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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暖时光_桐华-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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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晓晨从容地说:“找不到就接着找,慢慢找总能找到,反正我能挣钱,饿不着咱俩。”
“如果找到的工作不在一个城市呢?”
“我可以申请公司内部调动,如果不行,我可以换工作,工作肯定会有,顶多钱挣得少一点,但再少,我们俩个人养活自己总没问题吧?”
所有困扰别人的问题到了颜晓晨这里,都变得压根不算问题,看来她的确考虑过他们的未来,也做了充分的应对准备,沈侯失笑地摇摇头,是他想多了。
颜晓晨拉住沈侯的手,“我相信你肯定考虑过自己的未来,已经有自己的打算。我相信自己的能力,不管你做任何决定,只要你愿意和我在一起,我一定会陪在你身边。不要说只是换个城市,就算你突然改变了主意,想出国,我也可以开始准备考托福,去国外找你。”
沈侯展手抱住颜晓晨,用力把她收到怀里,在她耳畔低声说:“小小,我爱你!”
颜晓晨身子一僵,喃喃问:“你叫我什么?”
沈侯柔声说:“你不是说你的小名叫‘小小’吗?以后我就叫你‘小小’。”
颜晓晨愣了一瞬后,缓缓闭上眼睛,用力抱住了沈侯。原来,这个世界上还会有一个人用最温柔宠溺的语气叫她“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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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是工作压力很大的地方,可不管是上司还是同事都对实习生的要求放低了很多,而且大部分工作属于商业机密,还不适合交给实习生去做,所以和同事们相比,颜晓晨的实习工作不算很累,可也每天从早忙到晚。每周还有两次培训,会布置作业,虽然不会有人给他们的作业打分,但是完成得好的人会被点名表扬,还会被主管们要求做陈述,无形中,又变成了一种竞争,毕竟没有人不想给未来的上司留下好印象。
颜晓晨本来就专业知识十分扎实,人又聪慧努力,不管是交给她的工作,还是布置下来的作业,她都会完成得很好。而且她身后还有个师傅程致远,有些作业,颜晓晨实在没有头绪时,就会给程致远打个电话,寻求一点帮助,程致远指点个方向,或者推荐本参考书,颜晓晨立即会明白该如何做。
被点名表扬了几次后,颜晓晨就成了实习生中的名人了,连几个部门的主管也都记住了她。有一次,一群实习生培训完后,一起去乘电梯,正好几个部门的主管开完会出来,他们经过时,居然给颜晓晨打了个招呼。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同事间的问好,可已经让一群年轻人无比羡慕嫉妒。
不管是善意的羡慕,还是略带恶意的嫉妒,颜晓晨全部当作不知道,她尽全力做好自己的事,别人怎么想,她管不着。
四月底时,人力资源部的经理宣布了一个好消息,会从所有实习生中挑选几个表现优异的人派送到美国总部工作两年。
等六月份拿到学位证书毕业后,他们一旦正式入职,起薪就会不低于三十万人民币,在国内已经算是很高的薪酬,可美国总部的起薪不低于十万美金。除了金钱上的直接利益外,能在世界金融中心纽约工作,对他们的职业生涯更是有不可估量的好处。
实习生听到这个消息,都沸腾了,个个恨不得头悬梁锥刺骨,使出全部的力气去争取成为那个幸运儿。颜晓晨对这件事却是完全不感兴趣,沈侯如果想出国,早出了,既然沈侯现阶段的人生规划完全不考虑出国,那么她也绝不会考虑。她依旧如往常一样,认真对待每一件事,不会刻意抢着去表现自己,但轮到她表现时,她也不会故意谦让。反正,想被选上不容易,可如果真被选上了,她想要放弃,却会很容易。
因为已经决定了要放弃,颜晓晨也就没有告诉沈侯这件事。
☆、Chapter 7………2
五月初,颜晓晨拿到了第一笔工资,扣除各种税金后,有五千多,对颜晓晨而言,真是一笔巨款。
她给妈妈转了一千五,打算再给程致远还一千,还剩下两千多。她查了下程致远家附近的西餐厅的价格,发现如果想请程致远吃大餐,至少要做五百块的预算。这么一算,最多也就剩一千多,看上去不少,可上班不同于读书,开销大了很多,一千多维持一个月其实刚刚够,但颜晓晨已经非常满意。她订好餐厅后,兴高采烈地给程致远打电话,程致远很高兴地答应了。
一切都敲定了,颜晓晨却不知道该如何告诉沈侯。沈侯是个交友广阔的人,各种活动很多,他的很多活动颜晓晨没兴趣参加,沈侯也不会带颜晓晨去。如果颜晓晨不告诉他,找个借口去和程致远吃饭,沈侯肯定不会知道,但颜晓晨不想欺骗沈侯。
可是,沈侯对程致远成见很深,颜晓晨已经尝试了很多次,想化解他对程致远的误会,都不成功。每次,她向沈侯述说程致远是个多么好的人,沈侯总是阴阳怪气地说:“他对你有企图,当然对你好了!他不对你好,怎么实现自己的企图?”反正沈侯坚决不相信程致远只把颜晓晨当普通朋友,搞得颜晓晨越说程致远的好,就像是越证明程致远别有用心。
有时候,颜晓晨说得太多了,沈侯还会吃醋,酸溜溜地说:“他那么好,你不如找他做男朋友了!”
颜晓晨舍不得沈侯生气,只能闭嘴不提程致远,当然,她也坚决不肯答应沈侯,和程致远绝交。沈侯知道她仍旧和程致远有联系,因为颜晓晨打电话请教程致远工作上的事时,从不瞒着沈侯,有时候,她还会把手机拿给沈侯看,她和程致远的短信内容干净得像商业教科书,沈侯没办法生气,可他就是不认可程致远。
慢慢地,两个倔犟的人意识到,他们都认为自己很有理由,谁都不会让步,可又都舍不得吵架,只能各退一步,沈侯不过问颜晓晨和程致远的事,颜晓晨也不主动去见程致远。
因为不知道怎么跟沈侯说,颜晓晨一直拖到了最后一刻。
颜晓晨去沈侯的宿舍找他时,沈侯正在淘宝上乱逛,这不奇怪,奇怪的是他浏览的网页都是童装和女士服装,颜晓晨好奇地看了两眼,“你要给谁买衣服?”
“不买,就随便看看,看看大家最喜欢购买的都是什么样的衣服。”沈侯把笔记本电脑合拢,“晚上去哪里吃饭?”
“晚上,你自己吃吧!我约了个朋友……”颜晓晨期期艾艾地把请程致远吃饭的事告诉了沈侯。
沈侯果然生气了,嚷嚷:“你拿了工资,只请我吃了一份砂锅饭,竟然要请程致远吃西餐!难道他比我还重要?”
颜晓晨一直没有告诉沈侯她两次向程致远借钱的事,只能说:“我在找工作时,他帮了我很多,当初我就答应了要好好谢谢他一下,没请你吃大餐,是因为钱不够了,只能先委屈一下自己人。”
沈侯对前一句话不以为然,他对颜晓晨充满信心,觉得程致远不过是锦上添花,没有他,颜晓晨也肯定能得到投行的工作,对后一句话却十分受用,他火气淡了一点,嘟囔:“那自己人要求你买个贵重的礼物送过去,不要去和程致远吃饭了,你会答应吗?”
颜晓晨抱歉地看着沈侯,突然灵机一动,“你要是不放心,要不一起去?”正好趁这个机会,让沈侯了解一下程致远,毕竟很多误会都是源于不了解。
沈侯做了个极度嫌弃的表情,对颜晓晨很严肃地说:“小小,我不是不放心,我对自己这点自信还有,也绝对相信你!我只是真的不喜欢程致远这个人,总觉得他有点怪异!”
颜晓晨陪着笑说:“你相信一次我对人的判断好吗?程致远真的是个很好的朋友。”
沈侯知道拗不过颜晓晨,叹了口气,“你去吧,不过,你要补偿我的精神损失。”
颜晓晨立即说:“好,你想要什么补偿?”
沈侯坏笑,点点颜晓晨的嘴唇,“我要这个。”
颜晓晨“唔”一声轻哼,沈侯已经用唇封住了她的唇,长驱直入、狠狠肆虐了一番后,又去吻她的脖子。颜晓晨是典型的江南水乡女子,皮肤白皙细腻,触之如瓷,轻薄清冷,让沈侯总是分外小心温柔。可今晚,他想起宿舍哥们说的“种草莓”,恶作剧的念头突起,用了点力,以唇嘬着颜晓晨的脖颈。
颜晓晨觉得微微疼痛,但并不难受,她有点不安地去抓沈侯,沈侯安抚地抚着她的手。几分钟后,沈侯抬起头,看见颜晓晨蝴蝶骨的上方,一个绯红的草莓,在领口探头探脑。沈侯笑着对颜晓晨说:“你去吃饭吧,我已经在你身上印下专属于我的印记,你跑不掉的!”
颜晓晨并不知道她脖子上多了个东西,听到沈侯放她走,开心地说:“我走了,晚上不用等我,我会给你发微信。”
沈侯不置可否地笑笑,“你去吃你的饭,我去吃我的饭,我不能干涉你,你也别管我。”
颜晓晨讨好地亲了沈侯的脸颊一下,离开了。
赶到西餐厅,程致远已经到了。
颜晓晨笑着走过去,“不好意思,来晚了。”
程致远的目光在她脖颈上微微停留了一瞬,若无其事地移开目光,笑着说:“你没有迟到,是我早到了。”
侍者拿来菜单,颜晓晨虽然已经为这顿饭在网上恶补了一些西餐知识,可她对面坐着的可是行家,她问:“我对西餐不了解,你有什么推荐?”
“有什么偏好和忌口吗?”
“没有忌口,什么都爱吃。”
程致远笑起来,点了两份开胃菜,给自己点了一份鸡排做主菜,给颜晓晨点的是鱼,侍者询问:“需要甜品吗?”
程致远问颜晓晨:“怕胖吗?”
颜晓晨摇头,“我们家基因好,怎么吃都不胖。”
程致远为颜晓晨点了一份最平常,也最流行的柠檬芝士蛋糕。
等侍者收走菜单,颜晓晨悄悄对程致远说:“我总觉得服务生看我的目光有点怪怪的,他们是不是看出来我是第一次到这么好的餐厅吃饭?”
程致远的视线从她脖子上一掠而过,笑说:“也许是觉得今晚的你很美丽。”
颜晓晨做了个鬼脸,“谢谢你虚伪却善良的谎言。”
程致远笑看着颜晓晨,“你最近的状态很好,有点像是这个年龄的女孩了,要继续保持!”
颜晓晨愣了一愣,端起杯子喝了口柠檬冰水,“我以前的状态是什么样?”
“好像被什么事情压着,负重前行的样子,现在轻松了很多,这样很好。”
颜晓晨沉默了一会,微笑着说:“我也觉得最近一切都太好,好得都不太真实。”
“一切都是真的。”
侍者端来了饭前开胃菜,礼貌地询问该端给谁,程致远说:“我们一起吧,不用讲究外国人那套。”
侍者像摆放中餐一样,把两份开胃菜放在了桌子中间。
颜晓晨等程致远先吃了一口,才动了叉子。
两人一边吃饭,一边聊天,颜晓晨讲着工作上的事,把公司会选派人去纽约总部工作的消息告诉了程致远,程致远说:“从职业发展来说,你应该尽全力争取这个机会。”
颜晓晨说:“我不去。”
程致远了然地说:“因为爱情。”
“难道你不赞同?”
“只要你的选择能让自己开心,我完全赞同。人们争取好的职业是为了让自己过得更开心,如果为了一份工作失去了真正让自己开心的东西,当然很不值得。”
现在的年轻人更容易倾向于“爱情不可靠,有了经济基础还怕没有爱情吗”,这也就是为什么大多数人会为一个更好的前程放弃爱情,颜晓晨笑眯眯地举起杯子,“不愧是我的老乡!”
两人碰了下杯,以水当酒喝了一口。
吃完最后的甜品,已经八点多。颜晓晨把一个信封递给程致远,“下个月还最后一笔欠款。”之前,颜晓晨把挂失的□□里的钱取出来后,已经还过一千,加上这次的还款就是两千,还剩最后一千没还。
程致远把信封收了起来。颜晓晨叫侍者来结帐,四百多,颜晓晨还担心程致远会和她抢着结帐,幸好她担心的事没有发生,程致远只是微笑地看着。
结完帐,两人走出餐厅,程致远想说送颜晓晨回去,街道对面突然传来一声大叫,“小小!”
隔着川流不息的街道望过去,闪烁的霓虹灯下,沈侯站在一家咖啡店的门口,用力挥着手。显然,他一直等在那边的咖啡店,看到颜晓晨和程致远吃完饭,立即跑了出来。
“小小!”沈侯又大叫了一声。
颜晓晨笑起来,举起手也挥了挥,表示自己已经看到他。沈侯指指不远处十字路口的红绿灯,示意两人在那边的人行横道汇合,颜晓晨做了个OK的手势,他向着那边快步而去。
颜晓晨也忙和程致远告别,“我走了,我们电话联系。”
程致远说:“好!”
两人先后转身,向着不同的方向走着。颜晓晨跑了几步,突然想起什么,回身叫:“程致远!”
程致远回身,静静看着颜晓晨。
颜晓晨笑了笑,发自肺腑地说:“谢谢你!”
城市的迷离灯火下,熙来攘往,车马喧哗,程致远眉梢眼角带着几分沧桑,站在热闹的人群中,却有一种离群索居的苍凉感。他淡淡一笑,说:“你真的不用谢我。”
颜晓晨笑着挥挥手,转身向着十字路口的红绿灯跑去,看到那个温暖的身影就在不远处等着她,她的笑容忍不住地越来越灿烂,脚步越来越快。
程致远一直站在她的身后,目送着她奔向她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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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侯和颜晓晨腻歪够了,掐着锁楼门的时间点,送了颜晓晨回去。
周末宿舍不熄灯,宿舍楼里一片灯火通明,颜晓晨走在楼道里,迎面而过的同学都暧昧地朝她笑,颜晓晨被笑得毛骨悚然。
回到宿舍,吴倩倩和魏彤也是一模一样的暧昧表情,吴倩倩还只是含蓄地看着,魏彤却直接冲了过来,一边上下鉴赏着颜晓晨,一边念念有词,“啧啧!你和沈侯做了?我们是不是要喝点酒庆祝一下?”
颜晓晨莫名其妙,“做什么?”
“你说你和沈侯能做什么?”
颜晓晨还是没反应过来,困惑地看着魏彤。
魏彤大大咧咧地说:“当然是□□了!喝酒庆祝一下吧,颜晓晨的处女生涯终于结束了!”魏彤说着,竟然真的去她的书柜里拿酒。
颜晓晨目瞪口呆了一瞬,结结巴巴地说:“我、我们……还没准备好,等真做了,再庆祝。啊,不对……”她简直想咬掉自己的舌头,“就算做了,也不告诉你。”
魏彤狐疑,“真没做?那你脖子上是什么?”
颜晓晨冲到镜子前,看了一下脖子,无力地掩住了脸,几乎要泪奔着咆哮:沈侯,你个混蛋!程致远,你也是个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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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沈侯请颜晓晨去吃西餐,地点是上周末颜晓晨请程致远吃饭的那家餐厅。
颜晓晨坐在她和程致远坐过的餐桌前,哭笑不得地看着沈侯,这家伙表现得很大方,实际上真是一个小气得不能再小气的小气鬼。
沈侯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在腹诽他,他一本正经地说:“你别以为我是故意的,我是真的有事要庆祝。”
颜晓晨撑着下巴,看着他,一副等着看你如何编的样子。
沈侯清了清嗓子,说:“我找到工作了。”
“啊?!”颜晓晨再装不了矜持,一下子喜笑颜开,立即端起果汁,和沈侯碰了下杯子,“太好了!”
沈侯故作委屈地问:“现在还觉得我是故意的吗?”
颜晓晨歪着头想了想,说:“现在更觉得你就是故意的!你要用和你在一起的记忆掩盖住和程致远有关的记忆,以后我就算想起这家餐厅,也只会记住今晚!”
沈侯嘻皮笑脸地问:“那你是喜欢,还是讨厌?”
颜晓晨故作严肃地说:“你要是脸皮再这么厚下去,就算是喜欢也会变得讨厌。”
沈侯掐了颜晓晨的脸颊一下,“口是心非!”
颜晓晨不好意思地打开他的手,“说说你的工作,哪家公司?做什么的?”
沈侯说:“英国的一家运动品牌NE,比Nike、Adidas这些牌子差一些,但也算运动产品里的名牌,我应聘的是销售职位,工资很低,底薪只有四千多,如果做得好,有销售提成。”
颜晓晨十分纳闷,“你怎么会选择做销售?而且是一家卖衣服鞋子的公司?”他们的专业应该是朝着银行、证卷公司这一类的金融机构去找工作,同学们也都是这么做的,毕竟专业对口,而且金融行业的工资相较其它行业要高不少。
沈侯神秘地说:“我的个人兴趣,就是工资低一点,都不好意思告诉同学。”
颜晓晨笑着说:“你自己喜欢最重要,钱嘛,来日方长,何必急于一时?”
沈侯握了握颜晓晨的手,“谢谢支持。”
因为沈侯的“喜讯”,两人的这顿饭吃得格外开心。
吃完饭,两个人手拉手散步回学校。颜晓晨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不禁遥想她和沈侯的未来——就像这大街上的人一样,每天上班下班。如果下班早、有时间,她就自己做饭,如果没有时间,他们就去餐馆吃,吃完饭,手拉着手散步。
颜晓晨偷偷看沈侯,忍不住一直在傻笑,突然想起了梁静茹的一首歌,忍不住小声哼着:“……这世上你最好看,眼神最让我心安,只有你跟我有关,其他的我都不管。全世界你最温暖,肩膀最让我心安,没有你我怎么办?答应我别再分散,这样恋着多喜欢……”
沈侯听颜晓晨断断续续地哼着歌,却一直听不清楚她究竟在唱什么,笑问:“你在唱什么?”
“梁静茹的一首老歌,叫……”话已经到了嘴边,颜晓晨却紧紧地闭上了嘴巴,红着脸摇摇头,不肯再说。她刚发现,这首歌的名字直白贴切得可怕,《恋着多喜欢》,简直完全说出了她的心意,她实在不好意思说出口。
沈侯本来只是随口一问,看颜晓晨不说,他开始真正好奇了,可不管他怎么追问,颜晓晨都只是抿着嘴笑,就是不肯告诉他名字,也不肯告诉他歌词。问急了,她还会耍赖打岔,“哎呀,你的毕业论文写得怎么样了?”
一直到他送她回宿舍,他也没问出歌的名字来。
深夜,颜晓晨已经睡沉,突然听到手机铃声响,幸好今天是周末,魏彤和吴倩倩都有活动,宿舍里只有她在。
颜晓晨摸出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是沈侯。她接了电话,带着浓浓的鼻音问:“喂?你还没睡啊,又在玩电脑?”
“是在用电脑,不过不是打游戏,我查到你晚上唱的是什么歌了。”沈侯的声音还带着那一刻听清楚歌词后的感动和喜悦,温柔到小心翼翼,似乎唯恐一个不小心,就呵护不到那来自心爱女孩的深沉喜欢。
“你说什么呢?”颜晓晨的脑袋仍迷糊着,没反应过来沈侯在说什么,心却已经感受到那声音里的甜蜜,嘴角不自禁地带出了笑意。
手机里沉默了一小会,传来了沈侯的歌声:“星辰闹成一串,月色笑成一弯,傻傻望了你一晚,怎么看都不觉烦。爱自己不到一半,心都在你身上,只要能让你快乐,我可以拿一切来换……”
颜晓晨彻底清醒了,她闭目躺在床上,紧紧地拿着手机,紧紧地贴在耳朵边,全部身心都在歌声中:“……这世上你最好看,眼神最让我心安,只有你跟我有关,其他的我都不管。全世界你最温暖,肩膀最让我心安,没有你我怎么办?答应我别再分散!这样恋着多喜欢,没有你我不太习惯!这样恋着多喜欢,没有你我多么孤单!没有你我怎么办?答应我别再分散,答应我别再分散……”
大概因为宿舍里还有同学,沈侯是躲在阳台上打电话,他的声音压得很低,又是刚学的歌,有点走调,可是在这个漆黑的深夜,却有了一种异样的力量,让颜晓晨觉得每个字都滚烫,像烙铁一样,直接烙印在她的心上。
生命中会有无数个夜晚,但她知道,今夜从无数个夜晚中变成了唯一,她永远不会忘记今夜。因为有一个深爱她的少年熬夜不睡,守在电脑前听遍梁静茹的歌,只为找到那一首她唱过的歌;因为他为了她,躲在漆黑的阳台上,用走调的歌声,为她唱了一首全世界只有她听到的的歌。
明明宿舍里没有一个人,颜晓晨却好像害怕被人偷去了他们的幸福秘密,耳语般低声祈求:“沈侯,我们永远在一起,永远都不要分开,好不好?”
“好!我们永远在一起!永远都不分开!”沈侯给出的不仅仅是一句许诺,还是一个少年最真挚的心。
年轻的他们并不是不知道人生有多么百折千回、世事有多么无常难测,但年轻的心,更相信自己的勇气和力量,敢于期冀永远,也敢于许出一生的诺言。
☆、Chapter 8………1
今天还微笑的花朵,明天就会枯萎;我们愿留贮的一切,诱一诱人就飞。什么是这世上的欢乐?它是嘲笑黑夜的闪电,虽明亮,却短暂。——雪莱
五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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