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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与地下城之武僧-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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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和生命哪一个更为重要?阿尔丰斯再次问起自己。这次探险也让他对陵墓充满着种种好奇,生命在求知欲面前有时会退居二线。这是个什么样的戒指?会不会就是索拉德想要的?这枚让神官着迷的戒指也深深吸引他。虽然没有问过索拉德,但在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下,他也想一探究竟。
“我活在一个疯狂的年代。”阿尔丰斯嘟囔了一句后摇摇头,开始拆布条。好奇和求知占据着他的心灵,让他没有心思顾及太多的后果——困死在这里,再多的戒指和珠宝都只是美丽的陪葬品。
他拆得很细心,尽量避免触碰到木乃伊的身体。淡黄色的纱布被慢慢解开,木乃伊和干尸虽然都是皮包着骨头,但这具木乃伊的的皮肤却呈现出灰白色,在火光下的照射下呈现出湿润的光泽,在它细长的手骨上松垮垮的套着枚戒指,戒指正面镶有一枚发亮的黑水晶,差不多有鸽蛋大小。
他心里恍然大悟,索拉德的意图他现在已经完全明白,黑水晶可以加强黑魔法的力量。这种水晶不同于其他种类的水晶遍布各个大陆,它只产于尼肯大陆中部的几座小山里。由于产量稀少,就算是一丁半点的普通黑水晶都会成为令黑魔法师眼红的宝贝,这么一大块,足以让首席神官这样的人物为之倾倒。这个古墓还真是个难得一见的宝矿,不仅有矮人族的秘银,还有黑水晶这种稀世珍宝,不知道还会什么奇珍异宝存在。
阿尔丰斯用两根手指钳住戒指的金属环,屏息静气的慢慢把它从木乃伊手上褪下来,力求轻而稳,速度太快是不行的,戒指的主人会感觉到失去它最宝贵的东西。
戒指刚脱到木乃伊的第二指节,干枯的食指突然动了动。阿尔丰斯心神一震,赶快停下手中的动作,幸好它没有进一步行动。它生前应该是个黑魔法师,只有这种人才会把黑水晶看得比命还要珍贵。但他也有点疑惑,黑魔法师的寿命虽然比不上近乎永恒的巫王,但他们通过吸收生命能量,活个四五百年也没人感觉出奇,为什么她会这么年轻就死去?
阿尔丰斯憋住一口气,眼睛牢牢的盯着木乃伊的手,继续把戒指逐点逐点的往外移动。这个动作足足持续了十几分钟,戒指终于落到手中,他想把它拿到面前看个仔细,谁知手指刚碰了碰黑水晶,一头昏目眩的感觉冲击着大脑神经。他赶忙扯过散落在棺内的布条把戒指裹起来。黑水晶不同于其他宝石,它能自动吸收附近的生命能作为能量来源,除了使用负能量的黑暗系魔法师,没有人能够直接驾驭它。
阿尔丰斯把棺盖慢慢合上。黑暗中,他并没有留意到木乃伊裸露在外面的手慢慢膨胀起来。
第二卷 陵墓 第五章 明争暗斗(上)
更新时间:2008…12…13 4:11:27 本章字数:4261
这个戒指真是索拉德想要的那个?他可能运气巧合偶然得到了张古墓的地图,压根就不知道戒指上会有枚黑水晶,也可能是怕引起阿尔丰斯的不快才没把真相说明白吧,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谁也不会去寻找一枚对自己毫无好处的戒指。只是对阿尔丰斯这种人老于世故的神官未必会信口开河,那只会在两人之间产生不必要的隔阂。
阿尔丰斯还想把最后两具金棺都翻一遍,说不定还存在另一枚戒指,他刚摸上棺盖准备用力推的时候,身后传来棺盖掉在地下的碰撞声。他哆嗦了一下,出事了!也没敢回头,手上的火把向后猛甩,避免后背遭到袭击,同时身体向前扑出就地滚到洞壁前停下,这才回头观看,心里马上凉了半截。那是刚才打开过的第七副棺材,虽然还没看到那具木乃伊站起来,但一条连着绷带的手臂已经搭出棺沿外。手掌前半部分已经长出晶莹洁白的肌肉,手背的皮肤还在不断鼓起、陷落,好像有一大片小虫子在里面蠕动,后半部分透过绷带隐隐显出红光,却还呈现着木乃伊干瘪的特性,咋看上去,像是皮肉在干尸身体上慢慢生长。
起初他还有点好奇,不过情形越来越不对头,这具木乃伊的确是在重生自己的躯体。当手臂的皮层大面积蠕动的时候,绷带被新生的肌肉胀裂,破布散了满地。
阿尔丰斯呆呆的看着,大脑完全混乱成一团,这是他做梦都想不到的事情——被打碎的骷髅可以重新组合,谁见过木乃伊还能复活重生肉身?说出去就像克里丝蒂娜脱光衣服在大街上裸奔一样可笑。
可这是真的,事实就摆在面前。
木乃伊的手臂已经扶着棺沿,上半身慢慢坐起来,胸口竟然在不停的起伏着进行呼吸。那个白金制的面具在阿尔丰斯眼中犹如梦魇一般。
恐惧来自对事物的无知,不死生物虽然外表可怕,但还不至于用上恐惧这个词。但重生的木乃伊就不同了,至少阿尔丰斯就不能理解。聚灵术是专门用于复活不死生物的躯体,重生术可以让刚死亡的尸体恢复生命,死了七八十年的不死生物还能够恢复成有血有肉的生命,就算魔导师亲眼见到也会觉的不可思议。
阿尔丰斯看着平坦的胸口像发酵的面粉一样逐渐鼓起,绷带也在木乃伊的呼吸中大片大片的断裂,露出白里透红、几近透明的嫩肌。
直到木乃伊转过头,面具上的两个冷冰冰的眼洞直瞪瞪的看着他,阿尔丰斯这才如梦方醒,它要报复!他想逃跑,可双脚硬是钉在地上无法移动半寸。阿尔丰斯勉强抬起右手,将中指送入口内,用尽全身的力量咬落。疼痛让失控的身体再度回到掌控下。极度恐惧引发了腿部肌肉产生阵阵痉挛,每牵扯一下都酸疼难忍,他也顾不上这么多,用力搓着抽筋的大腿,一瘸一拐跳向洞口,现在只有一个想法:逃!离开这个鬼地方,越远越好。
人类的心理就是这么奇怪,越恐怖的东西越害怕,越害怕还越想看。阿尔丰斯在进行着逃的动作时眼睛却还紧紧的盯着木乃伊。
“你——在——干——什么?”木乃伊艰难的转了下脖子,并伸出左手在上面揉搓着,动作也不算太过僵硬,一点也不像沉睡多年的木乃伊,反倒像个初生婴儿般略显稚嫩。用的竟然是通用语,在说最前面一个字时声音很嘶哑,好像六七十岁的老妪,第二、三个字就明显清晰了很多,变成了三四十岁的磁性嗓音,最后一个“么”字时光凭声音让人感觉那是个二十多岁的年青女人。
“我、我没干什么,无意路过,正打算向您告辞。”结结巴巴的措辞连他自己都不会相信。
“好像我少了一样东西,是不是在你手里?”木乃伊的声音最后定格在十八九岁的年龄段,清脆而富有磁性,只是有一种憋闷的感觉,声线中充满一种令人无法抗拒的摄人威严。
“呃,这是在您躺着的地方不小心找到的,如果它真是属于您,马上物归原主。”阿尔丰斯定了定神,木乃伊也许不太容易说话,如果是正常人,或许自己能逃过这一劫。
“呵呵,看不出少年人还真乖巧,”木乃伊停下手上的动作,摘下白金面具,声线中马上去掉了沉闷的音节。紧接着它抹去头上残存的绷带,一头瀑布般的黑发洒了出来。“把黑魔戒指还给我,你拿着没用。”面具上的人脸已经雕刻得够漂亮了,但是,真人的面孔还要比它再美上十倍,白玉般的面容没有一点瑕疵,鼻梁挺而不丰,凤眼不怒而威,瘦削的脸型给人一种坚毅精明的感觉,只有双唇因为刚重生的关系而略显苍白。
阿尔丰斯暗骂自己愚蠢,这陵墓是个死胡同,还能逃到哪里去,最终都会给她找到,还不如趁现在把戒指送回去,留得母羊,还怕生不出小羊啊。他停下向洞口移动的脚步,抬起手臂向着金棺里的女人毕恭毕敬行了个礼:“高贵的女士,请问我该怎样称呼您呢?戒指在我手里,这就送还给你。”他嘴上说送可脚下却没有半点朝前走的意思。
“有劳您了,阁下的恩惠我实在没齿难忘。您可以称呼我的全名——朱迪思·;奥斯蒙德。”朱迪思笑起来真可谓艳光动人,眼睛中却带着一抹怒意。
这么明显的破绽阿尔丰斯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她可能是因为还没恢复行走能力才会用话套住他。真的要逃也只能避到那间小石室,可他一点也不指望自己能再把那重达几万磅的石门重新装上去。衡量之下还是决定归还戒指,和她磨蹭没意思。阿尔丰斯移动着酸痛的双腿慢慢走到棺材旁边,双手捧着布包毕恭毕敬的送到她面前。
“尊敬的奥斯蒙德女士,物归原主。”
阿尔丰斯的眼睛不经意间掠过朱迪思下半身,那里的肌肉还不断的在红光中生长着,丰满的上半身完全裸露出来,饱满、圆润的双峰吹弹欲破,峰尖上点缀着的两点嫣红像是出现在沙丘中的两粒葡萄般发出诱人的光泽,略显纤柔的腰肢仿佛承受不起它们的重量无力的依靠在金棺一侧。抛开客观原因,她绝对是个标准的美人。
朱迪思接过布包,也未打开就顺手放在旁边,深隧的眼神直勾勾的盯着阿尔丰斯。在这种咄咄逼人的注视下,阿尔丰斯心里直发毛,暗骂一句:看什么看,没见过像我这么英俊的男人吗?嘴上说道:“为您效劳令我感到不胜荣幸,高贵的女士。”
“你并非帕夏一族的人,能问一下你是怎么知道这个地方?”蓝色的眼波滴溜溜在他身上打了个转。
“是这样的,我手头经营着点小本买卖,前几天突然遇到沙暴,想找个地方躲一躲,刚弯腰就从上面掉到那间小石室里面。”阿尔丰斯用半真半假的话掩饰着自己的真正目的。
“你是个盗贼?”朱迪思微微一笑,“能破开外面陷阱的人,我实在想不出他能从事其他什么职业。”
“哦,不,尊敬的女士。事实上,我是一个拾荒者,根本不能和他们相提并论。”阿尔丰斯稳稳当当的回答。编假话也需要技巧,空口说大话只会露出马脚。
“是吗?但从没见过拾荒者不拿箱子里面的财宝,仅仅是对这个戒指感兴趣。”朱迪思的话一下就切中要害。
“事实上,我正想拿一点,就看到您已经……苏醒了。”阿尔丰斯赶快顺着她的话补上去,他确实存有这个念头。
朱迪思没有就这问题纠缠不清,眉头微皱。沉默了一会,面带娇涩的问道:“我睡了多久?”
阿尔丰斯一阵头昏:我又不是陪你睡觉的,鬼才知道你睡了多久。他勉强在面上挤出一丝笑容:“现在是公历三千六百七十二年九月,塔隆历二千四百四十三年八月。”
公历为各个大陆通用,也叫通历,但为了方便领民的生产耕作,每个大陆都有自己的历法。
“我记得最后一次看日历是公历三千五百九十七年,”美女眼眸稍显暗淡,幽幽的叹了声,“想不到这一觉就睡了七十五年。”
阿尔丰斯继续陪着笑脸:“是啊,这种睡觉方法真好,少受几十年的痛苦。”
笑容也是种武器,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友善的笑意总会降低他们的警惕心。但说实话,要是有其它方法阿尔丰斯才懒的和她敷衍呢。朱迪思的状态越来越好,就剩两条腿还没恢复过来,其它地方的皮肤都已经饱涨,只是肤色中还透出一种不太正常的光泽。如果有必胜的把握,阿尔丰斯真想冲过去一拳打翻眼前这个女人,但是现在他除了笑之外束手无策。
朱迪思的面颊上也一直挂着轻松的笑容,难道她也怕受到攻击?嗯,完全有这种可能,再强的人也有虚弱的时候,说不定她的魔法能已经全部用在重生上了。阿乐丰斯决定试探一下。
“尊敬的女士,在里面应该觉得很闷才对,需要我帮您走出这副金子做的睡床吗?”阿尔丰斯往前走了一步。
“当然,不过我还想多坐一会,睡那么久,还没有习惯。”朱迪思一仰头,伸手理顺了下秀发,丰满的胸脯故意朝前一挺,风情万种的扭动着腰肢。
在这种成熟女人的挑逗下阿尔丰斯也有点心动,眼睛色眯眯的盯着她的胸口,露出魂与色授的表情。朱迪思对阿尔丰斯的反应很满意,正常男人要是看到她这一幕,恐怕早就扑过来了,而眼前少年的这种半遮半掩的举动,她把他归纳进未经人事的青头少年中了。但她却忘记了至关重要的一点,阿尔丰斯是亲眼看着她由丑陋的木乃伊重生而成,第一印像早已深入脑海。
阿尔丰斯半张着嘴,好像身体不受意识的控制般一步步朝金棺走过去。
“嗯,过来,姐姐有话想告诉你。”朱迪思流动的眼波中显出轻佻妩媚之色,动作优美的抬起白晰的手臂,向着阿尔丰斯招招手。
还姐姐呢,你做我奶奶都够绰绰有余了。阿尔丰斯心里暗骂着,脚下动作加快,像要迫不急待的投入她喷香诱人的怀抱。在离金棺差不多五码远的距离时,他一跃而起,朝里面的美女猛扑过去。朱迪思娇笑几声,稍稍向内挪了挪身体,旁边空出点位置,如果有第三人在场,肯定以为她是个等着和情人幽会的**。
阿尔丰斯在空中稍微侧侧身,眼看身体就要落入棺内。他张开的手掌一收,握成拳头,顺着前扑的势子闪电般击出。美女的眼神大变,可能她生前从未在男人面前失败过吧,凭她怎么猜测也想不到阿尔丰斯会来这招。拳头重重落在她的左颌发出“砰”的一声,她整个身体被击飞出去,撞到洞壁再弹到地下。
女人天生的武器对阿尔丰斯没有任何效果。
朱迪思双手拄地挣扎着坐起来,靠在洞壁上直喘气,腿根以下部分的肌肉还在蠕动着,显然身体还没有达到完美。她下意识擦了擦嘴角,虽然那里没有一丝血迹:“你怎么知道我现在无法反击?”
阿尔丰斯抖了抖隐隐作痛的手骨,笑容未敛:“猜的。不中也不远吧?戒指交回去以后你连碰都没碰,一是你根本就不关心它,二是你没有力量控制它。我选了后者。”
“你的运气真好。不过这样也暴露了你的意图,目标就是这戒指?”朱迪思想扶着洞壁慢慢站起来,动作刚做到一半身体马上又软下去,她没有本钱面对阿尔丰斯,无论是力量还是肉体。
贪婪的人不可怕,最可怕的是什么都不在乎的人,因为他们的内心世界从来无人知晓。
第二卷 陵墓 第六章 明争暗斗(下)
更新时间:2008…12…13 4:11:27 本章字数:4162
“拖延对你没有用,现在我说了算。”阿尔丰斯从金棺里拾起裹着戒指的小包放入皮囊,慢慢走向朱迪斯。
“你想干什么?”美女看着逼近的阿尔丰斯,眼睛里露出一丝惊恐。
阿尔丰斯走到她身前微笑不语。她的表情说明了一切,这步棋走对了。他突然起脚猛踢在她的丰胸上,娇嫩的身躯在地上打了几个滚。这一脚下的力量很足,朱迪斯停下来后,捂着胸口猛烈的咳嗽起来。
“没理由给你时间恢复力量,那样我就只有跑路的份,而且,”阿尔丰斯向其余八副金棺一指,“也不能将你留在这里,说不定你有办法把他们弄醒。”这是他在长时间的街头斗殴中积累的心得,要么不做,做起来就要不留余地。现在不是狩猎,没人会在自己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说什么退一步海阔天空的空话。
“请……咳、咳,停一停,我……咳、不是帕夏家族的人。”朱迪思的手不停的拍打胸口舒解着胸口的闷气。
阿尔丰斯笑着摇摇头。这种拙劣的谎言恐怕连月之心的三岁小孩都不会相信:不是家族的人,又怎么能葬在家族的墓穴里面?
“请让我把话说完。”美女的气息稍微顺了点,也不管阿尔丰斯有没有在听,急急的说着:“我是来自布卡达大陆的祭司,躺在这里只是机缘巧合。如果不相信,可以把黑魔戒指放到我身上试验。”
“喔,原来你的神也可以获得负能量。怎么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在塔隆沙漠之外还有巫王的存在?”阿尔丰斯在距离她三码远的地方停下,灼灼的眼神停在她的脸上,刚才那副装出来的猥琐表情荡然无存。
“不,不,您别误会,我可以从伺奉的神明那里获得光明的正力量,那些巫王根本不能和他相比。”这次朱迪思换用了敬称。
阿尔丰斯心里有几分动摇,这话也许是真的,只有祭司或者牧师才能使用重生术,但把木乃伊变成一个完整的人应该是聚灵术和重生术两种魔法的混合体,虽然正负能量杂在一起会互相抵消,但也不能排除没有人会同时使用这两种能量。还有就是她知不知道古墓的出口?再赌一把试试吧,总比困死在这里强。他摸出布包,捏着金属环把戒指轻轻取出来,尽量避免碰到那块黑水晶。戒指刚接近朱迪思的大腿,还没碰到肌肤,鲜嫩的皮肉就开始干枯塌陷,继续变回了木乃伊那种灰白色,原来她成为木乃伊是因为这个戒指的关系,会不会是因为黑魔法的负能量约束导致她暂时性的失去生命?
正当阿尔丰斯思考这个问题时,朱迪思一把拉住他的手腕,膝盖向他的下身要害处撞到。
阿尔丰斯没有后悔的时间,他怎么也避不开这一下膝撞,虽然她的力量看似还未完全恢复,但要害处中招可不是说笑的。他把身体稍微侧了侧,不避反进主动迎了上去。他十分清楚在打架中如何让自己受到最小的伤害,毕竟这么多年的流浪生涯不是白混的,这样既能避开裆部被撞击的可能,近距离下也会将对方的力量减到最弱。
朱迪思的膝盖结结实实撞在阿尔丰斯左腹部。虽然勉强避开了要害部位,但骤然的疼痛也差点让他闭过气去。由此可见朱迪思的心里也充满了恐俱,有这么好的一个机会自然用尽力气。
墓穴里仅存的两人都在互相算计,都想将对方置于死地。这种战争一点也不亚于战场上千军万马的撕杀。
阿尔丰斯并没有马上昏迷,这也是街头斗殴的好处,他曾经吃过无数人的拳头,腿上臂上全是被狗伤的牙痕,他知道只要挺过闭气的几秒钟就能缓过劲来。
朱迪思由于身体太过虚弱的缘故暂时也没能力再次攻击。阿尔丰斯拼尽最后一点力量,反腕搭在美女的手上用力一扯,利用身体的优势把她强拉过来,赤裸裸的娇躯顿时跌进他的怀抱。他把脑袋一甩,“咚”,额角狠狠撞在朱迪思的眉心,一个大美女马上昏在他的怀中。恐怕奥斯蒙德女士一生中也没被人用这种方法对待过。
阿尔丰斯把朱迪思撞昏后再也无力为继,两人抱成一团摔在地上。过了好一会他才呼出口浊气,把昏在怀里的朱迪思推开。这女人可真够阴狠的,出手就要命。他在考虑是要把戒指重新戴回她指上还是直接解决了她,就算是个普通的祭司,用魔法攻击也不是他一个小小的拾荒者能够抵挡的,更何况面前这个女人根本不可能是普通的祭司,连巫王都未必会拥有的黑魔戒指居然戴在她手上,如果不是她本身的能力太过强大就是有无比尊贵的身份,能够达到这个级别的人他想到就心里发怵。
“剑有双锋,既能杀敌,亦能伤己。”这句话是吠木写在书里的话,就在阿尔丰斯举棋不定的时候突然在脑中闪过。不错,现在朱迪思是唯一知道怎么出去的人,从她口里套出来比自己瞎摸乱撞不知道要强上多少倍,只是,她有什么弱点?喜欢或者讨厌什么?钱财珠宝?光是面前摆着的这些就比土还要多。权力?别人不把他当狗看已经很不错了,这方面当然没办法满足她。男人?像这种女人大概不会对处男有太多的留恋。
女人绝大多数时候都知道男人想要什么,男人却在绝大多数时候都不知道女人想要什么,这就是男女思维的巨大差异。
阿尔丰斯捉摸不透躺在地上的这个女人,了解一个陌生女人的心思的确很困难。他总感觉似乎有一个关键问题还没有抓住,可具体是什么,千头万绪却无从开始,关键在哪里?
有时候问题想得越多就越乱,甚至根本记不起上一秒想过些什么,想不到就应该放下,阿尔丰斯确实够聪明,立刻就把所有问题都抛到脑后,眼睛再次转向朱迪思。
这个女人就算昏过去还是那么充满诱惑力,躺下的姿势恰好把女性柔合的躯体线条展现出来。如果把她拉到月之心去做妓女,肯定会把红苹果酒馆撑个爆棚,阿尔丰斯恶毒的想着,干脆就拿戒指去威胁她,不把出去的路说出来就让她在金棺里继续长眠。
戒指?他灵光一闪,这也许就是关键所在。
阿尔丰斯捡起掉在地上的戒指,那颗黑水晶像有生命般看着他,散发着阵阵寒意。他拿着它凑近朱迪思,反复试验了几次结果全都一样,戒指靠近她的身体半吋左右皮肤就开始干瘪泛白,他强忍着眩晕把戒指靠到自己的手臂却没有这种情况发生。
问题肯定出在这里。她的身体会对黑暗能量产生异常反应,所以才没有把那个戒指重新套回去。谁也不愿意活生生变成木乃伊在山洞里一睡就是百年。按照这个推测戒指绝不是她自愿戴上去的,或者她有非戴不可的原因?看着地上晕迷不醒的朱迪思,阿尔丰斯有点为难,刚把她打得这么重,以女人的胸怀肯定没有这么容易算数。要是她真的不愿意说出通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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