集中在左手处的元神明显地跟着火舌的离去而减少,手臂上的火越来越弱,火箭在半空中越飞越高。

    手臂上的元神消失,火灭,火轮弓上的火焰也熄灭,火箭拖着一条火舌,火舌的尾端正好在他的左手拉箭处。

    徐金清晰地感觉到,从右手的火轮弓上传来一丝振动,振动以极快的速度穿过他的身体,传至左手拇指食指与中指处,传上了火舌,火舌离开手指。

    火箭射向太阳,挡在徐金的双瞳与太阳中间,日光照耀大地,远胜火箭上的火焰,火箭的黑色影子微微颤动,映入徐金眼中,然后火箭爆裂开来。

    东风起。

    徐金背上弓,抓起捆好金线的树枝,拖动超大风筝,向西放飞。

    白云已收至雷暴山上,空中无云,无雷,晴空万里。

    东风很大,但仍然能让徐金稳稳站在山顶。

    徐金不住地放着金线,扭头对方天雪说道:“我可保护不了你,我建议你能跑多远就跑多远。”

    “我为什么要跑?”方天雪问道。

    “因为天雷,是我的了。”徐金轻拉金线,放飞近五十丈的风筝在东风的帮助下,骤然升空。

    雷暴山上的白云渐渐收缩,向雷暴山降下,然后消失不见。

    与此同时,空中出现了一丝雾气。

    雾气很快就征服了天空,凝结成白云,数千里地完全被云吞没,没了日光,白云成了乌云,只不过几息时间,已是乌云密布。

    “我建议你快跑,等天雷归我,雷圣暴走的时候,我没时间也没能力保护你。”徐金掌控着风筝,再一次说道。

    “你真的不用帮忙?我可以把你带到云层上,将你掷下云层。”方天雪望着远去的风筝,心怀疑虑,提出了另一个抢天雷的方法。

    “你想我死吗?”徐金苦笑不已。他抢到天雷后降伏天雷的成功率本就不高,若没有方平让他结的阵法,他必死无疑,怎可能飞到云层上再跳下来呢?

    “不过这确实是一个好主意,以后我会考虑的。你还是快跑吧,别净给我添麻烦。”

    “添麻烦?”方天雪气得鼻子都歪了,偏偏又无处发作,只能狠狠地瞪着徐金。

    “你现在马上跑,我就把你之前给我添的麻烦当作没发生过。我数三下,三,二,一。”

    方天雪已经叫骂着飞远了。

    “这才对嘛。”徐金满意地抬升着风筝。

    雷暴山的地势本就很高,加上他现在又在一座小山的顶端,丙千丈长的金线,已完全够用了。

    风筝越攀越高,乌云越来越黑。

    隐隐有雷电在乌云中穿梭起来。

    “徒儿,你真的有把握引到天雷?”方平不安地问道。

    “师父,这一点您完全不必担心。您就等着告诉我下一件要抢的到底是什么吧。”

    徐金乐呵呵地笑着,暗想:“我大概会是第一个真正从风筝雷电实验中幸存下来的人类。”

    “徒儿,你要快一点。此地的乌云大概有八百丈高,你只有半刻钟时间。”方平叮嘱道。

    徐金应了一声,加速放线。

    绕线时徐金就已计算过,半刻钟时间,完全够他以现在的速度将这两千丈线放完。

    风筝越升越高,徐金心里突然生出一丝不妙。

    风筝是很大,金线是很长,但是,乌云离他也很高。

    雷暴山离他有一千丈,要将风筝放进乌云中,还要挡在雷暴山上方。他需要将风筝放出……

    徐金粗略估算了一下,大约是一千三百丈。

    一千三百丈外的一只风筝……

    徐金背上顿时湿了,冷汗涔涔而下。

    直到现在,他才发现,他忽略了一个极其重要的事实。以他的目力,根本看不清一千三百丈外的风筝!

    除非这只风筝会发光,或者,他得了千里眼。

    “师父,有个大麻烦。”徐金一边放线,一边蹲下身,抓起了初元瓶。

    “出什么问题了?”方平的声音顿时紧张起来。

    “师父,我需要把风筝放出去一千三百丈,可我根本就看不清一千三百丈外的风筝。看不清风筝,我就无法让风筝挡住天雷,即使风筝进了云层,也只能碰运气。”徐金语气微急地说道。

 第七十四章 云上的风筝

    “你要看清一千三百丈外的风筝?”方平怪道。

    “没错。让风筝发光,或者让我的眼睛变成千里眼,都成。”徐金放着线说道。

    “让风筝发光虽然可行,但会使雷圣有所察觉,不能用。徒儿,我问你,你看清风筝就能让风筝挡着天雷?”方平否定了其中一种。

    “对。”徐金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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