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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与地下城之武僧-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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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丰斯点了点头,原来还真存在这么一个差不多被淘汰的兵种,他不禁回忆起了童年时代所看到的战役,“那么弓箭兵骑在马上是不是比步弓部队更有优势?”
“不能这么说,”一说到军事方面,队长的谈吐明显活跃起来,“弓箭部队的装备成本虽然比较低,但是培养一个优良的弓箭手也需要两三年时间,像格兰帝国的精锐长弓兵,他们都是从孩童时期就被选拔出来,经过十年的艰苦训练才被投入战场。这些家伙全是重骑兵的恶梦,在三百码距离上就可以穿透骑士的重铠,达到重十字弓的效果,而且射速比十字弓要快很多,但就算是精锐长弓也只能算是轻步兵。”
队长顿了一顿,好像在整理思路,“如果要在马上放箭,先不说准头,一般的复合长弓不适合在马上使用,又大又长弓身挤压了骑手的活动空间,不利于瞄准射击;如果用短弓,穿透力又差了很多,除非用十字弓才能填补这个先天的缺陷,但十字弓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射速太慢,根本不能形成持续的射击优势;所以,配置弓骑兵也不是什么好的选择,但也不排除有些异想天开的将领选择身强体壮的士兵,再给他们配上连步兵都无法拉开的短臂硬弓,只有这样才能在发挥机动优势的同时又保持远程打击能力。”
弓骑兵虽然理论上可行,不过,要到哪里去挑选这些身强力壮的人?士兵里这种人倒是不少,但若是既让他们练习骑术又练习弓术,何止多花一倍时间?一心二用的后果绝对是事倍功半。
阿尔丰斯心里却有着另外一种打算,龙骑兵虽然是一个高成本低效应的兵种,但完全有可能利用速度上的优势进行长途迂回打击,他自己就是凭借速度上的优势一路拼过来的,自然十分清楚这点。慢吞吞的步兵重装部队一旦面对移动快速的对手就只剩下被压着打的份了。就算龙骑兵不足以给对方造成致命一击,但快速撤离的速度也能轻松摆脱大部队的衔尾追击,如果对方出动少量轻骑,还能反过来将追兵吃掉。陷入轻骑包围圈的情况大可不必考虑,没多少人愿意组建一支数量庞大的轻骑部队,轻骑兵的防御力太过薄弱,和下马后的龙骑兵硬碰简直是自寻死路,而且马匹所耗费的粮草资源也会给后勤部队造成沉重的负担。
他也不喜欢弓兵,训练起来太过麻烦不说还比不上十字弓的便宜和威力,任何人只要经过几天的训练就能掌握。这个队长说的只是配备一把十字弓的状况下才会出现射速慢的问题,如果是给每个弓骑兵配备五把上好的绞轮架上弩匣的重十字弓呢?五轮的远程密集打击优势远比一枝枝的放箭所造成的杀伤力要大的多。但这个想法阿尔丰斯却不能说出来,十字弓在西方大陆被明令禁止使用,他也不想去触这个霉头。
回到店铺,拍卖行的人将阿尔丰斯拍下的物品清单也送了过来,为这些东西支付的款项还不足一百金币。豪宅马上就能搬进去居住,大批的珠宝古董可以先塞进宅内,但那五百万磅粮食却需要组织人力轮翻搬运。
巴伦只是没收了多明哥商会那批和帐目不符的粮食,并没有停止他们对军队的粮食供应,这样的做法倒也合情合理,多明哥的人连提出抗议都办不到,因为他们无法对那五百万磅低价粮食的来源作出合理解释。商会的信誉一跌再跌,到面包店恢复营业的时候连百分之五的市场份额都占不到了,多明哥的面包店从垄断性经营陷入苦苦挣扎的境地,克里丝丁完全取代了它的地位,一跃成为马萨雷食品行业的最大商家。不过多明哥在马萨雷还经营有其它生意,即使被挤出食品行业也没有受到多大影响。
“卡尔,你带几个人回蒙利埃一趟,看看我们的装备到了没有,最紧要的是帮我做一件事,到武僧学院找道格拉斯院长,订两千把重十字弓,五百把轻十字弓,十万发长弩,五万发短弩,无论多少钱都答应下来,弩匣应该是配送的,别让他在这上面再敲一笔。”阿尔丰斯低声向卡尔交待着,现在暂时还没有大量购买马匹的财力,但十字弓却是必需品,得先解决这个问题。“暂时别让团长和其他副团长知道这件事,货到之后也别运去军营,先运到克里丝丁总店的仓库里。”
“包在我身上。”卡尔招呼了四五个同伴,转身就往马概走去。
“主人,就该这么干,让条条框框都见鬼去吧,有了这批武器,我们白天卖面包,晚上去抢劫,哈哈哈,这是多么惬意的生活方式啊。”奥帕在旁边狂笑了起来。
“拦路的活可不好干,”阿尔丰斯想到了那几天倒霉的业余抢劫活动,苦笑几声,“不抢则已,要抢就抢大的,圣城里的东西一件都跑不了。那些古董艺术品与其留给别人瓜分,还不如我们自己动手去抢,有人想要?可以,拿钱来买吧。”
“好,就这么干!”奥帕高声附合着,似乎眼前已经出现了价值连城的古董和花花绿绿的各类宝石和珍品。现在它对金子不大感兴趣了。
“伙计,给我五磅面包。”啪的一声,好像有人在店铺的柜台上猛拍了一下,将两个梦想家的思维从虚幻中拉了回来。
这口音阿尔丰斯听在耳里有点熟悉,却想不起在哪里听到过。他向奥帕打了个眼色,让它过去看看。
“主人,说话那家伙是个三四十岁的秃头,旁边还跟着两个人,来势汹汹,既不付钱,看样子也不打算离开。”奥帕刚进去一分钟马上就回到内院,“要不要找十几二十个兄弟拖他们出去狂凑一顿?”
“我去看看,说不定会遇上熟人。”阿尔丰斯摇摇头,他心里隐隐冒出这个想法。“克里丝丁这份是正行生意,你以为这里是赌场还是酒馆,可以随便开打。”暴力虽然是最直接的手段,但却算不上最完美的解决方法。
刚踏入铺面,就看到一个油光锃亮的光头,很是抢眼。两人的眼光相交之后都明显呆了一下。这家伙竟然是夺权失败之后不知所踪的西蒙·;波格斯,月之心城前任第二神官,双修法师,专精塑能系魔法。
“好久不见,还好吗?波格斯阁下。”阿尔丰斯主动问候着,暗里脑筋却在飞转,他怎么都不明白这家伙怎么突然在这里冒出来了。
“是你这个小兔崽子!真是好极了。西格玛家族那个贱货没和你在一起?”波格斯和西格玛家族之间的积怨不是随便花点时间就能解决的,任何侮辱对方的机会他都不会错过。
第六卷 王室成员 第四十二章 阿尔丰斯的豪宅
更新时间:2008…12…13 4:11:42 本章字数:4258
“说话小心点!波格斯,如果你还想保留这副牙齿吃饭!”阿尔丰斯顿时火冒三丈,其它粗言烂语都可以忍受,就是忍不下别人侮辱克里丝蒂娜。
“哦,对不起,不应该侮辱女士,不过话说回来,你既然也到了这里,应该也是像我一样是被赶出来的吧?在那帮人的争夺里恐怕你和我都是被抛弃的棋子。”波格斯伸手在光头上摸了摸,在口头上道了个歉,“今天你在拍卖行杀了我一个属下,既然大家是老熟人,干脆点,你说怎么解决?”
原来那个会易容的家伙是波格斯的手下,怪不得他会找上门来闹事。
“那就按沙漠里的方法。战死为止。”阿尔丰斯淡淡说道,就让前仇新债一起清算吧,“关门,今天总店提前打烊。”
“爽快,我喜欢。那个女法师呢?带她出来,免得我忍不住将你的店铺一把火烧了。”波格斯眼露凶光,巴不得马上就想动手杀人。
“你在帮教廷办事?那他们应该告诉过你关于我的事了吧。”阿尔丰斯恍然大悟。波格斯既然开口要人,那他就是教廷派来的,之前死在自己手上的那个人也是他的手下,也就是说今天刺杀的目标并不是巴伦而是自己,可怜那家伙还以为有强大的势力在密谋杀害他,第二次刺杀可能还是波格斯的杰作,不然时间上怎么拿捏得恰到好处?
“那只不过是偶尔的事情,以前我可是天天都能接触到元素位面呢。我绝不相信偶尔的事会发生第二次。”
“你杀了我之后,自然可以在屋里找到她。奥帕,避免火灾蔓延,你带所有人预备好救火器材。”阿尔丰斯直到伙计将铺面关好,才出声支开他们,留他们在这里碍手碍脚不说也只是送死的份。而且克里丝汀贮存有大量粮食,万一烧起来损失可就大了。
“你们也出去看着他们,别让他们趁机劫持人质。”波格斯摆摆手,也让两个手下跟了出去。
外面顿时乒乒乓乓打成一片。奥帕怎么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自然是趁机率众围殴波格斯的两个手下。
波格斯一惊之下就想窜出去解围,他可没有料到阿尔丰斯的手下凶悍到如此程度,一点也不放过任何处于弱势的人。
阿尔丰斯一侧身,挡在他面前,“想出去救人?先过我这关。”说着,一拳朝波格斯肋骨上打去,他也没有使用刚领悟出来的那种轻飘飘打法,以心使力虽然好,但自己还没有完全到达那种境界。
波格斯退后半步,顺手一挥,掌中已经握有一把尺来长以火焰凝聚出来的匕首,口重重的冷哼一声,转腕朝阿尔丰斯胸口戳出。另一只手凭空一抓,形成一个拳头大的火球,火球成型之后并没有停留,夹着炽热的温度朝阿尔丰斯胸腹之间撞去。魔武双修的法师和单纯的法师比起来更容易将魔法融入武技,尤其是波格斯这类人,没有惊人的实力永远也爬不到第二神官这个位置上,月之心的神殿不是论资排辈的地方,想要上去,唯一指望的就只有实力。
阿尔丰斯对火球不闪不避,任它打到身上,左手往外一拨,架开波格斯的火焰匕首,右拳闪电飞出,重重的击在波格斯面上。波格斯一侧头,没等阿尔丰斯使出第二重打击及时向后跃出,随即出现的四团旋转的火焰将他的身体围了起来。
“好家伙,连渗透劲都用上了,幸亏老子闪得快,你是武僧?”波格斯站直身体,阿尔丰斯的反应让他大为吃惊,“为什么我的火焰对你没有作用?难道武僧也有这么强大的抗魔力,别吓我,老人家受不了多少惊吓的。”
阿尔丰斯全身上下就像个火人一样,但火焰好像只是在他的身上无意义的燃烧,闻不到任何烤肉的味道。其实火焰产生的热能量早就被舍利吸光了。他慢慢抹下被烧得破烂不堪的衣服,“十分不巧,我身上的配饰是你的克星。”
“怪不得上次弄不死你,原来戴着火钻。今天的收获真大,以后它就是我的了。”波格斯一伸手,身前幻出一片耀眼的七色彩虹,他改变了策略,不再使用火焰魔法,转而使用其它手段攻击。
阿尔丰斯只觉得这片彩虹光彩夺目,下意识的一闭眼,再睁开时竟然完全看不清东西了。波格斯趁机欺身扑上。即使暂时失去视觉,阿尔丰斯还是能判断波格斯的移动方向,左脚踏上一步,身体转了半个圆圈,右脚踢出,靴底正好印在波格斯的脸上。哇哇大叫声中,波格斯向后倒飞出去,连续撞翻了两个面包架,几十磅香喷喷的面包散了一地。
阿尔丰斯索性完全闭上了眼睛,“来吧,就算不用眼睛你也打不赢我,失去元素召唤之后你究竟还有多少实力?全部都拿出来晒一下,不然就发霉了。”
“就算你精通盲战,也挡不住这个。”波格斯大喊一声,从他所在的位置传来了阵阵的咆哮声,整个房间都好像快要被震塌下来。
巨大的声音和冲击气浪将阿尔丰斯的身体震得也跟着摇晃起来,他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但波格斯身体发出的气息和热能并不因为视觉和听觉的丧失而失去踪影,想反,因为大量的魔法活动反而让他的身体变得更为燥热,阿尔丰斯的脑中几乎可以将波格斯整个身体轮廓勾画出来了,一声长笑,朝着被锁定的气息中心全速冲了上去。
波格斯眼前一花,突然失去了阿尔丰斯的踪影,等到再次看清楚对方位置的时候,一个拳头已经陷入了自己的小腹。
“感觉还好吗?”耳边的雷鸣声突然停止了,阿尔丰斯睁开眼睛,入眼处是波格斯不能置信的表情,一双眼中露出的全是恐惧,那四团火焰撞在自己身上发出啪啪的声音,却是越旋越弱,直至完全消失。
“今天你不应该来的,失去元素的帮助,失去最拿手的火焰法术,你根本不是我的对手。”阿尔丰斯缩回拳头。波格斯跪在地上不断的喘气。这是阿尔丰斯事先准备好的策略,虽然现在轻而易举就能干掉波格斯,但这家伙是教廷的调查人员,不如做个顺水人情,皆大欢喜。
“既然你不说话,我只能以沙漠里的方法行事。”阿尔丰斯叉着波格斯的脖子将他凌空提了起来,“只要我手指这么稍微一用力,你就完了。”
“快点杀了我,不然你会后悔的。”波格斯抓着阿尔丰斯的手臂沙着咽咙吼道。
“杀你?想得太轻松了,我要将你割成一条条肉碎,用盐腌起来,但却让你一直活下去。每天抽你一条筋出来当皮筋玩,同时敲碎你一截骨头,当完全失去玩赏价值的时候就将你丢到臭水沟,每天给你喝潲水,”阿尔丰斯说的眉飞色舞,越说越来劲,还不时用另一只手在波格斯比划着。“我就在这里等着看自己怎么后悔,杀你?做梦吧!我这种人心肠这么软,怎么可能杀一个这么可怜的人,我还要每天为您祈祷,祝愿您长命百岁。”
“求……求你,别……折磨我,给我……个爽快点的……死法。”波格斯的呼吸越来越急促。
阿尔丰斯略微松了松手指,让波格斯吸了口气之后又再紧紧扣住,“我就是喜欢这么折磨人,而且特别喜欢折磨你。”他笑嘻嘻的和波格斯耗着时间,
“你……有什么……要求……我可以……满足?”波格斯毕竟不是笨蛋,他也猜到了阿尔丰斯必有所求。
“只有一个要求,教廷应该给予和我力量相符的地位!就这么简单。”阿尔丰斯再次松开手指。
“好,没问题。”波格斯长长吸了口气,狠狠盯着阿尔丰斯,“算你狠!刚才要是你不放手,我就用肉体解剖术和你同归于尽。”
“我等着,好像在记忆中施术者死亡之后法术也会同时消失,你的生命力好像还没有强到喉骨被捏碎还能看着我被解剖的程度啊,”阿尔丰斯丝毫不为所动,仍然用微笑回报波格斯的恶意,“那个女人你带走吧,我根本就没动过赶尽杀绝的念头。”
店铺里多处地方冒着小火头,阿尔丰斯走入内院,跟着波格斯进来的两人已经被打得扑倒在地,死活也不知道,几个杂牌军还不时补上一两脚。
“死了?”阿尔丰斯皱了皱眉头。
“没有,只是昏过去了,没有主人的命令我们怎么敢随便杀人?”奥帕提起沾满鲜血的拳头舔了舔,它还没过足瘾。
“把黛博拉交给我们的朋友波格斯,顺便帮这两位包扎一下伤口,找几个人去将铺面的火灭掉,免得明天营业的时候难看。”阿尔丰斯连续下了几条命令,那几十个打架老手哄然应诺,分头各忙各事。
奥帕一屁股坐到厚厚的天鹅绒上,舒服的伸了个懒腰,瘟疫已经霸占了一个古老的红木座椅作为自己的新窝。这栋小楼只有三层,最底一层是佣人和仆从的住房,第二层是客房,第三层才是主人的卧室,上面还有个一百坪的阁楼,这个阁楼的面积比平常人家整栋住宅的面积还要大上不少。这是一栋占地八百坪的别墅,名副其实的豪宅,两百五十个部属全部住到最底层也不觉得拥挤,外面还带着一个小花园,园中还有一个小型涌泉,不断渗出的清水据说是主人因为嗜茶才开凿出来的,用这里的泉水冲出的红茶味道非常醇厚浓郁,用奥帕说的话说就是:“好像烤焦麦饼一样的咖啡中也带着甘甜的味道。”三十个马位的马厩在住宅后面,旁边还有两辆华丽的马车,可惜现在一匹马都没有,它们已经被全数充入军队了。克里丝汀的驴子倒是不少,缺的就是马。
阿尔丰斯才懒得管它以前的主人是谁,现在这栋漂亮的建筑已经完完全全属于自己了。从他站立的窗口往外看出去,整段街道的状况尽收眼底,高大的铁栏将住宅和外面隔离出来,每枝铁条顶端被磨得像矛尖一样锋利,防止小偷之类的流浪汉爬过铁栏来到院里。
他很怀疑是不是大多数兰西帝国的人都不喜欢洗澡,所以才会用香水遮掩体味,因为两幅巨大的窗帘也充斥着刺鼻的香水味,只要站上一会马上被熏得透不过气来,无奈之下只能将窗帘丢到垃圾捅里。他不禁怀念起兰希身上的香水,虽然味道稍嫌重了点,但至少不会觉得刺鼻难忍。
随手翻了翻书桌上的书本,全是些诗集和流行的言情小说,没有任何有关军事和实用知识的资料,想来主人也就是个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他们放贷出去的款子只要不是大手大脚的胡乱花用,足以让一个不学无术的贵族好好的过上一辈子。
阿尔丰斯有点头痛起来,他们现在需要的是实战经验丰富的教官,能够获得大量马匹武器的畅通渠道,以及大量的军需资金,这才是在战场上活命的最大保证,一本言情小说带来的也只不过是感官上的享受,又保不住自己的脑袋。有一本尘封已久的书被冷落在一边,上面薄薄积累了一层灰尘,显然它并不受主人的青睐。这是一本关于骑士的小说,描述了一段凄美的骑士和女主人之间的恋情。看得几页,他摇摇头,将书抛在一边。
奥帕推开窗子,让风尽情的灌入房间。清风吹过,那本小说被哗哗的翻开了,阿尔丰斯突然眼前一亮,书的页角出现了几个“圣殿骑士团的财产”的字样,搭乘莫妮卡的船来到马萨雷的时候曾经听到那个十字军提及圣殿骑士团,可是骑士团究竟是个什么组织?他不由得再将那本书仔细翻了一遍,最后失望的发现除了那一页,再也找不到任何相关的资料。
第六卷 王室成员 第四十三章 狩猎
更新时间:2008…12…13 4:11:42 本章字数:5213
“奥帕,圣殿骑士团很有钱吗?他们都是些怎么样的组织?”阿尔丰斯抬头向奥帕望去,他也真是糊涂了,奥帕和自己一样来自沙漠,问了也是白问。
“主人,我也不清楚,在来到这里之前我只见过布兰克他们这几个骑士,不如我去下面找几个家伙上来问问,他们抢了这么久的东西应该或多或少知道一点。”奥帕一转身跑了出去。
阿尔丰斯一拍脑袋,手下那帮人都是些惯偷强盗,这么好用的人都忘在一边,自己真是太钻牛角尖了。
“副团长,您有事叫我吗?”一个有点瘦弱的人双手拿着帽子站在门口,他不敢直接进来。
奥帕在他身后猛推一把,将他推了进来。
“圣殿骑士团是不是很富有?”阿尔丰斯迫不及待的向那个属下问道。
“是的,他们非常富有,虽然他们全称叫做杜基和索罗门圣殿的穷骑士,但是到目前为止,他们在整个西方大陆的物业差不多有上万处,其中包括一些很有名的教堂和城堡,在兰西帝国就超过四千处,还享有教会特许的免税特权,同时还可以在自己的领地内征税放债。和他们齐名的是杰鲁萨林姆圣约翰医院骑士团,这两个骑士团富可敌国,据说甚至超过了皇室,”这家伙说到这里狂咽口水,好像骑士团的财宝就摆在眼前,“只是在三年前的哈丁战役之后,这两个骑士团主力几乎全军覆没,核心人物差不多全部战死,直到现在实力还没有完全恢复。”
“你叫什么名字?”
“克拉克,大人,克拉克。”那个属下恭敬的回答着。
“为什么被征召入伍?”
“扒窃、入室行窃、诈骗,大人,这都是那些肮脏的官僚陷害我的罪名。”克拉克紧紧抓住帽子,因为用力过度指节都变得发白起来。
阿尔丰斯笑了笑,走过去在克拉克的肩膀上轻轻弹落了点灰尘,回收的时候尾指顺带一勾,勾住了他手里的帽子。
克拉克没有多想,伸出两指轻轻一镊一转,帽子从阿尔丰斯指头上脱了出来,他面露喜色,“原来大人也是我们兄弟会的伙……”这句话还没说完,马上醒悟过来,伸手在面上轻轻一拍,就现在阿尔丰斯的身份怎么能当面说出这样的话来。
“我不是你们的人,不过曾经算得上是同行,以你的身手怎么会被捕?”阿尔丰斯有点不解,这种身手的盗贼就算行窃失手,也有很大的机会摆脱追捕。
“被人出卖,本来以为这辈子得在监狱里蹲着了,后来看到赦免令,就报名参军。”
“我想成立自己的骑士团,需要什么手续和步骤?”阿尔丰斯点点头,直接向克拉克问出这个问题,骑士团的既得好处实在太吸引他了,没有任何商业利益能和这些身穿铠甲的战士所建立的团体相媲美。
“那首先得有几个真正的骑士。”
“这不成为题,布兰克和洛卡两个副团长都拥有骑士头衔。”阿尔丰斯笑了笑,不知道布兰克他们知道自己打的主意后会有什么想法,“不过好像存在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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