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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与地下城之武僧-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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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与地下城之武僧》
作者:m28
    '龙与地下城之武僧 / m28 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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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籍介绍:
            浩瀚的沙漠,无穷的杀戮,战争是这个世界唯一的主题。本篇讲述的是一个孤儿由零开始,从无到有,又从有到舍的精彩历程。
  ps:书名应该改为:武僧传奇或亵神之路,但由于签约原因修改已然无望,不提也罢。至于dnd规则,在合理采用的情况下部分有出入,并不局限于它的框架限制。
  。
 章节内容开始…
    序章 一
     更新时间:2008…12…13 4:11:25 本章字数:3653
  公历三千六百六十八年五月,塔隆历二千四百三十九年四月。
  沙漠。
  蹄声如雷,长刀胜雪。
  一队队身披厚重铁甲的骑兵发出震耳欲聋的呐喊声,在沙漠中来回穿插斩杀,步兵排列着整齐的方阵在枪林矛山中浴血奋战。成片的士兵如被收割的麦杆一样纷纷倒下,后面的人踏着同袍的尸身上继续舍命攻击。
  对阵的两军仅有五六千人,除了重伤员临死前的哀号和徒劳的挣扎,没一个战士临阵退缩,军官们都站在第一线指挥部下作战,近战兵员的后面是一排排的弩弓兵,雨点般的箭矢越过自己部队的头顶飞入敌阵。
  一个瘦弱的小孩坐在兵慌马乱的战场边缘地带,口中还在轻轻哼着不知名的童谣。没人有闲暇顾及他,更不清楚这小孩是不是疯了,别人看到打仗逃还来不及,他竟然钻到战场来送死。小孩将一根手指放进嘴里津津有味的吸吮着,不时往沙漠中瞟上一两眼,这么多的尸体,能有多少战甲、武器可以捡走啊,拿到城里去卖,一定能换到点充饥的食物。
  突然,一支流矢朝小孩疾飞而至。小孩把身体一蜷,胸口平贴在沙地上,在箭支到来之前避开穿身之厄。流矢挟着强劲的气流从头顶擦过,又飞出三十码才斜插入黄沙。
  三名游骑突然脱离战阵,往这边奔来,后面紧紧跟着五六名骑兵,战袍上的徽记标示着这两拨骑兵各属不同阵营,前面三人正在被后面的骑兵追赶。小孩眼力极好,隔老远就很清晰的看出前面三名骑兵的胸甲上印有白色新月徽记,后面的人胸口却烙着一团彤红的火焰。新月是月之心城的标记,火之纹章属于反抗军特有。
  虽然三名骑兵紧催座骑,但反抗军的马匹明显占优。
  两把雪亮的弯刀在空中划出完美的弧型,毫无阻滞的劈在一名骑兵的后背。骑兵双眼露出焦急的神色,脸上还带着苦战后凝固的血块。白光从他腰间和颈部透过,目光瞬间变得涣散无神,像是灵魂被死神从躯壳内摄走一般。
  小孩看到了毕生难忘的一幕——骑兵脖颈上出现一道殷红的血线,头颅带着一蓬鲜血冲天而起,但他的身体还直挺挺的骑在马背上,又奔出几码远,上半身才突然从腰间分离,跌掉马下,还在微微蠕动的内脏夹杂着大量血液如同翻江倒海之势瞬间染红了马背。
  杀死骑兵的两个反抗军高声欢呼起来,声音中充满自豪与鼓舞。剩下的两个骑兵也未回头,呼哨一声,拨马朝两个不同的方向分散奔逃。追击的反抗军随即分成两批衔尾赶去。经过小孩身边时谁也没朝他瞄上一眼,战场谁都不愿意把注意力放在无关紧要的事上。
  眼前的一切仿拂都变成厄梦,小孩呆愣愣的看着那具只剩下半截的尸体,半饷,“哇”的一声,把胃里的东西全呕了出来。
  那匹驮着尸体的战马少了主人的催促,打着响鼻放慢了速度,顺着前冲的惯性一路小跑而来。血——沿着马蹄一路洒在黄沙上,转眼就被吸收殆尽,只留下一道暗红色的遗迹。
  一名骑兵朝已方的队伍亡命奔逃,意图很明显:只要跑回步兵保护圈就安全了。三个反抗军紧缀其后,试图在骑兵回到安全范围之前将他斩于马下。
  突然,天空中出现一片小黑点——弩箭!只有这种靠脚力装填的武器才能把箭射出这么远的距离,射程是弓的两到三倍,向天吊射的箭支根本不需要取什么准头,密集的覆盖型射击足以让敌人无处躲闪。
  三名反抗军只有后面两人有机会躲开。他们嘴里咒骂一声,调转马头,在弩箭及身之前逃离了危险地带。最前面的反抗军则没这么幸运,差不多六十支弩箭把前后左右的生路全部封死,他暴喝一声,把手中弯刀用力掷出,只希望在死前能多拉个陪葬的敌人。弯刀在空中盘旋着飞向骑兵后心。闷响声起,砍在护甲上的不是刀锋,而是刀把,骑兵侥幸逃过一劫。“噗噗”箭矢入肉声中,有七到八支弩箭穿透了反抗军前胸的甲胄,把他钉翻落马。
  正面战场上的大规模的战斗还在继续,双方都不敢有丝毫松懈,扬起的漫天沙尘笼罩着这片无情的沙漠。     
  不远处那半截无头尸体手中抓着的马刀闪出诱人的光芒。小孩匍匐着身体慢慢爬近尸体,只要拿到马刀就算没白来一趟,他机警的朝四周打量了几眼,根本就没人留意这边,小手颤抖着伸向目标,用力扳开握刀的手指。
  “呜——”沉闷的号角声响起。月之心城的弩弓兵朝两侧散开,让出中间一大片空地,两百多名重骑兵出现在中间。重崎兵全身覆盖着闪亮的铠甲,头盔把面部遮盖得密密实实,就连座骑也披着金属编制的及膝锁子甲,远远看上去就像是一座座会移动的堡垒。几个身穿白色外袍的神官走到重骑兵面前,木制的手杖在空中挥动起来,瞬息间,重骑兵全都沐浴在重重白光中。
  反抗军的阵营涌出两百多个兽人,前排是一百多个身高近十尺的牛头怪,手里巨大的战斧在日光中闪着耀眼的青芒。后腿弯曲的狼人手持黑色桦木弓列在其后。
  两军主力终于投入决战。
  小孩看着战场内的披甲战马,暗自和身后的空鞍轻骑比较着——无论如何也要摸一匹回来。
  士兵们把十二尺长的骑枪递给重骑兵,骑士们将这些超长的杀人利器竖在肩上。神官施放完法术后立即后退。重骑分两批,一左一右绕过纠缠在一起的步兵方阵,在阵后汇集成一个冲锋军团,狂风般朝敌阵卷去,速度超出想象,铁蹄刚踏地随即提起,几乎扬不起沙尘,就算是轻骑也不可能这样迅捷。
  两军精锐越来越近。
  两百多名重骑把骑枪夹在腋下开始冲锋。牛头怪们仰天咆哮着,把手中的巨斧舞得虎虎生风,等待着重骑兵的到来,狼人的弓慢慢拉满,黄簇蓝羽的魔法穿透箭也对准了汹涌而来的重骑。
  反抗军阵营内传出一阵尖锐的哨箭声。狼人们扣箭的手几乎同时松开,上百支穿透箭齐齐朝重骑飞去。金属的撞击声中,尖锐的箭矢直贯重骑的厚甲,十来个骑兵连人带马滚跌在地,但加持魔法后的重骑兵速度实在惊人,在狼人的穿透箭还没来的及射出第三轮时已经冲到阵前。
  “咚——”沉闷的战鼓擂起,牛头怪们嗷嗷大叫着冲了出去。骑枪迅速刺入牛头怪体内,碰撞之下随即折断。但在巨大的惯性作用下,皮肉粗厚的牛头怪也无法抵挡重骑兵的冲锋,站在最前面的牛头怪瞬间就被冲散,第二排牛头怪们无视同伴的死亡,挥舞着钢斧贴近重骑。一些还没有气绝的牛头怪死死抱住马胸和马腿,用血肉之躯来阻挡骑兵的前冲势头。
  近战的骑兵抛开手中半截枪杆,自鞍旁拔出五尺长的军用单手剑,居高临下进行砍劈。骑兵失去冲刺的力度后威力大减,单手剑在巨斧面前显的那么单薄无力,仅仅依靠着重甲的防御才和牛头怪堪堪战成平手。人类用的军用单手斧在牛头怪手里就像小孩儿的玩具,“呼呼”声中牛头怪们个个运斧如风,以快出骑剑两倍的速度砍在骑兵身上。骑兵的厚甲虽然可以防御大多数近战武器,但是面对这些重武器的伤害显然无所作为,即使巨斧破不透重甲,骑兵的肉体也承受不了斧甲相撞时产生的巨大冲击力。几个受到击打的骑兵从头盔的透气缝中喷出蓬蓬血雾。
  后面的重骑兵重复着冲锋、刺击、斩杀的动作,靠着马匹的优势和牛头怪打成一团。双方都没能一举将对方的精锐歼灭。战局再次陷入僵持状态。
  血腥的撕杀场面让小孩不由的害怕,但是看到那些无主的重骑战马,清澈的双眸竟然闪出贪婪的光芒。其实能把轻骑带回去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但他希望得到更多。
  一骑惊慌的战马脱离队伍,向这边奔来。它的主人已经堕马身亡,左侧鞍旁还挂着把四尺多长的狭长刺剑,护手上隐约可见精美细致的花纹雕刻,价值无疑比马刀高上许多倍。
  小孩舔着嘴唇,将马刀放在一边,趴着沙地上静侯时机。
  战马越来越近,铁蹄眼看就要踏体而过。小孩敏捷的一翻身避开战马的践踏,看准马蹬的摆动节奏,小手探出,准确的抓住蹬栏,身躯借马匹前冲的力道翻上马鞍。就这么一下,细小的手掌就被铁制的蹬栏磨破一大片皮,终于也在战场上流下满手鲜血。但此时他已经顾不上这些了,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让这匹战马安静下来,乖乖的跟自己回去,他想拉住缰绳,可惜人小手短,抓了几次都够不上飞荡的绳索。
  一人一马逐渐远离嚣喧的战场。
  战马边跑边踢起后蹄,剧烈的动作会让骑术不精的人丢个大脸。战马和其它豢养的马匹不同,除了自己的主人和熟悉训练师,其他人骑上去只会让它的性情变得暴躁不安。如果小孩能像德鲁伊那样和动物交谈,就会明白它心里现在充满着无限的悲伤和愤怒。
  剧烈的颠簸中小孩被甩落马背,沙漠像一张柔软的毯子,虽然摔的灰头土脸,却没有受到严重的伤害。前方是绝尘远去的战马,后方的战场已经在两里开外,再回去已经是不太可能了。小孩摸弄着受伤的手掌,很不理解那匹战马逃逸的方向竟然是沙漠的深处,在那里根本找不到可以解渴的东西,难道它宁可自杀也不愿意跟自己回去?
  马跑了,刀也没了,蹲了一整天,结果两手空空。这件事给了小孩深刻的教训——人的能力总是有限的,欲望无限的膨胀只会让自己陷入万劫之地。不过充满童稚的面上却荡出丝丝笑意,毕竟今天已经大开眼界了,下次面临同样的情况绝不会再吃暗亏。得不到的时候可以再去争取,机会长存。
  小孩的名字——阿尔丰斯·;泰勒,十二岁。
    序章 二
     更新时间:2008…12…13 4:11:25 本章字数:1884
  十四岁,阿尔丰斯第一次杀人。
  昏暗的夜色下,一个中年醉汉东倒西歪的走在还算平坦的街道上,嘴里咒骂着那些少给了他工钱的军械营会计,双手胡乱的挥舞着,不时朝空中甩出一两记重拳,显示出心中极度的愤闷。
  阿尔丰斯正披着一条捡来的破毯窝在街角处瑟瑟发抖,澈骨的寒气让他怎么也不能像健壮的野狗一样安然入睡。
  男人的脚正巧踩到阿尔丰斯身上,一个趄迾,跌了个四脚朝天。“呸”他朝阿尔丰斯吐出一大口浓痰,“妈的,老子今天就那么背运?输光钱不说,连你这兔崽子也和我过不去?”边说边歪着脑袋爬起来,揪住阿尔丰斯的头发把他扯到街中心。
  钵大的老拳雨点般喂在少年单薄的身体上。
  “让你拌我,让你扣我薪水,让你吃我的血汗钱……”男人下手毫不留情,显然是把阿尔丰斯当成发泄的对象。
  阿尔丰斯冻僵的身体还没来得及动作,头上的剧痛就让面部肌肉扭曲得不**样。他咬紧牙关忍着,跟这种醉汉是没有道理可讲的,唯一的方法就是让他出几口气算了。
  “妈的,你还笑,还笑,好开心么?”痛苦的面庞在男人眼中完全变成另一种意思——嘲笑。他下手变得更重,更狠。越打越上瘾,拳拳带血。
  他怎么连一点停止的意思都没有?再这样下去会被活活打死的。阿尔丰斯开始害怕了。不能再死撑了,不然明天就得被人收尸。他把心一横,颤抖着从腰间摸出一把锈迹斑斑的小折刀,用另一只手护住头脸,拼着胸口、肩膀挨上几拳猛的扑入男人怀内,一咬牙,手用力向前刺出。
  锈刀穿过羊皮外袍插入肋部,不知道是侥幸还是神的旨意,刀尖竟然透过骨头的空隙捅在心脏上。
  刀锋,还留在体内。男人不可置信的瞪住阿尔丰斯,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死着这个小乞丐手里,反应过来后大叫一声,双手捉紧阿尔丰斯瘦弱的手臂试图把刀拔出来。这种频死的抵抗动作反倒让阿尔丰斯更害怕,他用尽力气将手里的刀往前推。大小两只手纠缠在一起,都在为各自的生命作最后的奋斗。
  阿尔丰斯的手被慢慢拧转。他们都不知道这样反而加剧了破坏心脏的速度。
  鲜血如喷泉般的从男人口中激烈喷出,溅得阿尔丰斯满脸殷红。男人拼着最后的力气一脚揣在阿尔丰斯的小腹上。阿尔丰斯痛得一下松开手,抱着肚子滚到一旁。
  “你……你……”男人指着地下的阿尔丰斯,想说什么却再也没能吐出半个字,身体慢慢软倒。
  “我……我……杀了人。”阿尔丰斯直勾勾的盯着地上的男人,这个刚才还活生生人真的死了???杀人!多可怕的事啊!他无助的看着沾满鲜血的双手,恐惧从心底慢慢升起来,“……可是,如……如果我不反击的话就会死在他手里,他刚才想杀我,我……我只是在自卫,一定是……”他努力的安慰着自己,但死亡带来的极度冲击却怎么也挥散不去。
  当巡防兵赶到的时候,男人早已经断气。按例阿尔丰斯会因为城内杀人罪被送上绞架,验尸报告却惊动了一些老家伙,阿尔丰斯也只是被带回去录份口供了事。
  几天后,盗贼工会对阿尔丰斯发出了加入邀请,紧接着剑士学校也向他下达了入学通知书。这都是对他天分的一致肯定。剑士学院看中的是杀人的那一刀,最老练的刺客才可以做到这么平稳精确的刺击,阿尔丰斯无疑是一个极好的苗子;盗贼们看中的是敏捷的身手,认为阿尔丰斯将会成为不世巨盗。
  这种结果让阿尔丰斯始料不及,他拒绝了来自各方的任何好意。尽管这些职业表面上是多么辉煌——在盗贼工会完成一项d级任务,可以让他一个月饮食无忧;在剑士学院毕业,他将成为城中女子的仰慕对象,并可以获得一份薪水不错的工作,或者参加军队成为十字军一员。只是,那并非无条件:百分之五十的盗贼都会死于各种见不得人的任务,仅有百分之十的人能平安到达四十岁的退休年龄得以享受天伦。一百人进入剑士学院学习,能撑到毕业的未必超过十人,其他人则会在各种战斗课程中死于同伴手里。
  按照普通人的理解,十字军本是神圣般的存在,每个军人都是英雄,背后都有着数不清的传奇故事。然而,塔隆沙漠并不存在这条规则。军队和神官同流合污,作为巫王命令的实际执行者,他们对平民的欺压比蜗在宫殿内的大腹便便的官吏更为暴厉。
  在这里,巫王的意志决定一切。
  神官的力量来自最大独裁者。巫王可以打开元素位面结界,让神官们补充施放魔法后的魔力损失。当然,这还不足以让神官们为他死心踏地的效劳,最主要的原因,巫王本身具备强横的黑暗力量,任何妄图和他对抗的人只有一条路——死路。
  也有不长眼的狂妄之徒试图挑战巫王的权威,最终,变**们口中的传说,尸体被浩瀚的黄沙淹没。
    序章 。
     更新时间:2008…12…13 4:11:25 本章字数:14
  。
    序章 武僧的修练
     更新时间:2008…12…13 4:11:25 本章字数:157
  武僧——高级龙与地下城里的一种核心职业,想贴个资料上来,但字数太多了,还是放链接吧,没玩过dnd的读者可以大略了解下。
  fsktxt。com/watermoon/nwn/back/class/monk。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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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塔隆沙漠 第一章 朋友
     更新时间:2008…12…13 4:11:26 本章字数:4618
  热浪翻腾,烈日袭地。地不是坚实的泥土,而是广袤的沙漠。
  水,粮食,是塔隆人民竞相争夺的宝贵资源。男人为之洒尽热血。有几分姿色的女人也不惜出卖肉体,从陌生男人手上换取哪怕是小小一袋粗面。
  残杀、纷争,是这个世界的唯一主题,同时也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年代。
  阿尔丰斯·;泰勒——年仅十六岁的少年,舔着龟裂的下唇在沙漠中反复寻觅。整整两天一夜,他只喝下三十二滴水,吃下三块手指粗细的干面块。
  沙漠中偶尔会找到一些残破的旧刀剑,月之心城酒馆里的瘪三极需要这些,他们再转一手,从真正需要它们的人手中赚取大量魔法币。
  阿尔丰斯手中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找到。
  天边卷着浓密的乌云,闪电利箭般透出云层。这并非下雨的先兆,是水元素在闹腾。人类的死活与它们无关,它只要玩得痛快就够了。
  塔隆沙漠一年到头仅有难得的一两次降雨,富人可以付钱凿穿两百码深的地表汲取甘甜的地下水源,而穷人却只能喝城内咸水塘里漂浮着白色盐虫的浊水度日。
  一条布满黄色斑点的沙漠蜥在阿尔丰斯面前懒洋洋爬过,鼓起的眼瞳让他想起城中无时无刻都在窥探着方圆五十里的魔眼。神官们在城镇居民身上施下的黑魔法会让魔眼产生感应,一旦离开魔眼的监视范畴,被施法者将陷于无药可治的颠狂之中。
  阿尔丰斯离城只有二十里,这是个安全距离。他下定决心要在这里翻出一件像样的装备,否则回去也是白搭。不用管腰间的水壶,他计算得很清楚,那玩艺儿里还有五滴水,足可以撑上三个魔法时。他在为肚子担心,背囊中已经没有任何裹腹的食物了。身边的武器也只有一条削尖的木棍,或许,仅仅是或许,这条沙蜥身上少得可怜的肉,会成为一顿美味的热食。
  “小家伙,不要动,不要动。对了,就这样,一直望着我……”阿尔丰斯把木棍藏在身后,露出友善的笑容。
  沙蜥听得懂人类的语言?它可不是半蜥人。这小子恐怕是饿疯了。
  不管怎么说沙蜥停下来,丝毫不知道死神正在逐渐接近。
  阿尔丰斯一步一步靠上去。三码,两码,他继续保持着微笑,突然扬起木棍,削尖的一端迅速朝沙蜥插下。手法准而稳。越心急,办事越鲁莽,这教训他已经吃够了。
  沙蜥甩了几下尾巴,再也无法吞吐分叉的信子。可怜的生命,就这么无声无息的悄然而逝。吞噬了无数人的沙漠,又再添了一条怨魂。假若它懂什么叫怨恨的话。
  再多的怨恨也是枉然,巫王和神官一直在做这样的事情,对象是月心城的居民。为了提高自己的魔法力量,他们无所不用其极,但凡活的生物,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黑魔法都能把生命能转换成魔力储存进施法者体内。脚下的这片沙漠,阿尔丰斯依稀记得四岁时曾经来过,那会儿还是一片茵茵野草地,几棵高大的棕榈挺得笔直,豪爽的游牧民曾在这里交换粮食和武器马匹。
  阿尔丰斯摘下沙蜥的尸体,张口凑上去。一阵强烈的腥臭味充斥着他的鼻孔,高温令这里的动物血液都一个样,又浓又稠。蜥肉虽然老得像干柴,毕竟是可以补充体力的食物。
  他眼前突然一亮,刚才沙蜥停留的沙地颜色和其它地方有点不同。一般沙子呈暗黄色,那块沙地却泛出淡淡绿意。真是愚不可及。他一拍脑门,如果没稀奇古怪的物品,怎么会让沙蜥这种胆小怕事的小生物停留在这里。
  沙子层层翻开,一颗绿色的小圆球赫然在目。这种东西阿尔丰斯再熟悉不过,法师用的水晶,黑市售价十个魔法币。
  法师一旦拥有可以和自己魔法匹配的水晶,施放魔法的强度将会以倍数翻值。法师本身的魔法强度越大,水晶级别越高,施展出的魔法就越具威力。
  阿尔丰斯试图拿起水晶,显然徒劳,由此可以推测它是镶在一件物品上边。好家伙,光这颗水晶就能让他过上三个月的快活日子。天知道能配得上它的是件什么东西。他的心脏在砰砰乱跳着,小心翼翼的扒开层层黄沙,又往下挖了五尺,绿水晶的持有者终于露出真面目—— 一把笔直插在沙中的双手阔剑。
  果然是件好货色。阿尔丰斯眯起双眼,初步判断出它至少值七十魔法币。亮锃锃的剑身,锋利的刃口,造型古朴线条流畅,丝毫没有因为岁月的消逝磨去它应有的光彩。下边是不是还有好东西?他全然没有想过为什么这种价值不菲的武器会长眠于此。
  一个魔法时过去,熟练的动作让他像个职业盗贼在盗窃一座装满精美陪葬品的古坟。
  答案终于出来,阔剑准确无误穿过一副骨骸的心脏处,直接钉入沙中。遗骨躺的姿势是面下背上,明显是一次卑鄙的偷袭。这人死前没受多大痛苦,又或者是在睡眠中被杀,白骨自然伸直,没有丝毫扭曲。遗骸应该有十年以上的历史,服饰早已残破不堪,白骨上没有留下一点腐烂的皮肉,如果直接和沙漠接触的话早就变成一具干尸了。完整保存下来的还有一双鹿皮靴和一副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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